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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

时间:2022-12-31 18:55:36 来源:网友投稿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1  今天我又读完了《小熊温尼》这本书,书里的所有人物也就是一部动画片里的人物,《小熊温尼和跳跳虎》人物的个性和物点也几乎完全一样。如:小熊温尼喜欢吃蜂蜜,跳跳虎喜欢说:“哈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1

  今天我又读完了《小熊温尼》这本书,书里的所有人物也就是一部动画片里的人物,《小熊温尼和跳跳虎》人物的个性和物点也几乎完全一样。如:小熊温尼喜欢吃蜂蜜,跳跳虎喜欢说:“哈啰”………。你们听了后说好玩么!

  这本书主要讲温尼笨重又爱唱歌的小熊温尼、还有瘦小的小猪、爱跳来跳去的跳跳虎、袋鼠妈妈、有学问的老鹰,和它们的主人罗宾。

  小熊温尼虽然是一个小傻熊,但是想象丰富,为了吃到蜂蜜,可以想很多鬼点子;跳跳虎爱跳来跳去,不管谁都被它吓坏了;小猪一害怕就会尖叫……它们简直是一个大家庭。他们很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爱他人。

  有一天,小熊温尼来到朋友兔子瑞比家做客。瑞比用蜂蜜和炼乳来招待它,它有好长时间都不说话,就在那儿不住嘴的.吃啊,直到把瑞比家的东西吃个精光,才准备动身继续赶路。走时它还不忘把瑞比家的盘子盖都打开看了一遍,没有发现可吃的,才向洞外爬去。可是这次就不那么幸运了,慢慢的,小熊的头出去了,耳朵出去了,肩膀也出去了。“哎哟”,温尼大叫一声。原来,温尼吃的太多了,卡在洞口出不来了。瑞比赶紧从后门出来,可是它拉也拉不动,推也推不动。最后,它叫来了聪明的罗宾,罗宾出了个好主意,让小熊一个星期不吃东西,饿的瘦下来,再出来。温尼伤心的流下了眼泪。但没有别的办法。结果过了一个星期,罗宾叫来大家,好不容易才把温尼给拉出来。温尼谢过大家后,又得意洋洋的散步去了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我们不能自私自利,应该为他人着想,不管是谁有危险都要去帮助。我们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在世界上我们要像小熊温尼一样做一个快乐的人,也不要做一个笨人,要勤劳好学,还要面对任何事情都要快乐。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2

  今天我又读完了《小熊温尼》这本书,书里的所有人物也就是一部动画片里的人物,《小熊温尼和跳跳虎》人物的个性和物点也几乎完全一样。如:小熊温尼喜欢吃蜂蜜,跳跳虎喜欢说:“哈?”………。你们听了后说好玩么!这本书主要讲温尼笨重又爱唱歌的小熊温尼、还有瘦小的小猪、爱跳来跳去的跳跳虎、袋鼠妈妈、有学问的老鹰,和它们的主人罗宾。小熊温尼虽然是一个小傻熊,但是想象丰富,为了吃到蜂蜜,可以想很多鬼点子;跳跳虎爱跳来跳去,不管谁都被它吓坏了;小猪一害怕就会尖叫……它们简直是一个大家庭。他们很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爱他人。有一天,小熊温尼来到朋友兔子瑞比家做客。瑞比用蜂蜜和炼乳来招待它,它有好长时间都不说话,就在那儿不住嘴的吃啊,直到把瑞比家的东西吃个精光,才准备动身继续赶路。走时它还不忘把瑞比家的盘子盖都打开看了一遍,没有发现可吃的,才向洞外爬去。可是这次就不那么幸运了,慢慢的,小熊的头出去了,耳朵出去了,肩膀也出去了。“哎哟”,温尼大叫一声。原来,温尼吃的太多了,卡在洞口出不来了。瑞比赶紧从后门出来,可是它拉也拉不动,推也推不动。最后,它叫来了聪明的罗宾,罗宾出了个好主意,让小熊一个星期不吃东西,饿的瘦下来,再出来。温尼伤心的流下了眼泪。但没有别的办法。结果过了一个星期,罗宾叫来大家,好不容易才把温尼给拉出来。温尼谢过大家后,又得意洋洋的散步去了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我们不能自私自利,应该为他人着想,不管是谁有危险都要去帮助。我们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在世界上我们要像小熊温尼一样做一个快乐的人,也不要做一个笨人,要勤劳好学,还要面对任何事情都要快乐。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一本我认为是我所读过的最有意思的书,是一本大人小孩都有共鸣的书,这本书叫《小熊温尼历险记》,该书作者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他曾长期在著名的,《笨拙》杂志工作,撰写幽默诗文并创作轻喜剧,他就是英国著名童话作家和儿童诗人A.A.米尔恩,《小熊温尼历险记》读书笔记600字。这本书是作者受自己小儿子克利斯朵夫·罗宾的玩具棕熊的启发而创作的,这本书不但适合儿童读,*也能在其中缅怀往日的乐趣。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森林里,住着有小熊温尼和他的朋友们,有小猪皮杰、跳跳虎、驴子伊呦、克利斯朵夫·罗宾、野兔等。他们每天开开心心地生活着,做游戏、唱歌、互相赠送礼物,也遇到各种各样的惊险和困境,不过他们会共渡难关,有时是凭借智慧,有时是凭借勇敢,有时是凭借友情,也有时纯粹误打误撞。在作者眼中,这样一群可爱的动物,实际就是一群可爱的孩子。孩子气的语言、孩子气的行为举止和思维方式,造就了一个充满童真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在我眼前浮现了很多儿时的景象,一幕幕清晰可见。这本书给我的启发也很多,想想能在这样一个童真的世界里生活的孩子,是多么的幸福。就是大人,读了这样一本书,也好象回到童年年代,重新体验人生最初时间懵懂而纯粹的欢乐和忧愁。每个人都有童年,可单单童年两个字,涉及到了永恒,是最纯最真的东西。童年就是永恒的蓝天,是不老的世界,童年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笑,童年使我们的人生充满阳光,童年使我们的人生充满乐趣,童年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歌声。啊,让我们记住童年,记住我们那片永恒的天空,愿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老的小熊温尼!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阅读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1)

——《小熊温尼·菩》读后感3篇

《小熊温尼·菩》读后感1

  前几天,我读了《小熊温尼·菩》,这本书非常有趣。

  故事讲的是小熊温尼有一群好朋友,有小猪、兔子、猫头鹰、袋鼠母子、还有罗宾和老驴。他们生活在美丽的大森林里,他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遇到困难时齐心协力的战胜困难。

  这本书里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伊呦过生日,收到两份礼物》。有一天,小熊温尼遇到了老驴,老驴告诉小熊今天是他的生日,小熊温尼赶紧跑回家拿了一罐蜂蜜往老驴家跑,可是跑到半路,小熊就把蜂蜜全吃光了,小熊只好把空罐子送给了老驴,老驴收到了空罐子,还是很开心。小猪送给老驴的.气球在路上也破了,但老驴还是很开心,因为他收到了两份生日礼物。

  我想和小熊温尼·普一样做一个自由自在、快乐的孩子。

《小熊温尼·菩》读后感2

  一年级的时候就听徐老师读过《小熊温尼·普》觉得很有趣。这个暑假,妈妈也给我买了一本,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温尼·普是一只胖乎乎、傻呵呵,但又非常可爱的小熊。正因为它傻呵呵的,所以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一天,温尼·普到兔子家做客。可是它吃得太多了,结果卡在了兔子洞的洞口。他在洞口整整等了一个星期,兔子动用了它所有的亲戚,才把它拉出来呢!

  温尼·普虽然傻,但它充满想象力,把蓝色的气球当做蓝天的一部分,自己化妆成一朵小乌云,避免引起蜜蜂的注意;它热心,帮助老驴找到了尾巴;它勇敢,跟随罗宾去探险,找到了“北极”;它爱动脑筋,驾驶着“浮熊号”、“雨伞船”在大水中救了小猪。

  读着读着,我仿佛跟随着温尼·普来到了它的世界,跟着温尼·普和小猪傻呵呵地绕着树林转了一圈又一圈,寻找着温尼·普所谓的“怪物”。最后虽然没有找到“怪物”,但我们得到了快乐。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2)

——《温人之周》读书笔记3篇

《温人之周》读书笔记1

  近期读了肖川先生所著的《好教育,好人生》,收获颇多。特别是其中的一篇“教育就是服务”,给我们提出一个全新的概念“教育消费”。肖川认为消费者便是那些有教育需求的民众。我们要牢固确立“教育就是服务”的观念,使我们的教育在制度、目标、措施与方法层面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真正做到“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能够公正对待毎一个人,向他们提供最恰切的教育,使具有不同天赋、潜能,不同气质、性格和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都能得到最充今的发展,以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够找到他们应处的位置,最充分地实现他们作为“大写的人”的价值。

  那我们怎样做到“教育就是服务”呢?肖川先生认为:将“教育就是服务”的观念落实到日常的课堂教学之中便是,尽可能地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机会;让学生更多地体验到被人关注、被人爱护的温暖与幸福,更多地体验到自由探索与成功的快乐和自豪,更多地感受到人性的光明与和煦,感受到仁慈、宽容与敬业的力量。

  真正良好的教育一定是最具服务精神的教育。我深信,“教育就是服务”落到实处之日,便是教育的春天真正到来之时!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3)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1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这本故事书的名字就叫:《傻狗温迪克》。这本故事书是凯特.迪卡写的。大家只要听了我的介绍,肯定会觉得这本故事书非常有趣。

  在这本故事书里有一个名叫欧宝的小女孩。有一天,欧宝在超市里看见了一只可爱的流浪狗。欧宝把这只可怜的流浪狗带回了家,于是,爸爸就看了看温迪克,就收留下了温迪克,欧宝天天都照护着温迪克。欧宝还有很多的好朋友,比如:温迪克、格格利亚等等……欧宝还有很多的好朋友,我就不一一介绍了。而且,欧宝每天都可以和她的好朋友见面,和她们见到面了,她们就会一起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一起去玩耍。

  我喜欢里面的欧宝。因为欧宝她对温迪克很关心,在暴风雨中,她紧紧的抱住温迪克,不让温迪克害怕。在她认识格格利亚的那个时候,欧宝她别的朋友都说格格利亚是巫婆,可是欧宝却向她的那些好友解释格格利亚不是巫婆。

  在这个故事里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大家要向这本故事书里的欧宝学习。如果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心,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繁荣、富强。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周末,我又看了一本好书,叫《傻狗温迪克》。这是一本活泼、轻快的书,字语行间始终充满了温馨和童真。故事真实而又贴近生活,刻画细腻,甜美和酸楚交织的情节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牧师的女儿,欧宝。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在超市里捡到了一条会笑的流浪狗,并为它取名温迪克。小女孩收养了这条可怜的狗,并和这条狗开始了一个全新的生活。欧宝每天都会和温迪克去到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

  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了作者笔下的温迪克的过人之处,那就是它的微笑。在主人公欧宝第一次遇见这条狗时,给她的就是甜甜的微笑,无论在书内书外,都能让人忘却烦恼的微笑。接下来,温迪克的微笑使自己博得了别人的好感,用自己的`微笑化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围墙……微笑使人开心,使人忘却烦恼!

  在这本书中,除了温迪克,给我印象最深的就非欧宝莫属了。还没遇到温迪克前,欧宝是个没有朋友的人。每天接触的,就是自己的爸爸。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到了温迪克,这条傻傻的狗。温迪克虽然肮脏,但欧宝的爱心使温迪克免去一劫。接下来的日子,欧宝又一次用爱心把温迪克照料好,使它充满了活力。后来,在旁人的教育中,欧宝渐渐敞开心扉,接受别人。我非常看好欧宝的爱心和她对友谊的追求。即使面前是一只多么丑陋的狗,她也没有说过半句怨言。用爱心照料这条狗,并和它建立起纯真的友谊,使自己不再寂寞。欧宝还和温迪克开始了自己的寻友之旅。从没有朋友,到朋友越来越多,她渐渐拥有了友谊。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悲欢离合。接下来,我还会看更多的好书,写下更多的读书笔记,和大家分享!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3

  友情,是多姿多彩的;友情,是大家的温暖;友情,是困难中的援救之手;友情,是伤心中的安慰;友情,是绝望中的希望……友情是多姿多彩的,让人倍感快乐。

  这本书讲的就是友情,主人公欧宝与流浪狗温迪克的友情,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欧宝在超市买东西时,看见了一只流浪狗,于是欧宝把它领回了家,并取名为温迪克。温迪克有个看家本领——笑,一遇到开心的事它就会笑,它还可以用笑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篱墙呢。

  温迪克与欧巴每天都会出去交不同的朋友,想要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尼、害羞又能用美妙的声音来制服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且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阿曼特、“小不点”……这些都是他们的新朋友,大家都很喜欢温迪克的笑。

  友情,是很重要的,因为友情就是黑暗中的一丝阳光,照亮了你绝望的心灵;友情就是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岸,让你重新找回希望;友情就是困难中的搭救之手,帮你走出困难;友情就是“菜”中的一丝营养,让你健康快乐成长。

  温迪克性格古怪,它有一个特别的看家本领——笑。它其实并不勇敢,但它可以用笑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篱墙,让他们拥有勇气,勇敢的面对生活,走进多姿多彩的世界。

  温迪克会笑,它跟马小跳系列中的像猫一样都会笑,真神奇!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我喜欢这本书!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4

  它是一只普通的流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的皮包骨,身上还长满一块一块的瘌痢。可是它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就是对着人微笑。

  一个叫欧宝的女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遗弃了,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新的没有朋友的小镇。很意外,欧宝在超市发现了温迪克并把它带回了家,通过真诚的温迪克欧宝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他们在图书馆认识了图书管理员——芬妮小姐,她给他们讲了关于她曾祖父创业的故事: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曾祖父的父亲为了争取奴隶的权益在战场上牺牲了,母亲和姐妹也因伤寒而病逝,家也被敌人烧毁了,于是他成了孤儿。因为他的生活太苦了,想要一点甜的东西,就开了一家糖果工厂,发明了一种既可以吃出悲伤也可以吃出欢乐的糖。欧宝把这些糖分发给新交的朋友,他们从中吃出了忧郁、悲伤与欢乐,想起了令人伤心的往事,欧宝明白了,生命就像这颗糖,甜与苦总是掺杂在一起,要想把它们分开是很难的。

  读了这本书,我被温迪克的真诚打动了,它虽然是一个孤儿,流浪在外受了很多苦,但它用真诚的傻傻的微笑感染了每一个人,触动了每一个人,所以我们要像温迪克一样,真正有勇气去面对现实,广交朋友,敞开胸怀走进现实中的世界。

  书中有一句话写的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5

  《傻狗温迪克》是我最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书,它的作者是凯特。迪卡米洛,由傅蓓蒂翻译。它主要讲了傻狗温迪克和女孩欧宝一起在佛罗里达州的纽奥米市交了许多新朋友,有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美妙旋律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总是皱着眉头的阿曼达、“小不点儿”汤姆斯和总是故意同欧宝拌嘴的“光头宝宝”兄弟,最后,朋友们还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聚会。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温迪克,因为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对人傻笑。我最喜欢的一章是《宠物音乐会》,它讲了佳畜得宠物店里的奥蒂斯一弹吉他,动物们就立刻乖乖的坐着,一动也不动的听着。

  当我读到“我们没法抓住一个想要远走的东西,只有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时,我想:那么,以后我要珍惜所拥有的事物。

  书中讲了一种神奇的糖,它能把伤心和甜美融合在一颗糖里,让吃到糖的人既能品味甜蜜,又会想起伤心的往事,比如,阿曼达想起了淹死的弟弟、欧宝想起了离开的妈妈、小不点儿想起了她不能养狗。这种糖是格洛丽亚的曾祖父发明的,他在南北战争中失去了所有亲人和家。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就想知道,它是如何做到把伤心这种心情注入糖果里的。如果我吃到这可糖,我可能会想起语文期末考试只考了87。5分,不过比起书里的人,我也没有什么伤心的事。

  我觉得这本书比另外一本讲狗的书《帅狗杜明尼克》写的有趣、生动。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6

  7月26日,我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一段记忆。

  书中的主角是个9岁的小女孩,叫做欧宝。温迪克呢,是欧宝从超市里捡回来的一只流浪狗。记得那时,温迪克把超市老板“制服”在地后,还用它那大大的舌头舔了几下超市老板的脸。这时,欧宝看见了那条笑*、有癞疮、脏兮兮的小狗,她顿时产生了一个忘头:带它回家!从此这只小狗有了它的归属和一个名字:温迪克。

  温迪克,是一只有着长长的耳朵、弯弯的大黄牙、一块地方有毛一块地方没毛、经常“笑”的狗。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怕雷。只要稍微一有雷声,它就象过街老鼠一样——“抱头”鼠窜,其速度十分惊人,一眨眼的功夫,就没有了,好像突然消失了一般。但使我印象最深的人物,还是要属宠物点的员工奥蒂斯了!

  奥蒂斯虽然只是一个宠物点的“小”员工,可是吉它却弹得十分好听,可以说到了“极点”呢!一次,欧宝为了给温迪克买一个项圈,只是不够钱,所以欧宝只好在宠物店打工。一个星期天,欧宝带着温迪克第二次来到宠物店打工,走进门,却发现所有的动物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奥蒂斯,而奥蒂斯却在自由自在的弹吉它,可是温迪克的到来使得动物们到处乱窜,弄得奥蒂斯和欧宝都手忙脚乱,在地上跳来跳去,这时欧宝大叫:“奥蒂斯,快,快弹吉它!”奥蒂斯愣了一会儿,才慌张地弹起了吉它,这才使动物们都停了下来。怎么样?他弹吉它很厉害吧?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只要和和气气地做人,任何人都会成为你的朋友,就像欧宝那样**静静,从不发火,*易近人。我也要像欧宝那样,不容易生气。这样,不但对身体好,还容易跟朋友相处呢!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7

  我读完《傻狗温迪克》以后,我觉得欧宝和牧师心肠很好,还有芬妮小姐、格洛利亚,因为欧宝在超市看到的流浪狗不是他的狗,他也说是他的狗,而且牧师还让他养,欧宝每次到芬妮小姐的图书馆时芬妮小姐都很热情,欧宝给格洛利亚说邓拉普和斯蒂威老是说格洛利亚是个巫婆,格洛利亚也不生气。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欧宝是她妈妈的名字。而且知道了温迪克的一个特点——爱笑,而且我知道宠物店的员工——奥蒂斯曾前坐过牢,是因为奥蒂斯在街上弹琴,惹来了警察,警察要把他抓起来,奥蒂斯把一位警察打晕了,所以坐了牢。而且欧宝很喜欢温迪克,从《温迪克不见了》这一张里面就能看出,欧宝很着急,那时下着大雨,牧师说放弃吧!可是欧宝还是要找,找了好久,回去了。看到格洛利亚他们正在高高兴兴的吃饭着呢!欧宝和牧师不明白,原来,温迪克根本就没有出去,只是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睡觉呢!欧宝半信半疑,喊了一声:“温迪克!”温迪克马上乖乖的出来了。而且我觉得奥蒂斯特别可怜小动物,他弹的琴特别好。有一次,他看到小动物们可怜,就放他们出来,可是小动物们东窜西窜,奥蒂斯和欧宝一起把小动物们抓到笼子里,欧宝发现奥蒂斯一弹琴小动物们就不动了,就叫奥蒂斯弹琴,果然,小动物们不动了,趁这个时候,欧宝把小动物们都抓了起来。宠物店里有一只鹦鹉,奥蒂斯管他叫“佳畜得”,他们老板娘的名字也叫“佳畜得”。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4)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3篇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1

  友情,是多姿多彩的;友情,是大家的温暖;友情,是困难中的援救之手;友情,是伤心中的安慰;友情,是绝望中的希望……友情是多姿多彩的,让人倍感快乐。

  这本书讲的就是友情,主人公欧宝与流浪狗温迪克的友情,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欧宝在超市买东西时,看见了一只流浪狗,于是欧宝把它领回了家,并取名为温迪克。温迪克有个看家本领——笑,一遇到开心的事它就会笑,它还可以用笑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篱墙呢。

  温迪克与欧巴每天都会出去交不同的朋友,想要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尼、害羞又能用美妙的声音来制服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且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阿曼特、“小不点”……这些都是他们的新朋友,大家都很喜欢温迪克的笑。

  友情,是很重要的,因为友情就是黑暗中的一丝阳光,照亮了你绝望的心灵;友情就是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岸,让你重新找回希望;友情就是困难中的搭救之手,帮你走出困难;友情就是“菜”中的一丝营养,让你健康快乐成长。

  温迪克性格古怪,它有一个特别的看家本领——笑。它其实并不勇敢,但它可以用笑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篱墙,让他们拥有勇气,勇敢的面对生活,走进多姿多彩的世界。

  温迪克会笑,它跟马小跳系列中的像猫一样都会笑,真神奇!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我喜欢这本书!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2

  7月26日,我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一段记忆。

  书中的主角是个9岁的小女孩,叫做欧宝。温迪克呢,是欧宝从超市里捡回来的一只流浪狗。记得那时,温迪克把超市老板“制服”在地后,还用它那大大的舌头舔了几下超市老板的脸。这时,欧宝看见了那条笑*、有癞疮、脏兮兮的小狗,她顿时产生了一个忘头:带它回家!从此这只小狗有了它的归属和一个名字:温迪克。

  温迪克,是一只有着长长的耳朵、弯弯的大黄牙、一块地方有毛一块地方没毛、经常“笑”的狗。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怕雷。只要稍微一有雷声,它就象过街老鼠一样——“抱头”鼠窜,其速度十分惊人,一眨眼的功夫,就没有了,好像突然消失了一般。但使我印象最深的人物,还是要属宠物点的员工奥蒂斯了!

  奥蒂斯虽然只是一个宠物点的“小”员工,可是吉它却弹得十分好听,可以说到了“极点”呢!一次,欧宝为了给温迪克买一个项圈,只是不够钱,所以欧宝只好在宠物店打工。一个星期天,欧宝带着温迪克第二次来到宠物店打工,走进门,却发现所有的动物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奥蒂斯,而奥蒂斯却在自由自在的弹吉它,可是温迪克的到来使得动物们到处乱窜,弄得奥蒂斯和欧宝都手忙脚乱,在地上跳来跳去,这时欧宝大叫:“奥蒂斯,快,快弹吉它!”奥蒂斯愣了一会儿,才慌张地弹起了吉它,这才使动物们都停了下来。怎么样?他弹吉它很厉害吧?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只要和和气气地做人,任何人都会成为你的朋友,就像欧宝那样**静静,从不发火,*易近人。我也要像欧宝那样,不容易生气。这样,不但对身体好,还容易跟朋友相处呢!

傻狗温迪克读书笔记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周末,我又看了一本好书,叫《傻狗温迪克》。这是一本活泼、轻快的书,字语行间始终充满了温馨和童真。故事真实而又贴近生活,刻画细腻,甜美和酸楚交织的情节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牧师的女儿,欧宝。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在超市里捡到了一条会笑的流浪狗,并为它取名温迪克。小女孩收养了这条可怜的狗,并和这条狗开始了一个全新的生活。欧宝每天都会和温迪克去到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

  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了作者笔下的温迪克的过人之处,那就是它的微笑。在主人公欧宝第一次遇见这条狗时,给她的就是甜甜的微笑,无论在书内书外,都能让人忘却烦恼的微笑。接下来,温迪克的微笑使自己博得了别人的好感,用自己的微笑化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围墙……微笑使人开心,使人忘却烦恼!

  在这本书中,除了温迪克,给我印象最深的就非欧宝莫属了。还没遇到温迪克前,欧宝是个没有朋友的人。每天接触的,就是自己的爸爸。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到了温迪克,这条傻傻的狗。温迪克虽然肮脏,但欧宝的爱心使温迪克免去一劫。接下来的日子,欧宝又一次用爱心把温迪克照料好,使它充满了活力。后来,在旁人的教育中,欧宝渐渐敞开心扉,接受别人。我非常看好欧宝的爱心和她对友谊的追求。即使面前是一只多么丑陋的狗,她也没有说过半句怨言。用爱心照料这条狗,并和它建立起纯真的友谊,使自己不再寂寞。欧宝还和温迪克开始了自己的寻友之旅。从没有朋友,到朋友越来越多,她渐渐拥有了友谊。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悲欢离合。接下来,我还会看更多的好书,写下更多的读书笔记,和大家分享!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5)

——关于读书笔记

关于读书笔记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读书笔记1

  《水浒传》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写了我国北宋末年,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从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以太尉高俅为中心,刻画出了各个地区大大小小的贪、污吏和恶霸。比如:镇关西、蒋门神、西门庆等等……。他们一个个面目狰狞,使整个社会暗无天日,民不聊生。所谓“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事实,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小说中还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

  在梁山的108将中,我觉得最不完美的要数宋江了。如果他不去谋什么招安,而是去联合江南人马一起反抗昏帝,那么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天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在方腊与儿子方天定入刑场时,有一位诗人不仅发出了感叹:“宋江重赏升日,方腊当刑受剐时。善恶到头总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但我却觉得宋江的“善”并不是真“善”,与此相反,方腊的“恶”也不是真“恶”,而是为了打击昏庸无能的皇帝,为天下的老百姓造福!不知大家可有同感?

关于读书笔记2

  每逢思慕切。天际屡凝眸。《源氏物语》

  微风在那绿树的阴影下面,把落花铺成一张艳丽的地毡。

  衣服看不出人的心地,作家才知道文章的用意 。

  如果真是行为善良,穿上锦缎又何妨?

  铠甲只配穿在勇士身上,懦夫不配带枪。

  你把你的优点放在手心,把缺点藏在腋窝里。虚伪的人!假如困苦来临,你的赝币岂能买到东西?

  问:你向什么人学来礼貌。答:向那没有礼貌的人,凡是他那要不得的举动,我绝不去作。

  当末日来临,万物都化为谦卑的灰尘,不如今日,且像尘土一般谦逊。

  好人若何坏人在一起,如同住在一座监狱。

  那人若是聪明谨慎,绝不把重任交给庸人。他若知道某人编制草席,绝不把他纺织绸衣。

  有两种人徒劳无功,一种人得到财富不肯享用,一种人得到学问不肯实践。无论你腹中有多少知识,假如不用便是一无所知,就像牲口驮着无数经卷,也算不得聪明饱学的圣贤。

  能够消灭敌人时,如果不把敌人消灭,便是和自己为敌。《蔷薇园》

  人类为了消磨时间,勉强运用唇舌,不可笑的事情也会发笑,无所谓的事情也觉得有趣《我是猫》

  我看过无数惊人的豪华,多少美丽的景致,但是日日夜夜忘不了的还是那两亩地。《两亩地》

  每天我都遇见那个小贩,他叫道“镯子呀,亮晶晶的镯子!”。他没有什么事情急着要做,他没有哪条街一定要走,他没有什么地方一定要去,他没有什么时间一定要回家。

  我愿意我是一个小贩,在街上过日子,叫着“镯子啊,亮晶晶的镯子!”《职业》泰戈尔

关于读书笔记3

  我们读书要动笔,随时记下读书的心得体会。

  读书笔记一般有批注、摘录、提纲、心得四种类型。写读书笔记时,应根据写笔记的目的、书的类型及自己的习惯,确定写什么样形式的读书笔记。

  提纲式

  就是将读过书的中心思想、段落大意、内容要点及写作方法等等,以提纲挈领的方式写出来。

  心得式

  就是阅读后,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感想等写出来。写的时候一定要抓住两个字,一个是读,就是要把文章读懂,另一个就是感,要有感而发,千万不要空泛地议论。

  书签式

  *时读书时,遇到需要背诵的内容,可以记在书签上。把书签夹在课本里、放在口袋里或插在房间专放书签的袋子里,一有空就读一读、念一念、背一背,直到背得滚瓜烂熟、记得牢为止,再把它存放起来。这种书签式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记忆。如此反复,脑子里积累的东西就会越来越多了。

  卡片式

  就是用厚纸剪成大小一样的卡片。读书时,可按照写人、记事、写景、状物分门别类地摘记下来,再按书卡分类存放。存放的位置还要按类别编上号码,写出标题,以便使用时查找。卡片还有携带、使用方便的特点。每天拿出几张卡片读一读,背一背,日积月累,脑子积累的词汇材料就越来越丰富,写作时,就可以从脑子的储蓄库里搬出来用,也就不愁写不好作文了。

关于读书笔记4

  如何写读书笔记

  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一般分为摘录、提纲、批注、心得几种, 。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习、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可分为:

  (1)索引读书笔记

  索引读书笔记是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的笔记。

  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

  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

  (2)抄录原文读书笔记

  抄录原文读书笔记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等作为日后应用的原始材料。摘抄原文要写上分类题目,在引文后面注明出处。

  2、评注式读书笔记

  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评注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提纲

  提纲是用纲要的形式把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论点、论据提纲挚领地叙述出来。提纲可按原文的章节、段落层次,把主要的内容扼要地写出来。提纲读书笔记可以采用原文的语句和自己的语言结合的方式来写。

  (3)提要

  提要和提纲不同。提纲是逐段写出来的要点,提要是综合全文写出要点。提要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语言扼要地写出读物的内容。提要除客观叙述读物内容外,带有一些评述的性质。

  (4)评注读书笔记

  评注读书笔记,是读完读物后对它的得失加以评论,或对疑难之点加以注释。

  (5)补充原文读书笔记

  补充原文的读书笔记,是在读完原书或文章之后,感到有不满足的地方进行补充。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原文不是随意地加以补充,而是要围绕中心思想加以引申或发挥。

  3、心得式读书笔记

  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可分为

  (1)札记 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可长可短。

  (2)心得 心得笔记也叫读后感。读书后把自己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这些读书笔记,可以写读书时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写对原文的某些论点的发挥或提出批评、商榷的意见。写这种笔记,一般是以自己的语言为主,也可适当地引用原文。

  (3)综合读书笔记 综合读书笔记是读了几本或几篇论述同一问题的书文后,抓住中心评论它们的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笔记。

关于读书笔记5

  读书笔记一般分为摘录、提纲、批注、心得几种,格式及写法并不艰深,心得笔记中的读后感有点麻烦,但只要懂得论点、论据和论证这三要素的关系,就会轻松拿下,因为读后感不过就是一种议论文而已。我觉得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你学而不用。很多应用文种只有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才能具体应用,而读书笔记属日用文类,应即学即用。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常用的形式有: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习、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摘录式笔记可分为:

  (1)索引读书笔记。索引读书笔记是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的笔记。

  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例如:庄照:《也谈为谁立传》,《*·〈史学〉》 。??

  (2)抄录原文读书笔记。抄录原文读书笔记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等作为日后应用的原始材料。摘抄原文要写上分类题目,在引文后面注明出处。

  2、评注式读书笔记。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评注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书头批注。书头批注,是一种最简易的读书笔记作法。就是在读书的时候,把书中重要的地方和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用笔在字句旁边的空白处打上个符号,或者在空白处加批注,或者是折页、夹纸条作记号等等。这种笔记方法不但对书中的内容可以加深理解,也为日后查找提供了方便。

  (2)提纲。提纲是用纲要的形式把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论点、论据提纲挚领地叙述出来。提纲可按原文的章节、段落层次,把主要的内容扼要地写出来。提纲读书笔记可以采用原文的语句和自己的语言相结合的方式来写。

  (3)提要。提要和提纲不同。提纲是逐段写出来的要点,提要是综合全文写出要点。提要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语言扼要地写出读物的内容。提要除客观叙述读物内容外,带有一些评述的性质。另一种提要,是对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内容梗概

  作简要的说明。

  (4)评注读书笔记。评注读书笔记,是读完读物后对它的得失加以评论,或对疑难之点加以注释,这样的读书笔记叫作评注笔记。例如鲁迅读《蕙櫋杂志》中的一段:清严无照《蕙櫋杂志》:西湖有严嵩和鄂王《满江红》词石刻,甚宏壮。词即慷慨,书亦瘦劲可观,末题华盖大学士。后人磨去姓名,改题夏言。虽属可笔,然亦足以惩奸矣。

  案:“严嵩篇和岳飞词,有如是作为,后人留词改名,有如是自欺,严先生以为可笔而又许其惩奸,有如是两可。寥寥六十字,写尽三态。”(鲁迅《集外集拾遗·书苑折枝(二)》)

  (5)补充原文读书笔记。补充原文的读书笔记,是在读完原书或文章之后,感到有不满足的地方进行补充。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原文不是随意地加以补充,而是要围绕中心思想加以引申或发挥。

  3、心得式读书笔记。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它有如下几种:

  (1)札记。札记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可长可短。

  (2)心得。心得笔记也叫读后感。读书后把自己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这些读书笔记,可以写读书时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写对原文的某些论点的发挥或提出批评、商榷的意见。写这种笔记,一般是以自己的语言为主,也可适当地引用原文。

  (3)综合读书笔记。综合读书笔记是读了几本或几篇论述同一问题的书文后,抓住中心评论它们的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笔记。

  上述三种类型的读书笔记,不论采用哪一种类型,目是都是为学习、工作、科学研究和写作服务。作笔记时开始可采用摘要式,以后读书多了,有了比较,产生了看法,就可以写译注式,至于心得式是更进一步了,它是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

关于读书笔记6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经过老师的介绍,我买了这本书,我看了之后觉得这本书很号。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关于读书笔记7

  “图书是教育之母,读书是教育之母”,我们是教师,无论年龄多大,无论教哪一年级,无论教哪一科,抑或受到多少教育,我们都应当有一个名字——“读书人”。教书的人首先就应当是一个读书的人,是一个十足的读书人,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现代教师作为一名优秀教师的第一项修炼就是读书。

  作者单位的一名青年教师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了苏霍姆林斯基和李镇西的书,想想自己过去的教育行为,和大师们相比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弱智儿童。”

  其实一个人一辈子很可能*庸地度过,教师也是一样,但是如果能努力地追求,你也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或教学专家,甚至可以称为出色的教育专家。其根本就在于多读书,读好书,书籍是学校中的学校,对一位教师来讲,读书即是最好的备课。

  作者高万祥老师问过魏书生一句话:“你早先在农村时有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成就与辉煌?”魏书生认真地回答:“应该是想到的!”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自信。论学历魏书生只是沈阳市一所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初中32中毕业,由于受到的影响,失去了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读书是他在青少年时就养成得好习惯,正是由于读书才使得他在失去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时,仍然走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仍然著作等身,正是由于他的读书才使得他具有坚定的信念,远大的理想,才会走向成功。对于读书李镇西先生也说过一句话:“我可能是比别人早读了一些书,多度了一些书。”本书作者说了一句很深刻的话:“教师的每一节课都是用终身的时间来准备的。”

  成功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难,只要你对教育工作感兴趣,只要你能够坚持读书学习,勤奋实践,,成功的大门一定会向你敞开,借用作者的两句话改之为:其一“多一些书卷气,少一些世俗气。”其二“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过努力认真地读过一二百本好书!”

关于读书笔记8

  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本书—《青铜葵花》。《青铜葵花》这本书,是一个有喜有悲、感人的故事。我细细地品味了这本书,从中受益多多。

  《青铜葵花》记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生活故事。青铜葵花他们虽然生活艰苦,却十分幸福、快乐。最后,葵花回到了城市,离开了青铜。葵花是一个十分善良天真的女孩,让人怜悯。而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粗壮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冰项链给葵花。他保护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这一家人历尽坎坷,但,他们很快乐。他们的这种坚强,使那些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万分懊悔。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失去了坚强,就是失去了奋斗的意志,自然会失败。看完这本书后,我常常在思考一个问题,坚强到底应该是怎样呢?

  在学习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放弃,我想这就是坚强;在生活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打击而气馁,我想这就是坚强。坚强到底是什么?就是不管面对多差的处境,也要一直走下去!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关于读书笔记9

  20世纪真是一个呼风唤雨的世纪。

  读了这篇课文,对我的印象很深,现在,我出生在21世纪里,感到很幸福。老师说,以前他们都没有电视、电话、电脑,要是有一家有电视,那可真的很了不起,每一家的人都去那儿看电视,把一个大院子都沾满了。要是远隔千里,只能用书信来说自己的话,现在,每家每户都有电视,甚至都有了电脑,后来,人类又发明了笔记本、*板电脑,走哪儿都可以带到哪儿。现在也有了电话、手机,在哪里都可以互相沟通,这个地球就像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小村庄”。

  在以前,住的房子都很简陋,屋子也不是很大,有一个小别墅就算是很好的了,现在,都盖起了一栋栋高楼大厦,都有客厅、卧室、厨房、餐厅、卫生间,比以前好多了。原来,它们都吃玉米饼,根本没有馒头什么的,现在都吃大米饭、馒头、油条。

  我喜欢出生在这个世纪。

关于读书笔记10

  在*的现今少年时代,是不允许谈情说爱,也许是*思想保守,但如今看来,爱,有什么不可以在*的现今少年时代,是不允许谈情说爱,也许是*思想保守,但如今看来,

  的确应该避避,可并不能想,无可否认*古老还是有许多世人叹为观止的爱情传说,“梁山伯与祝英台”至死不渝的坚贞爱情是那般有情有意,惊天动地,“牛郎和织女”这跨越仙界的爱情一样至死至终相敬如宾,虽一年只见一次,但难忘今宵。“罗密欧与朱丽叶”浪漫爱情漫延人们心中,开出甜蜜之果,这都是影响世人的爱情故事,它们并不是一谓的简单的爱,他们对爱负责任,有情的义,坚贞不屈,这不光是一份爱更是一种完美品质,现代人应多学学,不要把爱当儿戏,如今热火潮天的韩车爱情小说直插*学生市场,骗得中学生不少钱,再我看来,那些帅哥、靓女之间的事如何堪称一提,跟本不算得爱,普遍中学生有早恋现像,让我谈个说法,我觉得不赞成,但也不能否认,如果他是为了不好的企图获想在一些人中有地位,显得与众不同,那是绝对否定的,但你认为一个优秀的男生,女生很出色,假如你喜欢他,你知道努力学习使自己变得出色,长大后再去回想往事那时还不迟。所以,爱,有什么不可以,只要把握好度,也许会帮助你。

关于读书笔记11

  在无聊的寒假,为了打发时间,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以作者七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通过作者小时候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依依不舍和对故乡的思念。我以为这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作者的视觉、口吻豆充满着孩子的天真好奇,引人入胜。主人公英子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她帮助秀贞找回她的女儿,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她们母女俩,并且巧妙地化解了一场家庭危机,让人不自觉地便被天吸引。其中我认为最让我揪心惋惜的是秀贞与小桂子的命运。在老北京的胡同里,老百姓的生活虽然*淡,但也充满了甘甜和苦涩,而他们的不幸遭遇往往更能触动人心,反映当时社会的现状。英子用孩子的视觉,将现实的无奈和心酸表现得淋漓尽致,全文充满浓浓的爱与淡淡的忧伤。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起,最后剥丝抽茧,点明秀贞与小桂子是母女关系。这本是一件快乐的事,但幸福太短暂,为了寻找小桂子的父亲,他们惨死在火车轮下。这样悲惨的结局冲击着读者的心,也使读者唏嘘不已。

  《城南旧事》这本书层次分明,按时间顺序写的.,写出了作者童年的回忆与身边人的事。最终,英子的爸爸病倒了,英子的心智成熟了,她长大了。随着她的长大,她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她的童年渐行渐远,最终成了记忆的一篇动人的华章。

  这是一本值得珍藏的童年回忆录。我百看不厌,每次的阅读都会让我在里面感受新的理解和体会,使我受益匪浅。或许也是因为我在渐渐长大,如果你还没有读这本书,推荐你去试读一下,也行你也会爱上这本纯朴无华的回忆录。

关于读书笔记12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这是给孩子们的最美好的礼物。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感的故事。

  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失去了生命,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进入天蓝色的彼岸。但是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道怎样向他们传递自己的心声,直到他碰上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这本书共有十三章,用温暖的笔调描写一个孩子不幸离开人间,在另一个世界思念家人,也明白了爱、亲情、友情和信任。

  这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代读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生命,唤起人们最真切的情感,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达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与死亡。

  英国是一个典型的基督教的国家,因为有着绵长的巫祝文化的传统,从古至今,英国人对种种的神话传说,鬼怪故事都是津津乐道,这也是这本书的亮点之一。

  它是一本小书,因为他的篇幅不大,似乎个把钟头就可以读完,可就是因为它的短,他的纯显得它尤为有魅力他字里行间充满着真情实感,他不仅是一片童话,一部小说,同时也是对人生、生命的一种敏感,耐心的探讨。

  我突然觉得活着是多么的好,即使你不快乐,你可以随遇而安;因为你还活着,我们还健康地活着,可以爱着我们的家人,恨着我们恨的人,吃着肯德基,麦当劳听着谭杰希的歌,埋怨着考试与天气,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人生在左边,天蓝色的彼岸,有一个流淌着回忆与遗憾的乌托邦在右边。有幸拿起《天蓝色的彼岸》,看着一个孩子在天国心里过的独白,也是一种幸福,一种奢侈。

  我喜欢《天蓝色的彼岸》因为它的纯,因为它的清新,因为它的……这是一本很好的小书,我很喜欢。

关于读书笔记13

  《伊索寓言》是出自古希腊这一世界著名的寓言家伊索之手,每篇寓言都闪闪发亮透出智慧的亮光。今天跟大家分享我看的《老鼠和青蛙》。

  这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只青蛙的恋爱观发生了变化,它爱上了一只老鼠。它想怎么样才能和自己的所爱更加亲近,于是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把我俩的脚互相绑住,那就能时时在一起了。”想到这个主意后它立刻找了材料把自己的腿跟老鼠的绑在了一起,开始了形影不离的生活。在陆地上,俩都是用跳的方式行动,还好够默契,没一会儿就能“同步”顺畅地走路。但是到了池塘边,跟往常一样,它往河里一跳,想泡个凉水澡。尽情地游泳竟然忘记自己脚上绑着只老鼠。这老鼠也真是苦命啊,在水里喝了好几口水,终于气绝身亡了。“呱呱呱”青蛙还在享受水里的乐趣,不知不觉危险来临。原来老鼠泡久了就浮出水面。这时天空中正在捕食的鹞子经过,低头一看有只老鼠,就低头俯冲了下来。有力的爪子一抓,老鼠被拽了出来,跟老鼠绑在一起的青蛙也莫名其妙地飞到了天空。俩情侣就落入鹞子的肚里,成为它美味可口的晚餐了。

  两个人如果关系太亲密了,那么一人要是有灾难了,会连累另一个人。这若传递给我们这样的一个信息:“朋友不能交心,浅尝辄止。”我觉得只是表面的意思,好伙伴间就是同甘共苦,一人得到什么好处两人一起分享,一人受到惩罚,两个人也是互相担当。为人处世更应该是在择友上进行思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你选择的是一个良师益友,在他的影响下,你们俩积极互动中,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而如果选择的是酒肉朋友,只是*时吃喝玩乐的时候才有豪言壮语,可能还会带来酒后乱言乱行的麻烦。如果已经跟酒肉朋友成为知己了,要么改变他,要么远离他。

关于读书笔记14

  作家路遥,原名王卫国,虽然于1992由于肝硬化腹水永远离开了他所热爱的黄土地,但他呕心沥血的鸿篇巨著确留给后人无尽的精神财富。时至今日,再翻《人生》,篇中所折射的诸多道理仍然闪耀着解读不尽的思想光芒。

  时隔多年,当人生再次步入十字路口,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厚重的著作,试图从中寻找一些梦想的痕迹。每个人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部《人生》,尽管没有了高加林,现实生活中的90后大学生们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杨加林、武加林、薛加林......你以为你考上了大学,学习了经济、检验、护理似乎就真的可以为祖国的卫生事业及金融行业贡献你当初的宏伟大志,你以为这个社会就应该是尊重知识、崇尚自由、注重公*,实则既不是知识欺骗了你,也不是时代辜负了你,其实我们不得不如同高加林面对黄土地一样,对待自己现在的生活,只有真正将自己的根在黄土地中扎稳扎牢,你才能在自己浇灌的树顶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小说通过高加林的几起几落,及其与黄亚*、刘巧珍的爱情纠葛来推动整个故事情节的发展,它所反映的绝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的人生起伏,更是对当时陕北农村现状及变化的情景再现,是对知识分子命运的沉痛思考,是对国家未来的隐隐担忧。

  “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了不往起爬,那就变成死狗了”(德顺给高加林说)。“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小说中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无论是通过人物对话还是穿插于篇章之中的对理想、对青年、对人性的阐述无不字字珠玑,读来如梦初醒、当头一棒。无论你身处何地、心在何方,更无论你年长年青、事从何业,一本《人生》都能让你不再感念生活的艰辛,不再模糊心中的理想,不再荒废流逝的时光。

  从现在起改变不容撼动的习惯,停止刷动抖音的手指,戒掉想要吃鸡的冲动,不要再让手机挤占你本不宽裕的时间。时间不等人,青春在流逝,活在当下,人应该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对得起曾经的十年寒窗,对得起自己曾经的初心和理想,是《人生》给了我新的人生。

关于读书笔记15

  思想是带领我们走向梦幻王国的天使。——题记

  走到床前,一阵冷风吹过,让我不禁想起了那让人毛骨耸立的《聊斋志异》。翻开书,打开铺满灰尘的第一页,那记载着岁月的灰尘更把我拉进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境界。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发现这里是多么的静。直立在街头的路灯这是也一闪一闪的,我把被子盖过肩头,带着既兴奋又害怕的感觉开始用眼睛从书本上扫过。“她把门窗轻轻地拢上,拂起那长长的袖子走到郎君的身旁,用她那带着香味的手绢拭去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忽然,一个黑影在轻薄的窗前来回踱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各种奇形怪状的画面在脑海中陆续放映。这时,手心里已满是那湿漉漉的汗。原来这些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是作者却以生动形象的手法将他们一一列举了出来,让人感到悬殊、紧张与恐惧,怪不得使它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书之一。“乔郎,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最后又以温馨、激昂的语句将文章结尾。这真让我感受到想象力的无穷力量。

  生活中处处有想象,就像是在大街上,你也会想到人们的摩肩接踵;在湖边,想到鱼儿在水中欢快的玩耍;天空中的白云在跟小鸟谈话……我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我在黑暗的小巷我会想到有一只青面獠牙的魔鬼向我伸出长长的手,在小草丛生的草地上与小草交谈,这些便是我在写作上充满灵感,使文章更生动。谁说想象力不重要?就是想象力使《聊斋志异》成为中学生必读的书目之一。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6)

——《妞妞》读书笔记

《妞妞》读书笔记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妞妞》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妞妞》读书笔记1

  读完这本书,我并没有如先前的预想:泪如雨下。我是很*静地看完的。我很诧异。这其间的缘由:也许是这个故事被太多的获悉,先前已早有预防,因此对于其悲哀的画面早已提前感同身受,在当真面对文字的时候,反而多了一份理性的感知;也许是自己也曾经历过和死神搏斗,将父亲从他的魔爪中挣脱的过程,我也看淡了些人间的生死离别;毕竟,我们每个人最终都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得干干静静。深夜,看着这些折磨人的文字和故事,真的知道,什么是这世界最美的东西:坦诚和真情。无价的宝贝。

  合上书本,走到女儿床前,轻轻地躺下,抱着女儿,是这样的富有和知足。我的宝贝,妈妈永远爱你!轻轻地抱紧她,眼前浮现的是妞妞无神的眼珠和窗外她一生也没有看见的太阳。顿时,我知道,对于孩子,我们对他们奢求得真的太多。面对变形的教育体制,我们也相应的将这些变形的压力转载给了稚嫩的肩膀。我们应该给予的爱心培养,习惯培养,做人培养这些真正对他们一辈子受益的东西却抛得好远,

  昨天带女儿和美国的朋友一起吃饭,一双儿女,从小在美国长大,那份天真的眼神,正直的气魄令人羡慕。轻松有趣的学业更是令人心疼,心疼我们的孩子在受着怎样的待遇。女儿还不懂得这种比较下的不*和不满,但是看着她专心看课外书的样子,心中还是微微一阵心酸,孩子是不懂得选择,只是在既定的路上行走,而我无法给予她这份轻松,还时不时以考试分数要挟。我自知这份矛盾,但是很无奈。这更增加了这份心疼,因为我知道我无能为力,进而心疼又变成了内疚和自责。

  每个父母,对于孩子的感情是难以描述的,各有不同。对于女儿,虽不会如有些母亲般成了生活的全部,但是肯定是我生命中最为珍视、最能令我因她的喜怒而乐哀的人,是我柔情肆意播撒的天地。又想到妞妞,一岁半就离开了人世,将最稚嫩的声音,最喷香肉体,最单纯的神采,最天然的喜怒留在了爱她的人的记忆中,这是多么残忍的滋味。

  哲学思辨是能让人坚强的寻找活下去的理由的,也能找寻到逝去的缘由。钦佩在这样的巨痛中,周老师仍能如此冷静客观的分析自己的感情和心绪,真实的袒露自己的心路历程。“对于男人来说,唯有父亲的称号是神圣的。一切世俗的头衔都可以凭人力获取,而要成为父亲却必须仰仗神力。”其实,做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必去羡慕别人,珍惜自己的拥有。很难去真正同情别人,没有亲身感受,任何同情都只是隔靴抓痒,只有好好保护好自己的周遭,尽可能不让别人有同情的机会。

《妞妞》读书笔记2

  当一个新生命呱呱落地时,父母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茁壮成长。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你养育大,你却从此脱离了父母的约束,飞向自由的天空,翱翔在这美丽的天空中,我不禁要问:你有没有忘了你的父母?”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是各有不同的。周国*先生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可以说是感动了无数人的心。妞妞,一个漂亮的女孩,黑色的头发,又大又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可就这样一个可爱、无辜的女孩被可怕的病魔纠缠上了,她患上了绝症,是治疗还是放弃,这让这一对父母陷入深渊,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放弃,让妞妞受少一些的痛苦。

  当医生用冰冷的仪器从妞妞手中抽出鲜艳的血时,当妞妞的哭声回荡在医院的走廊时,妞妞的父母的心里像是有把尖利的刀在肆无忌惮的划着,这种痛苦我们可想而知,我们体会到的更多的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父母的爱达到包容天地,我们则是天地中最重要的。最终妞妞还是在父母的保护下安静的走了,我能体会到周国*夫妇的无比痛心。从这本书中,我读懂了许多道理。有一个故事叫做乌鸦反哺,有一份亲情叫做羊羔跪母,更有一份感动叫做孝敬父母。

  父母把一生的精力都放在你身上,这足以让你无条件的回报父母,我读了这本书后,更能感觉到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浓浓爱意。父母的爱比大山还坚固,默默无闻的在后背支撑着你;父母的爱比万家灯火还要明亮,悄悄照亮你前进的道路;父母的爱比天空还要大,只是为了保护你,让你不受到伤害。这又更足以让你无条件回报父母。其实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理由等着你去发现。现在就让我们从滴水之恩回报父母的涌泉相爱。

《妞妞》读书笔记3

  想和大家分享——周国*(下文称其为:周先生),对于其为人我自己本人不是特别了解。以前刚入大学时候曾在二食堂门口的书摊前买过他的一本书《岁月与性情,我的心灵自传》。辨识偏差买了盗版,出于对原著的支持,只翻过它几页。而最近花了一天时间看了他另外一本《妞妞,一位父亲的札记》。以其细腻的感情描述,我总算能一窥大师的写作。以周先生的文字得来,其现在的女儿并非是他的第一个女儿。他的第一个女儿出生于1990.04.20夏时制22时48分,在世上享受了不足1000天的光阴便离开了。生命是女人给的礼物,所以世界上所有的母爱与时光都不是破费,因为诗人和女性定有永久的盟约。而对于《妞妞》来讲,我更愿意把周先生当作对父爱的另一个定义。我愿意把周国*写成我喜欢的样子,因为这样我和他才不会有距离感,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灵魂感受是一样的,尽管他的感受是建立在他的女儿上,而我的感受更多是建立在我与他人的关系上。

  我将这个故事用简短的文字加以概述。有人说性爱是人类最自然的关爱,但未必。周先生将女儿的出生当作是一次“事故”,并且也很珍惜这一次意外的来临。未曾生儿育女的人,不可能知道父母的爱心有多痴。

  也并不是说,生儿育女就是人生在世的一桩义务。而这个女儿简短的人生通过爸爸的笔下呈现给万千读者,不得不感慨其人生且行。一种人生的挫败感和责任感突然掉落在作家与读者的连线之间。女儿妞妞死因是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而在其死后不久,周先生在一家普通的小医院的黑板上读到:孕妇切不可照射X光,否则可能致使胎儿患各种疾病,其中就包括视网膜母细胞瘤。而排除遗传致病可能,X光射线就是杀死妞妞的凶手。这也让读者深思医学工作者的行为,医生是生命的捍卫者,我们签订协议书,允许医生在我们身体上“作为”,大部分患者都是非医学研究者,他们不懂医学,所以任由医生的处置。但此种做法不是无知,而是信任。以此,医生被赋予了圣神的职责。医学工作者在患者身上的每一次手术都不能小觑,说小是在医学院每一次小小的实验中得来的成果实践,说大是医患关系的本身出发点。深思过后不禁让我对医学有了重新定义,医学大忌是什么?医学职责?

  从前因为《太阳的后裔》而在高考志愿上填了五个医学院的我,不禁庆幸命运为我选择了西华。这一个没有那么多的责任,不涉及那么多生命情感的工科。在这里,我只需要做好每一次数据的计算与琢磨,而不因生命的逝去而伤感。相比医学工作者,我的悲伤简直沧海一粟。因为对一个本身带有悲伤情绪的人来讲,每一次生命的离开都是一次打击。每一次技术上的失误都是一次挫败

  然而,我仍然天天为你写日记,不是给你将来读,而是给你现在读。每当我单独和你在一起并且对你喃喃细语时,你那定定凝视我的眼神使我相信你听懂了一切。世界必定是有两个,一个虚假,一个真实。只是在眼前这个虚假的世界里,我们才会生离死别。那个真实的世界却是永恒的,在那里我们本是一体,未尝聚散。我的日记就属于那个世界,所以,每一个音尚未发出你就已经心领,每一个字尚未写下你就已经读懂。——周国*《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

  “昨天他的啼哭是欢乐,今天他的笑容也是哀痛。”每每像这类的文字都能牵连起我内心的涟漪,一位父亲的苦心孤诣,一位文学工作者的内心独白。共勉。诗人不适合做丈夫,一结婚,诗意就没有了。哲学家不适合做父亲,女儿生下来,哲学就死了。

《妞妞》读书笔记4

  从医学角度上看。作为父亲的周老师。不是一个理智的哲学家父亲,他惯用了一个哲学家思维对待了生命。个人认为有些不妥。没有为妞妞为一个生命的努力争取一次就仓惶放弃。多少他本人应该是追悔的才是。生命对于生活来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接受无论何种方式出现。都应该珍惜一把才好。多努力都值得。n孩子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他的每一个词句。都不是咿呀学舌。他们其实是在品味每个词在他的生命里所承担的意义和义务。为何作为他(她)们无法语言行为表达他(她)们热爱着生活之前。我们却用一套有些太过于简单粗暴并经过世俗污浊过的逻辑思维决定了她是否愿意承担些痛苦。但可以延长生命,感触他们或许认为比起痛苦更有趣的经历,多一年也好。本身生命中天灾和人祸都无法抗拒。n好吧……做一个哲学家的女儿或许是悲哀的。或许也是幸福的。谁又能说妞妞不是快乐幸福过的的呢…n有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在不抗争命运的同时。再勇敢一点。再努力一点。即使有些痛。那也未尝不是一种体验…………

《妞妞》读书笔记5

  怀着虔诚的心,却是草草翻阅——有时候,我发现我不忍心甚至是不敢去读此书。

  所以,我没有像以前那样逐字逐句细细研磨,更没有做摘抄,写某一句话的评论。我实在下不了笔。

  但是,我想,当我经历更多,心性更加坚韧,我是可以琢磨到底,因为生活就是这书中所言。过日子本身就是在读此书。

  然而,我又有些怕,我怕生活的纷乱会使我没有多余的灵性去“活”,我怕到时候我就只会“生”了。

  我今天试图想明白一个问题,为什么它会感人至深?难道真的只是体现了人间真情吗?很显然不是这个原因。世上每天都发生那么多的至情之事,为何没有感动我呢?

  走在路上,突然有所顿悟:大多数的我们只是去逃避苦难求得解脱,而周国*却是试图去思考苦难以求得解脱。当我自己遇到苦难时,会难过,会伤痛,会流泪,情感强烈,过后呢,也许会回忆触动伤感,也许就麻木了。作者给我的感受不是这样。他也有伤与痛,也有“殇”的回忆,可是,他很想以哲人的眼光去看清这“殇”的本质,去试图在生命在人性上顺求自然,一方面又做不到或者说他根本又有些故意执着于人的本能情感。在这种矛盾下,他给人以一种悲剧的对比美,也更深刻更现实地刻画出人们未曾意识到却实实在在藏于心底的情感,因而大受欢迎吧。

  他说,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是本书,对我来说却是个坟。其实,这本书对每个还有思想还能直视苦难的人儿来说不是坟呢?芸芸众生,那些苦难的记忆都是交由时间处理,让时间剥落一层又一层。而这类人,把苦难的记忆交由自己的灵魂处理,每天抽出来看看。从灵魂里进进出出,多么残酷,能不是坟么?那坟,埋藏了许多,隔绝了许多,却也很许多东西相通……坟里有的,坟外没有,也许有但只有那么几个人知道……

  我自己这样写过,时间是个很残酷但又很温馨的名词,它让我们情感淡化的同时也抚*了伤口。换个词语顺序吧,时间是个很温馨但又很残酷的名词,它抚*我们伤口的同时也让我们情感淡化。看完这本书,我突然不想让殇之记忆流逝,我宁愿给自己建个坟,每天看,每天痛。也许我们每天都会快乐,但是这个人能给我的快乐没有了!我不能自己残忍地为了消灭痛苦就故意忘了他给我的快乐!他对我是独一无二的的,即使有替代的身份,能有替代的灵魂吗?

  然而,我终究是个浅薄的人,能给予我快乐的人有很多身份,我很快就会被其他的身份给麻痹,进而忘记。据说,人的大脑基因有趋利避害之效,能分泌某些酶去消释让人难过的画面,借此让人保持快乐的状态。一直觉得大脑真好,直到此时,我发现,或许这就是人麻木的先天性因素,这种快乐何尝不就是麻木呢?

  我祈祷,来生让我做一条鱼,这样干脆就让我不会记起,那样就不会残忍地经历从想起到忘记了。人的生命中,我曾经以为最大的痛莫过于各种灾难导致人性的割裂,而现在我想说,最大的痛莫过于人性割裂后渐渐没有了痛!因为那是对生命的忽视啊!虽然可能是不存在的生命。

  作者最后说,他又有一个女儿,但是妞妞始终是独立的,这个健康活泼女儿甚是无权代替已经成了永恒的妞妞。——这才是我们作为“人”该有的态度吧。不管现在境况比曾经好多少倍,想起旧人仍为之笑为之哭。

  苦难有个特性,它总是与我们不期而遇。有时候,我们会抱怨祸从天降。可是,如果说苦难是注定的,我们是更愿意提早知道它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等候我们还是宁可不期而遇?我想,更多的人在最后会选择不期而遇吧。人的心真的很小,很轻,承受不起太多折腾。本来要承受苦难本身就很难得了,难道还要我们的心去承受因等候苦难所带来的压力吗?我们有这本事吗?

  佛教八苦曰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僧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这八苦,若让我们提早知道,哪一样是我们敢于等待的呢?若我们有选择的余地,我们会选择谁呢?想来这时候选择本事就是一种苦难!苦难让我们没有选择、与我们不期而遇真是天大的幸事!

  八苦之中,最沉重的大概是爱别离苦吧。生苦只有一次,老苦没有感觉,死苦更短,病苦是一个阶段的,怨僧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是自己的事,也还能忍受。而那爱别离苦在我们一生中陪伴最久,牵扯的人最多,我们会看着祖辈和父辈亲人的逝去,再想着要告别子孙辈,从小到大,亲戚的聚聚散散,朋友的分分合合,每一次都感觉很心痛,每一次都如同丢了魂魄,每一次都魂牵梦萦地吃不好睡不好。一生中,这种场面要经历多少回才罢休呢?

  然而,八苦之中最能忍受的大概也是爱别离苦吧。分别的次数多了,我们会习惯于这种安排,会接受这个事实,会找借口找安慰,于是乎,我们愈来愈坚强。最后,爱别离都已经不是苦了。

  想想看,我们一辈子经历了多少次爱别离的痛楚!如果出生前上天就告诉我们具体的场合,我们会敢于来到这个世上吗?我是不敢的。不完整的爱啊,还要那么多伤去弥补,叫我如何承担?我有多少时间去别离呢?我又有多少时间去感受爱呢?宁可不期而遇然后去别离去等待,不去想那么多,只是抓住那些情感的片段,然后为之笑为之哭,管他下次在何时再经受爱别离之苦呢?

  我也知道,我是还没有经历苦难的,现在的所思所想只不过是文人的笔下之见罢了。一旦真正面临潮起潮落,我将会怎么应对,或生或死,或悲伤或*静,我现在是无法预料的。

  一个不懂得苦难的人去谈苦难,只是空话,很苍白,很不能让人信服。我说苦难太坏、我不要它,哲人们会笑,这人太幼稚;我说苦难能磨练人、我需要它,哲人们还是会笑,这人太天真。经历过,在心中形成真切的感受,才有资格对此评论。——我是没有资格去评论这本书和评论苦难的。

  也许有一天,我回过头来看自己曾经大放厥词,甚至会嗤之以鼻。那时的人啊,怎么如此漂浮呢,始终是沉不住气啊,说的话空空洞洞,现在尝到苦果了吧!然而,倘若没有年少的大放厥词,说不定这颗心早就飘到更远的地方去了,现在都已无法找到。不关注内心,内心怎么会关注我呢?

  我曾告诉自己,有很多话不是写给现在的我看的,而是写给未来的我看的。如果某一天遇到承受不住的痛,翻出孩提时用纯净心灵写的话语,重新获取一种新生的力量,借此抛开早已被层层束缚的肉身,以求得精神的解脱。

《妞妞》读书笔记6

  前几天读了周国*的《妞妞》这本书,我深刻地领悟了作者对女儿深深的爱和面对女儿死亡的悲痛欲绝,读过之后似乎对人生有了深层次的了解,感触颇多。

  《妞妞》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妞妞出生后,成为了父亲的掌上明珠,全家都在为这一小生命的到来而感到欣喜,可是生命是脆弱的,不幸的妞妞却在一个月后被查出患有眼癌。家人们还沉浸在迎接妞妞出生的喜悦里,这突如其来的噩耗却给了他们天大的打击。面对这窘迫的局面,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立即手术,这样能延长生命,但妞妞会变成一个盲人;另一种选择就是不手术,但只有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作者忧郁了,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儿如此天真可爱,还有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透出的稚嫩与无谐,他真的不忍心让她的世界失去光明。于是选择了不手术,陪伴妞妞快快乐乐地走完最后一程。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作者亲眼目睹了女儿被步步逼近的死神夺去生命的全过程,送走了与自己朝夕相处一年多的最亲的人。那是一种痛,是初为人父却在转眼间失去了属于自己的生命的痛。作者用哲学家的头脑思考生命的价值和真谛,用自己的切肤之痛诉说了对生命的思考!

  妞妞是不幸的,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来得及享受美丽人间带给她的新奇,就失去了寻找光明的眼睛。她不懂什么叫生,什么叫死,更不懂生命的意义,于是面对病魔缠身,她仍旧天真的笑,肿瘤扩散导致她的眼睛肿痛,可她揉揉便罢,不吵也不闹,依然尽力地睁大眼睛寻找亮光。在周国*的笔下,妞妞不仅是他的心肝宝贝儿,更是他所钦佩和敬畏的生命。如此小的孩子承受着大人都无法忍受的病痛,而且笑对生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对所有人来讲都是一个生命的启示。妞妞的一生只有一次生日,比起她,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能算得上是幸运了。妞妞生来招人喜欢,在不会说话的时候就懂得大人们的言行,懂事又听话,而她越是这样,人们越是为她感到惋惜,为她抱怨人生对她的不公。但是我们换一个角度去想,也许妞妞的生命会更有意义。她毕竟在世上活了只有一年多,还没有洞察生命的能力,不知道自己将会很快消失人间,更不懂大人们为何伤心。也许周国*当初的选择是对的,与其让她延长生命,倒不如让她开开心心走一回,不留下什么留恋和遗憾。妞妞的死对于她自己并不是悲剧,而对于她的亲人却是一个惨痛的悲剧体验,但这总比等长大后为自己的残缺而绝望好吧。从妞妞的身上,我们可能读懂了许多,但我想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是可贵的,而死亡也并不意味着悲剧,死者的去也许是种解脱,就像妞妞一样,天使般降临,最终又飞回了神圣的天堂,痛苦的折磨是她来世间一回最不应得到的。世界上有无处不在的善良,也到处充满有意和无意的伤害。让觉醒的灵魂无处可藏,让脆弱的生命防不胜防。妞妞,还有她的家人……上苍无法疼爱所有的善良,也无法惩罚所有的伤害,也许只有善待自己呵护自己,生活才不会无奈了结,快乐才会长久的延续!

  《妞妞》这本书之所以如此感人,是因为周国*以一个父亲的视角,以自己亲身的经历在诉说生命的意义。妞妞是他心头的一块肉,相处一年多,他对女儿的爱已经胜过一切。而在妞妞出生之前,这是他意想不到的。人都说母爱是天生的,因为母亲与孩子血脉相连,而父爱,是与孩子相处后才产生的,毕竟与孩子有一层隔膜。周国*也一样,在妞妞降生之前,他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只是不断地被买回家的婴儿用品所惊扰,直到孩子出生那一刻,或许都没有准备好他的爱。可是妞妞的出生是他无法拒绝的生命震撼,作为一个哲学家,他竟想不到自己对孩子产生了如此之深的感情,觉得他的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在书中说:“宁可做*庸的父亲,不做杰出的哲学家”。的确,妞妞改变了他对人生的态度,为了女儿他宁愿放弃他的事业,这就是爱的力量!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妞妞,奇迹般地来到这个世界,被父母托在手中,享受天伦之乐。可是周国*作为一个父亲,守着自己注定夭折的孩子,必定有太多的遗憾与无奈,可见他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妞妞走了,短暂的18个月带给周先生的是一生的怀念。他在书中说:“小妞妞,爸爸担心的是你那么弱小无助,从未离开过爸爸妈妈,我们竟让你一个人出远门,你那双还没有学会走阳间的路的小脚丫,竟要独自走那条阴森的冥路了”,这种担忧与牵挂,我想也只有亲人才会发出,妞妞是周先生的血脉,是他生命的延续,当他敞开胸怀将全部的爱倾注于女儿身上,他感到希望不再渺茫,因为妞妞就是他的希望。不幸的降临,酝酿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但即便是这样,也阻隔不了永恒的亲情,因为生命的价值在于爱的交换。妞妞让周国*懂得:“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割断父母对孩子的牵挂,连死亡也不能,这牵挂的线*在你远逝的小躯体上,穿透生死的壁垒,达于另一个世界。我明知你不复存在,仍然惦记你犹如惦记一个失踪的游子”。但愿这种牵挂能穿越时空飞到妞妞身边,成为永恒!

  《妞妞》让我泪流满面,周先生对生命的诉说让我为之震撼,感谢妞妞,感谢周国*,也感谢曾经有过的苦痛与悲伤,让我知道活着的价值,生命的真谛!

《妞妞》读书笔记7

  看了周国*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感触很深。妞妞一出世就患了绝症,只活到了一岁半,作者非常真切地记录了他在那段日子的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而又知道妞妞很快会离世的绝望,妞妞离世时的悲伤。在书中作者还表达了他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妞妞》一书没有那种呼天抢地的大悲大痛,它拉家常式地娓娓道来,不渲染,不溢美,它的苦与笑都是直击人心的,它对生命的尊重和爱让人肃然起敬。这不仅是一本不幸的父亲悼念他早夭爱女的书,更是一本颂扬生命,也缅怀和反省生命的书。

  文中写到的妞妞成长的细节尤其让我感动,从妞妞学会的每一个发音、每一个字、词、每一个动作等细节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成长的过程,也仿佛看到了以后我有自己的孩子时的情景。文中另外的一个细节也让我感触挺大,原以为一起经历过苦难,作者和他妻子(雨儿)的感情会更加深厚,没想到他们竟然离婚了。作者在文中也说“有人统计,丧子夫妇的离婚率高于百分之五十。

  苦难未必是纽带,有时反而是毒药和障碍。所谓共同受难其实是表面的,各人所感受的内在的痛苦都是独特的,不但不能分担,而且难以传达。期望对方分担,落空了,期望就会转变为怨恨。”这个结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以前听得多的是可以共患难不能共富贵,患难见真情之类的说法,我认为经历过患难应该更懂得珍惜才对。

  文中作者对生命的得失的追问也很值得思考。一个婴儿刚出生就夭折了,他究竟一无所失,还是失去了他应该享有的漫长的一生? 一个老人寿终正寝了,他究竟失去了他曾经享有的漫长的一生,还是一无所失?死亡是生命的结束还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

《妞妞》读书笔记8

  周国*告诉了我们一个*凡而复杂的真理:婴儿是天然的哲学家。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不带一丝悲伤的,婴儿不会厌烦这个世界,他们对一切都很好奇。作者在传达自己的欢乐时,也传达出一丝愁苦——妞妞终究会死亡。但是,只要是生命降生,都是应该高兴的。不管它存在多久,都会为父母带来欢乐。

  什么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生灵,是父母爱情的产物,是一个家庭的核心。作者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亲自体验一下创造新生命的神秘,实在没有资格谈永恒。世界上一切有关玩乐的事情,都是孩子带我们去玩的。孩子最能感知大自然。孩子能圆满父母的生命。

  面对灾难,无论有多悲伤,也不能当着受难者哭。对于周国*夫妇来说,像感冒呀、发烧呀都是喜剧。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却离死神这么近。周国*夫妇一定绝望地哭过:一个上天赐予他们的宝贝,却要慢慢地消失,消失在这个尘世当中。但是,她现在还活着,既然活着,生活就要继续。这一份贵重的亲情,也许是划破绝望的利刃吧。

  苦难是又两面性的,命运也是。苦难能激发人求生的本能,但也能使人放弃对生的希望。命运使人认识生命,也使人厌恶生命。最重要的,是我们对苦难和命运的态度。它们在本质上时不会改变的。改变它们的是我们的心态。苦难不容易打倒乐观者,容易打倒悲观者,让我们充分认识苦难,做一个乐观的人吧!

  在八个月前的妞妞,她的世界是灰暗、死寂的,但是当她学会说话以后,她的世界逐渐明亮起来,词语能使人认识这个世界。就像一阵清风,吹散了迷雾,使世界不再模糊。难怪会有人说:“人类的自由是从说话开始的。”语言让所有人看到了光亮。

  读完这章,我不得不为妞妞的悲惨命运而叹息了。作者把希望寄托于奇迹。他们拜访了那么多气功师、名医,都说能治好,只有作者知道,这样的机率为零,妞妞一定会死去。作者在写这一章时,又流了多少泪水呢?我想,把希望寄托于奇迹的人,受的伤害也最深吧。

  没有人能抗拒死亡。可是,你又能否相信,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承受了中年人都不敢想象的痛苦之后,又要独自面对老年人也惧怕的死亡。作者的焦虑和悲伤完全不起作用,你还是走了。可是他们多想妞妞,想得要发疯了。好像只要再给一点,妞妞就会回来一样。

  人的诞生和死亡是最正常的。人们对于诞生感到欣喜,又害怕最后的死亡。于是,他们相出了许多宗教信仰,来解释诞生和死亡。其实,在这些人心中,有的不是神或鬼,而是自己对死亡的理解。所以,有神论者比无神论者更容易快乐。

  读了这章,我对“父母之爱”有了一个新的理解。在孩子出生以前,父母都希望生一个美丽】健康的孩子。在孩子出生以后,无论孩子有什么样的缺陷,父母一定都会倍加疼爱。可是,对于周国*夫妇来说,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是多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如果是我,我肯定早就崩溃了,但是,他们坚持下来了,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生命呢?

  我不得不佩服周国*夫妇了。在这个天大的灾难面前,他们并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面对。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厄运和不幸。最可怕的不是它产生的后果,而是我们对它的态度。一个人在遇到厄运时,如果自暴自弃,就一定会有可怕的结局;但是如果努力反抗,不被它打倒,那么也许情况会好转。也许我们不恩能够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改变命运。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而那失足之处并非是一个无底洞,可能是一个普通的石块、失足的地方不会立一个标牌,让你避开它,越不显眼的陷阱越危险,在不经意间你可能已经失足,最终酿成悲剧。比如妞妞,她在出生前就注定要患绝症,因为她的父母经常吵架,还有庸医拉着她的母亲去照X光,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错,连起来就成了大错。只有处处小心,才能避开这些错误。

  光,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光曾是妞妞快乐的源泉,妞妞曾经有眼睛,也拥有光,可是,随着病情的恶化,她渐渐地失去了光。世界上有很多贪婪的人,他们可能因失去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而捶胸顿足。他们怎么能和妞妞相比呢?妞妞不在乎一枚金币,她只想要光。这是穷人都享有的权利。所以,比起妞妞,我们应该知足了。

  人生往往有两条路,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路的尽头在哪,后果是什么。有一种选择叫顺其自然,就是永远被动选择。后果可能是好的,但大多是坏的。在一个困境面前,有许多人顺其自然,但最后都落入深渊。只有那些果断选择的人才能看见一丝希望。

  看了这章后,我的心不禁抽动起来。作者在写这章的时候,心里一定在痛哭,可怜的妞妞!在临死之前还兴致勃勃地玩着玩具,看到这些,他的父母是多么伤心啊!妞妞习惯了忍,她相信爸爸一定会就她。对于妞妞来说,爸爸是一个无用而又必要的谎言。

《妞妞》读书笔记9

  书的扉页上有副妞妞望着光明的照片,我看了又看,怎么也看不够。看到妞妞的人,在第一眼都会喜欢上这个充满灵气的小女婴,形容词“美丽”用于妞妞是适当不过的"。我唯一不敢放目光的地方是妞妞的眼睛,特别是左眼,左眼的浑浊和右眼的清澈所形成的巨大反差。

  不知道这幅照片照于什么时间,那必是妞妞的右眼有微弱光感的时候吧?她眼中的企盼,眼底无法掩饰的焦急,扬起的小手,是对“亮亮”好朋友的呼唤--这个朋友越来越黯淡,越来越遥远,最后销声匿迹,再也唤不回来。我仿佛看到妞妞对着“亮亮”挥手的情景了。

  书翻到一半,妞妞的词汇丰富着增加着,周国*特地编写了妞妞字典――我内心起伏动荡的情感终于找到了最脆弱的出口,泪水奔流而下,如泛滥的洪水席卷无边无际的*原。为了不让家人发现我的异状而询问,我抱着书冲回卧室,一头扑进被窝里,无声地大哭一场。那时,我的宝贝女儿正在她的小床上午睡,呼吸声因感冒而稍重。

  哭过,重新拿起书,以更快的速度翻阅。我是在和自己的泪水赛跑,看谁先达到终点,所以更无暇顾及妞妞父母的体会和感受了。等到妞妞吐完最后一个词“开开”(开音乐),悠悠叹完最后一口气,受尽痛苦折磨而去,我才是如同完成了一个仪式般收住了自己的泪,从心里慢慢释放出阅读中积累的压抑着的情绪--它们沉甸甸的,积压得我的心连跳动都是沉重的。

  “磕着了!”――妞妞的语言,从她妈妈那里习得,因一次她碰疼了身体,妈妈问“磕着了?”于是妞妞把这个短句做为痛苦的表达。这是多么生动形象的表达,也多么让人怜惜的说法!每当妞妞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痛苦哭叫时,她就喊:“磕着了!”

  此刻,我的脑海里全是一个一岁多小宝贝喊着“磕着了”的形象,挥之不去。它给我的印象都是如此深刻,那么妞妞的父母呢,天天听着这个哭喊几个月,一生一世都不会忘怀了吧?周国*书中所感慨的忘怀又哪里是真正的忘怀呢?这份夫妻所不能分担的痛苦,最终导致妞妞爸爸妈妈的离异,在我看来这是多么自然不过的事情!为何有些读者还不理解呢?也许他们没有那么敏感纤细的心,不容易被伤害,因此也更坚强。

  大凡母亲,看过《妞妞》怎么会不哭呢?只有母亲才能完全意义上体会《妞妞》的意义。

  无知,生育上的无知,是为人父母最大的犯罪。看过《妞妞》,我为妞妞鸣不*!

  首先要责备的是妞妞爸爸,周国*本人。作为父亲,当准爸爸阶段不能体谅孕妇心理,当着妻子的面和热心女读者通长话,性格优柔寡断,导致夫妻为外人闹别扭。妻子患病期间居然不知道孕妇不能照射X射线,而让悲剧上演,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妞妞出生后本该立即手术,却因求完美而失去最好时机。最后在事情无可挽回时又后悔了,特别是看到妞妞表现出可能的音乐天赋后,得知上海有个得同样病的女孩因父母处理果断而得救(*后赴美求学,是一个快乐的盲人)之后。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啊!

  其次是妞妞妈妈,父亲可以无知,而母亲不能!当时被强拉去照X射线,妞妞妈也喊“怕”,可见还是知道其危害的,可是为什么不能坚强而勇敢地维护孩子的安全呢?这是动物都有的本能行为啊!妞妞出生后,妞妞妈妈表现出异常的勇敢和坚强,可惜已经晚了。没有让女儿立刻手术,去抓握哪怕一丝拥有生命的机会,仅仅付出光明的代价,也是妞妞妈妈追求完美之心所累!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孩子孕育阶段就勇敢坚强地保卫她的生命和健康权利呢?

  至于那个缺乏医德医生和所谓的医学博士,我是不想浪费口舌了。法庭的被告席--那是他最适合的位置。妞妞爸爸妈妈的软弱,也许就是下一个悲剧的延伸。应该去告他!

  永远不会忘记妞妞,为她而流的泪水也永远不会停止。妞妞已经成为一种警戒--希望千万个后来的爸爸妈妈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妞妞》读书笔记10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周国*

  读过周国*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泪如雨下。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

  周国*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可老天从来是这样,他妒忌幸福的人,他总是把一切本来完美无缺的东西弄的残缺不全,然后告诉你,看!这就是人生!命运在妞妞(周国*的孩子)还没出世之前就开始觊觎她,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步把孩子推向深渊。先是雨儿(周国*妻子)的表妹把流感传染给了怀孕五个月的她;然后一个四川女孩打来不合时宜的电话,敏感的雨儿因此赌气坚决要打地铺,结果发烧的更厉害;然后急诊的时候又遇到一个蛮横麻木的女医生因而延误了治疗;最罪大恶极的是那个医学博士,把雨儿拉去照X光,而且是两次!在这一系列事故中,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断了,孩子都可能不会患先天性眼底肿瘤这种绝症。

  我不知道,周国*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掏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象不象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在苍茫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生离死别更让人黯然消魂的啊……

  妞妞死去之后,周国*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近。”别人都说妞妞解脱了,然而这其实是荒谬的,凭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在阳光下追逐,而妞妞却必须解脱呢?作为父母,他们的下半辈子,终将活在这种荒谬中,他们寻找任何一个可能很寻常的契机,不自觉的假设——如果妞妞不死,她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戴上红领巾了,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羞涩的读着隔壁班男孩的信,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成为神圣的母亲……

  事实上,我们从来不怕得不到任何即使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我们怕的是失去我们曾经得到过的东西。为什么失恋会是那么痛苦的事,很多人或许认为在于抛弃的痛苦,其实最重要的不在这里,而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那段曾经彼此呵护过的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失去了。任何感情都是这样,倾注过,付出过,爱过,不求回报,只想用生命微弱的力量握紧它。可我们活着的世界,总是有一些力量,在它面前,爱,眼泪,显得软弱和无助!

  别人的孩子,以后还会是情人,妻子,母亲……而妞妞,她只是一个女儿——永恒的女儿!

《妞妞》读书笔记11

  周国*的文字朴素而深刻,充满了理性和睿智,他是个感情丰富而细腻的人,读这本他为仅在世上存活了562天的女儿妞妞所做的父亲的札记,常有锥心的疼痛。

  这期间,我有时是抱着不到一岁的外孙女时读的,有时就想若她就是妞妞会怎样?瞬间就有流泪的感觉,不可以!用我的生命去交换,也不可以让她成为妞妞!

  不知道周国*是忍着怎样的痛苦把妞妞在这世界留下的点点滴滴都重拾起来,仿佛一点点挖掘出一个坟墓,将妞妞仔细的埋葬。然后,重新他的生活。

  其实,妞妞的一生也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的浓缩。无论活的长短,死亡,是所有人的归宿,正如周国*文中所说“终有一天,妞妞的生与死,我们每一个人的生与死,都将在这个世界上不留一丝痕迹。”而重要的就是活着的这个过程,妞妞活得虽然短暂而又倍受疾病的折磨,但是,她得到父母的深爱,父母也从她那里得到幸福和快乐,所以,我们才能读到这本书。她的生命尽管消失了,但通过父亲的文字,还原了她活着时那些生动的画面,带给更多人对生命,健康,亲情等等的思考和重视。

  妞妞的故事,让我们更加懂得珍惜生命,珍惜健康,珍惜当下的每一个瞬间;好好善待自己,善待亲人,善待生命里的每一个过往。

  读书中,看到雨儿怀妞妞五个多月高烧就医被耽误,然后治疗期间又被被医生安排两次X光胸透,如果不是这样,那妞妞就可能不会得病。所以,作为常人,简单的医学常识我们应该了解,尽可能的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还有就是无论从事任何职业,一定得对自己的职业负责,否则,你就像那个医生一样,是间接的*犯。

《妞妞》读书笔记12

  一个父亲守着他注定要夭折的孩子,这种场景虽异乎寻常,却令人心碎地发生了。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世界上是存在绝望这种东西的!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中,周国*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

  对于作者夫妇来说,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一岁半的妞妞,摇着她的小手,轻经地叹了一口气,停止了呼吸,离开了这个世界。至情至性的周国*却用他的笔留住了和妞妞相处了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留下了满纸的冷峻与温柔。

  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周国*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曾经有人问过周国*,既然妞妞已经注定是要死去的,何必在她身上倾注过多的爱,何苦以后让自己抽不出身。周先生说:“爱不怕徒劳。”这句话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是的,心里的温热,脑里的激烈碰撞都证明这个爱与被爱的过程真的不是徒劳。有时间的话,让我们一起来拥有妞妞,一起“犹如死了一回,却因此最真实地活了一场”!作为父亲的周国*,教会了我们珍惜亲情与生命;而作为哲学家的周国*,却启发我们直面人生的苦难,从中发现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整本书看下来心是痛的。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仿佛看到自己曾对生命的虚度与漠视。生活中有苦有甜,只要还活着,就是一种幸福,一种恩赐,与其抱怨,真的不如感受其幸福。珍惜着每一天,珍惜着所有的亲情,友情,爱情,就那样爱着,不要过多的积极计较回报,就那样爱着。在此我真心的祝愿爱我的,我爱的,我所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都能够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对生命的尊重和珍爱是父母的本能,如果你还没有身为父母,请不要亵渎这本书和玷污这份纯真的亲情;在我还想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妞妞,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割断父母对孩子的牵挂,连死亡也不能。我们健康快乐的活着,就是给与父母最大的幸福和礼物。我们都是妞妞,为了父母,我们一定要好好活着!

《妞妞》读书笔记13

  最近在选书上越发刁钻起来。每次进入浩瀚书海时,心中总会荡起一串串念头,该找些烫贴的文字来读读。在新的书架上一眼便又一次见到这本《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随手便翻了起来,还没有看完序就决定带回家。

  一本二十几万的字的书,按*常看书的速度,看完它也就是一两天的时间,可这本让我时时喷出眼泪的书却用了四天时间品完,完全被作者那细腻的文字及真实的情感感动的一塌糊涂和纠结万分……

  ——你改变了我看世界的角度

  我独来独往,超然物外。如果世界堕落了,我就唾弃它。如今,为了你有一个干净的住所,哪怕世界是奥吉亚斯的牛圈,我了甘愿坚守其中,承担起清扫它的苦役。我旋生旋灭,看破红尘。我死后世界向何处去,与我何干?如今,你纵然也不能延续我死后的生存,却是我留在世上的一线扯不断的牵挂。有一根钮带比我的生命更久,维系着我死后的世界,那就是我对你的祝福。有了你,世界和我息息相关了。

  你的小身子信赖地倚偎在我的怀里,你的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衣襟。闻你身上散发的乳香味,我不禁流泪了。你把你的小生命无保留地托付给我,相信在爸爸的怀里能得到绝对的安全。你怎么知道,爸爸连自己也保护不了,我们的生命都在上帝的掌握之中……每每忆及这些,都揪心的疼痛。在这些短短的言语中我们看到得,却是一个*凡父亲对一个女儿伟大,无私及触手不棘的爱……同时也被妞妞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和忍耐力所震憾。

  天空和父亲,这是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每每想到这话,脑海中便浮出离我而去的父亲。唉,是啊,我总不相信或不愿意我父亲是去了天堂,因为天堂离我太远了,我也不相信,更不愿意我父亲是去了地狱,因为那个地方根本就不是我父亲所呆的地方。所以这么些年来一直把父亲看作是天上的一颗星星。只有把父亲交到天上去,父亲才会离我近些,再近些。每当忆起父亲的时候,就是我最最孤独及最最疼痛,和最最快乐的时刻,随了作者做了几次假设,要是父亲真像我想的那样,像家里背后的那座山一样,年复一年地青春常驻多好,要是没有经历过父亲那唯一一次的痛打,要是父亲能先享受一阵我的孝心再离我而去,我是不是就不会一直爱父亲爱的那样深沉……也许这就是作者所提到的人性的弱吧。

  作为一个父亲作者可以称得上是位好父亲,但令我纠结的是作者所写的如果没有那次和妻子不相退让的争吵,妻子在怀孕五个月睡地毯过后发高烧到40多度,去医院没有人理,如果没有那次遇见变态的医博士在妻子怀孕五个月还不停地往肚子照X光。如果没有那次妻子在怀孕还在进行着的减肥计划。妞妞也许不会得上这种让人心力交瘁的病。作者是位文化人,去一家医院没人理怎么就不可以到另一个医院就诊呢??非要看着一旁妻子不停地难受??再回到家到找什么医博士?把医博士找来,竟然眼睁睁地看着那位医博士在怀孕妻子肚子放毒,连这点常识都不懂,看到这里还真让我纠结了不少时间。两个人一争吵竟连肚子的孩子都不顾,这样也太愚昧点了吧?唉,一边为他们的爱女之心所感动的一塌糊涂,一边又为他们的这些愚昧感到百思不得其解啊!难道这就是作者所说的所谓的;“我们的生命都在上帝的掌握之中?面对命运忍似乎是唯一的法门?”

  故事的结局作者说在妞妞死后的一年后他自己一个人跑到另一个地方去写关于妞妞的点滴,似乎又在给我们传达这样一个消息,他们夫妻两是只可以共苦难的人??唉!这个故事太感动,太纠结了!

  当放下这本沉甸甸书之后,脑中依然荡起那句;“其实,找个好伴,生个好孩,此生足矣,其余一切都是过眼烟云”。

《妞妞》读书笔记14

  你在天堂还好吧?你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虽然你生下来就罹患了眼癌,虽然你18个月的短暂人生经历,虽然你的世界是茫然无边的无尽黑暗。但是你拥有最深沉的父爱和最甜蜜的母爱。

  你有周国*那样宠溺的父亲,你有雨儿那样纯真可爱的母亲。他们像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为你的巧笑倩兮而沉醉,为你的牙牙学语而兴奋。幸福着你的幸福,快乐着你的快乐,悲伤着你的悲伤。虽然你丧失了一个彩色旖旎的世界,但是你最伟大的父母给了你最应以为傲的宠溺。这爱是辽远无边,是无私无欲,是一个父母亲对孩子最本能,最真挚的爱。

  我心疼你的病痛,我心疼小小的懂事的你。妞妞,如果没有眼癌,你是一个多么可爱、聪明、单纯的女孩。你或许在大洋彼岸孜孜不倦的求学,你或许在旅行的路上边走边看,你或许爱上一个男子而正沉浸在爱与哀愁,可是那些都是一个璀璨而充实的经历。你没有等到这些就消散在风里,小小的你,孤单的你,就这样蜷缩在一个漆黑阴冷的世界里。

  最爱你的爸爸妈妈也因为失去你而两两相忘,完美本来就不是人生。逝去的人已经逃离了一切,而活着的人除了咀嚼痛苦还要具备活下去的勇气。

  你的父亲,在你死后,他的人生哲学倒塌了,他的睿智迷乱了,他自己也迷路了。你的母亲整天噩梦和哭泣,理性和感性都无法抵挡深深浅浅的悲伤。

  妞妞,你还好吗?你幸福吗?你是不是还有微笑?还有天真和期待?

  如果人世让你感到悲伤,我宁可你在另一个鸟语花香、四季如春的天堂里穿梭。

  我亦是个母亲,我深爱我的宝贝。感谢上帝赐予我两个健康的宝宝,我会替那些夭折的天使去爱尘世的一切孩童。

  为了孩子,倾尽所有而去闯,去经历,我愿意。

《妞妞》读书笔记15

  有这样一个孩子,她聪明可爱,却又早早离世;有这样一本书,记录了她从诞生到夭折的五百多天中发生的一切——这就是周国*的《妞妞》。

  妞妞的出生是美好的,她的到来给全家人带来了无数的幸福和欢乐。初为人父母的周国*和妻子雨儿恨不得放下一切,全身心地呵护着这个幼小的生命。然而幸福总是短暂的,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为“视网膜母细胞瘤”,这就意味着这个小天使不久就会匆匆离去。

  《妞妞》一书中,充满了温暖的亲情。面对这样一个孩子,她的父母,并没有放弃。他们决定用一个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个悲惨的结局。妞妞离去后,周国*夫妇最终选择了分手。

  妞妞就这样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离开了她心中的美好净土,但殊不知世界上还会有多少“妞妞”沉浸在痛苦之中。希望社会上有更多的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挽救这些可怜的生命。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天使,他们纯洁而又鲜活的小生命多么渴望这个美好的世界!“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他们应该比其他健康的孩子得到更多的关注与帮助。

  珍惜亲情与承担苦难,是《妞妞》中两个重要的人生主题。我们应该珍惜所有,过好每一天。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7)

——匆匆读书笔记

匆匆读书笔记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匆匆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匆匆读书笔记1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我想,《匆匆》写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的确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朱先生用细腻的笔法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用事实与实例形象地表达了时间匆匆与我们对时光流逝的无奈与惋惜,“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而我又何尝不是这种心情呢?连朱先生那样有作为的人都发出“在白云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的疑问,这实在让我感到惭愧,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回头一看,我却无所作为。但我不能一直生活在感慨里,赤裸裸的感慨也是浪费时间的一种方式。于是,我减少了看电影,逛街,睡懒觉,发呆……的时间,取而待之,我用这些时间来打电话与父母聊聊家常,看看书,锻炼身体。也许这些事在有些人眼里并不多有意义,但人生在世,我认为,这些事儿对于我来说是有意义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吧!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确,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江水,日夜不停,可是这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而在能感受到的人中,却仍不是所有人都能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给予行动的改变的。现实中,总不乏有这样的现象:人们不经意便会感慨时间的流逝,而日子却总是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这便是虽知时间的匆匆,却又无奈时间飞逝的活生生例子。又或者,人们总会把今天应完成事推向明天去做。可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再现的时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吗?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也是是一个*常的问题,而我对它却思之肃之。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李开复说过:“想像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你存在的意义。”我想,只要能着手把身边的事情做好,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忠诚朋友,善待同事,努力工作,便是用我的时间做了有意义的事。我用无价的时间换取同样无价的亲情与友情,这足够证明我生存的意义。

  总而言之,朱自清先生的《匆匆》让我受益匪浅,我不知道上天给了我多少时间,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逝里,无声无息。尽管我留不住时间,我会用最朴实的行动让时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让自己不再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匆匆读书笔记2

  暑假里,我读了朱自清的一篇散文---《匆匆》。它使我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确实是的,露珠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住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是时间走了,却没有重新反会的时侯,他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地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指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涔涔而泪潸潸了。”我回想了一下,发现我回到家就快速的写完作业,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去看电视,父母问过很多次,我说作业早就写好了,书本上的内容大部分还记得,可每当试卷发下来,上面却挂着“红灯笼”,就像朱自清在散文中写的“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是只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的很充实。相反,浪费时间的人,哪怕是给他几十天,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他都会一无所获。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匆匆读书笔记3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匆匆。

  这篇散文告诉了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有限的生命,散文中的朱自清通过他自己的方式,告知了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对祖国的贡献。

  是呀!我们不也是应该珍惜时间么,看看墙上挂着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就是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却很少有人珍惜他的时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无休无止的前行,他不知疲倦,我们其实都被禁锢在这时间的发条上,只能前行,连原地踏步的机会都没有,我们只能惜时如金时间是永恒的,但是生命的时间却是短暂的。

  鲁迅先生曾说过’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我们何尝不是这样,我们要是把玩游戏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也许也会有一番作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生命不想玩cf死了还能活过来,生命只有一次,而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吧。

匆匆读书笔记4

  世界上什么是对人类最公*的?有人会说:”是生命!“,而我认为是”时间“。

  正如朱自清所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在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时间对人们最公*,时间老人给每一个人的时间都是相等的,关键在于你对时间的看法。

  正如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的日子像隐身人似的,来无影,去无踪。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该来的总是会来的。我们不要去在意过去,而是应该珍惜现在的一分一秒。我们的时间在不经意中流失了,就像是一根针掉进大海里,海里捞针是不可能的,就如同我们的时间回不来一样……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们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珍惜吧,时间在你的无意中逃走。我们何不把逃走的时间利用起来呢?我们可以用这些时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不要让你的时间在”匆匆“里逃走!

匆匆读书笔记5

  匆匆,一个让人十分痛苦的词语。时光匆匆溜走,青春也跟着匆匆溜走,他悄悄地,轻轻地,从我们的手边滑过。你想抓住他,但它却走得不留一丝痕迹。朱自清也曾匆匆地生活过。

  他说:“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生活就是这样,匆匆地,不可重来。时间似流水,只见顺流而下,却从不见逆流而上的。

  我呢,也已在一生中匆匆地度过了上千个日日夜夜,在这些日子了我哭过,笑过,也苦恼过,而留下的,却是身体地变化和不断的成熟。斯宾塞曾经说过:“必须记住我们学习的时间是有限的。时间有限,不只是由于人生短促,更由于人事纷繁。我们应该力求把我们所有的时间用去做最有益的事情。”

  是的,时光飞逝,我们应该抓住“时间”,为我们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时光匆匆走过,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我从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孩成长到现在,我不仅要感叹这世界的神奇。从小妈妈教我做人要诚实守信,为人要善良,要知恩图报。我知道妈妈这样是为我好,我要像妈妈说的那样成为一个勇于进取的好学生。

  去年的一次考试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宝贵。那次数学考试中,我自信满满地答着题,我小心翼翼,认为这次一定会考得很好,可是正是这小心和坚持让我久久地为一题绞尽脑汁,浪费了不少的宝贵时间,最终匆忙地做完试卷,根本没有时间去检查前面的错误。最终的结果就是:看着别人拿着高分试卷,自己一人在一边后悔着,伤心着,哭泣着。让自己亲爱的妈妈为自己伤心,担忧。我才知道在这考场上,浪费时间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让我们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向着人生目标前进!

匆匆读书笔记6

  看完了《匆匆那年》故事很真,挺感人的。

  无论如何成长,总有些人,总有些事让我们舍不得过去,无论如何忘记,总有些歌,总有些书让我们在不经意间回想起当初。当一切都只是回忆的时候,我们回首青春,蓦然发现,原来那时谁都没有错,我们只是太年轻,用年轻的思维去行事,以为轰轰烈烈,其实不过如此,换回现在的一声感叹。 原以为不过是无聊时闲暇的消磨,但拿起来之后却不忍释卷,它如一首久违的歌,丝丝入扣,触动心底那一丝落满尘埃的弦,它如一杯不敢寂寞的水,灌入心肠,荡起好久没再有的追忆。曾经的承诺也不过如此,即使当初多甜蜜的言语,终究还是会变的,我被《匆匆那边》里面的那纯洁而真实的青春感动着,把我们曾经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人和事,曾经以为会永远深刻难忘的情感从模糊的状态中穿梭到似水流年的曾经……

  在方茴、陈寻、乔燃、林嘉茉、赵烨他们的身上,我们总能找到曾经年少时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有过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风景……也许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他(她),有些可能只是默默的喜欢着,有些则是用带着点香气的信笺表达出来,但是不管怎么样,很多还是没有在一起,即使再一起了,也是纯纯的拉拉手而已,那些都是属于我们曾经美好的记忆,或许我们身边都有些曾经在读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的那些要好的同学,伙伴们,现在都不在联系了,曾经在一起玩的时候多开心,一旦分开了,就很少找回当初的那种感觉了。是因为我们都长大的缘故吗?还是我们都变了呢?

  回想我们的中学时代,那时的你我也曾是半大不小的小孩,我们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过着自由自在却强说愁的日子。在我们小时候,开心就笑,饿了就哭,似乎没有人会责怪我们,这一切都是如此自然。但是长大后,一个个都看不出喜怒哀乐,长大的我们多少都在伪装,不愿意轻易透露悲喜,芸芸众生恨不得都一个样,总会面对不同的人生考验,来自不同的压力,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人生吧,有快乐!有痛苦!

  《匆匆那年》的故事,每个人都各自精彩过,无论是错过还是珍惜,我们应当始终抱着那颗年轻的心,面对今后的每一天,让我们且行且珍惜吧!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因为人生并不长!

匆匆读书笔记7

  前天,我读了一篇朱自清的散文,名叫《匆匆》。

  《匆匆》这篇散文主要讲的是朱自清对时光飞逝的感叹,更是作者不甘虚度光阴,力求上进的内心表白。

  《匆匆》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时间非常宝贵,虽然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时间过去了,还能在来吗?如果20xx年2月22日这一天过去,一辈子 别想在过这一天了。我以前不知道时间的性质,所以就不懂得珍惜时间,有时我还想:如果今天是大年三十之夜,那该多好啊!如果每天都过年的话,那可是会浪费很多年的时间啊!有时,没事做了,我几乎没有想过多学习一会。《匆匆》这篇文章让我悟出了时间的真谛,我要改变一切的实习过,做时间的主人,不让时间牵着鼻子走。

  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我对那些不珍惜时间的人说:“时间就是生命,如果不珍惜时间的话,就会失去生命的价值”。

匆匆读书笔记8

  我们刚刚学习完了散文家朱自清的《匆匆》一文,深有感触。

  我只有十几岁,感受不到大人们对自己年龄变大的悲伤,我只有四千多天,感受不到岁月变迁的惆怅。

  就像朱自清先生在文中提到:“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文章里透露出作者无限的哀伤,是啊,当我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当我们在为犯下的错误懊恼时,不知时间又悄悄的溜走了。我已经上六年级了,马上就要迈入毕业的殿堂,可是剩下的时间,又能让我做些生么呢?

  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那就让我们抓紧时间,做点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不后悔的事情吧!

  我曾经想过一个问题,时间有单位吗?应该是没有吧?

  

匆匆读书笔记9

  我学习过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匆匆》。这篇文章作者用形象的事例说明了时光稍纵即逝,一去不返的特点。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是呀,时间匆匆如流水,一去不复返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是人们对时间的评价。有了时间,学生就可以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建设者就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因此,人们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的,它给每个人都是同样的多,可是,为什么有人觉得时间不够用,而有人却觉得时间多得难以打发呢?

  我来自人间已有四千个日日夜夜,可好多宝贵的时间都让我白白地打发掉了:当我上课走神时,时间从我的眼前闪过了;当我在家里发呆时,时间从我头上飞过了……

  多可惜呀!那逝去的无比的时间凝聚生命的时间!未来的时间我要加倍珍惜你,和你赛跑,争取跑在你的前面!

匆匆读书笔记10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还呢?时间默默地从我们身变走过,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

  作卷时,感觉简单,不抓紧时间,后面却发现难,这时才知道抓紧时间,可老师却已喊交卷。考试结果自然而知,残不忍睹!早上洗脸时望着发一会呆;盛汤时,习惯地用勺子在盆里慢慢地搅,这一天中你浪费了多少时间啊!我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慨万分,古人就曾经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浪费时间的坏处我身有体会的。

  时间是宝贵的,如果珍惜时间,好好利用时间,作起事情就会事半功倍。鲁迅先生珍惜时间是出了名的,他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棉里的水,只有去挤,总会有的。”鲁迅读书兴趣广泛,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很重要。

  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先生,要有计划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也要珍惜别人的时间,不让宝贵时间浪费一分钟!

匆匆读书笔记11

  《匆匆》一文是我国的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散文名篇。主要写了时间无声无息,悄悄从我们身边溜去和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又写了自己的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最后呼吁我们要珍惜时间,在一定的时间里多做些事,不让时间匆匆的流过。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后 我思绪万千,心想:朱自清那时已经很有作为了,还说自己是虚度光阴,让日子从自己身边匆匆的流过。如果他是虚度光阴,那我又是什么呢?

  八千多日子从朱自清身边走过的时候,朱自清察觉了,而四千多日子从我身边重去的时候,我还没有察觉,况且他那时已经非常有作为了。

  读了《匆匆》后,我的感想是:时间是公*的,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但是,我们要珍惜时间,让自己过的充实一些,不让他虚度。比如说,要做一些对别人有益的事,多读书,多学习,在一定的时间内做更多的事。并且不做对别人有害和无聊的事,这样不仅使别人都不耐烦,还会使自己虚度光阴。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让她从我们身边匆匆的流逝。

匆匆读书笔记12

  在班主任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这篇散文。读第一遍,觉得文字很美,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了朱自清对生活中时间匆匆的细腻感悟,忍不住又多读了几遍。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无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这一天了,只能勇敢地去迎接下一天。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后睡觉,时间都滴滴答答地从我们的身边走过去了。看书时,她从书中逃走了。在做作业时,他又从我的笔尖划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她从没有停息过,她不会的停止为谁。她只是继续着她的步伐,永不停止。

  学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她对什么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人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人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学习中,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家中要充分挤出点时间看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样就成了时间的主人。同时也感受到了作者对生活的细细观察和领悟。

  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暂,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划过,我却不以为然,但从此以后,我会紧紧抓住他,让她毫无逃脱的机会。

匆匆读书笔记13

  学了朱自清的《匆匆》后,我感受很深,它使我知道了时间是如此的宝贵,也让我明白了人生的许许多多的道理。

  时间是一去不返的,他不会说会为谁停下前进的脚步,也不会说会为一些事而时光倒流。

  像朱自清这样的大作家都认为自己在虚度光阴,那我们呢?时间流逝的飞快,已经是二零一一年啦,作为十一岁的我们还是无所事事,心里没有一点的目标,只有玩耍吧啦,如果我们把玩耍的时间去学习知识,那岂不更好?

  时间来得匆匆,去的也匆匆,时间就是趁我懒惰时,从我们的身边不知不觉的溜走了。

  我们天天都在想?什么东西是世界上最宝贵的?是金钱?不!是时间。大家可能问:我们看不见时间,摸不着时间,为什么说时间是最宝贵的?富兰克林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就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正是如此,时间是生命的组成材料,即使你有亿万家产,到最后,你还是带走,只有时间。

  所以,同学们,让我们开始珍惜时间吧,珍惜它的每一分每一秒,要在有限的时间做无限的奉献。

匆匆读书笔记14

  《匆匆》这篇文章写了时间过得真快,时间本来就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却快得不得了。用金钱也买不到。朱自清利用身边的事物的变化,来衬托时间的快。

  "时间本质来无影、去无踪,文中说到“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又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几句话就是说,大地上的一切生物都有再生的机会,唯独时间,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必须珍惜每一份每一秒。

  “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时间过去就过去了,解释了时间不留痕迹,时间也不出声音。“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时间分给每个人的都是*等的,主要看你怎样去利用这些时间,做哪些有意义的事情,这样的时间才不会被浪费。我们只有珍惜、爱护、不浪费时间,不要等时间失去了以后才知道去珍惜它。

  时间是一个永恒的东西,它有时快有时慢,而且很吝啬。会利用时间的人们总是觉得时间很少,这是时间利用了,不懂得利用的人永远觉得时间过的很慢;会利用时间的人就会觉得很快,所以时间有快有慢。

  时间真快呀!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匆匆读书笔记15

  匆匆,这篇文章是我至今最喜欢的一篇散文。它是出自朱自清笔下。那优美的句子,恰当的比喻,使我难以忘怀。

  燕子去了,又在来的时候……朱自清曾在笔下写过时间被别人偷走了。我认为所谓的别人是指珍惜时间的人吧。

  在生活中,有些人活着根本没有价值,因为他曾*庸无味的过着**凡凡,普普通通的生活,甚至是消磨时间,虚度光阴。到了生命的最后关头,才才悔过,回忆,自己这一生是怎样度过,怎样创造过成就,这才如梦方醒,发现大脑放映机根本没有什么辉煌的片段!

  而有些人却不同,他同样也是赤裸裸的来到这世界,什么也没带来,可他努力超越,创造成就,没有打发时间的行为和想法,也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回忆那些往事,才感觉自己的一生过得很充实,很快乐,才安心的壁上了自己欣慰的双眼。

  像朱自清这样伟大的散文家都感到自己的生活只是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罢了,何况我们小学生呢?

  现在我更深一层体会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了。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8)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哈姆雷特》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

  在征战挪威成功后,本要迎接胜利的喜悦,却得知丹麦国王---自我的父亲,被自我恶毒的叔父下毒致死,在国家盛时离开了人世。而雪上加霜的是,纂取王位的叔父娶了自我的母亲,成为新国王。夜深,父亲的鬼魂穿着甲胄将这些真相告诉了哈姆莱特,至此,哈姆莱特深受打击,甚至只能装疯,谋划着杀死叔父的一系列事。最终,在一场剑术比武中,阴险的国王被哈姆莱特灌下毒酒,而哈姆莱特也被对手的钝剑刺伤而死。英雄总是肩负着悲哀的命运,哈姆莱特也不例外。因为意外刺死了大臣波洛涅斯,从而间接导致了叔父对哈姆莱特的仇恨。

  在战场战无不胜的将军,却必须应对自我亲人的叛变和凶狠,不得不说这是世间最残酷的事。无论是谁经历这样的遭遇,都会性格大变。走投无路的哈姆莱特,只好假装成疯子,想方设法为父亲报仇雪恨。其间,他放弃了爱人奥菲利娅的感情,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下葬,离他而去,心中的悲痛与无奈显而易见,却只能默默忍受,继续等候报仇的时机。这一切对哈姆莱特的打击,使他更加坚定了报仇的信念。父亲离世,母亲改嫁,误杀大臣,感情消逝,与昔日的好友反目成仇…很难想象普通人经历这一切后,还能留在世上,坚持自我一概的气魄,坚持复仇之路。

  身为丹麦王子,哈姆莱特所能做的仅有隐忍。“即使把我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我当作一个拥有着无限空间的君王的。”这样的句子,透露出哈姆莱特怎样的气概与胆魄,透露出他与生俱来的身为君王的无比的骄傲。《哈姆莱特》又叫《王子复仇记》,生动刻画了哈姆莱特一步步知晓真相、计划复仇、实行复仇的事情发展线路。也许,正是因为哈姆莱特身上不服输、不向仇人妥协的气质,上帝才赐予他身为君王的骄傲。我想,他继承了父亲身上一切的优点,才能在应对仇恨时即使内心布满恨意,也不表露,而是一步步静等时机。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人的意料,他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导致了昔日好友的仇恨,以及爱人的意外死亡。跌宕起伏的情节令人为他捏一把汗,最终,令他仇恨的叔父死去,自我的母亲也不幸去世,而哈姆莱特自我,也为复仇付出了生命。哈姆莱特的不幸,不仅仅因为亲人的背叛,更因为自我的鲁莽和冲动。因为复仇,他失去了宝贵的感情和友情,甚至是亲情。然而他身为君王,却别无选择,也许在计划和密谋漫长的复仇之路时,他早已料到自我会付出生命的代价,然而他还是像勇士一般,挥舞着利剑,和身为君王的骄傲,将自我的仇人送入地狱。

  《哈姆莱特》告诉我们,如果人生选择了一条路,只要你认为是正确的,便永不回头。莎士比亚悲剧中,多是这样肩负不幸命运的伟大君王。我从哈姆莱特身上,学到了应对现实中不幸的隐忍和背后付出行动的必要性。哈姆莱特历经坎坷,暗中练习剑术,默默等待时机。最终,在和好友的比试中,趁机成功复仇,到达了目的。现实生活中,应对建立的目标,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起伏,我都应当用行动一步步地克服困难,直至目标的实现。而这条路上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考验着我的耐心和意志。我会翻山越岭,克服重重障碍,带着君王的骄傲,迎接胜利的曙光。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2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莎士比亚在剧中成功地塑造了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哈姆雷特是怎样一个形象呢先简单描绘一下剧情。剧中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景下,哈姆雷特由原先是“欢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终,最终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我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本事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终杯具的发生。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之后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职责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职责。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并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

  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虽然是以杯具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能够走了。在最终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经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终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向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主角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3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我的原先的梦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先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之后,经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先并不存在,贞洁抵可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当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可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可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我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我的需求。这能够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我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我们能够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我心中的梦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我的东西。而他的杯具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我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我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尽管应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他们两个能够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欢乐的生存在完美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我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我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一样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到达自我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终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我。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我。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我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我的罪孽,并且妄图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我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莪菲莉霞投湖了。还有那个指示自我的孩子为自我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可是最终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可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4

  哈姆雷特这是莎士比亚杯的代表作。这出戏几百年来一直受到尊重。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即使现在,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它的震撼。这种震撼不仅来自于情节,也来自于优秀的文学技巧。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揭示了封建主义末期社会的罪恶本质特征,同时也提出了命运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梦寐以求的人物。他是王子,根据传统,是王位的天然继承人。然而,他的完美未来却被时代逆转了。在该剧的开头,作者展示了一幅丑陋的社会图景:该国发生了一场宫廷*,国王被杀,阴谋者偷走了王位,王后再婚,满清王朝的朝臣也纷纷效仿,等等。世界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于是王子怒吼着复仇。人们强烈感到,这是“时代之魂”本身的呐喊。哈姆雷特是一个正直、乐观和有梦想的年轻人。在正常情况下,他可以成为一个明智的君主,但现实社会迫使他疯狂行为并进行报复。他是英国那个动荡时期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诡计多端。他敢于在敌强我弱的恶劣形势下针锋相对。他打破了叛徒国王设下的所有陷阱。哈姆雷特在每一轮斗争中都显得高大。但哈姆雷特决不是“完美的”。虽然他善于思考,但他犹豫不决。虽然他为人民所爱,但他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着令人钦佩的才能,他尽最大努力摆脱旧的,创造新的,但他总是沮丧和犹豫不决。他总是与世隔绝。这注定了他会和丑八怪一起死去。他是一个巨大的杯子。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个杯子,但对他来说也是最好的结果。当命运的枷锁被解除时,他的责任应该被放下。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哈姆雷特没有任何好处。

  莎士比亚的经典形象《哈姆雷特》不仅为他父亲塑造了复仇的英雄形象,而且由于他在英雄行为下的怯懦,他是传统利益下的一大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名勇敢的士兵。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因此,每个人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吸引了我们的注意。

  这出戏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5

  依我之见,哈姆雷特之延宕一是使这个角色更贴近于真实的人性,二是出于剧本创作和戏剧表演的需要,恐怕哈姆雷特必须得一直戴着“延宕王子”这顶帽子了。

  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6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它主要讲述了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为了谋取权位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皇位,并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当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复了仇,但自己也命丧黄泉。

  这本书既充分反映了作者对当时英国颠倒混乱的时局不满,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阶级与普通百姓为了争夺权力进行的殊死较量,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生存还是毁灭这一问题的观点。

  这的确是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在这个剧本中,哈姆雷特对命运的态度几经变化,甚至看似前后矛盾。他起初以为,命运变化无常,既不扬善,也不惩恶,反给高贵的人带来灾祸。他在一次独白中表示要挺身反抗“命运的暴虐”。但在经历一次“突变”之后,哈姆雷特转而完全信靠天意。通过展现哈姆雷特的两种命运观,莎士比亚不仅否定了对待命运两种极端看法,而且显示了正确对待命运的恰当态度:人的不幸,不是归咎于任何外在的偶然性,而在于个人的天性和选择。在剧中,哈姆雷特扮演着许多角色,他显得同时是一名哲人,复仇者和戏剧家。然而,遭遇变故后的哈姆雷特先是没能节制自己的悲愤,接着又一再抱怨命运不公。这对身为丹麦王子的他而言,无疑是个大问题。

  哈姆雷特对命运的看法,暴露了他的缺陷,这,无疑是悲剧的开端。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7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我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我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8

  简要分幕剧情:

  第一幕:哈姆雷特之父化为鬼魂,哈姆雷特得知父死真相,克劳狄斯迎娶乔特鲁德,哈姆雷特假装疯癫决心复仇。

  第二幕:哈姆雷特假借因爱而疯,安排伶人“戏中戏”重现父死场景。

  第三幕:“戏中戏”惹恼克劳狄斯,哈姆雷特斥责其母乔特鲁德,误杀波洛涅斯。

  第四幕:克劳狄斯送哈姆雷特去英国欲将哈姆雷特处死,奥菲利亚因父死而发疯后溺死,雷欧提斯决定复仇,与国王密谋。

  第五幕:哈姆雷特施巧计逃回丹麦,与雷欧提斯比剑,乔特鲁德误服毒酒,欧雷提斯与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国王被刺,皆死。

  戏剧的主角哈姆雷特,丹麦的王子,如剧中所描述,他拥有一颗高贵的心,是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是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举世瞩目的中心,但在这场充满人伦的背叛与阴谋的横祸中如同流星陨落般早夭。但他的死亡并不是“必须的”,他在复仇的过程中曾经有过很多次的犹豫,即使是最后的成功刺杀也是在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之时,所以说他的决心是在非常被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

  我在读《哈姆雷特》的时候十七岁,和哈姆雷特处于相仿的年纪,归根究底,哈姆雷特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在还未正式证实了鬼魂的话语之前,哈姆雷特已经开始思考了“存在”还是“毁灭”的问题,他开始怀疑复仇的意义,默默忍受命运的毒箭和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到底哪一个更加勇敢?眼前的幸福曾经是真实的,而反抗必然带来的痛苦却是虚无而不可测的。虽然存在是痛苦的,但是哈姆雷特开始预测自己在毁灭克劳狄斯的同时,是否自己也会一同走向那未知的、不可测的虚无,陷入死亡后依旧痛苦的境地。“理智使得人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在确认了鬼魂的话语是真实的之后,哈姆雷特依旧犹豫了。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哈姆雷特正拥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刺死他,但是哈姆雷特认为手刃一个忏悔的人反而是在送他去天堂。种种迹象已经表露出哈姆雷特内心的犹豫,哈姆雷特的内心其实充满怯懦与对自我的怀疑的。但哈姆雷特的高尚之处在于,应该消弭的是罪恶本身而并非拥有罪恶的肉体。哈姆雷特选择假装疯癫作为掩护是不二的决策,哈姆雷特也赖此发泄情感。剧中出现的两个女性是王后乔特鲁德和奥菲利亚,她们都是哈姆雷特所爱的女人,但是这两个女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使哈姆雷特失望,甚至哈姆雷特将对于母亲不忠的仇恨迁移到了奥菲利亚身上。可以说在暴雨来临之际,哈姆雷特还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他是一个无端被卷入宫廷大权风云的无辜受害者,仍在思考着“存在与毁灭”,但复仇的任务重压在他的肩头。如拉康回答,哈姆雷特并不知道母亲究竟要的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的欲望所在。在母亲、投射着母亲的影子的奥菲利亚死后,悲剧的主人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哈姆雷特从疯狂的梦境中惊醒,完成复仇。

  我个人并不喜欢奥菲莉亚,尽管奥菲莉亚的溺亡给后世带来了无数美的来源。我认为奥菲莉亚本身是并不爱哈姆雷特的,她不能像朱丽叶一样勇敢、热爱、奉献。她爱的是父亲、兄长和茫然无措的自己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9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

  ……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陽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把他死去的真相告诉了哈姆雷特。这是王子从一个孩子向一个战士进化的重要契机。但是这时的哈姆雷特虽然穿上了战衣,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可是他的灵魂还是一个孩子,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强。道德,大局,宗教还是影响他的决定。知道自己父亲的惨死,母亲的失贞,叔叔的残暴,他开始了对于一切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当他的朋友想要帮忙时,他的回答“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们自己的事情,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情。”他不相信友情;对于自己曾经心爱的女孩欧菲利亚,他也恶言相对“你去进尼姑庵吧”,这是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唯一的“要求”,不相信爱情;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不满,他对自己也是相当不满。

  他的装疯卖傻是一个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一个孩子不知所以下的答案?他的那些疯言疯语中,“可是我,一个糊涂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永在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不支一声,我是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我的脑壳?……吓!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逆来顺受的怯汉……报仇……空言,软弱和忧郁。”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犹豫不决的,敢言不敢做的形象。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压迫下——为父亲报仇,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对于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对罪恶的世界却也不敢太多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报仇。他孩子般的灵魂在内心争斗着。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软弱的,不坚定的,那让他变得坚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身处的外在环境。在哈姆雷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在无意识的帮助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朋友罗森克兰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的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这些都在影响哈姆雷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整个世界,这是他一部分的精神力量。像个孩子一样,轻易接受来自别人的苦难。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哈姆雷特自己的成长,自己的报仇的信念的增强。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被迫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陰-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0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理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但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理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美好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悲剧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悲剧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己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伤心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一部惊世的悲剧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悲剧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可以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悲剧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1

  一边欣赏《王子复仇记》的电影一边在揣测莎翁著此书时的心情,这伟大得无与伦比的作家想要将哈姆雷特定位成什么形象。一直认为莎翁的爱情悲喜剧有古希腊戏剧的遗风,且相比起他著名的四大悲剧毫不逊色。其人物对白诙谐俏皮,情节跌宕起伏,最主要是人物个性鲜明,角色多元复杂,还有各种丰富的人物关系。但这也只是一己之见,毕竟《哈姆雷特》是公认的最经典的悲剧,而“生存还是毁灭”这句话又经典得家喻户晓。所以,我必须静默下来用心体会作者在主人公身上倾注的情感和寄望。

  我似乎看到的是一个往日吊儿郎当的公子哥,风流倜傥,吃喝玩乐,闲暇时候追逐美丽的姑娘,赠送她昂贵的首饰,诉说着甜蜜的情话。如果不是父王的早逝,母亲的改嫁,他似乎打算永远沉沦下去,和那个时代那个国家所有的王侯贵族一样。然而我也并不欣赏自他父亲病逝后他过度的哀伤,过于无助和软弱,甚至有点儿做作。虽然并不能站在后人的角度去评价他,但是,过于伤痛毕竟无济于事,作为父亲的独子或许有所作为比自顾自怜更有用。他并不是我所欣赏的男子形象,过于阴柔寡断。在他接受父亲亡灵的点拨之后,他开始着手于复仇,但行为又过于外露张扬,不够沉着冷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必须承认的是,戏剧的夸张有利于突显人物的个性,表现矛盾冲突的激化,但这里哈姆雷特的形象似乎不是一种被赞扬的形象,反而是一种无情的揭露,一个饱食糜烂奢华生活的,心智发育不健全的人。他偏执、敏感、脆弱、暴戾,有一点自傲,又不乏自卑,尽管行为自我,仍难掩任性的稚气。其实这整一部戏剧放在当时那个时代是很合适的,只是一部关于人类诞生就随之产生的争权篡位的故事,由一千多年前的人来主演。体现出的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单纯、乏味、极端,和王室继承制下披着民主外衣的残酷、上层社会人情冷淡、形式化交际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哈姆雷特的缺点不是一个人的缺点,也不是一群人的劣性,而是一个时代的弊端。心志单纯而迟钝的先王,狡诈却不懂掩饰的叔叔,愚蠢而无主见的皇后,天真却悲剧的奥菲利亚,他们共同造就了一个经典的人格分裂的、真实的哈姆雷特。

  再想,哈姆雷特的产生只是为了代表一种悲剧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莎翁或许是想借哈姆雷特的不幸与悲哀表达那个时代一种被囚禁、被束缚的统治生活下的人,而后来复仇的过程应该是为了抒发心中愤懑以及不曾做过却梦想去做的推翻统治、打倒压迫的情绪吧!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我却觉得那只是人的一种本能,而莎翁想塑造的正是一个在恶劣、腐朽的环境中残存天性、爆发本能的悲剧人物吧!他的悲剧,是整个时代的悲剧;他的复仇,是一个时代的颠覆;他的死亡,是一个时代的毁灭,是本能天性被残酷谋杀的过程!

  当哈姆雷特为“生与死”烦恼的时候,也正是那个时代沉重的叹息。那样迟缓而直白的情感,是西方人的个性,相比之下东方人就机灵狡诈的多了。所以东方没有哈姆雷特,有的是武侠盛行,那是我们*人心中理想的救世主;却又有皇帝高高在上,居安思危却无甚作为,这便是我们*皇室的男一种悲剧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2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每个人看这部《哈姆雷特》戏剧每个人眼中都有不同的哈姆雷特。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

  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我是很悲痛的,这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4

  在征战挪威成功后,本要迎接胜利的喜悦,却得知丹麦国王---自己的父亲,被自己恶毒的叔父下毒致死,在国家盛时离开了人世。而雪上加霜的是,纂取王位的叔父娶了自己的母亲,成为新国王。夜深,父亲的鬼魂穿着甲胄将这些真相告诉了哈姆莱特,至此,哈姆莱特深受打击,甚至只能装疯,谋划着杀死叔父的一系列事。最终,在一场剑术比武中,阴险的国王被哈姆莱特灌下毒酒,而哈姆莱特也被对手的钝剑刺伤而死。英雄总是肩负着悲哀的命运,哈姆莱特也不例外。因为意外刺死了大臣波洛涅斯,从而间接导致了叔父对哈姆莱特的仇恨。

  在战场战无不胜的将军,却必须面对自己亲人的叛变和凶狠,不得不说这是世间最残酷的事。无论是谁经历这样的遭遇,都会性格大变。走投无路的哈姆莱特,只好假装成疯子,想方设法为父亲报仇雪恨。其间,他放弃了爱人奥菲利娅的爱情,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下葬,离他而去,心中的悲痛与无奈显而易见,却只能默默忍受,继续等候报仇的时机。这一切对哈姆莱特的打击,使他更加坚定了报仇的信念。父亲离世,母亲改嫁,误杀大臣,爱情消逝,与昔日的好友反目成仇…很难想象普通人经历这一切后,还能留在世上,坚持自己一概的气魄,坚持复仇之路。

  身为丹麦王子,哈姆莱特所能做的只有隐忍。“即使把我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作一个拥有着无限空间的君王的。”这样的句子,透露出哈姆莱特怎样的气概与胆魄,透露出他与生俱来的身为君王的无比的骄傲。《哈姆莱特》又叫《王子复仇记》,生动刻画了哈姆莱特一步步知晓真相、计划复仇、实行复仇的事情发展线路。也许,正是因为哈姆莱特身上不服输、不向仇人妥协的气质,上帝才赐予他身为君王的骄傲。我想,他继承了父亲身上一切的优点,才能在面对仇恨时即使内心布满恨意,也不表露,而是一步步静等时机。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人的意料,他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导致了昔日好友的仇恨,以及爱人的意外死亡。跌宕起伏的情节令人为他捏一把汗,最终,令他仇恨的叔父死去,自己的母亲也不幸去世,而哈姆莱特自己,也为复仇付出了生命。哈姆莱特的不幸,不仅因为亲人的背叛,更因为自己的鲁莽和冲动。因为复仇,他失去了宝贵的爱情和友情,甚至是亲情。然而他身为君王,却别无选择,也许在计划和密谋漫长的复仇之路时,他早已料到自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然而他还是像勇士一般,挥舞着利剑,和身为君王的骄傲,将自己的仇人送入地狱。

  《哈姆莱特》告诉我们,如果人生选择了一条路,只要你认为是正确的,便永不回头。莎士比亚悲剧中,多是这样肩负不幸命运的伟大君王。我从哈姆莱特身上,学到了面对现实中不幸的隐忍和背后付出行动的必要性。哈姆莱特历经坎坷,暗中练习剑术,默默等待时机。终于,在和好友的比试中,趁机成功复仇,达到了目的。现实生活中,面对建立的目标,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起伏,我都应该用行动一步步地克服困难,直至目标的实现。而这条路上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考验着我的耐心和意志。我会翻山越岭,克服重重障碍,带着君王的骄傲,迎接胜利的曙光。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5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杯具:《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境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我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必须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

  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我改编了一出描述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我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景。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明白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我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

  哈姆雷特这才明白: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终,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理解每个人的批评,可是坚持你自我的确定;你能够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研究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能够怀疑太阳会移动;你能够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

  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经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完美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

  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完美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我的梦想之中或梦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厌恶,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异常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我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我的无奈与清白。

  在我们研究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我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我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我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我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我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小熊温尼》读书笔记3篇(扩展9)

——荀子读书笔记

荀子读书笔记1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

  这句常常出现在在我们的话语,便出自战国末年著名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况的著作——《荀子》。

  在《荀子》一书中,反映荀况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主要是《天论》、《非相》等篇。荀子在《天论篇》开头便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这就彻底否定了天有意志的说法,把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区分开来。这就是荀况"天人相分"的观点。他说:"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君子不为小人之匈匈也辍行。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在天人相分的基础上,荀况大胆地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光辉思想。他说:

  如其把天看得非常伟大而仰慕它,怎么不把天当作一种物来畜养它,控制它?如其顺从天而颂扬它,怎么不掌握和控制天的变化规律来利用它?如其仰望天时坐等它的恩赐,怎不因时制宜,使天时为生产服务?荀况这种"人定胜天"的思想,把先秦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到最高峰,成为*唯物主义思想史上的一颗灿烂明珠。

  在《非相》篇中,荀况坚持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用大量的历史事实,彻底否定和批判了唯心主义相术。他说:观看人们的相貌,不如研究人们的思想;研究人们的思想,不如选择正确的思想方法。相貌不能决定人们的思想,而思想却受一定方法的支配。方法正确,而且思想能遵循它,虽然相貌丑陋,只要思想方法对头,也不妨碍成为君子。虽然相貌好,但思想方法不对头,也免不了成为小人。人们的祸福与人的相貌无关,而是由人们后天选择什么道路决定的。这就揭穿了唯心主义相术的骗人把戏。

  反映荀况唯物主义认识论思想,主要表现在《解蔽》、《正名》、《劝学》等篇中。在《解蔽》篇中,荀况首先肯定了人具有认识事物的能力和事物是可以被认识的这一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前提。他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所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凝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偏也。"他认为,人们认识上的通病,是被事物的一个片面所局限,而不明白全面的道理。人们纠正了片面认识,才能使认识符合正道,对正道三心两意则必然迷惑。

  这就强调了认识要有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在《正名》篇中,荀况强调了感性认识的作用,他说:人都有对感觉印象进行分析辨别的能力,然而只有依靠听觉器官才能辨别声音的不同,依靠视觉器官才能辨别形状的不同,所以心的验证能力一定要等到感觉器官接触所感觉的对象以后才能发挥作用。如果感觉器官接触了外界事物而不能认识它,心对它考察了而说不出道理来,那么人们没有不把这种情况说成是没有知识的.,这就是根据感官接触外物而确定名称同和异的情况。在"名"、"实"关系问题上,荀况主张"实"决定"名","名"一定要符合"实"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在《劝学》篇中,荀子谈了知识的来源问题,他认为人的知识才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学习教育的结果,从而驳斥了"生而知之"的先验论。

  他特别强调后天学习的重要性,并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形象比喻,说明学习没有止境和后来居上的道理,劝导人们要进行广博地学习,要发扬"锲而不舍"、"用心一也"的精神,反对死记硬背、不求甚解和杂而不专,成为激励后人学习的名篇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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