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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4篇

时间:2022-09-01 13: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4篇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4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4篇

篇一: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排查整顿工作从 2022 年 1 月开始,5 月 31 日前完成。开展排查整顿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

 (二)坚持依规依纪。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

 (三)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认定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四)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握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

 (五)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 XX 乡党委发展的农村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 4 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

 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在排查整顿中,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三、严肃审慎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综合分析其

 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谈话提醒;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

 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

 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乡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四、方法步骤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要严格程序、讲究方法,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1.基层党组织自查(1 月 10 日-1 月 20 日)。自查由乡党委负责,村组织配合,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与排查对象谈心谈话等,对本乡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发展和转入党员逐一登记排查,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开展排查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乡党委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排

 查情况,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

 2.部门联合筛查(1 月 21 日-1 月 31 日)。在基层党组织自查的同时,乡党委提请县委组织部联合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市场监管等机关和部门,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

 3.组织专班审查(2 月 8 日-3 月 10 日)。乡组织办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对党员档案进行逐人逐份审查,仔细分析每名党员入党过程的每个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并对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信访舆情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确定重点排查对象。

 4.重点问题核查(3 月 11 日-4 月 10 日)。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乡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的不同情形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开展排查,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对疑似“带病入党”的,提请县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根据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到村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申

 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5.核实认定与整顿处理(4 月 11 日-5 月 20 日)。所有发现的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由乡党委提出初步意见,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提出具体意见,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决定后,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商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乡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 “备注”栏中说明情况。

 对排查发现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整顿处理工作自县委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应当在 1 个月内完成。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

 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作出答复。

 6.总结提升(5 月 31 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要成立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严格对标对表,紧扣时间节点,审慎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抓好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连片包村,指导做好排查整顿工作,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排查整顿工作。乡组织办全程把关,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将排查整顿工作列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来抓,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做好思想工作。坚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贯穿排查整顿工作始终,做到“三必谈”。部署前,乡党委书记要与村党组织书记必谈,深化认识,打消顾虑;开展调查核查时,与涉及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村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要求不掩盖问题,全面协助调查;处理问责前,与拟处理问责的对象必谈,帮助端正思想,引导正确对待。

 (三)加强督促指导。乡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调度检查,逐支部逐人进行排查,确保一个不漏。乡组织办将组织工作专班,对各村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同时,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梳理甄别、分析认定和处理处分、追贵问责等事项进行集中会商,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顿中的重点或疑难

 问题。

 (四)注重规范提升。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整顿边规范、边规范边建章立制,健全完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以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为契机,村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具体责任。大力加强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执行解决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执行程序随意性大及农村党组织连续 2 年不发展党员等问题,完善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五)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重要问题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切实做到真查实报,切实防止出现排查不深入、处理讲人情、整顿走过场问题。对敷衍推诿、虚报瞒报、简单粗糙、不担当不作为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要建立必要的排查整顿工作台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严格控制知情范围,排查整顿相关情况不宣传不报道,加强舆情管控,防止炒作。

篇二: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

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报告 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报告 6篇 篇 【篇 【篇 1 】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报告 一、主要做法 安排我乡党务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次排查清理工作。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熟悉发展党员流程及相关手续;二是建立 2014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新发展农村党员台账;三是严格对照台账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如实填写《宝兴县发展党员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纪实表》;四是根据排查结果填写党员档案专项清理台账。

 二、工作成效 经过排查,了解到我乡农村党员档案情况为:2014 年 5 月以后新发展农村党员共23名,组织部档案室中实际有档案的仅有 9 人,按照《宝兴县发展党员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纪实表》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存在问题 本次排查清理了9人的党员档案,经排查,党员档案中存在14 个共性问题,4 个个性问题。党员档案存在问题的具体明细如下:

 (一)共性问题。

 1.党组织收到申请书 1 个月内未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或谈话记录不完整。(纪实表序号 3)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王星星、张斌、柳尧、郭刚鹏、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欧小瑞。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经支委会讨论,或未报上级党委备案。(纪实表序号 4)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

 3.未按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纪实表序号 6)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李海波。

 4.确定发展对象未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或未向上级党委备案。(纪实表序号 8)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

 5.未对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或相关工作流于形式,必要的函调、外调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未开展。(纪实表序号 9)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王星星、张斌、柳尧、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陈玲、欧小瑞。

 6.政治审查未形成结论性材料。(纪实表序号 10)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

 7.发展对象未参与集中培训或培训时间不足 3 天。(纪实表序号 1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

 8.基层党委未履行预审程序。(纪实表序号 12)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

 9.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到会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纪实表序号 14)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

 10.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没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纪实表序号 15)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李海波。

 1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纪实表序号 19)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陈玲。

 12.党委未按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纪实表序号 2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苟必锦、李海波、欧小瑞。

 1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填写不规范。(纪实表序号 25)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陈玲、欧小瑞。

 14..相关会议记录、谈话记录等未归档。(纪实表序号 26)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欧小瑞。

 (二)个别问题。

 1.入党申请书递交的党组织不合规定,党组织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异地发展党员。(纪实表序号 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李海波、王星星。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不足 1 周年。(纪实表序号 7)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郭刚鹏、李海波。

 3.基层党委未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纪实表序号 18)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

 4.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没有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纪实表序号 20)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

 (三)其他问题。

 部分党员在党建系统导出名单上有姓名,但未见档案资料。

 四、意见建议 1.组织部档案室无退役军人党员相关党员资料。建议规范党员转党组织关系时档案转接程序,经组织部严格审核后,统一档案归属地。

 2.结合“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党员资料归档工作。

  【篇 【篇 2 】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报告 11 月 7 日上午,西干沟乡召开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治、“三务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工作部署推进会。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部分分管副乡长、各村党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三务公开”信息管理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王丽华主持。

 会议对开展 2014——2019 年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对 2014 年 5 月以来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审查,从档案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档案资料造假、是否存在“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三方面全面掌握基本情况。按照党员发展 5 个阶段 25 个步骤的程序,逐项细对,围绕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易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针对我乡“三务公开”平台录入工作进度缓慢问题,乡纪委书记亲自督办,当场解决各村信息录入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制定了相应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具体事项和详细内容,并要求工作人员每天向乡党委书记汇报各村进展情况,促进工作落实。

 结合近期重点工作,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近期规定动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支部要围绕主题教育 12字总要求,在通读主题教育规定书目,持续学、跟进学、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学习研讨、专题调研、听取意见,重点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逐一对照、全面检视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台账,明

 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真刀真枪解决好问题,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

 【篇 【篇 3 】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报告 xx 镇共有 xx 个党支部,党员 xx 人,纳入排查范围的党员共有 xx 人,移交县排查办党员档案 xx 份,认定“四类”问题党员 xx 人,其中严重违反入党程序 x 人,带病入党 x 人,徇私舞弊 x 人。

 一、组建工作力量,制定工作方案 县里召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后,xx 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刻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然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 xx 同志任组长,部分镇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镇直单位支部书记为成员。

 二、召开专题培训会,层层安排部署 按照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妥有序、更要推动工作的要求,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座谈会,镇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提升政治站位,解除思想顾虑,压实第一责任;二是召开全镇排查整

 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进一步凝聚共识,稳妥扎实推进工作;三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结合《xx 县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指南》,对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文书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排查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和质量。

 三、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党员底数 我镇纳入排查范围党员共 xx 人,其中其中预备党员xx名,正式党员 x 人,农村(社区)发展党员 xx 人,镇直单位发展党员 xx 人,转入党员 x 人,转出党员 xx 人。截至目前,已对xx 名党员档案进行封存,移交县排查工作办公室统一保管。

 四、开展民主评议,进行谈心谈话 我镇制定民主评议方案,由镇党委牵头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和部分村(居)民代表会议,党委委员或驻村干部分片包村,参加支部民主评议会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和新发展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在总结 xx、xx试点村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专题培训会,把开展经验在全镇推广,我镇民主评议党员参与率达 x%,对支部评议满意率为 100%的有 x 个,低于 90%的 x 个,对党员评议满意率低于 90%的有 x 人,满意率低于 x%的有 x 人,评议结果作为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支部书记与党员逐人进

 行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基本情况、入党动机,消除党员思想包袱,摸排问题线索。

 五、开展基层自查,县乡部门联查 xx 镇党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摸底,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逐一审查每名党员的档案材料、台账记录等,走访部分党员群众,理清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如实填写《发展党员摸排情况登记表》。在自查的基础上,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订排查整顿承诺书,进一步落细落实责任。由镇党建办牵头,会同纪委、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民族宗教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党员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入党前、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六、走访重点人员,进行初步认定 我镇通过前期民主评议、谈心谈话、档案审核、部门联查等环节共排查出二十类重点问题线索 x 条,涉及党员 x 人,并分村建立了 x 类重点人员台账,由班子成员带队入村进行重点人员走访,我镇完成走访党员群众 x 余人,共发现疑似“四类”人员 x 人。根据走访经验,我镇组建三个重点人员走访组,对这 x 人进行重点走访,通过走访入党介绍人、部分党员群众,共发现四类人员 x 人,xx 镇召开党委会,对照排查整顿工作实

 施方案,逐人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初步认定严重违反入党程序x 人,其中严重违反入党程序 x 人,带病入党 x 人,徇私舞弊x 人,初步认定结果已上报县排查办。

 七、研究处理意见,整顿发展党员 通过召开党委会,对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 x 人进行逐人分析研判,研究处理意见,最终决定 x 名党员中,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x 人,提醒谈话 x 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x 人,除名 x 人,警告 x 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x 人,批评教育 x 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x 人,提醒谈话限期改正 x 人,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提醒处理,共 x 人。

 【篇 【篇 4 】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报告 根据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的相关要求,本人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入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和相关承诺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人生于 xx 年 xx 月,户籍地为 xxx,本科学历,中级职称,xx 年 x 月成为正式党员,现为。从求学到入职至今,未有违法乱纪行为或参加邪教组织情况。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市卫健体委、县卫健体委的表彰,先后获得平安建设先进个人、xxxx 安全生产先进

 个人、驻马店市卫健体系统疾控工作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二、自我审查、手续齐全入党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谈话记录》和《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汝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部确定我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并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党支部的关于我入党会议记录完整,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清晰明了。有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我本人签名和盖章。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且入党材料没有涂改。

 三、认真自查,严格遵守入党程序本人申请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通过而定,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并公示七天。转为预备党员时,支部召开吸收大会,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列为发展对象时,经党支部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

 二是坚持组织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而且经过党校培训合格; 三是本人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四是经过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我的意见,没有反对意见; 五是本人有关社会关系简单清白; 六是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我的介绍人; 七是发展我为党员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党委审批。

 四、郑重承诺经过自查,本人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入党条件,入党各项材料齐全规范,认真遵守了入党程序,严格执行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不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违规入党、异地入党、“人情党员”等违法违规情况。本人郑重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篇 【篇 5 】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石棉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党支部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支部 2014 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党员发展情况 2016 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3 人。

 2018 年...

篇三: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

街道 2021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XXXX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字〔XXXX〕XX 号)以及《XX 省 XXXX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XXXX 年 X 月至 XX 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二、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主要排查各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X 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三、排查问题的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区分为违规与违纪、一般性违规与严重违规、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个人责任与组织责任,综合分析把握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站所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准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四个三”:

 (一)狠抓“三到位”压实责任。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一是抓学习贯彻到位。全省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会议后,xx 区不等不靠,先后于 7 月 20 日、8月 4 日两次召开部务会,7 月 20 日、8 月 3 日两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做到学深悟透把准。以 8 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为载体,以“把好党员发展源头·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

 员工作细则》《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实的氛围,为开展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抓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民政、信访、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抽调 42 名骨干力量,组建综合组、指导督导组、法纪联审组、舆情处置组等“一办四组”工作专班,加强对排查整顿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督导和组织实施。7 月 28 日,区委召开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会议,全区 20 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支部迅速跟进,于 7 月 31 日前全部完成动员。

 三是抓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区乡村三级同频共振,实行处级领导包乡、乡镇党委书记包村机制,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区委组织部将排查整顿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评体系之中,作为乡镇党建工作排名、村班子绩效考核、“五面红旗”村(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区排查整顿领导小组建立每日一研判、每周一例会、每月一调度等定期会诊机制,要求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订承诺书,切实用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突出“三把握”有序推进。围绕“都查谁、查什

 么、怎么查”,认真把握政治方向、人员思想和政策知晓,切实抓好方案谋划、谈心谈话、学习培训,确保排查整顿工作良好开局、扎实推动。

 一是把握方向,精心策划。组织专人到首批试点单位 xx市学习取经,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xx 区 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排查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细化出 4 类 30种违规违纪情形,确保干有方向、查有依据。

 二是把握思想,消除顾虑。坚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全面开展区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两委”成员、党员群众的谈心谈话,做到五个“讲清楚”、四个“讲明白”,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消除认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自觉支持和配合排查工作。

 三是把握政策,加强培训。统一编印《学习资料汇编》《排查整顿工作操作手册》等工作指南,分 4 期对乡镇组织委员、组织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成员等 330 余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做到政策、业务、程序、方法学清楚、弄明白、一口清。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做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念好“三字经”确保实效。紧盯排查、认定、处理等重点环节、关键步骤,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问题

 查准查全、处理到点到位。

 一是围绕“细”字抓排查。认真组织开展“四查四审”,即摸底排查初审,下发《xx 区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统计表》,通过乡村上报、比对党员信息库、发展党员备案记录、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等途径,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进行梳理、理清底数;集中互查研审,以排查乡镇为单位,以区委党校为阵地,对纳入排查范围的党员档案资料集中封存、统一编号、逐人建档,成立 10 个档案审查小组,每组配备 1名区直单位党务干部、1 名纪检干部、2 名乡镇党务干部,通过交叉推磨,确保每名党员档案两次审查、两轮过筛,初步审查发现问题 5800 多条;部门核查联审,会同纪检、政法、宗教、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 8 个部门,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等平台,对排查对象入党前后、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发现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xx 条,涉及 xx 人;重点调查复审,在问题梳理、线索比对的基础上,确定重点走访核查对象 xxx 人。

 二是围绕“严”字抓认定。坚持从严从实,抽调纪检干部、区直单位业务骨干组成 5 个核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发函协助等方式,对重点核查对象开展“六谈六看”,即与党员本人、党支部书记、村支部委员、入党介绍人、时任乡镇党务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座谈,查看问题党员

 的学历简历、社会关系、会议记录、党费明细、现实表现,全面核查问题线索,共调查走访座谈党员干部群众 xxxx 多人次,函调党员 xx 多名,确定疑似问题党员 xxx 人。坚持实事求是,对疑似四类违规违纪党员,调查后逐人撰写调查报告,建立审核材料卷宗;成立由纪检、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研判团”,制定《xx 区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理意见》,对照标准逐一过堂会审、精准定性,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坚持客观公正,在以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为准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党员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区别组织原因与个人原因、主观故意与客观失误、违规问题与违纪问题,严肃审慎认定,做到科学精准、公平公正。

 三是围绕“稳”字抓处理。坚持惩戒为重,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和相关党组织、有关负责人,采取乡镇党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研判团”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区委常委会提出最终处理意见的方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对 xxx 名问题党员分别给予党内除名、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和党内警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对 xxx 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调整职务、诫勉、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 x 个党支部给予解散处理。坚持警示为先,精选典型问题、典型事例,编印《xx 区违规违纪问题党员典型

 案例汇编》,结合党建工作例会、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在区直单位、各乡镇及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学案例、谈感受,实现了“处理一起、警醒一批、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坚持教育为主,持续做好思想政治稳定工作,对受处理党员实行“一对一”联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端正动机、重拾信心,再次向党组织靠拢;对保留党员身份的党员,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等系列活动,让广大党员思想认识再洗礼、规矩意识再强化、纪律观念再树牢。

 (四)做好“三结合”提升质量。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工作结合,确保以排查整顿高质量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

 一是与谋划村“两委”换届相结合。对照换届工作要求,坚持把人选资格条件摆在前面,严把人选摸排提名关口,强化对排查整顿的结果运用,及时清理一些政治上有问题、不适合提名或留任的党员、村干部,提前“排雷”“拆弹”,进一步净化村级队伍,为明年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与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严把党员入党前教育关,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员发展对象纳入区级统一培训、统一测试、统一建档,对测试不过关的责令补课,切实增强发展对象对党章党史、党规党纪以及党员发展流程的认知和掌握,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今年以来已举办发

 展对象培训班 2 期 262 人次;拧紧党员入党后教育关,依托支部“三会一课”、每月 10 号“党员活动日”、村级党员集中教育培训“三进三学三促”活动(即:进区乡党校、进党员活动室、进党性教育基地;学新党章、学新思想、学新战略;促初心践行、促素质提升、促作用发挥)等载体,抓好常态化长效化党性教育,不断烧旺锤炼党性的“红色熔炉”,让广大党员常受思想政治洗礼、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去年以来累计举办区级示范班 2 期、乡级集中培训班 31 期,轮训村级党员 7000 多人次。

 三是与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相结合。针对农村党员发展难、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探索拓宽考察培养路径模式,以乡镇为单位组建青年人才党支部,打破行政村区划和隶属关系限制,对区域内优秀青年人才进行统筹教育培养,从源头上提高党员质量。目前,已筛选建立青年人才库 2600 多人,重点考察培养农村青年党员 103 人。

 四、排查整顿工作的具体步骤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基层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严格程序、讲究方法,准确把握政策,精心

 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四个阶段积极稳妥推进。

 (一)出台方案,动员部署(X 月中旬至 X 月中旬)。出台方案(X 月底前完成)。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全县排查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经镇党委会专题研究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备案。组建专班(X 月底前完成)。成立 XX 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常务)、镇分管政法领导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民族宗教、信访、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加强领导指导,有力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场所安排、经费保障等各项事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审慎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同时,从每个领导小组成员站、办、所各抽调X 名骨干力量,组建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整顿工作。镇党政负责人每人联系一个村,指导做好排查整顿工作。谈心谈话(X 月上旬前完成)。严格落实"四个必谈",即镇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谈,以个别谈话、集中座谈等方式引导基层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扎实开展工作。动员培训(X 月中旬前完成)。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和专题业务培训会,对镇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认真核实(X 月中旬至 XX 月底)。组织自查(X 月底前完成)。镇组织室要将辖区...

篇四: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四类问题现场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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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工作部署,为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努力提升我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要求在我镇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以下简称“排查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开展排查整顿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从严要求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

 (二)坚持依规依纪。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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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认定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四)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

 (五)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排查整顿的时间和范围

 排查整顿工作从 2021 年 11 月开始,2022 年 1 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乡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三、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 4 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

 “ 带病入党 ” 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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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 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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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同时,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未经支委会研究 的;未参加集中培训或参加集中培训未通过结业考试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之前未召开支委会审查的;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出席会议人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本人未参加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的;未满 18 岁发展入党的;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的等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的问题,要一并排查整顿。

 在排查整顿中,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审查入党材料,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组织关系转出地和转入地党组织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四、违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标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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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一)对 “ 带病入党 ” 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 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

 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 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 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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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 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 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 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

 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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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入党过程 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 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补充完善相应手续。2014 年 5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 18 岁发展入党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五、排查整顿的方法程序

 (一)动 员部署(1 2021 年 年 1 11 月上旬前完成)。组织开展动员部署会和业务培训会,全面开展培训,把排查整顿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党支部。各村(居)支部书记作为“一把手”,亲自把主要工作抓在手上,着力解决基层党务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工作畏难、业务不熟等问题和“捂盖子”的倾向。

 (二)组织排查(1 2021 年 年 2 12 月底前完成)。采取党员和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等部门筛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等方法步骤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 4 类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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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党员自查。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积极配合,组织辖区排查范围内每名党员,对照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 25 项程序,结合入党材料档案等,进行全面自查;填写《党员自查情况登记表》,由各党支部按隶属关系收集汇总于 X 月 X 日前上报至镇党政办。

 2. 党组织自查。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在摸底形成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的基础上,从党员档案入手,围绕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 25 项程序,对属于排查范围的所有党员档案开展乡镇自查,对疑似存在问题的按照“一人一表”建立问题台账,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自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4)于 X 月 X 日前完成。

 3. 执纪执法等部门筛查。根据县级反馈疑似问题情形,逐个进行商议、分类、比对、甄别、筛除。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县、镇两级联合组织调查组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采取“三查四访一测评”调查法(即:查档案、查记录、查佐证,访入党介绍人、支委成员、党员群众、党务干部,开展民主测评),上门入户走访关键人、调查关键事,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民主测评,摸清在档案中看不出、查不清的问题,逐个形成调查记录。对在外地的访谈对象,通过信函、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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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县级部门对基层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检查不细、情况不实以及“捂盖子”、隐瞒不报等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集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纪检机关有案件线索,新闻部门有负面报道的,进行重点查核。对违规违纪的不同情形和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开展排查,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对疑似“带病入党”的,由县委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要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县、乡两级将开展联合调查,到村(社区)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 并与同时期其他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将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5. 严格程序方法进行排查。开展排查工作要严格程序、讲究 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各党支部要在党内公开举报电话(XXXXXXX)、在适当位置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排查情况,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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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定及处理(2 2022 年 X X 月 X X 日前完成)。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和处理,由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级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由转出地党组织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镇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

 整顿处理工作自县委常委会议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应当在1 个月内完成。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作出答复。

 处理前,要做深、做细、做足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先行, 正确对待,平稳整顿,主要做到“三谈”:基层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谈,讲责任担当;支部书记与拟处置党员谈,讲思想认识。此外,基层党委书记与拟不承认党员身份人员谈,讲今后方向。处理时,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上,要说清楚党员违规违纪事实和处理的政策依据,同时,组织党员填写《关于对农村发展党员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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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意见的调查问卷》,并由党员本人签字,既掌握党员对处理意见的综合评价,又有利于评估问题处理情况,提前预判矛盾、防范风险。处理结束后,及时部署村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

 及时对处理对象、周边党员群众和相关人员进行回访,确保处理经得起群众检验。

 (四)工作总结(2 2022 年 X X 月 X X 日前完成)。排查整顿工作基本结束后,镇党委要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系统梳理排查整顿工作有关情况、特色做法、难点问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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