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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7篇

时间:2022-11-10 08:40:06 来源:网友投稿

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7篇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1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日,**县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围绕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进行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职务犯罪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7篇

篇一: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日,**县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围绕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进行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审查调查思想理念还须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具有发现难、查处难等客观因素,一些审查调查组急于求成,存在“避难就易”思想,在重点调查取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违法事实时,没有穷追猛打、刨根问底,不注重深度挖掘隐藏的其他问题线索。二是审查调查业务素养有待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相对较高,其中运用留置措施办理的案件审批要求更高,相关安全保障要求更严,这些都对调查人员的办案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从实践情况来看,不少干部在采用直接诉讼方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经验明显不足,存在离开留置措施就难以突破案件的现象。三是程序手续不够规范。个别案件未严格区分纪律审查措施与监察调查措施的各自适用范围,存在混用情形。少数案件对证据的综合分析不够细致,未严格按照犯罪构成调取证据,忽视隐蔽证据的调取,导致证据链条不完整。四是重严厉惩治轻整改监督。只求办案效率忽略治本功效、只提建议不抓整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案件办结后的监督教育、以案促改、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工作力量投入不足,存在“头重脚轻”的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通过系统查、查系统的方式,掌握相关案件办理进度,指导推动解决调查取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专项评查制度。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对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评查,定期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方面全方位评查,梳理存在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剖析原因并督促整改。三是抓好案后整改监督。监督检查部门要对审查调查部门移交的重点监督提醒事项及时跟进,实施专项监督,督促相关党组织和主管部门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整改排查,经常性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具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举一反三、深化整改。

篇二: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谈公安系统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

  【摘要】

 近年来, 我市检察系统立案查处了 一系列公安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 结合案件, 笔者按照预防职务犯罪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 对我市公安系统在执法办案、 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发现我市公安系统在办理案件、 行政执法、 户籍管理、 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环节存在一定问题, 存在发生职务犯罪的严重隐患。

 【关键词】

 公安系统; 职称犯罪

 一、 公安系统干警职务犯罪特点和存在的隐患

 2006-2013 年我市检察系统共立案查办公安系统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10件 15 人, 其中贪污受贿案件 5 件 6 人, 渎职案件 5 件 9 人。

 其案件的特点比较明显:

 干警职务犯罪涉嫌的罪名比较集中, 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主; 案件多发在基层单位, 多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来自我市基层派出所的干警, 并且担任派出所所长职务; 犯罪嫌疑人年纪轻, 熟悉法律知识, 反侦察能力较强, 犯罪心理主要是特权思想严重, 以情代法和以案谋私, 不能处理好“情”、“法”、“利”“权” 的关系。

 个别干警的犯罪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社会形象, 对社会的稳定、 和谐、 正义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结合公安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上述特点, 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查找出本市公安系统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行政执法随意性大, 不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行政执法案件。

 经过调查研究发现, 公安系统的县局部门和乡 镇派出所干警在行政执法过程存

  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列》 的问题, 一是在治安案件中处罚随意性较大, 并且不及时告知被处罚人处罚依据和救济手段等法定告知事项, 这是比较普遍的问题; 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违规暴力执法,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事件,例如:

 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主观臆断殴打执法对象, 某乡 有村民就曾反映此现象; 三是存在降格处理案件的问题, 例如:

 个别刑事案件被降格为治安案件处理, 一些查办的涉嫌徇私枉法案中就存在此问题。

  (二)

 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户籍管理和财务管理存在违规现象。

 经过调查发现, 我县公安系统的基层派出所在户籍管理存在违反《甘肃省公安厅户口证件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 等户籍管理制度, 如个别派出所民警受人情、 友情、 亲情影响放弃原则, 违反规定办理婴儿户口、 办理户口迁移落入手续、 擅改户籍信息等, 甚至在办理户籍时接受当事人请吃、 礼品。

 同时, 公安基层派出所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不按行政处罚规定处理罚没收入, 对涉案款物赃物不按规定处理, 甚至存在私设“小金库”, 列支日常费用支出等问题, 一些渎职侵权案件中就存在这种问题。

  二、 公安系统干警职务犯罪隐患的原因分析

 从调查情况分析, 当前公安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执法观念不正确, 个别干警素质不高。

 法律意识淡薄、 执法观念不正确。

 公安系统基层干警办案办公条件比较差, 工作压力比较大, 没有充足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 法律法治综合素质没有得到及时提高, 长期以来传统执法思维形成了一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 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

  执法观念和服务的宗旨意识, 例如:

 某乡 镇派出所一位刘姓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就存在此现象导致发生违法事件。

  (二)

 监督制约机制乏力。

 一是公安机关对执法活动管理不严, 监督不力, 基层派出所对所办刑事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完全是自己说了算。

 二是公安队伍庞大, 公安工作繁重, 点多面广, 无瑕顾及对干警的教育、 监督、管理。

 个别公安干警不能处理好“情” 与“法” 的关系, 重哥们义气、 重亲情、 重友情, 把自己的职责和法律规定抛置一边, 办人情案、 关系案,徇情枉法, 谋取私利, 甚至导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

 基层派出所警务经费严重不足, 因而个别派出所违反规定制定了一些“创收” 政策, 如收取“保证金” 按比例返还个人, 其余部分由所里统筹开支等, 而上级机关对此没有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制约, 导致有的干警在利益驱动下以案谋私, 违法犯罪。

  三、 公安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的对策

 公安机关应通过在系统内依法管理, 建章立制, 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效果, 对此针对公安系统的工作特点,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 特浅谈如下建议和意见:

  (一)

 坚持“宣教治源”, 通过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公安系统应当坚持长期性、 规范性、 系统性地对公安干警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民警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公正执法的意识观念。

 由于工作繁忙压力大, 公安干警党风廉政教育多流于形式, 特别是警示教育极为缺乏。

 因此, 要进一步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规定, 注重做到党性、 党风、 党纪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 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

  典型教育相结合, 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公正执法。

  (二)

 坚持“整治治标”, 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深刻查找和治理存在的问题。

 要在公安系统内部开展一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 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要通过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部门间横向比较和以往数据的纵向比较, 归纳出队伍规范执法等方面的问题, 并制定有力的整改措施。

 要着重从三方面整改落实:

 一是继续加强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是继续加强法纪教育;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

 总结整改活动的经验和教训, 使整改治理活动的成果能够常态化。

  (三)

 坚持“监督治本”, 通过强化监督堵塞公安干警队伍管理漏洞,主要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上着手。

  一是注重内部监督。

 结合案件当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 当前要着重建立、 健全以下监督机制:

 1、 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 特别是对派出所所长这样“一把手” 监督的措施和方法; 2、 建立健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 通过制定治安案件处理等业务工作规则, 力求使每个岗位、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3、 建立健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4、 建立健全经费开支的监督机制, 特别要防止私设“小金库” 现象。

  二是正确对待外部监督。

 可以采用设立社会监督员、 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群众接待日等方式, 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行风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跟踪检查, 认真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 抽查、 回访当事人

  等, 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纠正, 对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严肃查处。

 对于检察机关的《纠正违法通知书》、《纠漏通知书》 等法律监督措施, 要认真研究整改落实, 并逐步纳入对公安干警工作的绩效考核范围。

篇三: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第 1期 ( 总第 130 期 工西建材 工程管理 浅谈规划领域的职务犯罪 ■ 叶伟明 广东东莞523170 摘关键词:

 规划领域要:

 本文深刻地分析了规划领域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成因和预防的对策。

 职务犯罪表现形式预防对策 1

 规划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规划 规划 , 纸上 画画, 墙上挂 挂 , 抵 不过领 导一 句话 ” , 这 是人们 对城市规划随意性的形容 。造成 这种现 象 , 往往 是 因为存在 “ 官商勾 结” 的腐 败行为所致。

 ( 1) 改变容积率获取高额回报的行为。开发商以各种的利益攻势 去引诱规划官员 , 在达成 “共识 ” 后 , 以各种手 段去调 增容 积率。容积 率的增加就意味着 可开发 的面积 陡然增 大, 更意 味着大量 的金 钱将滚 滚而来。规划官员主要通 过直接更 改容积率 , 侵 占公共绿地 、 占用退让 用地等手段实现容积率的增大。这种腐败行为的发生直接导致了居民

 的日照时间变短了, 绿化休闲空间变少了, 挤电梯的人却变多了等等,

 也就是说:

 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因此而大大降低。典型的例子是蒋勇案,

 重庆市前任规划局局长蒋勇, 明码实价地为开发商调增容积率, 其因此 而收受的贿赂达 1870 万元之 多。而昆 明市 曾华等 三任规划局 局长大 多通过调增 容积率 收受不 义之财 , 给 国家 和群众带来 了较 为严重的财 产损失。

 ( 2) 改变用地性质和控制红线退让 以权谋私 的行 为。用地性质 和 红线退让距离 已经是规划固定下来 的政 策 , 任何 人不得 随意更改 。然 而, 在利益的驱使下, 规划官员经不起开发商的金钱轰炸, 纷纷将工业 用地 变更为商业用地 , 商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等等 , 有的调减控制红 线的退让距离 , 以满足开发商 的不正 当要求 。这一切正 破坏着 城市资 源的优化配置 , 打破着城 市基础设施 的分配平衡 , 影响着城市居民群众 的生活出行 。试想一 下, 到处都是 房地产楼 盘 , 周 围都 是人满 为患 , 而 教育医疗用地 , 休闲绿化用地缺失, 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那么, 社会 的各种 矛盾将接踵 而来 , 不和谐 的声音将 随处都是 。典 型 的例 子是袁 锋案 , 成都市前任规划局副局长袁锋在审批“ 红枫半岛花园” 房地产项 目时 , 违反该地块属于办公用地性质 的规定而签字同意建设 ; 在审批锦 城豪庭房地产项 目的过程中, 批准其按照 1O米绿化带控制宽度进行建 设 ( 控规 图控制 为2O米) , 结果这两项违法工程在 O 3 年被爆破拆迁 , 经 济损 失分别 为 1900 多万及 1250 多万元 。

 ( 3) 拖延业务办理进度以谋取私利 的行 为。从 事规划 审批 业务 的 工作人员, 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 可以控制项 目 审批的快慢, 但他们 不像领 导那样拥有最终 的审批权 , 为了将手 中的小权力 转化为 经济利 益 , 他们 经常以各 种借 口拖延 业务 的办理 进度 , 采 取 “不 给钱 不办事 ,

 给了钱可以乱办事 ” 的行事准则 。这种行 为不但打击 了开发商 的投资 信心 , 阻碍了地方 的发展 , 而且有损 规划 系统的形象 , 在 社会上 造成 了 较为恶劣的影响。因为大多数开发商都持有早建设、 早收益的想法, 为 了更 快地打通各路关 节, 他们对 这些工作 人员 只好“ 礼 尚往来 ” , 百般 讨好 , 让 这种不正之风形成 了恶性循环 。

 (4 ) 炒卖规划信息获取非法所得的行为。在很多地方, 都有一批 专职炒规划信息的人, 而炒规划信息往往比炒股票、 炒期货“ 富” 得更 快 , 投资 的风险更低 。因为, 他们 炒的是 规划部 门 的“ 内部消 息” 。而 在规划部 门透漏 的“ 内部消息” 中 , 受到损害 的其 实就是 当地政 府的基 本利益 , 就是普通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些群众并不知道他们所居住的 地方会在什 么时候被拆迁 , 并不知道哪个地方将会建设汽车枢纽站 、 公 园广场等等。利用“ 内部消息” , 有的人在拆迁区大建特建 , 骗取巨额 的补偿款; 有的人大量购入有升值潜力的土地, 在地产市场上大挣特 挣。事实上 , 在规 划部 门的“ 内部消息 ” 中, 许 多政府 在拆 迁过程 中本 应该节 约的开支 , 许多本来应该流入普通老百姓 1 5 袋中的钱 , 都无情地 流人 到投机者 的 口袋 中。而 规划 部 门的一 些工 作人 员 , 也在 自己的 “ 内部 消息 ” 中大发横财 。

 2造成规划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 1) 极少数干部缺 乏理想 追求 , 思 想出现 偏差 。由于极少数 干部 没有树立牢固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他们对待权力和地位 , 以

 “有权不用 , 过期作废” 、 “金钱不是万能 , 没有金钱却万万不能” 等信条 为座右铭 , 千方百计利用制度之间的空隙去帮助 开发商协调 、 解决棘手 的问题 , 他们对待不法钱物 , 从开始的爱恨交加一直发展到后来的爱恨 难舍 , 甚至是爱不释手 。

 (2 ) 制度不健全 , 决策 与审批行 为缺乏约束力 。在市场 经济活跃 ,

 城市建设发展迅速 的新形势下 , 现有规划 管理方 面的法律法规 、 行政制 度 、 管理体制 、 运行机制等都不同程度地存 在相对 滞后 的情况 , 主要体 现在规划管理 的基本约束制度不健全; 规划管理技术立法不健全 , 行政 审批 、 决策 中自由度较大 ; 规划管理审批制度 、 行政行为 的不规范 , 不科 学 ; 规划审批后执法不严 , 监管责任不明确 、 不 到位 ; 对违法违规审批缺 乏刚性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五个方面。

 3预 防规划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规划管理 中的职务犯罪现象易发多发 , 已严重影 响到城市 建设 的 科学发展 。必须尽快 以体制改革 、 制度创新为抓手 , 以纠正规划管理 中 的不正之风为着力点 , 以查处极少数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为契机 , 建立教 育 、 制度 、 监督并重 的惩治 和预防体 系 , 推进 规划管 理 的规范化 、 公开 化 、 合法化 。

 ( 1) 强化思想教育 , 从 根本上 杜绝规 划干部 的歪斜 思想 。通 过开 展理 想信 念教 育 , 帮助规 划 干部 树立 正确 的 “ 世界 观 、 人 生 观、 价 值 观” , 培养他们树立 远大 志 向、 高 尚情 操 、 坚强 意志 ; 通过 开展 宗 旨教 育, 使他们树立“ 人民公仆为人民” 的思想意识; 通过正反典型教育, 以 身边典型案例为教材 , 开展反 腐倡廉 教育活 动 , 帮助 他们 吸取前 车之 鉴 , 做到廉洁 自律 。

 (2 )健 全体制机制 , 使 规划 干部不 可能进行 职务犯 罪。一是 不断 提高规划编制法定技术成果的法律地位 。并以此为 突破 口, 推进 规划 管理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法制化、 规范化 、 公 开化 ; 二是 建立健全各 项规 章制度, 用制度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实行规划干部从业资格、 考核、

 评价体系和准入机制, 打破干部待遇终身制, 形成综合 、 有效的考评体 系 ; 对违规审批 、 徇私舞 弊 、 吃拿 卡要及其 他不廉 洁行 为 , 推 行 留待观 察、 一票否决等制度; 完善规划审批分级责任制度, 推行谁决策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的约束、 考核体系, 形成自上而下的逐级负责制、 考核制 和上下联动的制约机制; 制定违法建设查处的具体实施办法, 加大对各 类违法建设的处罚 比重 , 抑制 屡禁不 止的违 法建设 ; 三是完 善监督 体 系, 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严格监控之中。应发挥党内监督优势, 加强对 规划管理机关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 , 发现 问题 , 及时提醒 , 促其纠正 ; 应 完善规划公示制度 , 提高公众参 与度与社会监督力度 , 应在指定 位置公 示总体规划 、 控制性详 细规划 、 修 建性详 细规 划及专 项规划 编制 等方 案 , 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 箱, 广泛 听取市 民意见和建议。审批 以后还 要在项 目醒 目位置设 置告示牌 , 接 受社会公 众监督 。审批 后要求变更 规划 内容的 , 必须重新公示 , 尤其要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

 ( 3) 加大惩处力度 , 当前腐败现象易发 、 多发 与我们缺乏对腐败行 为“ 零容忍”思维, 对腐败分子轻刑化处置, 甚至对违法违纪行为置若 罔闻有关。因此 , 对 贪污受贿行为不管数额大小一律追究刑事 责任 , 严 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 罚 , 该判 重刑 的不判轻 刑 , 该判 实刑 的不判缓 刑。要重典治腐, 利用刑罚的威慑力来遏制规划领域中的腐败行为, 从 而打击胆大者, 震慑胆小者, 警示犹豫者, 教育守法者。对腐败分子不 但要进行政治上的处罚 , 也要进行 经济上 的处 罚 , 彻底切 断其退路 , 不 要让其凭借过去的权势和金钱, 在以后仍能过逍遥的日子, 让他成为名 副其实的“ 法律上的罪人, 经济上的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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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学习心得体会 5 5 篇

  预防职务犯罪学习心得体会参考范文【一】

 2017 年 6 月 6 日,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通过讲座使我对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有了更深刻认识,为使自己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现将个人心得体会汇总如下,也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自身修养 强化自我监督 自我监督就是自省自律,自我约束,少犯或不犯错误。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自觉在思想上筑牢自省自律的防线。认真解决思想、作风上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廉洁自律,勤勉务实,当前社会,物质化、享乐化倾向严重,越是领导干部面对的环境越是日益复杂,那就要求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糖衣炮弹”击中。财务工作者面临的现实诱惑是多方面的,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更要做到以身作则,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的自身不廉洁必定会给被管理者造成落差,一旦心里不平衡,便会产生你贪我也贪,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因此管理者必须先管理好自己,以榜样的作用去影响别人。“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只有廉才能服人,只有服人才能转变风气,只有转变风气才能去做事、做成事。三是要认清犯罪代价,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既要有反面的教材使人明白职务犯罪的代价与痛苦,又要有正面的案例做榜样使人明白自由身的美好与心安,享受快乐的生活。

 二、完善治理结构 加强组织监督

 作为个体的我们总是工作于社会组织机构中,并承担一定的工作职责,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自然会与社会的人、财、物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在工作中实施有效的组织监督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证。“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当一个单位或机构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组织监督是无漏洞的、可操作的,我们认为组织监督也是有效的。有效的组织监督主要表现在,首先要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科学、规范管理,管理制度要覆盖所有的管理人员和工作行为,这样即使有职务犯罪之心,也无职务犯罪之力,好的管理制度本身就是让“有心犯罪之人”无犯罪的可乘之机。其次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职务犯罪无非是在“财”和“物”上下功夫,“物”从另一方面说也是“财”的一种。只要盯紧“财”这根主线,就能遏制住职务犯罪的源头,完善财务监督一要强化财务人员的内部监督,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遵守程序、遵守纪律。二是强化外部审计监督。财务工作的除了接受内容审计外,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专门审计。用审计的手段尤其是外部审计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相信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一定能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丰富信息渠道 强化社会监督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就是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隔离“暗箱操作”这个职务犯罪的温床,社会监督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保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并且使各种社会力量能够方便、快捷、顺畅的达到社会监督的目的,这必然构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抵制。我们保沧高速可以通过公开监督电话、设置监督台、举报箱等措施接受社会各

 界的监督,一方面方便了人民群众倾诉自己的心声,另一方面更是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保护了职工、维护了利益,也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了作用。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我们应从自我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勇于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老老实实做人,踏踏踏实实做事,远离职务犯罪,享受快乐人生。

 预防职务犯罪学习心得体会参考范文【二】

 8 月 31 日,一六三团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师局组织的国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培训班上,蒲玉德局长列举了国土资源系统大量职务犯罪的事实,语重心长地给我们讲解了国土资源工作中易发犯罪的诱因,严历地批评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错误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心灵深处和思想上长鸣警钟,牢记自己的使命,牢筑心理防线,就像徐绍史部长说的那样“拒腐防变是一场攻坚战,同时也是一场持久战”、“让我们都警觉起来,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在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要防止外部环境、外部风险的因素,常学习,常比对,争优创新,努力工作,为团场经济发展和国土事业做好先头兵。

 预防职务犯罪学习心得体会参考范文【三】

 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检察院的帮助指导下,先后完成了制定方案、健全制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重点防范等工作,基本实现了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利用职务犯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 1 、安排部署周密。建委党组为切实加强该项工作,在制定了

 《建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时,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按照领导分工、部门职能、业务范围,分解到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各分管领导,建立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在明确业务工作责任的同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做到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做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问题一票否决。

 2 、目标任务明确。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要建立一支高效、廉洁、能打硬仗的城建队伍,从根本上遏制或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安定,树立行业形象。首先,要增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观念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廉洁奉公,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第二,防微杜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第三,通过上级批办、信访、审计、行风问卷等途径,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查处;第四,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各项制度,消除滋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机率和土壤;第五,针对建设领域特点,确定重点预防单位、岗位、实施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确保建设工程承发包领域、房地产开发交易领域、城市规划审批等重点部位不发生职务犯罪。

 3 、宣传教育到位。一是召开动员会,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结合行风建设和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我委 年于 7 月 3 日召开全体系统股级以上人员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请检察院专家进行讲座、辅导。二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统一购买了廉政教育电教片,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观看了《为民书记郑培民》、《马向东腐败案》、《扭曲的人生——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等正反两方面典

 型,系统干部观看后震动很大,感触很深。三是组织学习讨论交流会,组织召开了委机关下属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学习交流会,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谈感想、心得,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实施责任追究。

 1 、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去年以 来我们围绕规划审批、资质管理、评优秀奖、招投标管理、事业管理、收费管理、机关政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机关财务管理等先后制定了规章制度,从而大大减少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和感情色彩。如规划审批上实行规划审查、审批、收费三环节分离,建立相互制约机制,实行“一个集体”,把好“四个关口”,实施“两项制度”。即集中一支笔审批,把好选址、用地、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四关口,在每一个环节上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签、谁负责、谁放线、谁负责和建房公示告制度,扩大了规划审批的透明度,有效防止规划审批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在收费坚持做到 100% 使用财政专用发票, 100% 进财政专户接受财政监督和预算管理。

 2 、推行政务公开。政务不公开,暗箱操作的产生职务犯罪腐败问题的根源。为推行政务公开。设立了收费窗口,实现了集中收费,实行一支笔审批,一条龙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并公布了每项的办事程序、必备资料、承办科室、办理时限和监督电话,大大增加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深受群众的好评。

 3 、突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我们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的活动,制定了方案,排出 了重点,召开动员大会,聘请监督员,对城建执法人员发出了十条禁令,对窗口发出了十条倡议,端正 行风,提高了服务质量,树立了良好形象。

 4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保证尽职履责,

 防止越轨、违纪或利用职务之便犯罪。一是在机关普遍推行“首问责任、马上就办、限期办结、责任追究”四项制度,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和“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问题。二是所有行政审批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并对公职人员提出在办理公务时必须遵守的八不准纪律。即:①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②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吃请;③不准在服务对象和下属单位报销应有本人承担的票据;④不准接受邀请的游山玩水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⑤不准在职人员经商办企业;⑥不准家属子女干预单位 的规划审批、工程报建、资质申报和介绍承揽工程;⑦不准干部职工参与赌博;⑧不准设立小金库。有效地遏制了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纪违规,起到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三、突出重点,认真治理建设工程承发包领域的职务犯罪和腐败的问题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速度加快,城市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投资不断加快,工程建设的特点决定了其相对等容易出现职务犯罪和腐败案件,是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比如:

  建设工程承发包职务犯罪,主要表现在:业主不按规定招标、搞私下招标,虚假招标、建规招标、规避招标、领导直接介入招投标、干预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圈定中标单位;不发布招标公告、不按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肢解工程,将标段划分的太小、太细,巧立名目制造条件使工程不招标,直接发包给关系户;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层层剥皮等 等。

  首先我们在认真分析建设工程承发包领域职务犯罪和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后,汇同纪检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一道,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过程中,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了一些针对性防范措施,制定 一系列地

 方性法规和文件,从而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健全工程发包交易中心(即有形建筑市场),率先完成招标管理机构与有形建筑市场分离,招投标管理作为国家公务员,代表 政府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不参与招投标活动;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作为中介机构,企业行为,为招标人、投标人提供场地、信息等方面服务,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三是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发标、收标、开标、评标、定标均由业主主持,其中评标由业主和专家组成评标委员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行政监督、业务指导和提供交易服务。

  四是制定了《工程施工报建程序指南》、《招投标工作程序》、《招标投示管理和评标实施意见》、《施工监理评标细则》、《工程招标规范化样本》等工作程序和细则,使招投标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五是积极营造多方位监督氛围,每项工程评标、定标都要求,招标人邀请监察局和检察院代表参加,重点工程项目、大型投资项目请纪检监察人 员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从而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

  建委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感到还不够深入,预防手段上有限;二是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中还需要向纪监部门、检察机关多沟通、多学习、多联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快制度建设和完善,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全系统干部的法制培训,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分析,研究建设系统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做好建设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建立和完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分析总结建设系统职务犯罪安件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

 变化规律和趋势,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危害发生,全面推进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为建设、经济建设、创造优良投资环境和政策环境 预防职务犯罪学习心得体会参考范文【四】

 改革开放后,由腐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亦愈来愈大,但是难以最有效地遏制腐败特别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猖獗活动。进入新世纪后,我党开始调整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将反腐败斗争从重打击惩治,调整到重教育预防上来。

 7 月 9 日下午,在 x 市、税务干部学校,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做的《职务犯罪的预防与认定》的报告。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体会颇深。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权力关、地位关、金钱关和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则的事,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丧失...

篇五: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13年第6 期( 第15卷第6 期)辽宁行政学院学报Jo u rn a lo fL ia o n in gA d m in islr a tio nC o lle g eN o . 6 , 20 13( V 01. 15. N o . 6)关于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山东省汶上县为调查对象牛立夫1崔立勇2( 1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日照27 6 8 0 0 ; 2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山东潍坊26 10 0 0 )[ 摘要]山东省汶上县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涉嫌罪名集中, 犯罪主体学历偏低, 共同犯罪、 。

 , 杠. ^危害巨大等一些基本特点; 此类犯罪原因复杂, 主要有犯罪主体法制观念淡薄, 相关法律滞后, 权力缺乏监督, 征地事务不透明等; 预防此类案件, 需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权力监督, 加大打击力度, 标本兼治。[ 关键词]土地征收; 职务犯罪; 发案原因; 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D F 6 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 0 8 - - - - 4 0 53( 20 13)0 6—0 0 33—0 320 0 4 年以来, 随着汶上县工业化、 城市化、 城乡一体化三轮驱动战略的实施, 城市新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大规模启动, 征地拆迁工作已然成为汶上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

 但在这一过程中,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干部不在少数, 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也时有发生。

 为此,笔者和汶上县检察院的部分检察人员在20 10 年8 月 成立了征地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小组¨ J, 历经半年多时间, 通过实地调查、 走访相关职能部门、 收集相关案件等形式, 就征地领域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得出了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结论。一、 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20 0 4 年至今, 汶上县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21人。

 其中,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13件18 人, 占立案总数的87 %, 犯罪主体大多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包括村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文书、 小组长等, 占到总人数的9 0 %。此类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性质主要涉及贪污、 挪用公款两个罪名, 且判决时数罪并罚的案件占一定比例。

 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贪污、 挪用公款两个罪名。

 另外,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 非法批准征用、 占用土地的情况大量存在, 但是由于实践中经济发展的需要或者征用拆迁机制责任的不明确,导致此类渎职犯罪很难查处, 但却不能由此认为不存在渎职犯罪。( 二)犯罪嫌疑人学历偏低, 年龄段相对集中, 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所占比例较高。

 此次调研中,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 其中高中以下学历12人, 占I收稿日期120 12一12一0 8[ 作者简介】

 牛立夫( 19 7 2一), 男,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立勇( 19 7 1一), 男,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教师。、总数的57 %, 专科以上学历2人, 所占比倒不到1%, 31_ 50岁是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年龄段, 其中, 31—4 0 岁8 人, 占总数的38%, 4 l—50岁11人, 占53%; 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所占比例较高, 其中单位负责人17 人, 占8 1%, 财务人员4 人,占总人数的10 %。( 三)共同犯罪现象突出, 窝案串案多发。

 在汶上县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中, 共同犯罪现象特别严重, 往往是查处一人, 牵出一窝, 多为单位领导指使, 下属具体实施, 然后所得利益共同分享。

 此次调研的15件案件中, 有11件案件出现窝案串案, 占到总数的8 5%。

 例如汶上县房管系统盖立昌重大渎职犯罪案, 由于涉及房管案件环节较多, 经检察人员仔细梳理, 最终挖出了以盖立昌为首, 以房管局职工、 物资贸易公司经理、 汶上镇政府工作人员等诸多人员配合的房管系统重点渎职犯罪案件, 涉案人员共计5人。( 四)犯罪手段隐蔽多样, 不易发现。

 一是利用职务便利和垄断优势, 以间接控制的方式影响征地领域, 伙同他人共同贪污、 挪用公款。

 例如20 0 7 年查办的汶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1士re,5J苜然贝:

 j罪、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一案, 赵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和在建材市场的垄断地位, 以个人用钱和汶上县人大经费紧张及汶上县书协经费不足为由, 采用先从汶上县盐务局、 建设局、 环保局等单位借款, 后又指使出借单位冲平账目、 虚开发票提供给上述单位冲账及指使下属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在汶上县人大常委会报销以及指使编造工程款等手段, 共贪污公款37 万余元, 挪用公款50 万余元, 造成恶劣影响。

 二是以白条子入账、 收入不入帐、 重复支出、 作假票据等方式贪污。

 20 0 6 年查办的汶上县汶上镇曹堂村支书33万方数据

 20 13年6 月第15卷第6 期牛立夫等:

 关于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Ju n . 20 13. V 0 1. 1. 5. N o . 6郑茂民等贪污一案, 在管理征用补偿款过程中, 采取虚报机井、 虚报电线杆等方式贪污征地补偿款2万余元。

 三是贪污、 挪用公款进行个人经营活动。

 20 0 6 年查办的汶上县义椤乡义西村支书徐令宏挪用公款案, 就是将土地租赁款20 匀、万元直接截留了10 万元用于个人进行煤炭经营活动。二、 技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原因对近年来查处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 就可以发现, 导致此类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综合素质不高, 法制观念淡薄此次调查中, 被查处的涉案干部九成以上是“村官” , 文化水平普遍偏低, 小农意识根深蒂固, 为官目的不纯, 公仆意识淡化, 政治观念淡薄。

 许多村官对涉及土地管理、 资源保护、 财会纪律、 职务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几乎一无所知。

 相当一部分人甚至直到案发时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在查办的所有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 大学以上学历的不到1%, 一半以上是初中文化水平。( 二)权力过于集中, 监督制约乏力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飞速发展, 基层干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 乡村一级组织拥有对土地所有权的直接管理权和收益权, 他们除了协助对土地和房屋的拆迁补偿工作外, 还同时具有一定的对补偿费用的分配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这种权力监督的疏忽:

 一是纵向监督软弱, 乡镇一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财务缺乏监督。

 例如原汶上县汶上镇辛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路则第贪污、 挪用公款一案, 路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里多次挪用公款lO 余万元一直未被发现, 主要原因就是上级单位对路所在的村财务制度事前事后均无监督, 导致其有机可乘。

 二是横向监督虚化, 多数基层集体财务的支配由一把手说了算, 一把手几乎都是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 其他班子成员或者不知情, 或者敢怒不敢言, 甚至同流合污, 起不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的作用。

 例如原汶上县寅寺镇林堂村支部书记林英贵贪污一案,林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人民币5万多元, 在其4 次侵吞征地款过程中, 原村委会委员林英双等不仅未能制止林的贪污行为, 反而参与其中, 共同贪污。( 三)征地领域事务不公开, 透明度不高我国在基层实行了多项财务、 事务公开制度, 对基层组织收支情况、 重大投资、 经营决策、 土地出让、 租赁或者扶贫、救灾款的落实等基层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但是在征地、 拆迁、 安置工作等环节, 相当一部分财务、 事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流于形式, 对重要经济活动隐瞒不公开、 不完全公开甚至虚假公开的现象仍为数不少。

 如汶上县汶上镇牛村社区贪污一案, 从未对村财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公开, 导致该案中的违法行为从20 0 1年起隐藏至20 0 8 年才案发。( 四)征地拆迁领域立法滞后、 程序随意、 管理混乱除上述原因外, 拆迁立法滞后, 个人经验之上; 拆迁工作缺少规范指引, 程序随意; 拆迁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落后, 难3 4以规范和约束拆迁工作人员依法行事; 相关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易发生弄虚作假行为; 拆迁工作中监管缺位, 腐败行为应运而生等也都是重要的诱发因素。

 比如, 调研中我们发现, 在拆迁过程中, 汶上县政府采取的是“指挥部工作制” 、 “一线工作法” 。

 即在拆迁改造项目中, 从建设、 规划、 房管、 国土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抽调人员, 组成“指挥部” 等临时机构, 由县委、 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 直接坐镇调度,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其规格之高、 权力之大, 远非一般常设机构所能比拟, 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指挥部作为一个临时性机构, 其组织本身并不严密, 一方面其人员从各有关职能部门临时抽调, 且多数由部门领导兼职, 在人员管理上比较松散; 另一方面由于指挥部具有临时性和短期性的特点, 在内部管理方面大多数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 运作机制上缺乏规范化, 工作随意性大, 容易产生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三、 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有效遏制和预防征地领域的职务犯罪, 近年来, 汶上县检察院大胆创新预防思路, 多管齐下开展预防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有必要采取以下对策:( 一)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改善征地领域组织结构一是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肥思想政治好, 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 群众威信高的人选拔到征地干部队伍中来, 切实做好征地领域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 千方百计的拓展人才渠道, 广开言路, 优化干部结构, 打破地域、 身份界限, 采取下派、 交流、 内选等方式选用有征地经验、 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到相关职能部门任职, 提升征地工作水平。

 三是通过激励奖惩政策调整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创新, 改善干部使用的制度环境, 做好征地干部的管理和使用。

 尤其是全面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 强化监督指导和加大奖惩力度, 尽快探索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度和引咎辞职制度。( 二)加强党建工作, 完善教育培训, 增强征地领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

 坚定政治立场, 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明白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 权力理应服务于人民, 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能力, 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基层群众的利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抓工作、 搞建设。

 深入领会中央文件精神, 认清形势, 确保征地领域的稳定秩序。

 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

 通过对征地领域违法违纪的干部及时查处曝光, 并采取案例展示、 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 深刻揭示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给社会和人民造成的严重危害和给干部个人、 家庭带来的悲剧性后果, 从内心筑起“不愿为” 的思想防线。

 三是要加强政策法律法规教育。

 随着权力下放和征地干部协助政府管理实务的增多, 对征地干部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加强对征地干部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的力度, 使征地领域组( 下转第38 页)万方数据

 20 13年6 月第15卷第6 期李剑秋:

 从“村务公开” 到“点题公开”Ju n . 2 0 13V 0 1. 15. N o . 6能有条件实行事后的点题公开要求。( 二)群众监督与正式组织监督的关系村务点题公开制度将村级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权还原给村民, 让村民在民主监督中发挥了主体作用, 并不因此而忽略基层政权和村级正式组织的监督主体作用。

 完善村务点题公并的群众监督机制, 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的同时, 重点加强党组织制度, 尤其是职务权力分解制约制度和违反村务公开惩罚制度, 使权力的实施做到环环有制约, 一旦有违反村务公开的行为及时受到纠正和查处。

 待点题公开制度的实行仅仅是其他正式组织监督的补充, 村级正式组织如村支部、 村民委员会、 村财务公开小组、 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小组会议等正式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仍然是履行村民事务监督责任的形式。( 三)理顺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点题公开的关系由于部分农民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 不理解, 怀疑村里公开的一些内容跟乡镇政府的不一致, 有些村干部也对乡镇的一些政务存有疑问, 因此要确保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点题公开相衔接。

 凡是群众关心, 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律坚持对外公开。

 与村干部密切相关的、 不便对外公开的, 如机关内部事务、 乡镇干部考勤考核、 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则在乡镇机关内公开, 村务公开和点题公开中不应有这些内容。( 四)外部条件与内部机制的关系关于村民自治中的村民参与条件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是外部条件, 即国家有没有从法律制度上切实保证每一个公( 上接第34 页)织建设逐步法制化、 规范化, 逐步减少干部在征地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 将是保障征地领域社会秩序稳定的根本所在。( 三)加强对征地领域的权力监督, 推进征地工作信息公开一是要在基层组织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 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 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征地审批、 征地补偿、 拆迁安置等重大问题的事前、 事中、 事后监督, 杜绝“一言堂” ; 二是要充分发挥县主管部门的监督制约作用。

 县级财务管理、 纪检、 监察等部门应当定期对征地领域财务进行检查监督, 对征地补偿款、 拆迁安置费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重点检查, 并定期向群众公布账务, 接受群众监督, 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三是健全群众参与机制, 加强基层群众对征地工作的监督力度。

 盯着干部的眼睛越多, 权力的运行才越安全、越健康。

 要推进信息公开和定期发布制度, 建立征地领域群众监督委员会, 使征地工作更加透明。( 四)加大对征地领城职务犯罪打击和预防力度, 惩防并举、 标本兼治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加大对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 要坚决从严查处, 力保基层社会的稳定。

 同时, 要把职38民民主参与的基本权利, 以及相应地提供切实可行的参与渠道; 二是公民自身条件, 即公民自己有投有积极参与的意识、意愿、 能力。

 【8 1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监督制度的完善, 无法也是这两个内外条件的结合, 既要加强村务公开、 村民参与监督制度的完善, 加强乡镇管理体制的改革, 同时要加强公民教育, 培育村民的政治素质, 参与式监督才具备了实施的条件,在制度的有效性才能得到真正落实。

 ◇注释[ 1]胡序杭. 论村务民主监督的制度刨新——以浙江武义县“后陈经验” 为例[ J]. 探索. 20 0 6( 5):

 57 - 61[ 2]贺雪峰. 村民参与...

篇六: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

 对策建议思考

  职务犯罪是我国当前政治腐败现象的典型表现之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反腐工作力度,并使众多腐败高官纷纷落马。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一些新形势新局面的不断出现,职务犯罪也日益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和新现象,其主要表现为:犯罪主体越来越广泛、犯罪手段越来越复杂、所犯窝案串案越来越严重……因此,重视和加强对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其概念、特点及成因,积极探索加强和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便成为了时下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构成及其要件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进行的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其中,贪污贿赂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渎职罪则包括: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职务犯罪的构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二、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1 1。

 、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从目前的案件办理情况看,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已成为当前我国职务犯罪案件的最主要特点——如某检察院所查办的 26 件职务犯罪案件中,作案次数多的竟达 10 来次数,持续时间长的则有 6 年之久。

 2 2 、犯罪分子正向着年纪轻、学历高的趋势发展 。当前,犯罪分子的年龄正向着低龄化方向不断发展、延伸……这些犯罪分子的学历除少数人是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外,其余大

 多数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纪轻、学历高已成为当今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3 3 、各单位的业务骨干已成职务犯罪的主流 。目前,在各单位担任一定职务,或主管某项重要工作,即为某所、处、局负责人或中层骨干的,由于手中握有重权,有的甚至掌握着单位的财政大权,因此极易成为行贿者瞄准拉拢腐蚀的目标,从而成为职务犯罪的主流。

 4 4 、窝案串案多,结伙犯罪成趋势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往往是查处一案、带出一窝、牵出一串。在以往的受贿案件中,行贿和受贿行为多在暗中进行,行贿方与受贿方单线联系。但在窝案串案中,由于一些犯罪分子同在一个系统工作,并在同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有联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而互相关照、结伙犯罪。特别是在一些大案要案中,犯罪分子里应外合、相互勾结、合伙作案,长期以群体共同作案方式坑害国家——如厦门远华走私案、福州陈凯特大贩毒、走私、组织偷渡案中的贪污受贿案以及中国华润总公司下属的邹秀海、刘板、杨三合伙挪用公款 X 亿元、受贿 X 万元等,他们的涉案过程令人触目惊心,所得巨款更是令人瞠目结舌,其给国家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恶劣到了极点。

 5 5 、手段智能化 越来越显著 。大多数职务犯罪都属于智能犯罪,随着检察机关侦察工作中技术含量的增大和打击力度

 的加大,职务犯罪也日趋智能化。作为职务犯罪主体的从事公务的人员,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智能水平,并且熟悉与其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从而为实施智能化犯罪奠定了雄厚的学识基础。

 6 6 、犯罪手段更为隐蔽。一些单位为蔽人耳目,常以“集体研究”为名乱发奖金,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或以借为名实则挪用,甚或干脆直接收受贿赂,搞幕后交易等。

 7 7 、涉案金额由低向高发展明显。绝大多数职务犯罪常常伴有强烈的金钱占有欲和行为冒险性,如今,贪污受贿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挪用公款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上亿元的案件已不鲜见。这些案件的恶劣程度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也从更深层次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正面形象。

 三、职务犯罪的成因

  要及时遏制住这股职务犯罪的洪流,以期达到预防和减少当前职务犯罪的目的,就要根据其呈现的新特点和新现象分析原因,找出对策,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同职务犯罪斗争的自觉性。在此,经笔者归纳,我国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

 (一)主观原因

 1 1 、特权思想作怪,追求权力私有化

 随着商品意识向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潮不断冲击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一些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一旦拥有了权力,就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自己的公仆身份,而把权力视为自己的私物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和条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自以为是”的个人主义做法,并将自己的个人意志和利益凌驾于人民和制度之上,任何事情都搞一言堂。

 2 2 、侥幸心理作祟,导致铤而走险

 一位贪官在悔过书中写道:“在接受第一笔贿金时,我很感别扭,总是胆战心惊。可转念一想,两个人的事,你知我知,不会出问题,即使出了问题死不承认又奈我何?正是这种侥幸心理使我一步步地走向了罪恶的深渊,成了现在的阶下囚。”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行为后果给当事人带来的利益大大高于受惩罚的恶果,并且在他之前的类似行为在逃避处罚方面都获成功时,就会促使犯罪分子怀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实施更多更恶劣的犯罪行为。

 3 3 、心态失衡,致使贪腐问题严重

 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看到国家工作人员经济待遇在逐年提高,一些人也通过经商等渠道发财致富了,而反观自己拿钱不多、管事不少,一年到头很辛苦,于是心理失衡、盲目攀比,开始出现不捞白不捞的错误思想。一旦这些人放松了对自己的正面要求和价值观、世界观及人生观的改造,在理想信念方面就会出现严重动摇,其贪腐行为也就一步步地发生了。

 (二)客观原因

 1 1 、政治思想工作薄弱导致利己主义思想严重

 一些领导干部常年忙于事务性工作而忽视了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思想不断膨胀。加上在平时的工作中,由于基层组织的学习制度坚持得不够经常,常常是突击式地应付一下,从而使一些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发生蜕变,将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力当成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大贪特贪。

 2 2 、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的不完善造成处理问题失之于宽

 当前,虽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的现有制度存在不少,但有些制度仍存在约束力不强、操作性不高的问题,在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方面更是欠原则地加以纵

 容和袒护,从而造成了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3 3 、多元化经济体制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虽已实行多年,但多元化经济体制、多种利益主体仍有存在。在利益原则和利益机制的支配下,很容易产生权力与经济利益相互渗透,滋生出畸形的商品经济——权钱交易,如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军就是利用干部提拔和调动之机大肆受贿的。

 4 4 、权力集中、监督乏力直接导致犯罪分子私欲膨胀

 权力是把双刃剑,它既是造福社会的手段,又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古今中外的历史一再证明,如果权力失去监督制约,就必然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和办法,但在具体落实上却还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真正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是在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更是形同虚设。如此,便给一些私欲膨胀的领导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为其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繁衍滋生的土壤。

 5 5 、理论研究的馈乏造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性不足

 长期以来,在谈到对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的理论研究时,往往更多的是停留在研究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根源及对策上,而没有把怎样预防职务犯罪摆在应有的位置予以重视,从而造成了实际工作中预防职务犯罪理论调研方面的馈乏,在理论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应用方面很难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践。

 6 6 、必要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不够致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未能得到全面落实

 目前,由于必要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不够,致使一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没有将重点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落到实处,同时也没有将这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安排,在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方面更没有形成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给予综合性考量。

 四、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及建议

 1 1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实际能力

 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决定有什么样的行为。因此,大力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案释法,及时提醒大家“穿好防弹衣”、“系好安全带”,把预

 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以德促廉紧密联系起来,通过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党风廉政、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等措施,在公职人员心中筑起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有效地提高其拒腐防变的实际能力。

 2 2 、完善制度,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

 制度不完善直接导致不正当竞争的出现,因此,只有制定出更好的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的制度和政策,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为此,我们一要把好用人关,实行反腐关口前移,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让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到干部的考核任用工作中,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与此同时,我们要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对出现廉政问题的被任用人员,除追究相关问题直接责任人外,还要对其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实行问责。只要其负监管责任领导有“失误”、“失管”、“失教”、“失察”、“失究”中任何一种责任的,都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二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精力搞好大要案和窝案串案的办理工作。三要加强立法,着力提高职务犯罪的惩罚标准,并通过积极推行“高薪养廉”的政策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 3 、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活动中来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社会各部门及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有利于让群众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来。当前,群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还不够畅通,致使许多腐败分子未能得到及时举报和查处,从而导致这些犯罪分子由“胆小”变“胆大”、“胆大”者更“胆大”,最终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为所欲为,触犯刑律。因此,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开放性,重大情况及时让群众知道、重大问题必经群众讨论,才能使公职人员的活动更好地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从而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4 4 、加强调查研究,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效能

 加强对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是检察机关搞好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检察机关在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应加强调查研究,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效能和效益。要在了解职务犯罪表现形态之余,积极探究其本质及诱因,以便从中找出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特点,为党委、政府积极建言献策。

 5 5 、加强配合,强化执法监督

 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制约作用,堵死滋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通道,防止权力滥用。一是要通过政党监督、法律监督和行政内部监督等,将权力运行全方位地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使监督机制贯穿于决策到执行的全过程;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上来,坚决抵制职务犯罪,让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从而更为有效地杜绝职务犯罪的繁衍滋生。

篇七:规划局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013 年第6 期                 辽 宁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第15 卷第6 期 )              Jou rn a l  o f  L i aon in g  Adm in i s t r a t ion  Co l l eg eNo.6,2013(Vo l.15. No.6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民主与法制关于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 —以山东省汶上县为 调查对象⒇牛立夫1 崔立勇2(1 曲 阜师范大学, 山 东 日 照 276800;2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山 东 潍坊 261000)[摘 要]  山 东 省 汶上县的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 涉嫌罪 名 集中 , 犯罪 主体学 历 偏 低, 共同 犯罪 突出 , 社会危害 巨 大等一些基本特点; 此类犯罪原 因 复杂, 主要有犯罪主体法制 观念淡薄, 相关法律滞后 , 权力 缺乏监督, 征地事务不 透明 等; 预防此类案件, 需要完善选人用 人机制 , 加强权力 监督, 加大打击力 度, 标本兼治。[关键词]  土地征收; 职务犯罪; 发案原因 ; 预防对策[中图分类号] DF 6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4053(2013)06—0033—03  2004 年以来, 随着汶上县工业化、城市化、城乡 一体化三轮驱动战略的实施, 城市新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大规模启动, 征地拆迁工作已然成为汶上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

 但在这一过程中, 利用 职务之便为自 己 谋取利 益的干部不在少数, 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 也时有发生。

 为 此,笔者和汶上县检察院的部分检察人员 在2010 年8 月 成立了征地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小组[1], 历经半年多 时间,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收集相关案件等形式, 就征地领域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 深入调研, 得出 了 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结论。一、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2004 年至今, 汶上县检察院 共立案 侦 查 职 务犯罪 案 件15 件21 人。

 其中,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13 件18 人, 占立案总数的87%, 犯罪主体大多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 包括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小组长等, 占到总人数的90%。此类案件呈现出 以下几个特点:(一)

 犯罪性质 主要涉及贪污、 挪用 公款两 个罪 名 , 且判决时数罪并罚 的 案 件 占 一 定比 例 。

 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贪污、 挪用 公款两个罪名 。

 另 外,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 非法批准征用 、占用 土地的情况大量存在, 但是由于实践中经济发展的需要或者征用 拆迁机制责任的不明 确,导致此类渎职犯罪很难查处, 但却不能由 此认为不存在渎职犯罪。(二)

 犯罪嫌疑人学 历 偏 低, 年 龄段相 对集 中 , 单位负 责人和财务人员 所占 比例 较高 。

 此次调研中,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 其中高中以下学历12 人, 占总数的57%, 专科以上学历2 人, 所占比例不到1%,31—50岁 是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年龄段, 其中,31—40 岁8 人, 占总数的38%,41—50 岁11 人, 占53%; 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 所占比例较高, 其中单位负责人17 人, 占81%, 财务人员4 人,占总人数的10%。(三)

 共同 犯罪现象突出 , 窝 案串 案多 发。

 在汶上县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中, 共同 犯罪现象特别 严重, 往往是查处一人, 牵出 一窝, 多为单位领导指使, 下属 具体实施, 然后所得利益共同分享。

 此次调研的15 件案件中, 有11 件案件出 现窝案串 案, 占到总数的85%。

 例如汶上县房管系统盖立昌重大渎职犯罪案, 由 于涉及房管案件环节较多, 经检察人员 仔细梳理, 最终挖出 了 以盖立昌为首, 以房管局职工、 物资贸 易公司经理、汶上镇政府工作人员等诸多人员 配合的房管系统重点渎职犯罪案件, 涉案人员共计5 人。(四)

 犯罪手段隐蔽多 样, 不 易 发现。

 一是利 用 职务便利和垄断优势, 以间接控制 的 方式影响征地领域, 伙同 他人共同贪污、挪用 公款。

 例 如2007 年查办的 汶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培熙贪污罪、 挪用 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一案, 赵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和在建材市场的垄断地位, 以个人用 钱和汶上县人大经费紧张及汶上县书协经费不足为由 , 采用 先从汶上县盐务局、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借款, 后又指使出 借单位冲平账目 、虚开发票提供给上述单位冲账及指使下属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在汶上县人大常委会报销 以及指使编造工程款等手段, 共贪污公款37 万余元, 挪用 公款50 万余元, 造成恶劣影响。

 二是以白 条子入账、 收入不入帐、 重复支出 、 作假票据等方式贪污。

 2006 年查办的 汶上县汶上镇曹堂村支书33⒇[收稿日 期]2012-12-08[作者简介]牛立夫(1972-)

 , 男 , 曲 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立勇 (1971-)

 , 男 ,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教师。

 2013 年6 月第15 卷第6 期牛立夫等:

 关于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Jun.2013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Vo l.15. No.6郑茂民等贪污一案, 在管理征用 补偿款过程中, 采取虚报机井、虚报电线杆 等方 式 贪污 征 地补 偿款2 万 余 元。

 三 是 贪污、挪用 公款进行个人经营活动。

 2006 年查办的汶上县义桥乡 义西村支书徐令宏挪用 公款案, 就是将土地租赁款20 余万元直接截留了10 万元用 于个人进行煤炭经营活动。二、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原因对近年来查处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 就可以发现, 导致此类犯罪的 原因 是多 方面的, 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点:(一)

 综合素质不 高 , 法制 观念淡薄此次调查中, 被查处的 涉案干部九成以上是“村官”, 文化水平普遍偏低, 小农意识根深蒂固, 为官目 的不纯, 公仆意识淡化, 政治观念淡薄。

 许多 村官 对涉及土地管理、 资源保护、财会纪律、职务犯罪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内 容几乎一无所知。

 相当 一部分人甚至直到 案发时还不知 道自 己 的 行为触犯了 法律。

 在查办的所有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 大学以上学历的不到1%, 一半以上是初中文化水平。(二)

 权力 过于集中 , 监督制 约乏力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飞速发展, 基层干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 乡 村一级组织拥有对土地所有权的直接管理权和收益权, 他们除了 协助对土地和房屋的拆迁补偿工作外, 还同时具有一定的对补偿费用 的分配权。

 与此形成鲜明 对比的是对这种权力监督的疏忽:

 一是纵向 监督软弱, 乡 镇一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财务缺乏监督。

 例如原汶上县汶上镇辛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路则第贪污、 挪用公款一案, 路在长达3 年多 的 时间 里多 次挪用 公款10 余万元一直未被发现, 主要原因就是上级单位对路所在的村财务制度事前事后均无监督, 导致其有机可乘。

 二是横向 监督虚化, 多数基层集体财务的 支配由 一把手说了 算, 一把手几乎都是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 其他班子成员 或者不知 情, 或者敢怒不敢言, 甚至同流合污, 起不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的作用 。

 例如原汶上县寅寺镇林堂村支部书记林英贵贪污一案,林利用 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人民币5 万多元, 在其4 次侵吞征地款过程中, 原村委会委员林英双等不仅未能制止林的贪污行为, 反而参与其中, 共同贪污。(三)

 征地领域事务不 公开, 透明 度不 高我国在基层实行了 多 项财务、 事务公开制 度, 对基层组织收支情况、 重大投资、 经营决策、 土地出 让、 租赁或者扶贫、救灾款的落实等基层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但是在征地、 拆迁、 安置工作等环节, 相当 一部分财务、 事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流于形式, 对重要经济活动隐瞒不公开、不完全公开甚至虚假公开的现象仍为数不少。

 如 汶上县汶上镇牛村社区贪污一案, 从未对村财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公开, 导致该案中的违法行为从2001 年起隐藏至2008 年才案发。(四)

 征地拆迁领域立法滞后 、程序随意、管理混乱除上述原因外, 拆迁立法滞后, 个人经验之上; 拆迁工作缺少规范指引 , 程序随意; 拆迁机构和人员 管理制度落后, 难以规范和约束拆迁工作人员依法行事; 相关部门 之间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易 发生弄虚作假行为; 拆迁工作中 监管缺位, 腐败行为应运而生等也都是重要的 诱发因 素。

 比 如, 调研中我们发现, 在拆迁过程中, 汶上县政府采取的是“指挥部工作制”、“一线工作法”。

 即 在拆迁改造项目 中, 从建设、 规划、房管、国土等职能部门和乡 镇抽调人员 , 组成“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由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 直接坐镇调度, 各相关部门和乡 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 其规格之高、 权力之大, 远非一般常设机构所能比拟, 但同 时也暴露出 不少问题。

 指挥部作为一个临时性机构, 其组织本身 并不严密, 一方面其人员从各有关职能部门临时抽调, 且多数由 部门 领导兼职, 在人员管理上比较松散; 另 一方面由 于指挥部具有临时性和短期性的特点, 在内 部管理方面大多数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 运作机制上缺乏规范化, 工作随意性大, 容易 产生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三、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 有效遏制 和预防征地领域的 职务犯罪, 近年来, 汶上县检察院大胆创 新预防思路, 多 管齐下开展预防工作, 取得了 一定的成效,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 从根本上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有必要采取以下对策:(一)

 完善选人用 人机制 , 改善征地领域组织结构一是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 把思想政治好, 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群众威信高的 人选拔到 征地干部队伍中 来, 切实做好征地领域干部的 选拔任用 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 选拔任用 程序, 千方百计的拓展人才渠道, 广开言路, 优化干部结构, 打破地域、 身份界限, 采取下派、 交流、 内 选等方式选用 有征地经验、群众基础好的 干部到 相 关职能部门 任职, 提升征地工作水平。

 三是通过激励奖惩政策调 整和目 标责任考核机制创新, 改善干部使用 的 制 度环境, 做好征地干部的 管理和使用 。

 尤其是全面落实中组部《 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强化监督指导和加大奖惩力 度, 尽快探索村干部任期目 标承诺制度和引 咎辞职制度。(二)

 加强党建工作, 完善教育 培训 , 增 强 征地领域干 部拒腐 防变能力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

 坚定政治立场, 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自 觉性 和 坚 定性, 坚 持为 人民服务的 宗旨, 明白 手中的权力来自 于人民, 权力 理应服务于人民, 提高自 我约束和防范能力, 真正实 现好维护好基层群众的 利 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抓工作、 搞建设。

 深入领会中央文件精神, 认清形势, 确保征地领域的 稳定秩序。

 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

 通过对征地领域违法违纪的干部及时查处曝光, 并采取案例 展示、 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 深刻揭示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给社会和人民造成的严重危害和给干部个人、家庭带来的悲剧性后果, 从内 心筑起“不愿为”的思想防线。

 三是要加强政策法律法规教育。

 随着权力下放和征地干部协助政府管理实务的增多, 对征地干部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提出 了 更高的要求, 因 此加强对征地干部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的力度, 使征地领域组(下转第38 页)43

 2013 年6 月第15 卷第6 期李剑秋:

 从“村务公开”到“点题公开”Jun.2013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Vo l.15. No.6件实行事后的点题公开要求。(二)

 群众监督与 正式组织监督的 关系村务点题公开制 度将村级公共权力 运行的 监督权还原给村民, 让村民在民主监督中 发挥了 主体作用 , 并不因 此而忽略基层政权和村级正 式组织的 监督主体作用 。

 完 善村务点题公并的 群 众监 督机制, 在建立健全群 众监 督制 度的 同时, 重点加强党组织制 度, 尤其是职务权力 分解制 约制 度和违反村务公开惩罚 制 度, 使权力 的 实 施做到 环环有制 约, 一旦有违反村务公开的 行为及时受到 纠 正 和查处。

 待点 题公开制度的实行仅仅是其他正式组织监督的补充, 村级正式组织如 村支部、 村民委员 会、 村财务公开小组、 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正式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仍然是履行村民事务监督责任的形式。(三)

 理顺乡 镇政务公开与 村务点题公开的 关系由 于部分农民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 不理解, 怀疑村里公开的一些内 容跟乡 镇政府的不一致, 有些村干部也对乡 镇的一些政务存有疑问, 因此要确保乡 镇政务公开与村务点题公开相衔接。

 凡是群众关心, 又与群众利 益密切相关的一律坚持对外公开。

 与村干部密切 相关的、 不便对外公开的, 如机关内 部事务、乡 镇干部考勤考核、 责任目 标完成情况等则在乡 镇机关内 公开, 村 务公开和 点 题公开中 不 应 有这些 内容。(四)

 外部条件与 内 部机制 的 关系关于村民自 治中 的 村民参与条件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是外部条件, 即国家有没有从法律制度上切实保证每一个公民民主参与的基本权利, 以及相应地提供切实可行的参与渠道; 二是公民自 身条件, 即公民自 己 有没有积极参与的意识、意愿、能力。[8]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监督制度的完善, 无法也是这两个内 外条件的 结合, 既 要加强 村务公开、 村民参与监督制度的完善, 加强乡 镇管理体制 的 改革, 同 时要加强公民教育, 培育村民的政治素质, 参与式监督才具备了 实施的条件,在制度的有效性才能得到真正落实。

 ◇注释[1]胡序杭. 论村务民主监督的 制 度创 新— — ——以 浙 江 武 义县“后陈经验”为例[J]. 探索.2006(5)

 :57-61[2]贺雪峰. 村民参与 与 社 区 资 源 动 员 能 力 [J]. 社 会科 学 [J].1998(9)

 :63-67[3]荣尊堂. 参与式发展:

 一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 典型方法[M]. 北京:

 人民出 版社.2006.53[4]慕毅飞. 民主恳谈:

 温岭人的 创 造[M]. 北京:

 中 央编译出 版社.2005.113[5]黄海艳. 公众参与农村公益项目 的参与机制研究[J]. 开发研究.2006(4)

 :58-61[6]卢福营. 论村 民 自 治 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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