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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2-11-15 11:20:05 来源:网友投稿

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5篇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 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之完善姓名:安柏宇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吕艳辉20111101 中文摘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5篇

篇一: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

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之完善姓名:安柏宇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吕艳辉20111101

 中文摘要IIII中文摘要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不断深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解决流浪乞讨问题变得日益重要与迫切,而要想解决好流浪乞讨问题必然要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为突破口。本文从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学理分析入手,在分析制度完善的现实需求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完善对策构想。希望借此能对解决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关爱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贡献。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完善

 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Abstract.W i th thedeepeni ngof bui l di nga harm oni oussoci ety, strengthenthem anagem entof soci alassi stance to address theprobl emofvagrantsandbeggarshave becom ei ncreasi ngl y i m portantandurgent,w hi l e roam i ngandbeggi ngi n order to sol ve theprobl emm ustbe to i m provetherel i ef systemforvagrantsand beggarsasabreakthrough.Thi sarti cl e on thevagrantsandbeggarsfromthe theoreti calanal ysi softhesystemstarti ngtoperfectthesystemofvagrantsandbeggars practi calneeds w eredi scussed,andthenm adetoi m provethesystemofvagrantsandbeggarscounterm easures.H opi ngto sol ve theprobl emof vagrantsandbeggars,of bui l di ngasoci al i st harm oni oussoci ety, the earl yreal i zati on of thegoalto contri bute to w el l -offsoci ety.Keyw ords:vagrantsandbeggars;rel i ef system ;perfect

 绪论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Trl i i i i i i i i i i i 宣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萱i i i i i i i i i i i i 暑绪论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今时代最大的主题。和谐社会的标准不需多谈,知之者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和谐社会一定是充满人文关怀,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特别是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一定是健全完善的。社会救助是一个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源远流长的系统工程。其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基本人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它是社会的“ 稳压阀’ ’ 、“ 防波堤’ ’ ,是最后一道安全网和防护带。在我国,社会救助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方面。从目前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看,切实抓好社会救助是解决当前社会贫困与公正问题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而在这一过程中,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一个关键,因为解决流浪乞讨问题的状况在折射社会救助水平方面最直接、最具影响力。然而,在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和制约下,目前我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对我国现行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在本文写作过程中,笔者搜集和查阅了大量资料,包括书籍、期刊、学位论文和网络中的相关内容,并紧密关注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在理论及法律实践中的发展状况。首先,由于我国目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确立时间还不长,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都尚不成熟,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和论述的专著还不多。比较有影响的是陈微的《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制度研究》(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该书用七章,分别从中国流浪乞讨现象分析、当代中国流浪乞讨人员群体特征、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分层、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分层救助、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建构和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文化建设方面,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该专著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空白,为本文写作提供了诸多新思路和新角度。

 黑龙江大掌硕士学位论文置i i i i i i i i 置i i 宣i i i i i 萱i i i i 宣I——————I——"i i i i i i i 宣i i i i 萱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其次,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方面的专著虽然不多,但涉及这方面内容的著作却有不少。如廖益光的《社会救助概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郑功成的《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乐章的《社会救助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李彦昌的《城市贫困与社会救助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等。在上述著作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一般只作为社会救助制度的一部分或一章一节来叙述,所占篇幅比重不大,但研究水平很高,因此对笔者完成本文或对学界的更深入研究有重大的参考价值。第三,译介外国有关制度的著作、论文对于本文的完成也有巨大的参考价值。如于树生译《制度经济学》( 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周黎安译《比较制度分析》( 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 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任大贵译《关于俄罗斯的流浪乞讨现象》( 中国社会工作,1997年第2期) ,尹虹《近代早期英国流民问题及流民政策》( 历史研究,2001年第2期) ,陆乐《美国怎样管理乞丐》( 小康,2007年第1l 期) 等。这些介绍域外救助制度的著述及论文关于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发达国家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论述,对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完善无疑具有重大的借鉴.]e巴一,恳义o第四,国内各类期刊上有关流浪乞讨救助问题的论文为笔者借鉴他人经验提供了便利。如王思斌《社会转型中的弱势群体》(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3期) ,钱再见《中国社会弱势群体及其社会扶持政策》( 社会保障制度,2003年第1期) ,郑杭生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高强《断裂的社会结构与弱势群体构架的分析及其社会支持》( 天府新论,2004年第l 期) ,李斌《市场推进下的中国城市弱势群体及其利益受损分析》( 求实,2002年第5期) 等。学者对这一问题多角度的探讨,为本文探讨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知识资源。最后,笔者还查阅了我国现行的有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的法律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城管、市容监察部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予以告知、引导、护送的工作规定》、.2.

 绪论《北京市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和经费管理办法》、《大连市关于加强乞讨管理的规定》等主要城市的地方政府规章等。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查阅,笔者发现我国现行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规定有待健全完善。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未能发挥其预期作用,流浪乞讨救助实践面对一些困境,出现瓶颈,例如:强讨、骗讨、职业跑站等现象层出不穷,多部门联合开展救助时衔接不畅,应对一些流浪乞讨问题束手无策等等。因此,随着理论认识的逐步深入,法律实践经验的日益丰富,相关法律规定仍需不断完善。尽管如此,这些资料对本文的完成有着重大的参考价值,对该领域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文本素材。笔者在对上述文献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把握该问题的研究现状、我国理论和实践方面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及经验、目前争议焦点及研究的最新动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了本文的写作。

 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学理分析第一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概念一、流浪乞讨人员教助制度概念分析通常来讲,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从其概念开始的。对概念认识越深刻、越正确,越能准确地把握客观现实。因此,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概念加以分析对本文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之前,为避免不必要的歧义或误区,要说明本文所称流浪乞讨人员是采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一条中对“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的简称称谓方式。①,救助,《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将救助一词解释为拯救和援助。就本文而言,只探讨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定义在学界普遍存在两种说法,一说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陷入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说是指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向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基本物质生活陷入困境、依靠自身力量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提供各种形式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上述两种定义,可以看出社会救助包含了三层含义:一是获得救助的前提是社会成员因各种原因陷入困境无法保证基本生活;二是提供救助的国家和社会要依法进行救助,救助的方式多种多样,救助的水平是使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三是此种救助属于社会保障范畴,是国家确立的一项制度,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制度,《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将其解释为两种含义:一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二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 第一条: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 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本办法。。郑功成.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M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222@ 廖益光.社会救助概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4.

 第一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学理分析II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就本文而言,对制度问题本身不做过多探讨,将研究范围划定为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即200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政策措施。按目前理论界的普遍共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属于社会救助理论的范畴,或者说是社会救助理论研究的一个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是指对在城市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济和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而提供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①笔者翻阅了其他有关资料,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表述大都与此大同小异,应该说此种表述是一种比较权威的定义。二、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特征从目前来讲,我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主要体现了以下六个特征:第一,体现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废弃了视身份情况如何,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救助的旧制度,建立起了以客观经济情况作为衡量标准,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救助的新救助制度。符合宪法和法律倡导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使平等的思想和原则在对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中得到了切实体现,真正实现了救助的无差别待遇。第二,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权、保护人权是当今世界不分民族、种族、国籍、地域限制的共识。流浪乞讨人员属于弱势群体,其权益保障需求往往不受重视,但与其他公民一样,也是向往充分享受权利与自由的有着个体独特需求的主体。当前的救助制度改变了以往强制粗暴的救助方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在普遍给予帮助和关怀的基础上,进行区别对待,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开展的关爱性救助。第三,体现了国家的责任和义务。社会救助归根结底应当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对其他社会主体充其量也只能是道义要求。当前救助制度明确规定了在开展救助过程中国家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了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如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县级以上城市西廖益光.社会救助概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95

 黑龙江大学硕士掌位论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受助人员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遗弃残疾人、未成年入、老年入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对救助机构应当提供的救助内容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这些内容处处都体现出了国家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了文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第四,体现了新型的福利救助理念。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如何,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尺就是公民享有的福利状况,当前救助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应在保障经费方面的责任,如规定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这就使得社会救助工作有了根本支持,为福利救助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在实际操作中构建多样化、高水平的新型福利救助模式和方法提供了可能。第五,体现了强化服务型政府功能的理念。当前救助制度弱化了政府单纯的为管理而管理的功能,强化了政府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服务的积极功能,是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流动频繁的实际状况,适应国情、社情、民意的新制度。目的是为更好的服务于流动当中的特殊群体,当其生活无着落时,为其提供一定帮助使其尽早摆脱困境,以更好的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第六,体现了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时代要求。当前救助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一笔,是体现人文关怀、实现社会管理合法有序目标的重要一环,对规范政府行使公共权力行为起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弱势群体在受助过程中人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如规定救助站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并明令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强制其进行生产劳动以及实施其他一些侵犯其人身权益的行为。这些规定都显示了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体现了法治精神,是规范行政权力,打造阳光政府、人文政府的具体体现。第二节流浪乞讨人...

篇二: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

1 页 共 8 页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总结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 XX 年8 月 1 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社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社区充分认识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存在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遭受摧残和虐待的现象。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各尽其职,多管齐下,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警醒群众、弘扬正气。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一是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救助。劝导、引导街头

  第 2 页 共 8 页 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二是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对于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接收工作,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铁路公安机关解救的被拐卖未成年人,由乘车地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收,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建立数字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采血工作。

 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街头治理工作。民政部门在街头救助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污损、占据公共设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要向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四是强化站内服务和管理。要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改善设施环境,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把未成年人与其他救助对象分开,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合理安排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对残疾、智障、受到伤害或有心理问题的,积极进行医护和康复。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要做好站内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站内人员安全。

 五是做好返乡、安置和流出地预防工作。要畅通受助人员返乡渠道,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经协商后可由救助管理机构接回或送回。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并积极探索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社会安置模式。督促流出地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困难群

  第 3 页 共 8 页 众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防范虐待、遗弃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防范强迫其外出流浪。

 六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探索开展社工干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公安机关要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接、报警工作。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要快速出警,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打击有力,解救到位。

 二是强化立案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立案工作。凡是接到举报发现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分别按照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立案侦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是加强对街面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的巡查。要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火车站、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民政、卫生等部门救治。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要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对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教育、警告后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构成犯罪的,依

  第 4 页 共 8 页 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流浪乞讨儿童的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血,经 dna 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 dna 数据库。各地在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虐待和故意伤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认定是被拐卖、拐骗的未成年人,要立即解救,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对暂时找不到其监护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并继续查找其监护人。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做好有害乞讨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街头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置。属于救助对象的,送救助管理机构救助。

 七是协助救助管理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社区警务布点,在救助管理站设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要依法严厉打击聚众闹事、结伙冲击、围攻救助管理站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站内人员安全和工作秩序。

 (三)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一是依法处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占据、损毁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和随处涂画、制造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是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在街头执法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联系医疗卫生部门救治。

  第 5 页 共 8 页 (四)卫生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要按照《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XX〕83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XX〕6 号)规定,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

 (五)财政部门要做好对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以及对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的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上述各部门职责任务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应由政府承担的救助、管理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经费,分别列入有关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一)健全机制。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落实。公安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工作综治考核并列入刑侦工作绩效考核。民政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认真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报请综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责任。

 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劝导、教育。对确因生活困难的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对以乞讨为职业的人员,依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在社区重点路段重点,对人员比较密集的机关、学校、车站、娱乐场所和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地段开展了 4 次集中清查工作。在清查过程中,我们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仔细询问,并对他们进行了登记,并对他们进行了劝说,详细讲解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圆满完成了清查工作。

  第 6 页 共 8 页 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情况汇报

 学习决定素质,素质关乎能力。今年我们以组织系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全县组织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提高年”活动,大力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使组织部门的表率作用更突出、组工干部的模范作用更明显。

  更新学习理念,开启能力建设的原动力。树立新的学习理念,是确保学习成效的关键所在,也是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前提。一要破除“要我学习”的旧观念,树立“我要学习”的理念。组工干部肩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历史重任,学习已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一种政治责任,是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和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必须牢固确立自主学习意识,把学习当作第一要务,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不断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二要破除“少小求学,老大图闲”的旧观念,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能力素质要靠学习来支撑,开展工作要靠学习来指导,工作亮点要靠学习来培育。组工干部必须牢固确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做到“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在理论创新中推动组织工作创新,使组织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三要破除“工学矛盾”的旧观念,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干好工作需要学习,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工作的过程是学习的过程,学习的过程也是工作的过程。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注重学习,工作就会有新思路、新举措,就能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反之,势必造成知识恐慌、本领恐慌,就会贻误工作,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必须牢固确立学习就是工作的理念,自觉摒弃把学习当作负担的片面认识,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在学习中推动工作,在工作中强化学习。

 拓宽学习层面,夯实能力建设的素质基础。组工干部要练就做好工作的过硬本领,就必须广泛涉猎,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真正成为党务工作“政策通”、干部工作“活字典”和业务工作“多面手”。一是

  第 7 页 共 8 页 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鉴别力。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消极因素的影响,在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明辨是非,坚定立场。二是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创新力。加强对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专业知识的学习,全面掌握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共性合格、个性突出,努力使自己成为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尽快培养起与当前形势相适应的创新理念和创新能力,并把创新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各个领域,落实到解决组织工作的难题中。三是学习实践知识,提高自身竞争力。组工干部要善于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结合工作需要和素质特长,在多岗位上锻炼提高自己。要勇于接受任务,在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经受锻炼和考验;主动到乡镇、企业等基层一线挂职,参加农村扶贫工作,丰富工作阅历;抓住到外地参观学习之机,开阔眼界,增长见识等。通过实践锻炼,使组工干部在工作一线、在艰苦环境中经风雨、见世面,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提高竞争力。

 完善制度保障,健全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着眼于把能力建设引向长效,我们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通知》、《关于开展“学习提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制度抓管理、促学习。一是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在鼓励组工干部自学同时,建立了集中学习制度:每周三组织一次改稿会,部机关干部对调研信息稿件进行集中“会诊”,推敲分析;开设周末课堂,每周六上午邀请市、县党校理论教师、县直单位负责人、优秀村支部书记作专题报告、政治理论辅导、传授工作经验;每月底举行组工论坛,组工干部轮流主持,确定组织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论坛主题,大家各抒己见、平等交流。二是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建立学习积分登记制度,明确参与党课、改稿会等集中学习的刚性指标和参加自学考试等柔性指标,并分别赋予一定分值,定期向全体干部通报积分,并把每名

  第 8 页 共 8 页 干部的积分情况作为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评先树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把学习成效及时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制定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奖惩办法》,把调研信息指标量化分解到个人,每月按进度汇总通报,营造了自主学习、勤于调研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帮带责任制度。针对近年来进部的年轻同志较多、乡镇组织委员调整幅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在全县组织系统建立了“三级帮带”责任制,即部领导帮带室负责人、室负责人帮带其他成员、部内优秀组工干部帮带乡镇组织委员。通过帮带制度,一大批年轻组工干部迅速进入了角色。

篇三: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

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日彤雠年l a月11日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完全了解中山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学位论文并向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送交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有权将学位论文用于非赢利目的的少量复制并允许论文进入学校图书馆、院系资料室被查阅,有权将学位论文的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复印、缩印或其他方法保存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日期埘年p月}、日日期:年月日

 论文题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对策的思考一基于广州市的研究专业:公共管理硕士生:胡翠兴指导老师:李若建教授摘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是实施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文章在广州市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围绕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制度背景下,出现了数量大幅度增加且不愿接受救助的异常现状,进行原因剖析,在理论和实际中探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对策。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分类管理职业化管理受助者需求模型Ti tl e:Managementmeasures of the urbanvagrant s andbeggars一——A case study based on guangzhouMaj or:Publi c admi ni strati onName:Hu Cui Xi ngSupervi sor:LiRuoJ i anABSTRf5岍Management of thevagrantsi s ani mportantl i nk of thei mpl ementati onof soci al assi stance and mai ntai ni ng soci alstabi l i ty.Baseon a surveyofvagrantsi n GuangZhou Ci ty,thi s paper anal yzes whya drasti cal l yi ncreasi ng numberofvagrantsare unwi l l i ngto acceptthenew rel i efsyst em,t owhi chprobl emof the newmeasures or proposed by ref erri ng tothetheoryand practi ceof expl ori ng vagrantsi n rel i efmeasures·Key Words:Vagrants andbeggarsCategory Managementvocati onalManagementReci pi ents demand modelIII

 目录前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第一章导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第一节文献回顾⋯ ⋯ ⋯ ⋯ ⋯ ⋯ ⋯ ⋯ ⋯ ⋯ ⋯ ⋯ ⋯ ⋯ ⋯ ⋯ ⋯ ⋯ ⋯ ⋯ ⋯ ⋯ 2第二节研究方法与创新⋯ ⋯ ⋯ ⋯ ⋯ ⋯ ⋯ ⋯ ⋯ ⋯ ⋯ ⋯ ⋯ ⋯ ⋯ ⋯ ⋯ ⋯ ⋯ 5第三节相关政策与实践⋯ ⋯ ⋯ ⋯ ⋯ ⋯ ⋯ ⋯ ⋯ ⋯ ⋯ ⋯ ⋯ ⋯ ⋯ ⋯ ⋯ ⋯ ⋯ 6第二章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 ⋯ ⋯ ⋯ ⋯ ⋯ ⋯ ⋯ ⋯ ⋯ ⋯ ⋯ ⋯ ⋯ ⋯ ⋯ ⋯ ⋯ 1l第一节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11第二节流浪乞讨人员的发展趋势⋯ ⋯ ⋯ ⋯ ⋯ ⋯ ⋯ ⋯ ⋯ ⋯ ⋯ ⋯ ⋯ ⋯16第三节流浪乞讨人员泛滥的原因分析⋯ ⋯ ⋯ ⋯ ⋯ ⋯ ⋯ ⋯ ⋯ ⋯ ⋯ ⋯18第三章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对策的研究⋯ ⋯ ⋯ ⋯ ⋯ ⋯ ⋯ ⋯ ⋯ ⋯ ⋯ ⋯ ⋯ 26第一节针对流浪乞讨现象的根本举措⋯ ⋯ ⋯ ⋯ ⋯ ⋯ ⋯ ⋯ ⋯ ⋯ ⋯ ⋯ ⋯ 26第二节用ERG理论创新救助模式⋯ ⋯ ⋯ ⋯ ⋯ ⋯ ⋯ ⋯ ⋯ ⋯ ⋯ ⋯ ⋯ ⋯ ⋯ 28第三节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分类管理⋯ ⋯ ⋯ ⋯ ⋯ ⋯ ⋯ ⋯ ⋯ ⋯ ⋯ ⋯ ⋯ 33第四节从根源上治理流浪少年儿童⋯ ⋯ ⋯ ⋯ ⋯ ⋯ ⋯ ⋯ ⋯ ⋯ ⋯ ⋯ ⋯ ⋯ 39第五节在社会救助领域充分发挥NGOs作用⋯ ⋯ ⋯ ⋯ ⋯ ⋯ ⋯ ⋯ ⋯ ⋯ ⋯ 42结束语参考文献附录78O445●●●●●●●●●●●●■●●●●●●●●●●●●●●●●●●●●●●●●●●●●●●●●●●●●●●●●●●●●●●●●●●●●●●●●●●●●●●●●●●●●●●●●●●●●●●●●●●●●●●●●●●●●●●●●●●●●●●●●●●●●●●●●●●●●●●●●●●●●●●●●●●●●●●●●●●●●●●●●●●●●●●●●●■●●●●●●●●●●●●●●●●●●●●●●●●●●●●●●●●●●●●●●●●●●●●●●●●●●●●●●●●●●●●●●●●●●●●●●●●●●●●●●●●●●●●●

 前言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和救助管理制度的实施,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对策的研究是一项时政性、应用性较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据统计,自2003年8月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 以来,广州市共救助超过13万名流浪乞讨人员,共救助17000多名流浪少年儿童1。这些流浪乞讨人员数量众多,在城市的某些繁华地带有的甚至已经达到“ 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一的状态,而且呈现出上升趋势,并且有越来越多的乞讨人员正走向职业化,有的甚至强行乞讨或以乞讨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公共安全,增加城市管理成本,有的甚至严重侵害儿童、老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救助的难度,有悖于政府救助的良好初衷。在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过程中,主要存在着救助法规和政策依据滞后、职业乞讨人员不愿接受救助、流浪乞讨特殊对象救助难、救助方式单一和救助力量孤立等政策性问题,使该项工作处于“ 公安部门不能管、城管部门无依据管、民政部门不能主动管、卫生部门不愿管、立法有争论、司法不主动干预"的尴尬局面。本文研究的目的是如何有效地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研究的难点是在现有体制制约下,如何从政策的技术层面上较好地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难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回顾前人的研究成果,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访谈等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进行研究,通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列表,针对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特别是救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流浪乞讨人员发展趋势和原因等情况进行分析。笔者认为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缺位和二元经济结构导致经济发展不平衡、对流浪儿童缺乏干预、乞讨收入不菲及乞讨者职业化等原因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呈不断上升趋势。为此,主张对现实存在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心理调适、引导合理需求、对流浪儿童家庭实施干预政策、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等管理对策。1数据来源: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调研报告,自2003年8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广州市五个救助站共救助受助人员136622人次,其中包括未成年人17594人.

 第一节文献回顾第一章导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对策的研究,实质上是对当前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的研究,国内外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大多数从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度出发,既有理论性又有操作性和实用性,概括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关于“ 软管理” 的研究流浪乞讨行为虽然是一种边缘行为,但没有哪个社会明确宣布其为非法,有学者认为应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城市管理的同时充分显示对人的尊重,对乞讨权的尊重,不反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不提倡对他们实行强制性管理措施,主张对其施行软性管理手段。例如学者吕庆广、王一平在其著作《当代社会问题研究》中提倡给流动人口以“ 市民"待遇,体现以人为本、社会公正和社会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他们认为流浪乞讨人员作为流动人口中的特殊群体,其存在给社会发展、社会管理、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如何使他们融入城市,如何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对其进行合理调控,这无疑使城市管理者面临严峻的考验;对于流浪儿童,魏金环在《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内容与方法的思考和探索》中认为,任何一个流浪儿童,在他流浪前都有一个家,都属于一个社区,社区是流浪儿童产生的源地,对其掌握最完备的信息,应以社区救助为前提,在源头上设立预防机制;英国的凯恩认为,要倾听儿童讲述过去,对每个儿童设定独立的照顾计划,在设定计划过程中要有儿童参与,尊重儿童的自主权;伦敦流浪儿童国际协会的维尔汉姆认为,对限制行为能力的流浪者要进行主动保护式救助才符合其最大利益;维尔汉姆和凯尔的排斥理论认为流浪人群经常被贴上标签,人们自然认为他们缺乏人性的特点,不是纪律与改造就是福利和照顾,实质上是对他们缺乏尊重,本能上对他们进行了排斥,应该将他们定义为人,尊重其人权;2

 安怀世在《广德一个儿童福利机构的新模式》中称流浪人员中的儿童大都受外因所致,可塑性强,可以通过教化让其回归主流社会。二、以公共管理为视角的研究乞讨人员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由于政府的严格控制( 如收容遣送制度)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乞讨人员的数量保持在一个较小的规模,但随着管制的放松、经济的二元化,以及社会保障的滞后等原因,这一群体开始膨胀且规模庞大,最保守的估计,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总体规模在十几万到一百万之间2,有调查结果显示这一群体的构成比较复杂,乞讨方式和手段日趋现代化和专业化3,其中职业乞讨人员已占乞讨人员总数的80%左右4,用王宝庆在《当前我国社会乞讨现象的调查与思考》中的观点,认为职业乞讨人员是“ 肮脏、丑陋与罪恶交织的弥漫性群体” ,这不仅是社会、经济问题,可能会变成政治问题。如何对乞讨人员进行合理的管理,各地政府和学者开展了以公共管理为视角的研究。民政部主张为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救助,提供临时的吃、住和回家的车票,对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少年儿童进行教育和疏导,帮助其回归主流社会;南京、杭州等地的政府部门主张设立“ 禁讨区” ,将流浪乞讨人员限制在~个指定区域内乞讨,以维护市容,控制强讨恶要行为,对强讨恶要行为按违反《治安管理法》进行罚款处理;职业管理理论主张将乞讨人员作为一个合法的行业进行发证管理,以规范其行为,如汤秀娟在其著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现状及对策研究》中倡导政府给流浪乞讨者建立信用机制并颁发行乞证。三、从社会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乞讨人员在数量上呈泛滥趋势,路学仁在《救助管理站的困境与出路》中认2法制日报,2003年6月23日.3徐江善.京城乞丐大扫描,1997年.4李景平.城市乞丐:问题与对策,2005年.

 为,物质上的贫困是滋生乞讨人员的内核,普遍不菲的收入是造成乞讨泛滥的重要诱因;而当前社会保障不完善和受“ 乞食文化"影响也是流浪乞讨人员产生的不可忽略的因素5。人大教授洪大用在其著作《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中主张快速推进经济的发展,通过经济发展带动和完善救助体系,尽力在正常的救助体系中消化需要救助的人员;河南省民政厅的官员韦保新在《社会转型视野中的社会救助工作思考》中认为,当前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的救助方式、救助内容已不适应求助者的现实需要,应当予以审视和改革创新,提倡对社会边缘群体实施积极救助,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学者王保庆在其著作《中国乞丐调查》中认为,乞丐问题是一种社会问题,其存在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树立的良好形象,削弱社会大众的同情心及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与救助,隐藏犯罪,诱发不安定因素,腐蚀民族精神,败坏社会风气,进一步引发“ 城市病",引发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应当采取措施为解决乞讨问题作出积极尝试,同时主张对职业乞丐实施软控制与硬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强化社会综合管理;鞠青的《中国流浪儿童研究报告》一书,把当前中国流浪儿童现象产生的原因归结为人口流动和福利制度改革两大社会问题,主张把儿童置于社会环境中进行研究,了解流浪儿童的群体特征、家庭背景、学校生活、良家情况、街头生活等状况。四、以救助管理为背景的研究对于本文,笔者主要以救助管理为背景进行研究,在整体构思上,受到前人研究的启发很大,笔者赞同吕庆广、王一平提倡对流浪乞讨人员体现以人为本思想,赞同赵有声主张用ERG理论创新救助模式以及汤秀娟教师主张给乞讨人员发放“ 行乞证"等,还引用了他们的一些观点作为本文陈述的内容之一。本文主张运用ERG需求层次理论分析流浪乞讨人员的需求,提倡实施心理救助、引导发展需求;主张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其中包括对一般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的常规性救助、对限制行为能为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的强制性救助、对职业乞讨人员实施职业化管理等;提倡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在社会救助领域发挥NGO作用。5乞丐春节期间可日入百元拒绝救助.新浪网,2006年1月25日.4

 第二节研究方法与创新流浪乞讨现象作为人类社会一种本应消失的历史现象,与文明进步相悖,却长期存在,并形成一种亚文化群体,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对流浪乞讨问题进行的研究,已成为许多国内外社会学家和相关学者研究的课题。由于社会学家和相关社会学者的观点和切入点不同,对流浪乞讨人员研究的角度各异,有的针对其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有的针对其规律进行考究,有的针对其管理问题进行研究,从总体上看,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的研究,大多数采取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具体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加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表及里、由此及彼,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 质” 方面的研究,从而揭示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的本质原因和内在规律及发展状态。如吕庆广在其著作《当代社会问题研究》中,大量运用定性分析方法...

篇四: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

社舍 工 堡社会调查

 oci al w0rk 流浪乞讨现象的生成机制与应对策略研究 基于芜湖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调查研究 张菲菲 (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江苏苏州215123 ) 【 摘要】

 文章采用结构式与准结构式访谈 , 非参与性观察 , 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城市流 浪乞讨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发现:

 流浪乞讨人员在物质与精神上处于一种 “无根的漂浮” 状 态, 流浪乞讨现象的生成存在 “推力驱动型” 与 “拉力牵引型” 两种机制 , 解决流浪乞讨现象 的根本在于弱化与消解这种 “推力” 与 “拉力” , 增强社会对他们的附着力, 让他们 “扎根” 于社会 , 由一种漂浮状态回归到正常生活中去。

 【 关键词】

 芜湖市流浪乞讨人员 推力驱动型拉力牵引型 【 中图分类号】C915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672--4828( 201 1 ) 07- 0071— 03 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是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加剧而 出现的一个社会 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 人 口流动频 繁 , 流浪乞讨现象 Et益严重 , 势必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建设。因此, 有必要探讨流浪乞讨现象的成因及 其对策 ,这不仅有利于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 境, 更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 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现状 芜湖市的流浪乞讨人员多是来 自安徽北方 的农村贫 困人群。他们背井离乡、 居无定所、 四处漂泊 , 在颠沛流离 的状态下选择以乞讨为主要生存方式 , 终 日以蓬头垢面混 迹于闹市之间 , 流浪着乞讨 , 乞讨着流浪 , “ 漂浮” 在城市 的每一个角落 , 将乞求 的双手伸向任何一个可能会带给他 满足的行人 。他们的生命如同轻尘 , 在各种变幻莫测的凄 厉之风中轻舞飞扬, 难以落定。

 个案 1:走到哪讨到哪,晚上就睡桥洞,哪能住得起 屋, 公 园里有椅子, 天热睡哪里都照( 注 :

 睡哪都可以) , 冷 了就找个挡风的地, 脏也不管 了。好地不敢睡, 人家来赶 。

 要的钱少, 只能糊饱肚子。

 ( 访谈 对象 :

 W 。

 男, 72 岁 ) 个案 2:

 俺跟俺老伴住 , 他捡点破烂, 俺在铁路那边租 了房子, 一个月八十块钱, 啥也没有, 就一个床板子, 屋小,

 天热天冷凑合着过呗, 比没屋强些。拾的破炉子破锅, 在这 儿开水都没的烧, 煤球又小又贵 ! 哪烧的起?俺拾点树叶子 烧 , 烟大, 呛人的很。每天捡破烂时捡 点菜 , 拾到啥吃啥。

 ( 访谈对象:

 L , 女, 74 岁 ) 个案 1 和 2 表明在物质生活上 ,他们 的生命如同轻 尘, 在各种变幻莫测的凄厉之风中轻舞飞扬 , 难以落定 。

 他 们多 以地下道、 桥洞、 随意搭建 的简易窝棚为落脚点并 经 常流动 , 或住在租赁的廉价房里 , 住宿环境脏 、 乱 、 差且安 全系数低 ,三餐皆靠路人施舍或捡食别人丢弃的食物裹 腹 。

 个案 3 :

 要饭要 了十几年 了, 吃亏吃怕 了, 整天胡思乱 想, 明明想着好事, 突然又全是坏事, 控制不住 自己。大脑 里好像有两个人 , 一个说这 , 另一个说那, 好像在打架。经 常给人打骂, 跟人家要钱, 不给还骂我小杂种 , 那时不敢顶 嘴, 怕挨打, 心里难过也没人说 , 我就踢公 园路边 的灯、 椅 子、 垃圾桶, 踢完又后悔。( 访谈对象:

 S, 男, 20 岁 ) 个案 4:现在要饭的人多,难要得很 ,到人家跟前要 钱 , 都说没钱 , 不给, 躲着老远还看不起俺。想给人家干活 人家闲俺年纪大干不动,这么大年纪也活不 了几年 了, 只

 能这样讨下去了。( 访谈对象 :

 Z, 女, 74 岁 ) 【 作者简介】

 张菲菲 ,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社会 2010 级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 研究方向:

 弱势群体 社会工作· 学术 7 1

 S社 舍 工 作 _社会调查

 、

 oci al work⋯’ ’ 一

 个案 3 和 4 表明在精神上 , 他们处于一种灵魂失重的 晕眩状态 , 灵魂也随躯壳一起漂浮。长期的底层生活已导 致部分流浪乞讨者人格异化 , 思想观念与主流意识严重脱 离, 一些流浪乞讨者将心中的剥夺感转化为实施社会报复 的行动, 一些流浪者被迫放弃尊严带着一种麻木 的自卑接 受路人 的冷眼, 有的直接放弃未来 , 等待生命的终点。

 二 、 流浪 乞讨现 象的 生成机理 流浪乞讨人员有两种类型的生成机制 , 即 “ 推力驱动 型” 与 “拉力牵引型” 。

 ( 一 ) 推力驱动型。

 在流浪者的生成过程中, 有一种强 烈的推动力量 , 将一群迫于生计的底层弱势群体推到了城 市的街头开始他们的流浪乞讨生涯。

 首先 , 贫困是一种最大的推力 。

 改革开放以来 , 我国社 会经济迅速发展 , 人 民生活水平 日益提高 , 但 由于经济发 展不平衡 , 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 入 , 社会结构 的调整和社会公平度 的下降, 农村中一部分 农民以及城市下岗职工逐渐脱离主流社会成为弱势群体,

 他们当中少数如儿童、 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 残疾人 , 因得 不到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 , 生活无着落 , 无法再像正常人 那样生存 , 而逐渐走向流浪乞讨生活。

 其次 , 家庭危机是导致人们失根而后流浪乞讨的重要 推动力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 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单 位 , 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家庭之 中, 它是 “ 无情世 界的天堂” ① 。家庭是连接个人和社会的纽带 , 它帮助人们 在大干世界中找到 自己的位置, 同时也为他们提供 了安全 与退隐之所。

 扶养教育危机和赡养危机两种家庭危机导致 了流浪乞讨者的生成 。

 个案 5:

 我 出来讨是因为家庭 暴力, 我爸经常打我妈 ,

 打我, 打我妹妹。他又打牌又喝酒, 喝酒或赌输 了就打人。

 他 不相信我 , 不管好事坏事都打我 , 人家说有什么坏事是 我干的, 他不分青红皂 白就打我。

 上学的时候 , 人家都欺负

 我, 同学东西丢了也冤枉我, 我爸又打我。

 每次我挨打跑 出

 来以后, 我爸也说过, 儿子你回来吧, 我不打你 了。第一次 我相信他, 回去了他又打我, 我相信他好多次 回去 了, 但每 次都被打出来。之后, 我再也不相信他 了。( 访谈对象:

 L ,

 男, 20 岁 ) 个案 5 反映的是一种 自上而下 的抚养危机所导致 的 失根与流浪。

 个案 6:

 我有五个孩子 , 三个女儿两个儿子 , 没有一个 管我的, 两个儿子都不管我, 还 问我要钱。我哪有钱啊, 又 没地 , 地被人 占了, 要不回来。给儿子要媳妇, 欠 了几万块 钱 , 只能出来要钱 , 讨两个钱, 还一个少一个。( 访谈对象:

 J , 女, 76 岁 ) 此外 , 个案 6 表明由家庭赡养功能缺失所导致的流浪 乞讨者的也不可忽视O “ 随着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价值的 7 2 社会工作· 学术

 贬值和落荒 , 农村家庭中父辈的权威正在削弱, 长辈可资 交换赡养的经济 的权利资源逐渐流失” ( 陈为雷 , 2002 ) ,

 因此被子女忽视抛弃 , 在丧失劳动力或生产生活资料后不 得不去流浪乞讨 。

 ( 二 ) 拉力牵引型。

 除了推力的作用外 , 在流浪者的生 成过程还有一种 “拉力” 发挥着重要 的牵引作用 。

 个案 7:

 俺在家里也能吃饱 , 就是没钱花, 老年人也 需 要钱 , 出来讨两个钱, 还 可以贴补家用, 不连 累孩子, 不瞒 你说 , 俺村里有哩人 ( 注:

 有的人 ) 出去要饭 一年, 就盖起 小洋楼。天暖和的时候, 一天也能要不少钱 , 比在家强, 吃

 的饱, 又不用干活。( 访谈对象:

 L , 男, 65 岁 ) 个案 7 表明 ,促成流浪乞讨的拉力首先来 自城乡差 距。社会 的转型使得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这种差距使得 城市具有了天然的诱惑 , 一些农民把 目光 瞄准城市 , 试 图 寻找生存空间。

 在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 , 大 多数流向城市的农 民转化成工人 、 手工业者 , 一部分无法 适应生活的则被迫流浪乞讨。

 其次 , 是穷人在正常劳动收益与流浪乞讨收益的比较 选择的结果。科尔曼(J ames. Coleman)的理性选择理论认为 “ 个体行动总是依据最大获取利益的原则对不 同的行动 或事物 进行选 择 , 一 个行 动发 生 的可能 性是 行动 者所 期望 的从多种可能的行动结果中获得利益的函数 , 所以有理性 的行动者将选择那种使他获得最大效益, 却只让他投入最 小成本的行动。” ( 冯其泉 , 2007 ) 很多来 自边远贫困地区 的乞丐, 他们在 当地辛苦劳作一年的收益还不如到城市里 去乞讨所得收益 , 无论是符合救济条件的真穷人 , 还是不 具备救济条件的假穷人 , 在乞讨可能会有更高收入的情况 下, 仍有人会选择以乞讨为生。

 第三 , 是社会示范效应的结果。塔尔德 ( Jean Gabriel Tarde) 的社会模仿理论认为 , “一个人走向犯罪道路是由 于受到后天社会风气 、风俗等影响造成的并非先天决定 的, 在模仿过程 中, 人们接触 的越密切 , 就越可能相互模 仿。” ( 高民、 杨立蛟 、 薛锋 , 2006 ) 个别人通过乞讨在村里 盖起楼房 , 其他人则发现这是一条 “ 发家致富” 的捷径 , 因 此 “饿 死不要 饭 ” 这种 观念 则很 快被小 洋楼 的崛起 彻底 粉 碎 , 什么脸面就不再顾及 了, 有些人为了改变生活境遇或 以有钱来显示社会地位 , 就会通过模仿加入乞讨大军。

 需 要 指 出 的是 ,在 把 流 浪乞讨 人 员 的 生成 机 理 分 成 “推力驱动型” 与 “ 拉力牵引型” 时 , 并不是说某个流浪乞 讨者个体的生成原因要么是前者, 要么是后者。在现实情 况中, 某个流浪乞讨者个体的生成往往是 “推力驱动” 与 “ 拉力牵引” 的双重作用 , 只是有一种力量在这个个体上 发挥主要作用 , 而另一种力量发挥着次要作用。

 三、 流浪乞讨现象的应对策略 流浪乞讨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社会现象 , 无论它 由于

 S 社 舍王

 、 _, oci a work 社会调查

 什么原因造成的, 都是现代福利国家 , 尤其是我们正在构 建和谐社会 的社会 主义国家所不允许的 , 当然 , 这种 “ 不 允许” 并非绝对不允许个人乞讨 , 而是不允许这种现象长 期的、 普遍 的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 。

 就我国而言, 不管是 收容遣送制度 , 还是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均有着相同的价值 取向——消除乞丐。而消除乞丐的根本在于消除乞丐生成 的 “ 推力” 与 “ 拉力” , 消除 “ 拔根” 力量 , 加强社会对个体 的附着力 , 让他们深深 “ 扎根” 于家庭与社会 , 结束背井离 乡、 四处漂泊、 颠沛流离的 “ 漂浮” 生涯 , 回归正常生活。

 我 们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予以解决:

 消除推力, 首先是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

 实际上 , 无论 是社会救助的放开思路还是收容遣送的压制策略都无法 防止穷人背井离乡、 流浪乞讨 。社会保 障救济制度的不完 善某种程度上是必然 的。

 这一方面是受制于社会发展的水 平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不可能为所有的生活无着者提供充 足的保障; 另一方面 , 为防止制度养懒人 , 这种救济制度只 能提供和保障最基本 的衣食住的需要 , 而人 的更高需求都 不属于社会保障的范围。因此 , 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 救济来消除乞丐的方案 , 就不可能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促 进就业和加强培训 , 才是帮助穷人摆脱相对贫困扎根于社 会避免流浪乞讨的主要手段。所以, 政府要积极为穷人加 强技能培训和提供就业机会 , 对于 已经流浪漂泊而又有劳 动能力的乞讨人员 , 可以把他们组织起来 , 参加各种生产 技术培训 , 促使其养成劳动习惯 , 掌握生产技能, 成为 自食 其力的劳动者 , 还可以通过政府开辟和提供一些针对乞讨 人员的劳动岗位和公共劳动机会 , 如清扫街道 、 运送垃圾 、

 公共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

 贫困及流浪青少年儿童的教育机 会一定要得到保证 。

 其次是要解决现代社会中的家庭危机 问题 。

 社会转型 加剧 , 家庭功能削弱 , 再加上中国社会传统上认为 “ 家丑 不可外扬” 、“清官难断家务事” 等价值观念 , 使得社会没 有对家庭危机予以足够的关注 , 整个社会没有形成巨大的 压力以保 障个体在家庭关系中的基本权利 , 一些老人和青 少年儿童由于家庭危机被迫流浪乞讨。因此 , 有必要建立 长效的维权机制 , 构筑 多层次的社会防治体系 , 充分发挥 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节作用 , 加强基层调节部门的力量 如设立妇女、 儿童及老人庇护所 、 家庭事务裁判所 。

 消解拉力 , 首先在 于将救助与教育相结合 , 对他们进 行 “ 价值唤醒” , 抑制工具理性的膨胀 , 引导流浪乞讨人员 树立正确 的劳动观与谋生理念。其次, 要调节正常劳动与 流浪乞讨的比较收益 。当在某个劳动领域中能够获得高于 流浪乞讨的收入和回报时 , 他们 自然会被 吸引过去 , 从事 正当行业 , 回归正常生活。

 因此 , 只有为穷人创造了可以利 用正当劳动去获取较为理想的物质收入的条件 , 流浪乞讨 者生成的拉力才会越弱, 更多的穷人就会 “扎根” , 附着于 社会 , 不管是真乞丐, 还是假乞丐均会减少。第三 , 公共权 力要在尊重乞丐乞讨权和控制乞丐收益之间寻求平衡 与 兼顾 , 实施分类救助 , 引导公 民理性施舍 , 粉碎乞讨致富的 示范效应 , 也就大大削弱了流浪乞讨者生成的拉动力量。

 针对 目前政府主导的救助站存在的问题, 社会救助应 该社会化、 多元化 , 国家 民政部及各省市 民政部 门要建立 联合管理机构 , 将救助站、 财政 、 公安、 城管、 卫生等相关机 构联合起来,同时建立一个非政府组织—— “ 流浪者之 家” 。实行 “分类分层” ( 孙学娟、 李静怡, 2009 ) 救助 , 运 用有关人际关系与个人发展的各种科学知识、专业技术 ,

 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物质帮助、精神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

 协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困扰他们的问题, 并改善其人际协 调能力, 完善其人格与 自我 , 增强其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

 以维护和发展个人或家庭的健全功能 , 增进其福利 。整合 资源开展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 使 他们掌握一技之长, 提高生存本领, 重新 回...

篇五:流浪乞讨救助调研报告

1 - 关于全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实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保等社会基本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础,而社会救助体系是建立在社会基本保障基础之上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刻都要想着那些生活中还有难处的群众”。2017 年以来,我市累计保障城市低保13.34 万人、农村低保 25 万人、农村特困人员 1.43 万人、城镇特困人员 2225 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 2.32 万人次。为推进我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 月以来市人大社会委开展了先期调研。7 月 17日,调研组深入各县(区)开展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 XX 县 XX 镇敬老院、XX 村居家养老点和 XX 区 XX 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走访慰问了低保户家庭,详细了解了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情况。召开了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XX 县民政局、XX 区社会发展局等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并围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生

  - 2 - 活救助等与 XX 区部分居委会、村委会干部、救助专干和受助生活困难群众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两不愁三保障”重点任务,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力度,兜底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有效改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截止目前,实现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位居全省第一,全省率先实现城区城乡低保统筹,全省率先实现特困人员供养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城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两个统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引领力得到提升。

 一是统筹城乡低保,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在全省率先实现城区城乡低保统筹 。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进程,在 2016 年底实现了城区范围内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辖区内范围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均可申请城市低保待遇,为每月保障标准 670 元。同时逐步推进 XX 县、XX 县、XX县、XX 区城乡低保统筹。在全省率先将支出型贫困低收

  - 3 - 入家庭纳入低保。2018 年修订了《XX 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建立家庭收入和家庭支出相结合的低保对象资格认定机制,为因医疗费支出导致贫困的家庭纳入低保实现了路径。

 全面落实扶贫攻坚兜低保障 责任。

 。先后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现了低保保障标准与“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精准衔接,按照年均 14.4%的增长比例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及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年按照 10%,人均补差标准每年按照 9%左右的增幅提高,全面夯实低保兜底保障基础。

 二是统筹城乡特困,全面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统一。大幅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待遇,与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一样,均为每月 580 元。同时,在城区范围内统筹城乡特困一体化,城区农村特困人员全部按照城市特困人员待遇落实,每月 875 元。全面开展失能护理服务工作,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 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 300元。在 XX 区社会福利院、XX 县 XX 镇敬老院等地打造一批特困人员集中护理示范点,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全市特

  - 4 - 困人员集中护理,确保到 2020 年实现我市特困人员失能护理服务全覆盖。

 实施救助供养提质扩面工程。加大农村供养机构资源整合力度,着力推进规模小、能力弱、供养人数少、设施陈旧的养老院转型。对 48 所敬老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整体提升改造任务,有效提升了农村敬老院软硬件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养老院服务质量,结合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下发《XXX 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统筹临时救助制度,救急救难更加高效。

 统筹临时救助制度、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制度、特别救助制度,筑牢托底线。在市、县(区)、乡镇三级建立临时救助梯次联动机制。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贫困群众的突发急难需求,救助金额较小的,全部委托乡镇(街道)审批 。对救助金额较大的,由县区民政部门审批,最高救助标准可达 12000 元;经救助仍然存在急需救助情况的,可启动特别救助,最高可救助30000 元。同时,在市级建立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制度,最高可救助 6000 元。

 不断提升 “救急难”工作水平。2016年,我市出台《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救急难”工作,形成了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网络。横向有民政、工会、人社、房管、教育、卫健、

  - 5 - 医保等职能部门的全力合作,纵向有区、街、居、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社工义工队伍全程参与。充分利用社工资源,将社工理念、方法、技巧和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引入“救急难”工作,介入急难救助的所有环节,变“消极性社会救助”为“积极性社会救助”。通过开展“救急难”工作,帮助困难群众摆脱生存危机和生活困境,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

 四是统筹社会各界力量,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紧紧围绕“扶贫济困、善行为民”宗旨,依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2018 年实施慈善救助项目 465 个,直接或间接受益群众 25 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其中“XX 慈善日”活动项目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

 开展重病特困救助。对全市城乡低保户、特困户中家庭成员患重病以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实施慈善救助,每户救助 3000 至 5000元不等,共计发放救助资金 623 万元,该项目被省政府授予“首届 XX 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救助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脑瘫儿童 380 多名,共计 400万元。

 常态开展救助帮扶。对日常生活中已获救助,但因突发性原因而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再次予以救助,实现慈善救助社会效益最大化,累计共救助困难群众 579人,发放救助款 360 万元,慈善配套资助 170 万元。开展“慈善情暖万家”项目,市慈善总会联合市扶贫办在“XX

  - 6 - 慈善日”和春节期间走访千户贫困家庭,送去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温暖,慰问贫困家庭12000户,资助金额67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 XX 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在全省范围作出了一些成绩,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是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虽然我市通过宣传手册、海报、橱窗等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但群众对政策法规并不熟悉了解,少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导致少数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工作产生误解。

 二是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不够全面、精准。近年来,为了全面准确掌握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的经济状况,使社会救助审批更加精准,2014 年我市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从多年的实践来看,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存在较大盲区。比如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困难,存在信息孤岛。今年 6 月份,在银行存款信息已取得突破,基本能够查询,但证券、期货等信息目前还未全面共享,而人工核实又面临人员不足、数据庞大、难以甄别的困境。导致低保对象经济状况认定不够精准,把握不够精确。

  - 7 - 三是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力量薄弱。社会救助工作承担着兜底保障的“核心职能”,涵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脱贫攻坚等方面,均为重要民生工程项目。虽然,我市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但从我市实际落实情况来看,在社会救助机构、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仍有较大短板,与不断加强的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特别是我市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人少事多”的矛盾非常突出,严重影响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几点建议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要从群众关切入手,补齐民生短板,认真做好民生兜底工作,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决策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要树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理念,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共享现有的救助政策和救助信息,打通救助工作的“信息孤岛”,实现救助资源的有效利用。要发挥新媒体信息扩

  - 8 - 散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形式丰富、互动性强等独特优势,多方位、多渠道宣传生活救助政策,让救助干部和救助对象更快速、更便捷了解相关救助政策。要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认定,只有精准认定,才能精准帮扶,才能让困难群众得到有效帮助,才能让困难群众真正共享发展成果。

 二是突出解困重点,助力城乡同步脱贫。城镇的脱贫解困工作和农村的脱贫攻坚工作都非常重要,要持续加大城乡低保资金投入,建立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推进 XX 县、XX 县、XX 县、XX 区城乡低保统筹。加快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民政部门、工会要牵头围绕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救助、社会保险、住房安全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各类资源帮扶等八个方面做好城镇贫困群众帮扶工作,民政部门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做好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要关注因病致贫等问题,精准发力、精准施策。

 三是整合帮扶资源,确保救助政策落实。不断促进我市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救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经办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机构力量。民政部门要牵头发挥部门合力,整合工会、人社、房管、教育、卫健、

  - 9 - 医保、慈善等各类帮扶资源,挖掘内部潜力、激活社会力量,规范社会救助行为,有效解决生活救助问题,要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让特困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提高生活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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