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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5篇

时间:2022-11-13 10:25:10 来源:网友投稿

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5篇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X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5篇

篇一: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及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XX 市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学校特别是农村校园及其周边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及食品留样不规范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监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风险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法食品案件,进一步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实施 区局成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由 XX 总监任组长,餐饮股、食品股、执法稽查股、消保股、食安协调股、执法大队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材料报送等工作,相关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局餐饮股牵头本项整治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食品股负责校园及周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月汇总抽检批次及结果信息;执法稽查股负责督促指导各地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按月汇总案件线索及处置情况;消保股(12315投诉台)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按月汇总投诉举报及处置情况;食安协调股负责整治过程中与教育、公安等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执法大队依职责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较大案件的查办工作,按月汇总案件查处情况。以上单位和股室为本项整治责任单位、责任股室。

 (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全区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一是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三是校园周边的现制现售经营单位;四是校园周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 粮油及米面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五角钱”食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以免疫调节、缓解体力疲劳、辅助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缓解视疲劳功能保健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

 2.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管控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全、五证”管理措施,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对校园及其周边的食杂店、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

 饮服务单位,督促其在采购食品、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资质和食品及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保质期满后六个月,并按月装订,确保食品及原辅料质量。对未按要求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的,要及时予以指导,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相关文书。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五无”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及其经营者,以及使用来历不明、过期原辅料、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4.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大清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否贯彻落实《XX 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程序。对已配备农残检测仪的学校,要检查其检测及记录情况。

 三、整治时间 从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 9 月 15 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查整改(2021 年 5 月 1 日-5 月 15 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自查存在的问题,食品经营企业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到逐个问题整改到位,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2021 年 5 月 15 日-8 月 31日)。在食品经营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和问题清单开展风险分析,梳理出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

 问题、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预防问题发生,督促食品经营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食堂及校外食品经营者,及时开展责任约谈。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执法办案、许可审查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有关单位和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登记汇总、移送处置、依法查处等工作,对发现的有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21 年 9 月 1 日-9 月 15 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建立实效管用的长效制度,加强对本辖区整治工作的督导,适时开展整治工作情况的检查督查,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推进整治不力的,予以严肃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要强化与卫健、教育、公安、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顿规范食品经营小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任何合法经营证明的非法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监管整体合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二)强化投诉举报机制 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三)强化宣传教育 要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

 安全。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 区局将不定期对各监管所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坚决防止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推进整治不力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问责。各监管所要及时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整治工作总结于9 月 20 日前报送区局;区局工作总结于 9 月 25 日前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后,报送区纪委监委。

 区局联络人:XX,电话:XX。

篇二: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区 2022 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根本目的,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全面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着重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有序排查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推动落实科学监管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时间为 2021 年 3 月至 11 月,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 月 月 20 日前)

 区局制定出台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各分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辖区特点,拟定本辖区整治方案,分行业、分片动员,逐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状,向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传达整治工作要求,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照要求开展风险隐患

 自查自纠。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整治行动。稽查大队要制定专项执法计划,统一组织、指导执法办案,在大案、要案上求突破。

 (二)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3 月 月 21 日至 4 月 月 30 日) 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各类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要针对自身经营特点,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要求,对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清单内容逐项自查,重点对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状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检验和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隐患风险要立即进行整改,发现高风险隐患的应主动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并向辖区分局报告,待进行全面整改并确保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各分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场所(含企业集体供餐食堂)、人员、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以及用于食品储存的仓库、冷库和其他仓储场所等,并按要求填写《食品生产经营隐患排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按时报食品安全监管科。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各分局要分户登记造册,并会同各镇食安办拟定整改计划,依法逐户消除隐患。

 各分局要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查自纠情况的督促指导,对发现重大隐患且无法立即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采取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防范风险,并对整改情况进

 行跟踪检查。各分局要强化对实行属地管理的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自查自纠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整治阶段(5 月 月 1 日至 10 月 月 31 日) 各分局、稽查大队要按照本方案以及省市部署的各类专项检查行动要求,结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严格执法,按计划推进整治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通过手机执法通 APP 及时上传检查记录。

 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按照《XX 省校园食品 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相关要求,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 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管力度,整治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设施设备不匹配、关键环节风险隐患等问题。

 二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重点整治农村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强对生产企业

 非法添加药物、生产过程中是否偷工减料或掺杂掺假、产品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或备案的内容一致的检查,突出对经营保健食品非法声称问题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行为。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虚假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

 四是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要求,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XX 冷链”溯源信息等事项,严厉查处无证无票、无法说清食品来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逐户开展专项检查,对企业自查及整改情况、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卫生、储运、包装、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资质、生产使用原辅料和销售行为、出厂检验、知晓法律法规标准的合规性。

 六是开展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要领域、重要时段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流通单位执行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经营及仓储设施与产品是否匹配、食品包装标签及产品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等。贯彻落实《食用农

 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和销售者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农贸市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关规定,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大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市场销售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猪肉及其产品“两证两花一报告”制度。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食盐经营单位、餐饮单位落实法定义务,从严整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防工业盐、工业副产盐、饲料添加剂盐等非食用盐流入食用盐市场。

 七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继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以中型以上餐馆、重大活动接待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旅游团队接待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城乡结合部、城乡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防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况的发生。强化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强化对升学宴、谢师宴、婚宴、旅游团餐、农村家宴等一次性聚餐人数众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前介入,重点防控,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熟食卤菜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熟食卤菜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网络餐饮服务

 第三方平台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不到位、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八是开展“ 三小” 监督检查 。按照《XX 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等规定,加强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持证备案情况、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原材料索票索证、环境卫生、加工操作控制等,严厉打击“一非两超”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不断提升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管理水平。

 十是开展安全隐患销号行动 。以“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无证餐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篡改食品保质期等违法行为为查处重点,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风险点,各分局要加强与镇(区)食安办的沟通和协调,按照先易后难顺序,编制区域隐患清单,并制定安全隐患销号计划。原则上对“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等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属地镇(区)政府书面报告,并配合镇(区)政府开展取缔等相关执法行动,重大案件线索应及时通报稽查大队;对无证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批发商、超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应先行依法查处,

 再行督促整改;对未及时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应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办理相关合法证照,逾期不整改、不领证的应依法进行查处。

 (四)总结阶段(11 月 月 1 日至 11 月 月 20 日)

 各分局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下一步解决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区局成立以 XX 为组长,XX、XX 为副组长,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稽查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整治工作。各分局要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针对自身特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分区划片,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整治工作要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力戒搞形式、走过场,所有检查、排查工作必须留有监管痕迹。各分局长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成立班子,要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上传下达。各分局请分别于 3 月 20 日和 11 月 20日前将整治方案和整治总结报食品监管科邮箱(联系人:XX,传真电话:XX,工作邮箱:XX@qq.com。)

 (二)突出重点,防范风险。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着力纠正、规范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各分局要分别按照销号行动的要求,建立清单,逐个销号,对检查中发现的群发、

 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向所在地镇(区)政府报告,并上报区局。各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或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要按期复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以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分局、稽查大队要依法从速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要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三)强化督查,严肃责任。各分局负责人要强化对辖区内各网格责任片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和有关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工作时限要求,对推进情况、任务完成情况、隐患消除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定期梳理,定量考核,各项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查及信息报送。区局将不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对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不履职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局要将此次整治工作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培训、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周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送法上门,集中辅导,做到检查一户,宣传一户。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培训学习,落实法定义务,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附件:《食品生产经营隐患排查信息登记表》

 附件 分局食品生产经营隐患排查信息登记表

 填报日期:

 序号 业主姓名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类别 场所类型 经营项目 房东姓名 联系电话

 填报人(签名):

 分局负责人(签名):

 注:1、“风险类别”按以下序号填写:(1)无证无照(不含食品加工作坊);(2)食品加工作坊;(3)仓储设施;(4)冷库;(5)制假售假黑窝点;(6)其他; 2、“场所类型”按以下序号填写:(1)自有商业用房、(2)租用商业用房、(3)自有住宅、 (4)租用住宅、(5)违章建筑;

 3、经营项目按以下序号填写:(1)餐饮、(2)食品批发零售、(3)豆腐坊、 (4)小油坊、(5)米面加工、(6)凉卤菜制售、(7)馒头、糕点加工、(8)小酒坊、(9)肉制品加工、(10)冷库、(11)食品仓库、(12)其他; 4、此表请分别于 6 月 30 日、8 月 30 日、10 月 30 日前上报食品监管科。

篇三: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出色完成今年的重点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 年,我区作为食品供应的重点保障地区,更要全力以赴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牢牢把握首都战略定位,紧密围绕本区“核心引领、双轮驱动、两翼并举、统筹融合”的发展战略,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科学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让 XX 人民享受更高水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单位:局指挥中心、督察队、宣教科、法制科、执法业务科、治违办、各执法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督察队、宣教科、法制科、执法业务科、治违办组成。指挥中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察队负责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宣教科负责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

  道;法制科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法制业务方面的指导;执法业务科负责督导属地政府及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治违办负责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及地区管委会对从事餐饮经营行为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

 三、 工作任务 1.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严查全区范围内露天烧烤行为,对店外经营、倚窗露天烧烤实施“零容忍”,坚决取缔街头无照游商(使用煤炉和炭火经营摊点)。

 2.完善夏季露天消夏餐饮经营场所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巡查监控,取缔非法露天消夏餐饮经营场所,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和流动摆摊设点的现象,在对露天经营餐饮单位(个人)查处同时要清理其违规广告、灯箱等设施。

 3.查处全区范围内流动销售食品、药品的无照经营行为。

 4.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等环节的宣传告知和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未按规定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随意倾倒、丢弃、遗撒餐厨垃圾,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每月各执法队立案处罚量不低于 2 件。

 5.依法对从事餐饮、药品经营行为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杜绝在违法建设内从事餐饮、药品经营活动。

 6.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在加大街面巡查取缔流动兜售猪肉熟食摊点同时,继续严格落实餐厨垃圾规范处理的监管。

 7. 加大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餐厨垃圾清运、倾倒、

  收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校园周边餐饮占道摊点的查处。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3 月底前)

  各执法队依据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整治重点,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队工作方案,确定本队的整治内容、整治目标,完善违法行为(餐饮单位、露天烧烤、占道排挡)基础台账,并实施动态更新,违法行为基础台帐上报局指挥中心备案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 4 月至 11 月初)

 各执法队根据基础台帐,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整治行动。一是对于易反复的街头无照贩卖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常态整治;二是对整改周期长,查处难度大,单一部门难以完成的,确定整改期限,依托属地综合执法平台,组织联合执法;三是对危险系数高,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发现,能够快速处置的,立即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也要制定防范措施。

 (三)检查验收和成效巩固阶段(2021 年 11 月至 12 月底)

 局督察队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各执法队整治行动的动员部署、台帐建立、整治工作、取得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各执法队对于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环境秩序乱点、难点地区实施持续整治,不断改进执法工作,督察队提出和落实源头治理的整改措施。对于整治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长效机制,

  加以固化和推广。

 五、工作措施 (一 )依托科技手段,夯实工作基础

 各执法队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台账,实行挂账销账管理;对基础台账、巡查系统、执法数据等进行整合,落实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分析、上报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实现所有数据入库建账管理,以便能够及时提供基本数据分析基础,全面监督管理与治理整顿现状及整治工作成效等,为重大决策、重大专项整治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坚持巡查防控,改进执法方式

 各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针对露天消夏餐饮经营场所及露天烧烤点位中可能存在食客较多、人员聚集的特点,要进行非现场间接干预,根据 2020 年热线反映的重点地区提前进行告知、巡查;对屡教不改或是违法情节严重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发挥综合执法平台作用,实施联合整治,落实高限处罚、移送、曝光等工作措施。

 (三)强化考评通报,落实工作责任

 各执法队要建立督察督办机制,强化日常检查,落实重点点位督办挂销帐管理制度,及时将治理整顿工作发现的共性问题反映给属地政府和局指挥中心;局执法业务科、督察队强化对属地政府及各执法队整治过程、整治效果的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四)密切衔接配合,发挥最大合力

 各执法队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平台的牵动作用,主动联合工商、食药、公安等单位,利用多部门联合、联勤联动执法优势,加强对露天消夏经营场所、露天烧烤、无证摊贩、非法运输餐厨垃圾易发点位的调查研究、联合执法与集中整治,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协调相关管理部门采取有效疏堵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当前市民极为关注的工作,对保障大型活动、疏解首都功能、改善和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执法队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讲究方式方法,避免负面影响

 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文明、理性、规范执法,重大执法行动前必须充分研判形势,全面评估执法风险,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媒体负面炒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映情况

 各执法队结合城管部门职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工作宣传,有关执法信息及时报局宣教科。

篇四: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篇一:社区 食 食品安全实施 为深入贯彻 落 落实 XX 大报告提出的确保 食 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 强 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的 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精 神 神,结合区政府要求,积极 开 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 动 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 表 表”重要思想和 XX 大报告 精 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 为 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 建 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 政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 调 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 , ,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 , ,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 打 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 重 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 加 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 程 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全 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 有 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 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 目 目标 1、区、街道、社区 三 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 ,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 安 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 全 全“三”建设成效显著,基 层 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 规 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 , ,放心店覆盖率达 90%以 上 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 80 % %以上。

 3、食品安全信 息 息收信、报送络健全,信息 发 发布统一、

 规范。食品安全 宣 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 及 及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 层 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 项 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 , ,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 面 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 单 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 品 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 、 、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 , ,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 格 格率达 95%以上,鲜活畜 ( (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 9 5 5%以上。

 6、全面实施 食 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 准 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 、 、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 食 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 9 95%以上。

 7、生猪定 点 点屠宰率达 100%,无注 水 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 进 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执 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 经 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 可 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 业 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 10 0 0%。

 9、积极实施食品 卫 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 区 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 10 0 0%。

 10、小作坊(小 加 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 馆 馆)、小超市(小食品店)

 、 、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 摊 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 经 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 全 全有保证。

 11、实行重 大 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 ,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 食 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 大 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 、 、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 达 达 100%。

 13、食品 安 安全消费满意度达 80%以 上 上。

 三、工作重点 (一 )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 日 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 量 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 产 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 化 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 第 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 严 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 准 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食品生 产 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 添 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 法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 品 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 规 规范工作。按照既要管好, 又 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 方 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 监 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 小 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 、 、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 质 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 民民消费健康安全。

 (二)

 加 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 加 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 各 各项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 巡 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 企 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 管 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 不 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 立 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 构 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 安 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 重 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 对 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 真 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 逐 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 营 营行为。改善市场的软硬件 建 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 安 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 的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 展 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以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 排 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 品 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 法 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 点 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 类 类市场安全有序。

 (三)

 加 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 管 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 食 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 定定工作。按照餐饮业、集体 食 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 管 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 业 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 源 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在 餐 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 料 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 饮 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的 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 申 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 管 管。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 查 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 位 位的卫生监督。制订可行措 施 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 、 、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 餐 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 体 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 创 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 用 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 展 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 )

 )、社区、市场创建活动。

 细 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 食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 理 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 范 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 全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 全 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 监 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 设 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 任 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 经 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 全 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 较 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 系 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 信 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 顺 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 立 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 发 发布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 信 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 集 集和通报络,尽快建成反应 灵 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 信 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 安 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 全 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 品 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 早 早预防、早整治、

 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 制 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 性 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 渠 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 针 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 作 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 品 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 创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 领 领导。结合街道食品安全监 管 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 政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 调 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 食 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

 对 对各社区要落实相应的监管 责 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 级 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 管 管责任络。各监管部门依据 相 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 节 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 全 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

 。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 安 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 责 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 种 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 理 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 确 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 门 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形 形成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 不 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 大 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 究 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 责 责任。

 (三)加强领导, 落 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 要 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 范 范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 领 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解 任 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 结 结合工作实际把创

 建食品安 全 全示范区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 ,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 经 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 品 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 浓 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食 品 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 宣 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 工 工作举措。做到食品安全知 识 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 、 、进机关。各单位和部门要 加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 ,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 开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 识 识的普及。宣传部门要及时 宣 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 品 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 群 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 面 面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食 品 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 食 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 、 、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 案 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 重 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和平街道办 事 事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 导 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亚 亚楼 办事处主任、街道食 品 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

 :车 敏 办事处副主任、 街 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 社 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 室 室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科,孟 凡 凡军兼任办公室任。

 六、 实 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 (20XX 年 2 月)

 学习 创 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 召 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研 究 究,形成有关决定和规定等 。

 。

 (二)全面实施阶段( 2 20XX 年 2 月-20XX 年 年 4 月)

 按照实施方案, 对 对照创建标准,分解任务, 具 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 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 X X 年 4 月)

 街道办事处委 托 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 考 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 ,认真做好和迎检准备工作 。

 。

 (四)迎接省食品安全 委 委员会验收(20XX 年 5 月 月)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 作 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 的 的部门、单位多、环节多, 各 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加强 领 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 , ,严格实施,确保创建食品 安 安全示范区工作顺利进行。

 篇二: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 案 案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 全 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 全 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 心 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 作 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 办 办公厅《关于开展 20XX 年 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 知 知》苏政传发[20XX) 9 94 号]的要求,打造安全 、 、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努 力 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 平 平,定于 6 月 13 日至 20 日 日在全区开展以“人人关心 食 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 活 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 周 周活动,现制定如下:

 一 、 、总体要求 按照贴近实际 、 、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 则 则,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 多 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 食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 识 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和 食 食品安全观念,宣传政府加 强 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成 效 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 从 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 意 意识和诚信意识,使广大群 众 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从而 提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 会 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 法 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 安 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 人 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 全 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 活 活动时间 20XX 年 6 月 1 13 日至 6 月 20 日。

 三 、 、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 品 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四、活动口号 (一)人人 关 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 康 康生活 (二)食品安全, 全 全民行动 (三)食品安全 , ,从我做起 (四)民以食 为 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

 举 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 添 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 伪 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八)依法诚信生产经营 , ,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九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 和 和改善民生 (十)保障食 品 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五 、 、主要内容及活动安排 ( 一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 动 动仪式 在通过江宁电视台 、 、《江宁新闻》和江宁区属 官 官方站等多种途径公布宣传 周 周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于 6 月 月 13 日上午举行宣传周启 动 动仪式。区政府高吉祥副区 长 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区 食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 员 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 组 组织农业、林业、商务、工 商 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 监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义 务 务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科 普 普读物和宣传材料。组织电 视 视台、报刊和络等媒体进行 宣 宣传报道,并现场采访食品 相 相关企业代表和监管执法人 员 员和消费者。(责任单位:

 区 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 监 监管部门、区广播电视台)

  (二)发布公益广告 在 江 江宁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滚 动 动字幕,在天印广场电子显 示 示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 区 区住建局、区广播电视台)

 (三)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 栏 栏 在江宁新闻和各食品监 管 管部门官方站、博客开设食 品 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食品 安 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报 报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食品 安 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 X XX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 展 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食品 安 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情况等 。

 。区农业局、林业局、质监 局 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 局局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分 别 别负责提供 1 篇宣传稿,于 6 6 月13 日前发至区食安办 邮 邮箱。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 稿 稿的审校和江宁新闻等媒体 报 报道有关协调工作。(责任 单 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 办 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 门 门、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安 办 办)

 (四)制作食品安全 宣 宣传系列电视报道 利用江 宁 宁电视台的《江宁新闻》栏 目 目,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 电 电视报道。各食品安全监管 部 部门负责提供素材和联系拍 摄 摄,江宁电视台负责策划、 拍 拍摄和制作。利用一周时间 在 在《江宁新闻》栏目内开辟 食 食品安全宣...

篇五: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着力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0 年食品生产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2020〕108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明确问题导向,梳理全区食品生产薄弱环节,查清食品生产环节主要风险隐患,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底线,提升全区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区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边远山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梳理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较为集中的区域中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1.市场竞争的风险。企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竞争能力低,企业为了生存,存在偷工减料、采购价低质劣的原辅材料用于食品生产等风险。

  2.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流程相对

 落后,存在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卫生条件差、清场不到位等引发的交叉污染风险。

  3.产品同质化风险。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少,产品档次比较低,存在山寨傍名牌、假冒名牌、掺杂掺假、虚假宣传以及违法违规接受委托加工等风险。

  4.企业管理的风险。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持续合规按标准组织生产,存在原料进货把关不严、关键控制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成品未严格检验或未经检验出厂、食品安全自查等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风险。

  (二)重点问题。对四类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防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1.疫情可能导致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压的原材料和成品的处置情况,严防使用变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过期食品出厂或经返工后出厂的风险。

  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风险。

  3.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重点检查油脂类、酒类食品生产者塑化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等环节是否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严查食品包装材料和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含有塑化剂。加强风险监测,发现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问题的,要督促企业排查原因、彻

 底整改。

  4.虚假标签标识的风险。以糕点、休闲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对象,以岁末年初、节假日为重点时间段,重点检查排查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声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成分或配料表不真实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

  (三)重点品种。根据 2018-2019 年度各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果,重点对十四类重点品种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附件 1)。

  三、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至 11 月 30 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即日起 6 月 15 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 100%。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6 月 16 日-10 月 31 日)。以企业自查为基础,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开展包装饮用水、小作坊和“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其中,“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市局另文下发;小作坊专项整治按 照 《 区 食 品 生 产 加 工 小 作 坊 综 合 治 理 行 动 计 划(2019-2021 年)》要求组织开展),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发现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 月 1 日-11 月 25 日)。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

  (二)促进持续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求面面俱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在监督检查时,要提示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

 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注意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推出一批过硬管用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以制度建设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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