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对照材料 >

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4篇

时间:2022-11-11 14:30:08 来源:网友投稿

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4篇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 钟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4篇,供大家参考。

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4篇

篇一: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桂农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提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是指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极少数尚未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的村民小组或承包期内应该取得但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的补充登记颁证,以及承包户领取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后,需要办理更正、变更、转移、换证、注销等登记管理。第二章

 补充登记第三条 补充登记,是指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极少数村民小组自愿放弃现又重新要求确权登记或承包期内应该取得但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的补充确权登记。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

 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

 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

 第四条 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案→收集整理二轮承包档案→获取耕地正射影像图→开展县、乡、村组宣传和集体培训→外业勘界→入户调查→公示确认→登记发证→材料归档。第五条 审核流程:发包方(村民小组)核实并签署意见→村民委员会核实并签署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签署意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签署意见。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在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地登记有关事项;(四)需要实地查看的,应进行查验。在实地查验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给予协助。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第八条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村民小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核实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核实并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

 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他用和传播。文档仅...

篇二: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

局长论坛● 对迪庆州矿业权管理的建议………………………………杨红光(3)

  ●工作研究● 《土地登记办法》 的“亮点” 及实施存在的问题…………王发荣(5)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若干问题的探讨……李国强(10)

 试论土地开发整理的地位和作用……邓从富 史定华 李 荣(13)

 滇南中心城市土地收储与工业规划区土地利用初探 …………………………………………………何建昆

 王海聂(17)

 论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与保密………………………………孙希明(20)

 YNGT

 2008 年 第 6 期 (总第 79 期)

 双月刊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主办 云 南 省 土 地 学 会

 编辑出版

 本刊编辑部 地址

 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电子邮箱

 yntdxh@yndlr.Gov.cn 电话

 5747422、 5747421 邮编

 650224 出版日期

 11月5日 内部刊物

 免费交流

 ●经验交流● 红河县迤萨分局扎实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刘红艳(22)

 谱写丽江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新篇章……谭晓红(23)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四条措施促进《物权法》 的贯彻执行 ……………………………………………………………周

 海(27)

 因地制宜 科学管理土地整理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安顺川(29)陇川县国土局采取措施加大土地整理项目监管力度……李仕蕾(34)

  ●党风廉政● 强化自身建设

 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和丽明(35)蒙自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李广娥(38)

  ●工作动态● 昆明市深入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马卫祥(39)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开展机关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

  …………………………………………………………………王秋青(41)临沧市召开第二次(轮)

 全国土地调查、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修编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蔡胜泉(42)墨江县国土局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

 大下访” 工作

 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雷

 蕾(43)

 云南国土编辑部名单 主

 任:

 张耀武 主

 编:

 郝

 锋 副主编:

 余

 忠

 辛

 玲 邹

 忠

 庄

 洁 华红生

 陈晓明 杨

 艳

 汪才芳 张家良

 白

 平 编

 委:

 陈

 蓉

 谭继中 贺

 平

 李竟玲 俞鸿鹰

 蒋成华 刘望银

 李

 昀 李晓蒙

 李永祥 俞少颖

 王云晓 解云峰

 张雪岭 张

 岭

 冉玉兰 邢

 峰

  ●国土艺苑● 我和《中国国土资源报》 ………………………………………吴光亮(44)不辞辛劳的国土人………………………………………………李菊芬(45)当代“桃花源” ———坝美……………………………………盛剑云(46)禄劝轿子雪山游记………………………………………………杨兴华(48)

 封面:

 红牛………………………………………………………余蕰祥

 摄封底:

 洱海………………………………………………………吴国润

 摄对迪庆州矿业权管理的建议

 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杨红光

 一、 加强矿业管理的必要性 矿产资源是富国安邦的基本条件和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

 因此, 国家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矿产资源的勘查、 开发工作。

 在不断研究和探索矿产管理手段。

 我本人从 1992 年开始从事德钦县的矿业勘查和管理工作, 从十多年来国家对地质勘查, 矿业开发的许多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可以看出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一直在不断完善矿业管理的机制。

 从国家投入勘查, 开发商无偿取得开采权, 到目 前的开发商风险投入, 有偿开采。

 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得到了有效体现。

 但是, 通过本人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最基层的一些经验, 目前的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持证不探、 圈占和炒作资源、 私下转让矿权, 谋取暴利的现象普遍存在。

 这充分说明管理体制和法规存在漏洞, 特别是把矿业作为支柱产业发展的迪庆, 这些现象的存在, 严重影响了迪庆矿业的发展, 使我们的部分矿权掌握在一些不良商人手中。

 真正有实力, 负责任的企业无法正常进入到迪庆的矿业开发中。

 针对这些现象, 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在管理工作实践中探索经验, 采取了一些新的地方性管理手段, 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这些管理方法虽然对防止持证不探、 圈占资源、 私下转让矿权谋取暴利、在勘查工作中不注意生态保护、 投入不足等现象十分有效。

 但合情不合法, 和当前的矿业管理法规有一定的冲突。

 相信在其他地州也有类似的情况出现。

 建议迪庆作为民族自治州, 能否以地方性法规出台相关政策。

 加强矿业管理, 使云南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

 二、 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探矿权市场管理, 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杜绝非法转让探矿权和圈占矿产资源的现象, 使有限资源整合到真正有实力, 讲诚信, 负责任的企业, 除认真遵照执行《矿业权市场管理办法》 和省政府[2006] 120 号文精神外,执行如下规定:

 1.

 探矿权人在办理合法探矿权进入矿区工作之前, 与县国土资源局签定勘查协议, 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证金。

 2.

 探矿权人在登记审批探矿权时, 交纳探矿权信誉金 10 万元/Km2, 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10 万元/ Km2 , 信誉金在矿山进入正式动工勘查后全额返还。

 3.

 探矿权人申请登记的区块面积控制在一定的面积以内。

 4.

 一个探矿权人在各县境内只能登记一个矿权; 一个矿权进入实质性勘查投入后, 可再申请新的矿权。

 5.

 探矿权人进入现场后一年内必须完成最

 ●经验交流●

 低投入 50 万元/平方公里, 并提交勘查工作报告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6.

 根据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矿业权人在完成勘查工作后, 对矿区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在完成恢复后, 返还探矿权人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

 7.

 原已登记的矿业权按此办法从年检开始执行。

 ①原已登记的矿权, 在年检中要缩小范围面积控制在一定面积内, 并按第二条之规定补交两个保证金。

 ②如探矿权人认为有必要保留规定面积以上探矿权面积, 并能够交纳每平方公里 10 万元项目信誉保证金和每平方公里 10 万元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的前提下, 允许保留探矿面积。

 作研8.

 为了 保证地方利益和防治出现私下转让矿权行为。

 转让探矿权要求在州或县国土资源局的主持下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在保证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地方政府要得到一定的利益。

 ①每交易转让一宗矿权, 矿权出让人交纳 10万元的矿权交易管理费基数。

 ②在第 1 条每宗 10 万元的基数上, 矿权出让人必须交纳区块面积在 10 平方公里以内的每平方公里 8 万元, 区块面积在 10 平方公里以上的每平方公里 5 万元的矿权交易管理费。

 9.

 以上两项保证金和管理费由县级国土部门收取, 并负责管理和返还。

 三、 实施好地方性管理办法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必须经省、 州级人大通过, 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策, 才能在具体工作中执行。

 2.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国家对矿业管理的唯一法定部门, 地方性法规也只能由国土部门代表地方政府执行。

 不能由临时机构执行矿业管理职能。

 3.

 必须认真管理好各项保证金, 保证各项保证金能够按协议及时返还。

 保证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4.

 只能针对有合法探矿权人。

 不能针对无合法探矿权的协议探矿。

 以上是本人对探矿权管理的一点建议, 由于本人对地方性法规、 政策出台的程序了解不多,建议是否合法, 望大家给予批评指正。

 ●工作研究●

  《土地登记办法》 的“亮点” 及实施存在的问题 王发荣

 1986 年 6 月 25 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第一至二款规定: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核发证书, 确认所有权。

 全民所有制单位、 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核发证书, 确认使用权。” 第十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 更换证书。” 为了 规范全国的土地登记工作, 1989 年 11 月 18 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就颁布实施了《土地登记规则》( [1989]国土[籍] 字第 149 号)

 , 并于 1995 年进行了 修订。《土地登记规则》 颁布实施以来, 对我国土地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对明晰土地产权、 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 重要作用。

 但是,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以及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土地登记规则》 已不能适应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物权法》 的颁布实施, 对土地登记的程序和内容提出了新要求,也为规范土地登记提供了 千载难逢的良机。

 因此, 国土资源部在总结《土地登记规则》 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及时修订出台了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土地登记办法》 继承了多年实践中已经形成的、 并被证明为科学可行的土地登记制度和确权体系, 确保土地登记工作的连续性, 减少因为修改法律而带来的执行上的成本; 另一方面对地方在长期土地登记工作实践中摸索出的好的经验、 做法进行了归纳、 吸收,使土地记办法在创新的基础上更加科学、 更加完善。

 《土地登记办法》 制定的依据是《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办法》 共十章 78 条, 主要对土地登记的概念、 原则、 效力、 类型、 内容、程序以及土地登记各项基本制度等作出了 明确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

 对土地登记、 宗地等有关概念进行了明确; 对土地登记进行了重新分类,土地登记分为“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及“其他登记”, 其中“其他登记” 又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等; 对土地登记的权利名称与《物权法》 进行了衔接; 明确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的原则; 对当事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方式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明确; 明确了登记机关的职责, 对土地登记的程序、 土地登记资料的保管、 土地登记人员的责任进行了规定; 对土地登记公告进行了规定; 明确规定了土地登记的基本制度, 包括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等; 对土地权利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新出台的《土地登记办法》 最突出的“亮点”体现在以下五各方面:

 一、 土地登记分类更科学 过去《土地登记规则》 的分类较粗略, 只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两大类, 其中变更土地登记又包括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名称、 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注销土地登记等。

 土地登记实践中存在初始土地登记和设定登记不易区分, 对设定登记属变

 ●工作研究●

  更登记难以理解等问题, 因此《土地登记办法》将土地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及“其他登记”。“其他登记”又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等。

 其中, “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和“地役权的登记” 都是新增加的土地登记类型, 体现了《物权法》 的新规定。

 对各种土地登记类型, 《土地登记办法》 给予了明确:

 一是土地总登记。

 在《土地登记规则》 中,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 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土地登记办法》 将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定义为土地总登记, 而不再指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被赋予了另外的含义。

 二是初始土地登记。

 如前所述, 在《土地登记规则》 中, 初始土地登记等同于土地总登记。但是在《土地登记办法》 中,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三是变更土地登记。

 在《土地登记规则》 中,变更土地登记, 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 包括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名称、 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注销土地登记等。

 但《土地登记办法》 将变更登记仅局限于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 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概念的内涵大大缩小。

 四是注销土地登记。《土地登记规则》 中没有对注销登记作出明确定义, 《土地登记办法》将注销登记定义为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 但实质含义与《土地登记规则》 注销登记的规定相同。

 二、 土地登记体现民事行为色彩 在过去, 土地登记更多地被看作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

 土地登记在民事方面的界定保护土地产权、 维护交易安全、 产生公示公信效力等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近些年来, 土地登记民事方面的功能逐渐得到认可, 如登记机关进行土地登记只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而不是行政许可; 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手段等。《土地登记办法》 与时俱进, 突出了对土地权利的保护, 强化了土地登记的民事作用, 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登记的效力。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把土地登记定义为将需要登记的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对土地登记的内涵进行了明确的定...

篇三: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

镇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狮山镇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276 号)和《佛山市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5〕31 号)的有关精神,全面完成我镇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革依据

  (一)国家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二)中央政策要求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简称 201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二、工作目标 (一)在做好农村“两确权”(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确认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扎实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改革工作。

 (二)发放佛山市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证,在2015 年底前全面完成我镇农村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颁证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即我镇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发证工作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中央、省、市、区要求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确权工作,做到于法相融,于事简便。各集体经济组织在确权过程中修订的股份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抵触。

 (二)统一模式。结合我镇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特点,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稳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模式,进一步落实我镇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政府引导。确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坚持宣传先行,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使社员股东理解和支持该项

 改革,要加强培训指导,注重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四)民主公平。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社员股东意愿,认真履行民主程序,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

 (五)确保稳定。在保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确权工作,防止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注重开展风险评估,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妥善化解利益矛盾。

 四、工作内容 (一)依法依规界定配(购)股人员资格。四、工作内容 (一)依法依规界定配(购)股人员资格。各社会管理处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两确权”,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见》(南发[2008]11 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08]59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条件人员的股权权益。同时,要以确权工作为契机,根据实际,着力解决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利益争议,化解农村内部矛盾。

 (二)选定确权时点。集体经济组织选定确权时点(建议时点统一在 2015 年 12 月 15 日),通过民主程序修改组织章程,实现对该时点时在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配股或允许购股,保持集体经济组织的总股数长久不变,将股权确权

 到户,以户为基本单位管理股权,以户为基本单位核发股份分红。每户的股权由户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允许社内流转。

 (三)制定确权后的股权管理办法。各村(居)委会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交易相关制度制定股权管理办法,履行民主程序,使其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组成部分。

 (四)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书。确权到户后,集体经济组织要对持股户发放股权证,统称为《佛山市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证》,具体版式由区城乡统筹办统一印制。

 (五)把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纳入股权平台统一管理。各村(居)委会和各集体经济组织要按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交易平台的要求,将股权纳入《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交易系统》进行管理,并规范其流转行为。

 五、工作要点 (一)明确确权工作的范围。

 五、工作要点 (一)明确确权工作的范围。

 1.本实施方案提出需要推进确权工作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一村一社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有直接对社员股东进行股份分红(集体利益分配)的股份合作经济社。

 2.经济联合社和没有直接配股到个人或户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个别因一社多组(队)拆社后保留的原股份合作经济社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不属于本次改革的范围。

 (二)明确确权工作的方向。

 1.没有实施股权固化的集体经济组织,要选择确权时点,把股权一次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由户内成员共同享有,并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

 2.现时已经实施股权固化的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股权设置、章程修订,将股权确权到户,以户为基本单位管理股权,并登记颁证。

 (三)明确章程修订的程序。

 管理处成立股份章程审核组,制定股份章程审查与备案制度,重点审查章程条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考样本》对原组织章程进行修改,严格按照“审查—表决—备案”的程序,确保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到位。

 组织章程表决应采取以下程序:

 1.村(居)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考样本》对原组织章程进行修订,形成初稿; 2.村(居)组织召开社长、股东代表、村党员等各层次会议进行讨论,征询章程修改意见,形成送审稿。

 3.将章程送审稿送管理处股份章程审核组审核;如股份章程审核不通过,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社委会、党员和股东代表进行修改,完善后再送审。

 4.股份章程审核通过后,由村(居)统一印发股份章程至

 各家各户。

 5.公示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名单。

 6.集体经济组织召开社员股东大会采用实名制表决方式。社员股东大会须有集体经济组织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 2/3 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并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若表决不通过的,按相关程序再组织表决。

 7.公示章程及表决结果,公示期为 5 天。

 8.表决大会签到表、表决结果及公示表等资料归档。

 (四)明确确权发证程序。

 按照新章程核定的社员股东名单和配(购)股数,必须经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机构审核,报管理处城乡统筹办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列程序:

 1.公示所有社员股东名单和配(购)股数,公示期为 5 天。

 2.发放《佛山市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证》。

 (五)明确股权改革的标准。

 1.应享有股权资格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2.集体经济组织总股数保持长久不变; 3.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股权及分红进入股权平台统一管理。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5 年 3 月)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5 年 3 月)

 1.制定方案。各村(居)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确权工作实

 施方案,分解改革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确定保障措施,并将相关工作方案报镇城乡统筹局备案。

 2.宣传发动 (1)镇统一召集各管理处、社区“两委”干部及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参加的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议。

 (2)各村(居)召开各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党员、股东代表等人员会议。

 (3)上述会议要求:传达中央、省、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精神,强调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是全国的统一行动,详细解释本次改革的内容及程序,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

 (4)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宣传手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3.加强培训。采取分级方式举行业务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镇培训对象是镇工作组与各管理处确权工作业务骨干;各管理处培训对象是相关工作人员、各挂钩办(局)、村(居)两委干部、经联社社委成员、经济社社委成员。

 (二)实施颁证阶段(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1.全镇采取全面铺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确权一个的方法,在推进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全面完成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的确权工作(一村多社的村(居)以其全部有改革任务的

 经济社完成确权工作为准)。

 2.确权颁证。2015 年 12 月底前,要将集体经济组织确权资料录入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交易系统,通过该系统打印《佛山市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证》,由集体经济组织盖章后,发放到户。确权颁证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工作,务必慎之又慎。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 年 1 月底前)

 1.村(居)自查验收。各村(居)对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自查,并做好成员名册、股权证登记台账、表决表、表决结果及公示情况、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镇(管理处)验收。各村(居)完成自查验收后,报管理处进行复检,管理处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完成确权表决会议的村(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撰写总结报告。管理处在复检验收完成后,申请镇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3.申请区级验收。镇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管理处完成验收后,撰写总结报告,并整理相关资料后申请区级进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是一项国策,也是我镇重构基层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管理处、村(居)委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完成该项改革任务。

 (二)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镇(管理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村(居)股权确权颁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工作交流及研讨会,对各村(居)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意见、建议要及时研究答复,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落实挂钩村(居)办(局)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按时完成。(三)落实挂钩村(居)办(局)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按时完成。以村(居)委会为主体,由镇(管理处)各挂钩办(局)、驻班团队包干负责,推进挂钩村(居)股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及时解决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挂钩村(居)的股权确权工作按时完成。

 (四)妥善处理确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对确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政策法规无明确规定的,要尊重事实,依情依理,妥善解决。要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确权改革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依理、依情、理性反映和解决股权权益纠纷,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渠道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检查验收与奖励。镇政府对确权改革中工作突出的村(居)及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

 狮山镇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

 2015 年 3 月 23 日

 三严三实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研读了中央、区、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我对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查摆和剖析,找出了自身存在的诸多差距和不足,理出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强,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些欠缺。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多,有时不耐心、不耐烦、不耐久,实则是缺乏学习的钻劲和恒心。学用结合的关系处理的不够好,写文章、搞材料有时上网拼凑,求全求美求好看,结合本单位和实际工作的实质内容少,实用性不强。比如,每天对各级各类报纸很少及时去阅读。因而,使自己的知识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工作标准不高,唱功好,做功差,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是服务不深入不主动。工作上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在统筹全局、分工协作、围绕中心、协调方方面面上还不够好。存在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参谋和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比如,到乡镇、部门、企业了解情况,有时浮皮潦草,不够全面系统。与基层群众谈心交流少,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一线情况,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

篇四: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

XX 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

  本整理细则主要针对我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整理,镇(街道)、行政村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此细则执行。

 一、综合管理类

 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整理标准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或《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按照年度—保管期限—问题(机构)进行整理立卷,归入本单位的文书档案。

 二、确权登记类

 1.行政村类

 参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标准,根据材料的多少,按“镇(街道)—行政村”组卷整理。档号由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组成,具体样式见图 1 所示。

 其中,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定的编号,类别号按照档案类别结合市镇两级代码进行编制,案卷号在一个镇(街道)内按行政村代码顺序依次编流水号。超出 A4 幅面的文件材料应折叠,图纸一般不装订,折叠方法按《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2009)标准执行。单份装订的案卷应逐件加盖档号章,档号章的位置在每件文件首页上端空白处,具体样式见图示 1。

 2.农户类

 确权登记类中涉及农户个人的,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合同等文件材料由市确权办参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标准,原则上按“一户一卷”、“多户一盒”的方式整理归档,镇(街道)、行政村不再重复立卷。

 (1)卷内文件排列

 按归档范围所定顺序进行排列。案卷封面和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内文件前面,备考表和案卷封底置于卷内文件后面。

 (2)页码

 在有有效文字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编写。

 (3)案卷封面

 案卷封面采用软卷皮封面,可使用定制的牛皮纸软卷皮,也可以用打印纸打印作为封面,具体样式见图示 2。

 全宗名称:填写 XX 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部门,如:“XX 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全称)”。

 类目名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案卷题名:填写“XX 市××镇××村××组×××(承包方代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材料”

 。

 时间: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年月。

 保管期限:确权登记类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件、页数:填写卷内总件、页数。

 归档号:不填。

 档号:具体样式见图 2 所示。案卷号在一个村民小组内按农户(承包方)代码顺序编制流水号。

 (4)卷内文件目录(具体样式见图示 3)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号,即件号。

 文号:照实填写。

 责任者:填写形成档案并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题名:照实填写。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例:“20141230”代表 2014年 12 月 30 日。

 页号:填写卷内每份文件起始之页的编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起止页号。

 备注:要说明卷内文件特殊情况的文字。

 (5)备考表(具体样式见图示 4)

 备考表签字部分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盖个人印章,严禁用打印机直接打印。备考表可代替案卷封底。

 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情况说明可以手工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

 立卷人:由责任立卷者签名。

 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立卷时间:填写立卷的时间。

 (6)装订

 采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式,将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案卷封底固定在一起。

 (7)案卷目录

 全部案卷装订完后,应填写案卷目录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装订成册。案卷目录具体格式见图示 5。

 (8)装盒

 按“镇(街道)—行政村—村民小组”的顺序将农户个人确权案卷装入档案盒内,不同村民小组的案卷不混装在同一盒内。档案盒封面和脊背具体样式见图示 6。

 三、纠纷调处类

 市确权办经办的,属于行政裁决性质的纠纷调处案件,应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标准,按“一案一卷”整理立卷,归入本单位行政(仲裁)案卷。一般性的通过协商、协议解决的争议、纠纷案件,其文件材料直接归入“确权登记”类具体农户的“一户一档”案卷。

 四、特殊载体类

 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类档案以及电子类档案整理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BG/T11821-2002)、《数码照片档案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执行,归入单位相应类别档案中。特殊载体类档案在编目时,应在“备注”、“互见号”等著录项中注明所对应的纸质档案的档号。

 图示 1:

 档号章格式

 注:此处“件号”为该份文件材料在案卷中的排列序号,一个案卷内从 1 开始编号,不跨卷编号。

  全宗号

 类别号

 案卷号

 件号

 图示 2:

 软卷皮封面格式

 全宗号 类别号 案卷号 329 TQ2.33108110520001 1 XX 市确权办(全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镇××村××组×××(承包方代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材料

 自 20××年×月至 20××年×月

 保管期限 永久 本卷共 × 件 ×× 页 归 档 号

 图示 3:

 卷内文件目录格式

 卷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录

 顺序号

 文号

 责任者

 题 题 名 名

 日期

 页号

 备注

 1

 填写登记簿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2

 填写合同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4

 承包方调查表

 5

 承包地块调查表

 6

 承包方代表声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农户地块分布图

 9

 纠纷协议、协商处理结果等文件材料

 10

 其他对权属确定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相应文件材料)

 图示 4:

 卷内备考表格式

 卷内备考表

 本卷情况说明

 立卷人

 检查人

 立卷时间

 图示 5:

  案卷目录格式

 案 案 卷 目 录 录

 全宗号 — 类别号

 案卷号 案卷题名 年度 总页数 保管 期限 备注

 图示 6:

 卷盒格式

 封面参考样式:

 XX 市确权办(全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脊背参考样式:

  样式 1

  样式 2

 全宗号

 329

 类别号

 TQ1. 331081105 年度

 2016

 案卷号

 20

 归档号

 XX)

 市确权办(全称)

 类别号

 TQ2. 33108110520001 年 年 度 度 2016

 起止卷号

 1-20

推荐访问:土地确权工作交流材料 确权 土地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