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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7篇

时间:2022-11-17 14:15:06 来源:网友投稿

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7篇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范文)县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调研有关情况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XX县纪委现就上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调研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7篇

篇一: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文)县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调研有关情况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XX 县纪委现就上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调研的四项内容报送如下:

  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简况及亮点

  今年以来,XX 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上级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项违纪问题,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一是拓展线索来源,深挖问题线索。采取积极措施,注重举报宣传和线索摸排,通过信访举报、审计移送、巡察反馈等方式,共收集到问题线索 59 件; 二是运用“四种形态”,严查违纪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相关问题的有关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11 人次,对扶贫领域严重违纪问题党纪立案 16 起,党纪政纪处理 21 人次;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机制、资金拨付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确保警钟长鸣。注重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建立全县首个乡镇纪律教育室,强化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我县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过程中,呈现了不少亮点。

 一是始终注重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开展全过程,前期注重氛围宣传,让群众知晓扶贫政策、懂得举报方式、强化群众监督;案件检查中注重对相关责任人的宣传教育,着力解决认识不清、

 工作不实等问题;处理到位后强化通报曝光,坚持“应通报尽通报、点名道姓通报”,让违纪无处藏身,让曝光更具震慑力,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

 二是始终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件,始终坚持“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同时追究该地方或单位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对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问责 11 起。

 三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注重从县纪委自身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扶贫领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清查,定期不定期对脱贫攻坚开展督查巡察,下发问题通报 2 次,列出问题整改清单 43 个,让基层干部切实感受到脱贫攻坚的高压态势,着力改变扶贫领域的各种不良倾向。

 二、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具体表现

  今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6 起,处理 4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 31 人。

 涉案人员情况,村组干部 40 人(其中 2人各涉及两起案件)、乡镇干部 4 人、县直单位 3 人,村组干部占涉案人员的 67%; 案件类型情况,违反政治纪律的 4 人次;违反廉洁纪律的 6 人次、违反群众纪律的 4 人次、违反工作纪律的 15 人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11 人次; 处分类型情况,第一种形态的 11 人、党内警告 13 人、党内严重警告 4 人、撤销党内职务 3 人、留党察看 1 人。分析今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的案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从发生腐败问题的主体看: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涉案金额大的显著特征,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

 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机关、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而且从掌握钱、财、物等关键岗位向一般岗位渗透。

  二是从发生腐败问题的方式看:个人单独、多人串通、整个家族参与等,形式多样,特别是“一案多人”“案中案”及“窝案串案”呈上升趋势。如 2015 年至 2016 年,XX 县河西镇下路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员**,支委**,妇女主任**等 5 人以各自亲属的名义共同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 20 万元。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国家涉农扶贫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被侵吞。如河东镇水边村委会**在 2012 年至 2015 年间共挪用移民资金12 万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监管不力,时任河东镇民政所所长**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力,导致**挪用移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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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从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看: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成为基层干部违纪的重灾区,主要集中表现在低保资格认定、低保金发放、违规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骗取退耕还林补助金、骗取国家粮食补助金、违规向村民收取扶贫资金、挪用移民扶持资金、挪用扶贫产业专项资金、侵占合作社资金等违纪问题。今年以来,我县查处的 16 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中,低保优亲厚友、收取低保金的 2 起、违规套取有关资金的 7 起、违规挪用有关资金的 3 起、违规向群众收取有关费用的 2起、违规支付有关资金的 2 起。

  四是从发生腐败问题的手段看:一是直接贪污有关扶贫资金。如**乡**村委会**利用职务之便,2016 年违规侵占集体公益林补助资

 金 5 万元用于归还其女儿的助学贷款及利息。二是无中生有骗取扶贫资金。采取虚假报名、虚报面积、编造项目等方式,骗取各种补偿款、救济款、补助金。如上河镇敬老院2015 年以本院 10 名五保户的名义套取国家自然灾害补助资金 20000 元。河西镇下路村党支部书记**等 5 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以各自亲属的名义共同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 20 元。三是层层克扣截留扶贫款物。炉头乡大飞村党支部书记**违规收取低保对象户部分低保金4600 元。

  五是从发生腐败问题的性质看:有的是钱就贪、见钱就拿,如**在不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情况下,在 2008 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移民搬迁补助资金 0.77 万元用于家庭开支;2012 年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维修条件的情况下申报维修资金 0.3 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有的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 2012 年至 2016 年上河镇敬老院虚列购买米油、饲料等支出套取 6.05 万元用于烟酒等接待支出。

  三、农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表现形式

  “村霸”泛指为祸乡村的恶势力,这些恶势力包括农村的地痞、流氓、无赖、宗族恶势力和部分独断专行横行霸道的村组干部。他们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2017 年 1 月,中共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分析我县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可以定性为农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案件数量极少,但不排除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倾向。如 2016 年查处的七都镇钱塘江村书记张珊案,在处理群众关系问题上,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在群众中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张珊在某日中午喝酒后,怀疑**及家人曾经举报过自己,带领其子到**家质问,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其子将**之子王麻子殴打致轻伤住院,张珊当时不仅不及时制止,还参与其中相互拉扯,导致**及家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后经旁人报警,七都派出所民警出面及时制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纵观全国,农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存量还不少,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有的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有的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有的横行乡里、欺压群众、违法犯罪,严重侵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重破坏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旦有地方出现“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势必影响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干预扶贫项目建设、贫困户评定和低保户评定等工作。比如,我县部分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倾向的村组干部会瞄准政策设计存在的执行缺陷,在各种扶贫政策执行中优亲厚友。如城乡低保、农村危房改造因为依托的评定标准不够明确,难以准确统计和衡量;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等项目因为补助对象数量庞大而分散,以现有技术和力量难以准确核查;生猪补贴因为所补助的对象存在时间短,数量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中且证据难以固定,等等。又如,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的将项目进行拆分,规避招投标,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从中获取不当利益。

  四、对开展专项治理的思考及建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有必要在脱贫攻坚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围绕贯穿整个脱贫攻坚期,就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简要提三点建议:

  一是治理什么?主要就治理的范围、对象、内容和目标来谈。治理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地管辖范围内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人和事。治理的内容和目标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治理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目标是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二是坚决治理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目标是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三是治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尤其要突出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治理,目标是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形成震慑。四是治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问题,目标是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从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如何治理?主要就治理的时间步骤、方式方法、具体措施来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贯穿整个脱贫攻坚期,不搞一阵风的运动,坚持在脱贫攻坚期常态化。时间步骤上可从全面动员部署、全面摸底排查、集中纠正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建立长效

 机制等阶段考虑,除动员部署设定时间期限外,其他阶段应贯穿脱贫攻坚期全过程。方式方法上可从开展专项督查、创新舆论监督、落实督办任务、严格纪律审查、开展“一案双查”、坚持通报曝光等方面入手。具体措施上可从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回头看”、注重分析研判等方面落实,从而使专项治理能够层层压实责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由谁来治理?主要就组织架构、涉及的部门及责任分工来谈。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可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自查摸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涉及所有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单位,督查检查、纪律审查、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主要涉及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扶贫等单位,在治理过程中,可围绕治理的内容根据各自职能的不同,各领一块任务,各自形成治理方案,同时又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分析研判,重在预防,形成治理一盘棋,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让贫困群众和全国人民一道过上小康生活。

篇二: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1x 年 10 月 20 日—11 月 20 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县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1x 年12 月 20 日,巡察组向我县通报了情况,在肯定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巡察组向我县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县委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场)主要负责

 人为成员的县脱贫攻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县委、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定期调度脱贫攻坚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深入挂点镇村指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并第一时间下发了《中共资溪县委关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在整改方案中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细化为 4 个方面 17个专项问题,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

 (三)多方联动,全力抓好整改。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多次调度会,统筹协调,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研究,找出症结,分析原因,分解落实。同时,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和整改期限,对已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到位。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做到从严从实、立行立改,举全县之力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 4 个方面 17 个专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所整改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

 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

 1.关于“个别乡(镇)村干部担当意识不足、个别村村干部扶贫攻坚认识不足、巡察组进驻后仍有个别村找不到村干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扶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明确“一把手”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二是强化乡(镇)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把贫困群众正在放在心上,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寻找致富路子,满腔热情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三是要求“四进四联四帮”各连心小分队与原单位脱钩,县委采取定期督查和手机定位查岗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原则上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站在贫困户的立场,思考谋划脱贫工作。四是制定了《资溪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围绕重点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按照绩效考评办法予以扣分,并视情况启动问责机制。

 2.关于“个别乡(镇)、村对精准扶贫情况掌握不准确、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扶贫措施与贫困户实际能力不符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镇村扶贫资料不全、表册不一、人员变动未及时更正帮扶领导姓名、帮扶内容与帮扶对

 象门牌有误、帮扶措施与实际能力不符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精准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清查行动,以户为单位,以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资产、劳力、技术等情况进行拉网式、一个不漏地逐户核对,组织帮扶单位的帮扶干部,分析致贫原因,核对帮扶措施,确保情况掌握准、档案资料准、帮扶措施准。5 月 19 日-24 日,组织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和扶贫专干,按照“四个集中”的要求(人员集中、操作集中、精力集中、指导集中),对我县系统中存在的信息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各项数据再一次核实比对,及时修正了贫困村、贫困户基本信息,保证了信息真实、完整、即时、符合逻辑,做到系统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上墙信息与实际保持高度一致。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指导授课,对工作成果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一步精准数据信息,为系统开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铺垫。经各地核实,对 504 人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删除,新增 114 人,返贫 17 户,64 人,净减人数 390人。删减比例严格控制在上级要求以 2014 年建档立卡规模为基数,保持总基数(尽量保持年度脱贫规模数)相对稳定,原则上增加或减少规模控制在 5%以内,严禁数据骤变,确保贫困人口总规模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各乡(镇、场)均签订了《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整改承诺书》。二是印发了《关于在整改中进一步做实脱贫攻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帮扶干部切实下基层完善好“一证两册”登记工作,并要求各

 乡(镇、场)每星期上报一次整改推进情况,并进行通报,目前“一证两册”已基本完善到位。

 3.关于“对扶贫政策掌握不清楚、对扶贫攻坚工作宣传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27 日,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局联合举办精准扶贫业务培训班,邀请市委专项巡察第七组组长彭跃福、市扶贫和移民局副局长高仁贵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授课指导,参加培训的包括各乡(镇、场)党委副书记、副乡(镇、场)长、“连心”小分队队员、扶贫专干等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结业考试,并以乡(镇、场)为单位进行成绩排名,切实增强干部精准扶贫业务知识水平,将扶贫政策真正落实到扶贫工作中去。二是召开会议必强调脱贫攻坚工作,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调研必过问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在 2017年 2 月 6 日召开的全县经济工作会上重点对扶贫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和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上对扶贫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同时加大扶贫领域的专项督查力度,督查组每周定期对各地扶贫工作开展进行督查,在每周一的县四套班子联席会上通报乡(镇、场)和 19 个专项扶贫责任单位脱贫攻坚推进情况。三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赠订“农村百事通”,分期套印安居扶贫、“雨露计划”培训、产业扶贫、搬迁扶贫等政策,让贫困户充分了解扶贫政策、享受扶贫政策。目前已将 8 期刊物派送至贫困户手中。四是在

 县电视台、各重点网站、“纯净资溪”微信公众号开设了专栏,重点报道脱贫攻坚工作,创建“资溪县统筹城乡工作”“热心扶贫人”等微信群,实时发布扶贫工作动态,交流工作心得。组织县电视台开设访谈,12 个乡(镇、场)主要领导及各扶贫责任单位负责人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就“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专题做了表态性发言。

 4.关于“资溪县的乡镇、村集体经济基础差,有的村集体经济为零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围绕贫困村脱贫涉及的贫困发生率、交通、饮水、住房、用电、通讯、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 8 个方面指标,全面开展了贫困村基础设施情况核实工作,制定了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2017年全面启动了 11 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聘请了安徽弘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杭州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 3 家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目前,预退出贫困村规划设计已全面完成,6 月份将全面进行建设,全面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水平,确保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力度,整合新农村、教科体局、卫计委、财政局、文广新局、水利局、移民局等涉农资金向贫困村倾斜,优先解决道路、水利、通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村级项目建设短板。三是积极发展村集体产业。在每个贫困村内,以贫困户为主体组建了光伏产业合作社,合作社内贫困户每户享受

 补助提高至 2 万元,大大降低贫困户贷款压力,获得的光伏产业收益金,部分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四是做好“党建+”文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村组牵头,组建乡村旅游、乡村民宿公司,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如下长兴村、新月村、法水村等利用村里闲置资产,以入股方式吸纳贫困户参与,真正做到以旅游带动脱贫。努力实现集体经济增长、农民增收、基层组织建设能力加强的共赢目标。

 5.关于“产业扶贫项目程序复杂的问题”整改情况。着力优化扶贫项目审批手续,完善项目初审、复审、可行性等程序,制定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的项目审批流程,提高扶贫项目实施效率。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编报产业项目计划,上报县扶贫和移民局审核,县扶贫和移民局组织相关人员实施确认项目可行性后,报县政府研究批复,乡镇负责对项目扶贫功能进行核实。确定扶贫产业和项目后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款项,缓解贫困户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上的压力。为加快项目实施,调整招标方式,对 50 万元以下的房建和市政类产业扶贫项目及 100 万元以下的水利、交通类产业扶贫项目,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发包。

 6.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保障贫困户分散种养直补的前提,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

 将 2016 年产业资金投入光伏产业发展,出台了《资溪县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实施办法》(资府办字〔2017〕8 号),该项目对贫困户劳动能力要求低、收益相对稳定,符合我县贫困实际,最大限度提升产业扶贫资金效益。3 月 24 日由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组织发改委、供电公司及各乡(镇、场)召开光伏产业推进会,指导乡(镇、场)组建光伏产业合作社,目前共组建光伏合作社 54 个,覆盖贫困户 680 户。以合作社为单位采购安装服务,安装队分 5 个组分别入驻乌石镇、鹤城镇、嵩市镇、高田乡、马头山镇开展安装工作,目前已完成 150 余户调试并网。二是完善涉农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办法,按照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工作方式,印发了《资溪县 2017 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实行)》(资府办字〔2017〕44 号),加大资金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力度,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7.关于“在项目建设中‘一小三低’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 5 月 8 日,由县财政对 2015 年度以前结转结余扶贫专项资金 827.38 万元予以收回,收回项目 41 个,其中 10 万元以下项目 26 个,并重新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二是开展了 2014、2015、2016 年度产业项目排查,按项目存在问题分类查找原因,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了《加快推进我县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资府办字〔2017〕21号),该方案对产业资金项目建设做明确要求,明确招标制

 度;细化扶贫功能体现,制定了操作性强的资产收益入股方式;去除分散种养项目起补规模要求,提高补助标准,使更多贫困户能享受到政策;对在现行操作办法下仍然无法组织实施的产业项目,将对项目资金调回,重新安排产业扶贫项目使用。5 月 4 日,由县扶贫和移民局组织召开产业推进培训会,对照《加快推进我县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指导乡(镇、场)加快辖区内产业项目按照要求加快推进进度,合规拨付项目资金。

 8.关于“专业合作社帮扶作用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对照《资溪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批复文件要求,对未批先建的扶贫项目要求其重新建设项目;对聘请的贫困户人数不达标的,责令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重新签定贫困户入股或用工协议,扶贫功能达标后,再予以项目验收。制定资产收益入股方式,根据合作社(实体企业)获得的产业扶贫资金扶持数量及 30%扶贫效益要求,吸纳产业发展能力较弱的贫困户以入股方式参与,每户每年固定分红 3000 元,通过该项措施,预计能覆盖贫困户 200 余户,在保障贫困户稳定收益的同时,又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扶贫功能。

 9.关于“套取挪用冬春补助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不合规、产业扶贫资金违规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套取挪用冬春补助款”整改情况。县纪委

 根据核查情况,对相关乡镇分管责任人诫勉谈话,将违规使用的冬春救助款收缴至县财政。

 (2)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不合规”整改情况。县纪委根据核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纪律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资料档案。

 (3)关于“产业扶贫资金违规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经县纪委核查,尚未发现乡村干部挪用扶贫资金和优亲厚友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发展了产业的贫困户未得到补助的情况。因此,对该信件作信访了结处理。

 10.关于“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市委巡察期间,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投诉受理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县信访局加大力度,逐一进行调查梳理,确保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对转至县信访局的 39 件一般性问题进行了交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到位。对移交县纪委的 9 件问题线索,核查不属实的作信访了结处理,核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纪律处分。

 三、整改后续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这次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不少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

 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

篇三: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调研的通知》及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到港城镇贫困村樟村进行调研,结合实际,汇报如下:

  一、樟村基本状况

  港城镇樟村位于贵港市北环路以北 2 公里处,距市区约 8 公里。全村分为 7 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 423户共 2318 人。樟村是贫困村,据调研了解共有 33 户贫困户,其中 8 户意向低保政策扶持,目前 3 户已经享受低保政策扶持。低保户有 17 户。

  贫困户不是低保户、低保户未能识别为贫困户,主要因为低保户和贫困户的评判标准差异所致。

  二、低保资金审批发放管理

  对于低保的资金立项、分配、管理和作用的各个环节的操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于低保资金立项、分配

  低保金采取主要由中央、自治区财政分担,市、县区财政适当补助的筹资模式,资金立项、分配主要由自治区根据预算下拨,市、区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适

  当补助,专账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按财务制度严格管理使用,专款专用。

  (二)资金管理主要状况

  一是认真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城乡低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需经乡镇 100% 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严格审核,区民政局不低于 30% 抽查、依规审批、公示,规范操作行为。二是不折不扣执行公示制度。实行村(社区)、乡镇(街道)、区民政审批多层公示制度,将相关低保家庭的救助人数、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等事项张榜公示、门户网站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低保资金采用多样化管理。对低保资金采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纪委电子监察管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等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建立档案,建立台帐,及时发放。各级落实低保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系统导出低保户、乡镇(街道)再审,确认无误后报区财政局对接银行发放,确保无超报、漏报与错报行为,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和骗取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杜绝了现金发放带来了其他问题,方便、快捷、到位。五是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对在享对象,主要采取村(社区)、乡镇(街道)主动上报、区民政局抽查重点对

  象、群众监督管理、核对系统核查监控等齐抓共管,效果显著。目前我区低保对象由 2013 年底的 22000 多人减至目前不足 9000 人,没有闹访事件。

  (三)关于低保资金作用

  城乡低保构建起了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低保制度不仅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困难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还在实现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等方面起着明显的推进作用。

  三、易出现的漏洞和问题

  1、乡镇(街道)对城乡低保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如低保常规工作的人员安排、管理落实等方面不够重视,不利于从源头精准识别低保对象。

  2、民政工作推到乡镇(街道)一级不够畅通。乡镇(街道)民政办人少事多、身兼多职,有时工作推进不够畅通。

  3、低保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因为基层工作人员理解能力有差异、低保业务宣传不够透彻,有的不够了

  解城乡低保等民生资金的严格条件、程序等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4、对利用恶意隐瞒欺骗等申领低保金的成本过低。低保目前基本监管审核审批发放环节的工作人员,对恶意骗保等申领低保金的对象,手段过于疲软,不追缴或追不回,违规成本很低。因此,应该落实专门部门执行处罚“退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处1-3倍罚金”,多头有效监管。

  5、低保核查核算缺乏可操作性的依据。收入计算、财产核定,这是目前急需的操作依据。没有这个,我们的工作就缺一把统一的尺度。

  6、各部门协作有待加强。各部门协作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7、资金分配与结余率控制有待商榷。历史原因造成结余较大,每年还继续按预算下拨资金,加之低保户数较前一年减少,资金自然存在结余,自治区要求“着力消化历年城乡低保资金结余,确保年末结余率控制在 10% 之内”。地方补助水平比自治区的高,可有效减少结余,但资金管理规定,超出自治区补助水平部分需要当地财政要配套更多的低保资金,往往超出部分地方财力难以配套。

  四、意见建议

  1、建议乡镇(街道),守土有责,做好城乡低保等民生资金的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到人。

  2、加大宣传力度。将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管理等工作的宣传,加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申请渠道,严格程序,精准救助。

  3、县市区政府应该加大对乡镇(街道)职责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4、建议市局牵头、出台制定低保核查核算政策。

  5、强调各部门的协作。

  6、精准做好应保尽保,不应在低保这块强调“控制结余率”。

  【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调研报告 2】

  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王岐山书记在工作报告中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了安排部署。扶贫领域涉及民生,触动的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为恶劣,重点整治势在必行。

  一、问题表现形式

  一是虚报冒领,侵占贪污。有的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通过群众户头虚报土地面积、虚报补助户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转入个人名下。一些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救济、补助、扶贫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助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原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社会公用事务服务中心供热服务科科长谢长虹,利用工作便利,截留冬季应急储备煤 400 吨,卖掉得款 10 万元据为己有 。区纪委给予谢长虹开出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有的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刁难群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有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金、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优亲厚友,使应当享受政策的人没有得到政策扶持,这些现象在基层组织中表现明显。如,原吉林街道丹阳社区党总支书记马玉凤,时任该街道民政助理、大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与相关

  人员打招呼、伪造领导签字、私盖公章等多种手段,隐瞒事实为其亲属骗取低保金 5.1 万元,弄虚作假为其弟申购廉价房一套,冒名顶替为其父申购廉价房一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集体资金、资产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有的基层单位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层面还较为普遍;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克扣挪用集体资金,导致领导干部从中谋利。

  四是纪律松弛,服务意识淡薄。有的部门纪律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等。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发现,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缺少一心一意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没有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想问题没有把

  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甚至挖空心思与民争利。

  二是法纪观念不强。一些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忽视组织纪律,有的在集体组织学习党纪条规的时候,不认真、不精心,导致不懂法不知纪;有的虽然知法懂纪,但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也说明,当前对法纪党规的宣传还不够到位,对这些干部的教育力度仍有待提高。

  三是制度机制不健全。有的,在一些重要领域,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还存在漏洞,缺乏监管有效的制度;有的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还不够贴近民情,针对性还不够强;有的制度制定的很好,但是制度的执行力还有待加强。

  四是监管措施不到位。当前,有的工作机制缺乏有效预防和有力惩处措施,专项治理还不够有针对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还不够畅通完善等等。

  三、下步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思想决定目标,意识支配行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广泛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设

  学习专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要求,强调底线红线。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纪委,以及本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根源,对照查找自身问题,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防风”“ 防腐”科学管用的预防机制。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将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基层单位、窗口部门、重点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牢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延伸至基层组织、一般干部,防止发生监管空白。

  三是把握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治理,致力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专项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对窗口单位收受“红包”、“小金库” 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等开展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充分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是解决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运用“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积极推行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失管、不失控、不流失。开展信访举报平台宣传活动,组织街道、社区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电话、网站、微信等信访举报方式,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五是严格纪律审查,形成强大震慑。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所涉及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高度关注,迅速处理,杜绝问题扩大化。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截留、挪用、侵占、克扣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生在基层的小错、小案、小节绝不放过,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形成有力震慑。

篇四: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工作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界纪〔201X〕119 号),确保全镇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界首市纪委工作要求,在持续深化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突出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扶贫工作“六个精准”要求,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阜阳市第五次党代会以及界首市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着力纠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全面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X 年 11 月至 2017 年 5 月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的重点内容 :

  按照中央纪委、省、阜阳市、界首市纪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的要求,重点查处:

  1.扶贫工作中落实政策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脱贫攻坚进度的问题;

  2.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安排扶贫项目、分配发放扶贫资金中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3.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

  4.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的问题;

  5.扶贫项目建设和脱贫验收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6.在扶贫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不按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的问题;

  7.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二)查处的重点单位:

  1.在审计或检查时发现问题较多的村;

  2.群众信访举报较多、意见较大的村;

  3.自查自纠措施不力、工作走过场、工作落后的村;

  4.201X、2017 年拟出列村。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X 年 11 月中旬)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阜阳市委市政府和界首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规定,结合各自承担的扶贫攻坚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砖集镇先锋网站设置扶贫领

 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充分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QQ 群等传统宣传平台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X 年 11 月下旬—2017 年 4 月底)

  1.拓宽线索来源,深入排查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信访举报、网络舆情、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多种形式,拓宽线索来源。同时,开展专项巡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收集问题线索。重点针对扶贫领域中的各类项目、工程及资金管理,开展问题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每月 22 日前进行汇总、上报。

  2.跟踪督促办理,突出治理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分级办理,并及时上报备案。镇纪委将对上报的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定期调度,每月督促,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较为严重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进行重点督办,并对重点督办办结的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是否做到“四个清楚,四个到位”。即事实调查清楚、办理时限清楚、办理质量要求清楚、问题处理的法规依据清楚,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到位、制度跟进到位。

  3.整合各方力量,严查快办快结。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镇纪委将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组织调配力量,提高纪律审查效率,快办快结;镇党委、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全力支持镇纪委开展工作。通过力量整合,形成工作合力,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广大群众感受到自身合法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4.结合阳光村务,开展登记备案。结合 “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对全镇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村干部本人和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享受扶贫资金、扶贫政策资金(含低保、危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临时救助等)、实施扶贫项目的,需经村、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后,于 201X 年 11 月 28 日前统一交镇纪委备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填写备案表并汇总;各村要仔细核对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及时汇总上报。镇扶贫办将开展大数据比对,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数据,从中发现问题线索。镇纪委将对不如实申报、备案,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享受扶贫资金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给予从重处理。

  5.狠抓风险防控,推进建章立制。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结合扶贫工作职责,认真排查个人、单位在扶贫领域中的廉政风险点。排查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认真开展。风险排查要确保“找得准”,制定措施要确保“防得住”,监督执行要确保“控得严”。要针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严密的防控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扶贫工作强有力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 年 5 月)

  结合查处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着力在制度、机制上查找发案原因,探索加强监督防范的途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尤其是要完善健全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核、扶贫资金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村、镇直各单位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党支部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细从实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镇

 扶贫办要建立扶贫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巡回宣传制度,努力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明确分工,严格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体系的通知》(界扶组〔201X〕20 号)文件要求,增强责任意识、精准意识、落实意识。镇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的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

 (四)注重督导,务求实效。结合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镇纪委将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等方式,强化督查指导,推动问题的查处和制度的落实;定期对各单位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扶贫工作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调研报告

 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王岐山书记在工作报告中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了安排部署。扶贫领域涉及民生,触动的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为恶劣,重点整治势在必行。

 一、问题表现形式

  一是虚报冒领,侵占贪污。有的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通过群众户头虚报土地面积、虚报补助户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转入个人名下。一些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救济、补助、扶贫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助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原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社会公用事务服务中心供热服务科科长谢长虹,利用工作便利,截留冬季应急储备煤 400 吨,卖掉得款 10 万元据为己有 。区纪委给予谢长虹开出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有的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刁难群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有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金、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优亲厚友,使应当享受政策的人没有得到政策扶持,这些现象在基层组织中表现明显。如,原吉林街道丹阳社区党总支书记马玉凤,时任该街道民政助理、大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与相关人员打招呼、伪造领导签字、私盖公章等多种手段,隐瞒事实为其亲属骗取低保金 5.1 万元,弄虚作假为其弟申购廉价房一套,冒名顶替为其父申购廉价房一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集体资金、资产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有的基层单位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层面还较为普遍;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克扣挪用集体资金,导致领导干部从中谋利。

 四是纪律松弛,服务意识淡薄。有的部门纪律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等。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发现,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缺少一心一意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没有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甚至挖空心思与民争利。

  二是法纪观念不强。一些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忽视组织纪律,有的在集体组织学习党纪条规的时候,不认真、不精心,导致不懂法不知纪;有的虽然知法懂纪,但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也说明,当前对法纪党规的宣传还不够到位,对这些干部的教育力度仍有待提高。

  三是制度机制不健全。有的,在一些重要领域,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还存在漏洞,缺乏监管有效的制度;有的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还不够贴近民情,针对性还不够强;有的制度制定的很好,但是制度的执行力还有待加强。

  四是监管措施不到位。当前,有的工作机制缺乏有效预防和有力惩处措施,专项治理还不够有针对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还不够畅通完善等等。

  三、下步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思想决定目标,意识支配行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广泛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学习专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要求,强调底线红线。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纪委,以及本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根源,对照查找自身问题,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防风”“ 防腐”科学管用的预防机制。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将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基层单位、窗口部门、重点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牢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延伸至基层组织、一般干部,防止发生监管空白。

  三是把握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治理,致力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专项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对窗口单位收受“红包”、“小金库” 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等开展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充分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是解决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运用“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积极推行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失管、不失控、不流失。开展信访举报平台宣传活动,组织街道、社区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电话、网站、微信等信访举报方式,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五是严格纪律审查,形成强大震慑。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所涉及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高度关注,迅速处理,杜绝问题扩大化。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截留、挪用、侵占、克扣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生在基层的小错、小案、小节绝不放过,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形成有力震慑。

篇五: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于 6月7日至10日,对相关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先后赴 XX 县 XX 乡 XX 村、XX 村和 XX 区 XX 镇 XX 村进行实地调研,听取所在区县监委及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召开市级部门座谈会,听取市监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乡村振兴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的汇报和有关工作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 年至 XX 年,市监委根据国家监委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市监

 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 XX 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抓好专项治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强化政治监督和问题整改,推动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XX 年至 XX 年,全市各级监委分别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X 个 X 人、1926个 X 人、X 个 X 人,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明显减少,基层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一)加强领导部署,自觉扛起扶贫领域监察监督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和组织领导。XX 年 2 月,及时印发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XX 市 XX 年至 XX 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作出整体部署;X 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三年细化工作方案,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制定相关行业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在纪委常委会领导下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与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与扶贫工作重点部门建立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

 题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构建专项治理领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实施的需要,陆续制定 20 个配套文件,建立监察机关内部统筹协调、线索直查直办和抽查复核制度,以及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问题移交督办、通报曝光等 11 项配套制度。将专项治理推进情况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及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构建系统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细落实。连续两年累计抽调监察干部 48人次,随同市政府考核督查组开展集中督查,既监督主责部门严格考核打表,又督促被检查单位责任落实,及时交办督办问题 X 个。

 三是注重监督体系建设。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民生监督体系,打造“一竿子插到底”的扶贫民生专门监督队伍,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生监督网络。市和区县监委明确专门工作机构专司扶贫、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督促督办本级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指导各区县监委向乡镇(街道)归口派出监察室 X 个,选聘村(居)监察监督员 X 余名,有效增强基层监督力量。对各区县监委全覆盖开展“内部小巡视”,针对基层监察机构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举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题培训班,推动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

 展。XX 年 2 月,市监委负责专项治理牵头工作的第八监督检查室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二)强化监督保障,深入整治扶贫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政治监督,通过查处秀山自治县原书记王杰等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扶贫领域中央政令畅通。与市扶贫办等部门密切沟通,实时掌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及时跟进督促、压实责任,保障全市打好脱贫攻坚战。督促有关部门、区县按照“政策规定清、资金来源清、决策过程清、管理部门清、职责权限清、受益对象清”的标准,对扶贫资金项目大排查、大起底,有力保障了中央和我市脱贫攻坚政策落实。

 二是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这个底线任务,以拉网式排查方式牵头开展贫困地区教育、医保、农村危旧房屋改造、人居环境整治、饮水安全保障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对象认定不精准、款项滞留、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并通过措施报备、问题交办、约谈提醒等强化上下联动整改,督促实现相关领域资金到位、项目落实、政策全覆盖。集中整治社会经济组织骗取扶贫财政补贴问题,督促指导 X 个扶贫开发重点区县清理排

 查相关补贴资金 X 亿元,查纠问题 X 个,处理公职人员 X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X 人。全市各级监委始终坚持把干部作风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作风顽疾,如 XX 县成立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先后组建 X 个暗访督查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X 余个。

 三是紧盯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开展监督。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在带头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针对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分别制定监督方案,落实具体监督措施 X 条,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 X 次集中督查,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为切实加强督导,市监委领导定点包干脱贫攻坚任务较重、问题较多的 X 个区县,连续三年带队蹲点调研、暗访随访、督导检查,有力压实了整改主体责任。市水利局与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水利扶贫和推进问题整改联席会议制度,XX 年以来开展了 X 次、X 个区县的重点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 X 个区县现场检查督办 X 批次,以问题清单方式,逐项推进立行立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法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扎实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以扶贫一线干部为重点

 教育人群,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微腐败”问题为警示重点内容,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努力推动形成遵纪守法立德尽责的良好氛围,如 XX 区监委在镇乡街道和区级部门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 270 余场次,2 万余人次受到警示教育。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实施意见》,推动以案示警与以案促改双向发力,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针对案件查处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督促指导市扶贫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一网通”平台,打造“全链条”的闭环监管体系,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标。

 二是强化系统思维,推动扶贫领域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行业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将中央和我市的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借鉴贵州、辽宁、江苏等地的先进经验,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提高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执纪智能化、精准化和实效性。按照区县试点先行、全市面上推广的步骤,全面推行基层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通过报告、比对、核查、公示、报告说明、监督执法 6 个环节,

 大大压缩了扶贫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的空间。结合扶贫任务,促进 XX 县 XX 乡创新农村基层治理工作,突出群众需求导向,以基层党建为统领,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依托,通过“党建+院落”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基层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三是强化惩教结合,激励担当作为。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或单位严肃问责,督促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市各级监委在专项治理中,充分考虑行为性质、案件情节、社会效果等因素,适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的人员分别占比 79.1%、16.3%、2.6%、2%,防止问责过泛过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制度,积极稳妥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坚定为勤政廉洁、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旗帜鲜明地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如 XX 区监委在查处原扶贫办主任对民丰互助合作会超标准收取利息监管不力一案时,考虑到有关问题属于推动发展中的工作失误,不是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且该同志扶贫工作成绩突出,最终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有力保护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新任务,全市各级监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一)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需持续纠治。基层个别单位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相关人员法制意识还需强化,惠民惠农领域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甚至贪污侵占等腐败现象仍有发生。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少数基层干部履职激情和工作动力有所消减,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所抬头。

 (二)基层监督效能还可进一步提升。区县监委派出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相互间的协调联动作用发挥还可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监察机构工作机制还可进一步优化,个别基层监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还可进一步改进,村务监察监督员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推动基层监察监督“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监察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

 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的要求,对基层监察干部的指导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对监察法、刑事诉讼法、政务处分法等法律精准运用的能力水平,既坚持严格执法、又注重适用“四种形态”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的工作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三、意见和建议 全市各级监委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发挥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中央过渡期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巩固良好态势,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在全面总结三年来治理工作经验和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找准五年过渡期监督检查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深入开展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过渡期监督检查重点,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等重点任务,持续巩固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良好态势,推动实现责任体系衔接、工作机制衔接、考核制度衔接,促进各有关方面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聚焦发力。

 (二)注重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紧盯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聚焦乡村振兴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转的重要节点,进一步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健全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坚决查处民生和其他领域腐败问题,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深入开展日常监督,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麻痹松劲思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政策落实不精准等问题靶向纠治,提高各级各部门执行力。结合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和巡视巡察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有效防范和化解腐败风险。加强对基层监察干部与村务监察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基层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强化法律实施,提升开展反腐败和作风纠治工作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深入贯彻实施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党内法规,善用“四种形态”监督执法,切实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法依规推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按照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篇六: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贫开发办公室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报告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报告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维纪通〔2015〕25 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州县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今年来,我办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到云南视察时的重要指示,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一系列新判断、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

 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四个教育”。一是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二是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以真实的典型警示、教育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意义的认识,全面

 提升担当意识和责任自觉德情况;四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梳理各个股室岗位特点,查找风险点教育引导干部崇尚廉洁,管好自己,管好家属,清白从业,干净干事。

 二、加强制度执行,提高责任意识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分解方案,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政工作职责,对照年初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的《xx 县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主任工作会议,进行认真研究,细化分解任务,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具体工作;并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部书记、主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项目亲自过问,班子其他成员做到既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严格按照考核要求,亲自抓党风廉政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扶贫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对扶贫办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责任到股室(人),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经常与班子成员沟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和配偶、子女的廉政教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积极协助主任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对分管股室的干部和配偶、子女的廉政教育,经常在一起谈心,从生活、工作上给予关心帮助,形成了抓工作兼抓勤政、抓业务兼抓廉政、抓管理兼抓纪律、抓队伍兼抓作风的良好格局。

 明确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与本股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 2015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股室、到个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覆盖。

 完善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强化干部职工的行风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和公务员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严格单位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及考勤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股室的工作进行督查。

 三、严明纪律,恒抓作风建设 认真抓好思想作风建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了我办效能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经常深入各乡镇扶贫项目实施点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管,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在各项扶贫工作中,认真履行集体领导制度,认真履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法》《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各项重点工作都召开班子会议和职工会议,民主讨论,集中决策,扶贫项目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

 《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确保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逐步提高了领导集体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人员增加及会议经费开支,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为防止和减少贪腐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继续抓好我办作风整顿。各股室要规范服务行为,着重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普遍存在的“五难”问题。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公仆意识淡薄,作风简单粗暴等问题,我办坚决禁止出现接待群众态度冷淡、生硬、蛮横、推诿等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来,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了率先垂范、廉洁从政、勤政廉政的良好风气,促进了全办的和谐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但较之县委、县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主观意识不强;二是部分规章制度建设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将继承优势,克服不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要求,对照年初既定目标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力促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深入开展,从严查找问题,从实进行党性分析,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严肃党内生活、纯洁党的作风。

  xx 县人民政府扶贫与开发办公室

  2015 年 9 月 30 日

篇七:县扶贫办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报告

全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巡察办:

 ****年 12 月 19 日至****年元月 5 日,贵办对部分乡镇和部门开展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查,指出了四个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并对各地各单位下发了对照整改工作通知。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说立行,切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视问题,认真剖析,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接倾向性问题整改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直面督查发现的四个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在 2 月 27 日由局长***主持召开的脱贫攻坚工作****年第 1 次会议上,副局长卢卫星通报了倾向性问题整改通知,局长***要求正视问题、对照自查,强化措施、切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按照工作程序、方法与步骤,理清工作思路。

 二、问题导向,切实整改,确保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针对市巡察组发现的四个方面倾向性问题,对照我单位自查自纠存在的扶贫攻坚热情退减、盲目乐观、扶贫理念认识不跳以及少数帮扶责任人工作不在状态、帮扶不到位等具体问题,我局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扶贫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自我总结剖析。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自我总结剖析。3 月 1 日组织召开**局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汇报会和**村 14 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由局长***、局党组书记***分别主持,以进一步传导压力、鼓舞干劲、整改问题、推进工作。特别是针对结对帮扶工作不到位、在群众中的知晓率不高的问题,我局专门拟订了《结对帮扶工作管理办法》,提出相关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大了考核奖惩力度,将有效调动结对帮扶干部的积极性。

 二是清理并下达任务清单 。详细清理全

 年脱贫攻坚具体任务,针对**村 14 户贫困户形成任务清单下达到各帮扶责任人。开展进度督查,确保按时按质推进。三是查缺补漏,完善“一证两册”资料。三是查缺补漏,完善“一证两册”资料。全体干部职工、帮扶责任人深入**村实地查看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数据失准、部分精准识别贫困户程序不规范、未按照新“八有”要求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太笼统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法,有效的提高了工作质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一证两册”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更正完善扶贫信息。四是切实采取措施帮助贫困户解决急需解决的困难。四是切实采取措施帮助贫困户解决急需解决的困难。全面落实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以及医保、社保、五保、残疾人救助、危房改造等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兜底脱贫。

 五是对帮扶责任人提出“六个不”要求。即感情沟通不断联、情况跟踪不断电、调查统计不落项、项目监管不断档、收入增加不留白、档案资料不缺失,带着真情抓好结对精准帮扶,实现 100%满意度。

 特此报告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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