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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2-11-12 11:55:03 来源:网友投稿

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6篇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1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汇编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6篇

篇一: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汇编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22 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 11人。全县辖 11 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 11 个(20**年前为 10 个乡镇,10 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 43 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20**年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

 20**年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 20**年的 3 万元增加到目前的 23 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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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自20**年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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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二)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在 20**年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 20**年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三)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专门文件。如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等方面都提出了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但从我县情况看,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有的是落实标准低,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有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三、解决当前经费保障问题的建议对策 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基层司法行政经费的保障就没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努力解决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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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机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为解决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问题,结合鱼台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的经费需要。建议省、市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尽快落实财政部、司法部《意见》精神,尽快制定落实我省、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我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及施计划,切实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维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建立监督机制,认真做好保障标准的落实工作。要充分发挥上级机关、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政权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全面落实。这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的物质基础能否夯实,更关系到国家社会的长远发展。

 (三)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要适应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随着地区财政能力的提高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以此保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各项经费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中央政法专款要体现扶贫解困作用。对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市区),中央,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政法专款及省市配套资金的发放力度不断加大,但在发放办法上基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义,按照县市区人口多少来安排专款数量。这就造成了无经费困难的县市区也得到了扶持,而经费困难大的县市区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下一步在专款安排上要向困难县市区倾斜,以此解决困难县市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燃眉之急。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司法局 地址:鱼台县政府六楼 电话:

 0537-6211953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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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txsfj@1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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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近十多年来,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不断扩展,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广。全民法制宣传推进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和公民社会的形成;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广泛渗入覆盖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实践;社区矫正及人民调解职能的拓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相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发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的实战能力。因此,全面强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一、职能履行对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性要求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涵盖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工作,职能辐射不断拓展延伸,“点多、线长、面广”的行业特点在社会治理中呈现出较强的资源性优势。

 20**年优秀公务员评选中,栖霞区 9 名司法所所长中有 7名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因为机构正规化、职能法定化、队伍专业化、服务广泛化,司法所必然成为基层综治法治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来源。

 力量依托何在?机构、职能、服务方面的特点都是由其“先天”确定的,唯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发挥主观能动、给予“后天”的保障。

 司法行政,特别是其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司法所作为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开展工作的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日益显现。作为政府的组成机构,它一方面运用法律的手段、依靠政策的导入履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职能,促进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监管社区服刑对象;另一方面又借助行政的资源或联系其他的政法机关进行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促进法治建设,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矛盾纠纷的产生。从作用发挥上来看,司法行政(尤其是人民调解职能)更像是搭建在民间、行政和司法之间的桥梁纽带,可以有效促进政府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既“司法又行政”的司法行政职能定位,高度契合了我国法治社会阶段性发展特点要求。

 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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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职能定位分析,从理论上来说,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当兼具两方面的素能,通晓法律、了解政策,善做群众工作,融会贯通以游刃有余,反之,则可能难行“司法”之实了。从实践来看,工作领先、业绩显著的基层单位也一定拥有一支专业强素质高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问题 较之于不断拓展的工作职能来说,目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实际状况却是令人堪忧。人员数量少,流动性大,特别是专业性欠缺削弱了部门职能的法律优势。

 表现一,影响矛盾纠纷的处理能力和水平。司法所直接担当或参与街道的涉法事务处理,尤其是遇突发群体性事件时,往往和派出所一样,都是第一时间到现场参与稳控处置的。日常如信访案件的矛盾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治理过程可能涉及的家庭财产分割、相邻关系的处置等等,都是司法所的工作内容。但因法律素养不够,尤其是遇复杂法律关系时,分析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就会有所局限。

 表现二,影响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的效果。因为缺乏刑法刑诉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实施矫正环节中,多表现为“简单执法”,如在接受材料环节有些入矫的法律文书存在瑕疵,或缓刑考验期限计算错误的等等,司法所人员不能及时发现、纠错,只能是机械执行。在与政法相关部门工作联系时,存在法言法语不熟悉、难沟通,大多处于机械执法、被动开展矫正的局面,缺少能动性。

 表现 三,影响在基层依法治理环节中的作用发挥。为街、居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为司法所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的有效手段。尤其是在 90 年代初期,全社会的法律人才都很稀缺,更别说是街镇了,当时的很多司法所人员同时具备法律工作者资格,在街镇是主要领导、群众干部广泛认可的法律顾问。现在的形势变了,街道的很多领导都接受过法律教育、具有法律常识,反而是大多司法所人员不具备系统法律知识,难为“顾问”、丧失了专业优势。

 反思原因,主要有三个问题没有解决好:一是进人关、二是稳定关、三是再教育关。这一系列问题极大削弱了司法所在促进基层矛盾化解、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也成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短板,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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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建议对策 对于司法所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有过不少的讨论。一说,不需要,专业的事请专业的人来做,法律事务可以聘请律师、法律顾问来做,司法所只需做好沟通联系及一般性事务。还有一说,认为必须要。司法所自身的职能就有专业性的要求,这是职业特征。司法所人员应当追随法治社会前进的步伐,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水平。本人同后一种观点。司法所是司法局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其工作人员是辖区的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法律服务者、矫正执行者、安置帮教者,是基层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依法治理的促进者,唯有高标准的专业素质保障才能担负起这一重任。

 笔者以为,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来提升专业水平:

 (一)坚持用人标准,充实司法所专业力量。队伍建设是领导工程,首先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的专业属性,明确提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招录标准,确保局、所两级、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水平,在各自街道层面做到矛盾纠纷调得成、监管对象管得住,做街道村居依法治理的促进者、法律服务的保障者。要设置司法行政人员专业性“门槛”,把好进人关。选用、招录的人员除了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更重要的是,必须熟悉法律。在现今军转干部中要重点选用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招考录用一些高校法...

篇二: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社区运行经费保障的调查报告

  社区是构成我国社会管理体系的最基层单元。“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党和政府的很多工作都要靠基层社区来落实,社区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极为重要的基础平台。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大力推进和谐社区、两型社区的创建,社区服务民生需求的职能开始彰显,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探索社区运行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最近我们组织对我市部分社区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调查表明:随着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我市社区基本运行经费得到保障,但由于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日趋繁重,居民对社区的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加之大部分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社区经费离实际需要仍有较大缺口,社区运行仍有一定困难,必须进一步拓宽社区运行经费的来源,进一步厘清社区工作权责及经费渠道,进一步理顺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社区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社区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

 一、我市社区经费运转现状 目前我市城区调整后共有 129 个社区,每个社区建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层、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组织体系。社区配备 3-4 名工作人员,设主任一正两副,再加上社保员、低保员、计生员、综治员、协管员、民警“五员一警”,共 9-10 名工作人员。其中:社保员、低保员、综治员、协管员的工

 资及社保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社区的经费来源主要分三块,即财政补助、社区共驻共建取得的捐赠收入、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

 (一)社区经费的四个层次 1、人员经费。目前社区一般承担 3-5 人的工资、补助、社保补贴,因为“五员一警”中除计生员外,其他都由财政负担其基本工资和保险缴费,社区只负担这部分人的补助和福利。2015 年人均开支水平 24451 元/年。

 2、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业务费、交通费、维修费、福利及工会经费、城管清扫、劳务费等支出。2015 年按社区工作人员计算,人均公用支出 22490 元/年。按社区管辖人口数计算,人均社区日常公用经费 16.84 元/年。

 3、财政投入社区的工作经费。近两年我市财政投入社区的工作经费 2015 年为 5 万元、2015 年为 12 万元。同时,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到社区的社保员、低保员、综治员、协管员这四个岗位,财政负担的工资及社保补贴共计 4.2 万元。

 4、其他专项工作经费开支。主要是社区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

 (二)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社区的财务基本上是以收定支。即全年能筹到多少钱就用多少钱,全部收入有 90%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仅有 10%用于社区建设经费。

 1、社区财务收入结构分析:①财政补助仍是社区的主要来源。2015 年财政补助(5 万元/年)占社区总收入的 28.8%,本次调查的

 13 个社区中有 8 个占总收入 30%以上,最高的板塘社区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 63%,如果再加上 08 年政府安排的公益性岗位财政补助 2.66 万元(低保员、社保员),财政给社区的补助平均占社区总收入的 43.8%。②社区经营服务性收入不均衡。经营服务性收入主要为门面出租收入和卫生费收入,占总收入的 24.75%,有门面出租的社区在被调查的 13 个社区中,只有 5 个社区有租金收入,安乐、板塘等 4 个社区没有经营服务性收入。③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收入是社区创收主要来源,但受所处地域的差别影响,社区之间收入不平衡。捐赠收入平均占总收入的 27.42%,但相比悬殊比较大,如:纱厂街、泗洲庵社区分别占 53.88%、54.64%,车站路、霞光社区只分别仅占8.13%、8.96%,驻社区范围内单位的数量和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捐赠收入的多少。其他收入仅占 8%。

 2、社区经费支出情况分析:①人员支出成为社区的主要负担。社区工作人员实际的人均人员支出 20530 元,占总支出的 47.11%,其中:人员工资补贴及奖金 17596 元/人(月平均收入 1466 元)、社会保险缴费 2934 元/人。最高的人均支出车站路社区为 37291 元,最低的板塘社区只 12847 元,应缴的工作人员保险费都拖欠未缴。造成社区人员收入水平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是各社区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影响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高低。②社区日常事务的支出是社区经费保障的主要部分。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平均占总支出的 43.34%,按社区内人口数测算,人均社区日常公用经费 16.84元。人均费用水平跟社区环境及人群的素质、生活水平密切相关。比

 如:区及困难单位和破产改制企业较多的社区,下岗职工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相对比较多,综治维稳工作难度也相对比较大,因此,日常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③专项经费支出不到总支出的 10%,专项经费主要是社区建设方面的支出,如社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建设,从 2015 年的数据看,13 个社区中仅有 4 个社区列支了社区建设经费支出。

 二、目前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社区基础薄弱 1、“造血”能力不强。社区是一个以服务居民为主的群众自治性组织,社区经济的“造血”功能弱化。社区所谓的创收能力绝大部分靠社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捐赠取得的收入,只有少数个别社区因资产暂时闲置,对外出租取得少量的租金收入。从社区的财务收支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都存在收不抵支,经费严重不足,个别社区还有拖欠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情况。

 2、服务设施滞后。目前还有部分社区没有办公场地,很多社区都是借用办公场地。市发【2015】23 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干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明确:“开发小区建设单位要按开发建筑面积 1%的比例,同步开发建设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或等量配套建设资金),无偿提供给社区。破产改制企业社会事务移交给社区,将总资产的 0.5%-1%(含办公服务场地和设施)无偿拨给社区”,到目前为止,该项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同时,社区功能环境有待改善,有的社区除了拥挤的办公用房外,没有便民服务的社区

 服务中心,也缺乏居民活动娱乐场所等。

 (二)社区承载工作超负荷 目前社区需要参与的社会性服务事务已延伸至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总体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份是党务工作,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社区群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纪检、监察、国防、宣教工作、信访及综治维稳工作、文明城市的创建等 5 类 49 项工作;第二部分是政府行政工作,包括社区行政管理、经济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民政及社区建设工作、社区社会保障及就业再就业工作、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爱卫工作、消防安全及生产安全工作、社区文化和体育工作、社区科普工作及市区中心工作等 12 类 77 项工作。总计 17 大类 126 项,这些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而且很多部门的工作都要深入社区检查验收,为应付各部门的检查,逼得社区工作人员上网查赶资料,甚至有的包装做假,还有的社区因场地小,各种部门规范性建设的公示牌换个不停,哪个部门来检查工作,就换上哪个部门的宣传公示牌。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和精力有限,为应付上级对社区工作的考核,很多社区只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而没有时间和精力上户与居民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真正掌握居民情况,引导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这一状况改变了社区工作职能的本质,同时,有些部门布置下去的工作质量大打折扣。这些工作大部分都没有经费投入,繁多的事务给社区工作带来的不仅是工作上的压力,而且在财力上给社区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三)经费保障难以到位 1、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的机制不健全。目前已统一实行 “费随事转 ”的事项是党务工作部分中的党员的接转、管理费(100 元/人),由区组织部拨付到位。第一年的居民参加医保工作,相关部门按每参保一户奖励 3 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以奖代投,区政府在城市维护费中安排 5000 元/年,在年底考核以奖励兑现。除此以外,政府下达的一些中心工作如计生工作、综治维稳、08-09 年开展的经济普查、环保普查、“煤改气”工作等都没有专项经费安排到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是一票否决的工作,要求要配备专干,“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一盘棋”的工作,就要求每个社区配备电脑,并且要装宽带,而且这项工作在短期内必须完成,很多社区只好花钱请人录信息,工作完成了,但计生工作从来没有任何经费,相反,在财政下拨的经费里,每年要扣掉 1000 元的计生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也是一项一票否决的工作,当前形势下,社会稳定成为一项压倒一切的大事,因此,维稳工作也成了社区工作的重心,尤其是在特护期内,那些有上访对象的社区必须 24 小时派人值班,确保对象不脱离视线,否则,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必须由社区派人接返,经费全部由社区自理。这些工作导致社区财务困难,社区主任常常为筹集社区经费而苦恼。

 2、财政安排经费存在克扣现象。财政投入对社区来说是社区经费的主要来源。但经我们这次调查了解,由于各种原因,街道存在不同程度的克扣社区经费的现象,如:区计生局对所有的社区在下拨经

 费中扣除 1000 元的计划生育经费;街道办事处以上收退休人员工资为名,克扣社区的经费,但社区反映是上缴街道管理费,最高的达45000 元(如车站路社区),一般的1万元左右,社区对此反映强烈。

 (四)缺乏考核激励机制。

 1、人员工资收入偏低。按 2015 年 900 元/月的标准,社区工作人员全年工资也不过 10800 元,仍低于 2015 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1158 元。这样明显偏低的待遇,难以留得住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不利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2、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目前对社区的考核是以部门、街道考核为主的考评机制。社区的中心工作由服务群众变成了完成政府交办的具体繁杂的工作任务。居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社区工作人员没有能力和精力去关心。

 3、缺乏激励措施。没有建立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和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每个社区工作做好做坏,上级拨入的工作经费都一个样,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也是一个标准,这样没有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谈不上社区工作方式不断创新。

 三、社区运行经费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投入,拓宽来源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市、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协助市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社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因此,在社区经费来源以财政投入为

 主的现状下,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办公条件,社区的专职人员的工资报酬、办公经费、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要纳入市、区两级的财政预算管理。2015年我市各级财政安排社区运行经费由 5 万元增长到 12 万元,加上公益性岗位等方面的投入,社区经费近 20 万元,可基本满足社区日常经费需求。同时,各级政府要注重增强社区“造血”功能,用一定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投等方式,引导社区多上经营服务性项目,既为社区群众搞好服务,又为社区增加创收,弥补社区建设经费的不足。要加强部门的配合协调,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要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二)规范下移,费随事转 市、区政府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务准入制度,凡属于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凡依法应由社区协助事项,应当这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依托社区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

 保、体育等部门要确保社区工作经费,确保公共服务落到实处。

 (三)综合规划,减负松绑 过去几年,为加强社区建设,我们实施的是“重社区、轻街道”的思路与模式,很多政府部门的工作绕过街道直达社区,使社区工作不堪重负。实践证明,这种思路与模式存在诸多弊端,我们应该统一规划和大力加强街道一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很多本应该由街道一级政府完成的工作交还街道,完全街道政府职能,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解决社区目前的困难。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逐步在街道设立 “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要规范政府部门面向社区开展的各项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整合针对社区的各类会议、台帐和材料报表,让社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办自己的事。同时,要统一规划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2015 年,我市开展达标社区创建活动,对办公及活动用房的创建标准在 100 平方米以上的 115 个达标社区市财政采取以奖代投给予 3 万元奖励经费。今年 7 月份我们对现有的 128 个社区进行摸底,现有办公、活动用房平均 216.98 平方米。其中,拥有办公用房(产权)的社区 74 个,占社区总数的 57.81%。目前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为居民服务和活动的需要,必须将社区工作用房...

篇三: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2010 年市总工会财务部组成专题 调研组, 就经费收缴工作展开调研。此 次调研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

 提供书面材料等方式,涉及调查单位 ( 包括二级单位) 共 29 个 , 相关人员约 80 人。调查情况如下:

 一、 我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取得的 成绩和经验 1 . 领导重视, 责任落实, 把工会经

 费收缴任务作为“ 一把手”工程来抓。工 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生存的物质基础 , 是 工会一切活动的物质保障, 各级工会组 织高度重视经费收缴工作, 按照工会经 费收缴工作的要求和规范,把经费收缴 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蓟县 总工会由于至今没有全面落实自身人员

 工资纳入地方财政的问题,使得经费收 缴工作成为工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此, 他们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作为“一

 把手”工程来抓, 把 28 个乡镇街区工会 分成 1O片, 机关干部包片负责。对工会 机关全体干部实行百分考核制, 乡镇、 区

 街实行责任分成制,其考核结果与个人 业绩挂钩 , 并与 28 个乡镇、 街区工会主

 席签订经费收缴责任书,确保了上缴市 总工会3O万元经费的指标任务。

 还有一

 些企业工会领导把工会收缴提到重要议 事日程, “一把手”亲自抓, 保证了经费收

 缴任务的完成或超额完成。

 2. 广泛宣传《 工会法》 和工会经费

 收缴政策,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收缴意

 识。

 为了争取各级党政领导、 行政财务等

 相关人员和部门对工会经费计提、拨缴 工作的理解、 支持, 全市各级工会大力宣 传(-v会法》 和工会经费收缴的有关法律 规定, 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依法拨缴工 会经费意识。

 天津中国港工会运用广播、

 简报、 信息、 橱窗、 宣传栏等传播载体和 阵地, 大力宣传《 工会法》 、 《 中国工会章

 程》 和工会财务工作规章制度, 大力宣传 工会经费收缴的重要意义。有些县以及 乡镇工会主席深入到企业门店宣传政 策、 法规, 促进工会经费收缴。

 3 . 以工会活动为载体, 努力实现有

 为有位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争取行 一38 一 政对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支持, 最好的

 方式是工会通过 自身的工作,积极参 与、配合 、融入到单位的整体工作中

 去, 通过工会自身努力做到有为有位,

 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和争取行政更 多的资金支持。蓟县邦均镇所辖企业 均为民营、 私营企业 , 规模小 , 但工会 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一汽事业部根据 党委提出开展“彩虹工程”创建活动,

 积极组织了彩虹工程活动之一⋯天 津汽车企业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得到 了市委、 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一汽集团、

 日本丰田公司领导的好评。工会围绕 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开展的各项活动,

 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为企业的

 发展发挥了作用, 体现了工会的作为,

 促进了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

 4 . 积极学习、 研究工会经费收缴方

 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经费收缴方

 面的文件、 办法, 做到依法收缴。了解并 掌握这些法律、制度是工会财务人员依 法收缴经费的前提, 因此, 积极学习、 研 究工会经费收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制度, 结合自身实际, 制定并完善经费收 缴方面的文件、 办法, 做到按制度收缴是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必要条件。大港油 田工会,将制度建设与工会经费收缴工 作相结合, 建立和完善《 油田公司工会财 务管理制度》 、 《 支持所属单位工会活动 经费审批制度》 , 坚持工会财务预决算制

 度、 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 工会经 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制

 度。

 通过制度建设, 工会财务工作得到加

 强, 不仅完成工会经费上解任务, 还为促 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和快速发展做出了应 有的贡献。

 蓟县工会在经费收缴工作中,

 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工会 自身利

 益,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 当前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 1 .目前在全市经费收缴总量 中,

 经费上解比例极不平衡。

 以2008、 2009 两年为例 , 2008 年 , 在 199 个经费收缴 单位中, 只有 l 9个单位经费在 100 万 元以上 ,所上缴经费占到经费总额的

 正

 52%, 其余 180 个单位经费占到经费总

 额的47%。2009 年经费总量构成不平 衡趋势则进一步加大,在 206 个经费

 收缴单位中,只有 24 个单位经费在 100 万元以上, 所上缴经费占到经费总

 额的61. 44%,其余 182 个单位经费占

 到经费总额的38. 56%。经费收缴总量 构成极不平衡的这种状态表明,市总 经费收缴工作基础并不牢固,可 以说 每年市总经费完全由这些经费大户所 支撑 ,若一旦经费大户在某一年份经 济效益有所下滑 ,经费收缴工作将受 到很大影响,市总工会经费收缴总量 就会大幅下降,将会直接影响到工会 工作的开展。

 2 . 部分区县局、 公司( 集团) 工会,

 经费收缴率低。以 2009 年底统计数据 测算 ,我市工会 经费 收缴率 仅为 :33. 69%。经费收缴率低说明, 基层工会 有很大一部分工会经费没有收缴上来,

 其原因:

 一是行政财务根本就没有计提 工会经费或不全额计提工会经费; 二是 行政财务虽全额计提了工会经费, 但没

 有全额将工会经费拨给基层工会 ; 三是

 正

 区县局(集团) 公司工会在经费收缴过 程中也存有不收、 少收、 截留经费等情 况。

 经费收缴率低意味着我们大部分工 会经费流失了,虽然每年有一些新增 区、 县、 局( 集团)公司工会隶属于市总

 经费管辖, 增加经费收入, 但这种只扩 充经费收缴面, 但并未解决工会经费收 缴率的问题。2C09 年全总财务部提出

 各省级工会要用三年时间, 使经费收缴 率达到 80%,天津市总离此 目标还有 一定的差距。

 3 .目前我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模 式仍以自主收缴为主, 经费收缴创新办

 法不多。天津市总于2(]06 年与市财政 局联合下发《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 费实行财政集中划拨的通知》 , 几年来,

 每年通过实行财政划拨, 使全额拨款行 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连年增长 , 基本 实现了与工资增长同步的局面, 但财政 集中划拨只涉及市级财政全额预算管 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收缴, 差 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缴 不在其列, 使得涉及面窄, 并且我市 目

 前所实行的财政集中划拨只是工会经 费的 60%, 另外的40%还需行政事业单 位自主提取,有的单位这一部分经费行 政很难再予提取。

 而且计提经费和收缴单 位的范围上,财政划拨计提经费范围, 往 往只是纯人员工资部分, 而奖金、 津贴、 补 贴等工资性收入都不在计提经费范围,

 因此, 这部分经费还需自主收缴。

 还有一 种情况是:

 全市各区、 县中只有少数区、

 县实行了部分区、 县财政集中划拨, 大部 分区、 县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实行区、 县财 政集中划拨工作, 即便是实行了区、 县财 政集中划拨的区、 县, 由于一级政府管辖 级财政,往往以地方财政资金紧张为 由, 使得财政划拨工会经费足额率很低。

 我市税务代收,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 实行, 使得包括国有、 民营、 私营、 外资在 内的企业工会, 经费收缴工作仍采取工会 一组织自主收缴的传统模式, 由于缺乏工作 力度, 一些企业, 特别是民营、 私营企业不 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情况较多, 导致经费 收缴率难以进一步提高。

 4 . 经费收缴的宣传工作仍不到位 ,

 拨缴工会经费意识淡薄。

 从调查的情况 看 , 一些地方财政 、 基层企业认为收缴 工会经费是软任务 ,财政可拨可不拨 ,

 企业可缴可不缴。一些政府人员认为向

 企业收缴工会经费会加重企业负担; 有 的企业认为收缴工会经费是“乱收费” ;

 有的企业甚至认为工会组织可有可无;

 有的工会干部对工会经费的收缴产生

 畏难情绪。因此 , 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

 费存在着一定的思想障碍。

 5. 工会财务人员少、 业务素质参差

 不齐, 经费收缴工作难以做到规范。通 过调研发现, 有的工会干部法律意识淡 薄, 不知道依法收缴是法律赋予工会的

 权利; 有的企业工会干部在工会经费收

 缴工作 中看行政领导的“脸色”行事; 有 的企业截留应上解的工会经费; 有的企 业将一些不属于工会承担的费用在工 会经费中列支; 有的企业将经费全部用 于给职工发奖金等, 这些问题对工会经 费的收缴带来负面影响。目 前 , 一些县 级工会特别是乡镇工会, 由于人员编制 有限, 有的工会干部身兼数职, 无暇顾 及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这也是造成工会 经费收缴率低的重要因素。

 三、 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的几点建议 1.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宣传

 力度, 增强工会经费收缴意识, 切实树

 立全会抓经费的理念。

 加大对工会经费

 收缴工作的宣传, 使各级工会和各级行 政相关人员, 从思想上认识到工会经费

 收缴工作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 , 做好 经费收缴工作对工运事业的发展至关 重要。要切实树立“大工会、 大财务” 的

 意识 ,开创全会抓经费的工作格局, 把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置于工会全局工作 之中,要在各级工会召开的不同会议 上, 将经费收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

 容加以强调,形成逢会必讲经费收缴。

 要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力度, 要形成以组 建工会为基础 、以工委收缴经费为主

 力、 以依法收缴为保障、 以评模评先为 契机、 以经费人账为考核的全会抓经费 的工作模式。

 2. 采取多种经费收缴办法。

 通过调 研 ,我们感到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 , 它关 系着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

 在工会经费 收缴工作中,一定要找准经费收缴工 作的切人点和着力点,一个重要的经 验是:

 在自主收缴经费的前提下, 各级 工会要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拓展经费

 收缴的新方式、 新办法 ; 基层工会要把 建会与拨缴工会经费有机结合,要做 到建会与收经费同步;基层工会主席 实行职业化 ,可以聘用已离岗的基层 工会主席担任,并采取工会经费收缴 额与经济补助挂钩,把经费收缴的责 任落到实处 ;局工会将基层工会按经 济效益进行分类 ,将经济效益好的单 位在及时足额收缴经费上下功夫, 对 于经济效益差的单位,帮助其解决实 际困难 ,通过经费补助 、开展工会活 动, 形成交归交 、 补归补 , 收支两条线,

 促使经费足额上缴。

 3.建立工会经费收缴激励机制和

 考核制度。为充分调动各级工会特别是 经费大户上解经费的积极性, 在奖励中

 要突出重点, 尤其是要突出重点经费大 户单位。实行多种形式经费收缴考核激 励办法 , 设置物质奖和精神奖, 做好经 费收缴先进单位、 经费收缴先进个人评 选表彰工作。

 4 . 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会经费财政

 集中划拨工作。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 已 于 2(1 06 年 联 合 下 发 了 津 工 发 [2C06 ] 14 号 《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会 经费实行财政集中划拨的通知》 , 对市 级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 动作用。但在收缴 比例上,在计提经 费、 收缴单位的范围上 , 还需要进一步 的完善。

 需要与市财政部门积极协调,

 力争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 2%的全部经费划拨到市总工会,再由

 市总工会下拨到各级工会;协调对差 额事业单位的财政补贴部分实行财政 划拨。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区、 县工会经 费财政集中划拨工作。口 一3 9 —

篇四: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机关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 在各级党委、 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 总体上讲,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 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 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

 因此, 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 机制更加有效、 管理更加科学、 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 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

 按照上级要求, 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 近期, 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 目前, 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22 人, 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 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 11 人。

 全县辖 11 个乡 (镇、 街道) , 共有司法所 11 个(前为 10 个乡 镇, 10 个司法所) , 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 43名。

 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 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 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

 后, 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 专项经费从的 3 万元增加到目前的 23 万元, 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 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

 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 省、 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 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 省财政配套资金、 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 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 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 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 目前, 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

 多年来, 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 又要办业务, 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 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 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 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 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 镇政府的双重管理。

 按照收编文件规定, 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 福利等仍由乡 镇政府负担。

 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 镇政府财政困难, 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 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 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 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 镇政府汇报来解决, 事实上大部

 分得不到解决, 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

 诸如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 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 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 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 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

 但是, 由于多方面原因, 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 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现阶段, 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 地方财政困难, 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 江苏两省交界处, 工业基础薄弱, 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 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 在经费预算上, 需要保工资、保发展, 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

 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二) 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 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 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 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 按照收支脱钩、 全额保障、 因地制宜、 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目前, 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 要求, 结合地区实际情况, 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 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 贯彻和落实, 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 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 申请无办法。

 自起, 我县政法机关中公、 检、 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 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 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

 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三) 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

 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 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 因此, 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 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并出台了专门文件。

 如在人民调解、 普法宣传、 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 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

 但从我县情况看, 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

 有的是落实标准低, 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

 究其原因, 有地方财政困难、 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 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 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

 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三、 解决当前经费保障问题的建议对策

 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没有基层司法

 行政经费的保障就没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努力解决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 进一步加大投入, 加强管理, 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 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为解决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问题, 结合鱼台实际, 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 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的经费需要

 建议省、 市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 尽快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意见》 精神,尽快制定落实我省、 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结合实际情况, 合理制定我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及施计划, 切实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 维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 建立监督机制, 认真做好保障标准的落实工作

 要充分发挥上级机关、 人大、 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 巩固政权建设的高度, 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 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 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全面落实。这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的物质基础能否夯实, 更关系到国家社会的长远发展。

  (三) 加大支持力度, 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要适应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 随着地区财政能力的提高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以此保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各项经费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 中央政法专款要体现扶贫解困作用

 对经济欠发达、 财政困难的县(市区) , 中央, 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

 近年来,中央政法专款及省市配套资金的发放力度不断加大, 但在发放办法上基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义, 按照县市区人口多少来安排专款数量。

 这就造成了无经费困难的县市区也得到了扶持, 而经费困难大的县市区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建议下一步在专款安排上要向困难县市区倾斜, 以此解决困难县市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燃眉之急。

篇五: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 调 研 报 告

 为了进一步保障我镇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的村级经费运转体制,确保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调研工作小组。现将我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有关情况的调研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情况,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提高村干部报酬的补助资金、通过建立奖补机制等方式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村集体收入中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的资金和其他收入。2020 年,上级拨付到xx 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xxx 万元,按规定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xxx 万元,实际下拨到村 xxx 万元,xx 镇共有行政村 xx个,平均每个村 XX 万元;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提高村干部报酬的补助资金 XX 万元;各级政府通过建立奖补机制等方式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XX 万元;xx 镇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村 XX 个,其中 X万元以下(不含 X 万元)的村 X 个,X 万元以上的村 X 个,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总数 XX 万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资金 XX 万元。

  2020 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统计表 2、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出情况。2020 年,xx 镇村级组织运

 转经费支出 xx 万元。支出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四个方面。2020 年,xx 镇村干部报酬(在任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的固定补贴)支出 xx 万元;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 x 万元;村办公经费应支出 xx 万元,实际支出 xx 万元,其中办公用品费 xx 万元,水电费 x 万元,报刊征订费 x 万元,其他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开支 xx 万元;其他必要支出 xx 万元,其中村内治安支出 xx万元,卫生防疫支出 x 万元,垃圾收集支出 xx 万元,其他管理和服务支出 xx 万元。

 3、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

 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了《xx 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实施意见》。一是明确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包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二是明确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贴标准。三是确定了村干部报酬标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文书实行结构化岗位补贴,由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四是明确了村级补助资金的来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行政村对账目的列支不规范,不合理,导致查阅不方便。

 2、农村基础设施较差,大部分村无集体经营性收入。

 3、农村工作难度大,村干部待遇低。

 4、村级债务包袱较重。

 三、原因剖析 1、部分村账目的列支不规范、不合理。由于大多数村会计 的学历都比较偏低,未曾系统的接受会计专业的培训,再加上大部分会计年龄都比较偏大,学习能力有所下降,有经验而无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基础,从而导致账目不规范、不合理,往往就是只能本人看懂,其他人都看不懂,但是没有错误。

 2、农村基础设施较差,大部分村无集体经营性收入。由于地理、环境等多条件限制,增收渠道较窄,资不抵债,大部分村都没有或者很少有集体经营性收入,只有个别村有闲置的空地可供租赁,少数村内有农牧合作社。再加上群众对投资持有保守的态度,因此造成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普遍较低,没有多余的钱建设基层设施 3、农村工作难度大,村干部待遇低。村干部社会性事务繁杂,村级开支逐渐增加,维稳、文明村建设、粮食补贴等社会性事务工作重心下移,而村级经费得不到保障,村级为完成任务,达标、迎查、卫生环境治理等都需要需要资金,导致村级经费紧张。个别村庄,村级经费太少,以至于维护日常的正常运转都十分困难,更无力发展公益事业,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村干部工资年收入不过三、四千元不等,其他村两委成员更低,造成部分村干部积极性受挫,再加上事务太多,以至于垫付上自己的工资也难以为继。

 4、村级债务包袱较重。部分村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负债,在

 减轻农民负担的大环境下,村级组织既不能上门强行追讨,又不能从发放到户的惠农资金中代扣,时间一长,新债务加旧债务层层叠加,从而导致村级债务包袱越来越重的现象。

 四、对策建议 1、规范村账目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的方法来进一步规范化村干部尤其是村会计的账目管理能力。

 2、农村基础设施较差,大部分村无集体经营性收入。进一步引导群众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分批带领群众到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广播、电视、电脑、等多媒体方式来传递致富信息,树立广大群众的致富信念和信心。协助群众办理贷款等致富创业相关事宜。

 3、公益事业金普遍缺乏经费。多组织公益活动来进一步促进人文关怀,并联系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等社会群体进村入户进行帮扶解困。

 4、农村工作难度大,村干部待遇低。适当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现在根据文件规定,已经把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分为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报酬两部分。经考核合格,每人每年的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报酬之和。同时探索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人身意外伤害、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制度。这些政策,有利于激发村党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应结合实际,努力将这项政策落到位,并适当提高其他村干部的经济待遇。

  6、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鼓励

 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开辟增收渠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应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联系面广、带动效应强等优势,鼓励其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等经济实体,增加村级组织收入,努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

  五、思考启示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依靠力量。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各项政策的调整,大部分村级组织运转渐趋艰难,捉襟见肘的村级财力、繁重的工作任务和纷繁复杂的农村各类矛盾,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组织运行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表现在村级收支平衡难。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组织运转资金主要来自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但有限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目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村级管理资金中除了支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正常的办公经费外,还有开展其他工作如招商引资、疫病防治、粮食直补落实、征兵、选举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连接政府与农民的纽带是村级组织。村级组织的作用发挥,也直接关乎着新农村建设的效果和成败。

篇六: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公安系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财行【2017】466号)和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 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关于开展公安系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6-2017 年 xx 县公安系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调查摸底,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安系统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鲁财行【2005】1 号)文件规定,根据我省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安机关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业务量,按编制内在职在岗干警计算,将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标准划分为四类:

  第一类 3 万元/人.年;

  第二类 2 万元/人.年;

  第三类 1.5 万元/人.年;

  第四类 1.2 万元/人.年。

  xx 县属于第四类,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1.2 万元

 /人.年。因省内各市县情况不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公安系统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建议因地制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报省级备案,省财政厅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支持力度。

  xx 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德财行【2015】2 号)文件规定,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 2 万元/人.年。

 结合 xx 县实际情况,已制定公安系统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 3 万元/人.年,为鲁财行【2005】1 号文件规定保障…… 二、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安经费保障水平 1、构建事权明晰的分级财政保障体制 事权和财权一致是分级财政保障的基本原则,因此,建立和完善公安经费保障体制,要对能划分清晰的事权进行划分,明确本级财政的保障内容及责任.县级财政应主要负担公安机关的人头、办公经费;大要案经费以地方财政保障为主,上级财政进行补缺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应由上级财政保障为主,地方财政予以补缺保障. 2、构建标准规范的公安经费预算体制 财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配合,研究、制定县级公安机关行政经费、公安业务经费和公安专项经费等公用经费开支定额的基本标准、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公安一线民警个人单警

 装备和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各项公安经费开支定额. 3、构建严格科学的公安经费管理体制 财政部门应指导公安机关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务必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以对纳税人高度尊重和负责的精神,深化改革,规范支出,加强管理,保证每一分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一是按照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公安工作发展需要,逐步完善和建立与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公安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按照部门预算要求,制定公安机关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完善预算制定、执行、控制制度;三是加强收入管理,尤其是要将交警、出入境、治安等收费罚没额较大的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统一纳入本级财政管理,防止搞特殊化;四是科学规划,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克服“重收轻支”和“重钱轻物”的现象,管好单位资产,提高资产的共享性和共用率;五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将公安机关的所有物品采购和工程建设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4、构建健全有效的公安经费监督体制一是要广泛开展外部监督.针对公安经费保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通过检查、审议、质询、建议等方式,将各级公安经费保障情况纳入人大、政协和社会组织的监督范围,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加大保障力度,促使公安机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要强化内部监督.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查处、纠正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挤占挪用、挥霍浪费和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问题,强化监督效果. 三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文效制度,确保专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尤其要重点检查监督上级及本级财政安排办案经费使用情况,对改变资金用途,扣留、截留专项资金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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