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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选2024年度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3篇

时间:2023-12-28 17:39:01 来源:网友投稿

甄选2023年度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3篇

党课讲稿:牢记“三个务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所处历史方位、面临形势任务、党情国情发展变化进行的深刻分析论断,体现了政治上的高瞻远瞩和深邃思考。是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思想的力量激扬奋进的力量,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责任担当。是奋进新征程管党治党的高度警醒和战略自觉,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发出的新号召。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甄选2023年度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甄选2023年度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全力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以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创新为目标,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全年共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件12人,起诉“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9件34人,起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案件21件26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

  二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积极推进金融领域清收挽损工作,提前介入案件6件,已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3件3人,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深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对多次就同一问题反复进京缠访、闹访的赵某某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起诉至法院,现已作出有罪判决;对以上访为由多次无理要挟政府敲诈财物的张某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是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开展“访企业、促发展、优环境”活动,院领导实地走访民营企业9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8次。我院还联合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会签《XX县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企业合规考察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在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及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1名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技术骨干人员建议适用缓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已提起公诉3件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受理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已提起公诉2件4人,其中由我院立案查处的裴某某、孙某某、郭某某等3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办理的首例自侦案件。

  五是用心践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346件次,全部在期限内答复,群众满意度100%。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件,并做到包阅卷、包审查、包化解、包稳定,坚决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此外,我院还依法向1名国家赔偿申请人按时足额发放赔偿金170余万元;向6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共15万元。

  六是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秉持未成年人案件无小案理念,“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积极与社会公益机构深度合作,共同帮教未成年人12人。编录保护未成年人普法视频8期,在《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辽宁广播电视台教育青少频道、“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播出。未检法治课《守护幼苗,静待花开》被评为2023年度辽宁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深耕主责主业,务实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2件98人,批准逮捕61件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3件278人,提起公诉184件212人。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较轻且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2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起诉36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对23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1.64%。开展侦查监督,联合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监督触角向侦查前端延伸,全年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20件。开展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社区矫正、脱漏管、收监监外执行罪犯等监外执行活动案件22件22人。纠正财产刑执行立案不当12件12人,纠正财产刑执行措施、终结执行等不当7件7人。纠正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其他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0件10人。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5件,向捕诉部门发出《讯问合法性初步核查意见函》1件。

  二是民事检察更为精准。秉承客观公正,精准监督的理念,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受理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积极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全年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三是行政检察扎实推进。充分发挥基层院在非诉执行监督中的作用,持续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件,办理省院、市院交办案件6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是公益诉讼有序拓展。聚焦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的美好需求,通过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砂石矿场扬尘、网络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相关部门全部按时回复并完成整改。办理非法狩猎、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法院在庭审中对我院提出的要求2名当事人支付恢复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共9500元,3名当事人补种公益林木30株的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三)聚焦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一是扎实推进政治素质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全员集中学习6次,二十大专题辅导培训4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5场。

  二是全面提升业务素能水平。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业务骨干上讲台8次,开展业务技能专项答题4次,干警业务素能显著提升,有3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称号。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廉政文化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受教育人数200余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全院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78件,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14件。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实绩分析研判,督促业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建立和完善由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人员业绩考核等重点环节组成的“全链条”监督体系,全年共开展案件流程监控21件,评查案件59件,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四)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以更高的检察自觉规范检察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公开听证会37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共257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XX县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知道,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更高品质需求,司法办案“求极致”的精神还没有完全落实;三是“四大检察”的发展仍然不够平衡,检察监督的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检察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上汇聚新力量。持之以恒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办案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司法办案中更加充分的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在保障民生民利上创出新业绩。常怀“如我在诉,如我在访”之心,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三位一体”的方式,突出抓好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有效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坚定维护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在从严管理队伍上拿出新举措。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治检各项规定,全面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勇于担当的政治自觉和善于担当的能力本领,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为奋力谱写XX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甄选2023年度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25个集体、个人和事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全国性17项,省级50项。24件案例、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全市检察工作连续九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责任担当,服务大局更加有力

  全市检察机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检察职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犯罪,依法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6件17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95件1538人,提起公诉2959件4406人。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70人。持续深化行业整治,向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20份,其中1份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制作相关宣传微课堂视频,被中国长安网官方微博、安徽普法等媒体转发,浏览量达35万余次。依法推动安全生产。监督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提起公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6件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出检察建议50件。怀远县院结合办案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查处违规经营成品油窝点10余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7件,回复、采纳率均为100%。固镇县院创新“消防安全+检察”协作机制,针对群众关切的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36个小区877部电梯安装禁止电瓶车进入系统,推动新建车棚约200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668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183人,提起公诉512人。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广泛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高群众防骗反诈意识。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在办理非法集资、贩卖毒品等洗钱罪上游“七类”犯罪时,同步审查涉案资金流向和洗钱犯罪线索,斩断上下游犯罪链条,共批准逮捕洗钱罪3件3人,监督立案2件2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市检察院获评“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XX检察”抖音号、一点号入选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

  创新实施“府检联动”。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出台6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性文件,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和协同执法,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93件99人,实现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细则》,为达成民事调解搭建制度平台,化解社会矛盾。与市审计局创新建立“审计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国有财产和土地出让金公益诉讼监督,接收审计机关移交案件线索21件,立案办理16件,督促追回医保基金174余万元、土地出让金5000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221亩。在全国首推“市级检察长兼职市级河湖长”工作机制,深化涉林资源公益保护“五长五联”机制,协同推动问题整改。“林长+检察长”相关做法入选安徽自贸区建设两周年十佳案例,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成功办理的北淝河跨界水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五周年好案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检察为民更加彰显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省、市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持续改作风、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8件9人,起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13件22人,提起公益诉讼19件,诉请惩罚性赔偿1550余万元。合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7人,批准逮捕8件23人,提起公诉6件19人,制发检察建议6份。蚌山区院办理的谷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1.82万元,该案办理的成功做法被省检察院专刊登载。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288件,帮助讨薪200余万元。蚌山区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人劳动争议监督案,被《检察日报》刊载并获评最高检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搭建司法救助“暖心桥”。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贫困户为重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28件,发放救助金202.61万元,以实际行动解民忧、暖民心。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制定“党建+信访”机制六条举措,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共建共治信访工作格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72件,开展回复答复4311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包案办理220件,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访。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综合网络平台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市检察院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

  实招实效“为企优环境”。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9件208人,积极参与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践基地建设,提起公诉涉自贸区刑事案件48件96人。深入开展“空壳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虚假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排查“空壳公司”151家,制发检察建议26件。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和立案监督活动,清理案件4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严格落实惠企司法政策。对涉及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5件5人,不起诉16件32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4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给民营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批准请假220人次,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行使经营权。社区矫正对象米某请假从事航运活动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4件,依据合规整改结果对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禹会区院办理的某公司污染环境案,经过半年考察期,第三方出具监管考察报告,企业整改情况良好,检察机关据此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该企业经营状况持续向好,销售收入和缴纳税金均实现正增长。主动延伸检察服务。增设15家民营经济检察服务站,畅通服务民企“直通车”,制作“检企联系卡”,同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丰原集团会签保障硅基、生物基产业健康发展合作协议,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27人,提起公诉174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9人,不起诉106人,附条件不起诉68人。深化“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创建,与市妇联合作建立“小树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聘请20名专业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社会调查810次,发出督促监护令605件。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校协作,开展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共救助35人,开展心理疏导73次,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加强法治宣传,2件精品网课纳入全市中小学思政课程,开展法治宣讲及犯罪预防活动1689次,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册。

  (三)坚持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法律监督更加优化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四大检察”质效提升。

  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088人,不捕率41.43%;依法不起诉1027人,不诉率18.89%。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0人,推动诉前羁押率降至28.18%。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055件4208人,适用率84.8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上升至94.2%,采纳率达97.23%。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提升检察办案社会效果,怀远县院对七旬老人陶某某种植罂粟自用行为,组织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严格规范办案,又体现司法温情。

  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两级院全覆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均达99%以上。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1件,抗诉意见采纳率65.71%。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全覆盖巡回检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书面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意见并被采纳413件,着力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做精民事诉讼监督。着眼促进公正审判,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件。聚焦“执行难”问题,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8人,对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8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对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5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禹会区院办理的某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大力提升公益保护水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48件,提起公益诉讼118件。推进“生态环保+检察”模式,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437件,制发检察建议322件,提起诉讼45件,诉请生态损害赔偿600余万元。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与水利部淮委、生态环境部淮河局、沿淮检察机关等建立跨区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推进“妨碍行洪安全”“一枝黄花”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陆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等4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房某某等人掠夺性捕捞底栖动物案等3件案件被最高检推荐为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典型案例。积极稳妥办理知识产权、文物与文化遗产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全省率先建立“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在全市21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站”,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损害文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活动,督促职能部门规范整修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散葬烈士墓240余处,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积极融入反腐工作大局。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5件47人,提起公诉47件53人,成功办理芜湖市政法系统腐败案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某某等人受贿案件。五河县院办理的丁某某挪用资金案被最高检评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全市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推荐到最高检表彰。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增设市院检察侦查部门,组建全市检察侦查办案团队、人才库,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处全省前列。王某滥用职权案、赵某等徇私枉法案被评为全省检察侦查典型案例。

  (四)坚持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的强基导向,发展根基更加稳固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制定《“12345”工作思路“党建+检察业务”重点工作推进表》,梳理20项党建、业务重点工作,推进60项具体措施,“三聚三融三促进,党建公益双提升”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小树苗”检察官工作室获评“市工人先锋号”。组织全市两级党员干警参加重要卡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实战实训,强化骨干人才培养,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59期,累计参训干警1190人次。一批集体和个人荣获上级表彰,其中4名干警获最高检通报表扬,9名干警和5个办案团队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先进”荣誉。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市院机关指导帮扶基层院建设暂行办法》,明确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开展实地调研,帮助基层院解决困难问题14项。落实对基层院协管责任,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配合选任2名政治部主任、6名副检察长。开展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工作品牌“双展示、双引领”活动,禹会区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龙子湖区院“春泥”未检工作品牌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法律监督与大数据应用融合,禹会区院“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竞赛三等奖。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季报告制度,市检察院党组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基层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强化八小时外管理,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办案监管机制建设,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强化检察业务数据专项核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及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做到“逢问必录”,开展常态化核查,守住司法公正防线。持续强化廉洁司法。主动将检察工作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压实压紧管党治检“两个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政治监督工作专题会商会,落实落细各项政治监督任务。坚持刀刃向内,全市检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

  (五)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重要理念,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各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并获评“满意”等次。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某养殖企业污染整治”的建议,采取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并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加强畜禽养殖医疗废弃物监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推动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将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2件。认真办理市政协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重点提案,立案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60件,制发检察建议1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获评市政协提案优秀承办单位。怀远县院办理答复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怀远石榴”地理标志予以保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各项检务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701条,重要案件信息233条,公开法律文书1886份;邀请社会各界人士2170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庭审观摩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905件次,在全省率先实现“四大检察”“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全面保障律师阅卷权,邀请律师驻检参与接访,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建立市级听证员库,公开选聘9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听证员,开展检察听证815件,其中网络直播149件,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依法能动履职,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长三角地区先进检察机关相比,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大数据、信息化运用还较为欠缺。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现代化幸福XX建设新局面的决定》,细化检察环节贯彻落实举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追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从监督办案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警预防预判工作,发挥好“法治参谋”作用。

  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深做实“府检联动”,积极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推进专利、标准、品牌三大工程,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奋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我市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化“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协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加快美丽XX建设。

  四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深化“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创建。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理念、提升能力,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发出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深化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

  六是持续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本领。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持续加强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工作,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检察初心,勇担时代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现代化幸福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甄选2023年度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业务质效指标在全省基层院排名比去年同期进步35个位次。

  (一)主动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以更加主动的检察履职,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同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稳商”“安商”“暖商”环境。坚持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查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19人;对侵害市场主体的犯罪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对市场主体不构成犯罪不应当立案的,清理“挂案”、监督撤案,为7名市场经营主体卸下诉累包袱;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替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坚持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对市场主体相关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14人,不捕率、不诉率与总体刑事犯罪相比,分别高出18和41个百分点;对在押的企业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依法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2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对处于社区矫正中的涉案企业人员需要赴外地经营的,经审查无社会危险性的,监督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批准其赴外地经营。坚持维护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并重,依法打击实施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36人,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针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合规整改,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以最暖温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包保任务,25名干警结对包保47户156人,投入10万元帮扶资金协助包保村完成3条道路拓宽、修复和核酸采样点地面平整,助力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寻衅滋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拉拢诱骗农村群众参与赌博等犯罪56件89人。对乡村振兴行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惩治公职人员涉农职务犯罪2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针对农村扬尘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和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提升村民法治意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农业市场主体有效预防经营风险。

  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检察工作助推XX区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衔接和协作机制。注重XX保护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牵头与环XX的其他四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的检察协作机制,促进形成XX司法保护共管共治格局。依法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各类犯罪19件26人,立案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性,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公益志愿者通过平台提供的11条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均已立案调查,形成“检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二)融入社会治理,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238人,受理审查起诉335人,分别同比增长11.74%、52.27%。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一系列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惩治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59人,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91人。突出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依法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案件10件27人,涉案金额1亿5000余万元。针对电信网络犯罪多发,加大打击力度,办理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10件13人,同比上升225%。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办案工作放到社会治理的大局中开展,无论重罪轻罪,把化解矛盾作为新时代检察办案的内在要求。97件案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谅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185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理231人,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酌情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实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解决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提出的过高赔偿诉求于法无据、双方难以就赔偿达成谅解的问题,有效促进矛盾化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隐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避免潜在隐患变成现实危险。

  倾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3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施策、帮扶救助。结合办案推动综合保护,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后,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了全市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注重依法惩戒与依法从宽并重,从严打击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6人,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制度,依法不捕11人、不起诉5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帮教12人。9名检察官分别在辖区9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次,覆盖5000余人次,通过不同主题的宣讲,既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也督促引导家长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履行好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义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系统、“夜访民情”等,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23条,做实“三张清单”,办好15件为民实事。依托驻村帮扶、河湖长包保、“八个一”包保、“双千”企业帮扶等形式,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解决28项具体问题。

  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注重办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每一件“小案”,在办案中坚持“如我在诉”,适用法律时充分考虑立法目的和法条背后的价值导向,确保既遵从法律规范,又符合天理、人情。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111件,面对面打开案件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针对我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轻罪案件占72%的现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对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盗窃、非法捕捞案件制定工作指引,努力做到运用法律和政策轻重适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善意。

  积极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问题,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依法办理追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民事起诉等案件5件,帮助11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并监督劳动监察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办理的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民事起诉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介,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为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解决燃眉之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群众公共利益,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破坏人居环境等影响群众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85件群众信访均做到七日内回复“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或进展。

  (四)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更高水平法治XX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法律监督“专责”优势,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实质化履行诉讼职能,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转变检察理念,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强化实质化审查,严把侦查“出口”和审判“入口”。在96件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或者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向侦查前端传导证据裁判规则,从源头上把好证据事实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追求效率与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批准逮捕53人、不起诉17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法院审判环节。对于构成犯罪的,在法律限度内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刑罚谦抑性原则落实“少捕慎诉”,依法酌情不批捕69人、不起诉71人。对提起公诉的,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97.52%,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分别在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设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予以监督纠正15件次,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纠正36件次,纠正遗漏罪名、漏捕漏诉同案犯9人。对法院2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对2件民事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程序性瑕疵22件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力的现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6件次。聚焦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会同法院对违背诚信原则、提供虚假证据导致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司法权威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惩戒。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致力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是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今年针对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领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不规范的情形,监督纠正12件次。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予以监督纠正。对检察机关作出酌定不起诉但有关主管机关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15件案件,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对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者违法履职的,通过磋商或者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请依法履职38件,对经过法定整改期限仍然未依法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强基固本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抓党建、提素能、严纪律、固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顺利推进“两房”建设项目,努力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凝心筑魂。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党组议事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效能型、纪律严明型“五型”党支部。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新时代检察故事汇”等“融党建”活动15场次,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宣传,确保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补齐业务素能短板,以“梁检课堂”、刑检夜学、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讲评、优秀案件评比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30余次,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干警更新理念、提升素能。成立案例工作委员会,加强典型案例培育,营造办精品案件的氛围和导向,17个案例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向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推介。结合办案撰写的2篇调研文章被最高检刊发,3篇被《检察日报》刊载。

  从严管党治检锤炼作风。以“三问三治三提升”、第23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积案清理处置、案卷归档清查整治、资产清查和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做好做实教育、警示、查改、追责工作。认真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体干警主动如实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63件。围绕加强案件管理、机关管理、纪律作风管理和警务保障,制定完善“八严禁八必须”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案审批决定权限等7个制度,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十条措施”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充分肯定。

  激发活力提振精神。树立高标定位、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开展“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活动,组织干警先后到省内多个先进院学习经验,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选派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学习,开拓干警视野,引导增强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抓好责任落实,实行每周党组例会制度,会议形成工作清单,实行滚动销号管理。制定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真考核、真挂钩,拿出部分年度绩效奖金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队予以奖励。精神决定成败,今年第一检察部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留抵退税优秀办案团队”,一名干警获评“平安湖北建设先进个人”,4个团队、11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1名干警被区委机关工委特批“火线”入党。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场主体司法服务和保护工作的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专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的相关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32次,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93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可视、可评、可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监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各行政单位的配合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与新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仍有一定差距。一是能动司法理念还须更新、落实,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部分监督职能尚未充分发挥,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工作发展需要有差距,检察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XX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再上台阶,努力为XX区加快建设“三区一地一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着力点,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践行“依法能动履职”新理念,以检察办案的最佳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与XX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放在首位、融入日常,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做好办理群众信访、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化巩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检察职能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引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气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深化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加强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进一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同各方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多领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加强检察人才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禁令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检察规范化管理,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东风浩荡,检察人重任在肩。新的一年里,XX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以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方法、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为XX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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