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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3-05-01 11:15: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最新

  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2)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生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

  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__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主要措施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3)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4)

  为贯彻落实12月1日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环境综合突出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整治工作水平,固化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现结合我镇实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所有整治单位划分为四类:

  (一)集镇区,整治标准:

  1、整治基础设施。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公厕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方便群众生活起居。全面整治镇区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围墙、临时棚等建筑物。加强镇区绿化建设,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

  2、整治环境卫生。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治,划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河渠沟塘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实行长效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削除卫生死角。

  3、整治街面秩序。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镇区街道店牌陈旧、破损、有碍观瞻等情况,督促在指定期限内拆除、更换。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公共场所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

  4、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划行划市。规范商户门店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所有商店入市、入摊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确保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

  5、整治生活污水。集镇区要结合实际,建设规模合适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配套齐全,生产生活各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汴河、周庄、梁庙)整治标准:

  1、卫生环境。根据小区实际入住人口,配足保洁员,常态化保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保持整洁有序,小区内外河渠沟塘保持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小区内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

  2、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系统骨架清晰,分级明确,功能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绿化以乔灌木为主,小区周边广植树木花草,增加绿量;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排水管道畅通,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入户,路灯架设要达到全覆盖;根据小区规模,结合小区公共设施合理配建公共厕所。

  3、景观标识。有村口标识,突出村口、小区入口形象。

  4、物业管理。建成小区内物业管理有物业用房,有管理制度,保证小区管理有序。

  (三)亮点村庄:(侯路、陈嘴、宏伟、大胡庄、大王庄、顺西、付宅)整治标准为:

  1、环境净化。

  (1)清理各类垃圾。全面清除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庭院内外各类垃圾,村庄垃圾池、垃圾桶配备充足合理,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收集转运,正常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2)治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实行有组织收集,无乱排现象。积极推进公厕建设,建设水冲式卫生公厕。农户住宅统一改造卫生户厕,实现户户有卫生厕所。

  (3)禁止零散养殖。对村庄内畜禽散养户进行劝导,帮其转产,或由乡镇统一组织,另辟地点集中养殖。

  (4)整治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零散草垛集中有序埣放,杂草杂物得到全面清理,鼓励建集中堆放草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5)整治沟塘水系。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整理村内及周边沟塘,做到不积污水,水体清洁,水流顺畅,沟塘内种植莲藕、水蒲等能净化水体的植物,水塘边可载植垂柳等景观树种。

  2、道路硬化。环村庄有闭合道路,主、次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入户道路实现左右邻舍相连、户路相通,主次道路安装路灯。

  3、房舍美化。拆除违章搭建及安置破败“空心房”、废弃旱厕和禽棚猪舍。村口建设物色村庄标识,在适宜地点建设景观亭棚、文体设施、公共休闲广场等。

  4、村庄绿化。庭院种植花草、各类果树或盆景等,路旁、水旁及房前屋后统一栽种梨树、桃树、杏树、无花果树等经济林木,村庄周围及合适区域统一栽种各类花草。

  (四)其它自然村:(除上述村庄外,所有自然村庄)整治标准为:

  1、垃圾清理。正常对村庄内外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村庄无裸露垃圾。

  2、沟塘清理。清除河渠沟塘内和岸坡上的漂浮垃圾、水草、秸秆和积存垃圾。

  3、杂物规整。对零星草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堆放;砖头瓦砾、砂石等建筑材料码放整齐。

  4、粪坑遮蔽。全面遮蔽露天粪坑,清理、拆除简易旱厕,无牲畜家禽养殖粪便露天排放现象。

  5、道路保障。有条件的村庄修建水泥路等高标准道路,没有条件的,就地取材对乡间泥路进行铺垫,方便群众出行。

  6、长效管理。每个村庄按照要求配齐保洁人员,垃圾桶、垃圾池配备充足合理。

  另外,各责任单位之间道路和镇农路办对接,同时进行达标整治,做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机械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好整治资金,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督促推进,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行动高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本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美化家园。

  (三)注重长效监管。要结合本次突击整治活动,切实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整体联动、多元投入、监督检查和奖罚激励机制,全面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12月7日起至2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7日—12月9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内容,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全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0日是—1月5日)

  各单位集中人力成立专业组集中清理、整治、完善设施配套。自行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升阶段(1月6日—1月20日)

  各单位对整治成果长效保持和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1月21日—2月2日)

  县交通局和镇组成考核组,逐单位考核,评比、打分,排出名次,以优异成绩迎接县2月份的全县评比验收。

  三、措施保障

  1、各单位书记亲自抓,村建主任具体抓,严格管理,使用保洁员,确保保洁员在岗时间、工作效率。

  2、对集镇区、沿路居住集中区、亮点村、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标准必须确保完成,尤其是门前屋后乱堆乱放,一律划定划定草堆场地。旱厕、猪舍、粪坑一律砌出地面统一标准,定制盖板。散放家禽一律圈养。县验收合格后,按工作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3、镇按制定的《时间安排表》严格考核评比,对不落实单位通报、批评、大会电视检讨,对县验收不过关的单位,严肃问责。

  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5)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关系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关系__镇__村的形象和竞争力。为深入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在全村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到____年春节前,达到__镇__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要求,建立起覆盖乡镇、村庄的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内容

  (一)城市环境治理工程

  1、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治理环境卫生。全面加强民宅管理,建立健全“门前四包”。

  2、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二)乡镇容貌治理工程

  提高清扫保洁水平。全面清理公路沿线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搞好小街小巷、居民集中区居住环境治理,消除卫生死角。建立专人保洁制度,全面清理街巷、居民区、公厕、河沟、堰塘的垃圾和杂物。

  (三)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四清”。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重点清理房前屋后、道路、河道、沟渠的垃圾、污泥和杂物。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彻底治理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等现象。

  (四)公民素质提升工程

  1、普及卫生和文明常识。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突出抓好未成年人卫生文明教育。开展“文明出行,平安回家”教育活动。

  2、培养公民良好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爱护公共设施,形成“讲清洁、爱卫生、讲公德”的良好风尚。

  3、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等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

  三、工作步骤

  从____年3月25日—____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集中突击阶段(____年3月25日至5月1日前)

  (二)推进深化阶段(____年5月1日至国庆节前)

  巩固集中突击成果,初步形成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三)全面提升阶段(____年10月1日至__年春节前)

  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全面建立长效机制,使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干部作风转变、居民素质提高的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村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立体式宣传,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宣传治理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潮。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专报与通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小组、各户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城中村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方案(精选篇6)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乡村环境,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路灯和体育器材等公共设施维护以及村庄绿化管护等工作,严格考核奖惩,逐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一)推行“一户一桶”。各村收取卫生费,用于购置垃圾桶,主要体现:

  1、由乡环卫所联系,各村统一购买。

  2、垃圾桶每个容积不少于120升,各单位和商店垃圾桶每个容积不少于200升。

  3、编号建立台账,如张某某是某某村1号,李某某是某某村2号,以此类推,同时在垃圾桶上对应喷号,明确谁家桶谁负责,丢失后,自行购置垃圾桶。

  4、推行垃圾桶的村组取缔垃圾池,垃圾实行到户清运。

  (二)面向社会购买第三方服务。

  1、购买第三方服务严格“四议两公开”程序,“四议”即支部提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各村依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标的是多少,标的中含发票,采取向下装标法,第三方服务必须有驾驶本,车辆手续齐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由第三方服务方承担,明确清运的范围、时间,“到户清运”原则上3天以内必须清运1次,确保用桶户垃圾无外溢,清运地点就是各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垃圾掩埋点堆积的垃圾每周填土覆盖,村级公路两侧和河套垃圾处理无垃圾积存等事项)、两委商议(依据支部会议记录有无变动,若有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准)、审议(依据两委班子会议记录有无变动,若有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准)和村民代表决议(依据会议记录,参会代表人数达到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达到全体代表半数以上方可通过),“两公开”即村民代表决议公开和最后运行的结果公开。

  2、时间要求:西区、江湖峪、三道川、草场于2月上旬进入“四议两公开”程序,程序结束后及时与乡招投标监管中心联系,乡招投标监管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等事项3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东区、珍珠和冷咀头村2月下旬进入“四议两公开”程序,程序结束后及时与乡招投标监管中心联系,乡招投标监管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等事项。

  3、引导2-3个村使用同1个第三方服务。

  4、建档。各村将“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第三方购买服务协议建档并报乡环卫所1份。

  (三)明确固定垃圾掩埋点位置。西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三车间后。江湖峪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刺峪沟沟口。东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马道岭大北沟。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鹰沟山。三道川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待定。草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孔家沟。珍珠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黄花峪。冷咀头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铁厂子红旗矿业尾矿库。

  三、完善乡、村环卫队伍

  1.乡镇环卫队伍。乡成立环卫所,制定完善保洁环卫工作标准和检查评比、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环境卫生管理。

  2.村级环卫队伍。村环卫人员人数依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工资标准由村确定,环卫人员由村与环卫人员签订雇佣合同,负责该村范围内主干街巷、沟渠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日产日清。鼓励支持各村建立农户轮流清扫制度,探索实行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模式。

  四、基础设施维护

  路灯维修、体育器材维修和绿化管护由乡主导,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统一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原则上绿化管护人员和村内卫生保洁人员一致。

  五、落实经费保障

  县财政负责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和环卫设施建设投资。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一事一议”,原则上向常驻人口收取每月每人不低于1元的卫生费。

篇二: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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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通用5篇)

  做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方案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1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和《长沙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实现被拆迁地区村民与城市居民生活和社会管理无缝对接为目标,依法依规,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实现“三个转变”:即农村村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撤销农村村委会,按照规划设立社区居委会)、村民转变为市民。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促进符合村改社区条件的村明晰资产产权,组建股份制企业;将村改社区村民的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划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逐步将村改社区中转变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村改社区地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新型城区;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城中村改造必须先根据路网规划、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人文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社区布局规划,打破原有村级管理地域界限,设置新的城市社区。

  (二)改制先行,改造跟进

  城中村的改造必须先进行清产核资,实行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成立户口村民为股民的公司制运作的现代企业,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社会职能与企业职能的分离,以实现城市管理的有效对接。

  (三)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城中村改造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条件比较成熟、管理较为规范的村先行分类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政策,改进工作方法,再逐步进行推广。

  (四)统一政策,分类指导

  城中村改造应根据市出台的统一政策,由区和街道指导试点村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改造方案,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3月—9月)

  l、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调研,对我区城中村土地、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进行摸底分类,将城中村改造工作面临的困难进行分类整理。探索集体土地在“城中村”改造中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2、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制定《芙蓉区城中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城中村”集体土地、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监管集体资产的处置和负债行为;制定“城中村”改造后的社区总体布局规划。

  (二)试点阶段(x年10月—x年6月)

  1、根据村级人口规模、土地存量、村民安置方式、资产股份化程度等指标,选择马王堆街道新桥村作为试点村,根据市政策文件制定试点村“城中村”改造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2、在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指导下,将集体资产评估量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土地性质转换、房产确权登记和户籍转换作为工作重点,做好撤销村委会机构和组建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确保实施城市化管理后的社会保障、计生、教育、环卫、就业等配套政策的平稳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3、对试点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和综合评估,初步形成我区“城中村”改造模式。

  (三)推广阶段(x年7月—20××年12月)

  1、完善各级各部门联动机制,划定推广范围,进一步强化“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措施,制定推广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加大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分类指导力度,全面动员,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长沙市芙蓉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李蔚同志任组长,涂文清、彭再魁(常务)、严国益、王清华、刘熙宇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分别从农林水局、民政局、国土分局、建设局、人防办、相关街道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办公室下设土地房产组、公共事务组、产权改制组、综合协调组等四个工作组,负责“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具体事务。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和东岸乡参照区政府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专职工作班子。

  (二)明确分工

  1、土地房产组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区房产局、规划分局、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和东岸乡为成员单位;公共事务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城管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委、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和东岸乡为成员单位;产权改制组由区农林水局牵头,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和东岸乡为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法制办为成员单位。

  2、城中村改造工作由街道、乡具体组织实施。各村改造方案、社区的设立、股份制企业的建立等由街道、乡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2为扎实做好xxxx年城中村改造工作,全力加快安置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搬迁群众早日回迁,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步推进、注重回迁、规范操作、破解难题”的指导思想,细化夯实安置房质量提升年各项具体工作,建立明晰的责任体制和联合协调工作机制,集中力量解决手续报批、安置配套、资金筹集等问题,完善项目监管机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规范有序开展城改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积极、稳妥”的思路,主动谋划尚未实施改造村的城改工作,加快城市重点区域城中村改造步伐,做到成熟一个、拆除一个,平稳有序推进有形改造工作。

  (二)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进安置项目建设。推动xx村、xx村等x个安置项目开工建设,全年完成安置房开工面积xxx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xx亿元,归集城改专项资金xxxx万元;全力做好xx庄、xxx村、xx庄、xx、xx村、xx堡等xx个村的回迁安置工作(其中,xxx);确保xx村等安置项目按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三)对于确实无法按时回迁的城改安置项目,各街道和开发企业要妥善解决安置延期有关问题,提前做好维稳预案和延迟安置期间过渡费用的落实工作。

  (四)完善无形改造后续工作,做好无形改造与有形改造的无缝衔接,加快土地转性步伐。各街道至少完成x个以上城改项目的土地转性资料上报工作;确保完成xx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力争完成广大门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完成xx村、xx村农转居工作,力争完成广大门村农转居工作。(其中,xxx任务)

  (五)加快手续完善工作,围绕已完成整村拆除的城改项目,重点办理项目“五证”等后续手续,破解售房难问题。各街道至少取得x个以上城改项目商品房预售证;完成xx村、xx村、xx村等x个村的改造方案批复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治污减霾工作。各街道要树立安全改造、环保改造理念,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以“五个100%”为标

  准开展治污减霾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目标任务下达落实。由区城改办分解下达xxxx年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单位高效开展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一是针对进展缓慢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区城改办要加大与相关街道办事处及开发企业的协调力度,并加强与建设、执法、规划、市政等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排除影响安置房建设的各种障碍。二是区城改办要指导各街道制定详细回迁安置计划,做到“早谋划、早动手”,确保回迁安置工作井然有序,力争搬迁群众早日回迁。三是要积极搭建平台,不断拓宽城改项目信贷和融资渠道,多方筹措安置房建设资金。

  (三)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区城改办要按照“全程跟进、全程监督、全程服务”的思路,以“约谈”和“一对一”的方式,对街道和开发企业进行指导、督促,明确项目工作时间节点和政策要求,加快手续办理工作进度。

  (四)抓实安全生产和治污减霾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安全改造理念,把工作重点放在规范管理上,加大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力度,实现“遏制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各城改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通过查找隐患部位、夯实整改措施,以“五个100%”为要求开展城改项目工地管理工作,达到治污减霾工作标准。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3一、适用范围

  已列入政府城中村改造计划并经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已拆平的"国有土地;旧城改造项目中已拆平的国有土地。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城中村改造的由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旧城改

  造的由原项目开发单位)向

  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领取土地收储申请表,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收储范围确定

  由市城乡规划局先行对项目范围出具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规划红线图出具项目收储范围的宗地图,做为土地收储范围的依据。

  (三)拆迁安置方案认定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申请人所在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送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

  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申请人按照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货币补偿、交房标准、交房时间等回迁房建设标准的相关资料报

  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认定。

  (四)拆迁安置费用认定

  城中村改造成本由申请人根据拆迁方案进行测算后,报辖区政府审定。由辖区政府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书。

  旧城改造项目申请人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测算拆迁安置成本,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书。

  (五)签订收储合同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财政评审成本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人签订土地收购(回)合同。

  土地收回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并根据财政评审报告与旧城改造项目申请人签订补偿协议。

  (六)供地及移交

  公开出让起始价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竞得人自行筹措回迁楼建设资金的按照

  市建设局审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回迁楼建设标准方案实施建设。

  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及涉及

  土地由辖区政府移交给竞得人。涉及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旧城改造项目及涉及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移交给竞得人。

  宗地公开出让时,根据该项目批准的土地规划用途,综合同类土地基准地价以政府净收益公开出让。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中村帮扶工作要求,结合被帮扶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帮扶效率,现制订20xx年5月份帮扶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沟通协调

  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要求,由委主任带领帮扶组亲自深入被帮扶村现场办公,切实解决帮扶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落实帮扶工作组每日进村开展帮扶工作制,加强与镇挂点干部、村及上组干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做好质量监控

  县人口计生委在原投入帮扶资金的基础上,在与村组做好相关预算的基础上,再次投入2万元,用于城中村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项目投入的预算、工程质量监管。

  三、制订时间表,狠抓工作进度

  1、落实保洁员并开展日常保洁工作。已聘请该村任保洁员,所需工资由县人口计生委承担。从4月份起开展工作,帮扶工作组将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落实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上自然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已建宣传栏。帮扶工作组已落实宣传员,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3、菜园周围安装围栏。目前200多块竹蔑板已购回,并由村委会分发到相关居民家中,并要求在本月20日前安装到位。

  4、荒地绿化。经帮扶组与村组现场考察,有两处居民户旁有荒地需绿化。商定由村委会在月底前种上树。

  5、治理乱堆乱放。前期工作中,工作组多次动员相关居民整治户

  外的乱堆乱放,但效果不佳。现由村里再做工作,月底前对仍不治理的,由工作组集中人员进行清理。

  6、围墙加高。该村坟墓群周围原有围墙高度不够,需加高至2米左右。争取在月底前作好预算、联系好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预计六月上旬完工。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5为积极响应全省关于开展冬季植树绿化会议精神,按照清政办函[20XX]80号通知精神,为加快全县城市绿化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我县城市品位,打造生态园林绿化城市的总体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我镇“城中村”冬季植树绿化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县城区20XX年冬季植树绿化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城中村”植树绿化,采取庭院绿化及见缝插绿的总体要求,扩大“城中村”绿化面积植树5817株,其中:国槐406株、法桐783株、果树2628株、速生杨2000株。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

  我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副科级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冬季植树绿化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

  由副科级包村干部集合各村实际,制定村植树绿化方案,负责种植放样定点,确保植树绿化任务落实到位。

  3、严格督查

  镇领导小组对“城中村”冬季植树绿化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植树情况及时通报。对行动慢的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调度约谈,对完成质量差的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篇三: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2.06.15?

  【字

  号】徐府办发[2012]21号

  【施行日期】2012.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2〕2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城中村”是城区建设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福于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城区运行安全的紧迫任务。根据《徐汇区关于加强和改善“一地两管”地区管理的若干意见》(徐府发〔2004〕37号)的要求,本区建立了属地管理、责任分担的“城中村”地区管理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社会治安、市容环境、消防安全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城中村”地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提升城区综合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为核心,紧紧抓住城区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土地合理利用,优化城区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着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区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

  加快“城中村”地区综合改造工作,2012年启动7个成片“城中村”旧改工作,争取“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城中村”地区旧改任务。建立属地街道全面负责“城中村”地区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的机制,确保基层和谐稳定,确保环境逐步改善,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延伸覆盖,确保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惠民利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参与,依法、有序、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规划先行,统筹协调彻底改造与阶段性综合治理、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户籍居民与来沪人员的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城中村”地区改造。

  (三)权责一致,强化合力。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属地街道全面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各负其责,形成条块互动、区域联动的长效机制和

  工作合力。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城中村”旧改进度和区域实际,合理设定目标,统筹财力投入,实施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公共安全、基层社会管理和企业服务等实际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旧区改造力度。依法规范、能快则快,千方百计推进“城中村”地区旧改工作。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区发改委、规土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镇等单位共同配合。

  1、统筹制定工作计划。高度重视,把“城中村”地区综合改造工作作为城区整体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聚焦工作重点,整合部门资源,统筹制定征收补偿、土地出让、载体建设和资金安排的工作计划,细化目标、项目、分工、措施和进度,扎实开展工作。

  2、细化分类开发模式。根据区域发展形态布局和产业导向,推动“城中村”旧改工作与滨江地区、漕河泾开发区、南站地区开发建设和产业结构转型有机结合。通过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基地建设、商业开发、拨点改造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快区域整体改造与开发进度,提高综合效益。

  3、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健全以尊重民意为基础、以住房保障和多渠道安置为依托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居民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整合区域内外资源,推进房源筹措、投融资和专门机构建设机制的创新突破。严格落实“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制度,维护和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二)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城中村”地区旧改过渡期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和社会矛盾,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控制和化解阶段性风险。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各属地街道镇发挥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强

  化属地责任,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民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和文化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主动跨前、紧密协作。涉及华泾镇集体资产处置和原农村遗留工作仍由华泾镇负责。

  1、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各街道、镇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牵头,整合城管、工商、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力量,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较大的治安、消防、食品安全和涉黄涉赌等突出问题,深化平安社区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试点建设“电子身份证”系统、门禁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创新常态化管理方式。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综治工作室。

  2、推进“三个实有”管理。以加强实有人口管理、规范实有房屋出租行为、加大实有企业服务力度为重点,加快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全覆盖。强化实有信息登记,强化居住地服务管理,强化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治,提升工作实效。

  3、改善综合人居环境。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增配改造消防设施,切实保障基本消防安全。加强供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管网的检修维护,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开展水污染治理行动,完善排水体系和工程措施,切实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努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违法建筑。

  4、延伸公共服务网络。以社区“三中心”延伸服务为依托,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在群众急需、条件许可的地区,设立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证件办理、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纠纷调解和公共文化配送等“一站式”基本公共服务。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常住本地的非户籍人员纳入组团式联系服务的范围。因地制宜,探索通过建立居委会或“城中村”管理委员会等形式,构建本市户籍居民和来沪人员共同参与的基层自治平台,有效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

  服务。

  6、落实管理整治费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以及坚持“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各属地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切实保障“城中村”地区管理整治费用,并纳入预算管理。

  (三)建立企业属地服务机制。凡位于属地街道辖区内、由华泾镇集体资产投资建设的楼宇,明确由属地街道作为服务企业的主体,建立由华泾镇与属地街道之间“资源共享,利益分享”的机制。属地街道和华泾镇要主动对接、加强协同,切实联手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形成安商、稳商、兴商工作的合力。区招商中心牵头,属地街道具体实施,区财政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华泾镇等协同参与。

  四、其他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四: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

  研究》课题任务书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年月

  —、工作背景

  为指导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开展,结合《广州市老旧小区

  微改造建设标准》与《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标准、改造内

  容、工作流程和建设标准,特开展本次课题研究.二、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宜居为重的基本要求,在

  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基

  础设施、推动产业升级与强化文化传承的目标指引下,按照国

  家、省、市相关要求进行改造模式和政策研究。

  因村施策的原则。结合城中村建筑年代、街区肌理、文化

  历史、产业经济等因素,区分改造项目的不同类别,提出分类

  实施重点和建设标准,综合采取功能置换、物业升级等不同的改

  造策略。

  可行性原则?本研究将作为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实施的依据和

  指引,应具有可行性,统筹考虑各相关单位、村民及建设主体

  等各方关系。

  可操作性原则。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村庄规划、特色小

  镇、农村发展的政策和文件精神,提出一系列具备可操作性的工作内容、流程及要求规则,指导微改造具体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建立一套工作内容和流程体系,指导改造工作有序开

  展。

  明确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主要改造内容,制定城中村微改

  造项

  目储备库,提出规定项目要求,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城中村

  提出自选项目要求,提出项目实施的工作流程,形成一套工作

  内容和流程体系,指导改造工作有序开展.(二)

  制定一套建设标准,保障改造项目的可操作性.针对不同的改造项目类型,制定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建设

  标准,针对重点内容建立必要的量化指标,形成一套可操作性

  强、可监督考核的标准体系,指导改造项目的科学实施。

  (三)

  提出一套实施保障长效机制,保障改造工作持续推

  进。

  提出城中村微改造工作的工作机制、政策支持、资金保

  障、监督考评、舆论引导等保障机制,完善村庄自组织机制和提

  高村民自治能力,建立长效管养机制.四、主要内容

  (―)研究对象

  本次课题的研究对象是在全市已村改居转制的城中村,不

  含已全面改造、重点功能区拟全面改造的城中村,设定纳入微改

  造范围的城中村标准,针对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确定更新改造

  内容、工作流程、建设标准、政策机制等。

  (二)

  研究思路

  ?现状摸查。对城中村开展现状摸査和调研工作,摸清城

  中村的现状情况、存在问题,并按照类型分别选取典型城中村

  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掌握村民需求.

  ?座谈调研。开展各区和部门座谈调研,了解各区城中村

  微改造的实际情况和实操经验,分析在推进城中村微改造过程

  中遇到的难题及相应诉求.?分类研究。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和需求也不同,将城中村划分为不同类型,如环境整治型、物业升级型、文化

  传承型等,研究各类型的微改造重点内容和建设标准要求.?案例分析?选取国内外城中村改造的典型案例,总结成功经

  验或失败教训,通过案例分析验证或实证课题提出的技术要求

  和程序规定。

  (三)

  工作方法

  建议本课题结合实际需要,采用资料搜集、现场摸奁和实

  地调研、文献检索、重点访谈、统计归纳、定量与定性分析相

  结合等多种方法对城中村微改造进行系统的研究.(四)具体内容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制走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标准,制作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储

  备库。

  制定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标准,明确纳入本次微改造工作

  的城中村需要符合的条件,以筛选城中村微改造名单

  根据纳入微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标准,制定广州市城中村微

  改造项目储备库,按照〃今年完成相关项目申报、明年启动初

  步设计”的工作安排,制定年至年的城中村微改造年度实施方

  案。

  。明确城中村微改造的工作流程

  为了有效地规范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有序、高效推进,明

  确城中村微改造项目更新改造具体工作流程,包括项目选定和

  申报计划、改造项目方案编制(包括资金统筹安排)、方案报

  批、申请改造计划和资金预算、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和

  验收等具体工作的实施步骤,明确各阶段工作的内容、责任主

  体、时间要求,确保工作流程与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制度相互衔

  接.?确定城中村微改造工作内容

  针对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现状存在问题,结合村民改造需

  求调宜,体现物质环境整治、产业转型升级和文化保护传承相

  结合,提出微改造工作的具体内容,如:市政防灾配套、公服完

  善、交通出行、公共空间和环境风貌整治、产业升级、文化传

  承、建筑整治等方面.体现因村施策,针对不同类别城中村提出

  差异化的重点内容要求。

  市政防灾配套:加强公共区域的"三线〃整治,完善供

  水、供电、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消防、安防等防灾设

  施建设,如安装监控系统、建设应急避护场所等。

  公服完善:针对城中村人口特点和需求,完善城中村体育、文化、教育、养老等公服设施.交通出行: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强路网疏通和道路硬底

  化,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完善道路标志,完善人行环境、停车

  设施与公交系统。

  公共空间和环境风貌整治:优化城中村公共空间和环境景

  观,塑

  造岭南风貌,加强小型绿地广场、水岸绿带等公共空间

  建设,加强河涌水系治理,规范垃圾处理和清理卫生死角。

  产业升级:推动城中村租赁经济转型升级,结合集体物业改

  造,鼓励发展科创办公、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新兴产业。

  文化传承:挖掘和保护城中村的历史文化脉络和遗产,加强

  祠堂等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建筑整治:加强对危破房、村庄公共建筑的改造翻新或功能

  置换,整顿违法建筑.?制走微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标准

  制定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建设标准,以《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

  施办法》、《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为指导,结合《广州

  市老旧小区微改造标准》、《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

  准》、《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

  标准,根据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工作内容,对各项工作提出建

  设标准,标准可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并明确各项工作

  的类型(规定项目或自选项目)。

  ?制定城中村微改造的实施保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微改造工作机制,研究提出工

  作架构,明确统筹领导机构、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研究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参与改造的形式。

  从政策、资金、行政管琅

  监督考核、宣传引导、长效机

  制等方面制定实施保障措施,如研究鼓励集体物业改造和产业升

  级的政策;建立市、区、村共同分担、各有侧重的资金保障机

  制;探索资金或奖

  励等〃多模式〃的微改造方式;探索简政放

  权,适度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强化监督考

  评和舆论引导;探索建立城中村微改造自治组织和微改造基金,健全城中村微改造的长效管养机制等。

  ?制走《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

  制定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与建设标准,包括工作流程、工

  作内容、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标准、改造项目建设标准、实施

  保障机制等,对城中村微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规范化,指

  导城中村微改造实施。

  五、成果制作及审查要求

  (—)成果制作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一)项目储备库(须制作储备红线矢

  量文件);(二)文字报告(包括现状座谈调研、案例分类分析研

  究、实施方案、建设标准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简本(字以

  内);(三)《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试

  行)》初稿。

  ?课题研究成果的内容要求

  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要求,突出先进理念,清晰完

  整地表达研究思路。研究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

  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图纸和文字说明文件在能充分和清晰地表

  达设计理念的前提下,可采用计算机辅助、手绘等各种手法,做到

  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

  。课题研究成果的提交形式

  研究成果提交包括纸质文件(打印装订文件)和电子文件

  (电子光盘)两种方式表达,须满足市城市更新局档案归档和

  审核的要求,符合局内对课题成果管理数据化转换的技术要求。

  纸质文件要求:应做到图文并茂,准确、完整地阐述课题研

  究意图和内容。最终纸质成果提交套,采用双面规格打印装

  订,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童。阶段性纸质成果(如局业务会、办公

  会审查成果,专家评审成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打印数量,一

  般为套,采用双面规格打印装订。

  电子文件要求:最终电子成果提供份刻录光盘,其中文字

  格式采用的、等可编辑格式文件,另须提交对应的格式文件一

  份。图纸格式尽量采用矢量的、格式文件,其他采用或格式文件.协助市更新局制作《广州市城中村微改造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

  (试行))》成果宣传电子文件(格式).(二)审查要求

  由市城市更新局统筹组织对研究成果进行审奁。

  六、时间安排

  根据研究内容与深度要求,本课题编制周期约为个月,自

  合同生效起至研究成果完成。具体时间若受甲方工作进度等不

  可控因素影响则顺延,具体工作阶段及内容如下:

  工作阶段

  前期工作

  工作内容

  .制定任务书和研究大纲;?起草、签订合同;

  ?制定现状调育工作方案;

  ?现状踏勘,部门访谈;

  ?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

  时长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现状调研

  初步成果

  .编制完成初步成果;?汇报初步成果并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

  中期成果

  根据意见进行完善,形成中期成果;终期成果

  组织专家评审会。

  根据专家及各方意见进行成果深化形

  軽收结题验收

  稿;七、经费预算

  本课题经费预算额度为人民币万元。

  八、附则

  本课题成果与版权属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所有,未经广州市

  城市更新局书面同意,受委托单位不得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

  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使用此项成果。

  在成果文件发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

  社会公开展示或披露项目的任何情况。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保留对本任务书的最终解释权。

篇五: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XX区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XX区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

  城中村

  改造工作,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市形象,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现状

  (一)农村基本情况XX区农村下辖一镇、六个涉农办事处、15个行政村,农村人口6960户2.5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8%;其中回族等少数民族约占40%。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区大量土地被开发征用,农村耕地锐减,目前,全区耕地面积2973亩,人均不到0.1亩;失地农民2.0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1.2%。

  (二)城中村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新农办的关心支持下,我区高度重视

  城中村

  改造工作,结合城市危旧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

  三集中

  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了

  城中村

  改造工作,使各村新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1、王家庄村。目前,该村正在实施的福庄

  小区一期工程抓紧建设,在建12栋楼,建筑面积9.3万㎡,660套房,拟安置420户,其中:3栋高层和4栋多层住宅楼正在进行内部装修,4栋多层即将封顶;该工程计划总投资9000万元,目前已投资7700万元。2、褚家营村。该村新村小区一期工程在建多层住宅楼18栋,建筑面积6万㎡,612套房,拟安置278户,目前已全部封顶,内部装修正在进行;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000万元,目前已投资4000多万元。

  以上两村新村建设进展顺利,10月底大部分工程竣工,部分村民可拿到钥匙进行装修。但目前面临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新农村建设上下水、燃气管网配套设施工程需要从地下穿越铁路,区、镇(办)、村曾多次向铁路部门协调,均未得到明确答复。目前,此项工作已严重影响了两村村民的拆迁安置和新村建设步伐。3、小寨村。该村现有527户,新村建设拟占地100亩,共建30栋楼,计划总投资1.2亿元,能够解决本村430户村民居住,尚有近100户未解决。目前,新村一期工程在建多层住宅楼14栋,其中10栋已封顶、4栋正在主体施工,投资额达3000万元,其余部分工程将在年内竣工。由于该村新村建设的30亩预留地计划划拨给XX市互助路德树小学修建学校,造成新村建设用地紧缺,致使100户居民安置无着落。4、中庄村。该村新

  村小区一期工程在建3栋高层,拟建496套住房,2栋已建到5层,1栋正负零。5、林家崖、路家庄村。两村新村即将开建,拟建住宅楼小高层7栋,多层38栋11万㎡。林家崖现村有525户,新村建设占地面积93亩,拟安置525户。路家庄村新村建设占地42亩,只能解决280户村民安置,由于建设土地不够,还有235户拆迁与火车站综合改造关联,要求在站场改造中原址安置。6、团结村。该村现有村民267户,新村建设规划占地面积50亩,能解决267户村民住房。目前,该村新村规划因凤凰路规划未定,建设规划红线仍未确定。7、联合村,该村现有村民608户,拟在榆树滩180亩地规划建设新村。同样,因在建的凤凰路规划未定,新村建设难以起步。8、付家寨村:该村位于小峡口,现有村民535户。由于北危岩体马圈沟、羊圈沟、支水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威胁300多户村民亟待搬迁,新村建设需用地100多亩,目前经认真勘测,能集中连片开发建设的集体土地只有60亩,尚缺40亩。要求将省三建木材厂38亩(属于国有土地)划拨给该村新村建设。

  二、试点村选择理由、条件成熟情况及工作难点

  为进一步推进

  城中村

  改造试点工作,我区在协调有关部门完善

  城中村

  改造规划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入村调查、征求村民意见等工作,并根据实际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条件成熟的友谊、曹家寨2个村为全区

  城中村

  改造工作试点村,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新村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

  (一)友谊村。该村位于共和路南,现有村民484户1935人,无耕地,村民居住分散,不易管理。友谊货物物流市场是友谊村唯一收入。目前被南路延伸段分为两块,建设用地已由市规划部门审批,2012年7月25日招拍挂,至今无任何手续,核算土地成本尚未明确答复。目前,需市建设、规划部门协调落实招拍挂环节中的相关手续、程序,落实、明确该村建设用地。

  (二)曹家寨村。现有村民1194户4078人,耕地380亩。世全糖烟副食品酒批发市场和2处汽车交易市场为村集体收入,村集体年收入70万元。该村是我区最大的行政村,房屋结构及居住区域混杂,而且流动人口密集,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治安管理难度大。拟将曹家寨旧村改造选在西起康南巷,东至民院西墙,北起八一路,南至昆仑东路,规划开发用地面积554.27亩,建

  筑面积110.85万㎡,用5年时间分三期实施,同时利用享堂路建设合理布局规划村庄改造工作。拟定一期开发范围东起民院西墙、西至博文路,北至八一路,南至昆仑东路;二期开发西起博文路,规划中的果洛路东延伸段以北,水电四局家属院以东,青发小区以南;三期开发湟中路以西,昆仑东路以北,省第三人民医院以东,126部队以南;同期在省军区打靶场以东208亩用于建设新村住宅小区。存在的困难:改造涉及面积大,人口多,拆迁难度大。

  友谊、曹家寨2个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群众积极性高、条件成熟,实施城中村改造,能进一步改善该地区环境卫生、流动人口、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难的问题,整体提升东大门城市品位,加大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试点内容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城市空间、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的,以经营城市战略、运营土地资产为载体,高标准规划、高起点运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各方协调、市场运作,树立试点典型,从城中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利用35年或更长时间将城中村改造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服务优良、农民富裕、文明进步、各有特色的产业村,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主要任务

  通过

  城中村

  改造,改善村民住房、增加生活、加强社会保障,实现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的较大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逐步完善;引导和鼓励村民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条件成熟的村庄小区可建立居委会,加强管理;促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通过创建

  文明楼院

  、XX楼院

  等活动,明显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工作原则

  实施

  城中村

  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安居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立足东区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1.规划先行,科学合理的原则。1、规划先行,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人口城镇化与城乡总体规划相衔接,产业布局与住宅小区建设相结合,立足高起点、高标准进行

  城中村

  规划,规划既要体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更要突出前瞻性和先进性,结合各村特点。在制订

  城中村

  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既要体现出各村特

  点及优势,又要统筹城乡发展,相互衔接,有序推进

  城中村

  改造工作。2、统筹安排、完善功能的原则。将

  城中村

  改造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调整等有机结合起来,将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合理科学利用资源有机统一起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优化城市土地开发的空间格局,着重抓好城市设计和市政综合配套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试点村的产业基础、资源优势,科学合理地确定

  城中村

  改造工作目标,推进具体措施落实。4、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城市开发建设和重点项目拆迁安置为契机,确定重点推进区域、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分阶段,分步骤实施。5、政府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思想引导、政策抚导、工作指导和规划服务等工作,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引导农民,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

  城中村

  改造工作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城中村

  改造试点工作。

  (四)主要措施1、分阶段实施试点工作。

  第一阶段(2012年9月12月)宣传动员工作。

  城中村

  改造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由区农林牧水局、清真巷办事处、八一路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居委会等组织的作用,灵活运用专题对话、座谈会、与被拆迁农民零距离接触等有效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新闻视点、专题介绍、政策解答等多种形式,围绕

  城中村

  改造的意义、内容和出台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增加透明度,调动农民共同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2012年1月7月)城中村改造编制规划、拆迁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建设,友谊村(2012年8月2014年12月)分期实施;曹家寨(2012年8月2015年12月)分期实施2、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区建设、发改、农林牧水、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做好指导、帮助、协调服务等工作。区建设局协调市规划部门完成

  招拍挂

  程序和手续。区发改、建设部门协调编制完成城中村改造规划项目建设工作。有关街道办事处、村要成立专门班子,配合区建设局认真做好

  城中村

  拆迁安置工作。3、本着商贸富

  村、工业强村的原则,区经济和商务局、区农林牧水局积极引导试点村依托东大门区位优势,以世全糖烟副食品酒批发市场和汽车交易市场、物流市场、畜产品加工园区为龙头,通过招商引资等手段,引导新的投资开发项目集中进村驻市场,扩大企业经营规模,集约化管理,扩大和延伸相关产业链,带动物流、信息服务、房屋出租、交通运输业等产业发展,形成东大门三产发展带,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4、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增收渠道。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针对性地开展试点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每户有1人掌握一技之长,使农民劳务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促进劳动力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5、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区发改、建设、财政、国土、农林牧水、公安、民政、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生等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根据推进

  城中村

  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

  城中村

  改造中的失地农民养老、医疗、失业、教育、户籍、计划生育等制度,落实好城中村改造中的规划支持、市政配套、规费减免、资金投入、拆迁补偿安置等配套措施,进而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支撑

  城中村

  改造的政策体系,保障

  城中村

  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6、城中村

  改造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规范操作,按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选取施工队伍,使其成为

  阳光工程

  。7、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建立完善例会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监察审计等制度,对项目程序、质量、进度、投资和预决算等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开展。8、主动切入,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办事处及村配合区委政法委、司法、信访等部门必须强化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责任

  的意识,在积极开展和推进

  城中村

  改造试点工作中,主动做好涉及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和研究,运用好政策和法规,综合采取行政教育、经济调控、司法调解等多种有效措施,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确保

  城中村

  改造试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9、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在

  城中村

  改造过程中,区城市行政执法、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力度,全方位监控,防止乱占、乱搭、乱建现象发生;对于被确认为违反规定乱搭、乱建的房屋,拆除后原则上不给予补偿;对于违反规定乱搭、乱建、抢搭、抢建房屋的行为,区城市行政执法、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力度,联手依法制止,对新增违法建设房屋依法坚决拆除。10、严格执行

  城中村

  改造政策。

  城中村

  改造实

  施方案一经批准,各部门、办事处及村必须严格执行,坚决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

  城中村

  改造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区

  城中村

  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林牧水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马勇、XX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协调

  城中村

  改造试点工作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篇六: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罗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美化城市景观,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发展,加快罗湖现代服务强区建设步伐,根据《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和我区城中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从罗湖和城中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紧紧围绕罗湖现代服务强区建设,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结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利用3—5年或更长的时间,通过整体重建或整治改良的方式,彻底消除城中村“脏、乱、差”及诸多隐患,将辖区城中村改造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文化进步、服务优良、股民富裕、各有特色的产业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城市化。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罗湖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建设局、财政局(集资办)、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科技局、城管办(执法局)和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担任。

  三、工作原则

  (一)规划先行的原则。全区要制定城中村改造的整体规划。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区域,要在整体规划的指引下编制或完善改造的专项规划。各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务必在规划的指引下进行。

  (二)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的原则。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站在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高度、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不能片面追求高开发强度。各城中村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功能定位、开发强度以及拆迁补偿的方式都要以建设现代服务强区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宗旨。

  (三)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政府主导,即:城中村改造必须在区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有序、有计划地进行,每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都应事先得到区政府批准。市场化运作,即:鼓励城中村所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继受单位(城中村内股份合作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城中村改造;同时通过竞标选择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投资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或与城中村内股份合作企业合作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不直接投资进行商业性开发。

  (四)整体重建和整治改良两种改造模式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功能布局不合理、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严重、环境质量恶劣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危害居民生命安全的城中村,进行整体重建;对于居住环境尚可,整体建筑质量较高或整体改造条件尚未成熟的城中村,则主要考虑采取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打通路网、“穿衣戴帽”等为主要措施的整治改良。

  (五)循序渐进原则。不盲目搞“遍地开花”,要根据改造条件,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对符合城区产业发展需求、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整治急需、城中村中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来源落实、改造方案可行及其他有关条件具备的,先安排改造。

  (六)在《暂行规定》框架下的一村一策原则。城中村改造,须遵行《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时,辖区每个城中村的发展建设现状各有差异,在考虑规划功能、改造模式、拆迁补偿方案时,要在遵行《暂行规定》的前提下有所区别。

  (七)分工负责的原则。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资料,负责城中村改造的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全区统一步调下积极协助城中村改造工作办

  公室组织实施城中改造,组织开展好股民思想动员工作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并相应拟制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实施计划或方案;财政局(集资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城中村改造中集体资产的处置等进行监管并协助筹集城中村改造的资金;发展计划局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计划立项;经贸局协助进行城中村改造的产业化定位及招商引资;科技局指导城中村科技产业建设;城管办(执法局)负责查处城中村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违法抢建行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城中村改造保驾护航。

  四、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

  1、组织召开全区城中村改造总动员会议,将深圳市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清查动员会议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精神传达到区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城中村所在基层组织;

  2、组织与城中村改造有关的街道办事处及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员召开城中村改造研讨会,落实城中村改造工作总动员会议精神;

  3、选择几个重点改造或改造难度较大的城中村,召开城中村改造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落实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调查摸底和规划

  1、各街道办事处对本片区的城中村情况(含现状、改造方案或思路、要求改造模式、资金渠道等)进行深入摸底调查,并将结果于2004年12月31日前报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组织讨论各城中村改造模式、拟订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确定后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

  2、根据罗湖区城中村的现状和罗湖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现在起用六个月至一年的时间,完善罗湖区城中村改造的整体规划、确定各城中村改造的产业化定位;

  3、根据每个城中村及其所在片区的具体情况,编制涉及城中村改造区域的专项规划。

  (三)抓好重点、试点及各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准备

  1、尽快启动蔡屋围老围、湖贝、黄贝、罗湖村等旧村重点项目和原来确定的田贝、田心、西岭下、清水河等改造条件较成熟的试点城中村的改造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积累宝贵经验;

  2、协调并指导坭岗、水贝、草埔、坳下、水库新村、笋岗南等初步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及其他改造条件欠缺的城中村开展好群众思想的动员、改造方案的制订、改造资金的筹集等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做好充分准备。

  (四)全面有序实施改造

  结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依照城中村改造的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分别按照整体重建和整治改良的模式,在法制的轨道上稳步、有序地对辖区内所有城中村实施改造。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做细宣传思想工作,向广大城中村的人民群众讲清实施改造的重要意义,创造一个包括城中村人民群众在内的全区上下各级同心协力的好氛围。

篇七: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2019年钦州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为改善我市城区“城中村”人居环境和“脏乱差”现象,打造宜居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进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城中村村民向城市居民身份转变和实现城中村设施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宜居、稳定和谐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政府引导、分步实施,市级指导、城区组织、街道实施的原那么,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

  【二】差不多原那么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原那么。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城乡统筹进展的原那么,从城中村全体村民最关怀、要求最迫切的工作入手,实行人性化安置,合理安排拆迁补偿,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好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市、城区联动,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的原那么。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思路,构建市、城区联动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统筹,城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有序进行,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充分发挥村民主体性,尊重城中村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改造,推动“要我改”向“我要改”的思想转变。

  〔三〕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那么。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起点建设,集约合理利用土地,提升土地的利用价值。优化城市土地开发的空间格局,着重抓好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同时要从实际动身,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进展经济,建设美好社区的原那么。把进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好新社区作为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内容,通过合理开发建设彰显岭南风格、滨海风光的特色街区,打造具有旅游、文化、娱乐、商业价值的新社区。

  〔五〕坚持多方支持,合力建设共同家园的原那么。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充分利用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补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在城中村改造中,对符合城市棚户区改造或危旧房改造条件的,优先申请上级资金支持。要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合理安排开工,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城中村改造。

  【三】工作目标

  以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为要紧方向,采取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将试点城中村改造成为功能配套完善、和谐安康的现代化社区,环境优美、绿色环保的生态家园。通过试点项目改造,为我市全面推开城中村改造积存经验,使城中村居民共享城市进展的成果,从全然上提升城

  市整体功能和品位,推进城乡统筹进展和促进城乡和谐社会建设。

  2018年,重点推进钦南区向阳街道新兴社区上沙村和钦北区子材街道沙坡社区沙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指导督促钦南区、钦北区在2018年底前完成钦南区南珠街道高岭社区新来陈村、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社区鱼龙坪村改造方案、规划设计、房屋拆迁安置等各项前期工作。

  四、改造模式

  招标开发商投资管理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村集体组织委托承包商/建筑商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指导监理工程监理公司政府部门城中村改造开发运作模式:

  【五】要紧工作内容

  〔一〕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报批

  城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调查,对改造村庄范围内的人口数量、土地资源、居住状况、经济进展水平等差不多情况进行调查,并认真统计有关数据作为制定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基础资料。由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村民小组〔或社区居委会〕按

  一村一案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子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安置小区建设方案〔含安置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民身份转变方案,村民社会保障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革方案,计生、教育等涉及其他方面的方案。城中村改造能够选用综合整治、局部改造和全面改造等3种方式,改造模式能够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或自主改造等。任何形式的改造必须按法定程序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书面同意,经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法定程序确定项目改造实施主体。

  〔二〕编制改造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由实施改造村庄城区人民政府托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依照拟改造片区的操纵性规划及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以村或片区为单位,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作为城中村改造实施的规划依据。

  〔三〕改造地块上的房屋拆迁

  改造项目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农转用或土地征收的,应办理报批手续。在改造方案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书面同意后,启动拆迁安置房选房程序,将安置小区建设规划设计总平图、效果图、户

  型图等提供村民选择,依照城市规划建设安置房,按照实物和货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对改造范围内村民拥有的产权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回建安置和公寓房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安置方式。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货币补偿的,产权房屋货币补偿按现行标准执行。实施过程必须阳光操作,以保障村民的利益。

  〔四〕改造地块的招拍挂

  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改造地块面积,加快完成改造地块上房屋的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并及时拆除,使改造地块具备土地出让条件,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改造用地报批并完成征拆成为净地后,属经营性用的,需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不得协议出让,不得以毛地出让,不得捆绑出让。此外,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将改造用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安置小区的建筑设计方案和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方案作为附件,约定由竞得企业出资,按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完成安置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上和地下建筑物及路网、管网、绿化、路灯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并明确建设标准以及安置补偿建筑面积、位置、交付期限、责任义务等。

  〔五〕同步推进城镇化治理规范化改革

  1.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能够将城中村集体土地征收转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原村民的生

  产生活用地,以满足原村民后续生存进展需要,解决城中村二元土地治理体制问题。

  2.农村集体经济制度转变为现代企业制度。加快集体资产公司制改革步伐,科学制定改革方案,规范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资产量化等工作,明晰集体资产权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从实际动身、因地制宜地引导和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促进改制后经济实体持续健康进展,解决改造后农民的生存保障和利益问题。

  3.农民户籍转变为城镇居民户籍。按照统筹兼顾、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那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治理制度。在完成“有形”改造和“无形”改造的城中村,取消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城中村的居民享受本市城市居民在就业、入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同等待遇,并履行城市居民的义务。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城中村改造工作分4个阶段实施:

  〔一〕制订工作方案〔2018年8月-9月〕

  1.城区相应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街道组成专项工作组。

  2.修改完善钦北区子材街道沙坡社区沙坪村城中村改造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

  〔二〕编制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2018年9月-10月〕

  由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新来陈村、鱼龙坪村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含改造的规划方案〕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拆迁安置〔2018年10月-12月〕

  征拆安置补偿标准执行《钦州市集体土地上征收及房屋搬迁安置治理方法》〔钦政办〔2017〕114号〕及相关政策,与其他项目的征拆政策和标准一致,推进政策补偿安置工作。

  〔四〕招拍挂〔2018年12月〕

  实施改造的土地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由竞得企业实施改造建设。

  七、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职责分工

  1.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贯彻执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做好政策的研究、解读和监督执行;协调解决申报改造工作涉及的规划、土地、拆迁、安置、补偿、规划许可、房产、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遇到的问题,负责改造工作的督查落实。

  2.市有关部门职责:市住建规划部门负责协调操纵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审批、开工建设等手

  续报批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土地手续报批工作;市征收部门负责对主城区和滨海新城范围内政府主导模式的城中村改造土地房屋征收列入年度计划下达征收任务,并对征收补偿概算方案进行审核;市农业部门负责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制工作;市人社部门负责城中村居民社会保障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以通过城中村改造批复时间节点为准,认真核实,提供准确的待改造户数、总人口、原农业人口数据;市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治理城中村改造财政资金;市卫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好改造后的小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依法指导城区人民政府撤销城中村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市文新广电部门负责指导城中村文物保护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交通运输、工商、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3.辖区政府职责: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对村庄的基础资料进行摸底调查,搜集现状基础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做好宣传发动和拆迁群众思想工作;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并组织拆迁;组织监督安置房建筑质量,负责村民安置房户型统计协调及村民安置房分配工作;负责受理拆迁当事人之间因拆迁安置问题引发的拆迁争议及信访案件,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4.改造实施主体职责:负责改造项目的全面治理,重点抓好项目资金的投融资操纵;负责审查和监督改造项目的有关协议、合同、招标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强化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督治理,增强文明施工意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安置任务;负责各项规划报建手续推进工作;配合做好村民安置搬迁工作;定期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村庄改造进展情况。

  〔二〕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依照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实际动身,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征收办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改造中的产业进展、土地利用、拆迁补偿、工商登记、养老、医疗、失业、教育等制度,落实好城中村改造中的规划支持、市政配套、规费减免、资金投入、拆迁补偿安置等配套措施,建立完善的支撑城中村改造的政策体系,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城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开展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调动村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居委会等组织的作用,灵活运用专题对话、座谈会、与被拆迁农民零距离接触等有效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新闻视点、专题介绍、政策解答等多种形式,使试点村干部、村民充分

  认识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村民的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

  〔四〕加大打击违法买卖土地、违法建设力度

  城中村改造实施之前,严禁抢建行为,要依法开展违法建设拆除行动,拆除违法建设不予补偿;对参与违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设、对城中村改造制造阻力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按照《钦州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17〕17号〕,一是把列入城中村改造的地段实行严格监控,对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发明一起处理一起;二是依据城中村改造治理方法和有关政策,做好法制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

  〔五〕严格收储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使用

  依照《钦州市城中村改造治理试行方法》〔钦政办〔2018〕35号〕,收储土地的出让收益在扣除有关成本、税费和按政策规定计提的各项专项资金〔基金〕后的净收益,优先用于安置补偿和改造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治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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