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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社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3-03-09 08:00:36 来源:网友投稿

社区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1  一、目的依据  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使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依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社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社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社区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1

  一、目的依据

  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使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1〕120号)、《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12〕156号)、《宁波市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14〕159号、《象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象政发〔2006〕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需要由街道负责处置的自然灾害灾民救助的应对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街道灾民救助指挥协调小组

  根据上级精神,街道成立灾民救助指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灾民救助小组),在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的灾民救助工作。

  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任副组长,由人武部部长、政法委员、工贸经济科主任、农业经济科主任、社会事业科主任、城市管理科主任、社区办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等成员组成。

  灾民救助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丹西街道政法民政科,由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灾民救助小组职责

  1.统筹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工作;

  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救灾需求和灾民救助情况;

  3.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受灾区域的支持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救灾工作组,赴受灾区域指导灾民救助工作;

  5.落实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灾民救助小组科室职责

  1.党政办: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街道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报送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因灾倒损住房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承担社会对街道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负责承担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灾民救助综合协调职能。指导街道避灾安置场所和灾民救助物资仓库的建设与管理。

  2.财政所:负责减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

  3.政法民政科: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自然灾害统计快报;指导和协助灾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调查灾情、分配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并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巨灾保险理赔工作,全面实施惠民政策。

  4.城市管理科: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督促指导各地*门开展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公路应急抢通工作。

  5.农业经济科:组织协调人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紧急运输救灾物资;协助价钱部门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必要时配合县*实施价钱敢于措施或经济措施;负责组织保险公司开展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

  6.工贸经济科:负责组织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持续发展。

  7.社会事业科:负责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医疗救治,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干预;负责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8.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民兵分队参加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灾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9.丹西派出所:协助开展灾区救灾秩序、社会治安维护、群众紧急转移等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避灾安置场所准备

  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统筹规划,在第二中学、实验小学、文峰学校城南校区、北路社区、九顷村等各村委会大楼等公共场所共建立11个避灾安置场所,并设立统一规范的醒目标志,方便受灾群众识别。

  (二)资金准备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保障、设施设备装备建设等所需经费,由街道财政所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

  (三)物资准备

  街道建立灾民救助应急物资仓库,储备了雨衣、雨裤、雨靴、手电筒等基本保障物资,并配有救灾车辆1辆。对不易久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街道与世纪联华等超市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并建立信息网络。

  (四)通信准备

  街道要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并确保通讯畅通、有效。建立覆盖全街道的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因灾害造成通讯中断时,可使用大型车辆装载高音喇叭进入灾区,及时发布救灾信息。

  (五)装备准备

  灾民救助小组要配备应急救灾工作必需的设施和装备。根据不同的灾情,紧急启用相应的专用装备运送救灾物资、救援灾民,保障灾民的临时生活基本需求。

  (六)人力资源准备

  街道政法民政科加强基层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成立灾民救助小组,并确定37名专职巨灾保险联络员,健全覆盖各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时加强对信息员培训,并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注重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预警响应

  当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受威胁、基本生活可能受影响情况时,灾民救助小组启动救灾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向下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通报救灾预警响应启动情况,并提出灾害灾民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值班,密切关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开放应急避灾安置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必要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

  4.通知有关物资储备仓库做好物资储备、调运工作,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5.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各项救灾准备及预警响应工作。

  6.做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六、预案启动

  在街道辖区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死亡1人(含)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人(含)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间(含)以上;

  4.县级启动应急预案,街道同时启动;

  预案启动后,灾民救助小组组织协调灾民救助工作,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通知各科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灾民救助小组组长视情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灾情形势,研究落实救灾措施;派出灾民救助小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灾民救助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救灾工作。

  七、灾民安置

  灾害发生时,街道应立即启用避灾安置场所,根据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就近安置灾民,确保避灾期间灾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稳定保障。对因灾倒损住房的居民,帮助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应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按标准给予补助。

  八、救灾捐赠

  街道民政科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视情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并根据灾情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协助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按规定及时呼吁,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并组织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巨灾保险理赔工作;街道农办加强救灾物资运输组织,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医疗卫生单位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街道社会事业科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受灾各村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核定情况,街道财政所及时下拨街道级自然灾害救助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县里支援。

  九、信息处理

  预案启动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提供救灾资源、救灾情况等信息,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综合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随时报告街道灾民救助小组。

  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1.5个小时内将本辖区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民政局报告。

  灾情稳定前,街道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街道于每日8:30时前将截止到前一日24时的灾情向县民政局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3日内核定灾情,向县民政局报告。十、总结评估

  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应组织评估、核定灾情损失,总结灾民救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

  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灾民救助工作情况,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评估报告县*应急办。

  十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灾民救助办公室制订,报街道应急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实施,由街道灾民救助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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