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4篇

时间:2022-08-17 09: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4篇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 汇报人:XXXX—redpptx.com网站原创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前言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4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4篇

篇一: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

人:XXXX— redpptx.com网站原创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前 言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重要领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条例》以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录CONTENTS01《条例》出台背景02《条例》内容解读03《条例》全文学习

 PART

 ONE《条例》出台背景

 2019年3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重要领导主持会议。ü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就是要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ü 会议强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用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会议指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党 员 教育 管 理

 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要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基本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有力度有温度。要加强改革创新,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支部要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PART

 TWO《条例》内容解读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ü 通知指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重要领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ü 《条例》以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PART

 THREE《条例》全文学习

 第 一 条

  第一章 总则为了深入学习贯彻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第 二 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 三 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第 四 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

 第 四 条

 ü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ü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ü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第二章 学习贯彻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 五 条

 把用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

 第 六 条

 ü 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建立以学习贯彻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党员教育教材体系。ü

 教育引导党员把学习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第 七 条

 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形成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第 八 条

 ü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ü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第 九 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第 十 条

 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重要领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十一条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十二条

 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第十三条

 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第十四条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

 第十五条

 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第十六条

 ü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ü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ü 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第十八条

 ü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ü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十条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第二十一条

 ü 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十一条

 ü 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思想状况和党的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第二十二条

 ü 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ü 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ü 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ü 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第二十四条

 ü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ü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ü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ü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第二十五条

 ü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ü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

 ü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第二十六条

 ü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ü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第二十八条

 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二十九条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

篇二: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

022 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十三篇

 【篇一】2022 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责任清单

 1.自觉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步研究部署,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支部实际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全面履行抓好支部党建具体责任。

 3.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评星定级和争创“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号”活动。

 4.坚持民主集中制,带着发扬民主,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二、任务清单

 1.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学习,加强班子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性锻炼和常规党纪教育,把班子成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 4 次。

 2.带着并组织引导党员开展学习研讨、廉政教育、业务培训、红色教育等活动。

 3.举办“机关党建大讲堂”。启动党员轮流讲党课活动,围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实效,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进一步贯彻发展党员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要求,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的方针,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三、问题清单

 (一)定期学习培训不足

 整改措施:1.开展书记讲党课;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制定统一的学习计划。

 (二)党建活动不亮

 整改措施:1.进一步夯实“两学一做”及大讨论主题教育,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实践活动;2.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

 (三)党风廉政教育不够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监察法》;2.加强对党员的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工作;3.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严肃处理。

 中共 XX 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支部委员会

 2019 年 2 月 21 日

 【篇二】2022 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持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 1 次支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党建工作。

 3.严格党员发展标准,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注重把优秀人才吸收到组织中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督促按时做好党费收缴等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机关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认真做好低星党员整转帮扶,同时畅通党员出口,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4.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从严落实组织生活日制度。定期组织“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每半年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每年组织 1 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至少带头讲 1 次党课。

 5.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多形式开展在职党员进村开展志愿服务;做好党员关爱工作,以老党员、困难党员群众为重点,定期走访慰问。

 6.抓好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和党务公开制

 度,推进依法治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7.强化党建工作场地、经费、人员保障,按标准完善党建阵地建设,定期组织活动,并明确专人做好相关活动记录。

 8.加强支部党员的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四风”整治,组织开展“不严不实”问题查摆和整改。对群众有较大不良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9.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将本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承诺、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并抓好督促落实。

 10.注重党员的思想建设和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

 11.每年底,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题述职。

 【篇三】2022 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从严治党管党,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财税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清单:

 一、党建工作部署责任

 1.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到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定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定期向局机关党委汇报工作。

 2.抓好支部工作的全面部署和任务分解,明确支委会分工,督促支委会成员自觉按照分工抓好党建工作。

 3.围绕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每年领办至少 1 个党建项目,亲自协调、推进并取得实效。

 4.向局机关党委作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接受民主评议。

 二、党员干部管理责任

 5.从严从实管理,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改进作风,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6.加强学习教育,抓好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教育。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课、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按时完成局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 1 次,每年组织交流学习体会不少于 2 次。

 7.扎实开展党员队伍“活力纯洁”工程。认真落实“一员双岗”、“双诺双评”制度,严格执行党员民主评议和党性体检,每半年开展 1次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约谈、告诫、处理,上报局机关党委。

 8.加强党内关怀,研究落实党员干部关爱措施。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年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 10 人次。积极向局机关党委推荐选送“最美党员”、“道德模范”、“最美财税人”等先进基层党员干部典型。

 三、严格党内生活责任

 9.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集体商议、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10.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开好“三会一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议,每年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年给支部党员至少上 1 次党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做好党内活动记录。

 11.创新党员组织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创意党日”活动,丰富基层组织生活。

 12.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发挥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主动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持续加强正风肃纪,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规范组织建设责任

 13.扎实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管理,每半年开展 1 次堡垒指数考评,积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14.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打造服务型党组织品牌建设。支部不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 4 次。深化进村入企走访、联系结对帮扶、“暖心行动”等活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5.深化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共发展。加强对青年党员干部的培养力度,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做好党员

 发展工作,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支持群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积极引导和参与工会、团支部、妇工委等组织共建活动。

 16.扎实推进“两新”组织支部“活力和谐、双强争先”。加强各会计师事务所支部组织建设,做好支委到期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市级“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大力推崇企业诚信文化,着力提高“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落实基础保障责任

 17.及时、足额收缴、上解党费,并及时将党费解缴情况在适当场所进行公示。

 18.加强支部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活动室,加强党务公开,将党员承诺、双指数考评等情况及时公示。

 19.做好党建工作和党日活动信息、宣传稿报送,每季向局机关党委报送信息不少于 1 篇。

 20.加强文化建设,促进党内和谐。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支部活动,进一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篇四】2022 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组织领导责任。

 承担党支部党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及时组织研究、部署、落实党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党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推动落实责任。

 按照公司党委、纪委要求,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司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分解和落实党支部委员、党支部所辖部门中层干部党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责任;及时分析党支部党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3、教育监督责任。

 通过讲专题党课、听汇报、集体谈话或个人谈话、带队检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了解掌握党支部委员、党支部所辖部门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党支部委员、党支部所辖部门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对不良风气和倾向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督促整改,对存在的严重问题,及时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

 4、示范引领责任。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讲政治、带头抓学习、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等管理规定、带头依法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及重庆市委七条实施意见、涪陵区委八项措施、化肥中心八大禁令,带头执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规定,带头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风建设,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家属和身

 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5、支持保障责任。

 旗帜鲜明反对腐败,领导、支持、保障党支部纪检委员正确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党支部纪检委员重大案件情况汇报等工作汇报,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为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及时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6、干部选拔把关责任。

 坚持正确导向,严格选任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在动议、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相结合,严禁临时动议研究干部任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等违规行为,严防程序倒置、空转,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封官许愿、说情拉票、“跑风漏气”等行为。

 【篇五】2022 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2018 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责任清单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应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梳理汇总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组织一次党建工作研究。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肃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定,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过好组织生活,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两准则、四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章意识、忠诚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要求,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4、持续深入转变作风。结合“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要求,动员广大党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推进支部作风建设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5、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定期通报优秀共产党员。严格党员队伍管理,纯洁党员队伍,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6、加大党建工作保障力度。将党建工作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党员教育经费。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按照要求建设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传习所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阵地、有经费、有载体、有活动、有氛围。

 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

篇三: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

2022 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2 年,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中心思想,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不断提升党建促发展的能力,不断推进党的政治、组织、制度等方面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集团公司和谐、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为集团公司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坚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紧扣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四治并进”进企业,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建“三单制”,以党建品牌建设、创建

 基层党建示范点和五星支部为抓手,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过硬,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高质量,为集团发展贡献力量。

 三、工作思路 (一)围绕 1 个中心思想。

 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作为中心思想,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把党建工作放在中心工作大局中去把握,找准结合点,深度融合、互促互进,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组织保障作用,真正以促进大局的实际成效彰显党建工作的价值。

 (二)做到 2 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确保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建立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抓好廉政建设;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己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集团公司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集团公司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打造“行业引领者、创新能力强、经

 济效益好、公司形象好”的优质国有企业。

 (三)发挥 3 大作用。

 一是把方向。把方向就是要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以高度自觉推进企业改革发展,通过成效明显、操作性强的党建工作,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管大局。管大局就是要切实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等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议事,提高决策质量,正确处理好创新与发展、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三是促落实。促落实就是要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把党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有效提升集团公司运行效率和质量。

 (四)用好 4 个方法。即:党员身份亮在一线、党员行动在一线、党的会议开在一线、党建触角延伸到一线。

 (五)做好 4 个方面。即:做好一系列宣贯、建立一系列阵地、建强一系列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

 (六)制定 N 项举措。

 四、重点任务 (一)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在子(分)公司分别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2 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方案》,每月组织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党委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根据学习要求,每月制定下发支部学习计划,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为依托,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四是探索建立“青年创新理论学习小组”。实施青年人才理想信念教育计划,按时组织开展学习论坛、专题研究、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做好基础性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建设。完成物业公司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对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的进行整顿、增补、调整。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制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单制》等指导性文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根据领导分工和组织建立,及时调整基层党建联系点。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提升党员准入标准,将发展对象工作作风、业绩考核、廉洁从业、群众基础等条件有机的结合起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年内发展68名新党员。

 四是建强基层组织。做好“五星支部”选培工作。按照“五星支部”建设标准,深入基层选取创建目标,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积极创建市国资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

 准定位、高质量推进,打造实践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强、职工群众公认度高的示范点。

 五是开展七一系列活动。按要求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赶考新时代 国企新答卷”主题宣传工作和“新时代 争出彩”微党课评比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讲述自身成长、追梦奋斗的生动实践。实现文化精神可视化,让党员的故事真实可感、榜样的力量触手可及。举办“庆七一”文艺汇演。推进“两优一先”等评优评先工作,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三)开展创新性工作。

 一是持续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按照“一企一品”工作要求,继续创建“礼悦·先锋”党建品牌,计划在地铁站打造两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党建阵地,与企业文化相结合,突出政治、宣传、学习等功能,发挥党建引领,提升服务品质,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办好“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理响洛城”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暨“百姓名嘴”选拔赛,最终选拔出 1 个故事类和 1 个文艺类宣讲节目参加市国资委比赛。组织拍摄理论宣讲新媒体作品 1 部,创新开展网上理论宣讲,报送市委评比。

 三是党建促发展。针对党员发挥模范作用不充分的难题,计划围绕 2022 年重点工作项目,有针对性地设计载体、搭建平台,在车间班组、工程项目、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实施党员先锋工程,设立党员责任区,让党员亮身份、当先锋,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实行党建与经营业绩考核“双印证”。

 四是开展“最具活力主题党日活动”评选。在各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运用,把党建工作高质量和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

 (四)完善考核体系。分类分级开展考核工作,确保全面覆盖。

 一是严格落实述职评议制度。年初,开展 1 次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对上年度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抓实考核结果通报、督促整改等环节,全面激发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提质量、争一流的内生动力。

 二是做好日常检查。每季度开展 1 次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工作检查,对党员学习情况和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积极推进积分制管理。制定积分制管理办法,鼓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完善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对考评指标进行细化、量化、标准化,同时,把“党建体检”纳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内容,并促进考核结果的推广和应用。

 四是完善激励机制。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绩效挂钩,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文明奖发放的重要依据。加强责任追究,对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或人员调整。

 (五)加大培训力度。2022 年的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将围绕集团公司五大主营业务板块开展相应培训,分类分级开设有针对性地课程,有考核的抓好全员培训,确保全面覆盖。

 一是丰富培训形式。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

 式,搭建集团公司与同行业先进企业、高校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履职能力。

 二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务干部等,开展党务专题培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分类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建立挂职、跟班学习机制,组织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到兄弟单位进行阶段性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四是开展红色教育。依托“中共洛阳组”诞生地纪念馆、红色革命教育场馆、党建示范点等市内外红色教育平台,采取集中培训、现场体验、异地教学等多种方式,针对广大党员开展培训,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各级党组织至少组织 2 次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教育。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党内主题活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各级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 次,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和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讲政治贯穿始终、将谋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二)坚持党建引领。要立足国企改革实际,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组织党员、聚集人才、动员职工,以党组织的组织力推动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党组织关系为纽带,以党建工

 作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党组织战斗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急难险重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示范带动。认真做好党建品牌、“五星支部”、 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先锋工程等创建宣传推广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聚焦主责主业树牢结果导向,避免硬件无序堆积、资料无效留痕现象,在宣传推广中,丰富宣传载体凝聚精神内涵,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广泛宣传典型,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凝心聚力。

篇四: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实施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量化定级活动,引领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强化党员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形成规范、协调、实用、有效的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长效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评比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考核评比标准 根据“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四优”共产党员基本要求,划分“思想品德、政治生活、遵章守纪、业务能力、创

 新创效、结对帮扶、落实执行、担当奉献、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十大指数,制定评分标准,实施百分制考核。由党小组负责日常考核。

 四、考核评比程序 采取“月度评议、季度评议、评定公示”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1.月度评议。由党小组结合日常动态考核情况,对党员进行月度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党支部。

 2.季度评星。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互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群众测评,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小组 3个月的评议结果(平均值)进行综合评定。

 3、评定公示。党支部结合党小组上报的月度考评结果及组织考评成绩,评定出季度星级党员。党支部对评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党员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要进行复核。

 五、考核评比类别 1.评星定级考评总分为 100 分,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五星”党员,评定为“优秀”,党组织要进行通报表扬,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评定为“五星”党员每季度*名。

 2.80~89 分为“四星”党员、70~79 分为“三星”党员,

 评定为“合格”,党支部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3.60~69 为“二星”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支部采取谈心谈话提醒、日常沟通纠错等手段,对症下药、限期整改,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4.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为“一星”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组织要通过结对帮扶、转化教育,及时消除不合格表现,帮扶教育后仍不知悔改、我行我素,或不在乎其党员身份、不认知其存在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被评为“一星”党员。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2)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的;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 (4)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 (5)个人发生严重“三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规定的。

 六、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支部委员为小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努力使评星定级活动成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激发动力、提升水平的过程。

 (二)确保公正实施。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特点和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实施方案,各党小组结合各自岗位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量化,重点突出“三会一课”参会情况、党员学习及笔记记录情况。严格做好党员日常积分记录,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帐。做到每月一汇总、一审核、一公示,按照季度进行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对评定过程、评定结果进行公开量化,通过评星定级,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基层群众、参与“走帮服”连心活动,进一步深化“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通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的过程管理,将党员义务明晰化、作用发挥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生动力,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

 在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着力把握三条原则:一是民主公开原则。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考评的积极性,及时公布评星定级的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二是科学规范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

 照程序对党员实行纪实管理,量化考核打分,确保考核过程和考评结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三是务实管用原则。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明确党员该做什么、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到更好,确保考评工作务实管用,防止形式主义做法。

  三、考核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四、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评星项目两大类。考核总分为 100分,其中基础分 60 分,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评星分 4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基本职责义务,专业技术,业务钻研,以及在“走帮服”连心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五、考核步骤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评适

 用于全体党员,个别年老体弱党员经申请可不纳入管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一阶段:党支部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同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一般为党员数的 20%)。对照考核细则,由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中测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评分结果。

 第二阶段:党工委复审。党工委根据支部评分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初拟星级党员人选并上报党(工)委。原则上,党员所得共性分低于 50 分的,取消评星资格。星级评定三星级起评,考核总分不低于 70 分。五星级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10%左右、四星级占 15%左右、三星级占 20%左右。

 第三阶段:党工委定星。对于连续三年被党(工)委或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党(工)委可适当放宽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员比例。审批同意后,由基层党组织及时公示考评结果。

  六、结果运用

 (一)正向激励

 对获评三星级以上的党员,在参加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时,可作为优秀党员人选优先考虑。党支部可以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七·一”党员表彰大会等方式,对星级党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

 励。

 (二)反向鞭策

 对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不足,帮助明确努力方向,并要求限期改正。对考核总分低于 50 分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其进行“双预警”,经帮助指导后仍无转化提高的,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党支部书记要及时约谈受到“双预警”的党员,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督促帮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党党小组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把此项工作列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强化组织实施,明确专人督察督促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小组要加强对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发挥机关党员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

 三要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大力培树星级党员典型,依托“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加大对星级党员的宣传力

 度,通过设置星级党员的光荣榜,积极营造向党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对未评到星级的党员,可选派党员骨干对其加强引导,帮助其早日成为星级党员。对被预警的党员,要和党员本人结成帮扶对子,对照标准、严格整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实施党员队伍提质工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基本、强化导向,融入日常、严在经常,量化考评、务求实效。

 第三条 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党员积分管理、评星定级工作信息化和精准化水平。

 第二章 参加对象

 第四条 组织关系在***的党员,原则上应参加积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纳入积分管理,不参与评星定级。

 第六条 当年新发展党员和市外新转入党员纳入积分管理,不参加评星定级。

 第七条 因年老体弱、身患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党(工)委(指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下同)备案,可不参加积

 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八条 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设置基本分和加减分两个部分。基本分 100 分,围绕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设置具体指标,其中过好组织生活积分 35 分、参加学习教育积分 25 分、执行管理制度积分 20 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分 20 分。围绕奖惩情况、个人信用等级等方面,设置加减分事项。

 第九条 对未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的党员,视情予以扣分。党员因公请假 6 次及以下的不扣分,6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因私请假 4 次及以下的,每次扣 1 分,4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

 第十条 对不具备使用“党员 e 家”APP、参加支部微信群讨论、参与“学习强国”“***干部学院”在线学习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不扣相应分值。

 第十一条 积分管理按年度进行,积分周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二条 党支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更新维护党员日常活动数据和审批党员申报信息,对党员积分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积分审核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未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积分

 录入工作,由党支部“党员 e 家”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 党员个人积分及排名在“党员 e 家”APP 上实时显示。党支部每月在党员活动日公布,也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公开。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

 第四章 星级评定

 第十五条 党员评星工作一般于每年 1 月进行。

 第十六条 年度积分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五星级党员;8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四星级党员;7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三星级党员。其中,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人数分别不超过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总数的10%、30%、40%。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人数在 10 人以下的,可申报评选 1 名五星级党员。

 第十七条 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等基础得分低于 70 分的,不得参评四星级、五星级党员。

 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情况,研究提出党员评星的意见,提请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其中,拟评定为四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拟评定为五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报批前应做好沟通。

 第十九条 评星工作纳入“党员 e 家”智慧平台记实管理。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 评星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拟评为“优秀”等次的,应从四星级、五星级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可对星级党员举行授星仪式,并采取适当形式展示先进风采。

 第二十二条 对四星级、五星级党员,在教育培训、激励关怀等方面优先安排。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党内表彰推荐人选,原则上从五星级党员和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党员年度积分低于 60 分且无特殊原因的要进行警示,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一般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 责任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员 e 家”管理员做好积分录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党员积分数据真实、信息维护及时、结果客观公正。积分生成后,原则上不能更改。

 第二十七条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造成党员积分不准不实的,视情对党支部书记、系统管理...

推荐访问:党员队伍管理制度2022 管理制度 党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