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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9篇

时间:2022-11-13 14:55:0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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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9篇

篇一: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工工资清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农民工工资清 欠 欠工作经验交流材 料 料 为切实维护广 大 大农民工的合法权 益 益,构建和谐劳动 关 关系,XX 区认真 贯 贯彻长沙市委、市 政 政府相关文件和会 议 议精神,积极组织 区 区人社局、建设局 、 、公安分局等相关 部 部门研究部署专项 工 工作。区委、区政 府 府领导多次就此作 出 出要求,对重大拖 欠欠工资案件亲自协 调 调督办,各部门坚 持 持主动检查、协同 配 配合,强力推进农 民 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 ,取得明显成效, 维 维护了农民工的合 法 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

 一、基本情况 (一)2015 年 ( (重点集中在 8 月 1 1 日至 10 月 31 日 日),我区全面落 实 实了建设领域在建 项 项目工资支付情况 排 排查,通过对本辖 区 区内 31 个项目, 涉 涉及 6000 农民 工 工的用工情况排查 , ,未发生存在拖欠 农 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

 。各项目已存入工 资 资保障金的个数达 2 29 个,总计存入 工 工资保障金额为 7 5 580 多万元。全 年年共组织了三次农 民 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排 排查与清欠工作, 目 目前我区建设领域 在 在建工程没有拖欠 工 工资情况和突出问 题 题,总体情况良好 , ,个别单位发生的 一 一般性个案问题也 及 及时得到了化解。

 各 各部门协调处理较 大 大农民工工资拖欠 事 事件 3 起,涉及劳 动动者 78 人,追讨 工 工资 43 万元。区 劳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受 受理投诉、举报案 件 件 386 件,涉及 劳 劳动者 590 名, 协 协调处理 271 件 , ,立案处理 115 件 件,为名劳动者追 讨 讨工资 555.3 万 万元,补交社

 会保 险 险费 224.3 万 元 元,其中涉及农民 工 工案件 130 件, 建 建筑相关领域 4 件 , ,农民工 120 名 。

 。

 (二)拖欠农 民 民工工资反映的特 点 点。一是清欠数额 逐 逐年递减,集体事 件 件明显减少。集体 性 性讨薪所占比例降 低 低。建筑业 30 人 以 以上的 2 起,两次 均 均为万家丽改造工 程 程项目并在第一时 间 间得到了解决,主 要 要是发包方与承包 方 方沟通不到位,不 存存在拖欠的实质性 问 问题,两次情况都 是 是在发生当天得到 了 了解决。二是非理 性 性讨薪行为逐年减 少 少,初步得到控制 。

 。通过非法渠道和 过 过激手段讨薪事件 减 减少,群体性围堵 党 党政机关、爬楼、 爬 爬塔吊、切断水电 、 、拉横幅、斗殴、 威 威胁执法人员等现 象象已全面减少,全 年 年未发生类似的突 出 出情况。三是欠薪 个 个案处理难度加大 。

 。一些如违法分包 、 、层层转包、工程 决 决算争议、法人无 法 法联系、证据不足 而 而处理难度增大, 因 因工程款支付争议 “ “绑架”农民工讨 薪 薪等问题增加了事 情 情的复杂性,至使 个 个别数额小,涉及 人 人数不多或单一的 欠 欠薪问题增加了处 理 理难度。

 二、主 要 要做法 (一)加 强 强组织领导,建立 监 监管机制。我区把 建 建立强有力的领导 体 体制和工作机制放 在 在重要位置。一是 健 健全领导体制。区 委 委、区政府领导高 度 度重视农民工工资 清 清欠工作,在成立 建 建筑领域清欠工程 款 款和农民工工资领 导 导小组后,又专门 成 成立芙蓉区农民工 工 工资清欠工作领导 小 小组,建设局专门 设 设立了

 “清欠办” , ,建立农民工工资 清 清欠部门联席会议 制 制度。人社、建设 、 、公安、财政、工 会 会、工商、信访等 部 部门和单位为成员 单单位。数额大、涉 及 及人数多的欠薪案 件 件,区委、区政府 领 领导亲自协调、亲 自 自督办。二是纳入 目 目标管理。区政府 绩 绩效办把农民工工 资 资清欠纳入考核, 把 把农民工工资清欠 作 作为重要内容。全 区 区还建立了联合执 法 法机制。三是明确 部 部门责任。明确了 清 清欠农民工工资涉 及 及各个部门的监管 责 责任,强化了行政 监 监管手段和处理措 施 施。加强了“12 3 333”平台建设 , ,强化了维权方面 内 内容的监管与督促 。

 。

 (二)加强执 法 法检查,严查拖欠 行 行为。清理农民工 工 工资,必须多措并 举 举。我们坚持疏通 维 维权渠道与接受举 报 报投诉相结合,专 项 项行动与查办案件 相 相结合,监督检查 与 与依法查处相结合 , ,及时查处各类拖 欠 欠农民工工资的案 件 件。一是疏通维权 渠 渠道。开通了举报 电 电话、举报信箱, 实 实现了来访投诉、 来 来信举报、网上维 权 权,建立了举报投 诉 诉接待台帐制度和 首 首问责任制,做到 来 来人有接待、电话 有 有记录、投诉有登 记 记、案件有处理、 处处理有回复。二是 及 及时查办案件。建 立 立起“快速反应、 快 快速受理、快速处 置 置”的工作机制。

 对 对突发事件,第一 时 时间到场、第一时 间 间处理、第一时间 解 解决;对疑难复杂 案 案,召开专题会议 研 研究解决办法,积 极 极稳妥处理。三是 实 实施专项检查。区 人 人社、公安、建设 、 、工商、工会等 5 部 部门联合开展农民 工 工工资支付情况专 项 项检查。实地检查 建 建筑施工、加工制 造 造、餐饮服

 务及其 他 他中小型劳动密集 型 型企业;积极发挥 街 街道的作用,对街 道 道辖区用工情况要 求 求街道必须摸清底 数 数,充分发挥两网 化 化建设的成效,做 到 到了情况摸准,信 息 息传递及时。

 ( 三 三)规范制度建设 , ,建立长效机制。

 为 为从根本上解决欠 薪 薪问题,我们注重 加 加强源头管理,初 步 步建立防欠治欠的 长 长效机制。一是预 防 防为主、查防并举 。

 。开展宣传咨询日 、 、面对面宣讲维权 知 知识等多种途径, 广 广泛宣传劳动保障 法 法律法规。已发放 《 《农民工维权手册 》 》4 千余本,累计 上 上传信息 300 余 篇 篇,到建筑工地宣 讲 讲政策。以街道、 社 社区作为网格基本 单 单位,切实转变工 作 作作风。通过开展 劳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 化 化管理工作,共检 查 查用人单位 100 余 余家,向 56 家用 人 人单位下达调查询 问 问通知书,责令 1 7 71 家单位进行整 改 改。二是规范用工 , ,管教结合。开展 了 了专项执法检查、 对 对用人单位组织了 法 法律知识宣讲培训 。

 。通过不间断的工 作 作强化了用人单位 依 依法用工意识,增 强强了农民工依法维 权 权的信心。通过有 形 形的管理、热情的 服 服务和正面的教育 , ,有效地促进了劳 动 动关系和谐和社会 稳 稳定。三是健全制 度 度,规范服务。强 化 化劳动用工备案制 度 度。共 1386家 用 用人单位进行了用 工 工备案,共涉及职 工 工 18367 余人 , ,所有参加备案的 用 用人单位已全部与 职 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 ,备案单位劳动合 同 同签订率达 100 % %。建立农民工依 法 法维权绿色通道。

 提 提高案件办理程序 的 的规范化程度,做 到 到“即立、速办、 快 快结”,强化法律 援 援助中心的建设, 制 制定了维护农民工 利 利益的工作制

 度, 加 加强法律援助中心 与 与劳动保障监察、 劳 劳动争议仲裁的工 作作的对接与互相配 合 合机制,为农民工 依 依法维权提供全方 位 位的支持。

 三、 下 下步工作打算 ( 一 一)加强法制宣传 , ,增强依法用工和 维 维权意识。一方面 要 要增强农民工的劳 动 动法规意识,提高 自 自我防范、自我维 权 权能力;另一方面 要 要增强用人单位守 法 法经营、依法用工 的 的观念,努力实现 事 事前预防和控制的 目 目的。

 (二)加 强 强部门配合,建立 综 综合治理机制。按 照 照上级的要求,狠 抓 抓清欠工作的落实 , ,落实各相关部门 在 在农民工工资清欠 工 工作中的监管责任 , ,突出牵头职责, 加 加强协调沟通,形 成成工作合力。完善 联 联合执法机制,提 高 高监管效率。

 ( 三 三)加强监督管理 , ,落实工资支付责 任 任。加强对工程建 设 设项目各方责任主 体 体的监督管理。要 继 继续坚持用工单位 对 对农民工工资支付 负 负直接责任,总包 企 企业对其所承包工 程 程的农民工工资支 付 付负全责的原则, 层 层层督促落实支付 责 责任。

 (四)加 强 强投诉处理,维护 农 农民工合法权益。

 组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 资 资支付情况联合专 项 项检查,及时处理 投 投诉确保 2016 年年元旦、春节期间 农 农民工按时足额拿 到 到工资,不发生群 体 体性讨薪事件。

篇二: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调查工作,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玉林市总工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调查了解,2 年来,我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全部集中在建筑施工行业,共有 69 件,涉及农民工 1610 人,涉及金额 615 万元,经多部门联合查处,已全部协调解决。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广泛吸纳农民工入会。随着我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小型民营企业发展迅速,陆川县总工会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抓住时机,结合实际,积级主动地抓好工会组织的建设,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以园区工会和工会工作站为重点,狠抓农民工和劳务工入会工作,为农民工提供便利服务,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工会维权机制,确保维权工作成效。在源头参与机制建设方面,县总工会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五位一体社会化维权格局,以借风借力的工作方法,推动工会维权工作。借助县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通过多种

 渠道表达农民工利益诉求,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续签、执行,特别是平等协商环节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协商解决了一些有关农民工在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了社会化维权氛围。

 3.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工作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组织工会干部义务走上街头、深入施工现场等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 2000 余册,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 35 余人次;二是举办了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提高基层工会干部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培训工会干部120 多人。

 三、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用人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工资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规,相比前几年,工资待遇有很大的改观,所在企业能够按时支付工资,但在建筑行业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因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导致部分施工企业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2.农民工来自农村,流动性和随意性比较大,工作时间短,造成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农

 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3.施工企业工程存在层层分包现象,往往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把工程承包来以后,再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导致这些“包工头”有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4.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薄弱。

 四、工作建议 继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进一步加大与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陆川县总工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篇三: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表态发言两篇

  篇一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0 年,XX 市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大局。

 一、强管理,广排查,严执法,工作有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谋划,强化工作保障。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治欠保支工作推进方案,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合作,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

 (二)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我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至今,我市对 XX 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多次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治欠效果,我市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

 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由我市治欠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对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两个监管”制度推行有序,源头防治成效显著。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民工保证金三方监管实施,抓实治理欠薪重要手段。目前,我市 XX 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落实了农民工保证金三方监管,监管金额 XXX 余万元,监管实施率达到 100%全覆盖。同时,我市对新建项目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四方监管模式,实施工资支付过程全程监管,极大程度上避免了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发生。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巡查企业近 XXX 家,排查欠薪隐患 X 起,协调处理拖欠工程劳务费投诉事件 X 起,涉及劳动者 X 人、X 万元;快速调处欠薪案件 X件,为 X 名农民工追回薪酬 X 万元。

 二、主动查找分析,深挖问题根源 虽然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去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是开发商通常使用开盘后购买者付款的资金来支付建设过程中的进度款。原因是今年

 疫情以来,受疫情影响,商品房销售受到较大影响,部分开发商资金回笼不足,导致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二)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

 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对部分零星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原因是施工方对零星用工管理不规范,没有完全落实实名登记,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三)工资结算 问题。在建施工项目大部分施工班组工人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原因是劳务公司或者施工班组长对施工全过程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施工班组长(小工头)违规保管工人工资卡。施工班组长以需要向总包备案登记为名,要求工人将工资卡及密码交由工头集中管理。原因是农民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保护意识差。像这种情况,总包已经按时将工资发放到工人工资卡,但工人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处理起来难度极大,甚至无法下手处理。

 三、真抓实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我市将继续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对存在问题追根溯源,认真制定

 整改方案,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维权意识。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展向在建工地的农民工进行《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意识。

 (二)开展摸底排查,做好正面引导。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指导建筑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督促建筑企业落实“一金七制度”保障措施,规范用工管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对于在建项目的用人单位中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的,及时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和督促;对于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四)保持高压态势,抓好巩固提高。由治欠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在 X 月份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消除各类隐患,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突发性事件,保持打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定期对清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查摆不足,确保清欠工作落地见效。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二 2019 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 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 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2 月 3 日,我区对 33 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 21 个,其他项目 12 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

 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 2019 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 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 2019 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 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 2019 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 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 20 余起,解答咨询群众 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

 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 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篇四: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拖欠农民工工资表态发言

 尊敬的县长,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受局长同志委托,就代表县自然资源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简要表态发言。

 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决策部署,提高站位,履职担当,全面梳理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钱回家。

 一、宣传及自查自纠 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多形式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宣传活动,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工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与地质灾害领域、土地利用等施工总承包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必须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书,明确地方政府、部门和实施工程项目三方责任;二是摸清政府工程项目情况。建立覆盖在建领域工程项目的台账,逐一摸清每个项目工资支付等制度执行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根据掌握的情况,定期对工程

 项目审批立项、资金拨付、工资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督促其严格贯彻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规定,对未落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工程项目督促指导 (一)健全清欠机制 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审计结算期限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在建项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需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前期支付资金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再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发生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施工单位,将按规定严肃查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将失信单位纳入“黑名单”,同时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我的发言完毕。

篇五: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召开 2019 年第二次 XX 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这也是一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推进会。此次会议目的:一是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二是对我区现存的 X 件省督办农民工欠薪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务必妥善解决;三是部署全区的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下面,就今年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从中央到省、地政府,对此项工作都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解决欠薪问题作了三次批示,要求根治欠薪。从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到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从实现基本无拖欠到根治欠薪问题,目标越来越高,措施越来越严格,问责也越来越严厉,特别是在今年建国 70 周年的历史节点,根治欠薪、维护稳定是第一要务,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根治欠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X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勇于担起责任,把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保证国庆期间和今年年底,不能出现新的欠薪案件。

 二、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力解决现存拖欠案件 目前,X 区还有 X 起欠薪案件没有解决,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 XX“XXX”的批示要求,X 月 X 日约谈了地区住建局、人社局主管领导及加区分管领导,要求我区务必在 X 月底前将欠薪问题全部妥善处置。地区联席会议已下发了 X 个文件对案件进行了督办并布置了案件处理工作。请加区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全力解决 X 件拖欠工资案件。一是要落实包案领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要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及拖欠工资的人数和金额,对不属于拖欠工资行为的要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等渠道解决;对确属欠薪问题又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利用政府应急周转金予以妥善处理;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以及坚持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二是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总之,加区政府要按照省地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查找差距,勇于担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全力解决 X 起欠薪案件。X 月 X 日前将欠薪问题全部解决到位,并上报最终的处理结果。

 三、找差距、抓落实,促进四项制度落实到位 贯彻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制度四项制度,

  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文件提出的要求,我区是 201X 年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去年我区四项制度虽然都达到了考核标准,但从我区解欠工作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来看,联席会议部门之间不协调,各部门还存在着这是份外工作的思想,消极等待,主动工作的意识不强,缺少督促检查方案,贯彻落实措施软弱无力等问题,致使我区“四项制度”贯彻还没有全部落地,现在距离我区施工期结束还有不到 X 个月时间,各部门要根据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摆正位置、查找差距,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落实。住建、交通、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在建工程项目台帐并督促落实实名制、分账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制度;人社部门负责牵头抓总,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四项制度建设情况的核查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落实。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以全面推行四项制度为重点,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到我区施工期结束前实现四项制度覆盖比例均达到 100%的要求,这是国家及省考核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硬指标,不能存有水分。

 四、加强执法检查,打好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攻坚战 根据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检查的范围是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

  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国企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这是保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的有力措施和具体行动。在开展检查中要做到 “三查两清零”,一查欠薪隐患苗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发生新欠。二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强案件性质的甄别,挤出水分。对确有欠薪问题的,要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三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两清零”即做到过期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

 检查中还要核查各工程项目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及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落实工作责任。对今年已査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做到案了事了。要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对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并予以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这是保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以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为契机,保证四项制度落实到每个建筑工程项目,推动陈欠案件的及时解决,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和政治环境。

  五、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补齐短板 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政治性强,任务艰巨紧迫,我们一定要用非常之力,尽非常之责,务必使此次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大欠薪失信的惩戒力度。增加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频次,情节特别严重的重大欠薪行为随时公布。全面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应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做到应列尽列、及时列入,建立健全部门间欠薪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加大违法成本。特别是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原因引起拖欠工资的,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从重处罚,源头治理。关于这一工作,我区没有一家上报黑名单的,省里已经几次通报了我们地区,今年在全区人社工作会议上我就讲过,在这里再重申一下,凡是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重大违法事实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都要纳入黑名单上报,实施联合惩戒,如果有符合标准,但未按程序纳入的,通报县区政府或主管部门。

 二要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认真分析通过排查建立的台账,制定相应预案。对因欠薪引起的事件,要及时响应,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通报情况,各单位主管领导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早处理,早应对,不要引发出新的问题,扩大负面

  影响。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坚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突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用工;教育农民工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对各类媒体披露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按规定公布相关信息,主动快速回应社会关切。

 同志们,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关乎国计民生,是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问题,是我们党中央最关切的民生问题,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核心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重视程度,提高政治站位,把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肃对待,让我们以责任担当、团结协作、攻坚克难,拿出“钉钉子”的精神,坚决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

  在全市“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启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11 月 8 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自 11 月 15 日开始,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今天组织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刚才,XX 同志通报了今年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从通报情况来看,我市治欠保支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措施,扎实监管,确保如期实现无拖欠工作目标。

 下面,我就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治欠保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春节前,各省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在本地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公平正义,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目

  前,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农民工欠薪主要指标逐年下降,欠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极端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但仍然要清醒的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仍然是发生欠薪问题的重灾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势严峻,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还未形成,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发放和分账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维权意识淡薄,欠薪领域范围不断扩散、建筑市场不规范、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资金监管不到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未得到根本杜绝,恶意讨薪或以讨薪为名的讨要工程款案件有抬头的趋势。据此,全市各部门、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决策部署,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 为全力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社会稳定长治久安,今年将对这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发生群体性上访和极端事件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一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各包保成员单位要落实包保

  责任制,强化日常巡查,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处理力度,市人社局要认真履行协调和监管职能,统筹开展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牵头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清欠和重大欠薪案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凝聚部门合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欠薪问题解决在属地、化解在基层。

 二要进一步维护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持续加大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欠薪问题专项督查,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移送等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通过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机制,引导用工行业企业规范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和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的争议案件协调司法部门简易快速处理,及时有效解决农民工劳动争议。

 三要进一步严防群体事件。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务必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对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迅速介入、查明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欠薪问题,严防事态蔓延扩大,全力确保社会稳定。对欠薪数额较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负责人逃匿的,适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同时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动态,对媒体反映的欠薪问题,要第一时间调查

  处理,及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

 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欠薪目标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协调组织机构,根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主动履职,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源头管控,围绕目标任务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拖欠问题,全力把各种欠薪隐患解决在初期、解决在基层。

 二要紧盯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今年是实现基本无欠薪目标的关键年,但从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际来看,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盯薄弱环节,想方设法补齐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巩固工作成果,切实增强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彻底解决。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完成。市人社局要牵头做好动态检查,加强对清欠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共享。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全力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抓在手上,抓紧抓好,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欠薪目标。

 同志们,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

  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要求,履行好工作责任,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篇六: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广阔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特别是当前我们正处在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工作的核心就是千方百计促进老百姓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让一个群众返贫的底线,而务工收入对老百姓来说已经成为稳定增收的〞铁杆庄稼〞,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极易引发、给稳定的社会大局造成影响;往大了讲,直接关乎党委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公平正义,直接表达一个地方领导干部社会整治管理能力的上下和是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也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表达。

 前面,*常务副市长对全市未办结的欠薪案件、未化解的欠薪隐患以及标准化工地建设、陇明公平台应用方面存在的不足现场进行了交办,并对办结时限、工作标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同意。这些问题,会议通报到了县区、单位、工程和企业,谁多谁少、谁轻谁重,都很清楚。市政府在上周第*次常务会议上已经作了专项研究安排,刚刚也看了各县区和各部门的汇报材料。总体感觉,经过多年的一直不间断整治管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存在的不足依旧很多,

 有些还很严重,我感觉归纳起来主要有四大方面:第一个是重大隐患比拟突出,主要是三条地方高速和恒大房地产的问题。第二个是问题整改没有见底,目前还有*个欠薪案件未办结,*月份排查问题还剩*个没整改到位,有些因为办理不及时已经造成群体访、越级访;随着排查工作的继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会出现。三是根底支撑比拟乏力,表现在两大方面:标准化工地质量不高,工资表代签现象普遍存在,〞硬伤〞比拟多,近期调研的*个工程中有*个存在问题,占比高达*%;陇明公平台应用率低,全市录入*平台的工程*个,通过平台发放工资的仅占*%,安定、通渭、漳县、定西高新区不到三分之一;通过平台实名制考勤的仅占*%,*在*%以下。四是失信惩戒作用发挥有限,各县区普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失信惩戒的震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造成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就一条——思想认识没到位、责任落实没到位,包括人社部门综合协调责任、县区属地管理责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等等,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基于这些认识和把握,我们综合判断,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平稳,但形势发展变化较快、隐患风险较多,特别是受疫情侵袭、年关将近等因素影响,整体形势仍然严峻,引发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大家决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

 认识、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朝着基本无拖欠这个目标继续努力,最终实现根治欠薪。

 下面,我重点围绕解决当下突出问题、着眼长远根治欠薪、力保实现四个目标〔力保不发生较大规模<*人以上>群体性越级上访、力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力保欠薪线索平台办结率排名〞全省中间偏上〞、力保省上年终考核实现〞保六争五〞〕,着重讲三点意见:

 第一,欠薪隐患问题要坚持全面排查、专人盯办、快速化解。关键强抓三件事:第一个是现存隐患要抓紧化解。*月份排查出的*个欠薪隐患还有*个没有化解,是谁的责任、什么时候完成,刚刚已经交办的非常清楚,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快进度,综合运用提醒、语境、约谈、处分等措施,催促建设单位尽快筹集资金、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催促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两周内要全部解决到位。第二个是新的隐患要继续排查。结合季节性特点和当前发展形势针对性开展排查,各县区和人社、住建、交运、商务、文旅等部门围绕在建工程停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受疫情影响等问题,继续深入排查梳理重大欠薪隐患,尽快摸清底数,每个隐患都要做到〞五清楚〞(欠薪工程清楚、欠薪金额清楚、涉及人数清楚、各方责任清楚、根治措施清楚〕,并逐个建立台账,催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部销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坚决谨防越级上访。三是重大隐患要专人盯办。目前主要有

 两个:一个是三条高速,其中定临、通定两条高速,市上已协调建设银行各支持*亿元贷款予以解决,目前还没到位,市交运局要盯办落实、加快进度;陇漳高速由市交运局会同相关单位抓紧研究资金筹措方案,确定贷款合作银行,务必于*月前解决到位。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政府资本金,同步撬动银行发放贷款,从根本上解决好三条高速欠薪问题。二一个是恒大悦龙台,责任在安定区和市住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尽快核实欠薪金额、人数,分类研究解决,其中对*月*日前拖欠的,催促施工单位自行筹资解决;*月*日以后拖欠的,从市住建局监管账户拨付资金,*月底前务必解决到位。同时,要催促施工单位足额补齐三期工程工资保证金,后续再发生欠薪问题就要马上能够兜底。

 第二,重点欠薪 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加快清仓、全部见底。重点是两类案件:第一个是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要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对涉及金额小、人数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要催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及金额大、人数多的欠薪案件,要实行政府领导包案,由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逐个销号。对重大恶意欠薪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企业清偿确有困难的,属地政府要做好兜底保障,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等措施,先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谨防矛盾激化。第二个是欠薪线索平台投诉案件办理要各方联动、随

 接随办。目前全国欠薪线索处置平台、*省根治欠薪线索反响平台的办结率都排在前列〔共办结国家欠薪线索*条、办结率*%,办结省上欠薪线索*条、办结率*%〕,但问题是办结率和排名都不稳定,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市上已发布《致广阔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倡导通过两个平台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等〞不见面〞形式线上反映欠薪问题,从数据来看,农民工现场投诉减少,投诉、网络平台举报明显增多。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政府领导包抓、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具体办理机制,真正做到随接随办、高效办理,力争办结率〞稳定全省中间偏上〞。

 第三,解决根本问题要注重夯实根底、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要着重夯实〞两个根底〞、完善〞四个机制〞、压实〞五方责任〞,加快形成〞不敢欠〞〞不能欠〞〞能清欠〞的工作局面。

 夯实〞两个根底〞:第一个是夯实标准化工地建设根底,对专用账户不标准、保证金未足额缴纳、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代签字现象等突出问题,要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所有在建工程逐户排查,严格按标准和标准整改完善,力保年底考核时不出问题。各级人社和住建、交运、水务、教育、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催促在建工程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第二个是夯实陇明公平台应用根底,目前实名考勤数据上传、平台发放工资两项指标比拟靠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差距,强化措施,迎头赶上。

 特别是住建部门要尽快催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将实名考勤和〞陇明公〞平台及时对接连通,务必于*月*日冬季工程停工前实现考勤数据全部实时上传。人社部门总牵头,催促在建工程全部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月底必须到达*%。

 完善〞四项机制〞:第一个是首问责任、盯办落实机制。市人社局要统一公布市县两级受理举报和办事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提供高效便捷维权效劳,做到专人负责、投诉有门、处理及时、结果公正。第二个是优先调解、〞绿色通道〞机制。调解仲裁机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决;法院要进一步畅通立案〞绿色通道〞,纳入速执程序,优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联合惩戒、刑事衔接机制。人社、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加快构建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直通车〞,尤其对涉嫌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人社部门每个季度要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划入〞黑名单〞的企业及负责人要应列尽列。发改、财政、交通、公安、市场监管、人行等部门要依据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员信息,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资质审核查验、融资贷款、高档生活消费、出行等方面严格限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企业,要采用暂停投标、限制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惩戒措施,切实提高欠薪企业的违法本

 钱。四是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人社局牵头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要求,对定西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发展改革、教育、卫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直包抓县区的单位〔人社、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工信〕、工程建设单位也要分别进行考核打分,并提高根治欠薪工作在政府履责考核中的比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建立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对欠薪问题突出、制度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市直包抓单位及有关企业负责人按季度考核并进行约谈;因欠薪问题引发*人以上和极端事件的县区,根治欠薪工作考核直接评为 C 级,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压实〞五方责任〞:即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人社部门协调指导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第一个是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要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所有工作、所有问题全部责任到每一个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切实把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二个是住建、交运等行业部门要将根治欠薪和工程质量一并纳入日常检查考核,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案件。三是*个市直包抓单位〔人社包抓岷县、发改包抓陇西、财政包抓漳县、住建包抓渭源、交运包抓通渭、水务包抓临洮、工信包抓安定〕,每季度要对包抓县区根治欠薪问题进行一次专项调研,随时进

 行催促指导。四是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研判形势,汇总反映问题,研究分析问题,催促解决问题。五是发改、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要大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和国企工程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重点案件要及时受理,快立、快办、快结;其他成员单位也要认真履职、密切协作,一起努力根治欠薪。

篇七: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应对化解措施 、 深化三个以案促改整改措施解决方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应对化解措施解决方案 供借鉴

 仅供参考 我县工资拖欠问题集中反映在建筑施工领域,时间集中反映在重大节假日前期,2021 年 1 月份共接到投诉案件 21 起,共处理 16 起,还有 5 个欠薪投诉案件正在处理当中,共涉及 42 人,涉及金额 40 余万元。

 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措施 1、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要求及时化解本区域(本行业)内的欠薪案件。

 2、加强部门协同。加强与各乡镇及住建、水利、交通、教育、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化解欠薪案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做好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畅通日常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畅通维权渠道,认真做好监察日常举报、投诉案件接待受理工作,将欠薪案件或隐患梳理汇总建立欠

 薪台账。将案件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有效化解维权投诉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我县春节前社会稳定。

 4、密切配合,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春节前,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住建、水利、交通、等职能部门的协同,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欠薪案件,通过部门联动调解、监察执法、仲裁裁决、行政调解等多种途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欠薪矛盾。

 5、农民工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兜底。对因企业无力支付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立即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并统筹安排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资金,快速稳妥解决劳动者生活困难等应急所需,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二、下一步打算 是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中农民工实名制的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确保相应制度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顽疾。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住建、水利、交通、等职能部门的协同,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欠薪案件,通过部门联动调解、监察执法、仲裁裁决、行政调解等多种途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欠薪矛盾。

 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施工单位的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完善企业用工

 制度,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理。坚决杜绝出现农民工集体讨薪的不良社会现象。

 四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是加大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和涉案企业的教育宣传,增强其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

 深化三个以案促改整改措施解决方案 供借鉴

 仅供参考 根据区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党组认真学习了身边案例和文件精神,对照中心的实际情况,对工作中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现将问题清单整理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理论方面。对党的理论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学习的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缺乏深入的思考,学用结合不紧,在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上还做的不够。平时总是以工作繁忙为借口,对新知识、新理论没有深入研究,使得知识结构不够全面,理解运用不够充分。

 (二)工作执行方面。虽能在完成工作上想办法,既力争完成工作,也不失有一些创新的举措,但是创新意识还不强,通过认真剖析认识到,创新意识还要加强,工作中存在思想包袱和顾虑。

 (三)执行纪律方面。艰苦朴素作风不够,康洁自律的意识不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自觉方面还需进一步

 加强。深入群众不够,对群众所想、所盼掌握不够准确。思想上严防死守、令行禁止的意识不够深入。对工作中不良风气的抵制意志不坚定,对一些慵懒散推拖现象监管力度不大,对工作中发现的小问题制止力度不够。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发言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康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

 (二)严格遵守执行党的纪律。在工作中高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面对各种诱惑时坚决保持清醒头脑、严守法律底线,做到严以律已,养成自觉的思想行为习惯,深入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增强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主体思想,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四)严格遵纪廉洁。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自觉抵制腐败,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和发扬中国共产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优良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篇八: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业农民工工资拖欠 原因 分析

 及对策建议思考

  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项链条结构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单靠政府层面的政策施压,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法治,即依据法律的治理,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和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也须运用法治思维,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治保障机制。

 一、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分析 (一)阴阳合同与垫资施工 —— 建筑企业资金困难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

 除外。在实践中,可能由于第一条的综合评价标准可量化程度低,操作困难,建筑业普遍采用第二条标准来决定中标单位,即价低者得。我国建筑行业竞争惨烈,建筑企业急于承揽工程,建设单位利用此心理,与拟中标单位私下谈判,在最低材料价确定的控制价基础上再压低工程造价,然后搞虚假招投标,最终按谈判价格支付工程款。更为严重的是,建筑企业为了提升竞争力,纷纷先行垫资施工,建筑企业面临资金缺口,周转不开,就动用农民工工资来填补,加之在施工过程中,一旦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等随着外部条件上涨,使本就面对不小资金压力的建筑企业更加困难,最终 导致拖欠工资现象。

 (二)包工头制虚化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缺位

 从法律层面上讲,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劳动法律问题,表现为雇主不履行工资支付的法定義务。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首要厘清的就是谁与农民工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雇主要承担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保福利等义务,所以其必须是具有经营性和整体性的有资质的组织体,换言之,雇主必须是单位,不是自然人。依照我国劳动法,只有用人单位才能充当雇主角色,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就农民工而言,包工头就是老板,承担着招工者、

 管理监督者和工资发放者的角色,但其没有经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依法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那么具备资质的建筑企业能否成为这一劳动法律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呢?从学理上讲,根据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成立劳动法律关系必须依赖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合意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意思表示内容一致。首先,双方当事人应遵循平等、自愿、自由的原则缔结劳动法律关系;其次,双方当事人要对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合意,协商一致。在现实中,包工头招农民工进入工地施工,农民工与建筑企业素未谋面,甚至不知道在为哪个建筑单位干活,自然不存在合意的阶段,因此不可能成立劳动法律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在农民工欠薪劳动法律关系里,只存在劳动者,而无法确定用人单位,导致农民工讨薪无门。其实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包工头制在西方 20世纪 80 年代就已出现,其本质就是资本借来遮蔽劳动关系,掩盖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企业为了摆脱沉重的工资福利包袱,不直接用工,而选择由包工头雇佣工人、发放工资,将自己隐藏起来,包工头成为建筑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缓冲地带,以此避免工人与公司之间大规模的直接对抗。并且包工

 头与农民工之间多为乡里关系,包工头制将劳资关系融合在熟人关系中,进一步削减工人反抗。可以说,包工头制是建筑企业逃避责任的一种剥削形式,它的出现严重虚化了其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导致用人单位的缺位,使农民工成为资本利益链条下的牺牲品。

 (三)劳动立法软弱无力

 纵观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八》对劳动欠薪之规定,就会发现赔偿金是在责令期限内仍不支付时产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也须以行政责令为条件,且提起公诉前支付且赔偿的,可以免除处罚。换言之,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期限内支付工资,就不会产生任何赔偿责任,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支付工资和赔偿,就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就农民工工资拖欠立法而言,只有使建筑企业的欠薪成本高于付薪,才能使其迫于利益和自由的目的而放弃拖欠,但现有劳动立法使得建筑企业几乎没有违法成本,导致欠薪屡禁不止。

 (四)劳动监察日常监管不足

 从治理农民工欠薪惯用的春节前突击清欠做法看,我国对该问题的处理以事后救济为主,疏于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劳动监察在讨薪集中爆发、建筑业劳资矛盾已激化时才入手

 干预,积压一年之久的欠薪已转化为复杂的社会问题,行政成本大大提高,一方面时间紧、任务重,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超越法定的执法权限,增加违法行政风险;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无法把握欠薪的来龙去脉,欠薪性质难以判定,增加执法难度,给不法用人单位可趁之机,影响执法正确性。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法治保障机制完善 (一)

 重塑建筑业劳动关系

 理顺建筑业劳动关系是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核心所在,前文已经分析到,用人单位缺失、劳动关系虚化直接造成了农民工讨薪无门,本文认为,寻求适格的用人单位主体,建筑企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是其具有主体资格,是独立的组织体,有经济能力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各项劳动权利,有利于工资权利的实现;二是就法律事实而言,农民工确实是为其从事工程建设劳动,除去其没有直接招用农民工的要件之外,他们之间完全符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筑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立法有了施展空间,是法治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第一步。

 建筑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首先要取缔包工制度,实现包工头身份的转变,应将其纳入建筑企业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之中,给予其劳务经理的身份,从事招工、劳

 动管理、组织施工和考核监督工作,招来的农民工直接与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企业担任用人单位角色,履行法定义务。

 (二)

 严格建设 单位责任,建立工程资金预警制度

 严格建设资金到位监管,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之规定落实建设资金,杜绝一经报建完成即抽走资金现象,保证施工过程全程的资金到位。建立工程資金预警制度,当建设单位资金低于法律规定标准数额 80%或者时间超过半个月时,银行立即向住建部门和建筑企业通报,住建部门督促企业补足建设资金,建筑企业则可因其撤资而增加不履行合同义务风险而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另外,在建筑法中明确加大对建设单位的责任规制,增加其拖欠工程款、不按时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的惩治条款。并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对阴阳合同等违法招投标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放宽劳动法惩罚性赔偿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前提

 为对建筑单位形成威慑,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中拖欠工资的惩罚性条款应更加严厉,具体修订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

 酬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赔偿金不再以限期未支付为前提,只要发生欠薪行为,就对应产生了赔偿责任。另外针对劳动监察责令罚款无强制执行力的问题,可在罚款外增加停产整顿、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拘留负责人行政处罚措施,通过增加拖欠工资的代价,有效抑制其拖欠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去除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之前提,只要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客观要件,即构成此罪。去除“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减、免刑条款,在量刑上不再给予照顾,成立此罪即在法定刑内剥夺其人身自由,充分发挥刑法之威慑力。

 (四)加大劳动监察日常监管力度

 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劳动监察部门应该转变工作思路,变突击清欠为日常监管,成立农民工工资日常检查小组,从建筑单位招工伊始就主动开展巡查监察工作,像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一样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发现欠薪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止损,而不是等年底久病成疾之后再暴风式清欠,为时晚矣。具体来说,招工时,在工地公示企业信用,将近十年

 来监控的企业用工行为如工资发放、劳动安全卫生等结果公开,保证农民工享有知情权,实现双向选择;检查建筑单位是否与农民工成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工资发放标准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是否建立了用工名册、考勤记录是否完备等,发现问题及时停产整顿;一旦发现欠薪苗头,立即进行企业负责人约谈,重点监控;出现欠薪行为,查明原因,责令其支付劳动赔偿及赔偿金,如有恶意欠薪情结,报公安按刑事程序处理。逐步建立劳动行政部门与住建、市场监督、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将欠薪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考核指标。

 三、结语 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法治保障机制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只有在一个信用社会、劳动社会、法治社会的整体氛围之下,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除去前文提到的机制之外,还需要住建部门严格执法,扭转层层分包现状;司法部门简化工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切实发挥劳动仲裁作用,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工会、银行等为解决该问题提供配套服务等等,只有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努力下,才能最终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科学合理地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篇九:农民工工资拖欠交流材料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 2015 年“两节”期间,我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确保全县范围内的农民工均能足额领到工资返乡过年为目标,以查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为工作重点,依托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31 件,涉及拖欠2936 名农民工工资 3819.89 万元,人均被工资拖欠 1.3 万元;已处理结案 207 件,涉及人数 2334 人,涉及金额 2514.19 万元。自2014 年以来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呈现五大特点。一是清欠数额大,涉及人数多,拖欠

 时间长。全年过百万的案件达 17 件,涉及人数 1401 人涉及金额 2270 万元。二是群体性讨薪增多。建筑业 5 人以上讨要工资的 37件,拖欠农民工工资 2317 万元。三是“恶意讨薪”苗头初现。通过非法渠道和过激手段“恶意讨薪”事件增多,主要是群体性围堵党政机关、爬塔吊、拉横幅、威胁执法人员等。四是欠薪案件处理难度加大。一些如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欠薪逃匿、“白手讨薪”等案件,因“资金链”中断、业主无法联系、证据不足而处理难度增大。五是讨要工资常态化。以前,农民工讨要工资主要集中在岁末年初,今年基本上每个工作日都有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呈体制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任务仍然艰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业主和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施工企业因带资垫资施工,有的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有的随意用工,未依法承担起按

 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任。农民工本身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农民工不知法、不懂法,更不懂用法律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就集体上访,甚至发生过激行为。

  二是用工不规范,农民工流动性大。一些建筑业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取项目部、班组、“包工头”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报酬。有的用人单位因农民工流动性大,只为农民工买商业保险,不办社会保险。一旦拖欠工资现象发生,农民工不是手中无欠条、联系无方式,就是讨要工资难、工伤赔付难。

  三是建筑市场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普遍存在。建筑施工领域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同步,非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包工头”(即自然人)或借用资质或私自招用农民工,当亏本或未足额得到工程款时,便把负担转嫁给农民工,甚至携款潜逃,农民工的工资难有着落。

 四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不少施工企业未采取银行卡发放或现金发放的形式把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而是按劳务协议付给“包工头”,由“包工头”付给农民工。“每月发生活费,年终结算工资”是业内支付劳动报酬的普遍方式。工程结束或年底时,如“包工头”逃匿,施工企业又不掌握施工一线工人的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工资就无着落。

  五是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薄弱。我县劳动监察机构人员配置严重不足,与繁重的劳动者权益维护和清欠农民工工资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仅有 1 名专职监察员,9 名监察协管员。随着我县经济的深入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群的拓展、服务网络的延伸,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少,使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被动性、局限性、滞后性,“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主要开展情况及方法

  (一)健全领导体制,明确部门责任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4〕40 号)和《关于印发白银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白人社发 342 号)精神制定了《会宁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会人社发[2014]320 号),文件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并成立了会宁县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由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务、国资、工商、总工会八部门为成员单位。通过进行专项检查努力实现“两个确保、一个维护”的目标,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对于数额大、涉及人数多的欠薪案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颁布文件,明确了清欠农民工工资涉及 8 个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了行政监管手段和处理措施。清欠工作所涉及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人社部门把清欠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内容,层层部署,专项检查,依法处理。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督促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积极清理被拖欠的工程款。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工资欠薪逃匿案件,积极协调处理与农民工工资相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司法部门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会等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欠薪问题。

  (二)加强执法检查,严查拖欠行为

  清理农民工工资,必须多措并举。我们坚持疏通维权渠道与接受举报投诉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查办案件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相结合,及时查处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一是疏通维权渠道。开通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实现了来访投诉、来信举报、网上维权,建立了举报投诉接待台帐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做到来人有接待、电话有记录、投诉有登记、案件有处理、处理有回复。并在专项整治期间公布了办公室电话及传真,确保上班时间随时接待电话投诉。并设立了农民工讨薪 24 小时受理专门手机号码:18709433240,即使遇休息日和晚上,也将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二是及时查办案件。建立起“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对立案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分两个监察组处理。对一般简易案件,电话协调解决,或上门督办处理;对群体性案件,优先处理;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解决;对疑难复杂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积极稳妥处理。面对出现围堵党委政府欠薪案件,我们均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三是实施专项检查。由人社、公安、建设、国资、工会等 8 部门自 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抽调 20 多名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截至目前已查处案件72件,涉及劳动者 933 人,涉及金额 2185.19 万元,目前已督促用人单位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119.19 万元。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我局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利用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散发宣传相关资料1 万余份、,现场咨询 170 余人次,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监督氛围。动员全社会来关心农民工保障权益的维护,便于广大农民工树立知法、懂法依法维权意识,确保为后期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工维权意识。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在建筑工地树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组织开发商、建筑商进行法制讲座,对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对用人单位发放《用工须知》,结合日常监察工作,对企业主和农民工面对面宣传讲解劳动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县内各主流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政策宣传、案例宣传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增强农民工的劳动法规意识,增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维权能力;另一方面要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观念,努力实现事前预防和控制的目的。

  (二)加强部门配合,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的监管责任,突出牵

 头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因日常监管不到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解决;因分包转包和工程款支付不到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以及不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由工程建设的有关主管部门牵头解决;因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解决;因欠薪逃匿和为达到个人目的聚众干扰社会治安的,由公安部门牵头解决。因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工资拖欠的和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各部门注册、登记、年检、处罚等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工资支付责任。一是大力推行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凡合同标的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者施工工期在半年以上的要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力争 2015

 年底前 60%以上建筑业农民工的工资得以通过银行卡发放到个人。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工程报建中全面推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凡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准其房屋销售。三是在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制度,在全县各施工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基础台账,及时在县人社局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设置“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将农民工权益及务工注意事项等张贴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四是要继续坚持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总承包企业要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

 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欠薪清偿责任。对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从企业信贷、信用评定、资质核定、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实行评先表彰、银行贷款、招投标资格、新项目开工等实行市场准入限制。五是建立建设单位和企业失信惩处制度。将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建设单位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布,并依法对其项目投资、新项目立项、招标资格等进行限制。各级住建部门要将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在甘参与项目建设的资格。在人社部门各类先进表彰、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评定时实行“一票否决”。六是健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对于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行为,依法及时做出限期支付指令;对行为人逃匿的,要与人民法院建立绿色司法通道,根据农民工的申请,人民法院在核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

 对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核实案情,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通过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会商等机制,切实加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投诉处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投诉和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要加强对在建工地、重点施工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尽量做到将问题发现在工地、处理在工地,避免扩大社会影响,确保社会稳定。对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如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跳楼等恶性事件,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视情况结合信访、公安、人社、建设、住房、法院、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参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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