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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10篇

时间:2022-11-15 17:50:12 来源:网友投稿

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10篇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政协张家界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委员提(第86号) 案提案题目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提案提案类别1 个人提案提案年份 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10篇,供大家参考。

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10篇

篇一: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张家界市 第 六 届委员会第 一 次会议

 委 员 提 (第 86 号)

 案 提案题目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提案 提案类别 1

  个人提案 提案年份

  2013 委员编号 委员姓名 界别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070 冯建华 科技 15274458333 市粮食局 市粮食局副局长

 提案分类

  经济建设 审查意见 立案

 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交办单位:

  意见:

  提案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关农民的核心利益, 它直接关系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优化与现代化, 关系到农民的生存、 就业与发展, 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分工、 分化、 稳定与城乡 一体化的实现, 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亟需突破的瓶颈之一, 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

 一、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对土地流转思想上存有疑虑, 不敢流转。

 一是怕变, 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和保障水平低下的情况下, 土地对农民而言仍然具有生存保障和就业发展的重要功能, 怕政策变, 担心承包土地流转出去后会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怕乱。

 一些土地流转之后要进行整理, 大规模地推进排灌沟渠、机耕道及其它现代化的农业设施建设, 原有承包土地的自然形态和界限消失, 农民感觉不放心, 怕村集体乱来。

 三是怕骗。

 怕老板们骗农民, 怕老板们的项目失败后到时租金都得不到, 所以很多农民宁肯粗放经营, 甚至不惜撂荒弃耕, 也不敢将土地流转出去。

 二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底子不清, 不好流转。

 据有关部门统计, 目前全市仍有 3. 9 万户农民没有得到第二轮土地延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有 20 多个乡 镇和 130 多个村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不健全, 农民承包土地面积没有得到确认, 四周边界不清晰, 土地承包的底子不清楚。

 自 2008 年开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还有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的地方, 一些林地和林权的确权与发证工作没有全部完成, 存在界址和权属模糊的

 死角。

 三是农民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不会流转。

 一是有流转没有土地流转合同, 农民私下“口头协议” 现象普遍, 有的县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仅达到 30%。

 二是有土地流转合同但不规范、 不完善, 也没有通过土地承包管理职能部门备案, 存在合同纠纷隐患。

 三是有土地流转合同, 但不履行, 各地都有项目经营失败后公司破产、 老板跑路不履行合同约定, 给农民造成土地流转利益重大损失的情况。

 四是农村土地流转后改变用途。

 有的土地流转之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有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存在。

 四是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育缓慢, 不便流转。

 全市尚未形成“政府主导、 市场引导、 农民主体” 的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其运行机制也还没有完全建立。

 也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

 有的农户有流转土地意向, 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 而需要农村承包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又找不到成规模的流转土地。农村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 流转形式比较单一。

 因为信息不对称, 市场发育不充分, 有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时农民得到的利益不多, 存在廉租化现象。

 五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不利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不系统,缺乏操作性, 因此在指导实践时经常发生扭曲和走样变形。

 二、 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与措施

 (一)

 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必须到位, 夯实流转基础。

 一要依法办事。

 要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 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 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

 二要不留“死角” 。

 清理和化解好历史遗留问题, 全面完成农村耕地、 林地及其它土地资源的确权和发证, 奠定土地流转的坚实基础。

 三要规范管理。

 切实加强区县和乡 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林地林权管理部门建设, 强化管理职能, 落实工作职责, 把农村土地承包、 集体林权改革落实到位, 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要加强土地流转之后土地形态变化及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 对到期或退转的农村土地做好补证和换证工作。

  (二)

 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确保流转有序规范。

 一要加强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起区县、 乡 镇、 村三级土地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

 二要加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力度。

 完善“政府主导, 市场引导、 农民主体” 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

 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 合同签订鉴证、 政策咨询、 纠纷仲裁等服务工作, 降低农村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风险。

 逐步建立覆盖县、 乡 、 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系统。

 完善区县、 乡 镇和村三级仲裁机构组织, 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土地纠分仲裁工作。

 三要积极发展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 用市场的手段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和资源的最合理流动。

  (三)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找准自身定位, 工作注重引导而不包办, 推动而不乱动, 不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不侵蚀农民土地流转收益。

 保障农民权益, 不仅是要规

 避流转双方的风险, 更要让流出土地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实现全程收益。

 要加强土地流转经营者的管理和引导, 用制度保证他们合法经营, 诚信经营, 及时兑现农民土地租金, 即使项目经营失败, 也要保证农民权益和利益不受损。

 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执法, 引导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不破坏、 不改变土地的农业性质和用途, 保护好国家耕地政策底线。

  (四)

 完善相关政策, 解决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增强农民离开土地之后的安全感。

 要尽制定和完善有效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 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篇二: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e协商论坛邓州市政协主席李锡强代表邓州市政协建言——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发展近年来,邓州市高度重视农业转型发展工作,将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调整生产关系,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分置,以此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转型发展,被视为农业农村新一轮改革的“试水之作”。通过创新实施“三权分置”,邓州市逐步探索了“农户+公司+农村集体+新型主体”四方共赢模式,走在了全省前列。但在实践发展中,也发现存在着诸如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在全省具有普遍意义的共性问题,亟待进一步破解提升。对此建议:要加强宣传引导推介工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引导力度,推进土地“i权分置”不断深人开展。同时,鉴于邓州土地“三权分置”的成效,建议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三权分置”工作,不断提升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要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政策倾斜,鼓励土地流转大面积推广。用足用活农村金融改革政策,为获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提供信贷、担保等融资手段解决融资难问题。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降低种植风险,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完善农户生活保障机制。有关部门要借助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加大对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农民的就业培训力度,适时转移至二、三产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年龄大、无固定收入、土地依赖性强的农民的帮扶救助力度,使他们生活得到保障。省政协常委、周口市副市长张广东建言——健康养老产业要在“黄金时代”大有作为我省是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量比将达到18%左右,与之相应的健康养老消费需求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健康养老产业也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当前我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中仍存在着政策落地难、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慢、产业发展无序化、养老服务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对此建议:要持续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无缝衔接的政策体系。将健康养老产业纳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深入调研,尽快出台布局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保障相关扶持政策的连续性。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在项目许可、用地审批、规划报建、证照办理等方面探索实施联审联批,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鼓励多元化资本进入健康养老产业,降低养老产业准入门槛。要加强健康养老产业管理,规范市场发展秩序。深入调研,摸清老人需求等,科学合理定位与研发,避免服务低端化和同质化,防止无序竞争。加强保健品等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害老年人的不良行为。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加速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养结合机构。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通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渠道。要延长产业链条,加强产业融合发展。认真研究分析养老与健康、养生、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等融合联动,着力在延链、补链、强链上下功夫,实现养老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着力推动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化发展。要运用互联网+,积极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注重互联网在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的融合创新,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万方数据

篇三: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和“3752”乡村振兴大花园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聚焦“有礼”诗画风光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和农业“一区一镇”等,全面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引入一批有实力的经营主体,植入一批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一批集中连片流转的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实现乡村资源活起来、城乡要素聚起来、乡村风貌美起来、综合效益高起来,为加快建设乡村振兴大花园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农地姓农”。严格保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严格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二是坚持党建统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农民、发动农民,规范程序、教育引导,集中攻坚、有序推动。三是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四是坚持示范带动。

 鼓励打造示范典型,通过示范带动,引导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全面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四个结合。一是要与“有礼”诗画风光带结合。要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优先为“有礼”诗画风光带提供发展空间,推动要素集聚、人员回乡、资金下乡。二是要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结合。把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作为关键点、先手棋,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是要与导入产业、培育主体结合。倡导合作联合、共建共享,引导集中连片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美丽经济幸福产业集聚,构建村集体、农户、经营主体共赢的格局。四是要与运用市场化手段结合。发挥市场作用,打造国有市场化运营平台,引入农业保险机制,激活乡村资源。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 2 年努力,聚焦“有礼”诗画风光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农业“一区一镇”等重点区域,实现如下创建目标:

 (一)培育一批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示范村。示范村的土地流转规模要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求相契合,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流转土地不得用于破坏污染耕作层的产业;新增流转土地具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鉴证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建立“经营主

 体+村集体+小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到 15 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增长 10%以上。

 (二)培育一批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示范乡镇。示范乡镇至少要有 50%的村被认定为示范村;流转土地不得用于破坏污染耕作层的产业;新增流转土地具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鉴证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辖区内 70%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到 10 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增长9.5%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立足平台建设,服务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流转。

 1.全面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三服务”活动,有序整合各类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依托市金控集团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机制健全、运行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监管办、市大数据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金控集团,各县(市、区)。

 2.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将土地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农房)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纳入交易范围,建立流转价格动态指导机制。建立“六统一”交易制度,统一业务规则、统一信息发

 布、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数据管理。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监管办、市金控集团、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

 3.建立农村产权中介评估机构。2019 年 12 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培育 1 家以上农村产权中介评估机构,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代理员队伍,引导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完善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积极构建“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多元化纠纷调处体系。2019 年 12 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信访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各县(市、区)。

 (二)立足产业发展,推进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流转。

 1.做好规划引导。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征,重点摸清大田大畈土地资源情况,做好土地流转规划和绿色产业发展规划,谋划绿色产业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2.力推土地流转。抓实“三个三”基层党建工程,发挥网格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乡镇、村要积极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统一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3.强化产业招商。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抓住“两进两回”、村企结对等契机,找准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的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主动对接,引入有实力的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幸福产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协作中心,各县(市、区)。

 4.实现村强民富。健全完善土地流转金合理增长机制,积极推广资源入股、现金入股、乡贤认股、村村联合、资本合作等股份合作模式,建立“经营主体+村集体+小农户”的股份分红机制,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三)立足改革创新,解决土地流转堵点难点问题。

 1.破解“土地监管难”问题。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农业亩均论英雄”改革试点,探索流转土地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建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准入审查、合同备案审核、规模适度评估、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健全完善土地流转风险处置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2.破解“主体融资难”问题。创新农村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合作金融和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覆盖面,设立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为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省农信联社办事处,各县(市、区)。

 3.破解“集中流转难”问题。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新模式,建立土地预流转制度,设立土地预流转周转金。运用市场化手段对已流转的抛荒土地进行二次流转。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4.破解“用地保障难”问题。各县(市、区)要确保年度可用土地计划指标不低于 10%、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提留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按建设用地复垦面积不低于 20%提留)优先用于经营主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乡村振兴大花园建设事业。用足用好设施农用地政策、产业用地政策,区分设施农业类型、用地特点,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土地集中流转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市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县(市、区)指导和考核,发挥各自职责,整合配套相关政策和资金,形成推动我市农村土地集中流转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财政扶持。市财政每年对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示范乡镇、示范村培育进行奖励,每个示范乡镇奖励 30 万元、每个示范村奖励 10 万元,奖励资金从“大三农”考核兑现类资金中支出。各县(市、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不少于 500万元资金,用于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大花园建设督考内容。鼓励各县(市、区)在完成基本培育任务(见附件 1)的基础上,加大土地规范流转示范培育力度。

 (四)做好基层服务。要将服务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作为“周二无会日”“组团联村”服务的重要内容,组织乡村振兴指导员、专家服务团、农村工作指导员参与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农村宣传典型案例,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篇四: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农村“三地”联动改革,助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勇当绿色低碳发展的探路者,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强化农地生产经营监督,促进高质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促进土地流转率逐年提升。2025 年土地流转率达到 75%以上,100 亩以上集中连片

 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到 65%。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实现应发尽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当年累计发放贷款金额保持在 3 亿元以上。

 ——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2025 年,每年培育提升家庭农场 500 家以上,县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稳定在 300 家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 350 家以上。

 ——建立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土地流转审核、监测、风险防范、纠纷化解等制度。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制度 。严禁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发包方不得因婚丧嫁娶等原因私下调整承包地,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收回的土地,可承包给农户缓解人多地少矛盾。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相关调查成果、申请申报材料等纸质和数字化成果管理,因转让、互换、分户等原因引起土地承

 包经营权变动的,及时变更合同,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探索农户承包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二)鼓励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推进农地标准化建设、宜机化改造,建立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开展整村整组连片流转土地,因地制宜采用出租、入股、定量不定地等方式推进土地流转,灵活采取土地互换、并地等方式妥善处理“夹心地”、“插花地”等问题。鼓励村集体对流转土地开展农田改造和管护,采用直接经营或者转包、租赁等方式统一经营各类土地。鼓励通过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信托公司等中介方式,统一流转土地、垫支土地租金、监督土地使用等,保障主体合法经营和农户土地收益。

 (三)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土地流转应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协商土地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租金支付方式、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有关补偿费等,并明确土地用途,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土地流转期限为 5 年以上的,应约定价格浮动机制。土地流转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农户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他人流转土地,需出具流转书面委托,一并授予其同意受让方开展流转土地经营融资担保权限。经农户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经营主体可再次流转土地。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双方可约定承包到期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由正在经营的主体优先经营,确保农业项目跨承包期平稳过渡。

 (四)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审查制度。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农业专家组成的审查机构,负责开展工商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审查审核工作。审查机构的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是否具有从事农业经营的资质,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审核,主要审核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在经营项目、土地用途、风险防范,以及是否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事项进行审核。

 (五)建立流转土地全程监管机制。加强对流转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和流转土地用途的跟踪监控,在租赁农地经营、项目实施、风险防范等方面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以及其他违法或违约行为,保障农地农用、保护农民权益。

 (六)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土地流转交易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特别是工商企业租赁农地、规模以上土地流转以及整村土地流转等情况。实行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备案规模及层级由区县确定。乡镇建立土地经营权

 流转台账,记载流转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关文件、资料及流转合同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建立财政支持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七)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规模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相统筹,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应发尽发,主体持权证可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对优质主体和优质项目,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农业“标准地”配备,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实现“三地”联动。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深入推动农业“双强行动”,助力打造“未来农场”。

 (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争议解决程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建设,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妇女儿童的土地权益。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建设,规范仲裁程序,健全仲裁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服务体系 。建立“区县-乡镇-村”三级直达基层、上门服务的土地流转服务工作体系。区县做好土地流转业务市场的服务、指导、监督等工作,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每年发布一次区域性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加强乡镇、村两级的土地流转服务,乡镇承担起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审查、备案、档案管理和纠纷调解等工作,村负责本村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动组织协调等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做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流转权证发放等工作,营造良好的农业营商环境。

 (二)搭建数字化平台。推动农村土地价值市场化竞争机制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做好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主体信息库、扶持奖励政策库等数据库。土地流转储备库集合已流转或意向流转的土地信息,包含地块所处交通区位、产业类型、耕地质量、基础条件、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信息等。意向主体信息库集合有流转土地开展经营意向的主体及其基本信息。扶持奖励政策库集合土地流转财政支持、金融支持、政策支持、人才支持、科技支持等相关支持保障信息。

 (三)加大信贷支持。大力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全面推行农户小额普惠信用贷款,确保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全面推进“两山”银行建设。创新完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绿色保险,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

 (四)加强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政策培训,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提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土地政策的理解能力和应用水平。加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培训,因地制宜推动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摆脱出来,多种渠道实现创业就业增收,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土地流转规范健康发展。

 本办法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起施行。

篇五: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引 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 浙委办[2009]37 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 《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委〔2008〕 105 号)

 精神,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统筹城乡 发展, 经省委、 省政府同意, 现就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农户家庭承包的耕地, 以下简称土地流转)

 ,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出以下意见:

 一、 重要意义

 引导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是优化农业资源配置, 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对于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农民创业创新, 推进工业化、 城市化和城乡 统筹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 我省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 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第一产业的比重较低,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土地流转的基本条件已具备;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高效生态农业蓬勃发展,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流转需求加大; 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农村许多地方对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探索、 大胆实践, 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引导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意义,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采取扎实有效措施, 因势利导, 因地制宜, 积极引导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二、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富民、 创新强省” 总战略,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 培育土地流转市场, 规范流转行为, 完善制度保障、 政策扶持和组织领导体系, 引导农户把土地流转给现代农业主体发展规模经营。

 力争到 2012 年,

 全省土地流转率达 35%以上, 其中经济发达县(市、 区) 达 50%以上, 土地集约程度和经营者的规模效益明显提高。

 (二)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 自愿、 有偿流转。

 由承包农户自主、 自愿决定流转方式, 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 流转行为合法合规。

 坚持稳粮优先、 注重效益。

 鼓励种粮大户、 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优先受让农户流出的土地, 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粮食生产; 引导现代农业主体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不断提高流转土地产出率。

 坚持政府引导、 市场主导。

 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政策激励、 有效服务、 规范管理, 积极培育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加强对土地流出和受让农户的引导。

 坚持因地制宜、 分类引导。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非农产业发展程度、 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动保障等情况, 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促进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三、 鼓励离乡 和兼业农户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

 引导形式多样的土地流转。

 积极引导鼓励离乡 和兼业农户依法采取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 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

 支持村、 组集中连片流转,提倡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流转承包土地。

 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形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向合作社增资, 并通过集约化经营、 实行保底分红和二次返利等途径获取收益。

 对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且期限较长的农户, 各地可给予一定奖励。

  (二)

 促进抛荒耕地流转。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耕地抛荒而不流转经营权。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且不愿流转的, 发包方可依法终止承包合同, 收回发包耕地; 承包方无正当理由弃耕抛荒两年以下的, 由乡 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 并不得享受政府有关支农补贴; 对弃耕抛荒的耕地, 发包方可依法组织种养大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代为耕作, 耕作收益归代耕者。

 代耕期间, 承包方要求耕种承包土地的, 应当提前半年通知发包方, 发包方可以根据作物生长周期适时终止代耕, 将承包地交还承包方经营。

 (三)

 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土地受让方要优先吸纳土地流出户的剩余劳动力继续从事现代农业生产。

 重点加强对土地长期流出户农民的就业技能培

 训, 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对吸纳流出全部土地且合同年限在 10 年以上的农民就业、 并与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企业, 经县级有关部门认定, 享受当地使用被征地农民同等的促进就业政策。

 (四)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农村医疗救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 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救助)

 标准。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 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 (浙政发〔2008〕 36 号) 要求, 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以农民缴费为主、 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 有一定社会统筹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解除土地流出户的后顾之忧。

 对承包土地全部委托乡 镇(包括街道, 下同)

 、 村经济合作社(村委会)

 或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且流转期限在 5 年以上的农户, 各县(市、 区)要结合实际, 制定激励政策。

 有条件的县(市、 区) 可将土地长期流出的农民纳入合适的养老保障体系。

 四、 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

  (一)

 优化土地流转服务。

 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 不断增强其履行职责能力。

 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和乡 镇政府要明确机构、 落实人员具体承担土地流转的指导、 管理、 服务等工作; 村级要落实土地流转信息员, 充分利用“农民信箱” 等平台, 做好土地流转的信息搜集发布、 法规政策咨询、 合同审查备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

 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

 发挥市场在土地流转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倡采用协商、 投标等方式或按稻谷实物折价、 粮食成本收益、 物价指数调节流转价格、 承包年限逐年递增、 农用地定级估价的基准地价等办法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

 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 由县(市、 区)

 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定期公布土地流转指导价。

 (三)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按依法、 自愿、 有偿的原则, 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推进土地有序、 健康流转, 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土地用途, 不得买卖承包地。

 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土地的, 应出具包括委托事项、 权限和期限等内容且有承包方签名或盖章的土地流转委托协

 议书; 以转让方式进行流转的, 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受让方将以转包、 出租方式获得的土地进行再流转的, 必须经原承包方同意。

 引导流转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合同和委托流转协议示范文本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工商局制定并发布。乡 镇政府、村经济合作社 (村委会)或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应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示范文本并指导签订。

 (四)

 加强对承包地和流转土地的管理。

 抓紧完成二轮土地承包的扫尾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尽快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 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并认真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 确保土地承包合同、 权证、 地块、 面积四到户。

 承包方提出流转承包地的, 村经济合作社(村委会)

 应及时备案, 并报乡 镇政府。

 乡 镇政府要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 落实专人负责流转情况登记以及流转资料的收集、 整理、 归档和管理工作。

 要加强土地流转期限和用地性质管理,防止流转土地转为非农用途, 防止流转期限超过二轮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县(市、区) 要加大投入, 加快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化建设, 及时登记、 变更农户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 逐步建立完整的土地承包和流转档案, 力争到 2012 年,

 2/3 以上的县(市、 区) 实现县、 乡 、 村三级联网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五)

 切实做好土地流转信访和纠纷仲裁工作。

 认真做好土地流转信访调处和复查、 复核工作。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规定, 抓紧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组织, 开展纠纷仲裁, 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 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 大力支持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一)

 培育壮大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各级政府相关支农资金和项目要向欠发达地区和种养大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鼓励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

 积极鼓励支持农村人才和农业大中专毕业生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 帮助他们成为现代农业主体。

 省财政要整合现有财政支农政策, 加大对土地流转、 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 优先支持农业规模经

 营主体参保。

 建立涉农部门、 责任农技员联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制度,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积极探索农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业规模经营单位工作的政府补贴制度。

 (二)

 大力支持发展粮食等规模经营。

 大力支持发展粮食、 农机、 植保等专业合作社, 为农户提供粮食生产全程或作业环节服务, 提高规模经营水平。

 逐步增加对种粮大户、 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补贴, 支持引导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和种粮效益。

 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受让周边的流转土地, 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畜牧业, 优先安排畜牧业建设项目。

 对经营面积1000 亩(经济欠发达县和海岛县 500 亩) 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符合立项条件的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

 落实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政策。

 凡流转期限 5 年以上并签订流转合同、 经营面积 100 亩以上的专业大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代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因生产需要建造仓(机) 库、 生产管理用房、 晒场等临时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 要尽量不占用耕地、 多用非耕地及未利用地。

 确需占用耕地的, 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 允许其在流转土地范围内按流转面积 5‰左右比例使用, 作为设施农用地, 由市、 县人民政府审批,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的权属和用途。

 各市、 县(市、 区)

 在安排省切块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 应合理安排好农业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项目用地。

 (四)

 加大流转土地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对已形成规模经营的流转土地, 在符合立项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土地整理、 标准农田质量提升、 特色农产品基地、 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发展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五)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 的主力军作用,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对实力强、 资信好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 简化贷款手续, 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其他金融机构要主动拓宽信贷支农范围, 加大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对信贷支农力度大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和优先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

 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农业贷款。

 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要以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为主要服务对象。

 创新贷款担保方式, 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 鼓励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股权、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推动开展农房、 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政府投资设立的农业担保公司要以专业大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主要担保对象, 切实解决担保难问题。

 六、 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组织领导

  土地流转工作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事关农民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 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各级特别是基层党委、 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细致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落实有关单位的责任、 人员和必要的经费, 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流转土地、 发展规模经营。

 将土地流转、 规模经营情况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

 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土地流转的指导、 协调、 服务和规范工作, 财政部门要协调落实支持土地流转的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帮助规模经营主体落实配套用地, 农办、 劳动保障、 金融、 工商、 信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 协作配合, 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共同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二 Ο Ο 九年四月一日

篇六: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农业科技 2016年第 l6期 农村经济学 湖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任 怡 龚 梦 曹月华 ( 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武汉 430062; 湖北大学商学院 ) 摘 要 结合 2014 -2016年 调研 数据 ,从 实证 角度 对湖 jb省 农村 土 地流 转存 在 的 问题展 开研 究 。并就 此提 出 了推 动 湖 北省农 村 土地 流 转深入、有序推行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 键词 土地 流 转 ;问题 ;政 策建 议 ;湖北省 中图分 类号 F321.1 文献标 识码 A 文 章编 号 1007~5739(2016)16—0301—02 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 的关键。在对已有的 关于湖北省土地流转的研究进行归纳分析 的基础上 .为进 一步了解湖北省农村土地流转 的现状 、所面临的问题及影 响因素 。本课题组于 2014 -2016年对湖北省武汉 、襄樊 、宜 昌、枝江等 4市 l0镇 38个行政村展开问卷调查和实地访 谈。力图把握现阶段湖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态势.以为 政府制定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提供理论参考与借鉴。通过 调查发现 ,与以往研究相 比,湖北省土地流转的参与 率、组 织化 、市场化 、合同化程度均有所提高 ,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

 阻碍湖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深入 、有序推行 。

 1 调查方法与数据来源 本次问卷发放采用分阶段随机发放的方式,累计发放 问卷 500份 。实际收回有效问卷 446份 ,有效率为 89.2%。其 中在武汉 市共走访 11个行政村 ,有效问卷 127份 ,占总收 回有效 问卷 的 28.5%;枝江市 10个行政村 。有效 问卷 107 份 ,占 24%;宜 昌市 8个行政村 ,有效问卷 ll6份 ,占 26%, 襄樊市 9个行政 村 ,有效 问卷 96份 ,占 21.5%(表 1)。数据 分析和处理 ,由 SPSS20和 Excel辅助完成。

 表 1 数 据来 源及 分布 地点 数量 ∥份 地点 数量∥份 武汉市 姚集镇 82 宜 昌市 龙泉镇 64 仓埠街 45 鸦鹊岭镇 52 枝江市 百 里洲 58 九集镇 18 董 市镇 49 肖堰镇 4O 襄 樊市 城关镇 17 蘖坪镇 21 2 湖北省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流 转“非粮 化 ”倾 向明显 调查发现 ,在走访 的 38个行政村中有 32个行政村参 与过土地流转 ,其中 l6个行政村的流转土地被全部或部分 挪作它用而未用于粮食生产 ,所占比率为 50%。对村民的访 谈显示.有 6个村的流转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 ,用于修建宅 基地、道路 、工厂、监狱、墓地等;5个村的流转土地被用于林 木 、果蔬种植 :3个村的流转土地被用于畜牧业生产、渔业养 殖等 ;还有 2个村 的流转土地则被用于药材 、花卉培育 。以 上数据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湖北省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 呈现出明显的“非粮化”倾向。

 2.2 土地抛荒现象较为严重 调查数据显示,所有 446位受访农户中有 15.9%的人反 基金项 目 湖北大学 2015年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项 目“湖北省土地流转 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201510512010)”。

 收稿 日期 2016—07—04 映周边存在大面积 的土地抛荒 ,24%的人则反映有部分土 地被抛荒 ,这反映出现阶段湖北省土地抛荒现象较为严重。

 而对于土地抛荒的主要原 因,调查显示为 :①农民尤其是老 年农民对土地有着深深的依赖心理 ,土地被视 为“保命田” “活命田”,被视为他们回归乡村的退路。在这种心理 的支配 下 ,部分老年农 户即使 已无力耕种也 不愿将 土地流转出 去 ;而部分外出务工的农 户,由于对土地流转不信任 ,担心 转出土地后 无法顺利收 回【”,宁愿先将土地抛荒 ,日后再耕 种也不参与土地流转。②土地流转信息不畅通。访谈结果显 示 ,部分务工农户由于无人来承包 自己的土地 ,自己也不了 解土地流转的信息 ,找不到合适的租赁方 ,因而在外出务工 期间不得不将土地抛荒。③受自然条件及水利 、交通等基础设 施不完善的影响,部分农户反映没有承包商愿意承包 自己的 土地,而自己无条件或不愿耕种,不得已抛荒土地 。

 2.3 土地流转规模小 。产出效益不高 在对村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访谈中了解到 ,大部分 行政村土地流转 的规模较小 ,以农户小规模 、碎片化的流转 为主圆。如武汉市黄陂区姚集镇刘垮村仅流转水田 7.3 hm , 占全村耕地的 5.6%,其中个人最大土地流转面积仅为 0.182 hm 。同时 ,受当前湖北省土地流转集中化程度不高 ,未形成 规模化经营 ;农业产业市场风险大 ,抗灾能力差 ;农业前期 投资大,投资周期长 ,资金回笼慢 ,收益低;缺乏金融信贷支 持 ,政府政策激励手段不强等因素的影响 ,现阶段湖北省农 村土地流转的总体产出效益不高。如枝江市百里洲镇曹家河 村 的果蔬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运转 资金 ,当地政府又不提 供农机和资金扶持 ,现已濒临倒闭 ;武汉市黄陂区姚集镇仙 姑寨村承包商则反映当前金融信贷难度大 、条件苛刻且额 度小、期限短 ;农业保险产品单一 ,只能投水稻而不能投其他 作物 ,导致其资金投入难 ,经营受灾害影响大 ,产出不高。

 2.4 土地 流转 程 序不 规范 2.4.1 流转手续不够规范 。调查结果显示(表 2),有 27%的 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时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口头协议 、 第三者证 明等方式完成流转 ,随意性较大。而在签订了合 同 的农户中 ,亦有人反映由于协议 中权 责不明确 ,条款不清 晰 ,且未进行过鉴定和公证 ,致使其合法权益 日后受损 。这 说明 ,虽然 目前湖北省土地流转 的合同化程度较高 ,但实际 流转手续仍不够规范 。

 2.4.2 流转主体不合规范 。调查发现 ,在土地流转的实际操 作过程 中 ,部分地区存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未咨询农 户意 见 ,越权对外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情况,其合 同主体不符合 301

 农村经济学 现代农业科技 2016年第 16期 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 ,人为 地造成了土地流转纠纷 。如在襄樊市南漳县肖堰镇西泉庙 村 ,该村土地流转 的合同全部 由村委会统一代签 ,村民从未 看到过相关合 同证明。有的村组 则先将土地承包给湖北文 东集团,回头再找农户办理租地手续 ,这在西泉庙村造成了 大量的纠纷 。

 表 2 户主确定土地流转的方式 2.5 农户权益受侵害严重 调查结果显示 ,在所有 284位参与过土地流转 的农户 中,38.5%的人反映自己的权益曾受到过侵害,10.8%的人则 表示 ,不清楚 自己的权益 是否受到过侵害 ,50.7%的人表示 没有受到过权益侵害。以上数据表明 .在现阶段湖北省农村 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而根据调研 结果显示 ,农户的土地流转权益主要受到两方面的侵害。

 2.5.1 承包商侵 害农户权益现象较为严重。研究发现 ,在土 地流转过程中 。承包商对农户权益的损害问题较为严峻 ,激 起两者间严重的矛盾冲突网。这集 中表现在 以下几方面 :① 未咨询农户意见 ,擅 自将土地挪作它用 ;② 流转后经营不 善,且合同到期后不归还土地;③不爱惜农民土地,乱挖沟 渠 ,或在耕地上挖掘鱼塘 、种植树木 ,对农民土地破坏较大 ,

 且归还土地后未进行平整 ;④单方面降低流转费用 ,甚至拖 欠流转费用;⑤未经农户允许,擅自将土地进行二次流转 ,

 从中赚取差价;⑥以低价承包农户贫瘠土地而闲置荒弃,以 骗取 国家农业补贴 ,且不允许农民收 回土地 ;⑦ 以欺骗方 式 ,骗取农民土地。

 2.5.2 政府 、村委会侵害农民权 益 ,违 背农民流转意愿。调 查发现 ,农户普遍赞 同中央所制定的土地流转政策 ,但对于 乡镇政府及村委会 ,则普遍存在意见 ,认 为其违背 国家政 策,侵害了自身权益 ,不尊 重自己的流转意愿网。政府 、村委 会侵害农民权益集中表现为:①克扣农民的流转收益以牟 取私利;②与承包商串通刻意压价 ,从中赚取流转差价;③ 主导流转土地后不受理农民合理利益诉求 ,不关照老年失 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④滥用权力,对抗拒“命令”的所谓 “钉子户”采取强制手段 ,或刻意进行打击报复 。激起农 民公 愤;⑤以强调村集体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为名,对农户的土 地使用权随意进行调整或撤销 ,并从中切出“机动 田”由村 集体甚至村干部个人掌握。变相剥夺农户土地。

 2.6 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健全 2.6.1 价格机制和收益增长机制不完善。调查发现 ,在土地 流转过程中 ,部分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并未根据当地 的经 济发展水平 、土地产 出和物价变动等因素为土地流转确 立 价格评估标准与收益增长机 制,土地流转 的价格主要 由承 包商和农 户自主协商确定 ,而农户 由于市场信息不畅 通和 法律意识淡薄,在流转土地中易受到压价侵害,在部分村镇的 土地流转中,流转期限在 10年以上的土地,多 5年调整 1次 流转费用,部分地区甚至规定保持流转价格一直不变 ,这引起 了农户极大的不满。如武汉市黄陂区姚集镇刘垮村的农 户便 反映,本村土地已流转 10年,但承包费仍是之前的 270元。

 2.6.2 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调查发现 ,部分受访村镇在进 行土地流转前 ,未对土地流转的受让主体——专业大户、企 业等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和评估,这导致部分承 包商在经营亏损后将损失转移给农户 ,拖欠农户流转费用 , 甚至抛弃土地一走了之 ,严重损 害了农户的权益嗍。如在武 汉市黄陂区姚集镇八里村便有农 户反映 ,承包商承包土地 种植树木 ,在经营亏损后不但未付农民流转费用 ,甚至不再 露面 ,而原有土地 因种植了树木无法再继续耕种 ,既损害了 农民的利益又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

 2.6.3 市场化运作平 台构建不完善 。大多数镇 一级土地流 转服务机构形 同虚设 ,村 级土地 流转机构亦普 遍没有建 立,由镇政府创办的流转信息网基本闲置 ,网页长期不更新 , 这导致多数村镇土地流转 的供求信息流通不畅。调查显示 有 37.6%的农户不容易知道周边关于土地流转的信息,而部 分承包商也不得不靠进村走访来获取流转信息 ,致使有转 包意愿 的农户不容易找到合适的租赁者 ,有转入土地愿意 的人也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土地资源 ,土地流转效率低下嘲。

 3 推动 湖北 省土 地流 转的建 议 3.1 促进土地流转深入推行的建议 3.1.1 推动农户转出土地的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 ,社会保障 体系不完善 ,不了解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信息是阻碍农户 转出土地的主要原因㈣。对此,要促使农民转出土地 ,推动湖 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深 入推行 ,这要求 :①加强 以社会保 险 、社会福利 、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为主耍内容的社会保障 体系 ,逐渐 弱化 土地的社 会保 障功能 ,减轻农民对土地的 依赖性 ;②对尚有能 力从事其他行业工作的农 民进行职业 培训 ,促使其实现再就业 ,而对 已无法从事其他 工作的农 户,政府 不仅应加大对其保障力度 ,还可与承包商协商 ,考 虑雇佣失地农户继续耕种 ,使其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调 动农户的流转积极性 ;③加 大对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普及 力度 ,委派地方农村经营管理人员下 乡宣传讲解《农村土地 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 规政策,并积极设立村务宣传栏 ,以加深农户对土地流转的 认识,解除农民对土地流转不必要的顾虑;④提高农村土地 流转信息化服务水平 ,各地区应根据实际需要 ,组织各村委 会设立站点 ,负责收集本村土地转出信息 ,在镇乡一级单位 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负责发布本地土地转出信息 ,并及 时将外界承包信息反馈到各村站点 ,使农户及时获取租赁 信息。

 3.1.2 推动农村土地承包 的建议 。在对承包商和政府 工作 人员的访 谈中了解到 ,农村基础设施 的完善程度 ,自然条 件 ,农业金融服务体系、风险保障机制的完善程度是影响农 村土地承包的主要因素[1l】。因此 。要推动湖北省农村土地承 包工作的深入开展,就要求:①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 投资农村水利 、交通 、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并 同时推动土 地平整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于土地流转的硬环境【1 2】,以调 动承包商承包土地的积极性 ,加速土地流转 ,促进土地的规 模化 、集 中化经营 ;②政府应积极改善农业金融服务环境 ,

 (下转第 304页)

 农村经济学 现代农业科技 2016年第 l6期 术方面 的支持与指导,合理进行村庄规划 ,并且针对房屋建 筑的布局合理性 也给予风险评估 ,尤其把 防雷建设作为重 要 的房屋选址规划之内。尽量选择雷灾风险 系数较低 的安 全地区进行房屋建设 ,远离雷击高发区 ,从房屋建设就进行 合理 的选址与规划 .从源头上避免了造成雷灾发生的多种 不安全隐患[21。

 3-3 加强外部防雷布设 村民在盖房屋时就要有防御雷灾措施 ,比如在建筑时把 房屋梁柱进行有效的连接 ,并在屋顶布设简易的避雷针 ,如 果房屋顶部有太阳能热水器 ,则甩地线下来使之可靠的接地 ,

 这样对室内的家电设施以及人员安全都提供了可靠的防雷 安全保障 ,而且这个方法的相对使用成本也比较低圆。

 3.4 施工线路统一布线 在农村进行村庄建设与改造时 。应该对于各种线路统一 进行排查布线 ,在各村之间布线时 ,应该在根据施工环境情 况埋设地线引入 ,并且要杜绝私 自拉扯线路 的情况发生。线 路规划应该按照标准的地沟线槽或者直接埋设地线布设 ,

 即使遇到雷暴天气 。也会在雷电传人居民住宅之前,把线路 上感应到的雷击电流通过集肤效应散人大地。

 3.5 以点带面做好防雷 电波侵入 已经布设避雷针的建筑物可以防御雷击 ,但是当遇到雷 电从顶端泻入到大地时 ,雷电的电磁波遇到地下的金属都 会受到电压的影响 。尤其电源 电线 、电话线或网络线等电子 设备都会感应到瞬间的高压 .即使有避雷针也起不到防御 效果了。雷 电主要是通过各种线路传入,因此在农村进行防 雷工作时 ,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 ,不可能做到每家都能安装 浪涌保护 ,但是在每个村庄的配电室内加装防雷 电波侵入是 完全能做到的 ,同时 ,每户引入的...

篇七: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范文 4 4 篇

 每件提案都有情况、有分析,尤其应该尽量做到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下文是本人为大家收集的优秀政协提案范文,仅供参考!

 篇【1】优秀政协提案范文

 案由:关于收回公交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内容:

 城市公交汽车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交通工具,它是最大民生问题之一。我县现有城市公交车 22 辆,全由私人出资购买,产权属于车主私人所有,分别挂靠在 3 家公司管理,其中城市公交公司 10 辆,茂源公司 10 辆,泰源公司 2 辆,挂靠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及其它代收税费。现在县城只有三条公交线路,分别是 1 路从塔山下--西门大桥--火车站往返;2 路从塔山下——新大街——太鹤大桥——火车站往返;3 路从平演村——临江东路——湖口头村往返。

 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仅此三条公交线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原定 2008 年 8 月要开通公交环城路线,但至今仍未能开通。随着塔山大桥桥头、石郭苑、新人民医院等工程的竣工,开通环需公交线路已迫在眉睫。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迟迟不能开通环城路线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开通环城路线必定要增加公交数量,增加公交数量要影响私有化产权车主的利润最大化,他们就要减少利润空间,同时也影响着茂源公司开往油竹山口方向的客源。在现有利益的驱使下,一部分车主坚决反对环城线路的开通,他们到处上访,要求自己成立公交公司,以达到公交完全私有化的目的。

 我县道路狭窄、县城人口密集,私家车日益增多,县城交通严重堵塞,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合理利用资源,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为此,我们建议:

 一、请县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收回公交工具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公交应作为政府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真正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不能作为一部分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改革现有的体制,由私有化转变为公有化,才能为老百姓谋取利益。

 借鉴其它城市转变经营模式,如丽水市、江山市等地方的成功经验。

 篇【2】优秀政协提案范文

 案

  由: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提案作用的提案

 主

  办:全国政协办公厅

 内

  容:

 撰写高效率、高层次提案界别联动的作用不容忽视。

 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而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性意义的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由于每年全国“两会”安排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而且还要审议各种议案和报告,即便会后对提案的分类和统计也是一项繁重的工作。如果政协委员看不到这些实际情况,一味追求所关注的事,提交很多的提案,这不仅分散了自己的

 精力,使得提案调查和论证不够充分,还可能因为提案太粗糙影响到提案的深刻表达,由此影响了行政效率,不利于问题的快速解决。

 现状分析:

 界别提案是指各界别的委员,把个别、分散的意见汇聚成系统、集中的意见,把委员的个体智慧转化为界别整体的优势,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活动形式,集中集体智慧形成的提案,这也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一种有效形式,因为每个界别都代表了一种社会结构和组织方式,他们也需要表达各自的心声和意愿。

 然而,尽管界别提案具有个人提案不可替代的优势和特点,但在提案工作中,仍存在着提案者多根据自己了解情况单独写、界别提案少,没想到以界别形式集体反映一些高质量提案。

 复旦大学副校长林尚立曾用数据分析,界别提案有时只占全部提案的 1%。某种程度上说,这也弱化了界别在人民政协中的智囊及代表作用,造成了现在的提案数量虽多,质量却参差不齐、操作性不强的后果。

 为此建议:

 毋庸置疑,积极发挥政协界别作用,认真做好政协界别提案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而,撰写高效率、高质量的提案,大力加强界别联动与专题讨论,提高界别提案的质量和针对性则不容忽视。

 一、充分发挥界别提案层次高、质量高、代表性强的作用

 界别提案一般都是在广泛发动、集思广益,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进行科学论证、认真把关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内容和建议既有个人的独立思考和独特见解,又能反映界别意见和呼声。它具有层次高、分量重、整体性强、代表性广等不同于个体提案的显著特点。

 1.党派、团体和界别组织位置超脱,较少受部门利益的驱动和限制,观察事情的角度不同,具有“旁观者”清的特点,加之界别委员都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文化层次较高,对问题的认识独特,提交的提案看得准、分析得透,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可行性,对宏观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能够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进入党政决策。

 2.政协组织是人才库、智囊团。各界别委员中人才济济,有各方面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在就地方大政方针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方面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时,既能在自己熟悉的专业领域和所关注的问题有独立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又能关注和掌握相关领域的工作情况,使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出本界别的集体智慧。

 3.界别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每个界别都面对各自所联系的群众,针对本界别的问题、困难和利益,提炼共同的愿望和主张,挖掘群体潜能,形成社会参与声势,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能够反映出一方群众的意愿及对政府的希望和要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般比较切合实际,采纳后也容易见到直接的效益。

 4.因为界别提案是委员集体智慧的结晶,是经过界别内委员讨论、深化、合并形成的,克服了个体提案可能产生的内容重复、观点分散、分析片面等情况,体现了界别的群体意识,集中了界别的集体智慧,反映了界别的共性要求,展现了界别的建言水平高的特点。

 二、积极建立界别提案的征集、内审及督办制度

 根据每年工作部署和安排,在征求各专委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选择对全

 局有重大影响,带有战略性、方向性的深层次问题,拟定出 3—5 个界别提案参考题目,供委员撰写提案时参考。引导各界别发挥委员的业务专长和人才优势,独立自主地开展调研,就本界别存在和关注的问题,提出界别提案。

 而各界别在全会前组织委员交流提案选题,对提案意向进行讨论、筛选、提炼;会中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等报告协商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相互切磋,完善提案,使部分个人提案转化为界别提案。

 全会结束后,组织各自专委会委员,对本委员会范围内的全部提案进行分析,并提出重点提案的备选题目,其中界别提案择优确定为重点提案,提交主席会议研究并确定分管主席领衔督办。

 篇【3】优秀政协提案范文

 案由: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

 提案人:xx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全县有 19 万人举家长年外出,分布在国内各地,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只有万人。他们留在农村的“种不好,不愿种,种不了,管不了”的土地、林地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合理、有序、规范地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加快农村人口内聚外迁的步伐,推进城市化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 20 亩以上种粮大户有 146 户,5000 多亩,种蔬菜大户 50 多户,1000 多亩,这些大户都是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起来的;全县水果面积14 万亩,其中经过流转发展的有 3 万多亩,占 20%以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 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式。目前在流转中存在认识欠到位,手续不完备,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来说:一是土地流转的总量偏少,特别宜开发山地、荒芫耕地资源丰富,但引导种植大户、工商业主开发为数不多。二是土地流转的层次较低,多数农田流转是口头协议、代耕形式,易造成农田抛荒。三是土地流转手续不规模,多数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易产生纠纷,土地流转期限较短,有的承租方采取短期行为,不愿作较多投入,未能很多落实保护耕地措施。同时,流转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匮乏,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倒贴转让,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又难以找到有流转意向的对象。四是农业效益比较低,农民对规模经营积极性不高,制约着土地流转。

 为了继续推进我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建议:

 1、提高认识。要把土地流转作为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制定扶植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2、规范程序。建议成立县级耕地、林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专门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土地流转应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有序进行,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签约和登记手续,并报管理机构备案。

 3、完善机制。首先要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促进土地流转,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促进农业结构合理调整,多方位多形式不断扩大规模种植,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流转。二要积极研究把农户中经营粗放、土地

 效率较低的土地集中起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方法和途径,在政策上和开发资金上给予适当的倾斜,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经营。三要着力于发展二、三产业加快扶贫小区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下山脱贫农民在稳定的二、三产业中就业,在城镇安居乐业。同时对自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户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臵换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

 4、加强服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 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参照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做好流转土地的登记、咨询、评估,推介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合同鉴证手续的办理、合同纠纷的调解等,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篇【4】优秀政协提案范文

 案 由:尽快实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

 提案人:魏 xx

 内 容:

 ●现状及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伟大复兴的号角的吹响及其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承载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人才的教育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如何培养出具有较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这就成了新时期的教育事业必须解决的新课题。

 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就是解决此类难题的金钥匙。现阶段,我市的教育事业在新的教育形势的影响下逐渐进入了一个健康的、充满活力的、良性的发展轨道。而我们也必须正视的是,在我市的中小学,由于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具有强大约束力的教师绩效评价体系,缺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很多的教师出现诸如人浮于事、责任心低下、缺乏钻研精神等陋习。这种情况在农村的中小学教师中尤为明显。为数甚多的教师认为,只要授课完毕就算是尽了自己的责任,并不在乎授课的内容和方式是否符合新课标的要求、学生的接受情况。至于学生每学期的结业成绩,及其由此产生的对自己的教学评价,更是无足轻重,反正下学期、下学年还能从事教学,只要“饭碗”不丢就毫无压力。

 再者,有另一种现象也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在众多区位、环境等优势相对明显的学校,出现了严重的教师超编,甚至是在编不在岗的情况。笔者在我市某县区的一个镇初级中学调研,发现该校九年级共有 6 个教学班,却配有 5名外语教师,其他年级的师资配备也是如此富足。而另外一些相对边远的学校却是师资不足。如此师资力量缺乏调节,就造成了师资富足的学校教学资源浪费、师资不足的学校发展滞后的教育不平衡,进而影响了教育的整体质量的有效提升。

 ●可行性及分析

 因此,我们必须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 年 2 月 2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和《教师法》为依据,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努力探索和实践,推行以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力求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启动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学校用人制度。

 实行教师聘任制,把教职工的人事管理权交给学校校长,为学校的内部管理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会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是实行层层聘任,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实行教师聘任制以后,学校因事设岗,因岗定责,逐层聘员,克服了过去那种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被动局面,

 充分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优化组合原则。

 二是引入竞争机制,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教师聘任制实行后,先进教师学校争着要,任其自行选择;后进教师无人问津,到处不受欢迎。这将使广大教工认识到:教育不再是改革的避风港,落后就要下岗。由于增强了忧患意识,教职工会人人感到有压力,个个担心搞不好工作会落聘。在这种内驱力的作用下,学校自然将要出现了教师抢课代,职工抢事做的良好局面,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勤奋上进,自学进修,钻研业务,从而促进了学校工作。

 三是完善岗位责任制,促进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实施教师聘任制过程中,教职工能否被学校聘用,今后能否续聘,必须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科学的考核。为此,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及其量化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性质从不同角度提出工作的具体要求,把学校工作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教职工,形成了较严密的目标责任体系,使学校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措施及对策

 一、行政配套措施:

 第一,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强化改革意识。实行教师聘任制波及到教...

篇八: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研究·土地流转·新农村摇 2014援5 循序渐进摇 推进土地适度流转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缘 楼上虞农经管理服务中心(猿员圆猿园园)张小丽摇 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 指出:

 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 农业企业流转, 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近年来,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加快推进土地适度流转。员郾 土地流转基本现状(员)

 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顾虑较多摇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愿土地长时间流转。大部分农民老龄化, 文化水平较低, 恋土观念较重,宁愿粗放经营, 到时还能享受各级财政通过 “一卡通” 发放的资金补贴, 所以流转积极性不高。二是不愿低价流转。随着土地流转市场日趋活跃, 农民对土地租金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最好能以土地入股, 而目前土地流转方式比较单一, 往往只有转包或出租两种形式。三是不愿在流转的土地上种植多年生作物。一些农户对种植多年生作物顾虑较多, 担心将来地力受到影响。四是流转手续不够规范。部分农户法律意识、 合同意识不强, 呈现 “三多二少” , 即口头协议多, 季节性流转多, 程序不规范多, 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的较少,一旦有纠纷往往难以仲裁。(圆)

 经营主体遇到困难较多摇 一是土地流转期限短。农户愿意流转期限一般在三年内, 而经营主体期望流转期限十年以上, 两者差距较大。二是流转价格高。如流转后种植水果、 花卉等的流出土地价格达到每亩一二千元, 使一些水稻种植大户力不从心。三是集中连片承包难。一旦少数或个别农户不愿意流转, 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就可能 “流产” 。四是设施用地审批紧。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农业设施用地常常处于耕地中, 设施用地限制多, 审批难, 程序繁。五是种植品种 “非粮” 化。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低, 农民受利益驱动, 导致 “非粮” 化现象大量发生。六是融资难度大。农业生产周期长,回报见效慢, 缺乏有效抵押物,很难从金融机构融资。七是人工成本上升快, 大大挤压了经营主体的利润空间。八是销售渠道瓶颈多。农业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 大户的关系是松散的, 农超对接门槛又较高, 农产品卖难或者产品滞销现象时有发生。九是农业生产风险高。如 圆园员猿 年大部分大户不同程度地因灾遭受了损失, 有的甚至绝收, 工商业主反哺农业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十是科技承受能力弱。有文化、 懂技术、 会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较少, 农业兼业化, 农民老龄化, 农技推广碰到猿员

 工作研究·土地流转·摇 新农村摇 2014援5“瓶颈” 。(猿)

 政府服务有待完善摇 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不少乡镇 (街道)

 、 村干部认为土地流转是流转双方自己的事, 存在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想法。村 (组)

 工作缺乏积极性, 土地流转基本上以放任自流为主。二是服务上有待优化。主要表现为土地流转信息不畅, 缺少土地流转的信息平台, 造成转入转出两头难。三是保障待遇存在差异。目前, 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 农村医疗保障、 低保标准、 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水平明显低于城镇, 导致大部分农民不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圆郾 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的对策(员)

 宣传发动摇 要发挥好现代传媒的作用,营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流转的氛围, 做好正面引导, 把缺乏劳力的农户的土地流转出来, 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农业, 发展规模经营。(圆)

 项目拉动摇 必须合理规划, 根据规划和农业项目建设的需要, 拟定土地适度流转方案, 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集中连片, 整体流转工作。同时要了解农户意愿, 把握可流转土地的田块、 方位、 面积, 制成 孕孕栽, 向外招商。在坚持 “姓农姓粮” 与保障农民利益的原则下, 吸引工商资本, 尤其是企业集团投资农业, 通过 “龙头企业 垣 合作社 垣 农户” 、农业公司等形式参与土地流转。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 发展较大规模的种养项目。(猿)

 示范带动摇 要选择特色乡镇编制一镇一品的专项规划。以规划为龙头, 集要素, 搞流转,引项目。建立示范区, 做强优势主导产业, 推进面上土地流转的展开。各乡镇 (街道)

 也要选择几个村作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试点,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试点, 培育一批 “规模大、 档次高、效益好、 叫得响” 的土地流转甚至整村连片流转的样板。创新土地流转方式, 更多采用 “股份合作” 形式, 提倡以土地经营权 “权益入股” 的流转形式和保底分红 垣 利润分红的分配方式, 让流出土地农户共建共享现代农业。鼓励村经济合作社牵头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并给予补助。要大力培育家庭农场, 扩大农业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对农户的带动作用, 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水平。源“龙头企业 垣 基地 垣 农户” 、 直接创办(源)

 政策驱动摇 紧紧围绕农业精品化规模化商品化的要求, 制定财政、 土地、 金融、 劳动力培训等政策, 加快土地适度流转, 区财政应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家庭承包农户委托流转、 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 根据不同的流转期限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 鼓励长期流转。(缘)

 上下联动摇 强化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服务和管理职责。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研究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诸如技术培训、 技术指导、 粮食订单、 两区建设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帮助, 在农业政策上给予倾斜。乡镇 (街道)

 还应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 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土地流转储备库。(远)

 社保辅动摇 一方面要紧紧把握新一轮全国城镇化发展和 “四个上虞” 建设的有力契机, 加强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 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让农民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要鼓励农民把土地流转出来, 要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 努力消除流出农户的后顾之忧。同时, 也要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 促进农业经营人才长期可持续从事农业行业, 解决人才青黄不接问题。(苑)

 服务助动摇 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 各尽所能, 尤其要调动乡镇 (街道)

 、 村级基层组织为民办事的积极性, 积极参与其中, 有所作为, 做好农户与承包户之间的润滑剂, 为老百姓代言, 为专业大户牵线, 同时, 要维护好双方的利益, 共同推进土地整体流转工作。(愿)

 考核促动摇 土地适度流转是建设农业两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也是农村重点工作之一, 要按照年度工作目标, 列为乡镇 (街道)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实绩综合考评, 在新农村建设考核项目中专项设立考核指标。各乡镇 (街道)

 也要把农村土地流转列入村干部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搭建好土地流转的服务平台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平台, 促进基层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真正起到蓄水池、 保护罩和压舱石的作用。(本栏编辑:

 张摇 竹摇 周振华)员

 循序渐进推进土地适度流转循序渐进推进土地适度流转作者:张小丽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缘楼上虞农经管理服务中心 312300刊名:新农村英文刊名:New Countryside年,卷(期):

 引用本文格式:张小丽 循序渐进推进土地适度流转[期刊论文]-新农村 2014(5)2014(5)

篇九: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 广大政协委员 、 各参加单位、 各界别围绕党委、 政府的中心工作, 积极参政议政,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交提案共 191 件, 其中集体提案 32 件, 经审查立案 186件, 送交县委、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共 46 个承办单位办理, 现已全部办复。

 经提案委员 会的评比, 主席会议的讨论, 再提交政协常委会协商通过, 其中刘小燕提出的《发展油茶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等 10 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

 以下为部分优秀提案。

  提案号:

 28

 案由:

 发展油茶产业

 增加农民收入

 提案人:

 刘小燕 内容:

  油茶是中国特有的优良乡 土树种。

 它与油橄榄、 油棕、 椰子一起并列为世界四大木本油料植物。

 2008 年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上提出, 加快推进油茶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山区综合开发,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切实保障国家粮油安全。

 我县是浙江省油茶第二大县, 在上世纪 60 年代鼎盛时期, 我县油茶种植面积达到 31 万余亩, 青田的油茶种子就源源不断地运往全省各地种植, 被誉称为&quot;浙南油库&quot;。

 但 80 年代后, 受观念、 管理、 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我县的油茶产业一直处于荒芜和半荒芜状态,油茶面积和产量逐年下降。

  一、 我县油茶资源现状分析

 根据 2008 年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调查统计, 我县油茶种植面积仅存 21. 4 万亩, 万亩以上的乡 镇有 7 个, 全县有 4 万余农户 经营油茶, 主要分布在章村、 腊口 、 船寮、 东源、 祯埠等中西部地区, 其中章村乡 和腊口 镇最多。

 在这 21. 4 万亩油茶中, 仅有 3 万余亩的油茶林处于经营管理状态, 其余都处于半野生和原始栽培状态, 品种以普通油茶为主及少量的浙江红花油茶。

  二、 我县油茶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群众观念落后, 发展油茶产业的积极性低。

 由于长期受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 大部分群众将种植油茶主要定位于满足自 家生活需要, 基本依赖 &quot;天种天养&quot;, 生产上仍沿袭粗放的种植技术和原始落后的管理, 对茶林放任不管, 不到茶子成熟不进山, 甚至一些林农放弃了 采摘。

 没有切实树立起种植油茶发家致富的观念, 所以很少投入人力、 资金对油茶林进行管理和开发。

  2、 管理粗放, 经营效益低。

 油茶树长期以来基本上采用实生繁殖方式, 导致品种严重退化, 树势衰败严重,大小年突出, 产量低且不稳, 油茶品种皮厚、 仁小、 出油率低。

 加上我县茶农对油茶种植生产方式原始粗放,技术含量低, 对高冠嫁接、 修剪等丰产技术知之甚少, 对垦复油茶的积极性不高, 全县约有 60%的油茶林没有进行垦复, 即使垦复了 也没有连续性, 油茶林&quot;老、 稀、 残、 杂&quot;现象比较严重, 导致油茶林整体效益不高。

  3、 产业链条短, 附加值低。

 我县的油茶加工仍较多采用民间传统的液压式土榨法, 加工能力弱, 出油率低,只有 22%左右, 即 100 公斤油籽可榨成品油约 22 公斤。

 生产的油茶品质低, 价格低, 一般市场价为 20 元/斤,只有精品茶油价格的 1/5 左右。

 茶壳在农村主要当柴烧, 除几家深加工企业, 其他作坊式的加工厂对于茶皂素提取、 菌体蛋白饲料等综合开发利用还是空白。

  4、 缺乏强势&quot;品牌&quot;和高端技术。

 我县目 前虽然有浙南油茶等 3 家油茶生产企业, 在生产、 技术攻关、 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 一定的成绩, 但与行业发展目 标、 国内大型油茶加工企业相比, 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在油茶精深加工方面缺乏高端技术, 无法完全有效利用油茶资源, 产品附加值不高。

 在品牌建设方面, 我县目 前没有一个叫 得响当当的大品牌。

 对于企业而言, 品牌就是生命力, 就是最大的竞争力, 是产品赢得市场的保证, 走

 向市场的通行证, 强势品牌、 高端生产技术的缺乏, 是我县油茶生产企业的最大软肋, 已经成为制约我县油茶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5、 农村劳力少, 茶油商品率低。

 山区种植油茶劳动强度大, 而我县油茶主产区的农村青年都已外出务工。劳动投入少, 是我县油茶林荒芜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时, 由于油茶林分户 经营, 规模程度低, 集中收购难,

 林农主要到当地附近的榨油作坊将茶籽榨成成品油留作家庭自 用。

  三、 发展我县油茶产业的思考与建议

 1、 进一步出台政策、 完善机制。

 政府的引 导和扶持是关键。

 建议政府要把油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富农产业和乡 镇的主导产业来抓, 在人员 、 资金、 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 推动油茶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负责制定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加大对油茶抚育改造、 品种改良和油茶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油茶林地流转机制和补偿机制, 并把各种机制落到切实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上来, 为产业发展做保障。

  2、 加强宣传, 转变观念。

 发展油茶产业, 首先要把转变群众落后观念放在第一位。

 一是要走出去。

 组织油茶大户 、 乡 村干部、 有意向发展油茶的群众到江西、 湖南等油茶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学习参观,

 借鉴经验, 坚定他们种植油茶的信心和决心。

 积极发动民营企业家、 油茶大户 , 采取租赁方式, 整合山地资源, 扩大油茶种植规模; 对零星种植、 小规模种植的茶园, 化零为整, 变小为大, 进行连片开发, 形成油茶基地, 走规模化发展之路 , 二是要请进来。

 建议由县林业局邀请专家学者、 技术人员 授课和现场指导, 提高群众对油茶的认识,使群众树立&quot;把油茶当作田来耕&quot;、 &quot;种油茶也能致富&quot;的观念。

  3、 以科技为支持, 加快油茶产业的发展步伐。

 发展油茶产业, 应强化科技支撑, 切实提高油茶经营的科技水平。

 林业、 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油茶优良品种的引 进和开发, 对新品种进行预植更新, 对林相较好, 但产量不高的油茶林进行高接换冠, 建议大力开发建设示范基地, 带动、 辐射周边群众。

 要千方百计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 让他们学会嫁接、 育苗、 种植、 修剪等一系列技术, 成为合格的茶农。

 要组织开展技术下乡 活动, 为群众提供油茶低改技术服务。

  4、 培育龙头, 提升油茶综合竞争力。

 政府部门要按照&quot;扶大、 扶强、 扶优&quot;的原则, 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培育一批竞争力强、 带动面广的油茶龙头企业, 促进油茶产业链的延伸。

 同时鼓励企业进行名牌产品的开发, 培育一批以&quot;瓯江源&quot;等为主的品牌企业, 进一步提高我县油茶产品的知名 度和市场竞争力, 促进油茶资源的利用率和综合附加值, 在这里我要举一个例子, 现在的油茶加工企业主要是收购茶籽饼和毛油,农民要自 己采摘、 脱壳、 榨油, 这中间要接近一个月 左右。

 对于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户 来说就没有积极性了 , 如果企业扩大规模, 开发出油茶果脱壳设备, 直接收购农户 的油茶果, 这样农民的油茶生产的积极性就会提高,进一步促进油茶产业的发展。

  5、 转变机制, 加强市场开拓。

 要实现产业化, 必须开拓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重视企业的主体行为。

 如果仅建设油茶树基地, 缺少油茶籽加工企业, 农民生产的茶籽没有出路, 缺乏销售渠道, 也形成不了 产业; 反之, 如果仅有油茶籽加工企业, 没有一定规模的油茶籽基地为依托, 则生产企业将成为&quot;无米之炊&quot;。建议应加强和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积极鼓励贩销大户 参与到合作社中去, 成为产销衔接的纽带和调节产销矛盾的主导力量; 同时大力挖掘、 弘扬油茶文化, 丰富油茶内涵, 增加油茶的主导力量; 促进油茶产业化的发展。

 提案号:

 13

 案由: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

 提案人:

 王旭海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 全县有 19 万人举家长年外出, 分布在国内各地, 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只有 5. 6 万人。

 他们留在农村的“种不好, 不愿种, 种不了 , 管不了 ” 的土地、 林地怎么办? 唯一的办法是合理、 有序、 规范地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 进行规模经营, 推进农业现代化、 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 加快农村人口 内聚外迁的步伐, 推进城市化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 全县 20 亩以上种粮大户 有 146 户 , 5000 多亩, 种蔬菜大户 50 多户 , 1000 多亩, 这些大户都是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起来的; 全县水果面积 14 万亩, 其中经过流转发展的有 3 万多亩, 占 20%以上。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 虽然取得一定成效, 但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式。

 目 前在流转中存在认识欠到位, 手续不完备, 机制不健全, 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具体来说:

 一是土地流转的总量偏少, 特别宜开发山地、 荒芫耕地资源丰富, 但引 导种植大户 、 工商业主开发为数不多。

 二是土地流转的层次较低, 多数农田流转是口 头协议、 代耕形式, 易造成农田抛荒。

 三是土地流转手续不规模, 多数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 易产生纠纷, 土地流转期限较短,有的承租方采取短期行为, 不愿作较多投入, 未能很多落实保护耕地措施。

 同时, 流转机制不完善, 中介组织匮乏, 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 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倒贴转让, 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 , 又难以找到有流转意向的对象。

 四是农业效益比较低, 农民对规模经营积极性不高, 制约着土地流转。

  为了 继续推进我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 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建议:

 1、 提高认识。

 要把土地流转作为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制定扶植政策, 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2、 规范程序。

 建议成立县级耕地、 林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 专门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土地流转应坚持依法、自 愿、 有偿的原则规范有序进行, 不论采取什么形式, 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办理签约和登记手续,并报管理机构备案。

  3、 完善机制。

 首先要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 促进土地流转, 通过“公司+基地+农户 ” 产业化模式, 促进农业结构合理调整, 多方位多形式不断扩大规模种植, 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流转。

 二要积极研究把农户 中经营粗放、 土地效率较低的土地集中起来, 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方法和途径, 在政策上和开发资金上给予适当的倾斜, 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种养大户 发展规模经营。

 三要着力于发展二、 三产业加快扶贫小区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步伐, 积极引 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使下山脱贫农民在稳定的二、 三产业中就业, 在城镇安居乐业。

 同时对自 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户 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政策, 让农户 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解决“离土农民” 的后顾之忧。

  4、 加强服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要 积极引 导, 加强管理。

 有条件的乡 镇可参照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 做好流转土地的登记、 咨询、 评估, 推介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 合同鉴证手续的办理、合同纠纷的调解等, 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提案号:

 21

 案由:

 关于收回公交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刘景爱

 内容:

  城市公交汽车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交通工具, 它是最大民生问题之一。

 我县现有城市公交车22 辆, 全由私人出资购买, 产权属于车主私人所有, 分别挂靠在 3 家公司管理, 其中城市公交公司 10 辆, 茂源公司 10 辆, 泰源公司 2 辆, 挂靠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及其它代收税费。

 现在县城只有三条公交线路, 分别是 1路从塔山下--西门大桥--火车站往返; 2 路从塔山下——新大街——太鹤大桥——火车站往返; 3 路从平演村——临江东路——湖口 头村往返。

  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 仅此三条公交线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 原定 2008 年 8月 要开通公交环城路线, 但至今仍未能开通。

 随着塔山大桥桥头、 石郭苑、 新人民医院等工程的竣工, 开通环需公交线路已迫在眉睫。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 迟迟不能开通环城路线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开通环城路线必定要增加公交数量, 增加公交数量要影响私有化产权车主的利润最大化, 他们就要减少利润空间, 同时也影响着茂源公司开往油竹山口 方向的客源。

 在现有利益的驱使下, 一部分车主坚决反对环城线路的开通, 他们到处上访, 要求自 己成立公交公司, 以达到公交完全私有化的目 的。

  我县道路狭窄、 县城人口 密集, 私家车日 益增多, 县城交通严重堵塞, 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可以缓解交通压力, 合理利用资源, 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

 为此, 我们建议:

  一、 请县政府利用公共财政, 收回公交工具经营权, 由政府统一管理。

 公交应作为政府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真正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二、 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 不能作为一部分人谋取利益的工具, 改革现有的体制, 由私有化转变为公有化,才能为老百姓谋取利益。

  借鉴其它城市转变经营模式, 如丽水市、 江山市等地方的成功经验。

 提案号:

 26

 案由:

 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 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

 唐媚媚

 内容:

  近年来, 在县委、 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全县人民齐心协力, 攻坚克难, 创业创新, 工业化、 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 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 尤其是工业的异军突起, 使我县人口 、 产业得到了 快速集聚, 大批省内外务工农民涌入我县就业, 在为我县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同时, 也带来了 务工人员 子女就学难等问题。

 虽然,县委、 县政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人员 子女的教育问题, 让外来务工子女同样享受到城区优质的教育资源, 尽最大努力促进教育起点公平, 出台了 《青田县城区暂住人员 子女就学招生办法》 等一系列政策, 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享受同城同待遇。

 但就青田目 前情况来看, 还需进一步去研究和解决...

篇十:加快土地流转力度政协提案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

  20201010 年第 5 5 期

  总第 1 14 42 2 期

  今年两会关于房地产的提案与建议今年两会关于房地产的提案与建议

  主

 编:李战军 执行主编:朱

 光 主

 办:房地产发展研究所 印发日期:2010 年 3 月 22 日

 电

 话:021-60868898 地

 址:上海市广延路 383 号 文武大楼 5 楼 邮

 编:200072 Email:zhuguang@ehouse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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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作者介绍

 本文由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刘卫卫整理完成。

 关键词关键词

 两会

 房地产

 提案

 目录目录

 一、关于房地产行业地位一、关于房地产行业地位

 二、关于低碳地产和低碳建筑二、关于低碳地产和低碳建筑

 三、关于土地出让制度三、关于土地出让制度

 四、关于土地出让金四、关于土地出让金

 五、关于农村土地和小产权房五、关于农村土地和小产权房

 六、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六、关于住房制度改革

 七、关于住房保障立法七、关于住房保障立法

 八、关于八、关于保障住房管理和实施保障住房管理和实施

 九、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九、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

 十一、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度十一、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度

 十二、关于房价十二、关于房价

 十三、关于国有房地产企业十三、关于国有房地产企业

 十四、关于购房税费十四、关于购房税费

 十五、关于物业税十五、关于物业税

 十六、其他十六、其他

 今年今年““两会两会””关于房地产的提案与建议关于房地产的提案与建议

  今年“两会”民生问题依旧是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其中又以住房民生为重。住房保障、高房价、物业税、地王成为两会中曝光率最高的词汇。

 “两会”委员代表各抒己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调整和完善土地供应结构,提高保障性住房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比例等方面。现根据各种公开报道的内容,我们对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整理如下:

 一、一、关于关于房地产行业地位房地产行业地位

 陈万志:房地产应去暴利化陈万志:房地产应去暴利化,回归“民生产业”定位,回归“民生产业”定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监测信息,2009 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平均成本每平方米约2500 元。可大概算出,2009 年中国房地产商赚取的利润高达 1 万多亿元。

 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看,凡是重视房地产民生性质,并将房地产市场作为消费市场的,国家经济周期波动就较小,如德国、法国;凡是轻视房地产的民生性质,并将房地产市场作为投资或资本市场的,国家经济周期波动就比较大,如美国、日本。所以,我国房地产业应去暴利化,尽快回归民生性。

 房地产业应尽早回归到“民生产业”的定位。其支柱产业应有新的内涵,不应作为拉动 GDP 增长的支柱产业,而是以保障民生为宗旨、以完善住房保障为重要内容、以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的“民生型支柱产业” 。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 景天魁:景天魁:将房地产作支柱将房地产作支柱产业产业与与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相背方式转变相背

 房价过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将房地产看作支柱产业,这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背道而驰。房地产发展早已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与腐败等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问题。正是由于房地产业短期效益较为显著,因此也使各地政府为追求短期利益而不愿投入较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回报周期较长的高科技产业,将进一步造成资源的错配和产业结构的失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治学部副主任景天魁

 二、关于低碳地产和低碳建筑二、关于低碳地产和低碳建筑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推进低碳地产:推进低碳地产

 建议政府应在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方面对绿色低碳建筑进行改革和倾斜,包括以减碳指标来进行金融和土地等资源配置,设置不同的税费征收标准,改变以单纯的“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办法,以平抑地价和房价。并提出将“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与建筑”纳入“十二五”规划中。

 ——政协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提案 胡葆森:推进低碳胡葆森:推进低碳社区社区开发建设开发建设

 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 城镇住宅的大量建设将会消耗各类资源,应该在房屋建设标准中增加低碳标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开发商开发低碳社区。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建业集团董事长胡葆森

 三三、、关于关于土地土地出让制度出让制度

 胡成中:改变土地出让“价高者得”模式胡成中:改变土地出让“价高者得”模式,,实行实行按需供地按需供地

 针对“地王”频出导致区域房价狂飙现象,主要调控环节在于土地供应量和供应价。建议:

 一方面,改变现有土地招标模式,将“一价定生死”改为“多点定胜负” ,建立土地招标综合评标体系,改变地方政府谋求土地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即地价仍作为重要权重或第一权重,同时增加土地使用效率、销售利润率、建筑质量等级、环保节能等指标,确定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在用地中的占比等,对这些指标进行科学量化,形成评标体系,不取高标取近标。

 另一方面,应根据市场需求安排土地供应量。即建立土地、房产、财政、银行等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通过加大供给摊薄房地产业利润,尽量让房价在供求关系改善的情况下自然回落;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布局,增加土地供应时合理配备市中心土地与近郊土地的比例。

 ——全国政协委员、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 CEO 胡成中 厉以宁:三级供应,价低者得厉以宁:三级供应,价低者得

 政府可将土地供应分三类,分别向低收入者、中等收入者、高档住房需求者

 供应,建设廉租房、公租房、普通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同时,改变现有的土地招标制度,对于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应该遵守一条准则:哪个开发商房子卖得最便宜,政府就可以把土地批给他。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厉以宁 王健林:土地出让制度不改革,房价下不来王健林:土地出让制度不改革,房价下不来

 当前高房价,首先是由高地价引起的,土地供应不足,而且出让价格过高。去年货币投放过多也推高了地价,央企、国企竞争地王是推高去年房价的重要原因。地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在于:土地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从目前利益格局来看,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推高地价的利益动力很充足。土地出让制度中有“招拍挂”等多种方式,但被使用最多的就是拍卖。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这种方式既不用动脑筋,也不用担责任,利多而无害。

 政府首先要承认和正视地价推高房价的事实,才能有针对性地改进。当前解决高房价最有效的方法是,首先应该改变的是土地出让制度。近期招标出让的土地都出现了价格较低的趋势,但是又引起大家对于内部操作和腐败问题的猜测;拍卖制度简单公平但是却推高了房价。

 因此, 土地出让制度的改革面临两难处境。当前的楼市很难用一个办法解决所有矛盾,可能需要两害相权取其轻。

 目前调控房价的思路和措施很多,但如果不抓住地价推高房价这个核心的因素,其他的方式可能最终都是徒劳。改变地价推高房价的现状会触及地方政府的深层次利益,难度很大。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

 四、关于土地出让金四、关于土地出让金

 李晓林:土地李晓林:土地出让金出让金上缴中央上缴中央

 目前,土地出让收入是各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因此,建议今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出让金收缴到账后即刻转缴至中央政府,由中央来统一支配使用。这样既可以弱化各地政府高价卖地冲动,也可能用数年时间把因地价扭曲而推高的房价变得趋于正常,也能断绝一些地方政府卯粮寅吃的问题,更好地使在市场中被炒高的超过土地价值通过政策性住房反作用于低收入者。

 ——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

 崔永元:设立土地出让金专款专用机制崔永元:设立土地出让金专款专用机制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是纯粹靠商品房来解决国民住房问题的,由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才应该是房屋提供的主体。因此,国家应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设立土地出让金专款专用机制,并进行严格监管,至少有 50%土地出让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崔永元 民革中央:改革当前税收结构,改变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民革中央:改革当前税收结构,改变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

 遏制地价过快上涨,首先要改革当前税收结构,改变当前地方政府的收入严重依赖土地收入的状况。同时改变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当前土地出让金构成地方政府的巨额收入, 主要是由于 70 年土地使用权对应的租费一次性收取, 建议对居住类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可改为在土地出让期限内分年度收取。

 ——政协民革中央提案

 五、关于农村土地和小产权房五、关于农村土地和小产权房

 郭松海: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郭松海: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做好村庄规划,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审批宅基地;建立宅基地有限使用制度;建立超标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健全制度规范, 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郭松海 蔡继明:蔡继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区别对待小产权房,区别对待小产权房

 城乡集体建设用地应同地同权同价,深入推进土地产权变革,给予农村土地真正完整的产权。

 对那些违法违规占用农地开发建设小产权房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对那些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在政策上则要加以区分;要尽量利用经济手段、用科学发展的长远眼光来提出对策。解决问题,而不是单纯运用行政手段甚至强制性拆毁,这样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把好事变成坏事。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 邱玫:建邱玫:建立和完善“小产权房”法律制度立和完善“小产权房”法律制度

 目前, “小产权房”已成为继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单位集

 资建房之外的另一种城市房屋类型。长期以来, “小产权房”虽然大范围地存在,但在国家法制层面上,对其进行规范调整的制度却不够完善,造成了“小产权房”不合法却不断滋生蔓延,出现纠纷又无法可依的局面。而现行的法律制度或用地体制是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本原因。

 因此亟须完善相关法制,将其纳入法制调整的范畴。在立法上有限度地允许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实现集体对土地的真正所有,逐步实现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及时修改《土地管理法》第 47 条,以使农地所有者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其土地被征用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以消除其规避法律的主观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

 六、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六、关于住房制度改革

 农工党:建言“二次房改”农工党:建言“二次房改”

 农工党《关于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完善住房制度的建议》提案中,提出住房保障目前在具体运作中存在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严重不足、 保障对象覆盖面过于狭窄、运作不规范等现象„„现有的部门法规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实施随意性强,缺乏统一的法律指导和约束。

 建议国务院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二次房改” ,尽快提出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 “四定两竞”公共住房改革和“一户一宅”准入制度的具体方案并发布执行。其中:

 “三三制”住房制度是指:

 “三种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制度、公共住房制度和商品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政府划定、 ‘四定两竞’招标和‘招拍挂’ ;三支队伍参与——国有独资住房投资有限公司、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 。

 “四定两竞”方案包括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 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标供地。

 同时还建议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实行不同的住房价格政策。如鼓励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不同方式的补贴,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提供补贴的廉租住房,最终实现居者有其房的目标。

 立法过程中需注意的“三个原则问题”——法理上明确住房是准公共产品,不能完全市场化;法条上要搞大保障,不要搞小保障;制度设计上要实现多种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政协农工党提案 陈万志: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构筑多元化住房供给格局陈万志: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构筑多元化住房供给格局

 当前房地产业问题的要害是开发商垄断了住房市场的供应,使消费者别无选择,根本性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深化住房制度的改革来打破垄断。按照惠民生的改革思路,我国的住宅市场应分为几个层次:政府投入的保障性住房,主要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问题;合作建房,主要解决中产阶级的问题;私人建房和集体建设用地建房,可作两者的补充;以上住房只能用于居住消费,不允许用于投资、投机。至于开发商,则主要建富人居住的住宅和商业地产等,并允许投资和投机。当然开发商也可参与建普通商品房,获得正常利润。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

 七七、、关于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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