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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时间:2022-09-18 20:1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XX 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XX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XX 年 11 月,本人从县公安局调任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坚强领导和县纪委的正确指导下,本人时刻牢记肩上的责任和使命,对照岗位职责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求真好学的精神、务实肯干的作风,狠抓全局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具体情况述职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切实履行主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调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责任人各负其责,纪检组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仅抓好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还注重分布在各乡镇(街道)的基层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

 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二)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一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班子成员、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的监督管理,督促他们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特别是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关键岗位,一定要守住底线,不仅做好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还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任前把关的必经程序,到任后与 3 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各 1 次,与基层司法所、机关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各 1 次。

 (三)切实履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全力拥护纪检监察机构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部署,支持县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的工作,选派专门联络员 1 名,做好沟通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

 项报告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管理规定。

 三、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严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全系统响亮喊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口号,以身作则,作好示范,教育好、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无违反各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

 四、改进作风情况。

 一是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条禁令,以及县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带头改进作风,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工作 1 次。二是常态化抓好传统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到周恩来纪念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观看扶贫领域教育片进行典型教育,到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等等,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三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开展法律惠民“三大行动”,到任后深入北片、中片、南片基层司法所调研,召开司法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倾听基层心声,合力解决问题,推动务实作风建设常态化。

 五、存在问题、产生原因

 任现职后,我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做了一些事,但距离领导要求、干部期盼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比如有些工作抓的还不够细、有些问题研究的还不够透,抓工作的措施还不够实、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够多,等等。反思剖析,既有客观因素,更有主观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虽然做到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但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抓业务工作容易抓、见效快,仅仅局限于规定动作,付出精力少。

 (二)工作作风不够实。部分干部存在工作热情不大、工作要求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司法所虽编制在局里,但党组织关系、工资等都在乡镇(街道),绝大部分又忙于不得不兼任的乡镇(街道)工作,顾此失彼,分身乏术,满足于常规工作任务的完成,缺乏创新活力。具体到局里工作推动上,有时存在“两难”思想。

 (三)检查指导不够勤。认为根据分工已经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不够关注他们落实的成效如何、存在问题等,仅满足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检查指导没有形成常态。

 六、改进方向、具体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行政等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自身思想改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转变作风,提高责任意识。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条禁令以及县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用过硬作风带过硬队伍,把平时管理、督促、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管理,提高队伍素质。重点加强班子成员、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要求落实分管责任制和具体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工作,加强与他们谈心谈话,既讲工作原则,又给予生活关心,确保队伍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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