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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5篇

时间:2022-10-26 14:2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5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 最新民政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自查报告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县立即对全县各工委、乡镇(场)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5篇,供大家参考。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5篇

篇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

民政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自查报告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县立即对全县各工委、乡镇(场)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并立即组成工作组到全县各乡镇(场)督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一、执行落实情况县民政局会同县消防大队组成工作组对县城敬老院、洛须镇敬老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另一工作组奔赴各乡镇(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全县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水电气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安全及疏散标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尤其对老人居室、厨房食堂、活动室、线路及配电箱等重点部位开展了检查,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隐患。防止因漏电、乱拉乱接、泄漏、触电等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堵塞、人员伤亡等事件。二、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大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线路老化、部分安全疏散标识未设立,对此我局及工委、乡镇(场)提出了整改通知。三、下一步措施一是县民政局工作组在各乡镇(场)专题召开会议,会议通报了平顶山市鲁西县年康复中心发生火灾特大事故情况,要求各工委、乡镇(场)党委政府和养老机构人员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高度警惕消防安全、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对需整改进行整改,加强 24 小时值班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在县城敬老院、洛须镇敬老院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在全县范围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篇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

院 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表 序号 号 排查项目 机构情况 (是/ 否)

 1 养老机构内消防车通道不能满足宽 4 米、高 4 米,或消防车通道有障碍物。

 2 机构内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或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 A 级的彩钢板搭建。

 3 机构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

 4 无消控室或消防控制终端。

 5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喷淋泵最小压力低于 0.1兆帕,或未达到楼层高度(米)×0.01+0.4 兆帕。

 6 没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在机构 100 米以内无市政消防栓或者大型水池、河流等水源,以保证应急水的充足供应。

 7 每 400 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未配备一处消防栓。

 8 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9 建筑内每 50 米范围内未配备一组(2~4 个)灭火器,厨房、过道、老人活动区域未配备灭火器,或配置的灭火器无法使用。

 10 使用柴为燃料或使用煤气罐的厨房,煤气罐和柴未独立放置在室外或单独房间内,或厨房内煤气罐总数超过 2 个。

 11 使用燃气管道的未安装自动切断及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煤气罐的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12 走廊通道墙面明显处未设置疏散路线示意图。

 1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无应急照明灯具或应急照明灯具无法使用。

 14 与其它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养老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消防疏散通道。

 15 常闭式防火门不能向疏散方向打开。

 序号 号 排查项目 机构情况 (是/ 否)

 16 门禁或确需上锁的防火门断电后不能自动打开。

 17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在疏散外窗设置不能从内部打开的铁栅栏。

 18 行动不便、卧床老年人居住区域未配备必要的应急疏散物资,如轮椅、担架等。

 19 建筑内部电气线路未使用金属管或涂防火材料的塑胶管道进行穿管。

 20 机构电源总开关未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的插座回路未安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1 使用的电器未通过中国强制认证,不具备 3C 认证标志。

 22 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大于 1500 瓦的用电器统称为大功率电器)。

 23 使用 5 年以上的电热水器、带显像管的电视机。

 24 机构内无固定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区域,无充电安全保护装置。

 25 机构法人代表未直接参与机构运营管理的,机构未委任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

 26 机构未配置持证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未承担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7 50 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有 4 名以上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

 28 消防安全相关工作人员未熟练掌握“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相关内容。

 29 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包括各岗位责任人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要求。

 30 机构每年未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至少 1 次全面检测。

 31 对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保养,未进行每月一次全面检查。

 序号 号 排查项目 机构情况 (是/ 否)

 32 未定期清点检查灭火器、消防栓。

 33 未定期对电器产品及电气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34 机构未组织开展白天和夜间各不少于 2 次的防火巡查。

 35 老年人用房存在抽烟和使用明火的情况。

 36 未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

 37 机构每半年未开展至少 1 次消防演练。

 38 无专人负责行动不便、卧床及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疏散。

 39 消控室工作人员未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40 未建立消防值班制度,未落实 24 小时消控人员值班或每班值班人数少于两人。

 41 未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2 机构未定期针对老年人开展消防安全应急安全宣传教育。

篇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

老院消防安全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2第一部分 近十年养老院火灾情况2009 年以来,全国共发生养老院火灾 606 起,亡 171 人,伤 53 人,直接财产损失 740.7 万元。其中,电气原因引发的占 35.9%,用火不慎引发的占 21.9%,吸烟引发的占 10.9%,放火引发的占 6.8%,违规生产作业引发的占1.7%,玩火引发的占1.3%,自燃引发的占1.2%,原因不明的占5%,其他原因占 15.3%。一、较大亡人火灾1.2011 年 6 月 6 日,河南省信阳市师河区灿烂夕阳养老院因燃着的蚊香引燃床边掉落的被褥发生火灾,造成 3 人死亡。2.2011 年 6 月 11 日,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养老院使用蜡烛不慎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造成 3 人死亡,3 人受伤。3.2013 年 9 月 13 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仁爱疗养院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 4 人死亡,2 人受伤。4.2013 年 12 月 24 日,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勾口常乐老年公寓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 4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0 万元。5.2015 年 2 月 11 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子力养老院因放火引发火灾,造成 3 人死亡。6.2017 年 1 月 4 日,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聚德康安老院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 7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13 万元。7.2018 年 3 月 27 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解原豆槐康宁养老院因放火引发火灾,造成 3 人死亡。8.2018 年 11 月 29 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夕阳红老年公寓因放火引发火灾,造成 4 人死亡。9.2018 年 12 月 28 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玉湖路 36 号燃料公司宿舍内咱家养老院因放火引发火灾,造成 3 人死亡,5 人受伤。

 3二、重特大火灾案例(一)2013 年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7·26”放火案1.火灾基本情况。2013 年 7 月 26 日,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发生火灾,造成 11 名农村五保对象死亡,2 人轻伤,过火面积 170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 16.6万元。经查,此起火灾的直接原因系海伦市联合敬老院入住人员王某放火所致。2.灾害成因分析。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是敬老院护理人员未落实病房区 24 小时监护,没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人员。二是起火建筑耐火等级低,起火房间存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增加了火灾荷载。三是建筑闷顶为连脊结构,防火分隔不到位,火势通过闷顶迅速蔓延。四是人为故意放火导致火势迅速蔓延,发现时已经处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有效扑救。3.责任追究情况。中共海伦市委对此起放火案件中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海伦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某某,党委委员、主管副局长张某某及联合敬老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某甲、主管副院长李某乙以免职。绥化市监察局对在该起放火案中负有领导责任的海伦市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闫某给予警告处分。(二)2015 年河南鲁山康乐园养老院“5·25”火灾事故1.火灾基本情况。2015 年 5 月 25 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39 人死亡,6 人受伤,过火面积 745.8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 2064.5 万元。经查,此起火灾系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西北角房间

 4西墙及其对应吊顶内,给电视机供电的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高温引燃周围的电线绝缘层、聚苯乙烯泡沫、吊顶木龙骨等易燃可燃材料,造成火灾。2.火灾主要教训。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是违规使用大量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材料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且吊顶空间整体贯通,加剧火势迅速蔓延并猛烈燃烧,导致整体建筑短时间内垮塌损毁。二是不能自理区老人无自主活动能力,无法及时自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三是老年公寓日常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组织和消防制度,没有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没有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匮乏。火灾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康乐园老年公寓违规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未得到及时整改。二是地方民政部门违规审批许可,行业监管不到位。三是地方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消防法规政策不到位,消防监管不力。四是地方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执法监督工作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五是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3.火灾责任追究。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范某某、鲁山县民政局原局长刘某某、鲁山县民政局主任科员王某某、鲁山县民政局城福股股长铁某某、鲁山县民政局城福股工作人员董某某等 31 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河南省民政厅厅长冯某某、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处长李某某、平顶山市市长张某某、平顶山市民政局局长王某某、平顶山市民政局副局长庞某某等 27 名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二部分 养老院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风险分析养老院火灾,集中发生在宿舍、娱乐室、餐厅、厨房等重点部位,

 5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风险。一、使用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和物品一些养老院由老旧建筑改造而成,有的部分是木质结构、砖瓦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风险大。一些养老院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在卧室内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生活物品,甚至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增大火灾荷载,占用防火间距,防火分隔不到位,一旦起火,极易造成养老人员特别是不能自理区老人伤亡。二、消防设施损坏缺失一些规模较小、地处偏远的养老院为节约投入成本,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有的未按要求设置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灭火设施,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及时发现和有效扑救。一些养老院建成时间长,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器材老化、设施停用等现象,起火后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一些养老院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明确,未有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一些养老院护理人员配备不足,容易延误火灾报警、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一些养老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一些养老院用火管理不到位,厨房油烟道清理不及时,燃气灶具没有按要求安装。有的服务对象违规吸烟、乱扔烟头,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一些养老院用电管理不严格,有的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具,有的养老院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甚至在建筑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为其充电,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6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一些养老院没有结合老年人和不能自理区人员特点,制定针对性应急疏散对策和措施,服务对象不了解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一些养老院工作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年龄偏大,没有经过系统专业培训,自身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紧急情况下不会组织在场人员疏散逃生。第三部分 防范对策一、总的目标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部署安排,紧盯养老院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自查排查,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减少养老院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二、具体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对照检查重点和要求,分析研判民政养老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要求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二是组织约谈培训。结合近年来养老院火灾案例和隐患问题,组织对下级民政部门负责人、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约谈培训,讲清专项行动的目标和重点,提示火灾风险,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督促单位自查。督促下级民政部门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广泛张贴《通告》,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

 7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四是开展行业排查。结合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养老院进行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集中开展行业排查,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分类建立排查台账,排查情况及时抄告当地消防部门。五是强化综合施策。推动将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情况作为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质量建设等重要内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采取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强力推动整改。六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继续将补助地方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优先用于支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督促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加强消防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本质消防安全。

篇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

82015年中国消防协会防火材料分会与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论文集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思考谢伟(安徽省安庆市公安消防支队)【摘要】随着中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机构的发展与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所关心、关注的焦点。本文从分析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现状、隐患及成因人手,提出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不断改善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对策和建议。【关键词】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对策建议1 引 言20l 5年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的惨痛后果,这次火灾的发生再次让全社会的目光聚焦到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上。和谐社会的发展需要安全的保障,如何规范和加强社会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改善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环境,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是我们公安消防部门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进入21世纪,中国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按照国际标准,以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国从2000年就开始进入老龄化国家。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发布的数据,我国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3.26%,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8.87%,较2000年分别上升了2.93个百分点和1.91个百分点。同时据预测,2020--2050年将是我国老年人口的高速发展期,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4亿人,老龄化水平超过30%,中国已经毋庸置疑地进人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进程。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加上现代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家庭传统结构和思想观念的变化,使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等各种养老机构的发展势在必行且发展迅速。截止2015年5月,安徽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 156家。2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现状及成因2.1 养老机构火灾形势严峻,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通过对近几年养老机构的火灾事故的分析可以发现,火灾起数以年均20%的幅度呈逐年递增之势,亡人火灾甚至是群死群伤火灾时有发生,如2008年6月15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福寿星老年公寓火灾,6人死亡;2008年12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宽心老年公寓火灾,7人死亡;2009年8月

 消防管理 44927 Ft,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煤城新村煤山敬老院火灾,6人死亡。安徽省内该类场所亡人火灾也是接连不断,如2011年5月15日,淮南市唐山镇老年公寓火灾,2人死亡;2013年5月21日,铜陵市东湖养老院火灾,2人死亡;2014年11月18日,舒城县干汉河镇一敬老院火灾,2人死亡。1.2 监管滞后,养老机构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违法经营的大量存在由于历史的原因,2013年以前,民政部门在审批养老机构设立申请时一直未把消防行政审批作为前置的条件,造成了大量未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者备案抽查的场所投入了使用。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安徽省共有养老机构2156家,其中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的仅20%;所辖芜湖市有养老机构111家,经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的占33.3%;池州市有养老机构77家,经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的仅占9%;而安庆市目前已经排查的172家养老机构中,经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有11家,占比仅为6.4%。1.3建设起点低,火灾隐患多消防监管的缺失,加上此类场所早期准入门槛低,且大多为公办背景,只要有基本的居住条件即可开办,不少场所是利用原有废旧的学校、厂房、办公用房甚至是居民建筑开办,因陋就简,将就使用,建设方面先天不足,隐患严重,如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室内装修、线路敷设、火灾荷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方面的设计均无法满足要求。尤其是很多敬老院、养老院位置偏僻,距离消防站太远,无法保证一旦发生火灾后的有效救援。1.4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缺失,维护保养不足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即所谓的老建规规定),老年人建筑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体积大于5 000立方米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2015年5月1日实施的新建规,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也做了同样的规定,同时,在老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要求,大于500平方米的老年人建筑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规定老年人专用厨房应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同时,依据相关规范,该类场所还要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置灭火器等。但在检查时我们发现,除少数近期开办的规模较大的场所外,大部分此类场所均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也缺配较多,灭火器配置不足或失效,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也大多因为没有及时得到维护管理导致瘫痪损坏无法使用。1.5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形同虚设养老机构的低门槛进入、低成本经营导致管理水平普遍不高,消防安全管理更是空白,既没有相关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也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可依据,连“纸上谈兵”的水平都达不到,用火、用电、用气等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抽油烟机及管道不能定期清洗、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大量存在。1.6 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不高,消防安全意识及专业技能差由于受工资收入及职业的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影响,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中专业人员缺乏,一些养

 4502015年中国消防协会防火材料分会与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论文集老机构特别是乡镇或民办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从业经验;护理人员整体素质不强,文化程度低,外来人员多,流动频繁且年龄偏大,持有上岗证的少;即使经过岗前培训也无相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所有这些直接导致该类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缺乏应该具备的消防安全技能,无法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职责,一旦发生火灾,别说疏散引导老人撤离,自救尚且不及。1.7老年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火场自救逃生能力低老年人年老体弱、反应慢、记忆力差、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不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较差,缺少安全自救常识;有的老人还有抽烟、烧香等习惯,稍不注意,极易引发火灾。发生火灾时,老人一方面因为感知能力下降不能及时发现;另一方面又因行动迟缓无法及时逃生自救,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更是由于行动不便,火场自救逃生能力极低甚至没有。2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和建议2.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和监管政府的扶持不仅要体现在财政补助和税费优惠、融资渠道的拓展等方面,更要在用地、行政审批上加强扶持,对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协调帮助养老机构满足土地、规划等相关条件,尽快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合法经营;对于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确实无法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的场所,政府应靠前处置,积极作为,坚决予以关停的同时协调各类资源妥善处理,避免社会不安定情况的发生。2.2对新建的养老机构,应防患于未然,加强源头管控将消防审批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或者无消防备案凭证的,民政部门不得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相关证书。2013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已经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民政部门审批的申报要件之一,此举可有效避免建筑物耐火等级、消防水源、消防设施设置、防火间距等后期无法整改的隐患的发生。长此以往,老账逐步减少,新账坚决不欠,养老机构的整体消防安全条件必将步入良性循环,越来越好。在消防设计审核时,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老年人建筑的特点,总体把握上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高标准设防,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2.2.1疏散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 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 m,而一般高层公共建筑疏散走道双面布房时最小净宽要求在1.4 m。其中,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是按照疏散时通过2股人流考虑的,是保证安全疏散的最低要求。据调查,养老机构中有不少所谓介助老年人需借助轮椅、拐杖、助步车等工具通过,老人轮椅的标准尺寸为o.635 m(单人病床要更宽些,约o.7 i"I"1),老人坐轮椅时加上手臂

 消防管理 451运动的宽度,通过走廊的有效宽度应为0.9 m,即在同一时间内疏散走道仅能通过一人,这显然无法满足疏散时两股人流疏散的要求。因此,我认为在工作实际中更应该依据《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规定,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宜小于I.80米把握更好。2.2.2室内装修设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中,对单层、多层的老年人使用的建筑地面、固定家具和其他装饰材料的要求,提出可用B2级可燃材料的要求;《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中规定,老年人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考虑到老年人建筑中床铺、床上用品、桌椅橱柜等室内家具、个人物品等活动火灾荷载大,加上火灾中易受有毒烟雾伤害的特点,老年人建筑的内部装修材料的选用应尽可能采用较高的要求,具体地讲,可以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以减少火灾荷载,尽量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气体的材料。同时,在每个房间内配备呼救工具(紧急呼救按钮或小哨子)、保险绳、手电筒、简易防烟面具、小瓶装饮用水等,方便老人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逃生。2.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规范要求,老年人建筑中均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考虑到各地经济条件、人员配备、管理水平的不同,可以适当区别考虑,建议在条件较好的老年人建筑中推广使用吸气式等极早期火灾探测系统及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火灾的隐患点,阻止火灾险情的发生与发展,从而有效缓解老年人疏散困难的问题。2.2.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015年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新增了超过500 m2的老年人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规定,体现了对此类场所火灾危险性的关注,在消防审核中应予以认真把握,考虑到此类场所的特点,建议采用快速响应喷头。2.3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建立标准化管理机制针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消防技能差的问题,民政部门要把消防业务技能纳人养老护理员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注册考核中。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协助民政部门落实8部局联合下发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组织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制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办法,规范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引导养老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结合老年人的认知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相关岗位人员疏散引导具体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2.4延伸消防管理的触角,完善消防监督网络公安消防部门当务之急是要把养老机构尽快纳入到消防监督管理网络中来,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人多面广、遍布城乡的优势,对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职责和权利加以具体化,将公安消防部门监管以外的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纳入第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之中,消除消防安全监管死角。

 4522015年中国消防协会防火材料分会与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论文集2.5加强执勤备战,确保打赢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上述养老场所以“六熟悉”为重点,认真开展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熟悉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部队能够拉得出、打得赢,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参考文献[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2]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3]GB 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4]GB 50222--95(2001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s][5]JGJI 22—9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s].[6]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z].民政部令第48号.作者简介:谢伟(1969一),男,安庆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高级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与广西路交口安徽省消防总队,邮政编码:230000;联系电话:13905693250。

篇五: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分析

/ 2021.04开发与建设 2021 年第 4 期浅谈社会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火对策 钟

 文(阿拉善盟消防救援支队,内蒙古阿拉善 750306)摘 要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社会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防火对策。关键词  社会养老机构 ;消防安全 ;消防设施 ;监督检查 ;防火对策Abstract:Based on the actual work,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discusses the hidden fi re safety danger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social pension institutions, and puts forward some fire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fir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for social pension institutions. Keywords: social pension institutions, fire safety, fire facilities,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fire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家为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还出台了很多扶持措施,比如给予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但是在实际中,一些养老院业主为了图省事,有些甚至是明知不合格但为了投入经营,根本不去办理相关手续,加之有社会需求,等到监管部门发现时,养老院已既成事实。由于缺少先期把关,导致很多不合格、无手续的社会养老机构投入运营,加之养老机构的特殊性,存在老人难以妥善安置等客观因素,导致取缔困难。2. 建筑结构形式不达标在二、三线城市、县城和农村很多私人养老机构采用自家房屋作为老人居住场所,有些是在单元式居民住宅楼中,有些是平房,大多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建规》) 要求。突出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筑耐火等级低。有些甚至是使用彩钢板房搭建的临时建筑,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就是典型的案例,这种彩钢板房起火 5 分钟左右就能造成坍塌,十分危险 ;二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一些平房大多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一些设置在单元式住宅楼中的养老院也仅有一个安全出口,同时与居民建筑共用一部疏散楼梯,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老年人很难得到快速有效的疏散 ;三是缺少必要的防火分隔。一些养老院的厨房、锅炉房等设有用火设施的房间与老年人居住的房间没有防火分隔,一旦起火,势必造成火势快速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问题的加剧,养老行业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床位供不应求。但是养老机构存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公益性,属于微利行业,政府投入不足,民办又无法维系,各种消防安全条件都比较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行动不便,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例如 2015 年 5 月 25 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火灾造成 38 人死亡,2 人重伤,4 人轻伤 ;2018 年11 月 29 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夕阳红公寓”私人养老院发生火灾,当时养老院住有 31 名老人,火灾导致 4 名老人死亡。火灾原因是一间房内的被褥着火,致 4 名老人死亡。为此,研究和探讨社会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火对策已经成为消防救援机构防火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一、社会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1. 准入门槛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私人如开办养老机构需依法取得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向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才可以正式营业。消防安全是办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一项重要的前置条件。国

 87 2021.04 /开发与建设 2021 年第 4 期蔓延至整栋建筑。3. 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按照《建规》对老年人居住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更加严格,但是在实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私营养老机构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缺少室外消火栓系统,一些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养老机构也没有按要求设置,尤其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县城、农村的养老院连基本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设施、器材都没有配备,一旦发生火情,势必导致难以及时发现、难以有效扑救初起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4. 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方面存在“先天性”问题个别老旧养老机构违反《建规》5.4.4 条规定将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 3 层以上楼层。同时违反《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5.3.1 条、《建规》5.5.1 条采用螺旋楼梯或弧线楼梯。这些突出的问题,对老年人在火灾中的安全疏散构成了巨大威胁,增加了火灾时这类人员的疏散难度。5. 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维护保养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经常处于“带病状态”。养老服务单位为节约运营成本,不能很好地定时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和例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由于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一部分社会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有些为减少运营成本,没有按要求配备充足的护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突出表现三个方面 :一是消防巡查流于形式。没有安排专门人员开展消防巡查、检查,一些小的养老机构甚至没有相关巡查、检查工作记录 ;二是用火用电管理不严格。一些养老机构用火用电比较随意,平时对用火用电设施又疏于维护保养,易产生安全隐患,特别是老人卧床吸烟和违规用火现象严重,引发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三是灭火器配备不足或过期失效。二、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防火对策1. 紧紧依靠政府推动近年来各级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均认识到了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均有针对性地部署了相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但是在一些地方收效不大,有些仅是解决了一些表面问题,未触及根本性问题。究其原因,就是脱离了政府统一领导,仅靠消防救援部门一家单打独斗注定不会成功。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必须将本地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摸排清楚,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取得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由政府来主导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位。2.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养老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整治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中有着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必须调动民政部门工作积极性,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由公安、安监、质监、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多管齐下,整治社会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3. 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找准找全辖区每所社会养老机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政府当好参谋,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类,对于有整改可性行的社会养老机构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持,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帮助社会养老机构尽快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对于先天条件受限,根本无法整改合格的社会养老机构,必须拿出意见,报请政府及民政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安置老人,并依法予以取缔。4. 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分三类人员进行不同培训 :一是针对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和民政部门相关人员要开展培训,讲解国家有关民办养老机构的消防管理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二是针对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掌握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针对社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家属进行培训,使之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常识,引导其选择消防安全达标的社会养老机构居住,从而减少火灾事故带来的危害。5. 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

 88 / 2021.04开发与建设 2021 年第 4 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强化源头管理,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滋生,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坚决取缔非法且消防安全条件差的社会养老机构,通过部门联手,齐抓共管,大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加强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消防救援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起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加强社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社会养老机构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为老年人安享晚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三、结语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条件限制,类似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正阳县“夕阳红公寓”这样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社会养老机构在全国仍有很大存量,稍有不慎,类似火灾极有可能再次发生,为此,我们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总原则,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以便进一步筑牢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参考文献 :[1] BG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S].[2] GB50340-2016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S].奖励,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给予一定力度的补贴,引导在住宅建设相关技术领域形成争先创优、你追我赶、争创高品质住宅的良好竞争氛围。(五)提升公众参与度住宅商品的价值相对较大,住房消费占据了家庭总消费的很大比例,因此,消费者的关注度和专业度也会更高。既然住宅品质提升的初衷是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那么住宅建设就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各个环节提高公众尤其是准消费者的参与度。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角度,在住宅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面提升住宅项目的建设水平,促进和保障住宅品质提升。五、结语 住宅品质提升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推动我国住宅产业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是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住宅品质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了建设理念、项目规划、项目设计、施工技术、施工质量、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贯穿了项目从无到有甚至使用过程的全生命周期,涉及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等多方主体。只有从人民群众居住需求的角度,认真梳理当前影响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宏观政策引领、标准体系支撑、加强行业监管、鼓励技术创新、提升公众参与等各个层面同时着手,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解决影响我国住宅品质提升的普遍问题,从而全面提升我国住宅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需求。参考文献 :[1] 王蒙徽 .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辅导读本》.[2] 田灵江 . 关于提高住宅建设品质的思考 [J]. 住宅产业 ,2018(5):15-18.[3] 田灵江 . 关于我国住宅产业发展的思考 [J]. 住宅产业 ,2020(10):11-15.[4] 申雯 . 西安市商品住宅品质提升问题研究 [D], 西安 : 西安科技大学 ,2019.[5] 项秋银 . 高品质住宅的品质需求识别及品质评价研究 [D], 大连 : 大连理工大学 ,2020.[6]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 号).( 上接第 39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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