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7篇

时间:2022-08-19 20:5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7篇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党的保密工作发展历史发布时间:2012-08-27 作者: 来源: 浏览:2 党中央在1997年8月作出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7篇,供大家参考。

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7篇

篇一: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保密工作发展历史 发布时间:2012-08-27

  作者:

  来源:

  浏览:2

  党中央在 1997 年 8 月作出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命,保胜利;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这是党中央对保密工作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对于党的事业、对于国家的建设事业都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的充分肯定。

  今天,我们学习党的保密工作发展历史,学习和总结保密工作的经验,对于继承和发扬保密工作的优良传统,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通过学习党的保密工作发展历史,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自觉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明确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新的更高的要求,不断推进保密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发挥好保障发展、促进和谐、服务人民的作用,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保密工作: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指 1919 年五四运动到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历史时期。

 在这个历史时期,经过了建党和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四个阶段,我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核心力量。

 由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和邓小平等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保密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党的保密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优良传统,在这个历史时期形成,并对我党的各项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建党初期和北伐战争时期的保密工作:

 从 1921 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起到 1927 年蒋介石汪精卫先后叛变为止,为建党和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

 在这一时期,围绕着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和与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国民党的第一次合作、两党共同缔造的第一支中国国民革命军举世闻名的北伐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和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我党的保密工作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

 1.保守秘密是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安全成功举行的重要保障之一

 1921 年 7 月 23 日至 7 月 31 日,我党作为正式建党标志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举行的。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前会上采取了大量的安全和保密措施。

 从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曾三次转移会场,就处处体现了保密工作的重要。

 第一会场原定在上海法租界内的一所学校。7 月,学校的师生都放假了,毛泽东、陈潭秋等数位代表已到学校报到,但后来考虑到学校放假,陌生人在校内活动,必然引起反动派的注意,也不利于保密,于是决定转移会场。

 第二会场在上海望志路 106 号,现为兴业路 76 号,即今天的“一大”会议旧址纪念馆。在这里开了 7 天会议(其中休会 2 天)。7 月 30 日,一个法租界的侦探闯进会场,环视一周后说“我找错了地方”,便匆匆退出。代表们迅速离开会场,10 多分钟后,法租界巡捕包围了会场,结果扑了空,会议被迫中止。当晚代表们决定,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去开会。

 第三会场是在浙江嘉兴南湖的一只游船上。代表们以游玩为掩护,继续开会,于 7 月 31 日胜利地结束了党的“一大”。

 在会议通过的党的纲领中明确规定:“在党处在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 这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保密工作规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共产党的生存与发展,保密工作做不好党就会受到挫折和损失。

 2.逐步制订了党的中央机关初期的保密工作规定

 根据党的纲领的精神,党中央在各项工作中都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后来,逐步制订了党的中央机关初期的保密工作规定。

 ⑴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代号。当时采用了英文缩写“C.P.”作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代号,以“S.Y”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代号;稍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代号为“C.Y”。

 ⑵规定了中共中央局的代号。中央局下达的指令性文件,有时对外行文用“大学”、“钟英”、“夫子”为中央局的代号。

 ⑶中共中央领导人用英文签署文件。这也是建党初期保密工作一个特点。例如,1921 年 11 月中共中央局下达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的落款就是使用陈独秀的英文名字。

 ⑷规定了上下级联系的称谓。中共中央局成立后,即与各地区中共地方组织建立了行文关系和密切联系,同时对上下级称谓也作了规定。如中央局可称“同人”、“钟英”、“大学”、“大兄”等,中央各地方党组织可称“同人”、“诸兄”等。与此同时,各地区也将自己的通讯代号告知中央,以便上下级按代号联系。

 ⑸印发《加强党的秘密工作》文件。1926 年 l 月 29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通告组字第 3 号《加强党的秘密工作》文件,这是建党以来下达的第一份专门关于保密工作的文件。这个文件主要提出了如下几个重要问题:保密工作必须与当前政治斗争相结

 合是通告的基本思想;把保守党的秘密提到是否革命的高度;秘密交通传递来往文件也用“双封制”;带头使用代号和暗语等。

 3.先后明确中央秘书处和中央组织部具体负责党的保密工作

 ⑴从 1923 年开始由中央秘书处具体负责党的保密工作。

 1923 年,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设立秘书制,秘书处是当时中央执委会三常委之一,分工管文电处理,兼管保密工作。在秘书处负责保密工作期间,为了避免党的机关在行文方面出现失泄密事故,专门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党的文件按内容分为公开、半公开、机密和绝密等几类。内容可以公开的,有宣言、告民众书等;内容需要对外保密的,有指示、决议等;内容在内部加以限制阅览的,有会议记录、工作计划等。要求文件起草人员根据文件的性质、作用,考虑文件的内容及文件名称。

 文件用纸及纸张大小以有利于保密为宜。在 1925 年以前,从中央到地方形成的文件,以 32 开纸居多,16 开或 64 开纸次之,文件基本上是小型化的。

 实行文件批签制度。建党初期,有上下行文关系,但无文件批签制度。1923 年《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发

 出文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这样杜绝了滥发文件现象,堵塞了失泄密的漏洞。

 寄送文件要求使用双信封。1924 年 11 月 6 日《中共中央出版部通告第一号》规定:“各地以后寄出版部信件时用双信封,外面照中央写法,内信封批明交出版部字样可也” 。采用双信封办法起了一定的保密作用,但也有一小部分被反动政府检查出来,造成了泄密和一定的损失。

 ⑵从 1924 年下半年开始由中央组织部具体负责党的保密工作。

 中央组织部成立交通处,负责秘密文件材料传递业务。这是建党三年来保密工作一次飞跃性发展。

 首先,开辟了国际秘密交通线。1924 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交通处成立后,就与共产国际建立了互送文件材料的关系。

 其次,开辟了国内秘密交通线。党内文件靠邮局寄送,虽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仍不安全。交通处成立后,在国内也开辟了多条秘密交通线,使党中央与各地方党组织互送文件材料更安全。

 再次,广泛建立秘密交通站。中央组织部交通处成立后不久,1925 年 4 月 30 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建立和健全党内交通

 问题》的第 28 号通告,要求各区执委会和各地委、独立支部都建立交通处,配备交通干事一人,交通员若干。中央组织部交通处实际上在当时承担了全党文件材料秘密传递任务。

 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从 1926 年 7 月起,又改由中央秘书处主管党的保密工作了。

 4.保密教育被列为党的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1926 年 1 月,中央组织部印发通告《加强党的秘密工作》,号召全党认清“我党正处在反动派进攻”和“军阀严重压迫之下”,必须牢固树立保守党的秘密的思想;保守秘密必须与当前的政治斗争相结合。

 1926 年 5 月 15 日出版的中共中央机关报—《校刊》上发表了《秘密工作常识》一文,要求全党同志努力学习,认真执行。《秘密工作常识》对保密工作提出 30 条要求。《秘密工作常识》在党员和工农群众中的秘密宣传,对于提高保守党的秘密的自觉性起了重要作用。

篇二: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加强保密工作意见 要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特殊地位作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筹划工作、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保密工作质量效益。要充分认清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持续强化敌情观念和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打好保密工作主动仗。要深入分析当前保密工作存在的矛盾问题,拿出治本之策、实施综合防范,不断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下面是中央加强保密工作意见,欢迎阅读参考。

 中央加强保密工作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中发〔1990〕11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提出加强保密工作的几点具体意见: 一、继续抓紧保密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各级保密部门应抓紧制订保密教育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促使保密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力量编写供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进行保密教育的参考材料和普及保密知识资料,协助有关方面准备保密教育课程教材;因地制宜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注意讲求实效,提高宣传教育的质量;与各级党校、各类干部学校商量,对每期学员专门进行保密教育;大力表彰保密方面的先进人物,特别注意表彰那些长期埋头苦干,为保密工作无私奉献的人员和对保护国家秘密有较大贡献的人员,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我们计划同有关部门协商,将保密法列入普法教育的第

 二个五年计划,作为普法教育内容;在普通中学和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课中增加保密法制的内容。

 二、抓好保密工作的重点,确保党和国家重要秘密的安全。

 省部级领导机关应明确保密要害部门或要害部位,列为保密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制订严格的保密措施,并逐步改善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及高级干部工作场所的保密条件,装备必要的保密技术设备。对全国性、地区性的重大活动和各类涉外性质的活动,对重要的科技项目和工程等,主管部门应制订专项保密方案,有关保密部门要主动参与,并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对经管国家秘密的人员必须加强管理,在有关管理办法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进行一次审查,不适合继续做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坚决调离。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保密委员会的指示,我们已起草上报高级干部保密规定,待批准发布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三、抓紧保密法规和制度建设,严格依法治密。

 各地区、各部门对保密法和已出台的配套法规,应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保密法的实施细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对过去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进行一次清理;要严肃查处泄密案件,凡属领导同志批办的案件和涉及国家重要秘密的案件,各级保密部门要抓住不放,组织或直接参与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对泄密责任

 者严肃处理。

 我们计划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完成保密法中要求制定的配套法规,以尽早建立比较完备的保密法规体系;今明两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保密法和保密制度建设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了解和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四、抓好保密技术工作,提高防范能力。

 我们计划研究制订“八五”期间的保密技术发展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保密技术的科研开发和管理,做好已有保密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发挥已研制成功的保密技术设备的作用。

 各级保密部门应按照地区和部门领导的要求,组织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技术项目,并协助国家保密局完成重点技术项目。有关方面对保密技术工作所需经费,应继续给予支持。

 五、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保密部门的作用。

 各级政府应有一位负责同志分工主管保密方面的日常工作,把保密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讨论,切实加强领导,对目前机构人员等方面还不能适应保密工作需要的,及时予以加强。

 各级保密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尽快提出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措施,认真负责

 地履行保密部门的职责;注意抓好保密部门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开拓进取,在保密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建议批转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

 中央加强保密工作意见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当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一些地区和部门不够重视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档案收集模式、管理手段、服务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档案干部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一、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党的机关的档案工作,又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既集中管理本级党的机关的档案,又集中管理本级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档案事业协调发展。

 (二)切实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能提供条件,提高其执法监督指导能力。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的档案事务,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案件。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档案工作,引导、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档案工作;积极创建基层档案管理新模式,拓展档案工作新领域。

 (三)扎实推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依法集中接收保管本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下同)及政府公报等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不断扩大档案接收范围,接收本级各单位所

 属机构的档案;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切实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是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建设主体,要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服务便捷、节能环保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消除“无库馆”、“危房馆”现象。统筹规划、科学设置并严格审批建立同级专业档案馆,明确规定档案接收范围,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分散。有条件的国家综合档案馆要通过整合档案目录、档案信息、档案实体和设置分馆等形式,整合本级其他专业档案馆的档案资源。各级专业档案馆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四)建立档案室工作新格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境外派出机构)、社会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集中收集保管本单位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开展档案数字化、档案编研、档案业务交流、人员培训等,按规定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有条件的地方要对机关档案机构和人员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档案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符合要求;把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

 施,确保档案部门实现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的全程监督指导。村、社区及其区域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收集保管本单位档案并提供利用。

 (五)规范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规范并支持档案中介机构、专业机构参与档案事务;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档案事业发展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建立家庭档案;支持个人保管、展示其收藏的档案,并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或寄存档案,对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给予一定奖励。家庭或个人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 (六)加大档案收集整理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全面覆盖。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时,根据需要吸收档案部门参加,确保建立档案与开展专项工作同步进行。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以及新领域、新

 专业、新机构、新社会组织等,要监督指导有关方面及时建立档案工作制度。

 (七)完善归档制度。各单位档案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凡是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及传统载体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要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对损毁、丢失档案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积极予以补救。

 (八)重视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民生档案归档范围、管理办法,监督指导民生档案的收集归档。各单位档案机构要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管理、提供利用和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要积极接收各类民生档案,把民生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

 (九)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档案馆(室)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资源管理架构。在机构改革、企业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会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规范档案流向,妥善进行档案处置,严防档案流失。对处置不善、造成档案流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档案行政

 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支持和鼓励打破部门和条块分割,整合同一单位内不同部门、同一地区各档案馆(室)及不同地区档案馆(室)的档案资源,推动档案资源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十)创新服务形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统筹安排档案服务、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便民利民。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严格按照档案法积极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并开放应开放的档案。各档案馆(室)要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改进查阅方式,简化利用手续,免除利用收费,最大限度满足利用者需求;拓展服务渠道,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本单位和其他单位及人民群众的需要,主动开发档案资源,积极提供档案信息服务,通过报送或推介相关档案信息、编辑出版档案选编、举办档案展览、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送档案信息进农村和社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提供涉密档案信息服务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十一)强化服务功能。在服务对象上,既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服务,又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既为城市发展和市民服务,又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服务。在服务内容上,既做好帮助有关单位建立和管理档案的服务,又做好为社会各方面提

 供档案利用及政府公开信息、其他信息的服务,特别要积极把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信息及时整理、鉴定出来,优先提供利用,更好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支持。

 (十二)加大开发力度。各档案馆(室)要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分析研究、综合加工、深度开发,提供深层次、高质量档案信息产品,不断挖掘档案的价值,努力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把“档案库”变成“思想库”,更好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管理提供参考。

 (十三)加快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统筹安排,切实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各档案馆(室)要大力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及时以数字化档案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对已实现数字化的档案原件妥善保管,一般不再提供利用。采取措施严防数字化过程中信息丢失、外泄和秘密泄露,对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十四)促进资源共享。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为目标,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传输网络和平台,积极推进城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支持档案馆(室)把可公开的各类档案、信息上传网络,开展远程利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搭建全国开放档案平台,并与政府公开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资源共享,逐步把各级国家综合...

篇三: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1997 年 8 月 15 日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发布

 中保发〔1997〕 3 号)

 第一条 为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政领导干部, 是指党和国家机关担任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 下同)领导职务的干部。

 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以及国有大、 中型企业相当县(处)级的党政负责人、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 模范遵守保密法律、 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 存放秘密文件、 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 摘抄、 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 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 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 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 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 子女。

 (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 著作、 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 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十)不在出国访问、 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 资料或物品;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 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四条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在研究、 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时, 要同时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 作出安排,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 保密工作也要管好哪里。

 第五条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区, 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 政策、 指示、 决定,定期听取保密工作的情况汇报, 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 对本地区、 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应结合实际, 提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工作方针、 政策、指示、 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负责指导、 协调和督促、 检查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第七条 各地区、 各部门的主要领导, 以及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 应当履行以下保密工作职责:

 (一)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 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委员会的工作; 选配保密干部从事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 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三)贯彻执行保密法规, 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

 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 加强保密管理, 进行督促检查。

 (四)对涉密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负责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五)对本地区、 本部门主办的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 会议或项目, 组织制定保密工作方案, 采取保密措施。

 (六)认真总结本地区、 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 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七)积极支持保密部门依法开展保密工作, 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为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应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并注意听取保密委员会的意见, 凡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不力的不能提拔使用。

 第九条 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党政领导干部, 依照有官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十条 对单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失泄密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 视情节轻重, 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给予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条 对玩忽职守、 拒不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 造成严重失泄

 密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 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中央、 国家机关和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保密委员会, 应结合本系统、 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军队团以上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由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工作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庭、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凡属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擅自扩大知密范围,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具体要求。

 三、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应按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批准。

 四、文书、人事、科技、财务等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查阅党委会议记录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矿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五、如发现国家和企业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后,当即做出处理。

 六、对全矿干部职工应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党委工作督查制度 督促检查是保证党委决策顺利、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矿党委办公部门为党委决策服务的重要体现。推动和促进矿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是督促检查工作的根本任务。

 一、督查工作的范围 (一)党委会的决策、决议的贯彻落实,党委工作计划重要任务的实施。

 (二)矿领导临时交办的一些重要工作任务。

 二、督查工作的程序 (一)督查前,要及时将党委会的决定或矿领导交办的事项传达到有关单位和

 部门,明确任务、责任和时限。

 (二)督查中,要了解和掌握贯彻落实党委决议的进程、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三)督查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党委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进行汇总后向党委反馈,推广先进,鞭策后进,举一反三,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

 三、督查工作的要求 (一)要及时认真处理催办、查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办理结果。

 (二)对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三)对领导批办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能解决的一定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给予答复。

 (四)要在抓好会议决办、文件批办、事务交办等事项和催办、查办工作的同时,狠抓上级机关和本单位文件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五)各级领导要支持和协助党委部门的督查工作,各基层单位要接受和配合党委部门的督查工作。

篇五: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保密工作方针、原则和体制 1.什么是保密工作? 为维护国家利益,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由国家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活动。

 从 工作目的看,保密工作包括预防和打击窃密泄密活动; 从 工作过程看,保密工作贯穿国家秘密运行的全过程; 从 工作方式看,保密工作包括宣传教育、法制建设、指导管理、技术防护、监督检查等方面。

 2.保密工作的方针? 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实行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3.保密工作的原则? 坚持 最小化、 全程化、 精准化、 自主化、 法制化五项原则。

 4.保密工作的领导体制? 中央保密委员会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下级保密委员会接受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5.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保管工作;机关单位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指导本系统保密工作。

 6.行业系统内上下级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关系? 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 垂直管理的,保密工作以 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 指导的,保密工作 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

 二、国家秘密 7.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8.国家秘密分几个等级? 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是 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损害; 机密级是 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 严重损害; 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 损害。

 9.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 包括: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 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 追查刑事中的秘密事项;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

  国防、外交等领域安全和利益的,属于国家秘密。

 10.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原则? 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工作需要原则。不应简单地把知悉国家秘密视作一种政治待遇,或把行政级别作为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依据。

 二是最小化原则。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11.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有哪些规定? 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在知悉范围内,但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 应当经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知悉范围之外的机关单位及其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知悉国家秘密的, 应当经原定密机关单位同意。原定密机关单位对扩大知悉范围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 应当作出详细记录。

 12.什么是国家秘密标志? 国家秘密标志是一种 法定的文字与符号标识,用以表明所标识的物品(载体以及设备、产品等)承载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并提示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 密级 ★ 保密期限”、“ 密级 ★ 解密时间”或者“ 密级 ★ 解密条件”。

 13.如何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书面形式涉密载体应在封面或首页做出国家秘密标志(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下方适当位置标注,汇编涉

  密文件资料或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的应按照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注); 非书面形式涉密载体要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予以标注(套、盒、袋等凡有包装载体在载体包装上标注);电子文档中含有国家秘密内容的,应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且标志与文档正文不可分离。对不能或不宜做出国家秘密标志的,产生或制作机关单位应作出文字记载,并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及时通知知悉范围内单位或人员。

 14.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如何确定?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 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具体保密期限的,可以 根据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确定;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过 绝密级不超过 30 年 年, 机密级不超过20 年 年,过 秘密级不超过 10 年。

 15.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如何计算? 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保密期限在 在 1 年及 1年以上的,以年计;在 在 1 年以内的,以月计;在 在 1 个月以内为 的,可以规定保密期限为 1 个月或具体规定为多少日。

 三、 定密工作 16.什么是定密?

  定密是指机关单位 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活动。

 17.定密应坚持的原则? 定密应坚持 最小化、精准化原则,做到 权责明确、 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及时准确,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18.定密权是如何规定的? ①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 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②设区市、自治州一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 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③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 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19.定密权如何申请? 没有定密权但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或虽有定密权但经常产生超出其定密权限的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可以向授权机关申请定密授权。“ 经常”主要是指 近三年生 来年均产生 6 件以上国家秘密事项的情形。申请定密授权,应向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应向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请定密授权,应 书面说明拟申请的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以及申请依据和理由。

 20.定密责任人包括哪些人员? 机关 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单位的 定密责任人,对定密工作 负总责。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单位负责人可以指定本单位其他

  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定密权限。

 21.定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定密责任人 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①审核批准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管期限和知悉范围;②对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解除的决定;③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规定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22.国家秘密如何确定?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 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3.国家秘密确定的依据? 保密事项范围是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具体标准和依据,由 国家秘密范围和 国家秘密目录两部分构成。

 24.保密事项范围由谁规定? 保密事项范围 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保密事项范围 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应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25. 确定国家秘密的基本程序? 基本程序是: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 由承办人对照保密事

  项范围提出定密的具体意见,再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26.哪些事项不得定为国家秘密? ①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②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③已经依法公开或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④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27.国家秘密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变更? 当国家秘密确定时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保密事项范围发生变化的,或者 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的,国家秘密应当及时变更。

 28.国家秘密如何变更? 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变更后,原定密机关单位应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重新做出国家秘密标志,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机关单位和人员。

 29.国家秘密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解除? 机关单位应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保密法律法规或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后不再属于国家秘密的,或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除。

 30.国家秘密如何解除? 两种情形:

 一是自行解密,即保密期限已满、解密时间已到或符合解密条件的秘密事项自行解密; 二是提前解密,即机关单位定期审核所确定的秘密事项,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及时解密并作出书面记录。解除后,

  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做出解密标志,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机关单位和人员。

 解密的国家秘密事项并不意味着可以公开,需要公开的应由解密的机关单位经过审查后作出决定。

 31.“不明确”事项的密级如何确定? 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拟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拟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其他机关单位拟定的机密级、 秘密级的事项,报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32.“有争议”事项的密级如何确定? 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提出异议,由原定密机关单位作出决定。机关单位对原定密机关单位未予处理或对作出的决定仍有异议的,确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33.定密工作中如何使用保密事项范围? 使用保密事项范围,首先要准确理解保密事项范围中有关条款的含义,并依据本行业领域保密事项目录,确定本机关单

  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同时,对可能产生的其他工作方面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对照相关领域保密事项范围,不能仅局限于在本行业领域保密事项范围中“对号入座”。

 四、 涉密人员 34.什么是涉密人员? 是指 在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

 工作的人员。

 35.涉密人员分为几类? 分为 核心涉密人员、 重要涉密人员和 一般涉密人员。

 36.涉密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应具备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国国籍;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③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忠诚可靠;④具备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7.涉密人员上岗有哪些保密要求? 上岗应经过①保密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 4 个学时),②掌握保密知识技能,③签订保密承诺,④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⑤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38.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①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③不违规记录、

  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涉密载体;④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⑤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⑥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⑦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39.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主要有哪些保密要求? 离岗离职应①及时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②签订保密承诺书,③严格脱密期管理等。

 40.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①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③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涉密载体;④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⑤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服从有关部门保密监管;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41.涉密人员脱密期为多长? 一般情况下,为 核心涉密人员为 2-3 年 年,为 重要涉密人员为 1-2年,为 一般涉密人员为 0.5-1 年 年。对特殊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

 42.涉密人员脱密期如何计算? 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43.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有哪些要求? 包括:①明确脱密期限;②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③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④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⑤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外资企业工作;⑥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及其他服务。

 44.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由哪些单位负责? 涉密人员离岗(离开涉密岗位但未离开单位)的,脱密期管理 由本机关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其他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 由调入单位负责;其他情况,由原涉密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负责。

 45.涉密人员应报告哪些重大事项? 主要有:①发生泄密或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②发现针对本人渗透、策反行为的;③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资助的;④与境外人员结婚的;⑤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取得外国国籍的;⑥其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46.涉密人员出国境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人员出国(境)应严格出国(境)审批制度。确需携带...

篇六: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

 社会科学 2020 年 9 月 05

 7 如何以党管保密为着眼点来强化企业保密工作质效

 罗李春 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福建 宁德 355100

  摘要:以党管保密的方式增强企业的保密工作效能,是我国企业所拥有的政治优势,而以党管保密为着眼点的企业保密工作,对企业而言不仅是政治优势,也同样具有一定的组织优势。并且,以党管保密为主的保密工作是整体企业保密可以持续深入的基本要求。在新时代背景下的保密工作需要充分的发挥党管保密的重要作用,进而使保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得以进一步提升,并且在具体的保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管保密工作的实际落实情况,对相应的保密工作常抓严抓,并积极创新,进而推动整体党管保密工作的进一步创新。而在具体的党管保密工作的落实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保密意识不足,保密责任制度落实不够,保密工作创新程度有待提升等诸多现实问题。文章对整体党管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对整体党管保密工作在实施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相应的阐述,同时对强化以党管保密为主的企业保密工作方式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并提出了以深化责任、严格监管、强化管理为中心的具体改进措施。希望为我国的企业保密工作提供有效的现实参考。

 关键词 :党管保密;保密工作;企业保密 中图分类号:D631.3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做好党管保密工作是整体企业进行保密工作中的主要原则,充分的党管保密工作能够使整体企业的保密工作始终在党的优质指挥下进行统一管理。并且进一步突出党在整体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领导性作用,而目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整体的企业保密工作往往无法以党管保密的着眼点出发,进而使整体的企业保密工作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现实偏差。进而导致整体企业保密工作中存在一些极易反复发生的现实问题。而具体的企业保密工作需要对自身的管理方式进行有效的创新,并充分的以党管保密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使自身的企业保密工作质效得以进一步提升,使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的安全程度得以进一步提升。

 1 1 企业保密工作以党管 保密 为核心的重要性

 首先,企业的保密工作不仅关乎整体企业的发展利益,同时也关乎国家的利益,并且与员工的个人利益息息相关。而保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将影响整体国家的战略发展及整体战略格局的优化。优质的保密工作能够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拥有较为稳定且优质的发展格局。因此,对企业内部进行有效的保密工作,对企业的发展及整体战略部署的实现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目前企业的保密工作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其问题点主要集中在保密意识相对淡薄。在大部分企业中,职工往往认为企业内部不存在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进而认为保密工作不存在实质性作用,或者普遍认为整体保密工作应由专门的保密人员进行,而自身并不需要对保密工作予以负责或重视,从而使整体企业内部出现对保密工作不关心、不支持、不重视、不落实的不良风气。大部分企业员工在具体的工作中,往往只注重业务的发展,而不注重保密工作,进而使企业的发展战略及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泄密风险。而员工的保密意识不强及诸多泄密事件的发生,均体现出整体企业内部的实际保密工作存在诸多的缺陷,同时也体现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内部所具有的政治敏感性相对缺失,侧面透露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够充分的拥有大局意识,并且不能够充分的注重以党领导全局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而就其党管保密对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而言,优质的党管保密模式能够使企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得以进一步提升。

 目前大数据等诸多创新型技术的发展使得保密工作更加重要,并且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充分做好企业内部的党管保密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需求,同时企业内部加强党管保密工作的深入程度也将使党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得以进一步提高,使企业在发展中能够时刻以党的优质政策为指导,并充分的对国家所拥有的各类法律法规予以进一步的支持,使企业在发展中有法可依、有密可保。进而推进整体企业法制建设的进一步要求。同时使国家秘密以企业的角度得到有效的保护。目前,信息时代的发展使整体的企业保密工作拥有较为多样性的特征,除传统的纸质涉密文件以外,各类音频、视频、电子数据等诸多形式的文件存在一定程度的泄密危险,因此,对企业的保密工作,以党管保密的方式进行有效的深入,能够使企业在创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中,充分拥有优质的保密性。

 加强党管保密模式的深入,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需求。新时代背景下的整体企业发展需要充分的对自身保密工作予以进一步加强,而“无密可保”的公司很难在整体多变的经济背景下得以进一步生存。在具体的企业发展中,对企业的核心发展内容进行有效的保密,应当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并且企业的保密工作也将从侧面反映出整体企业的软实力,同时体现出企业在进行相应工作时所具有的创新能力。信息化时代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较为优质的创新动能,而优质的创新动能能够进一步的作用于整体保密工作能力的提升。对外而言,能够加强整体企业与外部的进一步联系,对内而言能够使整体管理技术的发展能够拥有创新驱动。而创新驱动能力在进一步推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同样也为企业的保密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难度。因此,在企业发展中,需要充分的加强以党管保密为基准的保密策略,进而使整体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能够拥有优质的保密工作,使企业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背景下,能够始终使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更具安全性。

 2 2 目前企业在党 管 保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以经济利益为整体发展的核心,而以经济利益为发展的核心将使企业的保密工作存在被忽略的风险,进而使企业保密工作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被逐渐边缘化,从而使整体的企业保密工作不能够始终坚持党管保密的重要原则。同时,党管保密工作的落实不当,也从侧面反映出整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党委的领导地位相对较低,进而体现出,在企业的发展中,不能够始终坚持以党领导的优质发展路线,而具体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详细的分析。

 1 2.1 保密工作的责任落实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 偏差

 在党管保密模式的深化过程中,整体企业保密工作的责任落实存在一定程度的现实偏差,就一般情况而言,整体企业的保密工作需要在保密委员会的监督与管理下进行,并且整体企业的保密管理委员会需要拥有较为充分且完善的职责框架。但在具体的工作中,整体保密委员会的构成模式存在一定程度的合理性缺陷,并且具体的编制构成与实际的人员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而就整体保密委员会而言,其主要负责人无法对企业的每一部门亲自进行保密管理,并且对各个部门进行保密工作的相关考核人员不能够按照具体的情况,对各个部门进行有效的实施考核,进而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整体的保密工作,在需要领导亲自挂帅时,经常出现顶替现象。此外,保密工作在具体的发展中应当具有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并且整体的保密工作应当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企业在发展中由于整体保密工作的责任落实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并且整体保密工作的标准化模式过于单一,因此在具体的保密工作实施中往往容易出现定期

 党建工作 8

 2020 年 9 月 05 规划性过于明显,而多元化突击检查相对较少的不良情况。进而使整体企业的保密管理工作在发展中由于诸多现实问题,而导致相应工作的具体落实存在一定程度的现实偏差。

 2 2.2 宣传教育的创新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

 党管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其主要的入手点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其一在企业内部对相应的保密常识进行一定的普及,其二为在企业内部对相应的保密知识进行有效的讲解,然而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对保密常识的普及还是对保密知识的讲解,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往往其整体宣传与教育方式存在一定程度的枯燥性,并且相应的教育过程往往为过于注重对于理论性知识的讲解,进而使员工在对保密内容的学习过程中无法对其核心思想予以充分的理解,使整体保密工作在员工之间的认知度与认可度相对较低,从而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性影响。并且在具体的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中,其整体的保密机制相对落后,在具体的宣传过程中,往往采取被动式的教学与宣传灌输,进而使整体宣传教育过程中员工的主体地位大幅度降低。而被动的宣传与灌输方式极易导致整体的保密宣传工作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产生形式化严重的问题,并且难以加强员工及企业各级领导对整体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从而为党管保密模式的进一步落实创造更多的障碍。

 3 2.3 硬件设备的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

 在具体的企业保密工作中。充分落实党管保密工作模式应当将整体的涉密内容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有效的分类。并且应当对相应的保密工作载体提出具有差异性的管理要求,而在具体的党管保密模式的落实过程当中,对于一些基层企业及企业当中的基层部门,各个单位保密工作的投入力度相对较低,进而使基层部门在进行保密硬件设备的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相应的基层企业与基层单位往往无法拥有较为优质的保密工作所需设备。诸如加密 U 盘、扫描仪、计算机等诸多设备的配置等级相对较低,从而使基层的保密工作无法得以进一步落实,使保密工作在基层部门出现一定程度的边缘化与形式化的现象。

 4 2.4 整体保密工作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企业内部推行优质的保密工作应当建立较为优质的激励机制,进而提升争取员工在进行保密工作时所具有的现实积极性。而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相应的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使得我国企业所受到的保密威胁性都有进一步提升,从而使整体保密工作的任务量急剧增大。企业的保密部门员工往往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进而很难对党管保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内部应当加大对保密工作的激励机制建立,在减轻保密工作人员压力的同时,使企业内部的保密积极性得以进一步提升,然而在具体的激励机制建立过程中,大部分企业由于无法对保密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视,并且为了节省相应的成本,因此不能将相应的保密激励机制予以充分的建设。对于拥有保密激励机制的企业而言,其整体的激励机制也存在着行为化较为严重,并且不能够得以落实的消极情况。

 3 3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单位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

 企业内部单位保密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而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企业保密工作深化改革的有效措施,通过相应的改革方式,使保密工作的严谨性进一步提升,并且使其责任制度得以进一步的落实,进而实现以党管企业、以党兴企的企业发展模式。在具体的保密工作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详细的分析。

 1 3.1 进一步强化责任 , 加强党管保密模式的推行力度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的各个部门需要充分的对党管保密模式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并且对企业的保密制度予以充分的维护,企业的各层领导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对保密工作带头严抓,进而使保密工作的责任得以落实到人。从而以优良的责任意识与管理态度使党管保密的重要思想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强化责任过程中,首先需要对企业相关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教育培训,使企业内部的领导层能够充分的意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应的部门员工进行有效培训,从而使整体以党管保密为基础的保密工作模式及其重要性得以充分的在员工之间予以进一步普及。

 2 3.2 进一步推进保密宣传工作的有效创新

 在企业的发展中,应当对整体保密工作的宣传力度予以进一步增强,并对总体企业内部的保密宣传教育模式予以进一步创新。在整体党建工作的宣传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多元化的手段,在日常工作中应当经常组织保密工作学习会,并积极开展以保密工作为主题的党课,组织党员理论小组开展学习,进一步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使企业的保密工作内容能够在员工之间进一步普及。在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应当开展诸多类型的保密宣讲工作。进而通过相应的宣传工作对党管保密意识与法治意识进行有效的宣讲,并对全员进行保密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的深度普及,使整体的保密规章制度能够得以进一步的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还可以开展相应的保密工作知识问答竞赛,并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进而使员工在日常生活中的保密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升,使企业党管保密的宣传工作能够拥有创新驱动能力的保障。

 3 3.3 夯实企业内部的基层保密工作建设

 在企业保密工作深入改革的过程中,将党管保密工作进一步落实,需要进一步夯实企业内部的基层保密工作。在进行企业内部的基层保密工作管理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等工作的监督,并对整体商业管理工作予以进一步加强,进而使企业内部的基层保密管理工作能够以时刻准备迎检的工作态度得以有效的进行。在日常的企业保密工作管理中,应当将整体的保密内容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销售、党风廉政建设等诸多工作充分融合,进而使整体企业内部的保密管理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的工作氛围。在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应当将整体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相应的考评制度进行有效的管理,使企业内部的基层保密管理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

 参考文献

 [1]赵越.浅析加强中央企业保密管理的方案措施[J].办公室业务,2020(10):108-109. [2]王理珩.中核集团:不忘初心 持续用力把党管保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J].保密工作,2017(...

篇七: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系统观念,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全面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坚持系统观念是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性思想和工作方法,也是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的基本遵循。当前,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开创新局的大背景下,保密工作的环境条件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从国际形势看,大变局和全球疫情叠加,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保密工作面临新的风险挑战。从国内形势看,经过近年来的持续攻坚,保密工作转型升级第一步战略目标如期完成,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这就迫切需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深刻把握保密工作的内在规律与根本要求,将系统观念贯穿保密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必须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问题,把历史、现实、未来贯通起来审视,把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统筹起来谋划,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保密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经验,牢牢把握“十四五”时期保密工作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本刊评论员局中开新局,全面推进实施“十四五”时期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全局性谋划。必须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始终站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局高度,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保密工作,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国大局中进行思考和定位,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相结合,积极服从和服务大局,为推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保驾护航。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战略性布局。必须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瞄准保密工作转型升级第二步战略目标,抓好“牵一发动全身”、具有乘数效应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求“落一子而满盘活”。特别是针对 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量子技术、移动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新技术领域,加强保密科技的战略布局和研究,为保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整体性推进。必须主动适应国家秘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始终坚持党管保密原则,不断完善党管保密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委保密委员会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推进保密政策法规体系、宣传教育体系、监督检查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保密工作体系,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 李 杰坚持用系统观念谋划和推进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评 论 2021年5期4DOI:10.19407/j.cnki.cn11-2785/d.2021.05.001

推荐访问:党管保密原则的提出 保密 提出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