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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15篇)

时间:2022-12-03 19:20:05 来源:网友投稿

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15篇)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准确的财政资金分配标准提高财政支出编制的科学性减少财政资金实际执行中的随意性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公式化因素法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15篇),供大家参考。

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15篇)

篇一: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准确的财政资金分配标准提高财政支出编制的科学性减少财政资金实际执行中的随意性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公式化因素法等办法进一步减少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整合财政资金管理的措施将各种涉及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资金都采取统一集中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管理增强政策合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撒胡椒面的现象

  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及问题

  财政资金监管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一)规范预算约束机制,健全了预算管理制度。一是规范管理,狠抓制度建设。近年来,綦江财政严格将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都置于制度的监督约束之下,完善并建立了《綦江县预算追加听证暂行办法》、《预算拨款管理办法》和《超预算拨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管理办法。二是规范拨付程序,严格预算执行。做到了严格按照年初人大会通过的预算草案执行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和超预算拨款程序,做到有计划、分阶段、按规程拨付预算资金。三是精细管理,提升了管理水平。建立了刚性的预算约束机制,深化了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突出了预算管理精细化,严格了节支措施,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二)堵塞收入征管漏洞,完善了非税收入改革。一是建立了方便快捷的缴费系统和查询系统,单位资金的收、缴、存、用情况一定程度上都受到了财政监控,单位的经办人和领导都可以在同一平台上查询本单位收入收缴情况,减少了经办人的腐败行为。二是完善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扩大了非税收入征缴范围,实现了非税收入征管的全覆盖。三是加强了票据监管,严格控制了乱收费现象及收费不入账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的专项检查。四是将非税收入征管纳入了财政工作的重点,成立了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将票据管理和收入征管纳入其主要职能,加大了“一金两费”追收力度,加强了与各税费征收执收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了长效机制,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三)打造阳光财政模式,实施了国库收付核算改革。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改革成功运行两年多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伟大创新,实施改革后,单位所有的财务情况一下置于财政的阳光监控之下,整个财政管理从体制上实现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打造了阳光财政的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国库支付能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各项支出的动态监测,能够实时监控预算单位的每一笔支付交易,及时发现违规和不规范操作,能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和使用的安全。集中核算能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努力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不违背财经纪律。

  (四)规范管理投资项目,推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促进政府投资规范管理,确保投资项目事前的有效监控,新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评审工作,节约了大量政府投资资金,优化了工程预算,评审工作采用三级复核制,提高了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有效堵塞了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管理的漏洞。仅08年,对全县132个重点投资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就审减了金额1.2亿元,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五)依法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了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一是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每年均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监督大检查和小金库清理,对重点违规违纪财务行为的查处。二是积极主动地与监察、审计部门建立了财务检查的联动机制和共享机制,互通信息,避免了重复检查,共创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以会计集中核算为支撑,严格按照《会计法》及其它相关财经法规对单位财务票据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全面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大大提高了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1、务实监管意识还不够强,到位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綦江财政管理体制实施了一系列的创新,整个财政管理从体制上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但“务实”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到位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由于綦江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领导主要精力着力于全县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难免出现意识不强,重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出现“重发展、轻监管”的现象。二是着力加强预算资金监管的意识还需增强,在预算管理上存在着不规范和薄弱地方,一定程度上出现“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的现象。三是着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的务实到位意识还应加强,监管重点还不突出,制度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定程度上还出现“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监管体制存在一定缺位,措施可操作性还不够优。近年来,财政在加强资金监管制度建设,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共出台了30多个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但也还存在一定的缺位,部分具体制度的可操作性还不强,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资金监管职能缺位,一定程度上存在制度执行不力,监管措施不严。二是国库支付监督审核职能缺位,国库支付只进行了简单的业务支付流程,未对资金用途及挤占挪用专款的现象进行严格审核。三是会计核算真实性审核监督缺位,根本无法对变通处理的支出票据进行有效监督。四是票据管理上收入缴存稽核缺位,未对收入的合法、合规性及是否按时全额缴入进行审核。3、精细管理程度还不够,需完善的地方还较多。一是预算管理还不够精细化。由于财力紧张,单位预算经费较少,现有预算管理体制还存在不适应发展和切合实际的地方。缺乏规范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控制标准,公用经费大多不足,部分单位未严格按预算科目及使用用途规范用款,部分单位还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还需完备。虽然有明确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但在具体执行,票据稽查方面还较为薄弱。具体表现为:一是财政票管员在票据领、销时只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对票据收入的合规性、缴存的完整性等都未进行有效审核。二是部分单位无论预算内还是预算外经费都缴入代收费项目中,收入缴存存在变通缴款的现象。三是部门之间为各自利益,征收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是财政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严肃财政纪律、打击违规、违纪行为方面还做得不够到位,财政监督检查的力度还应加强。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一般都较为宽松,只是要求纠正完善,大多没有实质性的处罚。开展经常性的监督还不够多,事前、事中监督做得还不够好,大多都是事后监督。

  四是项目资金监管还需加强。除中央和市级的“高压线”项目资金外,各单位有一定重视程度外,财政一般预算的专项部分有的单位则认为反正预算的公用经费不足,项目又无配套资金和前期费用,不挤占、挪用点工作不好开展,总存在雁过拔毛现象。

  财政资金监管产生问题的原因财政资金监管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是精细管理不够的根本性原因。加强资金监管,实现管理精细关键在人,近年来,财政局机关人员结构日益老化,人少事务性工作较多,特别是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了广覆盖,原始的繁重的会计核算无法使核算会计抽身加强财政监管工作,整个财政系统人力资源矛盾较为突出。目前綦江财政又处于“吃饭财政”向“建设财政”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民生工程纷纷实施,各项工作都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财政管理精力有限,难免会出现“重发展、轻监管”的现象,资金监管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也不够多,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二是体制创新需不断完善是资金监管缺位的重要因素。

  创新发展是近年来财政管理的主要特点,对引领经济发展,推动财政的各项工作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改革毕竟是新生的事物,必然有一个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也必然存在着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国库集中收付核算、非税收入征缴、合理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财政系统内各部门同步协调运行等方面都需继续深化完善的方面还较多。

  三是财力紧张是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最直接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近年来綦江发展迅猛,经济的增长跟不上发展的提速,势必带来的资金筹集调配的压力较大,在资金监管方面,出现诸如:重资金筹集安排,轻资金监管到位;重争取上级资金到位,轻配套资金落实;重监管的程序和形式,轻监督管理的内容和实质等的一定程度上非常规的管理导向已是情理之中。构建财政资金监管的四大体系和八大机制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围绕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的体系目标,努力建设科学决策、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的财政资金监管新机制,确保资金分配制度更完善、资金分配程序更公正、资金运行过程更规范、资金分配结果更透明、资金使用效果更明显。解决的办法就是要统一、整合和集约:一是统一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依托,逐步构建中央、省、县、乡镇、村、农户的财政资金支付体系,难点是乡村农户的账户建立。二是统一构建财政资金的公开网,将中央、省、县分配的资金在网上公开,公开到最终用户。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统一构建中央、省、县、乡镇、村级的财政资金监督体系,统一整合由人大、审计、财政、监察、司法、人民群众参与的监管力量体系。四是构建省管县、县管乡、乡管村的财务管理体系。围绕建立四大体系,要完善八大机制:

  一是要健全财政资金科学决策的法治管理机制。改革国家财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共性的原则,理顺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把财政预算的实际权力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府及其首长实际可以支配的财力要减少。将发改委负责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针对不同的财政支出活动,制定科学的支出决策程序,引入财政民主制度。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准确的财政资金分配标准,提高财政支出编制的科学性,减少财政资金实际执行中的随意性;完善项目资金分配公式化、因素法等办法,进一步减少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整合财政资金管理的措施,将各种涉及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资金都采取统一、集中、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管理,增强政策合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撒胡椒面”的现象。

  二是要健全财政资金宏观与微观结合的规范的运行机制。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监管为目标,坚持财政资金直拨、直达、直通车管理的原则,利用直达方式,减少中间层次,缩小中间主体的资源配置空间及权限。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争尽快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加大推广直接到基层的结算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继续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农村中小学“校财局管”。

  统筹和整合各种涉农补助发放。对各种补贴全部实行“一卡通”直接发放财政补助补贴资金的方式,确保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发放时间,可以授权农村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实行一个专班、开一个会、一个文件、一个账户、一张卡统一发放,真正做到目标明确、受益直接,操作简便。因此建议各种面向农村直接到农户的民生资金统一集中归口由县级财政一个综合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落实。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群众。从长远来

  说要构建惠民直达工程: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资金管理体制。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内部管理的监控机制。围绕着资金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内部的监督。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健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将财政代理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业务逐步退还给预算单位;在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间建立会计与出纳相互约束的机制。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规范操作规程,严格财政总预算会计把关和关键环节,把防范资金风险贯穿和落实到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定期开展财政资金性监督大检查,从岗位设置、从岗位设置、账户管理、业务流程、内外衔接、系统管理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强化预防措施和完善管理制度,及时化解和消除因“脱节”、“无序”、“失控”等产生的资金安全隐患。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系统,构建事前威慑、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相结合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推进市县国库科股和收付中心

  的整合工作,严格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制度、综合考评制度、轮岗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在实处、收到实效。

  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机制。增加财政资金信息透明度,不断弱化资源配置者的权利垄断暗箱操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认真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公开的力度。使国家的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去向及合理与否都可查,责任可究,这样才能减少跑部钱进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机会。今年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网上公开金额达到180亿元的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截止6月30日,省级财政共上网资金36项、金额达120.1亿元;省级网站公开各项工作通知、更新财政法规制度、编辑撰写政务

  信息等共计223条、20多万字,回复处理、转办、督办咨询投诉58件。初步统计,各地公开2008年11月1日以后省级下达的财政资金239亿元,涉及5128万人(户)、73095个项目。进一步扩大涉及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在网上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互动,充分运行财政公众网络,扩大财政资金公开的范围,大力开展网上监督,及时答复并从严、从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是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是实现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向注重支出效果的管理的重大改革措施,是有限的民生资金得以科学、合理使用的有效保障。应当选择一批重大的财政资金项目推行绩效预算考评试点工作,帮助部门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积极研究探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与项目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将评价结果公开、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六是健全多方位、全过程的大监督机制,加强财政、审计,纪检、司法等部门共同配合,加大惩处力度。财政资金是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的血汗钱和违法乱纪的“高压线”,丝毫不能碰,侵占就是盗窃,浪费就是犯罪。要严肃查处挪用、挤占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依法追究责任。要将财政、审计、纪检、司法共同配合,形成协调勾通的机制,共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提高被查处的几率,加重对违法乱纪者个人的纪律和法律处罚,使财政资金违纪行为成为一种高风险、高代价、无利可图的“赔本买卖”,打消腐败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从而达到使公职人员不去选择腐败行为方式的目的。

  七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的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四级责任制度。一是实行省级财政资金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使省级财政部门和省主管部门对资金分配的结果负责。二是实行县级资金项目申报责任制度,坚持联合申报项目,明确申请报告责任人,三是实行基层财政所项目专管员责任制,让项目专管员全过程参与资金项目实施和验收,落实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责任。四是实行项

  目所在地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落实项目具体实施和工程质量责任。落实资金项目使用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问责制、责任过错追究制;将财政资金监管作为重要的目标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搞好责任分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奖惩严格。乡村资金发放工作要包到单位,包到人,包到户,经检查或举报核实发现有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实行省级财政资金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使省级财政部门和省主管部门对资金分配的结果负责。

  八是进一步健全对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广好的作法,加大激励措施。将监督检查结果与财政管理考核结合,与财政转移支付结合,实行奖优罚劣。将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到财政管理的改进和完善之中,提高监督检查的威慑力,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编辑]强化资金监管的对策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符合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好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不断促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总的来说应采取以下六个方面措施:(一)健全制度,有章可循。一是制度先行,有章可循。针对当前财政资金运行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建立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和完善现有诸如: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管、财政投资评审、专项资金管理,国库收付核算改革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严格确保各项财政管理体制运行都有章可循。二是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各项管理制度应做细、做实,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只是原则性、纲领性的空洞套话,应有较强的针对性,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管理上,

  应针对每一项具体的项目资金监管都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各项资金使用规范管理、有章可依。

  三是严肃纪律,适时修整。强化资金监管过程就是执行、完善、修订管理制度的过程。首先应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按制度执行,严格按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对违规违纪财务行为要坚决查处,敢于碰硬。其次应随时针对制度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予以修改、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领导,监管有力。强化监管,领导是保障,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更离不开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应坚持“两个结合”。一是资金监管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应把强化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一并检查,同时考核,与单位负责人的政绩、业绩挂钩。对不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二是资金监管与反腐工作相结合。要把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应增强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责任意识,着力提高资金监管意识。(三)创新体制,激发潜能。一是注重激励效应,激发人的潜能。“唯政之要,唯在得人”,人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实现精细管理关键也是在人。首先必须要有人,目前财政在人力资源矛盾极为突出的情况下,解决财政人力资源紧缺的现状是当务之急。其次是管好、用好人,要注重人的全面协调发展,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要打造优秀团队,加强人员优化组合,实现人力资源高效利用。二是注重体制创新,激发管理潜能。实现整个财政管理体制全面协调发展,关键还在于创新管理体制,可探索财政局系统相关联科室进行合署办公的管理新模式,实施“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将核算中心人员纳入机关管理,核算会计与相

  关业务科室整合,核算会计掌握着准确的单位财务信息,有利于推进预算管理精细化。核算中心稽核科与局机关会计监督科组合,核算中心稽核科能全面了解全县各单位财务存在的基本问题,有利于更好地把握会计监督的重点和内容。核算中心非税收入管理科与局机关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组合,有利于整合资源,推进规范监管,加强稽核。这样不仅解决了机构臃肿,重复设置、职责推诿、人力矛盾突出的现象,又能使各关联科室人员互通信息,互补长短,充分发挥人员优势,共同推动财政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重点突出,精细管理。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理财用财能力。一是应增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财力适当增加公用经费的预算,使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合理和适应发展,使各单位能严格按经费用途用款。二是应深化人员经费管理改革,规范各项支出管理,对财政供养人员通过采集指纹、影像录入的方式进行管理,制定出切实的措施实施精细管理。三是应探索预算改革,编制综合预算,实现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内资金统筹使用、统一支出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实行“收支脱钩”、“收罚脱钩”,将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盘子,在部门预算中按预测和实际需要及有关标准统筹安排。这样既能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公开性和透明度,较为完整地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来源和分配去向,又切实解决预算外资金支出的随意性,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2、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一是加强票据管理,增稽查职能。首先应充实票管工作力量,使票管员有时间和精力在票据缴、销时应严格收入核查把关。其次应增强票据稽查职能,形成督查稽核联动机制,特别是加大收入征收量大的部门(如:建委、环保、市政、国土、计生委等)的监管力度。二是根据非税收入征管运行几年来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可操

  作性强的征管制度,规范收缴内容和方式,规范征收“减、免、缓”的权限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决定非税收入的“减、免、缓”。三是继续完善征收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征管信息共享平台,各执收部门要将各类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信息应及时相互传递,实现信息共享,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收入应收尽收。

  3、突出监管重点,严堵专项资金漏洞。专项资金管理是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首先应继续完善和深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让其真正成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得到规范管理的专门平台,并严格按照投资评审规程的各项要求办理,不断促使资金监管成效更加显著。其次在管理的具体措施上应严把“三关”,堵塞漏洞。一要严把“审批调度关”,要严格遵循审批程序,实行集体审批制度,不得搞暗箱操作。二要严把“资金使用关”。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三要严把“资金监督关”。要将监督的关口前移,严防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严防超概现象,不要等“生米煮成熟饭”后财政被动埋单。(五)全面互动,密切配合。一是齐抓共管,健全监管体系。积极营造良好气氛,形成齐抓共管、全面协调的良好局面。继续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的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调、覆盖全面的监管网络,形成人大、政府、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资金使用单位在内的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监督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不缺位。二是信息共享,做好成果利用。应做好成果利用,信息共享,定期通报资金监管情况,沟通信息,明确重点,制定措施,确保实效。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从检查

  发现的问题中,找出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具体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三是主动协调,实现利益“双赢”。既要强调突出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又要发挥好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财政部门应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主动与职能部门协调,密切与部门的关系,相互尊重,换位思考,得到支持与协作,明确好各自工作责任,实现了利益“双赢”。

  (六)绩效评价,科学发展。财政部门应发挥好主导作用,主动联系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多层次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绩效考评,激励各单位切实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通过绩效评价将助推整个财政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让其发挥更大的效益,不断提高理财用财能力,保持财经秩序稳定,促进綦江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发展。

篇二: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商行业协会市场监督员和广大消费者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直播带货的监管中各司其职既分工又配合形成一张强大的监管合力网增强监管的威慑力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监督权把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申论范文大全:直播电商火爆,市场监管不能缺位

  申论范文大全:直播电商火爆,市场监管不能缺位

  直播电商太火了!4月1日,几大直播平台同时开刷。首秀的罗永浩在抖音平台上3小时卖了1.1亿,“带货女王”薇娅在直播间卖出了淘宝史上首单售价4000万的火箭,快手直播带货王辛有志单场交易4.8亿,创下直播电商新纪录……就在大众为此惊叹的时候,中国消费者协会一份并不显眼的报告却显得特别扎眼。

  在3月31日中消协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中,“担心商品质量没有保障”成为消费者最大的顾虑,占比60.5%,“夸大其词”“假货太多”“鱼龙混杂”“货不对板”是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方面的集中诟病。同时,有37.3%的受访消费者坦承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但仅有13.6%的人进行投诉。

  从本质上来说,直播带货类似于广告代言人利用自身网红效应对商品进行营销,激发消费者的购物欲望,这属于一种比较明显的广告行为。在传统的电视视频端播出时,这种推荐商品的行为要接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广电部门的审查和批准,不得随意向社会消费者发布;如果存在虚假宣传或故意掩盖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当直播带货在网络视频端成为普遍现象时,相应的监管规则还不完善,加之较低的行业准入门槛,五花八门的直播带货令人眼花缭乱。虚假宣传、伪劣产品、数据造假、售后服务跟不上和维权难等问题也随之发生,不少带货名家都曾经现场翻车,所以只有加强监管,才会让这个行业更规范,更有标准性,才能良性发展。

  市场监管,不是一味强调政府要严格管理责任,而是控制电商直播产业野蛮生长的必然配套要求。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经到达4338亿元,预计2021年行业总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尤其在目前的疫情影响之下,电商平台的“云直播”、多产业的“云复工”、消费者“云逛街”“云购物”都“热情高涨”。对于新兴的直播带货模式,市场监管必须及时跟上。

  一是要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要在广泛调研直播带货现象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广告法》和《电商法》,加大对直播带货电商平台的监管审核力度,提升直播带货准入门槛和准入要求,禁止未经审核备案就进行直播带货的行为,将直播带货纳入有法可依的监管范畴。

  二是应建立电商直播的诚信评价机制。作为一种营销行为,广大主播不能只要人气、只获收益、不担责任。既然是销售,货真价实是起码要求。对于随意夸大、欺诈、误导消费者的直播带货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对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的网红除进行严厉经济处罚之外,还应该拉入黑名单,实行封号处理,并应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

  三是要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监管体系。市场监管部门、网络直播平台、电商行业协会、市场监督员和广大消费者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直播带货的监管中,各司其职,既分工,又配

  合,形成一张强大的监管合力网,增强监管的威慑力,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监督权,把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翻阅这两年的直播带货史,很多违法事件还历历在目。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经释放出从严监管直播带货的明确信号。相信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指日可待。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三: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的很迅速但起步晚也正因为发展的过快我国投资者并未跟上发展的脚步心理素质和态度都是不合格的所作所为也与证券市场发展不匹配除了投资者问题连证券从业人员也有很大的不足如证券知识水平低下国家监管力度和水平都处于幼稚阶段根本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也无法有效的形成调控机制

  目录

  摘要....................................................................................................................................................3前言......................................................................................................................................3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概述...................................................................................................4

  1.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含义...................................................................................41.2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4

  1.2.1对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41.2.2对证券流通市场的管理...........................................................................51.2.3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51.2.4对人员的监管...........................................................................................51.3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原则...............................................................................52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必要性...........................................................................................52.1维护证券市场.......................................................................................................62.2保护投资者利益...................................................................................................62.3我国资本可持续发展...........................................................................................6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三种模式.......................................................................................73.1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73.2自律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73.3综合型证券监管模式...........................................................................................84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现状.......................................................................................84.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发展概况...................................................................84.2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94.2.1我国证监会监管的弊端与缺陷...............................................................94.2.2我国政府监管的弊端与不足...................................................................94.2.3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与滞后.............................................104.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104.3.1我国证券市场定位出现偏差.................................................................104.3.2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114.3.3监管框架存在缺陷以及缺乏司法力度.................................................115改善和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125.1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125.2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125.3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135.4加强自律管理的意识和自律机构的建设.........................................................13结论谢辞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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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证券市场是为了配合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应运而生的金融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而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证券

  市场是重中之重,起到调整产业结构,企业体制结构的作用,以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职能。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都参与其中。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很迅速,但其实严格来说还是一个不规范的以及不成熟的市场,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状态中。整个证券市场的运作中,在监管部分,政府占据了很重的比例。然而在其他方面,例如制度等等,都是欠缺不完整的。所以,如果我们想让证券市场健康的蓬勃发展,首先就要建立一个符合我国行情的,合适投资者的监管模式,那么如何在现状的情况下建立是一个很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本文在文章前半段通过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目前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剖析,找出问题存在的关键,进行分析处理,在后半段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我国证券市场诞生的原本目的是为了帮助国企更好的发展,于是一直以来证券监管机构监管理念与监管目标存在着偏差,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又存在政府监管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因此,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应重视政府的职能作用,发挥政府的调节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监管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作出相应的惩罚和刑罚措施,给出理想的体制架构模型。

  关键字: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对策

  AnalysisoftheexistingproblemsandsolutionsofthesecuritiesmarketregulatorysysteminChina

  Abstract:Thesecuritiesmarketisanimportantformtothereformofstate-ownedeconomysystemcameintobeingwiththe

  financialmarket,andfinanceisthecoreofmoderneconomicdevelopment.Thestockmarketisthepriorityamongpriorities,toadjusttheindustrialstructure,enterprisesystemstructure,functionandimprovetheefficiencyofresourceallocation.Atthesametime,moreandmoresmallinvestorsparticipateintheactivity.AlthoughChina'sstockmarkethasdevelopedveryrapidly,strictlyspeaking,itisstillnotastandardizedandmaturemarket,andinasubhealthystate.Theentirestockmarketoperationisunderthesupervisionofthegovernment,occupyinganimportantproportion.However,inotherrespects,suchassystemetc.thatisincomplete.So,ifwewanttomakesecuritiesmarketdevelopvigorously,wemustfirstestablishaaccordwithourcountrymarket,inves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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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propriatesupervisionmode.Howtoestablisharealisticsignificancesituationisaresearchtopicinthecurrent.Inthispaper,inthefirsthalf,weanalyzethestockmarketandtheexistingproblemsthroughtheknowledgeofthestockmarket,

  thenputforwardthecorrespondingsolutioninthesecondhalf.TheoriginalobjectiveofChina'ssecuritiesmarketwasborntohelpstate-ownedenterprisestogetabetterdevelopment,butthereisadeviationintheregulatoryobjectives,theactualsupervisionprocessandtheexistenceoftheregulatoryfunctionsofgovernmentoffside,dislocationandvacancyproblems.Thus,undertheinfluenceofglobalization,attentionshouldbepaidtothegovernmentfunction,regulatingthegovernment'sability,alsotostrengthentheSupervisionDepartmentofthesecuritiessupervisionandperfectingtherelevantlegalsystemandmakesystem.Thecorrespondingpunishmentmeasuresandpenaltieswhichisbeingthesystemarchitectureisanidealmodel.

  KeyWords:securitiesmarketregulatorysystem;system;solutions

  前言

  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发展,证券市场逐渐成长,人们开始学习投资来获取利益,证券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投资平台。然而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性很大,人们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属于高风险超敏感的市场,其不确定因素也有很多,例如国家政策的出台,政治或经济事件的发生,或者国际汇率的波动,国家间的相互关系等等。除此之外,证券市场的行情同时也受这些影响,例如证券市场中有人操纵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控制股价达到所期望的范围内来谋取利益等违法行为。凡是过度的投机行为都会出现反常现象,必定会引起价格的爆跌或爆涨,如果证券市场中出现了这些类似的非正常现象,人们就需要谨慎看待,这预示着风险不确定性提高,如果人们不幸遭遇了风险,很容易因此引起社会波动,后果就是对国家经济造成冲击和破坏。

  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的很迅速,但起步晚,也正因为发展的过快,我国投资者并未跟上发展的脚步,心理素质和态度都是不合格的,所作所为也与证券市场发展不匹配,除了投资者问题,连证券从业人员也有很大的不足,如证券知识水平低下,国家监管力度和水平都处于幼稚阶段,根本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也无法有效的形成调控机制。所以对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并找出相应对策是很有必要的。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可以给相关部门机构警示,让他们能注意到证券市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可以对此进行处理解决。首先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和一些无法行为活动,保护每个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减少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其次抑制不良竞争的出现可以减少恶性循环,带来高效、有序、良性的运行使证券市场蓬勃发展;最后还可以降低运行成本,能最大程度地利用和分配生产要素的功能,使得我国证券市场以及国家经济能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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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概述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在发行、交易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等各种关系的总和。而狭义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及其衍生品(如期货、期权)发行、交易的场所。按交易对象可划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按运行环节可划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1.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含义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特定的管理机构采用一定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及其行为所进行的旨在促进证券市场公平、有序、高效运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2]。广义的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在发行、交易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等各种关系的总和。构成证券市场监管的四大要素是证券监管主体(监管者)、监管对象(被监管者)、监管手段(监管工具)和监管目标[3]。

  监管主体分为两种:自律性监管和政府监管。自律性监管是指由例如证券商协会和证券交易所自行监管,没有外部约束或负责。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来监管它们。而另一种是政府监管机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政府监管模式,其中有三种主要方式,美国是以独立的监管机构为主体,由国会管辖但不属于政府,而巴西和泰国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由中央银行管辖,属于其体系内一部分,最后法国是以财政部为主体,由财政部全权负责证券监管部分。

  监管对象是指参与者在证券市场的活动和行为[3]。其中投资者、筹资者和中介机构都属于参与者。筹资者则是没有特定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甚至可以是国家。中介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机构。

  监管手段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自律手段[4]。对于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手段对监管者而言是值得仔细考虑的,以便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和调控。

  监管目标,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3]。只有特别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的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促进市场功能的发挥,来保证证券市场处于稳定、高效、有序的状态。

  1.2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

  1.2.1对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

  证券发行管理是加强证券市场管理、证券市场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证券发行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对证券发行资格的审核。只有有发行证券条件,才能得以进入证券市场。证券登记的发行,是向证券投资提供相关信息,不保证证券发行的优质、合理的价格。证券发行的实质是运用管理原则,即发行证券不仅要充分公开条件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满足发行证券的一定的实质条件。发展管理机构,唯一合格的发行公司。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证券在证券市场上的发行资格。实行审批制是使管理部门能够保证发行的证券,满足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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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对证券流通市场的管理

  设立证券交易所的管理,管理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三种不同的方式管理,第一是特许经营,证券交易所应当在特许方的同意下方可设置。二是注册制,即只要符合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可以注册成立。第三是审批制度,即政府有专门的交换机构的批准,只要他们可以通过股票交易所的认可,但必须提供符合质量,保证和交易规则和交易规则的规则。

  1.2.3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

  首先,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监管机构,设置监管主体的特许经营制度和登记制度。其次,对证券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管。监管的证券机构,包括证券承销商,经纪商和自营商的资格确认和监督检查制度。最后,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主要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法律公司、资产评估机构、证券市场信息传播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日常业务监管。

  1.2.4对人员的监管

  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管主要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以及一种行为规范规定的行为,在日常经营中的行为。对投资者的监管主要是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按照规范和规则对市场进行股权投资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1.3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目标:维护公平与效率是政府调控市场的主要目标。其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5]。监管的原则主要分为八大类,分别是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自律原则,证券监管的执法,监管合作,发行人,集合投资计划(CIS),市场中介,二级市场原则。这八个板块构成了市场监管的原则,细化了“三公”原则的概念。公开、公平、公正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公平是公开和公正的必然结果,公正是公开、公平的基本保证。公开是证券法的本质,是证券市场监管与市场效率的微观结合,是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原则。

  2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证券市场的监管目的总体可以概述为三方面:1.维护证券市场的有序进行。2.保护投资者的利益。3.维护我国的资本可持续发展。

  证券市场监管是国家的宏观调控体系,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股市的监管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但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市场的干预,可能会造成市场价格与发展预期不符,从而导致秩序混乱。另一方面,由于职能部门的资源分配是非公开的,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造成市场分配不均的行为,有悖于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最终导致市场的发展走向未知的方向,而且,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当其初衷于人民的期待不符合时,也会降低人民对政府部门对证券市场管理这一行为的自信下降甚至可能造成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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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尽可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市场需要有一定的监管制度。而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就是在这样的环境和目的中诞生。

  所以现有的监管体制,是“政府职能”、“市场参与者自律”和“监管制度”相辅而成的,3者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取长补短,尽可能减少市场风险。

  无论是一开始依靠市场调节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我国这种一开始由政府主持监管的发展中国家,各国到最后,都选择了政府监管和市场分配的组合。所以我们现在所面对的是,如何利用权威手段和自律手段来解决资本市场上发生的一系列问题。

  2.1维护证券市场

  市场的监管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就是维持其公正运行。无论在盈利性和非营利性的产业中,国际上各个国家对这些组织的思考方向都是如何让其有序、稳定、有效的运营,但这必须需要一个权威的外力来推进,这是由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主要依靠市场分配资源而导致的,整个经济状态发生了极大地脱轨现象,所导致的我们对监管的深思。

  市场有许多的风险,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等,除了我们人类实在是不可避免的事故之外,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有效地监管体系,来把其余的风险的损失控制在最小化。

  同时,我们需要一个做决策的集中娿组织,为证券市场所有纷纷扰扰的参与者,制定一个发展方向和制度的底线,是因为我们必须承认证券带来的利益实在太诱人,依靠有效和强制的监管是十分有必要的。

  2.2保护投资者利益

  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非常浮躁的市场,无论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还是中小投资者都是如此。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看重的是如何能从市场上圈到更多的钱,如何最大限度地从市场中窃取利益,如何以更高的价格套现股份;中介机构往往丧失了独立性,无法做到恪尽职守与勤勉尽责,而是把自身利益置于最高位置,把市场利益根本不当回事,更别说中小投资者了;而中小投资者身处弱势,没有话语权,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等都漠不关心,博取差价成为其投资的唯一法则。因此,在这个市场中,三者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割裂的态势。而投资者在市场中总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所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主题。

  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需要加强合规性交易,但也以防止非法和市场风险为主要手段。系统建立和完善的监管和市场规则,以提高安全和监管水平,是提高能力的体现。加强市场监管,查处非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是市场三大原则,正常运作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也是推动监管转型的重要方向。证券监管理念是对证券监管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对证券监管机构在开展监管工作时要遵循的目的、规范和引导作用,目前,世界各国都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证券监管的基本理念。这不仅符合整个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更能促进股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持续动力。当然,证券监管理念是一个综合因素,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监管活动有全面的了解,应深入到今后工作中的各个角落和环节,并以此为契机,对其他要素的监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3我国资本可持续发展

  所谓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是在遵循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资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和提高证券市场运作效率,根据证券市场资源的特点和水平,合理有效的调动和配置证券市场,通过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了实现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例如融资功能、资源配置功能、信息传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证券市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近20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法律制度、交易规则、监管制度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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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上都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市场体系,对市场的各种要素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可以肯定我国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三种模式

  从英美国家证券监管模式的成功经验来看,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督劳动,密切协作分工明确是非常重要的,监督不仅是法律法规的制定,更重要的是为了建立与市场监控系统同步。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成就,与英美国家相比,还存在着缺乏自我监管,监管措施不力的缺陷,如缺乏组织人员的安全。完善市场监管的方式,充分发挥自我调节作用,提高监管效率。惩治罪犯,调整市场结构和迫切解决非流通股问题。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自律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和综合型证券监管模式。

  3.1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

  为了辅助、协调、稳定证券市场,政府会建立其专门的监管机构,纳入国家的政府部门系统体系,统一进行部门和证券市场的管理。在这种机制下的证券市场,尽管有各种自治组织的出现共同监管和协调证券市场,但这些机构也只是其辅助作用,其主要的决策权掌握在政府部门中。该系统的特点如下:一、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监管体系更加专业化和完善;二、监管机构属于政府,监管点普及广泛,负责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该系统的优点有:首先,政府监管可以为市场带来统一的标准,监管执行时有统一的要求、规范,对于市场中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有相关的法规依法处理,对不法者起到良好的威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市场的稳定。其次,政府部门既参与到市场又独立于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原则的落实。再者,政府部门对于市场的监管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合理发展,其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其他模式下,更为大公。最后,作为政府部门,其行为受到多方的监督,更能做到准确合理的判断。

  但同时,政府主导的证券监管模式也是一把市场的双刃剑。首先,过度集中于市场的监管容易使监管变成一种变向的行政干预。其次,政府部门下的工作人员对于证券的专业知识与素质有限,可能无法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在监管的同时,难以对市场的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反应和措施,可能增加监管成本从而降低监管的效用。最后,官僚主义,腐败现象一直是政府部门的诟病,另外投资者收到的信息不对称,对待不公平,都可能使监管效率无法达到预期,这也一直是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的问题。

  3.2自律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

  为了减少政府干预,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有证券相关的自律组织的出现,例如,证券交易商协会等。通过号召证券同行,证券市场参与者参与到章程和规则的制定,从而将章程和规则运用到市场的监督中。在以自律组织主导型的监管模式下,组织间通过各种规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对市场的监督,而政府往往只起到辅助作用,与上述的政府主导型正好相反。该系统的基本特点如下:一、不以专门的法律形式来规定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而是通过自律规定和间接的法规来规范证券市场;二、自律型组织部门的设立相对集中,由于通过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管理和一定程度的规章要求,无需设立过多部门。其体制的优点如下:首先,由于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自发组织的规章的制定,监管的专业度无需过多的质疑,且监管更加贴近实际情况,更能得到参与者们的认同。其次,关于规章的修订和更改具有更大的针对性和灵活度。最后,与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不同的是,由于监管人员的自身专业与素养得到了一定的保证,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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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监管市场,作出与市场良好发展相符合的决策和判断。当然,作为这种机制,其缺点来自于几个方面:一、作为自律组织,必定有一定的会员制度,所保护

  的市场和参与者的权利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只局限于制度内的参与者,但是在编制外的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可能难以得到保障。二、自律组织的发起人参与人对市场对监管都出自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与追求,倘若自律组织内部有了小组织,并追求自己的利益,例如一些参与到自律组织的投资者,可能为了一己私欲放宽对监管的力度,造成监管的不充分性。三、由于缺乏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规定,监管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权威,一些不符合市场需求甚至违法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惩处。四、自律组织的产生可能类似于党派的出现,党派过于繁多可能造成监管权力的分离,且自律组织间易造成恶性竞争,反到造成市场的混乱。

  3.3综合型证券监管模式

  这个模式,简单来说,就是综合了以上政府主导和自律主导的特点,既有权威政府来制定法规,又有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监管。多数的发达国家已经开始接受这种模式,我国追求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制度也是这种:“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互配合。当然也是相互监督的关系,市场可以对社会的资源进行择优劣汰,达到最优化的利用率;政府对市场进行一定的干预,及时发现投机和违法行为,维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述两种模式,都是强调单一的管理,但是市场,特别是证券和金融市场,属于非实业产业,更加需要外部力量和自身力量的结合。可以参考德国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委员会,由政府职能的监管方式,渐渐向社会参与者和舆论的方向进行。

  4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现状

  中国在80年代初的证券市场的发展,监管体系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专门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同时也不断改革和完善监管制度。

  4.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发展概况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的蜕变,慢慢形成现在目前的局势。当我国证券市场刚刚发展时,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负责监管,其他地域机构来辅佐,同时成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但由于证券市场发展的过快,仅靠两个组织已无法全面的监管。之后为了能更完善的监管,建立了全国性的委员会,进行统一监管。虽然这些监管机构和部门都按统一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但它们都是分散性的。如今,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最后证监会集中统一主管我国证券市场,并隶属于国务院,同时下面含有各种职能部门。另外我国还颁布了《证券法》,在原有的体制上更加完善了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

  我国目前在使用集中统一监管模式,即政府主导模式。其特点是强调立法管理,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管理机构。不过,根据国外证券市场监管的做法,单就中国证监会是难以实现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机制,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功能,其中包括自律管理,监督体系。在监管手段方面,我们依然会注重行政手段,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计划管理股市,诱发因素的管理方法。目前,我国监管证券市场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在综合素质,就很难适应目前快速发展的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本身的内在要求是统一,发展一个有效率的证券市场,需要高效率,低成本的市场运作,同时要保持市场的统一性和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只有在这样集中统一的管理和法规体系下才从而可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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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保证。中国的证券监管制度的变化基本符合了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此同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更加符合中国国情,与中国的经济和政治系统,经济管理模式和证券市场的成熟度是相符的。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市场规模的扩大,全国性的发展和区域性的管理之间矛盾日益凸显;证券中介机构的扩张,普遍性的不规范操作,并调用一个单一的行业管理工作;投资者能在非法操纵和欺诈参与者的市场环境中得到利益的保护;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统一、稳定和持久的支付与政策扶持。为了满足我国证券市场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监管体制相应的作出改革来消除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障碍和矛盾。可以说,现在我国使用的监管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改变了原有体制所存在的弊端,提高了证券监管的效率并且降低了成本,然而,在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的过渡期限制下,中国的证券监管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

  4.2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中国证券发展在萌芽阶段,由于各种特定的环境、政治因素,导致在发展阶段缺乏对监督制度的长远规划,从而导致了市场发展缺乏一定的控制。在看到增长速度喜人的同时,也看到了证券市场监管的各种诟病,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我国证监会监管的弊端与缺陷、我国政府监管的弊端与不足、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与滞后和自律组织监管体制的不足。

  4.2.1我国证监会监管的弊端与缺陷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为了更好得监管证券市场成立了证监会,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监会内部问题渐渐显露,已无法很好的适应配合市场发展,另外由于证监会的权威性不足导致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滞后和薄弱,以下三点是证监会监管所出现的问题:

  1.监管部门的独立性不足,导致监管功能没有起到期效。已知国内的监管市场存在明确的法律强调了相关监管机构,如证监会在证券市场的地位,但由于鱼龙混杂的证券市场,需要监管的对象广泛,使得证监会的监管权力被分散,产生的结果就是难以对市场的波动做出及时的反应,也称作对变化的反应存在一定的时滞问题。

  2.证券交易市场制度的缺陷。相关的证券制度表明,证券市场不能有做空的行为,参与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往往钻制度的漏洞,造成证券市场出现暴涨现象。另外政府采取托市抑制市场的手段,造成了证券市场不正常的价格波动使之处于政府所期望的价格范围内。这种通过利用政策来干涉证券市场的行为可能使得证券的交易价格没有真正反映出市场的供求关系。

  3.证券机构监管不到位。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和随着国内经济发展的推波助澜下,发展迅速,但由于起步晚,经济背景的不同使得证券的经营模式和手段缺乏完全贴合的参考经验。各种自律组织在证券监管的道路上走钢丝,造成了许多问题的产生。例如,政府部门对于即将设立的证券机构及其业务的审批上,采取不透明的制度。这种非公开化的审批制度造成了一定的不公正——有一定资格的单位没有获得资格,相对资格较差的单位获得了不符合其能力的资格。在监管方面,问题也是类似的,为了追求效益和争取足够多的市场份额,各个方面的考核和管理制度都是缺少或不足的,监管的结果是否符合实际也是令人深究。

  4.2.2我国政府监管的弊端与不足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是滞后和薄弱的,而导致这结果的原因是因为证监会的权威性不足,但证监会缺少权威性又是政府监管造成的。我国一开始发展证券市场是由政府主管,后来相应出现了证监会等机构监管,但政府仍然属于主导地位,可正是因为政府主导监管,有时政府会使用行政手段强令证券市场按它所计划的方向运行,一切规范和发展都疲于表面性,这样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对市场和国家经济带来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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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国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也是名不副实,基于表面,受外界各种因素,例如世界经济变化,市场需求等等,中央行政、地方行政、地方政府之间都被迫分割,导致我国证监会的决策监管能力受到很大的影响,决策落实慢,互相之间无法连贯性协调,执行命令无法一步到位或落实有偏差等等。这些弊端最后使整个市场的参与者受到利益损害,最后还是得政府出面解决一系列问题。

  最后,我国建立证券市场得初衷是为了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为国有上市企业筹集资金,但然而多重角色和多元目标之间注定是相互矛盾的,很难保证监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且证券市场机制上一定程度的限制都源于政府对证券市场有太多的行政干预。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明显有着职能错位的现象,这也是目前所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政府管理效率的低下,行业内的自律性也很弱。

  4.2.3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与滞后

  我国证券行业监管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作为证券行业的二大重要基石:《证券法》和《公司法》,己经在日渐完善中。围绕两部法律,制定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和西方成熟的市场监管体系存在大量的法律法规相比,我们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连贯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手段,极大地影响了监管效果。各个部门为了满足其权力欲望或经济利益,都会想通过影响证券市场,以此来达到目的,监管部门分散导致决策的意见不统一,政策的变化是非常大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也容易产生推诿的现象,导致损害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证券市场规制法不健全使科学执政产生了很大的混乱。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法”,两大基石法律仍存在许多问题,缺乏实践操作性。首先,作为国企改革背景下的一种结构性设计,证监会在实际工作中承担了国有企业的困境,证券市场的发展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企业的融资、国企改革以及被证监会监管,为其平衡利益做出了妥协,难以进行统一执法。其次,我国证券法对行政机关的管理是比较常见的,行政监督管理不仅是对股票市场的规则进行监管,加强行政意志,也容易使人有依靠政府的惰性。公民缺乏独立性的概念,在投资中遇到的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将不自觉地扩大行政权力,加剧了政府直接或间接干预市场的交易对我国的股票市场的影响。

  4.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

  我国证券市场在监管中存在诸多问题,要针对性的进行解决,首先应该了解是什么样的原因造成的,只有溯其根源,才能找到相应的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本原因不是市场失灵,而根源是政府规制失灵。实际上政府干预经济并没有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也没有弥补市场理性目标存在的缺陷问题。相反,由于缺乏外部条件和自身缺陷,政府通过政策、法律法规等外部因素干预市场经济反而出现了更加多的新问题,影响了市场本身固有的功能,从而造成了更大的效率损失。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产生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职能不分明;监管对象有缺陷;监管理念存差异;监管控制乏力;中介诚信缺失;投资人不理性等等。

  4.3.1我国证券市场定位出现偏差

  融资功能偏离,融资功能过高,股票上市公司上市,新股发行、配股、增发、可转债随之而来,甚至当局也把国有股作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似乎证券市场可以不断地运送资金。

  资本定价功能定位偏差。由于有些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真实,及时,准确,导致股票价格不是按市场规律变化,无法和国际上的价格接轨,从而错误引导投资者资金的投入。

  资源配置功能的定位偏差。股票市场的基本功能资源无法优化配置,甚至被忽视。而且我国上市公司很难成为最佳的资源配置的载体,但是却容易成为资金填补不足的黑洞。上市不到半年,筹集到的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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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出现闲置,而不是委托理财、募集资金投向。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已完全丧失了“土壤”的作用。很多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融资。上市公司在我国进行股票融资,这个成本是很低的,

  除了需要支付红利意外,上市公司基本上不需要再付出额外的代价。而且,对这些公司而言,红利水平的高低是无所谓的也没有约束力的,这倒是一大部分的公司基本上是免费在进行融资。对此现象,我们现在还无法对其进行量化,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相比于债务融资,在证券市场进行股票融资是一种低成本融资的来源。

  4.3.2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

  信息披露监管法律体系依旧不完善。信息的披露是为了帮助市场得到及时的信息,指导和监督企业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但如今的信息披露制度却明显脱离市场发展的节奏。作为信息披露准则的基本法——《公司法》和《证券法》,缺乏对信息披露的制度进行规范标准。例如,《公司法》仅仅只对年度报告的审计进行了规范,而《证券法》更是没有对其审计出台相关的规定。再者,针对于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归责且进行诉讼的流程。这样具有缺陷的操作难以对信息披露违法的个人、企业构成真正有力的制约。

  信息披露监管存在着体制不足、无权威性和处罚不力等问题。鉴于现今已存的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橡皮筋”式约束,使得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处于对部分违法信息披露制度无法可施,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再者,由于其监管部门间的管辖范围产生重叠,部门间也无合理的对于处罚对象、处罚行为的统一界定,使得监管效率不高,且效率低下,用时较长,产生繁冗的手续和沉重的成本。比起在监管领域做得相对较全面的发达证券市场,如美国、香港地区,国内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存在各种专业人员不足、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手段匮乏等问题。

  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意识薄弱和内部质量控制水平低下。鉴于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期,使得我国在证券市场的运作中依旧带着很强的传统体制的力量。理想状态下的证券市场应该是尽可能地减少国家政府对其的干涉,然而我国的传统体制笼罩下的证券市场,依旧由政府掌握指标的分配权。对希望发行股票的企业的审批也变成走行政流程。而作为主承销商的中介机构成了政府部门在证券市场的“傀儡”,其评价、筛选和推荐企业的职能只能部分发挥。在这方面也造成中介机构的发展受限。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目标是为了对市面上的证券系统起到一个自我监督,市场监督的作用,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及时地保护参与证券市场活动中各方的利益,减少损失,为受侵害的一方提供利益的补偿,尤其是投资者的利益,甚至证券立法的根本和原则都建立在保护投资者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如今中介机构的职能无法充分体现,政府部门的监管又无法完全保护投资者,使得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无法起到良好的作用,更有事倍功半的效果。

  4.3.3监管框架存在缺陷以及缺乏司法力度

  根据上文所提及的各项问题,不难以将问题归纳到一个方向——监管框架存在缺陷。已知我国的证券市场依旧保持着大比例依赖于政府部门监控的情况,然而这样的情况是不符合合理发展的轨迹的。

  首先,政府部门对证券市场只起到大方向的指导,却缺乏对细节的了解。其本身与证券不相关的职能,不难想象,政府部门难以接近真正的证券市场,更不用说,要对其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没有一条漏网之鱼。其次,政府部门并没有建立起足以承担整个证券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其监管力度有目共睹。

  监管框架的缺乏连坐影响就是其司法力度的不足。已知信息披露制度本身已经存在的缺陷,针对民事责任的规定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其证券市场各方的行为。回顾由立法以来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案件处理中不难看出,政府部门将其大量的以行政法律责任进行处罚,但也只是体现在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中,例如没收责任人的所得归国家所有。侧重于处罚,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对违法人员和可能违法的人员起到警告威慑的作用,但缺乏了对受害者的补偿。受害人可以从责任人的判决中得到一丝安慰,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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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不到损失的赔偿。为何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证券的诉讼案件一般牵涉人数较多,要如何选定其诉讼代表人;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在代表人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等级。但根据有效的统计可得,投资数额较小的受害者可能为免于法律繁冗的手续,而选择不主张自己的权利,使得判决不公正,其当事人违法所得的资金无法完全返还到受害人手中。

  5改善和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

  5.1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鉴于证券市场是否能合理有序的运转,监管者的监督职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的情况不同于其他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国已经拥有足够雄厚的财力去创造,要如何让资金有效地在证券市场中运作,市场中的各个角色如何共同参与。这需要促进监管部门在证券各方向的监管。可以往以下几个方向进行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1.对监管机构的监督进行定期的评价与监督在监管系统监管市场行为的同时,市场也可以反过来监督监管系统中的监管行为。可以引入纪检监督的调查,或者提供民事投诉直达通道。例如,设立执法投诉部门,或以现有的执法投诉部门加入证券监管部门的投诉渠道,让参与证券市场的各方可以随时为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监管行为进行投诉。同时,有监管不力的行为也进行举报。再者,监管部门自身应当定期公告其监管的信息,定期向市场,向群众进行报告。这一行为不仅可以提高参与证券活动的群众对其市场的把握程度,更可以对监管部门的效率和绩效有很好的了解。2.积极提高人民群众对证券市场的了解和维权意识监管部门加强自身监管状态的信息发布的同时,更要积极倡导公众对证券市场的合理参与。为公众提供的教育渠道,培养公众的正确投资理念和投资概念,以促进公众对证券的参与。提高投资者的自我维权的意识,鼓励投资者与监管部门有合理良好的互动,促进证券市场合理发展。这样的良性发展也会带来几个好处。投资者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使得证券市场减少违法违规的行为,从而可以促进政府部门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政府监管的职能便能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少出台不适应的政策影响了市场的运作;职能从市场维护转变成风险揭示,从操控市场转变成监控市场;非政府部门的有关上司公司和中介机构也能各司其职,在市场中形成良性竞争的趋势。

  5.2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

  仅仅有意识有想法是不足以规范人民、企业、职能部门的行为的。为了使证券市场的监管有的放矢,完善其法律法规,是首要的任务。

  首先,在已经出台的各项法律文件之中,应该出台与监管部门相关的条法条例。不能只有市场的“裁判”,却没有对“裁判”进行约束的法规。其次,在现有的各项法律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管的条款和细则,力求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更要保证其法律的科学性、可行性、高效性,才能在监控和市场发展中找到平衡点。

  具体措施有:1.尽快落实证券市场监管法律的缺失,在《证券法》中具体落实到监管的范畴,如运营、方法、处罚方案等条例,加强监管部门在执法时的针对性和准确判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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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制定监管机构的相关条例,明确约定监管机构的权力和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条例。具体细化到机构的设置、职能、人员、权力等相关细则。

  3.制定诉讼和复议的程序对诉讼和复议的流程有具体的要求,例如在何种条件下可以有复议的权力,在何种条件下诉讼会走向什么方向。4.细化法律制定的要求和条例鉴于市场的不断发展,机制的不断更新,法律也要随着其市场的变化而更新,所以需要制定相关的条例要约束法律制定的要求。确保法律的制定严格,严谨,有条理,有依据。5.建立有效的赔偿制度鉴于多项案例,对于市场的监管与处罚不应只注重于惩罚的措施,更应出台相应的条例合理补偿投资者的损失。也只有这样,投资者才会积极参与到监管系统的监督活动中。

  5.3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

  有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执法人员需要在执法中,严肃处理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公正公平的依法保护证券市场中各方人员的利益。不放任各种伤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时也不纵容各种伤害除投资者以外的其余角色的利益。为了完成目标,监管部门应当与证券市场积极进行沟通与配合,有效打击违法活动。近些年来,一些证券市场的相关民事索赔案的发生和执法部门强有力的处理不仅推动了在此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更新与完善,同时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少市场欺诈活动的趋势,为证券市场的合理发展保驾护航。这也验证了执法力度和执法手段对证券市场的合理运行的重大影响。

  5.4加强自律管理的意识和自律机构的建设

  鉴于政府监管部门在证券市场监控的局限性,为了充分做到对证券市场的监控。市场可以积极组织建立出一个统一的,与政府监管部门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监管机构,同时也是对政府监管职能的一种变相监督。现如今有证券交易协会这样的行业与社会外界搭建一定沟通桥梁的自律组织。该协会的高层人员由大会通过其会员民主产生,没有政府部门的委派流程,在证券行业,起到了真正的自我监管的公正、公开、公平的作用。有了相对民主的运作机制,要如何将其与证券市场进行对接,起到作用。作者认为,可以由该机构通过一定的公开的评价准则,对证券市场中的各项角色进行相对的评价,考试。使投资者在参与的时候有一定的表现依据,可作为一定的投资参考,促进市场的合理发展。再者,协会需要进行自身的组织完善,不断改进现有的制度,借鉴国外现有的协会经验,优化内部,合理分工,制定合理的标准和监控的程序。最后,要将协会与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很好的联系,即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

  结论

  中国证券市场崛起和发展的很迅速,然而在发展的途中,不断积累的矛盾最终形成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并且这个问题一时半会儿无法解决与弥补。无论是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还是证监会存在的弊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一系列的连锁效应形成了目前的局势,如果我国不及时进行完善弥补,那么证券市场会面临更多的风险以及损失。所以现在最关键的现实任务就是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根据我国自身国情,完善相关市场监管体制的构建并且加强执法力度和手段,使不法分子受到相应的严厉惩罚,另外也要加强自律方面的意识和建设。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我们需要多元化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管,相辅相成同时相互制约,尽量减少一切非法操纵和交易,创造良好的证券市场氛围,维护参与者的利益,促进我国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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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参考文献

  [1]马世弘王艳芹.浅谈证券市场的现状与监督管理,2014(1):58-59[2]钟巍.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研究,2005:F830.91[3]田佳禾.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制度分析,2012:D922.287[4]朱轩瑶.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问题研究,2014(5):168-169[5]吕静.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研究,2010:F832.51[6]邵志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11:D035[7]杨帆.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完善,2013:DF438.7[8]杨新民赵利胜张迹.证券:监管者也需要监管,2003(2)[9]刘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13:F832.51[10]秦洁.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研究,2010:F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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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纪检案件剖析报告的写作方法(纪检监察机关参考)

  案件剖析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后形成的综合性材料,通过剖析案件事实,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警示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做深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的重要工作内容。一般来说,凡是典型案件都有剖析研究的价值,本文着重分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的写作方法。

  案件剖析报告着重概括审查调查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类型和主要特点,阐述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及所造成的影响与后果,同时注重突出个案特征,提出对策建议。相较于有着标准制作规范,格式严谨、内容固定的案件审查报告,剖析报告的内容更加丰富,格式相对灵活,在主题和内容上有一定加工提炼的空间。笔者认为,一份高质量的剖析报告,首先要符合事实清楚、特点明晰、原因准确、对策有效的基本要求,同时在内容描述上既讲纪法又说情理,读起来既有真情实感又发人深省。写好案件剖析报告,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全面掌握材料,深入分析原因,准确客观评价案件事实是剖析报告的写作基础。在整个审查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要始终保持问题意识,注意从与审查调查对象的谈话中分析梳理其违纪违法的主客观原因,重点关注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观念、社会环境、家庭影响、职务身份、权力欲望、心态变化等要素。其中,要特别注重结合审查调查对象所在地区、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分析,以

  点带面,透过“树木”看“森林”,沿着“两个责任”的主线查找监督缺位、监管乏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总之,只有大量掌握谈话素材,才能尽快搭起剖析报告的框架,从不同视角探寻审查调查对象的蜕化轨迹,总结提炼其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和原因。要在全面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客观评价审查调查对象,妥善使用案件材料,对于确实做出工作业绩的,可以在报告中简要表述;对于其他涉案人员或审查调查对象家人、同事的口碑评价,也可以适当引用;对于没有查实查准的事实,不能写入报告。

  二、选取鲜活素材,注重个性分析,做到“精准画像”要注重总结审查调查对象在个人经历、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和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与众不同”之处,切忌生搬硬套、千篇一律,导致写作“程式化”“模板化”。比如,许多人忏悔时都把理想信念滑坡放在首位,但每个人滑坡的原因和轨迹是不一样的,如有的是“自认能人飘飘然”,有的是“功成名就图享受”,有的是“心理失衡寻补偿”,有的是“心甘情愿被围猎”,有的是临近退休“担心人走茶凉”,等等。同样,不同审查调查对象在所处行业领域、岗位职责、个人成长背景和违纪违法手段等多方面都各具特点,要注意发掘提炼。办案人员可以通过谈话引导审查调查对象转变思想,促使其深刻反省、忏悔反思,深挖严剖其思想堕落、破纪破法的根源,获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真实鲜活的素材,实现“精准画像”。为了增强真实性和说服力,剖析报告可以适当引用审查调查对象的原话,为了确保工作严谨,使用审查调查对象口述内容的,最好由其形成手书材料。总之,只有紧密结合审查调查对象的特点,才能把剖析报告写活。

  三、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病灶”提出对策建议案件警示是剖析报告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个人原因导致的信念动摇、漠视纪法,还是制度原因造成的一权独大、监管漏洞,这些前车之鉴都是用违纪违法干部的惨痛教训换来的。办案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到“案发现场”找原因,特别是要站在审查调查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地区的角度,结合前面剖析的原因,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和制度上的漏洞,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通过以案明纪释法,使广大党员干部对照自查、知惧知止;通过扎牢制度笼子,使相关单位正本清源、净化生态,实现标本兼治。在撰写对策建议时,切忌泛泛而谈、人云亦云,必要时可以听听审查调查对象的想法,他们结合自身违纪违法行为更能找准“病灶”、直击要害,提供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四、树立精品意识,注重学习积累,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使案件剖析报告成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起到剖析一案、治理一线、警示一片的效果,就需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前头,认真琢磨、用心积累,不断提升报告撰写水平。在具体做法上,可以通过大量阅读相关文章,学习如何谋篇布局,如何找准问题,如何确立论点,掌握准确得体的文字表达方式,收集整理经典案例,按不同违纪违法类型建立自己的“素材库”。同时,要特别注意学习用典,从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宝库中发掘素材,古为今用、推陈出新,赋予优秀传统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与意义,增强剖析报告的文化底蕴、思维深度与感染力。写好案件剖析报告,有助于理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理念,有助于推动审查调查工作围绕思想政治工作用心用

  力,有助于树立“纪在法前”的办案意识,有助于“倒逼”办案人员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更有助于整体把握案件全貌、总结办案得失、改进工作方法。同时,学习积累写作素材能丰富我们的“语库”,对谈话和制作笔录也大有裨益,可谓事半功倍,值得下一番功夫琢磨。

篇五: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关于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若干思考——以楚雄州为例

  刘显昌;周丹【摘要】当前,楚雄州金融监管在监管机构、监管力量、监管职能、监管手段、协同监管、监管形势等方面存在着问题和不足.要在地方职责权限范围内,围绕"谁来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如何协同"等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监管;突出监管重点,防范化解风险;理顺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实现纵横联动;加强人才培引,强化智力支持,从而确保地方金融稳定.【期刊名称】《楚雄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32)006【总页数】6页(P98-103)【关键词】地方金融监管;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乱办金融【作者】刘显昌;周丹【作者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云南楚雄675000;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云南楚雄675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0

  一、当前楚雄州金融监管现状及问题我国现行以中央垂直统一监管为主、地方协助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于1997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随着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非法集资、乱

  办金融等的丛生,地方金融监管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职能缺位、监管手段欠缺、协同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围绕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张健华[1]、张幼林[2]、陈道富[3]、周郁[4]等一批学者分别从构建中央和地方双层监管体系、实现机构和行为监管全覆盖、加强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中央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地方金融监管仍未根本性好转。楚雄州金融监管格局是全国各地方金融监管的一个缩影。截至2017年9月末,楚雄州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5户、保险公司23户、证券公司营业部7户、小额贷款公司32户、资本管理公司3户、融资登记服务机构1户、股权投资类企业8户、融资担保公司3家、互联网金融企业32家、典当行和寄售行约20多家*数据来源于楚雄州金融办。。这些(准)金融机构分别由人行、银监、金融办、财政、商务等部门监管,但在监管机构、监管力量、监管职能、监管手段、协同监管、监管形势等方面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二、当前楚雄州金融监管现状及问题第一,从监管机构看。一是楚雄州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仅有人行和银监两部门。其中,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宏观审慎评估,在9县设立了支行。楚雄银监分局负责银行业金融微观监管,在各县市设立的监管办事处已于2006年撤销实体机构,保留牌子和11名监管办事处编制,人员全部集中到分局办公。证券业和保险业未设州级监管机构,由云南证监局和云南保监局直接监管。这种架构属全国普遍情况。证监会仅设了31个省级证监局和5个计划单列市证监局*数据来源于证监会网站。。保监会除设了31个省级保监局和5个计划单列市保监局外,只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5个城市设了保监分局*数据来源于保监会网站。。二是楚雄州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包括金融办、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办负责监管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股权投资公司等民间金融机

  构。楚雄州辖区内,仅州本级、楚雄市、开发区、禄丰县、双柏县设有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的金融办,其他7县均未设金融办*数据来源于楚雄州财政局。。财政部门负责监管融资担保业;商务部门负责监管融资租赁、典当、寄售业;地方金融监管形成了几龙治水的格局。张健华认为,金融事权过于集中在中央,既不能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也使地方政府缺乏专门部门和相应权限行使相关职责。第二,从监管力量看。一是中央金融监管力量配备需优化。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300人,其中机关130人,9县支行170人。楚雄银监分局共有编制74人,在编人员65人,9县监管办事处无人员办公*数据来源于人行楚雄州中心运行、楚雄银监分局。。二是地方金融监管力量非常薄弱。州金融办仅6名在岗在编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各县市仅楚雄市、开发区、禄丰县、双柏县、永仁县有专职人员合计11名,其他县市仅在财政局金融科、涉外科或企业科明确1―3名负责金融工作的兼职人员(合计17名)。由于金融工作专业性较强,与财政工作有较大差异,全州熟悉金融工作的人员凤毛麟角。州财政局仅1名金融科在编在岗人员和1名借调人员兼职负责融资担保监管,各县市中仅楚雄市和禄丰县财政局各有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融资担保业监管。*数据来源于楚雄州金融办、州财政局。第三,从监管职能看,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传统金融监管相对到位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缺位并存,正规金融监管相对到位与民间金融监管缺位并存,部门监管相对到位与协同监管缺位并存,政府监管相对到位与自律管理缺位并存,这是全国地方金融监管问题在楚雄州的一个缩影。在这些问题中尤以互联网金融监管缺位较明显。根据银发〔2015〕221号文,一行三会分别负责互联网金融的六种主要业态监管。但自2016年4月国务院启动全国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以来,由于过分强调地方政府风险处置责任等原因,根据《云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6〕49号),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六大重点领域中,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风险整治工作分别由云南银监局、云南证

  监局、云南保监局与省金融办双牵头,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风险整治工作。由于证券和保险业未设立州级监管部门、银监分局县级监管办无专人办公、职责交叉扯皮等原因,州金融办和各县市金融办(财政局)实际承担了辖区内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牵头责任和主要任务,但由于金融办职责欠缺,导致很多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张健华认为,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和信用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涉农领域的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边界不清晰,容易出现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张幼林认为,当前我国金融管理实行的是中央集中监管、地方辅助配合的监管体制,权力比较集中在中央,责任比较侧重在地方。有审批权的不负责风险处置;无监管权、缺乏监管手段和监管信息的,却要负责金融稳定,权责不对等带来了许多问题。陈道富[3]认为,地方金融办首要职能是融资和招商,其次才是金融监管和风险化解,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存在重发展、轻监管的现象。同时地方政府难以获取有效的监管信息,缺乏金融监管职权,导致地方政府在风险处置中非常被动。主客观原因使得地方政府监管履职不到位。二是金融自律管理缺位。目前全州金融行业只设立了州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对全州23家保险公司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尚未设立州级银行业协会、证券行业协会、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担保行业协会,相关行业自律管理缺位。第四,从监管手段看。一方面,人行、银监部门监管手段丰富,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并用,对传统金融的监管手段相对有效,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手段欠缺,导致全州互联网金融乱象难以有效治理,且以机构监管为主体的监管体系已不适应金融跨领域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手段不足。例如,部分互联网金融楚雄投资人反映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和融资人均由同一人控制,实为自融并涉嫌金融诈骗,部分融资人有意赖账,很多互联网金融投资合同实行网签,签后即被收走,导致维权证据搜集难等等。虽然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但由于金融办缺乏监管手段,缺乏现场监管的法律授权,无权调取合同和其他资料,无权核查

  资金流向,无权对相关当事人采取行政处罚、账户冻结、财产查封等措施,因此无法按要求对穿着华丽外衣和层层嵌套的金融产品进行抽丝剥茧的“穿透式”监管,无法认定事实和事件性质,导致所反映情况迟迟得不到解决。又如,全州各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股权投资公司均由省金融办审批,州县两级金融办负责日常监管,但监管手段和处罚措施欠缺,导致监管不足。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9月,全州32户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约10.1亿元、3户资本管理公司对外投资余额0.48亿元*数据来源于楚雄州金融办。,如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这些贷款(投资)绝大部分都已成为不良资产,应采取相应的资产分类、资本监管、风险处置等措施,但小额贷款公司并未按金融办要求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往往通过贷款的不断展期来掩盖信用风险。此外,金融办统计监测手段不足,无法准确掌握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管理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贷款(投资)发放和收回情况、资金去向、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由于民间金融机构数据真实性和共享金融数据安全性缺乏保障,且缺乏处罚手段,全州尚无一家民间金融机构纳入人行征信系统,缺乏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数据和信用共享手段,是全国普遍存在的情况。另一方面财政部门监管融资担保的手段主要是报表监管,州县财政部门缺乏现场监管的处罚手段。因此全州另有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200多家,基本处于无人监管、难以监管的状况。周郁认为,地方政府承担了风险处置责任,但履职范围、处置原则、处置模式、处置程序都不明确,风险处置随意性强,界定不清晰,导致地方政府风险处置职责虚置。第五,从协同监管看。虽然《国务院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国发〔2014〕30号)要求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但纵向协同监管和横向协同监管都严重不足,突出体现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一是纵向协同监管不足。由于大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地在深圳、昆明等发达城市,通过设立分公司、授权经营等方式异地展业逃避监管,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需要由法人注册地牵头、业

  务经营地配合,省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州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公安、法院通力合作,纵向联动、横向联动,方能将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推向深入,但协同监管的实际情况很不如人意。州县财政部门按注册地原则只负责本地注册的3家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但在楚雄展业的担保公司共35家,大部分处于监管真空状态*数据来源于楚雄州财政局。。二是横向协同监管不足。绝大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到楚雄设立分公司、授权经营等方式,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即拓展业务,超范围经营普遍,很多企业大肆宣扬高额回报,涉嫌广告违规,但查处成效不明显;有些监管部门称“谁审批、谁监管,本部门未审批,故不负责监管”;有些互联网金融部分投资人担心不及时走司法程序将超过两年的民事诉讼时效,且声称投融资事实较清楚,但法院仍以涉案面广、需要上级统筹查明事实等理由不受理诉讼;有些互联网金融行为带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特征,有的部门以被举报人持有省金融办批文、全省尚未统一安排部署等理由不进行案件侦查。这些形成了司法救济渠道不畅,行政救济手段缺位,受害人情绪激动,事态稳控压力大的局面。互联网金融监管只是协同监管不畅的冰山一角。张幼林认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尚未形成完善的信息交换、联防联动的监管配合机制,地方政府对辖区内大中型金融机构的运营和风险缺乏了解途径和手段。第六,从监管形势看。一是互联网金融形势不容乐观。2016年4月,国务院启动了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楚雄州清查了114家疑似互联网金融企业,最后锁定了32家,数量在昆明、曲靖之后位居全省第三位。昆明小微金融交易所和昆明拓扑互联网金融楚雄地区投资人总数近2000人,逾期本金高达1亿多元,先后组织数百人次到省州上访,但诉求事项长期难以解决*数据来源于楚雄州金融办。。二是担保贷款风险巨大。截至2017年6月末,与楚雄州银行开展融资担保合作的担保公司35家,担保贷款余额17.66亿元,占全州贷款余额700.62亿元

  的2.52%,但应代偿余额高达5.47亿元。其中,大昌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余额5.99亿元,应代偿余额高达3.94亿元*数据来源于楚雄州财政局。。三是银行不良贷款转跌为升,2017年6月末不良贷款率达2.91%,远高于全国同期的1.74%,全年不良贷款处置任务艰巨。三、加强楚雄州金融监管的对策建议总的来看,楚雄州金融监管形势不容乐观。要在楚雄州监管权限和协调能力范围内,围绕“谁来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如何协同”等问题,愚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强金融监管。第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监管。按照上级要求,州政府要成立楚雄州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既要推动金融业发展和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也要加强金融政策协调和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履行好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职责。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要优化金融办、人行、银监、工商、公安、法院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协调,避免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各县市也应成立相应的委员会,真正将维护辖区内地方金融稳定的职责扛在肩上。第二,突出监管重点,防范化解风险。当前金融监管的重点是楚雄州金融风险隐患较大的几大领域,即金融去杠杆、不良贷款处置、打击非法集资、以P2P为重点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民间金融监管等重点工作。要以重点企业去杠杆、政府去杠杆为主,对重点企业采取充分发挥债权人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出售存量资产、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重点企业与银行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对县市政府采取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管理、加快编制和公布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严查违规举债等多种措施,稳妥有序处置不良贷款,推进金融去杠杆。要按照全国统一行动深入推进打击非法集资、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行动,重点加快非法集资案审理和资产追收清理工作,大力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深入排查化解,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着力整治地方金融乱象。按照省金融办统一部署,

  逐步排查化解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民间金融风险,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和结果运用,继续稳妥推进经营难以为继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停业注销,创造条件适时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多措并举,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第三,理顺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要按照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要求,以州县金融办为基础组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4类机构的监管。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银监要强化监管,一是坚持全面监管:既要管金融机构,也要管金融市场;既要加强审慎监管,也要加强行为监管;既要管传统金融业务,也要管互联网金融业务;既要管有牌照的违规行为,也要管无证经营;既要管本地金融机构,也要管外地注册、本地经营行为,实现监管全覆盖,确保监管无盲区。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实施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严厉打击无牌照、无资格证、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着力打击乱办金融行为。要充实州县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力量,根据任务轻重,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备金融专业人员。要争取上级支持,适时设立州级银行业、证券业、小额贷款业、融资担保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第四,加强统筹协调,实现纵横联动。一是加强纵向联动。针对金融监管短板,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逐步理顺。从短期着手,在监管机构、监管职能不到位的情况下,为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完成互联网金融整治任务,对注册地在外省和昆明、经营地在楚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加强向上汇报协调,强化纵向联动,果断查处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自融、金融欺诈、恶意欠债不还等行为,加大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秩序。由于证券、保险监管部门未在州县设立机构,

  金融办实质上承担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清理整顿,要积极争取云南证监局和云南保监局加强业务指导。从长远着眼,要按照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精神,加强监管力量的下沉。针对证券、保险监管部门未在州县设立机构的现状,采取证券和保险监管部门自行设立机构、委托县人行统一监管等多种方式,逐步理顺州县两级证券、保险行业监管关系,解决云南证监会、云南保监局够不着和地方金融办管不着的问题。二是加强横向联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同时强化协同配合。人行和金融办要进一步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快形成条块结合、运转高效、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区域性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增强地方金融监管合力。人行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将互联网金融、地方金融机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管理;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加强对全国金融工作会明确的7类金融机构的监管,会同人行、银监共同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银监部门要加强影子银行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P2P清理整顿力度。工商部门要主动查处互联网金融机构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非法广告行为;公安部门要对反映强烈的昆明小微金融交易所、拓扑互联网金融等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侦查,查明资金流向,查清事件性质,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恶意逃债等犯罪行为;法院要按管辖权限及时受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诉讼请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各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监管,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对跨市场跨业态金融产品形成监管合力,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穿透式监管,防止钻监管空子的行为。今后,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风险处置、业务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协同监管的长效机制。第五,加强人才培引,强化智力支持。大力引进和培养金融专业人才,充实到金融监管队伍特别是州县两级地方金融监管队伍中,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要加强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增强党领导金融工作的能力。

  四、结语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事关地方金融稳定,是中央明确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职责。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需要标本兼治,多方联动。既要治标,加强组织领导,整治金融乱象,打击金融犯罪。又要治本,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限,着力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改革,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加强央地金融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才能促进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相关文献】

  [1]张健华.关于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若干思考[J].清华金融评,2014,(4):21―23.[2]张幼林.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思考[J].中国金融,2015,(1):53―54.[3]陈道富.我国地方金融监管的现状与问题[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0(11):1―5.[4]周郁.关于构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的思考和建议——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J].财政监督,2016,(9):90―93.

篇六: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证券市场是为了配合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应运而生的金融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而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证券市场是重中之重,起到调整产业结构,企业体制结构的作用,以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职能。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都参与其中。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很迅速,但其实严格来说还是一个不规范的以及不成熟的市场,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状态中。整个证券市场的运作中,在监管部分,政府占据了很重的比例。然而在其他方面,例如制度等等,都是欠缺不完整的。所以,如果我们想让证券市场健康的蓬勃发展,首先就要建立一个符合我国行情的,合适投资者的监管模式,那么如何在现状的情况下建立是一个很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本文在文章前半段通过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目前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剖析,找出问题存在的关键,进行分析处理,在后半段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我国证券市场诞生的原本目的是为了帮助国企更好的发展,于是一直以来证券监管机构监管理念与监管目标存在着偏差,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又存在政府监管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因此,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应重视政府的职能作用,发挥政府的调节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监管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作出相应的惩罚和刑罚措施,给出理想的体制架构模型。

  关键字: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对策

  前言

  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发展,证券市场逐渐成长,人们开始学习投资来获取利益,证券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投资平台。然而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性很大,人们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属于高风险超敏感的市场,其不确定因素也有很多,例如国家政策的出台,政治或经济事件的发生,或者国际汇率的波动,国家间的相互关系等等。除此之外,证券市场的行情同时也受这些影响,例如证券市场中有人操纵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控制股价达到所期望的范围内来谋取利益等违法行为。凡是过度的投机行为都会出现反常现象,必定会引起价格的爆跌或爆涨,如果证券市场中出现了这些类似的非正常现象,人们就需要谨慎看待,这预示着风险不确定性提高,如果人们不幸遭遇了风险,很容易因此引起社会波动,后果就是对国家经济造成冲击和破坏。

  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的很迅速,但起步晚,也正因为发展的过快,我国投资者并未跟上发展的脚步,心理素质和态度都是不合格的,所作所为也与证券市场发展不匹配,除了投资者问题,连证券从业人员也有很大的不足,如证券知识水平低下,国家监管力度和水平都处于幼稚阶段,根本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也无法有效的形成调控机制。所以对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并找出相应对策是很有必要的。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可以给相关部门机构警示,让他们能注意到证券市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可以对此进行处理解决。首先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和一些无法行为活动,保护每个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减少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其次抑制不良竞争的出现可以减少恶性循环,带来高效、有序、良性的运行使证券市场蓬勃发展;最后还可以降低运行成本,能最大程度地利用和分配生产要素的功能,使得我国证券市场以及国家经济能进一步的发展。

  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概述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在发行、交易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等各种关系的总和。而狭义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及其衍生品(如期货、期权)发行、交易的场所。按交易对象可划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按运行环节可划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1.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含义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特定的管理机构采用一定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及其行为所进行的旨在促进证券市场公平、有序、高效运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广义的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在发行、交易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等各种关系的总和。构成证券市场监管的四大要素是证券监管主体(监管者)、监管对象(被监管者)、监管手段(监管工具)和监管目标。

  监管主体分为两种:自律性监管和政府监管。自律性监管是指由例如证券商协会和证券交易所自行监管,没有外部约束或负责。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来监管它们。而另一种是政府监管机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政府监管模式,其中有三种主要方式,美国是以独立的监管机构为主体,由国会管辖但不属于政府,而巴西和泰国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由中央银行管辖,属于其体系内一部分,最后法国是以财政部为主体,由财政部全权负责证券监管部分。

  监管对象是指参与者在证券市场的活动和行为。其中投资者、筹资者和中介机构都属于参与者。筹资者则是没有特定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甚至可以是国家。中介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机构。

  监管手段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自律手段。对于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手段对监管者而言是值得仔细考虑的,以便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和调控。

  监管目标,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只有特别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的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促进市场功能的发挥,来保证证券市场处于稳定、高效、有序的状态。

  1.2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

  1.2.1对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

  证券发行管理是加强证券市场管理、证券市场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证券发行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对证券发行资格的审核。只有有发行证券条件,才能得以进入证券市场。证券登记的发行,是向证券投资提供相关信息,不保证证券发行的优质、合理的价格。证券发行的实质是运用管理原则,即发行证券不仅要充分公开条件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满足发行证券的一定的实质条件。发展管理机构,唯一合格的发行公司。证券监管部门批

  准发行证券在证券市场上的发行资格。实行审批制是使管理部门能够保证发行的证券,满足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篇七: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500字的新闻政治剖析范文

  范文一

  食品安全环境令人无比担忧与痛恨,要说根治之道,无外乎四个字:加强监管。道理的确如此,在商业利益诱惑面前,如果缺少了法治的力量,那么,仅靠所谓道德力量是无法规范从业者行为的。所以更应该追问的是,为什么养殖户可以养“连自己都不吃的鱼”?养殖户滥用抗生素等药剂,实则是监管的不断缺位造成的。比如小鱼塘大都没有养殖证,比如类似孔雀石绿这样的违禁药还在大量出售、使用,此外,还有“问题鱼”难以溯源、倒查等等问题。从养殖的源头开始,监管就缺位了,岂能不生乱象?当过量用药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养殖户很难意识到自己养的鱼关系着他人的食品安全,他们是麻木的。

  实际上,对于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我们都能很快找到症结所在,但难点就在于,食品安全问题背后是诸如滥用违禁药品、添加剂等潜规则体系。我们能够针对某个具体的食品安全事件,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却难以从根上改变整个潜规则体系,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是被动地应对。

  如果任由潜规则盛行,只会不断巩固其利益链条,拖得越久,治理的难度也就越大。所以,要从根源解决问题,就必须用法治的力量对食品领域的各种潜规则说“不”。

  范文二

  清风正气要想树得起来,歪风邪气就得杀得下去。回首四年,无论是纪检还是媒体,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自然而然地形成了紧盯“四风”的习惯。拿新疆来说,上上下下都在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发现问题,对“雁过拔毛”“化公为私”等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的行为“零容忍”。自治区纪委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专门约谈“四风”问题“零查处”的个别地区纪委主要领导,指出差距,提出要求。动真格、不松劲、传压力,不良作风在持续的“点刹”中渐渐消逝。

  优良的党风,不仅是我们党的政治品牌、政治标志,而且懿德茂行,可以励俗。一位新疆网友留言道,以前半个月的工资都得“随份子”,自从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的监督管理后,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和铺张浪费收敛不少,顿时感觉“减负”。可见,干部戒除奢靡,变味的人情消费就开始刹车;官场潜规则不流行,社会上拉关系、找门路的现象也在减少……党员干部通过有形的表率,无形中引导社会风气向好。政治风尚和社会风尚相互激荡,正是新疆各族人民企盼的当代“风俗志”。

  一张没用的医嘱,折射出地方党员干部作风新变化,但也必须认识到,广大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的变种依然存在,作风建设需要抓常、抓细、抓长。紧一阵松一阵、进两步退三步,都会功亏一篑,只有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才能不断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在实处。

  范文三

  警察执法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此次的警察法草案稿更加强调规范和监督警察的行为,用了1/4篇幅规定了警察在履行职责中的规范。需要看到,近年来,在“警察踩头发事件”等案例中,少数警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公众质疑,乃至引发舆论漩涡,给法治形象造成了伤害。草案稿将规范和监督警察职责作为立法宗旨,可以说切中肯綮。执法规范化就是执法的自我约束。这并不意味着削弱执法力量,相反,就像只有最自律的军队才具有最强的战斗力一样,只有执法最规范、最自律的执法队伍,才能提升权威和公信力。具有权威和公信的执法力量,执法时往往事半功倍。

  警察自律解决的不止是“乱作为”、滥用权力的问题,也包括如何防止警察不作为的问题。执法自律不是“畏缩执法”,冷静执法更不是“冷眼旁观”,警察“不作为”,和“乱作为”一样会损害自身公信力。因此,草案稿将现行法律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规定的“职权”“义务和纪律”合并为一章,统一规定为“职责与权力”。这种调整体现了警察权力和职责之间不可割裂的关系。对于警察来说,权力与职责是一体的。积极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就是警察的内在职责。如果只将执法权理解为专断权力,则可能导致任意执法;如果只将执法权理解为义务负担,则可能懈怠执法。权力与职责相统一的警察执法形象,应该是不卑不亢、合理合法、积极规范地处置每一起案件。

  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发展经验揭示,规范警察权力,树立“街头法治”形象,是构建法治大厦关键而艰难的一步。在

  “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既要重视一部部里程碑式的立法、一件件突破性的司法案件,借此搭建起中国法治大厦的框架,同时也不可忽视“街头巷尾”的法治“踏脚石”。公正严明的警察执法,是通往法治中国的“关键一公里”。

  范文四

  11月21日,新浪浙江微社大记者蒋姐来到我们杭州实验学校讲课。

  微新闻?这是什么意思?在讲座开始之前,我们的脑海中有很大的问号。我们十几个小记者都用好奇的眼神盯着姜姐,渴望早点看到关于微新闻的一点知识。

  “微新闻,顾名思义,短小精悍。在微博上传。不需要很多字。140个字就够了,但是如果东西要有吸引力,最好有图片……”说到微新闻,江姐滔滔不绝,我们都被它迷住了。我们迫不及待地想马上写下来练习。现在我们对微新闻的理解已经从问号变成感叹号了。

  最后江姐还带来了新浪浙江教育出版的几本《浙江新教育》作为奖品,从讲解的内容中寻找话题来考验我们。现在大家都鼓足勇气回答问题,一听说杂志是限量版,更紧张了。我们争先恐后,绞尽脑汁,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紧张的气息。

  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讲座就结束了。大家都想做微社的小记者。屏幕上的“微新闻”三个字深深地印在了我们小记者的心里——我们以后会像江姐一样成为真正的记者。

  范文五

  当中国南极考察队成员登上地球之巅,在极寒的极地寻找“冷点”时,他们可能没有想到,他们所居住的“人”中不会有热点。我想知道这些热点是如何汇聚热量的,什么时候可以冷却到常温。

  我们有过“热”的历史,也吸取了再热引起自燃的教训。人们说,生命就像大海,潮汐交替,重复着分离与聚集、热与冷、生与死的时刻。但是,我认为生命是有自己的自我调节能力的,绝不会像海潮被月亮控制。既然人可以造成很多荒谬的热点,那就不要在发呆的时候给自己一个忠告:寒中求热,热中求冷?

  我们有一种人,在黄河里盲目自信地漂流,更不用说考察和教育水平了。只要看看他们准备的食物,选择漂流的装备,你就会大吃一惊:他们在成为勇敢的土壤之前,已经表现出对生命的蔑视。当我们哀悼在激流中逝去的勇士的灵魂时,我们应该发现,他们中的许多人不是勇士,而是毁掉了自己生命的小脑思想家。难道我们不应该对他们的死有所了解和启发吗?

  面对人生的选择,热点是伸出一只看不见的手,蛊惑人们“燃烧自己”。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煤的形成。的确,有些人,像煤一样,在燃烧中奉献自己,却给人带来光明和温暖。但有些人,像潮湿的野草,燃烧后散发出呛人的烟雾,熏蒸一群人,杀死新生命。今天,明天,未来,为了永生的理想,不为“热”而晕倒,不盲从,不为“热”而死的应该是我们!

篇八: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项目重要岗位人员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廉洁意识淡薄和素质不高

  近年来,由于生产规模扩大,新上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管理人员储备不足,为尽快使项目管理机构运转,满足建设单位时限要求,应急将可调配人员充实到项目各管理岗位。因此在思想上对监督工作表现淡漠,心存顾虑,担心查出问题影响项目评先评优,影响绩效考核和个人政绩,对一些职工反映的萌芽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宁可误事不伤和气,一定程度上助长放任了一些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长此以往养痈面患,损害了企业经济效益,侵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挫伤了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监督意识弱化和流于形式

  有些项目领导对监督有一种抵触情绪,听到“监督”二字心里不舒坦,认为监督自已就是对自已不信任,是跟自已过不去。有的在行使职责和权力过程中自视其高、独断专行,对于敢于监督自已的人反感甚至恶言相向。因为多种原因,有的项目对重要岗位上出现的不良现象,没有及时发挥“眼睛”的作用,该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该教育的不严格教育,该查处的没有严肃查处。从近年暴露出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主要是内控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起与项目实际相适应的监督体系,加之监督内容不具体,不细致,笼统、模糊,致使监督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三)权力运行失控和监管缺位

  有些项目由于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只停留在表面上,在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实施上重点不突出,监督上畏手畏脚,同级监督中存在着对其业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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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不能完全做到了解深查细纠,有些监督过程中还存在着“人情关系”,发现问题碍于情面和私人感情,不愿监督听之任之,致使监督缺乏力度。有些关键环节想监督而无法涉足,如在项目节余材料的处理和经营活动中,对费用的提取渠道和使用缺乏监管,有些项目经理认为经营活动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以保密为由,搞“暗箱操作”,在开展经营工作中是否谋私,只能是一本良心帐,最终给监督管理留下了“黑洞”和“死角”,导致出现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投资谋利,经理伙同管理人员虚拟、套取私分工程款等司法介入案件。

  (四)监督职能软化和失之于宽对于项目监督管理而言,有很多管理制度和规定,由于没有形成规范、统一、配套的监督机制,致使某些制度在彼此衔接、相互配套上有所欠缺,形成不了综合效应。主要存在“软、浅、晚”的问题。软,就是在监督过程中缺乏刚性和严肃性,致使监督流于形式;浅,就是日常的监督,往往只停留在工作的表面,没有深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之中;晚,就是事后监督,当造成损失,问题发生后,才看到监督的薄弱面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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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当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

  党内监督是指党凭借自身力量,对党组织和党员是否遵守党规党纪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当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当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1】监督议题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如何根据实际选准、定好监督议题,是开展工作必须认真思考和面对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选择、确定监督议题,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1.内容安排偏多。由于顾及平衡、难以取舍,议题内容的安排往往偏多,造成重点不够集中、准备不够充分、监督不够深入。同时,由于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的次数和时间安排有限,相当一部分议题无法纳入会议内容进行审议,只能采取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组织专题视察等形式进行监督,虽也能起到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效力,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力度,也影响了实际监督效果。2.理念存在偏差。在选定议题时存在两个偏重:一是偏重于工作监督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两种主要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法律监督程序相对复杂,且人大机关法律专业人才欠缺,在监督形式的选择上较多采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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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组织工作视察,执法检查明显偏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也刚步入正轨。二是偏重于政府工作。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但在实践中,由于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解不够全面、准确,对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重视不够,在选择议题时往往过多关注政府工作,针对“两院”工作的监督议题安排较少。3.行权不够到位。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实践中,对于常规性的监督内容,比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议题,常委会每年都依法安排审议,但对于一些事关区域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如较大的规划变动和重大建设事项,较少或未能及时列入监督的计划,导致监督“盲区”、“缺位”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人大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笔者认为,监督议题的选定,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和持续努力的实践过程。监督法关于发现和选定监督议题的三个标准和六条途径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只有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出发,积极探索符合监督工作内在要求的选题路子,才能有效避免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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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真正做到突出重点、客观务实、安排合理。在选题思路上,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全局性与普遍性的关系。人大的制度设计和工作性质决定了监督议题必须带有全局性与普遍性。一方面,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监督工作,必须着眼全局,找准定位,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区域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行使法定监督职权,充分体现人大工作谋全局、议大事、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检验人大工作成效,最终要看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得到体现、切身利益是否得到维护、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人大工作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群众路线,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推进发展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具有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因此,科学选定监督议题,要兼顾和平衡好全局性与普遍性的关系,把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列为监督内容,确保监督议题符合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切合地方发展大局、顺应群众实际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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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关系。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两大重要手段,能否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监督议题的效果与质量。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内容科学安排监督议题,在保证监督效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监督形式,使两者互融互补,保证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工作监督方面,重点要放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上,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审查等形式,通过有效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法律监督方面,重点要放在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上,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三是严格依法选题与适时调整议题的关系。依法按程序办事是人大工作的基本特点。体现在议题的选定上,每年监督计划都在年初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下发,做到“一年早知道”,且一般情况下鲜有调整,这是由人大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也体现了权力机关履行法定职权的严肃性。但是,当今社会是一个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有些新情况、新问题不一定都能在年初前瞻和预计到,也就无法在议题的安排上予以充分的考虑和顾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因此,要在执行年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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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议题,使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在实际运作中,应探索完善“四项机制”1、监督议题的征集机制。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相应的议题收集反馈机制,及时把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和监督法规定的“突出的问题”、“集中反映的问题”和“普遍关注的问题”准确全面完整地传递给人大及其常委会,确保相关信息不迟滞、不阻梗、不失真,为人大更加科学合理地选定监督议题提供原始素材,奠定坚实基础。2、监督议题的筛选机制。人大监督议题,重在筛选,贵在精炼。有些议题监督效果不尽人意,与选题不当有着直接的关系。从实践来看,只有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和提纯过滤,才能保证选定的议题、监督的事项属于事关最广大人民利益或是某一社会群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使监督具有更高的社会价值,实现监督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筛选监督议题时要注重选择那些事关发展大局、事关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议题。对准备列入监督内容的议题,事前要组织可行性研究,分析预测可能的监督效果,确保议题的选定切实可行、利于操作。监督议题的评价机制。建立必要的评估制度,对经过筛选的议题进行系统评价,以判断是否具有全面性、普遍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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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体现事关全局、事关民生、事关长远的要求。通过对筛选议题的评价,力求使监督议题更能把握全面、服务大局,更加切合实际、体现民意。此外,还可定期对监督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以利于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根源,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监督议题的公开机制。积极探索常委会监督计划、监督内容、监督议题的公开工作。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平台,通过与新闻单位建立互动机制,对不同的监督工作,选择合适有效、生动活泼的公开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创新公开的形式,丰富公开的内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力求使议题的选定和实施过程成为汇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的过程,使人大工作自觉置于代表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当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2】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规范预算行为,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具有重要的意义。一、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常规性的审查监督工作做得越来越细,程序也在不断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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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但在一些重点问题上,始终难以有所突破,对预算实质性的监督始终无法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职权还没有完全发挥,主要体现在:1、机构及人员配备不适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需要。财政预算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涉及内容广泛,人大开展财政预算监督必须拥有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财会人员。目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大多没有预算工委,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而大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仅有一到二人,缺乏足够的力量和专业人才开展经常性监督,达不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多数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财经专业人员,缺乏常识,不可能深入、全面地进行审查。2、审议时间不足,审议实效有待提高。《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30日前向人大提交预算草案。而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往往只提前一个星期左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高质量完成初审工作,难度非常大。因为审查的不仅只是粗略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而是预算、决算草案本身,初审期间需要作必要的调查研究,需要核对一些情况和数字,必要时还要做协调工作等。由于审议时间较短,财经委还要忙于撰写审查报告和决议草案,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使初审工作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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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工作存在制度缺陷。一是每年人代会一般在1月底或2月初召开,此时的预算编制正在进行中,这样就造成预算先执行、后编制、再审批的现象。每年将近有三个月无法按预算执行,不符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预算精准度不够,透明度不高,部门预算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每年的预算执行结果中存在着大量的超收收入,为政府随意性理财留下了制度活口。四是转移支付资金在地方可用财力中占有很大比重,但存在着转移支付数额不固定,结构不合理,分配和使用的程序不够规范、透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五是政府在预算执行中随机性大,临时性追加支出多,人大与政府之间预算资源和预算信息很不对称,使人大无法深入开展实时动态监督。4、审计监督缺位,审计结果运用具有一定局限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而不是直接对权力机关负责。审计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问题线索提供者”,属于政府内部审计范畴,人大采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同级财政本身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由政府审计部门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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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本身,提供的审计报告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方组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政府如何当好人大的执行者太笼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和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的效果。5、法律责任缺失,监督手段疲软。一是法律法规对违反预算执行及其他违法行为只有原则性规定,承担责任的规定也非常笼统,法律责任过轻,缺乏约束力度,《监督法》也没有法律责任的专门条款。二是法律只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却没有设定处置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结果最终成为“建议权”。三是由于人大常委会“权责不对等”,往往导致《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问责性监督手段在实践中运用存在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导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不尽人意。二、加强和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促进依法理财,针对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今后加强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1、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地方人大应设立专门的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二是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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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知识的专业人才,加强人大对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的力量。三是人大财经委可相应聘请有财经专业知识人员,作为财经委的聘请委员,保证审查队伍有专业力量参与审查监督工作。2、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安排充足的编制时间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财政部门编制下年度预算的时间应每年的10月前开始,年底完成整个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逐步扩大预算编制的范围,凡属财政一级预算拨款的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并提交人大审查;细化预算的编制和报送人大审批的内容,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预算收支细化到类、款、项、目;规范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要求细化到项目;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3、提前介入,加强预算初审。在预算草案编制初期,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应主动地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环节,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预算编制中的情况和问题,对预算草案的编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为预算草案的初审和审议打下基础。扩大初审的主体,组织精通财政、审计、财务的人大代表参与初审工作,提高初审质量。在初审中,要抓住预算审查重点,着重考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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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的随意性。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应当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超收收入可纳入下年度预算编制,当年确需使用的,应当提前编制使用方案,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要健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告制度和建立定期的检查分析报告制度,可借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电脑实行联网,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对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动态监督,增强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时效性,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提高监督实效。5、理顺审计体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发现预算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善于指导、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要客观、公正、详细地反映审计存在问题,使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更多1.个人学转促自查问题剖析清单2.关于学转促自查问题清单3.当前四风四气方面的问题清单4.个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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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新常态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6.个人四风四气方面问题清单7.新形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8.整治四风四气方面的存在问题清单9.党员四风四气方面个人问题清单10.关于四风四气方面的问题清单11.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12.##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13.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清单14.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问题清单15.##领导班子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清单16.##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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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业务的持续性和长期性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以中小型为主分散建设代建费少采取事业模式可以常设一个自身利益与具体造价控制不相关的专业化机构集中管理通xinjiangstatefarmseconomy6520101常称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即便是采用公司模式通常也设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协调机构由其选择代建公司

  投资项目监管:问题成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马建莫【摘要】[摘要]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文主要结合多年来从事项目的开发与管理的具体实践活动,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和存在的弊端以及监管失效可能导致的结果等。同时,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进而提出了创新项目管理模式,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机制等对策措施。【期刊名称】新疆农垦经济【年(卷),期】2010(000)001【总页数】5【关键词】[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市场经济十分重视划分和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将项目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并区分了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的方式方法。但经济欠发达地区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变化,使得工程建设领域的许多问题突显,腐败现象频发。鉴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有必要进行针对性地研究,创新项目管理模式,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机制。

  一、基本概念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

  政府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进步,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产业化。根据资金的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以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财政拨款)、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公益性、公共性和政府主导等特征。项目管理具有政府介入深、跨度大、程序严、责任重等特点。政府投资项目可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本文所讨论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非经营性项目。(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下,由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立项要求,投资主管部门安排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据此拨付资金,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建设,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建造单位,委托和依靠中介机构开展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监理以及造价等咨询工作。政府投资项目与其他投资项目建设的过程基本相似,一般划分为项目策划和决策、准备、实施和收尾四个阶段,各阶段的管理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内部管理可以分为决策和执行管理两个层面。决策管理层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统领性,决策管理者是投资人或其代表者,具体指项目前期决策、审批、验收的政府部门或其代表。执行管理层具有全面性、具体性和经常性,执行管理者是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决策和执行两个层面通过介于二者之间的中介组织的桥梁衔接,共同对承包商实施制约,从而实现投资建设目标。另外,政府投资项目还有来自权力部门并行的外部监督,包括人大、审计、稽察、监察等。如此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形成了按照四个阶段划分,由不同行政部门监管,以

  使用单位为项目管理协调中心,通过中介机构相连接的决策和执行的两个管理层面和来自项目外部监督的管理体系。(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弊端1.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政府决策职能在不同阶段权属不同的部门,各自为政,缺少部门间的制衡机制,也妨碍了项目利益主体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过分注重阶段性目标,忽视总体目标。管理系统反馈功能(后评价)缺失,阻断了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途径。缺乏全过程管理的概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甚至决策失误。2.对建设单位的内在约束薄弱。作为投资人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职能分解在不同的部门,又没有授权一个相应的机构代表其履行全过程管理的职责。大多数非赢利项目都由使用单位作为政府的代表,这样使用单位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为一体,使用单位多为非专业的临时机构,责任不落实,责权利不对等,缺少约束。3.监管同体,不成体系。监督与决策职能按阶段划分同属相同的部门,管理与监督不分,存在同体监督的问题。没有形成包括对决策管理层面监督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体系,缺少责任追究、全社会共同监督和参与决策的机制。监督部门站在项目之外,采取事后监督为主的方式,受专业限制,若不借助专业机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4.管理难度大,对中介机构存有依赖。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层次多,决策过程缓慢,信息传递滞后失真,管理协调量大,难以管控。由于项目管理中专业细分,非专业的使用单位主要通过专业中介机构来实施项目管理,缺乏基本判断,容易对中介机构产生依赖。

  (四)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失效可能导致的结果1.“三超一拖”现象时有发生,政府最终承担风险。2.项目决策不科学,容易出现投资失误,效益偏低。3.行政效率低,资源浪费,腐败现象层出不穷。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

  (一)投资主体缺位,管理职责模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自于政府,使用者多为行政事业单位,真正上的投资主体是相对抽象的政府,行政部门分权式管理使得投资主体虚化。政府受人力物力等条件限制,大多数项目都由使用单位临时组建非法人机构或内设的基建部门负责实施,建设、管理和使用一体化,代行投资主体的权力。行政部门的管理各自为政,由于职责不清,没人最终负责,实质上是管理主体模糊。项目批准实施后,就脱离了行政部门的监控。这种临时机构难免从使用者的利益出发行事,加之管理水平不够专业极易出现短期行为。使用单位基本无偿享用投资成果,在建设中又拥有资金支配使用权,甚至建成后的运营费用也由政府拨款解决,由于缺少内在的投资控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所有风险都由政府承担。使用单位自主选择咨询、设计、招标、监理、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资金也由其直接支付,弱化了参建单位相互制约功能。使用单位成为公关对象,容易诱发职务犯罪,腐败现象频繁发生。西方经济学认为,一切市场行为都必须以明确的产权为前提。产权的功能之一就是约束和激励人们的经济活动,明晰的产权可以界定主体的责、权、利关系。按照产权理论,公共产权具有非排他性和虚置性,有关主体借机将内部成本外化在公共产品上,“搭便车”的行为必然会出现。政府投资项目主体缺乏或不

  明确,使用单位甚至行业主管权力部门和个人,趁机扩大自身收益,而这些由公共转化为个体的收益往往无须支付成本,仅靠管理者自身道德和职业约束,难于克服追求利益更大化的冲动,导致监管流于形式或被放弃。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为一体的使用单位拥有可以放大的权利,却无明确的责任界定,有激励无约束,不可能自觉地控制投资和建设规模。(二)监管体系不健全,缺少全过程控制代表政府投资的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分段管理,权利逐步被部门化。监管不成系统、不相衔接,不到位、不专业使得政府投资项目执行层面有机可趁。政府监督管理活动大多采取一次性事后的行为方式。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介入项目程度和阶段不同,难以很好发挥控制作用。1.缺少全过程的监管,投资总目标失控。投资控制相关的估算、概算、预算和决算审定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或其内设的评审机构,很难摆脱部门利益的影响,容易出现部门、阶段间相互脱节。由于决策机制不完善,行政部门自由裁量幅度较大,基本处于无监督状态。前期评估论证工作不充分,甚至不评估,审批上各部门自成体系,缺乏统一而又明确的审批权限的界定和审批程序,协调约束机制乏力。最终形成概算中间不控制,估算和决算两头不衔接,项目计划与资金管理脱节的局面。由于投资者和实施者在投资管理中目标不同,降低工程造价是投资者的追求,而承包商关注利润,追求较高工程造价,从而形成了相反的利益趋向。政府投资项目由使用单位代行投资主体职能,与承包商利益趋向相同,失去了对利益驱动的相互制约。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单位缺少控制投资的内在动力,反而有扩大规模和提高造价的利益实惠,即便是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控制投资,也很难

  保证投资总目标的实现。2.缺少全过程的监管,招投标应有的作用弱化。招投标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方式之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经营的具体表现。现行的招投标监管由多部门分工负责,整体上被隔裂,各部门职能重叠,领导角色缺位,没有形成全过程、规范化统一管理平台,难以把招投标贯穿于全过程,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有些项目招标由多家公司代理,前期咨询、设计、甚至工程监理都没有真正纳入招投标的范围。招标中常见的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与挂靠经营,违法分包、转包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仅靠分段监督无法控制。对招投标的行政监督多为行业同体监督,主要在招标开标环节,而且是开、评标现场程序监督,缺少资格预审、定标、合同签订以及执行等环节的相关问题的监督和对从业企业综合评价、进入和退出等市场化机制。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招标人和潜在中标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极易形成关联交易。现实中,正是因为缺少对采购人、代理人和潜在中标人及其关联性的持续监督和对工程发包人有效的绩效考核,使得不规范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搭起了商业贿赂的桥梁,挂靠经营和违法分包成为建筑领域滋生腐败的温床。3.缺少全过程的监管,中介服务整体效率被忽视。由于建设项目行政监管体制上的分段管理,中介服务体系也具有明显地条块分割的特征。按照管理权限分部门设立的中介管理体制,制约着提供全过程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发展。一个项目往往由多家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管理的界面多,业务交叉重叠或不相衔接,协调量大,效率不高,利益诱因多,失之过宽。分目标明确可控,总目标模糊,缺少控制和评估,责任也难以界定和追究。中介机构接受的是使用单位的委托,不得不违心地依附于业主,按其意图行事,放弃“独立”的基本从业原则。

  随着经济发展,建筑市场中介组织所发挥的作用日趋明显,分段式的单个主体的活动效率有所提高。但能够提供全过程服务的机构不多,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效率的提高还有很大的空间。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每个契约方都是项目的相关利益者,其利益都应该得到保护。由于中介组织在工程项目的治理结构中处于被动地位,加上缺乏完善的协调和沟通机制,利益难以切实得到保护,为回避自身风险,相互对抗,只追求各自的利益目标,忽略质量、进度等其他目标,即便是单个活动主体管理效率提高,项目整体效益还是无法保证。(三)“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政府干预失当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阶段基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前期策划、决策和准备阶段不确定因素多、主观随意性大,“官本位”文化表现的特别明显。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其决策主体理应是政府,经济学中以守护人身份出现的政府又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强势主体。政府投资部门做为投资人,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责任难以界定。如果决策者私欲膨胀,自以为是,借助于专业机构和专家的科学决策只能流于形式。民主决策势必会削弱决策者自由裁量的权力,“官本位”文化自然就会成为推进民主化决策进程的障碍。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单位全权负责建设管理,相对行政部门使用单位处于信息优势的主导地位,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从经济理论上讲,信息劣势的经济当事人干预容易失当,并为信息优势的一方承担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必须出面设法弥补双方信息的差异,通行的做法就是使用社会或政府举办的中介机构介入项目管理,再用执业资格资质对其进行约束。但实际上,这些资格资质的管理权限分属多个行业或上级部门,真正的行政监督部门对其约束力不强,无法很好地弥补信息的差异。由于缺少经常

  性考评,中介机构又由使用单位出资委托,极易成为其“内部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无法保证。政府对其投资项目管理实质上是政府直接干预,市场经济并不排除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但当政府管理部门不够专业或信息失真的情况下,会出现干预无效,从而失去管理意义,影响到政府的威信。当政府机构保护或谋求内部利益的情况下,有时会失去公正,造成干预过度。过度的行政干预扰乱了建设市场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并因缺乏规范和监督极易出现寻租行为。正是因此,一些掌握权利的政府官员接受非法利益,做出有利于行贿个体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应对措施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改革的目标要求,但具体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改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首先要彻底将项目管理协调主体角色由使用单位改变为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解决投资主体缺位的问题;二是通过完善协调和沟通机制,建立全过程管理的监管体系。各利益相关者关系由相互对抗转变成合作共赢,管理效率从单个活动主体上升到项目效益整体的提高;三是减少行政干涉、充分发挥专业中介机构的作用,行政权利逐步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域退出,减少寻租和腐败的空间,改善政府对项目监督绩效。最终,建立政府和公众监督、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市场化经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当前改革的重点是抓紧构建专业化和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一)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

  代建机构对投资主体补位,改变了多位一体的局面,可实现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政府部门也从具体的项目管理中摆脱出来。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和摸索,代建方式与经济发达程度、投资体制以及行政体制等改革进程密切相关。目前国内试点的模式主要有事业单位和项目公司两种。事业模式只是过渡,项目公司模式是必然结果。在市场成熟地区直接推进代建制,在市场不成熟地区采取过渡的办法逐步推进代建制。由于政府投资项目业务的持续性和长期性,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以中小型为主,分散建设,代建费少,采取事业模式可以常设一个自身利益与具体造价控制不相关的专业化机构集中管理,通常称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即便是采用公司模式,通常也设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协调机构,由其选择代建公司)。政府通过签定合同授权管理中心对项目进行管理,管理由以往行政手段改变为经济手段,只承担行政责任。管理中心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承担经济责任,可以避免民事风险,直接支付建设资金。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共同介入可研、设计、招标代理、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使全过程的管理得以实现。管理中心既接受来自于政府的监督,也受到使用单位以及参建各方的制约。另外,规模化管理可产生一定的采购效益、管理效益。(二)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行政体制上的分部门格局在项目管理上难于突破,但是项目相对集中管理后,全过程管理完全可以实现。1.赋予代建单位全过程管理的权力。明确代建单位从可行性研究评估开始,直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管理的责权利。通过建立一套由政府管理,代建机构运行的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为政府投资决策、监管提供及时、

  准确、完整的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提高项目管理者进行投资、进度、质量等控制的管理水平,更好地行使主体职能;可以使项目各参与单位实现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提高项目管理整体效率;通过信息公开,使得参建单位信誉评价和社会监督成为可能。2.对行政决策部门、代建单位以及参建各方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一种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行政监督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而不是决策部门,检察、审计、财检、稽察等部门参加,最终应整合成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方式以联合督察、事中监督为主,避免同体监督,加强对行政决策行为的监督和绩效考核。以代建单位为中心开展相关单位延伸审计,对重大项目进行中间审计;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可派员进驻重大项目,对重点项目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重点防范。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后评价制度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3.对投资等关键控制因素全过程控制。(1)重点抓好决策阶段可行性估算的评估、设计阶段概算的审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阶段工程变更和签证以及竣工阶段的结(决)算等关键环节。并将各环节、各阶段联系起来控制。(2)积极推行重大项目全过程的造价咨询工作。(3)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职能,摆脱部门利益的影响,实现投资全过程统一控制。4.实行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招标投标。包括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材料、甚至招标代理等环节招投标,招标代理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通过成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统一平台解决监管同体和分权问题,转变政府职能,将原属于相关部门的公共资源配置权交给市场,由政府部门监督,专门机构管理、中介机构操作,实现管理、监督、操作三分离,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和流程,

  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杜绝腐败。5.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能够提供咨询、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以及审计等全过程服务的中介机构。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评价和市场进出机制。通过发展中介组织来弥补政府职能转变可能出现的管理真空,逐步将政府举办的具备市场竞争的公共服务机构转变为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形成政府与中介组织的良性互动。(责任编辑:王钟健)

篇十一: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P>  “回头看”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总结

  “回头看”人员对照检查材料总结经过“学习教导、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两个环节,党的群众路线教导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依照之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本人对前一段任职事务认认真真、扎踏实实地进行一次“回头看”。现就“回头看”对照检查如下:1、学习教导情况。在学习阶段,本人能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书籍:按照局活动办的安排,本人系统学习了《之中共之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导实践活动的意见》等文件资料,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导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消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文献著作,学习了《毛泽东思维和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学习指导》。认真听取专题讲座:学习了省委书记郭庚茂、省委第三督导组组长李少敏、原厅党组书记、厅长孙廷喜在群众路线教导实践活动任职事务会议上的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听取了现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琼的群众路线专题党课。认真听取了交通运输厅及省道路运输局组织的多次讲座和专题报告。认真学榜样并对照榜样找自身的缺陷:参加了局党委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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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导实践活动系列讨论学习座谈会,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互相帮,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自觉观看电影和电视连续剧《焦裕禄》,学习《永不磨灭的精神圣火——来自焦家小院的报告》,把焦裕禄精神作会是照镜子、正衣冠的生动教材,对照焦裕禄精神查找缺陷,作会是一个标杆来量差距,作到“六问、六带头”。

  通过学习,本人在“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维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五个方面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反对“四风”的思维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明显增强,基础作到了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目前,正在通过电视、报刊、网格、微信等途径自觉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之中全会精神,并认真按照局党委的统一要求,依照局任职事务实际情况和分管任职事务情况,积极研究深化改革的思路和措施,而且已经写出了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深化改革的思路和对策,交给局领导班子进行讨论和向上一级汇报。

  2、查摆问题情况。通过广泛征求领导和群众意见,通过对照检查,通过严肃认真的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找准了人员问题,包括:在形式主义方面:落实任职事务抓得不紧、抓而不实,尤其遇到困难、阻力或下属消及应付拖延时,出现畏难情绪;在抓行业管理、抓安全任职事务方面,以前存在着“会议多、发文多、活动多”和“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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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不专业、不接地气”的“三多三不”现象;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学习上缺乏经常性,喜欢找一些警句格言记一记,背一背,讲话作报告时用一用,缺乏对党的重大政治理论的系统性学习,政治理论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官僚主义方面:存在联系实践少,缺少到实践之中了解真实情况;针对棘手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出租车管理任职事务,一开始对策不多,“三个深入”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得不到位。在享乐主义方面:有掂轻怕重怕吃苦的现象,如学院任职事务期间,负责暑假校园维修,怕热怕脏,喜欢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进度报表,而不愿意到现场实地指挥督促施工;在新校区刚建成的那个阶段,学生在喝开水、用餐、洗澡、照明、教室装窗帘、学生交通和教职工通勤车等各方面都遇到了种种困难,在协调解决这些困难问题时动作慢,进度慢,群众有意见。在奢靡之风方面:参加一些公务应酬,有超标准接受招待和公款吃喝现象。人员去饭店用餐,去商场购物,有时要面子或者怕麻烦,存在浪费现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维意识树立不牢固。

  在查找问题时,没有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而会是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存在的问题找出来,会是否作到了主动认领、反求诸己。

  3、谈心交心情况。在群众路线教导实践活动的第二阶段,本人主动要求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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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和服务对象提意见、提建议,通过谈心,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向基层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作到查找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带着问题学,边学边改,边学边查。除了在本单位积极与分管口子的同志们谈心,在每次下基层开展任职事务时,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带着征求群众意见的任务去,而且作到了“六必谈”,即:学习心得体会必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谈、贯彻落实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情况必谈,“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必谈,人员思维问题必谈,整改思路措施的打算必谈。

  在与本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逐个或集体进行了谈心交心,而且不止一次。紧紧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找问题。说真话,动真格,不怕出汗、亮丑、红脸、排毒,共收集和主动认领关于人员和任职事务方面的意见近十条。

  4、自我剖析情况。本前两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之中,本人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四个方面入手,深入查摆人员存在的问题。如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任职事务方法不够细致,主人翁意识欠强,自动积极主动会是党维护形象的的使命感不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积极;当听到社会上有些人发牢骚抵毁党的政策和决议时,或者会是上论坛之中看见有些人攻击党的形象时,没有主动对其进行辩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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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说服教导任职事务,而会是对这种行会是听之任之,说明主人翁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许多任职事务喜欢亲力亲会是,抓大不放小,对同志们不放心不放手,该由自己承担的组织协调指挥职责反而没有精力顾及,不符合层级管理、分工明确、层层负责的组织原那么,任职事务效果受到影响。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违规配备秘书、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对其之中存在的人员办公用房超面积进行了整改,其他方面没有违规现象,认真向组织进行了汇报,并在对照检查材料里加以说明,作到有那么改之,无那么加勉。

  5、开展批评情况。经过认真准备和谈心摸底,本人参加了局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督导组的领导同志、厅督导组领导同志、厅长和厅人事处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民主生活会贯彻了整风精神,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思维斗争。在民主生活会上,本人诚肯作了自我批评,对自己敢于揭短亮丑;虚心接受同志们对我提出的批评意见,认真作好记录和总结分类,会是下一步整改到位作好准备,积极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班子领导和其他同志敢于开展相互批评,按照局领导要求,开展批评不说客套话、不说空话,直接开炮,动真碰硬,班子其他成员对待我提出的批评意见也都作到态度诚恳、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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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边查边改情况。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四抓”、班子成员“三件事”、作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真查真改。在领导班子“四抓”方面:人员认领的任务包括1、建设性制度(3项)(1)《河南省道路运输行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已完成。(2)《建立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挂钩机制》,已完成。(3)配合省政府法制办作好《河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任职事务。完成时间:XX年12月底前。2、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1项)(1)抓好道路运输安全任职事务。完成时间:长期。3、重大专题(4项)(1)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能力,实现超前发展。完成时间:长期。和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共同完成。(2)加快道路运输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实现创新发展。完成时间:XX年12月底前。和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共同完成。(3)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实现优先发展。完成时间:XX年12月底前。和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共同完成。(4)大力发展低碳运输,实现绿色发展。完成时间:长期。和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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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大事要事(6项)(1)配合省厅、省发改委,积极参与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完成时间:长期。和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共同完成。(2)全盘作好行业稳定和安全监管,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整体保障能力。完成时间:长期。(3)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科技创新,会是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完成时间:长期。在班子成员“三件事”方面,本人关键任务会是:1、拟整改的任职事务针对“四风”方面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和分管任职事务,下一步需要整改的事项有:(1)加强学习的经常性和系统性,通过对党的重大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2)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增强会是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从实践之中来,到实践之中去,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成果体现到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发展上来。(3)努力提升务实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调研,谋大局,谋大势,出思路,出政策,抓落实,抓重点,抓亮点,任职事务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说好作好,说到作到,求真务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4)创新任职事务模式,积极探讨安全管理、出租车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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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新模式,新技术、新思维,保安全,保服务,保稳定,会是群众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及时、经济、方便、舒适的出行环境。

  (5)认真学习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加强思维改造,提升思维认识,作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会是了人民的利益,艰苦的任职事务干在前,困难的时刻抢在前,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坚决克服享乐主义,全心全意会是人民谋利益。

  (6)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公务接待标准,自觉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形象,筑牢思维道德防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2、拟破解的难题围绕推动任职事务发展,下大力气重点解决的难点问题有:(1)破解安全监管长效之难,在监管手段创新上实现突破,解决发现不了隐患的问题。对策:公众监督、动态监控(2)破解执法难执法不严之难,在执法结果的使用上实现突破,解决解决隐患不彻底的问题。对策:运政业务平台、“运政通”、发放《运输违法处理规定》(3)破解安全规范贯彻实施之难,在制度落实上实现突破,解决执行规范棚架的问题。对策:借力厅领导的五次督导搞专项整顿、通过案例剖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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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事教身边人(4)破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陷之难,在安全管理务实效上实

  现突破,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对策:安全管理人员定编定岗定责任、制订联系基层责任制

  (5)破解运输企业改制创新之难,在私车公营管理模式上实现突破,解决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对策:用私车公营模式来替代挂靠经营

  3、拟抓的大事要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任职事务,下一步准备开展的重点任职事务和重大举措有:(1)铁腕抓整治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系统推行安全规范、检查考核、惩戒制度、奖励办法。让每一个从业人员明确安全该作什么,谁来作,怎么作,如何算作好,谁检查验收,奖谁罚谁,如何奖罚。同时找准企业、车主和营运车驾驶员的“紧箍咒”,用“三铁”精神抓整治,用足用好“安全具有否决权”政策。(2)狠劲查落实采用科技手段开展乘客督导,使督导机制长效化;组织运管局(处、所)领导驻站带班;安排局(处、所)领导挂牌联络制度、分片包干连责制度;停止对不达标运输企业、车主、从业人员的所有项目、计划、资金补助等任职事务。(3)强势搞宣贯召开每月一次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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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布置任职事务要掷地有声,踏实到位,雷厉风行,立竿见影;举案说法要说身边事,教身边人,点真名,真点名,把管安全的人说怕,把不管安全的人说烦;安全教导要达到让每一个从业人员“问不到,难不到,忙不到”,作到演练有素,作风过硬,负责有会是,保障有力。

  (4)倒逼推管理安全管理任职事务必须强基础、严规范、重监管、练内功,这会是一项长期的任职事务。交通部安排的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任职事务、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任职事务、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任职事务、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建立都会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微博微信、扫描督导、电子身份、动态监控、移动运政执法等会是运输安全生产提供科技保障;省道路运输局值班室监控升级、二级三级汽车站务系统和三品仪修配、联网联控等那么会是运输生产安全监督的基础,也会是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上述各项整改事项和专项治理正在按计划进度开展和落实。针对人员存在的问题和分管任职事务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作到正风肃纪、有规必依、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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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P>  2021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素材2021

  民主生活会一般指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环节,是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下面是WTT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1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素材5篇大全。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2021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素材篇一按照此次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省

  问题。虽然自己深知学习的重要性,但是没有真正沉下去,认认真真地学习,深钻细研,而是浮于事务性工作,浮于迎来送往的应酬性工作;没有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而是上级要求学就学一点,不要求学就放一边,要求学哪个内

  容就学哪个内容,没有要求就很少主动地去学习;在理论联系实际上研究的不深不透,特别是在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工作上做的还不够好,往往是学也学了,记也记了,但用在实际工作中就感到有些生搬硬套的滋味,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存在学用脱节、学用两张皮的现象;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缺乏“挤”劲和“钻”劲,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

  2、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方面存在“两多两少”现象。一是学的多,理解的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能够坚持不断加强对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的学习,无论是中心组学习,还是自学,都能认真记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但离真正意义上的“搞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说的多,具体工作体现少。无论是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过程中,还是平时工作安排中,都把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时常挂在嘴边,说的比较多,而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不够。主要表现在对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不够到位。

  (二)在工作作风上1、工作缺乏创新。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缺乏创新精神。工作中缺乏努力开拓的勇气,不敢过深地研究和探索,总是怕搞偏了,总是看看上边怎么要求的,其他地方是怎么做的,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思想,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2、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深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浮在上层时间多,沉入社区基层时间少。二是布置工作任务多,搞好工作结合少。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并要求限时完成,没有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很好结合,使社区工作出现忙乱,往往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二、问题剖析认真分析^p自身建设上所存在的问题,总结原因:一是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上下的功夫不深,存在重实践轻理论倾向。二是工作上缺乏创新,没能真正深入到基层群众当中,了解群众所需、所想,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不够深入。

  三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在全局性和敏感性问题上唯上思想较重,属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的表现。

  三、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加以整改。一是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党章,学习领导学概论,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自己要抽出时间,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出符合雒城镇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从而增强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决心。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认真改变过去简单的工作方法,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新观点、新思想去看待问题,用新思路去分析^p问题、用新方法去解决问题,多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情

  况,多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力争做到当一名好领导、好同志、好公仆。

  2021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素材篇二今年以来,我通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围绕自己今年以来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全面落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剖析。在自我查找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为接受组织与群众的评判和监督,确保达到修正不足,纠正缺点,真正切实转变自己作风的目的。现结合自身的实际,进行党性分析^p如下: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理想信念方面存在淡化现象。作为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我的政治立场是坚定的,理想和信念也从未动摇过,在党性锻炼方面总体上也是主动的、自觉的。但实事求是地讲,自己与错误思潮作斗争意识不足,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思想深处有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的顾虑。加之近年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以事务性工作代替党性修养,放松了党性锻炼,对一些消极现象由原来的看不惯到慢慢放松警惕,有时也就默认了,时刻坚定

  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这根思想上的“弦”绷得还不够紧。

  (二)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麻痹思想。一是对政治纪律内涵认识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准的问题。比如,对政治纪律的特殊要求理解偏颇,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认为“过去没有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说过违反政治纪律的话,今后也不会有”的模糊认识。二是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认识不到问题的性质,看不到潜在的风险。三是在政治纪律的执行上,存在遇事不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政治上认识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对部局和总队的工作要求,有执行不力、措施不当、打折扣的问题。(三)在作风方面存在不实不正问题。主要体现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实不正。虽然平时能够坚定支持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但是对于当前社会复杂敏感的政治局势,自身的政治定力和政治敏锐性仍有待加强,对新形势下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一定程度存在“等、靠、望”的思想。下达任务时候有时缺乏调研论证,脱离实际,照传照转,上下一样粗,检查考评基本看台账,听汇

篇十三: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P>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编著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中指出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及外国政府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不能依据本条例在我国境内组成社会团体但是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目前入会海外吨位占其总吨位29包括方便旗船指中国实际控制的船舶在船舶登记宽松的国家登记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和境外船东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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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

  保赔保险市场监管缺位分析

  近年来,我国远洋船队规模迅猛发展,已居世界领先地位,在保障石油战略能源运输和储备、保障国防、完成海外接侨及海外救援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海运强国的道路上,我们还需要包括保险等综合软实力在内的更加科学的国际海运政策保障。限于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我国保赔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监管缺位”问题,致使我国保赔保险业务大量外流、国际话语权难以提高的现状始终难以改变,与我国海运大国的地位愈来愈不相称。

  一、国内保赔保险市场面临的主要困难(一)全球保赔保险市场情况。保赔保险(P&I)的“保”是指承保船舶碰撞责任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的保障险(Protection),“赔”则是指承保货损等责任的赔偿险(Indemnity),即保赔保险就是保障险与赔偿险的综合。但随着船东风险的不断增加,保赔保险的范围也不断扩大,现在的保赔保险已经承保了船舶保险范围之外的、船东在经营管理船舶中所承担的各项责任和费用,包括碰撞及触碰责任、货物责任、污染责任、人身伤亡赔偿责任、残骸处理责任、罚款责任以及合同责任等风险。保赔保险和船舶保险互为补充,共同为远洋船舶航行构筑起了全面风险保障体系。全球保赔保险经营主体分为两类,船东互保协会和商业保险公司。船东互保协会是一个互助保险组织,成员包括船东和租船人,每个成员在入会后按年度缴纳会费(相当于预付保费)。如果一年中的索赔额高于该年度中的会费积累额,会员们按比例缴纳SHANGHAIINSURANCEMONTHLY•SEP2018额外会费来填补空缺(相当于追加保费);如果会费有盈余,协会则把盈余资金积存起来,用以支付以后年度的损失。商业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则是一次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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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

  盈亏自担。由于保赔保险业务责任限额较高,赔付波动较大,船东互保协会是当前全球保赔保险主要经营主体,商业保险公司起补充作用。全球13家主要船东互保协会(8家在英国,2家在挪威,1家在日本,1家在美国)联合成立的“国际船东保赔协会集团”(InternationalGroupofP&IClubs,简称IG),通过联合经营和再保险安排等手段,共承保了全球约90%远洋船舶吨位的保赔保险(包括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国内保险公司通过再保方式纳入的远洋船舶)。2015年“国际船东保赔协会集团”实现会费收入约35亿美元。(二)国内保赔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国内船舶保赔保险业务大量外流。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是国内最大的保赔保险人。协会目前入会船舶规模逾5000万总吨,拥有会员150多家,包括中远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河北远洋运输集团、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国航远洋集团、香港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新加坡万邦集团等海内外大型航运企业。该协会对外不公开披露业务数据,但在国内保赔保险市场中具有绝对优势。商业保赔保险绝大多数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经营,2016年保赔保险保费收入约3.5亿元人民币,保障吨位1331万总吨。“十二五”末,我国海运船队运力规模达1.6亿总吨,位居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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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

  赔协会集团的某些成员。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于2004年向国际保赔协会集团提出加入申请,但至今未得到积极回应,导致其提供的保赔保险及其入会证书、出具的保函等,尚未成为全球各国普遍接受和认可的有效财务保证,直接影响我国远洋船舶的正常营运。此外,在全球最大的航运保险行业组织——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的年度统计中,对中国内地的船舶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数据与全球市场份额均单独披露,但在保赔保险全球地区份额统计中,亚洲地区仅统计披露日本的数据。

  二、“监管缺位”是阻碍我国保赔保险发展的重要原因国内保赔保险市场存在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的监管不平衡导致的“监管缺位”制度缺陷,既不能有效维护国内保赔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也得不到国际业务的规则认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无法可依”导致管理不一与监管缺位问题长期并存。国内保赔保险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作为管理依据,由此导致三种情况并存。一是对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采用行政管理方式。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登记为社团法人,根据2003年原中国保监会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船东互保协会从事活动不属于商业保险行为,因此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由交通运输部主管,实际主要由中远海运集团管理。二是对商业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监管。保险公司开展保赔保险业务,按照《保险法》接受市场行为监管。三是对境外船东互保协会缺乏管理。对于境外船东互保协会,原中国保监会仅在2002年《关于境外船东互保机构承保国内航行油轮油污损害责任保险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境外船东互保机构未获许可,不得在中国境内经营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业务”,对相互保赔保险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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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

  没有其他规定。交通运输部仅管理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对境外保赔协会也不予管理。监管不平衡以及进而产生的监管缺位,给国内保赔保险市场主体带来了较大的不公平竞争压力,阻碍着我国保赔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二)“与法相悖”导致对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实质监管缺位。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现登记为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但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方面存在诸多冲突。集中表现在:一是会员国籍冲突。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编著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中指出,“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及外国政府、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不能依据本条例在我国境内组成社会团体”,但是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目前入会海外吨位占其总吨位29%,包括方便旗船(指中国实际控制的船舶在船舶登记宽松的国家登记,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和境外船东船。二是营利活动冲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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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的认定虽有不同,但在业务监管方面均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协会与保险公司开展的保赔保险实施统一监管。在英美法系下,船东互保协会被认定为特殊类公司,业务监管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比如,英国将船东互保协会认定为担保有限公司,其业务活动受《海上保险法》等法规约束,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在美国,船东互保协会属于相互保险公司,由州保险监管局负责监管。在大陆法系下,多将船东互保协会视为非营利性质的协会组织,一般以金融监管部门为主导,联合登记等部门共同实施监管。比如,在日本由大藏大臣委任金融厅长实施监管,在韩国由金融委员会设立的金融监督院为主进行监管。

  三、相关建议(一)建议将我国保赔保险监管主体统。一调整为保险业务监管机构为弥补目前由于相同性质业务多头管理,以及由此引起的监管缺位短板,同时也为配合交通运输部解决“主管部门不再直接管理行业协会”的问题,建议建立我国保赔保险的统一监管模式,制定一致的监管要求和标准,规范包括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商业保险公司、境外船东互保协会在内的所有保赔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鉴于保赔保险专门立法可能耗时较长,可考虑先对《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增加适用船东互保协会的相关条款。(二)建议以保险监管部门为主导,建立相互制保赔保险的部际协商机制。考虑到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历史因素,建议经国务院授权,在保险监管部门主导下,建立包括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央行(外管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组成的部际协商机制,以加强和改进对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管理。重点在于规范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运作模式,聚焦协会业务发展需要,对其国际业务发展过程中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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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到的各类原来“一事一议”的需求,促进制度化解决。(三)建议进一步明确对境外船东互保。协会在中国境内展业活动的监管要求调整和理顺船东互保协会保赔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对境外船东互保协会的境内活动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以保证我国船东船舶和保赔保险市场的合理权益。监管内容应主要侧重于市场行为方面,包括具体活动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是否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是否会阻碍我国保赔保险的发展等。考虑到信用风险的重要性,有必要研究要求在我国境内开展业务的境外保赔协会根据其营运资金总额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确保境外保赔协会的偿付承诺能够如约兑现。

篇十四: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P>  学校班子四风对照检查材料(共15篇)

  学校班子四风对照检查材料(共15篇)

  (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项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措施。努力控制压缩文山会海,简化各类考核条目。全县环保考核指标由年的9项精简至3项。"三公"经费支出大幅降低,今年1-5月全局"三公"经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各种会议、各类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了25%,17%。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120平米。全体职工没有出现大抄大办、吃拿卡要、敛财赌博违纪违规行为。

  全局干部职工会员卡清理中,做到"零持有、零反映"。目前,我局实践活动中列入问题台账的15个环境问题,已整改办结10个,办结率67%。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我局的民生实事任务。

  从总体上看,我局领导班子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一班人团结进取,风清气正,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各种思潮的影响,班子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政治洞察力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有所放松,缺乏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指导思想,政治思想随波逐流,法纪意识淡薄。二是部分党员干部缺乏一定的道德素养,影响了集体团结和谐。三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上,存在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的现象。一些同志缺乏破字当头、立字当头的勇气和魄力。存在思维惯性,依恋传统

  做法,没有真正从思想深处受到触动。不少同志尚处在迫于当前形势不敢为的状态。

  还没有实现从被动到主动、从不敢到自觉的转变。四是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大。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办法,予以纠正。

  二、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环保局领导班子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

  在我局门户开设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向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有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寄送征求意见函120余份。局班子成员分别主持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8次,共征集意见建议30余条。通过对这些意见的梳理和认真对照检查分析,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刻剖析,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问题如下:(一)政治业务学_安排不科学、不系统。学_偏重于形式和数量。有时把学_当成一种完成任务来应付,把学_当成一种负担来看待。学_时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工作实际不够紧密。

  很多职工不善于学_,不热心学_。甚至一些同志以业务工作忙为借口,干脆放弃了学_,导致开展工作的理论功底不厚,基础不牢,到头来不但思想没有进步,而且业务工作也没有完成任务。

  (二)对环境监管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对违法企业监管不严,处罚力度不够。一些执法同志依法执政意识淡薄,对违

  规企业轻于处罚,免于处罚,最终导致环保职能职责不能有效发挥,环保形象受到严重影响。如部分企业对环境造成影响,群众多次投诉没有得到及时制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夜间施工、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企业废水直排,没有及时监管,致使一些企业成为群众投诉热点,严重影响环保工作在群众中的声望,引发群众不满。

  (三)工作不够扎实,表面现象严重。一是工作中只注重按照上级的考核指标依样画葫芦,缺乏新的工作思路和好的经验点子。二是部分职工对工作只做表面文章,掩人耳目,只求在领导面前过关了事。三缺乏敬业精神,做工作有急于求成的心态,接到工作任务,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导致工作缺乏耐心,影响工作效果。

  (四)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有时工作浮在面上,凭经验行事,靠文件、靠电话、靠会议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入,特别是带着问题调研、带着思考调研、带着案例调研不够。与基层干部交流相对较多,与普通群众深入交流较少。有时调研走马观花,存在坐坐车、见见人、歇歇脚等疲软现象。真正潜下心来具体指导少,沉下身子蹲点分析解剖不多。解基层难题、帮群众所需还有差距。有的决策不接地气,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缺乏突出重点和分类指导。

  (五)制度执行不严。单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办法,但职工没有进行认真的学_和领会,单位没有在各种场合强调

  和要求。在单位规章制度执行上失之过松、失之过宽,最终导致职工我行我素,放任自流的心态。特别是单位职工考勤制度在执行上不敢逗硬,导致单位部分人员有迟到早退甚至旷工,从而影响了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七)对职工的切身利益关心不够。主要是对职工晋级晋职方面落实不好,使职工找不到努力的方向和前进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职工工作积极性。

  (八)工作主动性不强、开拓创新意识不足,有安于现状,求稳怕乱的现象。部分领导未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坐在办公室闭门听汇报,凭想象安排指挥工作。

篇十五:监管缺位对照检查材料

P>  当前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财政专项资金在“三农”、交通、教育、城市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主题思想。巴州区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完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渠道繁多,多头管理,缺乏统一协调和监督。在目前的投资体制下,投(融)资渠道繁多、资金多头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行政主管部门各管一线,项目和资金来源渠道不一,造成一些部门和项目单位多头申报、多头立项、多头管理,给项目投资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财政部门在项目审核和资金监管上,很难形成统筹规划、集中投入,只有履行“过路财神”的义务,甚至许多专项资金不通过财政直接由主管部门层层下拨,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致使一些资金在使用管理上缺乏统一协调和监督。同时,由于主管部门各自为政,很容易造成多头拨付,形成“撒胡椒面”的拨款方式,不能使有限的资金形成规模效应和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项目不准,监控弱化,缺乏科学绩效评价体系。从当前各地上报的专项资金项目看,往往缺乏其事前的真实性、可行性的科学判断,完全凭自下而上的经费申请报告主观进行决策。一些资金的管理往往按计划拨款,以拨代支,对项目的事中监控弱化,时常出现挤占、截留、挪用现象,使专项资金难以安全、及时、足额到位,其项目绩效性也就大打折扣。同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又缺乏一套完整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使下级挖空心思“拼命”向上级申报项目和资金,而忽视资金的使用与效益。投资的盲目性和监管的缺位,导致资金使用的效益低下和损失浪费。

  (三)财力匮乏,配套难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迟缓。巴州区是农业大区、工业弱区、财政穷区,95%的财力要靠上级转移支付,自身可调控财力十分有限,加之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难以将有限的财力用于项目配套,许多上级要求必须配套的项目,也只能点到为止,导致一些项目因资金短缺影响建设进度,专项资金的投入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四)虚报套取,挤占挪用,导致专项资金损失浪费。最近,区财政局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全区2007年以来6个部门管理的18项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抽查21个乡镇、56个村、139个社,涉及金额1.46亿元,其中查出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资金达560万元。这些资金有的是主管部门挪用后用于弥补机关经费不足,有的是基层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用于其他开支,致使专项资金损失浪费严重,政策效果不明显。

  (五)多头投资,产权不明,导致专项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不清。目前,很多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建成使用后出现了无人管或者多头管的现象。一项有形资产既有财政投入资金,也有银行贷款,还有农村集体和农民的投资投劳。多年来,国家也未有过相应的统一法规,管理主体缺位。如一些大中型水利设施建成后,由当地政府、水利、农业等部门共同管理,实际上谁都可以管理,谁都可以不管理,从而放弃了管理的责任。这些管理部门没有责、权、利的约定,造成了产权不明晰、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六)职能缺位,监管乏力,导致专项资金管理缺位。巴州区于2006年成立了财政监督局,专门履行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但受制于人员少(核定编制20名,实有人员仅5名)、资金项目多,出现了事后专项突击检查多,日常监督管理少的情况,导致财政监督职能缺位。同时,行业主管部门重项目审批、轻监督管理的现象大量存在,放松甚至忽视了对下级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导致纵向管理监督缺位。此外,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但针对下级部门的多,同级部门之间的资金监管相对较弱,导致横向管理监督缺位。

  二、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一是基层政府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只顾眼前利益多,考虑长远效益少,造成一些地方和单位不考虑当时财力和项目的市场情形,盲目跑资金,上项目。二是不少行业主管部门认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是财政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所以放松甚至放弃了对项目单位的资金监管。三是财政部门“重资金规模和数量、轻使用质量和效益”、“重资金安全性、合法合规性检查,轻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监督”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造成财政监管缺位。同时财政监督局受人员少、资金项目多的制约,无法替代各业务科室事前、事中监督管理的职能,使日常监督与事后专项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和形成共同监督的合力。

  (二)客观原因。一是巴州区地处通(江)、南(江)、平(昌)国家级贫困县(区)的中心,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是典型的人口大区,财政穷区。一些地方领导面对历史形成的巨大债务和眼前的一大堆必须用钱才能解决的问题,不得不采取无奈之举挪用部分专项资金,以解燃眉之急,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单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行为屡禁不止。二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按照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很多专项资金往往是通过各个系统的上级部门逐级往下划拨,形成了一些专项资金的封闭性,甚至连政府都无法掌握这些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和使用方向,导致纵向管理监督缺位。同时,由

  于一些专项资金使用的特殊性和封闭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更多的只能做一些事后的监督工作,无法有效地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导致横向管理监督缺位。此外,财政监督机构的责权不相匹配。一方面是强调财政监督职责的重要,另一方面赋予财政监督的知情权、决策权、处置权不到位。财政监督局是财政监督工作的牵头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又没有参与预算的编制工作,导致事前和事中的财政监督严重缺位。三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虽然国家出台了《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有关财政监督的体系,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有其独特的规范对象,对财政监督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对财政监督工作方面规定的不够充分、系统,使得目前的财政监督工作在地位、组织、职责、权利、任务、程序以及处罚手段上还缺乏十分有力的法律保障,直接影响了财政监督效能的发挥。

  三、对策建议

  (一)在使用程序上,坚持“三个必须”:一是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坚持合理安排、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讲求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据实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专款专用、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专家评审制、工程招投标制、大宗物资政府采购制、资金管理“三专(专户存储、转账核算、专人管理)”制、资金使用公示制等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国家涉农补贴专项资金,必须严格遵循“调查核实、张榜公示、专款专用、据实补贴、集中发放”的程序。全面推行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的发放制度、实物补贴直接发放到户制度、财政补贴政策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涉农补贴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提高各项补贴的拨付效率。三是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符合其使用规定和用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擅自分配、拨付、使用专项资金。

  (二)在工作纪律上,实行“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要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等要求运转使用。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项资金专人负责制,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有权终止项目执行。二是严格遵守“六严禁”制度:严禁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严禁无故滞留专项资金,严禁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严禁铺张浪费专项资金,严禁贪污私分专项资金。三是严格涉农补贴发放政策。在涉农补贴发放中要严格做到“一个到村、四个到户、六个不准”:各项补贴张榜公布到村;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信息登记到户,补贴通知传达到户,存折、实物发放到户;不准擅自降低补贴标准,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应缴款项,不准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农民负担。

  (三)在部门协调上,建立“两个机制”:一是要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项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项目的资金要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二是建立财政专项资金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挪用、铺张浪费、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在监督方式上,创新“两个办法”。一是建立两个层面的财政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要建立由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为主体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有项目就参与的专项资金项目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掌握的项目信息,解决部门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各部门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向,避免项目多头上报等情况的出现。同时,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以财政监督局为首、各职能科室参与的财政监督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掌握的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财政部门要改变过去的事后财政监督方式,将监督的重心向事前、事中前移,要创新检查方式,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明确各自监督职责,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三是依托金财工程,实现网上查账。财政监督局要更新监督手段,采用先进的监督管理软件,实现对专项资金从资金拨付、使用、决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陈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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