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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建通知7篇

时间:2022-11-15 15:20:09 来源:网友投稿

禁止违建通知7篇禁止违建通知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已经2010年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违建通知7篇,供大家参考。

禁止违建通知7篇

篇一:禁止违建通知

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已经2010年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郭金龙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 加强城乡 规划管理, 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 根据《北京市城乡 规划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适用本规定。

 水务、 文物保护、 土地管理、 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违法建设包括城镇违法建设和乡 村违法建设。

 城镇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 以及逾期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设工程。

 乡 村违法建设是指应当取得而未取得乡 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临时乡 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乡 村建设工程。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工作, 组织、 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

 乡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工作, 制止和查处乡 村违法建设。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制止和查

 处违法建设。

 公安、 国土、 水务、 农村工作、 市政市容、 文物保护、 园林绿化、 住房城乡 建设以及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做好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乡 规划, 服从规划管理, 不得进行违法建设, 或者利用违法建设非法获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组织开展城乡 规划宣传、 教育工作, 提高公民遵守城乡 规划的意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乡 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对举报及时调查、 处理, 并为举报人保密。

 违法建设经查证属实的, 对举报人予以表彰、 奖励。

 第七条 本市建立禁止违法建设信息共享机制。

 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 卫星遥感监测、 电子政务网络、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和信息资源, 建立禁止违法建设信息平台, 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制度。

 乡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加强巡查, 及时发现、 制止违法建设, 并按照职责查处或者向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报告。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下列违法建设:

 (一)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

 (二)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经取得选址意见书、 规划条件或者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意见的城镇建设工程;

 (三) 逾期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设工程;

 (四) 其他不属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 乡 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的违法建设。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前款第(二) 项中所列规划文件的城镇建设工程。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乡 村违法建设, 但在撤销乡 镇人民政府设置街道办事处的区域内的乡 村违法建设, 已经取得临时乡 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 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应当取得而未取得临时乡 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查处。

 第十条 首先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行政机关为首查责任机关,不属于其管辖的, 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发现同时有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情况的, 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报其他行政机关。

 受移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并在处理决定做出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报首查责任机关。

 第十一条 发现正在建设的城镇违法建设, 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

 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 应当立即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机关查封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城镇违法建设, 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应当在20日内书面责

 令限期改正; 改正后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

 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城镇违法建设, 能够拆除的, 应当责令限期拆除, 不能拆除的, 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10%以下罚款。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城镇违法建设, 应当在20日内责令限期拆除, 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10%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第十三条 城镇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 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 将限期拆除决定及逾期未拆除的情况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责成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

 实施强制拆除前, 应当制定工作方案、 应急预案, 并确定公安机关、 街道办事处、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等配合单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 发现城镇临时建设工程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或者逾期未拆除的, 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拆除, 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拆除的期限不超过15日。

 第十五条 乡 镇人民政府发现正在建设的乡 村违法建设后, 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 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 可以查封施工现场。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乡 村违法建设后20日内, 乡 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 应当取得规划许可而未取得规划许可, 不符合村庄规划的, 限期拆除; 符合村庄规划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限期拆除。

 (二) 已经取得规划许可, 但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限期拆除。

 责令限期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乡 村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 由乡 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县城管、规划、 国土、 农村工作、 公安等部门协助,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当地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查封施工现场应当在现场公告查封决定。

 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时, 应当通知当事人清理有关工具、 物品, 当事人拒不清理的, 可以一并查封, 并制作财物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不签字的, 可以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确认。

 公安机关、 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当对查封施工现场工作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 应当提前5日在现场公告强制拆除决定,告知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 相关依据、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当事人是公民的, 通知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 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通知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上级单位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 不影响实施强制拆除。

 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清理有关物品,当事人拒不清理的, 应当制作财物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不签字的, 可以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确认。

 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财物运送到指定场所, 交还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的, 依法办理提存。

 实施强制拆除应当制作笔录并摄制录像。

 第十八条 不能拆除的城镇违法建设, 应当依法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没收的实物按照有关规定交由财政统一管理。

 违法收入按照违法建设出售所得价款计算。

 违法建设未出售或者出售所得价款明显低于同类建筑市场价格的, 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按照同类建筑市场价格确定。

 第十九条 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 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规划文件进行建设的, 按照实际建筑面积数计算;

 (二)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 按照实际增加的建筑面积数计算;

 (三)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 建筑高度增加但建筑面积未增加的, 按照超出部分的高度与许可建筑高度的比值乘以许可的建筑面积数折算;

 (四)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 建筑位置与许可不符但建筑面积未增加的, 按照其位置超出部分折算。

 同时有上述第(二) 项至第(四)项规定两种以上情形的, 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分别计算或者折算后累计。

 第二十条 无法确定违法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 管理人的, 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可以通过在公共媒体或者违法建设所在地发布公告的形式督促违法建设单位或者其所有人、 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理, 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5日。

 公告期限届满, 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 所有人、 管理人或者其拒不接受处理的, 由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或者没收。

 第二十一条 以违法建设为经营场所的,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决定的, 应当通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当事人依法改正的, 应当及时通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等服务手续时, 应当查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者房屋产权证明, 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房屋产权证明的, 不得提供相应服务。

 第二十二条 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在对违法建设调查过程中, 可以查阅、调取、 复制有关证据材料, 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在已建成的居住建筑(含别墅) 区域内, 不得擅自新建、 改建、 扩建、 翻建各类建筑物、 构筑物。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的, 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向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未履行禁止违法建设相关职责情形的, 由相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 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发现违法建设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二) 乡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不履行巡查、 制止、 报告职责的;

 (三)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为以违法建设为经营场所的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证照的。

 第二十五条 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以及隐藏、 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的财物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第十二条所称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城镇违法建设, 包括:

 (一)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但是已进入规划审批程序并取得审核同意的规划文件, 且按照规划文件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二)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但是可以通过改建或者部分拆除达到与许可内容一致的;

 (三) 国家和本市规定符合公共利益的。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第十二条所称不能拆除的城镇违法建设, 是指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认定, 拆除建筑物违法建设部分,应用现有施工技术无法保证建筑物整体结构安全的城镇违法建设。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实施前, 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上已经建成乡 村基础设施、 公益设施以及农民个人在原有宅基地上已经建成村民住宅, 按照规定应当取得规划许可而未取得规划许可, 但符合村庄规划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以及其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 可以责令限期改正, 完善有关行政管理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999年11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3号令发布、 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的《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和1999年11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4号令发布、 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的《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行政处罚办法》 同时废止。

篇二:禁止违建通知

违章搭建整改通知书 NO: 违章整改通知书 致业主:

  因贵户私自对二层平台进行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附件四第 14 条约定,贵户已违反合同条款。现以书面通知贵户于年月日前自行拆除整改。否则,我处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政府部门相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其一切损失将由贵户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金碧花园物业管理处 二 00 七年月日 NO:违章整改通知书 致业主:

  因贵户私自对二层平台进行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 辊同第二十条附件四第 1 拼 4 条约定,贵户已违反 赏 合同条款。现以书面通 哇 知贵户于年月日前自行 形 拆除整改。否则,我处 腹 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 趾 同》约定及政府部门相 陨 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理措 驴 施,其一切损失将由贵 佯 户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冤

 金碧花园物业管理处 二 仰 00 七年月日

 记录 幻 编号:XS-ZJ-1 爸 4-HC 版本号:0 编 闹 号:

 装修违章整改通知 琐 书 尊敬的:

  贵方在 肾 单元装修期间,存在以 狐 下违反《上海市住宅物 蛙业管理规定》与《业主 战 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甘 :由于贵方上述行为, 罚 将造成以下的后果:

 剁

 □破坏本单元所在建 伏 筑物承重结构,降低建 惯 筑物安全性;

  □存 敢 放易燃、易爆、剧毒、 使 放射性等危险品或超负 哲 荷物品,降低建筑物安 友 全性;

  □擅自改变 肌 本单元房屋性质,影响 搪 其他业户正常使用;

 猿

 □占用/移动/改建 冀 建筑物共用部位或共用 涎 设施/设备,影响其他 帛 业户正常使用; □影响 亮 相邻业户的采光、通风 帧 、通行等; □破坏本单 堪 元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与 皖 小区外貌;

  □破坏 衅 本单元所在建筑物防水 炭 、保温层,造成本单元 臆与相邻业户房屋渗、漏 虐 水; □其他后果

  请 轨 贵方在年月日前对上述 职 违规行为进行修复或整 脸 改直至符合要求,确保 若 本建筑物安全、正常使 器 用。

 上海 XX 物业管理 岩 服务有限公司

 XX 广场 林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年月 磐 日

  ………………… 遁 ………………………… 这 ………………………… 钱 ………………………… 琳

 《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 酱 》回执编号:

  上海 折 XX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 末 公司 XX 广场物业管理 也 服务中心:

  本公司 霖 已收悉贵处之《装修违 莉 章整改通知书》,本公 蓟 司承诺在年月日前对违 狮 规行为进行修复或整改 反 ,直至符合要求,并承 童 诺严格遵守贵处关于装 护 修所有规定;否则,将 哎 自愿承担因违规而产生 叫 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从 。

 业户/授权人签署:

 然

 日期:年月日 整改通知 颗 书 住户:

  根据国务 授 院建住房[XX]25 界 8 号《经济适用住房管 怨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光 规规定,保障性住房不 谤 得出售、出租、空置、 窝 出借、擅自改变房屋用 絮 途、违规装修、违规搭 为 建等。

  经我物业服 砚 务中心调查核实,您位 萨 于东锦瑞苑小区栋号的 痰 保障性住房现存在的违 烃 规使用行为。请在接到 入 此通知后立即终止该违 沼 规行为,10 日内完成 亭 整改,并携带本人身份 挪 证明、违规情况说明等 窒 资料到小区物业服务中 雷 心接受复查和登记。否 礁 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 忠 定依法进行处理并追

 究 殿 其相应责任。特此通知 拘 !

  物业服务中心联 喀 系电话:181131 掖 74702 二○一四年 诛 月日 《整改通知书》回 净 执单

  东锦瑞苑小区 斜 栋号住户已于 XX 年月 肤 日时签收了物业服务中 蔫 心发出的《整改通知书 瞻 》,并知晓《整改通知 锯 书》的全部内容。

 签收 源 人:

 联系电话:

 二○一 断 四年月日

  此《整改 郝 通知书》一式两份,发 复 住户一份,物业服务中 灰 心备案一份。

 整改承诺 佯 书 东锦瑞苑物业服务中 班 心:

  我是小区栋号 些 房的承租人,已经明确 喜 知晓:□出租、□出借 研 、□空置、□擅自改变 箱 房屋用途、□违规装修 骆 、□违规搭建、□其他 优 属于违规行为。现本人 菇 郑重承诺立即终止该违 泻 规行为,自收到《整改 削 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 炎 内完成整改,并接受物 脂 业服务中心复查和登记 洗 。若未在承诺期限内完 屑 成整改的,本人自愿依 言 法接受相应的处理并承 复 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竞 :

 联系电话:

 二○一四 耀 年月日

篇三:禁止违建通知

整改通知书范本

  违建指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建筑,对于违建的行为应该禁止,同时应该对违建进行整改,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违建整改通知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违建整改通知书范文一

 xx 华庭四期 x 幢 x 房 x 业主:

 经我司工作人员于 年 月 日进行巡查时发现贵单元在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了 xx 华庭小区《业主公约》中有关事项:

 1、在客厅后阳台安装封闭式防盗网。

  、 。。。。。。。。

  、 。。。。。。。。

 根据中山市政府[1999]24 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违反规定安装外墙防护设施,损毁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规定,结合小区《业主公约》及《装修手册》相关条款。贵单元须在收文后 日内完成以上违章工程整改拆除。整改完毕,请致电 xx 华庭管理处,若贵单元未能按期完成违章工程整改,我司将根据《装修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从贵单元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整改费用。

 特此通知

 现场管理员:

  违规单元业主:

 中山市 xx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 华庭管理处

 年 月 日

 违建整改通知书范文二

 装修队负责人:

 贵公司位于厂区 单位的装修工程以下所列项目违反《管理公约》和《装修管理规定》,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工程。

 序号 不合格工程 处理意见

 装修公司负责人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或盖章)

 违建整改通知书范文三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15 年 6 月 12 日,你公司恩施州商会大厦二标段 7#楼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 1 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处置事故、配合调查,并暂停恩施州商会大厦项目你公司承建的所有标段的现场施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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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禁止违建通知

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等

  拆除违法建筑法律文书统一样式

  (草稿)

 目 录

  一、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二、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三、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

  四、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五、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六、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告

  七、 代为拆除决定书

  八、 领取保管物品通知书

  九、 清理建筑垃圾通知书

  十、 文书送达通告

  十一、 暂扣物品决定书

  十二、 延长暂扣物品期限决定书 十三、 解除暂扣物品决定书— 1 —

  十四、 查封决定书(附查封执行记录、 清单)

 十五、 延长查封期限决定书

  十六、 解决查封决定书(附清单)

 — 2 —

  一、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责拆告字 第 号 :

 经查, 你(单位)

 在 (违法建筑地址)

 擅自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的行为, 违反了《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依据《 》 第 条第 款第 项和《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本机关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

 如你(单位)

 对上述告知内容有异议, 根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

 可以于 年 月 日 时前到 进行陈述或舖辩。

 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舖辩。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拆违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存卷, 一联交当事人。

 )

 备注:

 陈述、 舖辩的期限一般为 1 至 3 天。

 — 3 —

  二、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责拆决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查, 你(单位)

 在 (违法建筑地址)

 擅

  自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的行为, 违反了《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依据《 》 第 条第 款第 项和《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本机关责令你(单位)

 于 年 月 日 时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逾期不拆除的, 本机关将依法报请市/ 区(县)

 人民政府强制拆除。

 如你(单位)

 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六十日内, 依法向 或者 舖

  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

  院起诉。

 (拆违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

 — 4 —

  三、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

  (市或者 区(县)

 人民政府)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

  限拆催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你(单位)

 于 年 月 日在 (违法建筑地)

 擅自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的行为, 违反了《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拆违实施部门)

 已于 年 月 日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文书编号:

 )

 。

 因你(单位)

 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搭建的建筑物、 构筑物, 依照《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本机关现催告你(单位)

 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逾期不拆除的, 将依法强制拆除。

 对上述催告, 你(单位)

 有权进行陈述和舖辩。

 如你(单位)

 需要进行陈述舖辩的,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 (市或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地点)

 进行陈述和舖辩。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5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或者 区(县)

 人民政府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备注:

 本文书用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作出前。

 — 6 —

  四、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市或者 区(县)

 人民政府)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限拆告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你(单位)

 于 年 月 日在 (违法建筑地)

 擅自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的行为, 违反了《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拆违实施部门)

 已于 年 月 日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文书编号:

 )

 。

 因你(单位)

 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搭建的建筑物、 构筑物, 依照《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本机关现公告你(单位)

 自公告之日起 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逾期不拆除的, 将依法强制拆除。

 对上述公告, 你(单位)

 有权进行陈述和舖辩。

 如你(单位)

 需要进行陈述舖辩的,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 (市或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地点)

 进行陈述和舖辩。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7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或者 区(县)

 人民政府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张贴, 一联存卷)

 备注:

 本文书用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作出前。

 — 8 —

  五、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市或者 区(县)

 人民政府)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强拆决字 第 号

  当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查, 你(单位)

 在 (违法建筑地址)

 擅

 自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的行为, 违反了《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拆违实施部门)

 已于 年 月 日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文书编号:

 )

 , 并分别已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向你(单位)

 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文书编号:

 )

 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知书》 (文书编号:

 )

 , 限你(单位)

 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经查, 你(单位)

 在规定限期内未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现依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 条第 款的规定, 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 9 —届时, 请你(单位)

 取走上述违法建筑内的财物。

 如你(单位)

 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依法向 舖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 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 10 — (市或者 区(县)

 人民政府印章)

 年 月 日六、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告

  (市或者 区(县)

 人民政府)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告 强拆告字 第 号

  当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查, 你(单位)

 在 (违法建筑地址)

 擅

  自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的行为, 违反了《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拆违实施部门)

 已于 年 月 日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文书编号:

 )

 , 并分别已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向你(单位)

 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文书编号:

 )

 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知书》 (文书编号:

 )

 , 限你(单位)

 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经查, 你(单位)

 在规定限期内未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现依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 条第 款的规定, 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 11 —届时, 请你(单位)

 取走上述违法建筑内的财物。

 如你(单位)

 不服决定, 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依法向 舖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 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张贴, 一联存卷)

 — 12 — (市或者 区(县)

 人民政府印章)

 年 月 日七、 代为拆除决定书

 (代为拆除实施部门名称)

 代为拆除决定书

  代拆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你(单位)

 于 年 月 日 时, 在(违法搭建地址)

 的建筑物、 构筑物, 构成□道路、□河道、 □航道、 □公共场所的障碍物, 现本机关依据《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

 立即拆除障碍物。

 若不立即拆除的, 本机关将立即实施代为拆除。

 如你(单位)

 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舖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代为拆除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备注:

 本文书适用于在道路、 河道或者公共场所等违法建筑的查处— 13 —

  八、 领取保管物品通知书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领取保管物品通知书

  领管物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 址:

 你(单位)

 在 (违法建筑地址)

 搭建的

  违法建筑已于 年 月 日依法拆除。

 由于你(单位)

 未及时将违法建筑内的物品取走, 本机关已将物品保管至 (保管场所)

 , 你(单位)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及时领取。

 逾期不领取的, 本机关将在留存证据

  后予以处臵。

 (拆违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备注:

 本文书在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未取走违法建筑内物品时

  使用。

 — 14 —

  九、 清理建筑垃圾通知书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清理建筑垃圾通知书

  清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 址:

 你(单位)

 在 (违法建筑地址)

 搭建的

  违法建筑已于 年 月 日依法拆除。

 依据《上海市拆

  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 条的规定, 限你(单位)

 于 年 月 日前清理建筑垃圾。

 逾期不清理的, 本机关将予以清

  除。

 (拆违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备注:

 本文书在违法建筑拆除后但未清理建筑垃圾时使用。

 — 15 —

 十、 文书送达通告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文书送达通告

  依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 条的规定, 本机关已依法制作《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文书编号:

 , 附后)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文书编号:

 , 附后)

 。

 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

 依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 条的规定, 特将上述文书予以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满 10 日,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视为送达。

 (拆违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16 —

  十一、 暂扣物品决定书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暂扣物品决定书

  暂扣决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你(单位)

 于 年 月 日 时, 在(违法

  搭建地址)

 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的行为, 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的规定, 依据_________________ 第 条第 款的规定, 现本机关对你(单位)

 实施违法搭建的 进行

  暂扣, 暂扣物品见《暂扣物品清单》 。

 你(单位)

 应当在 内至 接受处理。

 如你(单位)

 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暂扣物品将依法处理。

 你(单位)

 可对本暂扣决定进行陈述和舖辩。

 如你(单

  位)

 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舖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 — 17 —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拆违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备注:

 本文书用于对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施工工具和材料实施暂扣措施时。

 — 18 —

  附件:

 暂 扣 物 品 清 单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见证人:

 执法人员签名: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 19 —

  十二、 延长暂扣物品期限决定书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延长暂扣物品期限决定书

  暂扣延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

 发出了

 《暂扣物品决定书》 (文书编号:

 )

 , 现

  因 , 本机

  关依据《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决定延长暂

  扣物品的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如你(单位)

 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 或者

  舖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拆违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 20 —

  十三、 解除暂扣物品决定书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解除暂扣物品决定书

  暂扣解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因你(单位)

 年 月 日正在 违

  法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

 用于搭建的施工工具(材料)

 实施了暂扣(文书编号:

 )

 。

 现依据《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本行政机关决定解

  除暂扣, 请你(单位)

 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到 领取被暂扣的物品, 详见解除扣押物品清单。

 逾期不领取物品的, 有关物品依法予以处理。

 (拆违实施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 21 —

  附件:

 解 除 暂 扣 物 品 清 单

 上述暂扣物品退还时间:

 领取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本文书为二联。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 22 —

  十四、 查封决定书 (拆违实施部门名称)

 查封决定书

  查封决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查, 你(单位)

 在 (具体地点,

 包括结构、 数量、 面积等)

 , 违反了《城乡 规划法》 第 条第 款规定, 本机关责令你(单位)

 停止建舔, 你(单位)

 仍继续施工, 依据

  《 》 第 条第 款的规定, 现决定对 (描述查封场所、 舔施或者财物的名称、

 数量等)

 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 天。

 你(单位)

 可对本决定进行陈述、 舖辩。

 如你(单位)

 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舖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查封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本文书为三联。

 一联张贴, 一联交当事人, 一联存卷)

 — 23 —查封现场笔录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执法单位名称)

 的违法建舔施工现场进行了查封。

 查封现场情况如下:

 1)

 ;

 2)

 ;

 3)

 。

 参与现场查封工作的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意...

篇五:禁止违建通知

推进违建治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赴各区市调研时作出的坚决拆除违法建设,大力整治私搭乱建,营造洁净有序的市容环境,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变化的指示要求,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发来《关于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工作的通知》及环境品质提升任务台账。根据工作职责,为及时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分类施策、依法高效”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深入推进辖区环境品质提升任务项目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动城市更新,推进城市面貌实现新变化、城市品质实现新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迅速摸排,建立台账。请各区迅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环境品质提升任务台账内的项目逐处进行核实摸排,对其中的房屋建筑合法性进行认定,对认定的违法建设,建立专项工作台账。

 (二)明确意见,及时治理。各区对确认的违法建设要结合全市拆违治乱工作部署要求,纳入 X 月份存量违法建设摸排台账,统筹推进,优先处置,重点治理,确保一年内完成工作

 任务。要按照一案一策、分类处置原则,逐个明确整治意见、完成时限,并确定整治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对确认的合法建筑,也应在台账备注栏中逐一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对专项工作台账中项目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均应建立档案,一处一档,留存现场照片等档案资料。市拆违治乱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拆违治乱考核并定期进行督导调度。

 三、工作要求

 各区要高度重视,统筹调度推进,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各区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对接,避免出现沟通不畅,项目区域内违法建设问题遗漏等情况。确定的分管领导、牵头责任部门、联系人请于 X 月 X 日 X:00 前反馈,建立的工作台账请于 X 月 X 日 X:00 前反馈。

篇六:禁止违建通知

停工通知书范文

  停工指停止工作或生产,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违建停工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__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新(翻、修)建项目_____________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违反了铜政发[2007]28 号文件、铜政发[2009]76 号文件及房村镇总体规划,该工程属于违法建设。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已竣工的不得使用)并限你在年月日之前到房村镇规划办接受处理。

 送达人签字

 收件人签字

 房村镇规划办公室

 年月日

 :

 你单位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违法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联系电话:

 若羌县建设局:

  月 1 日,我局组织对若羌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

 在以下问题:1、《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工作不到位,仅 1人参加自治区培训;2、城市总体规划中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程序通过批准;4、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化编制覆盖率为 44%,未达到规定要求;5、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未建立并实施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6、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7、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未开展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没有及时统计;8、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工作比较滞后,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依然存在,造成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发生;9、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仍然存在。10、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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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禁止违建通知

范例 一、 会议纪要 关于协调解决沙面大街 56 号首层房屋使用权问题的会议纪要

  ×× 年××月× × 日上午, 市政府办公厅××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协调解决沙面大街 56 号首层房屋使用权问题。

 参加会议的有省政府办公厅交际处、 ××宾馆、 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 二商局、 市外轮供应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会议认为, 沙面大街 56 号首层房屋使用权的问题, 是在过去计划经济和行政决定下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早几年曾多次协调, 虽有进展, 但未有结果。

 最近, 按照省、 市领导同志“向前看” 、“了 却这笔历史旧账” 的批示精神, 在

 办公厅的协调下, 双方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互谅互让的原则, 合情合理地提出解决这宗矛盾的方案。

 经过协商、 讨论, 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认识。

 会议决定如下事项:

 一、 市外轮供应公司应将沙面大街56 号首层房屋的使用权交给××宾馆。公司在 56 号经营了 30 多年, 已投入了不少资金, 退出后, 办公地方暂时难以解决, 决定给予其商品损耗费、 固定资产投资和搬迁费等一次性补偿费用共 95万元。

 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宾馆负责 80 万元, 考虑到省政府领导曾多次过问此事和省、 市关系, 另 15 万元由市政府支持补助。

 二、 省政府办公厅和××宾馆的补偿款于××年××月××日前划拨给市外轮供应公司。

 市政府的补助款于××月××日左右划拨, 市外轮供应公司应于××月××日开始搬迁, ××月××日前搬迁完毕并移交钥匙。

 三、 市外轮供应公司原搭建的楼阁按房管部门规定不能拆迁。

 空调器和电话等××月××日前搬迁不了的, 由××宾馆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会议强调, 双方在房屋使用权移交中要各自做好本单位干部群众的工作,团结协作, 增进友谊, 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市政府办公厅 ××年××月××日

  二、 学习笔记 党支部关于十八大精神的学习笔记 学习十八大精神, 最深刻的体会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

 第一, 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第二, 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第三, 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标准。

 报告自始至终贯穿了 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对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和十年工作的总结完全符合实际情况。

 这十年来, 国家的巨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是广大群众有目共睹、 感同身受的。

 更重要的是报告从实际出发阐述了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基

 础, 论证了 这些理论创新成果的实践依据, 有助于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坚定理想信念。

 实事求是让党清醒而有信心, 能够克服一切困难不断前进。

 报告自始至终贯穿了 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新时期以来取得的一切成就, 是改革开放的结果, 是坚持创新精神结出的丰硕果实。

 这一宝贵的历史经验在十八大报告中得到全面体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 新世纪、 新阶段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 新问题, 这些问题只能靠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解决, 必须进一步发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更重要的是, 这些创新是以改革开放以来的丰富经验为基础的, 是积极大胆而又高度慎重的, 是切实可行的。

 报告特别强调以创新驱动发展, 实现科技创新、 自主创新, 建立创新体系等, 对创新提出了 具体要求。

 报告自始至终贯穿了 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标准。

 坚持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 都是为了 人民的利益。

 党来自人民、 相信人民、 依靠人民、 为了 人民。

 这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和力量所在。

 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和政策主张, 都是人民利益的科学体现。

 在新形势下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的福祉, 表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纲领政策主张, 即要更加紧密地同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想人民所想、 急人民所急、 忧人民所忧, 把人民的幸福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

 报告最后提出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幸福美好

 的未来, 必将极大地动员起十三亿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如此, 党才能拥有无穷的力量源泉和牢固的胜利之本。

 报告最后强调的创新意识、 宗旨意识、 使命意识、 求真务实等要求更体现了上述三个基本精神。

 总之, 实事求是对待成绩和问题、 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推动改革开放、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这三条将保证中国共产党在今后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十八大将作为中国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载入史册!

  三、 调研报告 关于大学生传统民族节日意识的调研报告

  随着时代的发展, 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交流日趋频繁, 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也渐渐统一化, 这就造成很多人淡化了中国传统节日文化而注重外来节日。

 就此问题, 对部分在校大学生做了关于中国传统民族节日意识的调查, 现就调查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当前大部分大学生认为中国传统节日是具有深远意义的, 是值得倡导并发扬的。

 还有部分大学生认为对中国传统节日的了解程度不是很高, 不明白部分节日的意义, 所以表示不是很提倡。

 与此同时, 部分大学生认为要与西方国家“接轨” , 就必须接受西方国家的文化及节日传统。

 大多数人表示对于西方国家的节日既不能完全摒弃, 也不能全盘接受, 而是要做到中西两者的融合。

  大学生热衷外国节日, 究其原因是对我国文化、 民族传统知识的欠缺以及盲目从众崇洋媚外的心理导致部分大学生对外国节日表现出“狂热” 的态度, 而当代大学生从小就花费大部分时间来“钻研” 课本知识以应付考试, 忽视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了

 解, 错误地认为科技、 经济等某些方面优于中国的部分西方国家就是自己的偶像, 从而导致崇洋媚外。

 其中少量大学生对韩国申报端午祭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成功这一事件表示愤慨, 他们认为中国人民应注重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 而且保护中国传统节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因此建议当代在校大学生能加强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了 解, 树立良好的人生观、 价值观, 用实际行动去为传统民族文化的弘扬和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 工作计划 ××市三龙区 2011 年度工作计划 2011 年乃至今后 3-5 年, 我区将围绕“一二三四” 的思路构想, 培育特色, 推进发展。“一带” , 即以斗沙线为经济发展带; “两核” , 即以三龙中心区和斗龙渔港新城为城区核心; “三区” , 即在斗沙线经济发展带上, 由东向西分别布局商贸旅游区、 渔业生产加工区和区工业集中区; “四大产业” , 即全力培植和主攻海洋食品、 纺织服装、 机械制造和海滨旅游产业。

 在此期间, 我区的主要目标是:

 1. GDP 计划完成 15. 65~15. 79 亿元, 同比增长 11%~12%;定报工业增加值 2. 38 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 15 亿元, 利税 1. 1 亿元, 利润 2600 万元, 分别增长 15%、 10. 3%、 12. 2%、 10. 6%。

 2. 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 5200~5500 万元, 同比增幅 30%~37. 5%;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2550 万元, 力争 2650 万元, 分别同比增长 30. 77%、 35. 9%。

 3.

 实际利用外资计划完成 800 万美元, 力争 1000 万美元, 分别同比增长 100%、 150%。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 5. 8~6 亿元, 同比增长 26. 3%~31. 3%, 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投资4. 8~5 亿元, 新上各类项目 30 个。

 5. 农民人均纯收入 11200 元, 同比增长 9. 7%。

 为实现上述目标, 我区将采取以下做法:

 第一, 突出项目推进, 加大招商力度, 力争在招引大项目和外资项目上求突破。

 一是重抓招商引资; 二是狠抓项目推进; 三是强抓外资利用。

 第二, 突出财税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 力争在税源培植上有突破。

 一是抢抓竣工和在建项目早日达产达效; 二是加大新税源培植力度; 三是继续开展“三服务” 活动。

 第三, 突出工业集中区建设, 加大服务力度, 力争在项目入园有突破。

 一是加快园区建设; 二是加快项目入园; 三是开展合作共建园区。

 第四, 突出集区建设,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力争在“城区化” 和集区开发有突破。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集区开发; 三是加强集区管理。

 2011 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 也是承上启下的一年, 我区将在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 以崭新的姿态、 全新的作风、 创新的精神、 务实的态度, 抢抓沿海发展机遇, 奋力进位争先, 将三龙打造成具有产业特色、 风景独特、 生态宜居、 社会和谐的滨海新型重区。

 五、 方案 ××局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 进一步提高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水平, 根据全市人事系统“争先创优” 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 结合我局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我局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工作争先、 服务争先、 业绩争先” 为目标, 以培养“学习优、 作风优、 素质优” 人事干部队伍为重点, 扎实有效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

 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卓有成效的工作,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人事工作新局面, 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事人才保证。

 此活动的最终目标为:

 1. 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立场坚定、 工作作风务实、 坚持民主集中制、 廉洁勤政、 有凝聚力、 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和学习好、 团结好、 作风好、 纪律好、政绩好的领导班子。

 2. 建设一支政治可靠、 素质优良、 业务精湛、 作风过硬、 进取心强的人事干部队伍。

 3. 各项人事人才工作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重点工作有创新、 出经验、 出成果;单项工作有特色, 每年至少要有 1~2 项人事人才工作在市或省有影响、 有位次。

  为实现上述目标, 我局将从“抓学习, 强素质; 抓管理, 树形象; 抓创新, 创佳绩”着手去做。

 同时为了保证活动效果, 我局也会加强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活动效果。

 将 “争先创优”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建立激励机制, 增强争创动力。

 以“工作争先、 服务争先、 业绩争先” 为目标, 以培养“学习优、 作风优、 素质优” 干部队伍为重点, 建立激励机制。

 (三)

 加强舆论引导, 注重培养典型。

 加强对争创活动的宣传, 引导全体干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更新思想观念,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勤于学习, 善于学习, 树立本局的学习典范。

 六、 宣传手册 我市节约用水的宣传手册 我国是一个缺水严重的国家。

 淡水资源总量为 28000 亿立方米, 占全球水资源总量的6%, 仅次于巴西、 俄罗斯和加拿大, 居世界第四位, 但人均只有 2300 立方米, 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1/4、 在世界上名列 121 位, 是全球 13 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除缺水以外, 我国水污染问题也很严重。

 海河、 辽河、 淮河、 黄河、 松花江、 长江和珠江 7 大江河水系, 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 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 对我国正在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了严重影响, 而且还严重威胁到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我市境内共有水库 40 余座, 主要河流 23 条, 湖泊 8 座, 沟渠 40 多条, 主要功能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 二级保护区和工农业生产用水、 水产养殖, 兼顾调蓄水量、 防汛抗旱、 排污等。

 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松滋市洈水水库风景优美, 水质清澈。

 但近几年以来, 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库水体内氨氮、 总磷及总氮营养元素富集, 水质趋坏, 生态破坏迹象明显, 水库部分水质已有由Ⅱ类退化为Ⅲ类水体的趋势, 洈水水库水环境质量保护刻不容缓。

 此外, 废水中的重金属如镉、 铜、 铬、 铁等成分大量沉积在土壤中, 容易被作物吸收后转移到食物中, 危害人的健康。

 而且长期受废水灌溉的土地, 肥力明显降低, 土壤结构破坏, 很容易板结, 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因此, 节约用水在点滴。

 用洗衣机洗衣服, 水位不要太高; 喷头的水不要始终开着,尽可能先从头到脚淋湿一次, 全身涂肥皂搓洗后, 最后一次冲洗; 如果厕所水箱过大, 可以在水箱里放一块砖头或一只装满水的大可乐瓶, 以减少每一次的冲水量; 洗脸水用后可以洗脚, 养鱼的水可以用来浇花, 淘米水、 煮面条的水可以洗碗筷; 刷牙、 取洗手液、 抹肥皂时要及时关掉水龙头; 不要用抽水马桶冲掉烟头和碎细废物; 洗土豆、 萝卜等应先削皮再清洗;正在用水时, 如需开门、 接电话等应及时关水龙头。

 七、 宣传纲要 ××区消防安全宣传纲要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人民消防安全素质, 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和谐稳定, 制定本纲要。

 一、 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用火、 用电、 用气、 用油和火灾报警、 初起火灾扑救、 逃生自救常识, 经常查找、 消除家庭火灾隐患, 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提倡家庭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在社区、 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牌(栏)

 、 橱窗等, 适时更新内容。

 小区楼宇电视、 户外显示屏、 广播等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二、 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重要防火时期、 “119 消防日” 活动期间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 互查及灭火、 逃生演练。

 发动社区老年协会、 物业管理公司职工、 消防志愿者、 义务消防队员参与消防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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