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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9篇

时间:2022-10-26 17:10:05 来源:网友投稿

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9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XX县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监管人员聚集或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9篇

篇一: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县 2022 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监管人员聚集或流动频繁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职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自7 月 1 日起至 8 月 31 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暑期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以净化暑期文化旅游市场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引导经营单位自觉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促进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和谐、稳定、有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全县文化旅游市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自 2021 年 7 月 1

 日开始至 8 月 31 日结束。

 三、整治任务

 此次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从事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和活动。主要包括:

 (一)强化疫情防控不放松。各单位要守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线,严格按照各个市场门类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落实常态防控、有序开放、预约限流等要求,落实日常消毒通风、配备防护用品、员工健康管理、入场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当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依法从严处置。

 (二)重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安装服务场所技术监管软件或私自卸载、停止软件运行,服务场所超时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网络视听、网络直播、网络动漫和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堵在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上宣扬传播邪教、迷信和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中提供含有宣扬淫秽色情低俗、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违规经营行为。

 (三)加强娱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违禁曲目等行为,全面检查电子游戏场所,发现利用违规机型进行赌博等经营行为的,及时取证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办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将按照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全面清查 KTV、迷你歌咏亭等休闲娱乐场所传播网络音乐黑名单产品、侵权盗版等问题,净化娱乐市场,促其健康发展。

 (四)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密切关注涉劣迹艺人演出;严厉查处含有禁止内容的演出,重点检查酒吧、餐厅等非演出场所举办脱口秀、说唱歌曲、摇滚乐等演出类型;加大对户外音乐节、重点演出票务违规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会、庙会、物资交流会等演出市场的监管,杜绝淫秽色情、低俗媚俗的表演;规范营业性演出场所、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的备案工作;加强对临时性搭建的舞台、看台等的审查和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新闻出版市场监管。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扫黄打非”工作任务,坚决清查书店、报刊亭、中小学校周边零售门店、车站、游商地摊以及印刷复印点等制售非法出版物行为,重点查处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少儿出版物以及侵权盗版中小学教辅读物。

 (六)加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打击虚假非法医疗广告的播出;认真开展电影市场消防、人员和食品安全检查,督促电影经营场所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观影者人身安全,严防发生群体事件;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影院开展巡查,重点查处违规播放广告、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票房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加强对画廊、艺术品商店、艺术园区、商业性艺术品展览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营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和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

 (八)加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监管。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开办的“黑考级"、超范围开展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以"能力测评""素质评价”等名义违规开展的考级活动。

 (九)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竟争的市场环境,推进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处置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进一步整治规范旅游市场。落实《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严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单位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一是认真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检查,督促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制定、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妥善处理文化市场突发性事件,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二是认真开展旅游景点和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检查;督促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制定、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妥善处置旅游市场突发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三是对于自建房用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场所、旅行社经营场所的,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四、整治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治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组织全县各级各类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场所和业主,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身的经营行为和活动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7 月 16 日至 8 月 10 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加强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监控巡查。

 (三)巩固和总结阶段(8 月 11 日至 8 月 31 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限表,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意识形态底线红线思维,严格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执法监管,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县文广新旅局成立以局长 XX 同志为组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XX 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全体执法队员为成员的暑期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开展联合执法,务求整治实效。要积极与公安、市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协调沟通,组织召开联席会,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团结协作,建立完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 12318 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及文化和旅游市场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实现文化旅游市场群防群治。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将对暑期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市场秩序混乱的乡镇,将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

 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执法不严、不作为或充当违规文化经营场所保护伞、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的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5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及数据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报送至县文广新旅局市场监管股。邮箱:XX@163.com,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篇二: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 -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全面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结合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集中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积极促进旅游业全面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委行业管理科。联系人:

 三 、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星级饭店、旅行社、A 级景区

  - 2 - (二)检查内容 旅行社:一是组织员工定期学习旅行社的安全规章制度、旅游服务规范制度、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等,组织人员开展防汛、防火等安全应急演练。二是对旅行社提供的产品和线路及选择的履行辅助人的资质进行核查,对旅游车的营运证明、旅游车的年检证明、旅游车驾驶员的资质证明进行核查。三是对与旅游者是否签订旅游合同,是否履行旅游合同中安全告知义务,在旅游者自由活动期间,是否履行提示义务和救助的义务,组织处境旅游是否制作安全信息卡等进行核查。四是对在事故发生前后是否采取了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核查。五是对特殊群体是否履行了特别的安保义务进行核查。六是对地接社的相关资质进行核查。

 星级饭店:一是组织员工定期学习星级饭店的安全规章制度、旅游服务规范制度、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等,组织人员开展防汛、防火等安全应急演练。二是对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进行检查,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及时彻底整改各类隐患。三是对燃气灶具、燃气锅炉由有专业证照的人员看护,及时更换老坏损坏的电气线路,定期维护和保养。四是对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健全进行核查。五是对员工是否严格遵守饭店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A 级景区:一是按照消防、森林防火等部门的要求,加

  - 3 - 大防火巡查力度,文物古建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印发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森林资源和文物古建筑旅游区“严禁一切用火”。二是对 A 级景区内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安全进行检查。三是利用安全提示、警示等标识牌,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景区安全主题宣传,提升进入景区的旅游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对防汛、防台和防火等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进行核查,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防火等应急演练。五是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设施检查及内部评估,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扎实提升旅游景区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7 月)。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改活动。

 (二)第二阶段(8 月至 10 月)。各旅游企业要按照检查内容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整改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促整改。

 (三)第三阶段(11 月至 12 月)。组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 4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旅企业务必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涉旅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凡发生有影响或亡人安全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先资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检查单位或个人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舆论,健全机制。各涉旅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明确监管职责。要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各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各单位督促检查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并运用到日常安全工作监管中,切实形成检查安全隐患的强大合力,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篇三: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 3 月 31 日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安〔2022〕7 号)、《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州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文广旅体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经营场所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结合《关于印发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文广旅体办〔2022〕22号),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聚焦关键问题、薄弱环节,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

 追责”“三个必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本行业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研究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文旅体环境。二、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坚持长短结合、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的原则,压紧压实旅游安全、消防安全责任,抓紧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集中攻坚制约旅游安全、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本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二)旅游安全方面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密切关注大型群众性活动、高危体育项目、重大体育赛事等风险隐患。

 二查漂流、悬空栈道、索道、冰场高风险旅游项目是

 否存在违规经营高风险运营项目、使用不合格游乐设施、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责任科室:文化艺术科、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科、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执法监督科,局下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三)消防安全方面1.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扫雷”行动。按照市消安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扫雷”行动工作有关部署,督促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全市文广旅体行业经营场所中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可供住宿人员数量达到 10 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开展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违规住人、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搭建、疏散通道及外窗设置障碍物、违规设置冷库或经营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等突出隐患。(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执法监督科)2.攻坚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治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要求,重点针对设置在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四类重点对象”中的文旅体经营场所,落实组织分类评估、严格问题整改、规范核查校

 验、强化自主管理、加强培训宣传、注重技防物防、做足应急准备等“七项措施”,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执法监督科)3.深入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活动。各有关科室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五进”活动,进一步宣贯《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灾风险点指南(试行)〉的通知》和《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的通知》,广泛发动文旅体经营场所每月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活动,依托“粤商通”消防服务专区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报备和线上消防安全承诺。对于未履行自查报备或线上消防安全承诺的经营场所,各有关科室应列入重点管控对象,采取约谈提醒、上门服务、监督执法等手段,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执法监督科)三、工作措施(一)局领导研究部署安全大检查。局党组会议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二)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各科室(单位)要不折不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

 迅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立即对本行业领域各类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深入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三)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各科室(单位)要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督促本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四)全过程开展综合督导检查。我局将组织综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以及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等关键期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五)深入研判分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各科室(单位)要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聚焦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做到“召开一次研判分析会、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对策措施”,确保风险研判到位,事故防范到位。(六)坚决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各科室(单位)位要梳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及时主动向局党组“交单子”,提请予以研究解决。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主动会同应急、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攻坚解决。

 (七)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科室(单位)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力抓好旅游安全及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不懈、继续完善长效机制。(八)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暗访。各科室(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暗访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报市安委办,以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治理,并及时提醒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九)同步开展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各科室(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各场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LED屏、走字屏、公开栏等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各科室(单位)要拧紧责任链条,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保民平安的政治任务,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坚决防止不敢查、不会查、走过场、不作为,杜绝隐瞒不报等行为,严防失察漏管造成事故。(二)全面建立台账,强化整改落实。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

 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整改责任人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定期销号;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要制定管控措施、持续推进,确保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问题归零”。(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影响力。各科室(单位)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各场所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鼓励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的局面。(四)强化信息报送。要根据《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惠安办函〔2022〕23 号)要求,各科室(单位)每月报送 2 次进展情况,分别为每月 13 日、28 日。通过粤政易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郑会武,联系电话:2808501)

篇四: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县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理水平,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丰硕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经济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旅游行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创建平安稳定的旅游市场秩序,为全县旅游工作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旅行社、A 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二)旅行社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三)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四)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张贴标语横幅,畅通举报电话,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检举揭发旅游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全行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深挖细查线索。县文旅中心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线索清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对旅游行业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各旅游企业要积极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利益关系链条。

 (三)强化行业治理。县文旅中心与县法院建立了帮扶机制,按照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理。各旅游企业要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提高规范经营和服务质量,狠抓重点部位,落实整治措施,建立规范治理体系,确保整治效果,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治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企业设置扫黑除恶办公机构,

 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人员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定期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为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配备充足的专业力量,增强和提高基层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好一把手负总责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作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文旅中心将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各旅游企业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摸排线索不清、整改落实不彻底的予以通报。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吊销等级资质等处罚,涉及违反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要及时梳理总结,每月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典型经验要及时报送县文旅中心。

篇五: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峨县 2022 年春节前文广体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 集中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县春节前文广体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当前文化旅游行业加快复工复产过程中,旅游景区景点服务质量下降,部分旅行社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等行为破坏旅游市场秩序,涉文旅场所疫情防控松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基层监管薄弱等问题。强化假日期间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深化事故风险管控工作,针对性、科学性、计划性地预防文化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及时处置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加强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及市场监管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准确把握春节市场特点,统筹安排好春节市场安全、市场秩序治理、产品供给、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春节前后提供安全稳定的文化和旅游环境,实现“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目标。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春节前集中整治工作有效落实,成立天峨县文广体旅行 2022 年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玉红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吕川阳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

 宁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传星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庭军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广电中心主任

 成

 员:韦桂滇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黎玉新

  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主任 刘世烈

  县文化馆馆长 罗世兰

  县图书馆副馆长 罗入宁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全

 虹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李翠芳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体育股股长 宋

 云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旅股股长

  韦丽佳

  县文物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 1 个办公室和 6 个专项集中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马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韦桂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材料收集整理报送等日常工作。专项集中检查工作组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6 个专项集中检查工作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

 第一组:负责刘三姐国际旅行社、五吉大酒店、永宸大酒店、林朵大酒店、金港商务大酒店、林朵KTV、星座KTV、金港KTV、佰乐汇KTV、柏林KTV、下一站网吧、星瑞网吧、尚上网吧、零零网吧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

 组

 长:韦桂滇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颜

 峰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龙晓悦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员 黎

 彬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第二组:负责龙滩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川洞燕子湖景区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

 组

 长:宋

 云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旅股股长 成

 员:卢

 琦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旅股干部 陆

 凯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旅股干部 第三组:负责图书馆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

 组

 长:罗世兰

 县图书馆副馆长 成

 员:黄光宇

 县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四组:负责文化馆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

 组

 长:刘世烈

 县文化馆馆长 成

 员:覃

 茜

 县文化馆副馆长 第五组:负责非遗中心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

 组

 长:黎玉新

 县非遗中心主任 成

 员:黄晓明

 县非遗中心副主任 第六组:负责文物所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

 组

 长:韦丽佳

 县文物所负责人 成

 员:蒙文娟

 县文物所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集中检查整治时间:2022年1月17日-1月21日

 四、工作任务 深入研究分析 2022 年春节前文化和旅游安全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突出检查以下重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 一 )

 旅行社和导游方面。检查督促各旅行社对旅游产品、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旅行社是否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是否给游客买好保险;是否按照“三证一单”要求租用旅游车辆;是否开好行前说明会,加强导游、领队人员、游客旅游安全教育,详细告知游客文明旅游的相关事项和应尽义务,带团导游领队要切实担负起文明督导责任。

 (二)旅游景区景点方面。

 一要指导 A 级旅游景区强化最大承载量管理,增设购票、检票、咨询等临时服务窗口,推动实施热点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加强水上安全整治和水上旅游综合监管。主动联系、积极协调涉水旅游项目的主管部门,联动抓好加强竹筏活动的旅游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渡运安全监管,加强对旅游景区渡口安全管理情况、游船、渡船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会同主管部门联动禁止各类自用船、渔船非法运载游客。

 二要加强景区(点)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调试等制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三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进行 A 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许可审查,督促其加强日常检查,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 A 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四 要加强

 与应急、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冰冻雨雪、山体滑坡、地震等灾害的预测预报,有针对性地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和旅游企业预防规避安全风险。

 (三)旅游住宿方面。指导星级饭店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食品安全、消防应急、卫生质量、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质量检查。卫生质量问题严重、安全工作不落实、服务质量不达标,不按要求整改的旅游住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处罚。

 (四)娱乐场所和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检查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和安全提示警示牌是否满足疏散需要,各通道和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督促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密闭式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的变化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场所疫情防控预案和工作制度,把防控和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各场所应当在入口处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督促引导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方面,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和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及监视监测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方面。检查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处

 置措施。依法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严格审查演出场地使用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专项集中检查工作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全力抓好2022年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专项集中检查工作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安全防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形成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监管合力。

 (三)

 强化 督导 检查。

 。各专项集中检查工作组要定期对专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场所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较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六: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 - 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文化和旅游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彻底治理和解决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文化和旅游市场特大和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全面整治重大隐患,全面消除一般隐患,企业遵法、守法、敬法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加强,行业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的目标。

  - 2 - 二、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时间从 2022 年 5 月 20 日开始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结束。

 三、检查范围 重点围绕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A 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将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文化意识较差、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全部纳入本次执法检查的范围。原则上每月执法检查企业分别不少于 3 家。

 四、检查重点 (一)文化市场 检查重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经营场所私搭乱建、超员经营情况;人员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等。

 (二)旅游市场 检查重点: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是否按规定制定和发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事故应

  - 3 - 急救援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是否建立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是否在有效期内,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并签订协议,旅游包车是否合法合规等。

 五、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护安 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开展。执法检查要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三带三查”(即“带着专家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查深、查细、查实”)和联合检查(与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模式开展。

 (一)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全流程程序 一是认真制作检查方案。执法检查必须提前研判被检查企业主要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每次检查真正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检查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能力测评;检查时,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

  - 4 - 务必在现场全程参与;检查完毕,及时进行现场反馈,提升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三是严格问题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抓好整改,并加强跟踪检查,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和验收,确保整改销号。四是严格处理处罚。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进行书面记录并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没有行政处罚权限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全流程行为 一是规范证据收集和保存。执法完毕后必须出具书面的执法文书,对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履行立案、调查、呈报、告知、决定、送达等程序。依法告知执法原由、执法依据以及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义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

  - 5 -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切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加强协调、主动作为、互相借力、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统筹协调部署,务求工作实效。统筹部署,密切协调,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活动与安全生产“护安 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突出行业的特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对隐患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文化经营场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要广泛发动群众,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注重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

  - 6 - 好氛围。

篇七: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治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 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 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整合行政执法资源, 切实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生态和谐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云政办发正 2008) 122 号) 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如 下实施方案:

 一、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 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 按照规范和整治并举, 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形成全市统一、 县区负责、 部门配合、 行业为主体、 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旅游市场的规范经营, 严历寸丁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 工作目 标。

 通过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 树立我市生态、 和谐、 安全、 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 工作重点。

 一是着力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 经营行为; 二是整治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 三是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 四是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工作。

  二、 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及有关要求, 成立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市长

 副组长:

 市长助理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曾建志兼任、 副主任由邓志刚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派组成。

  三、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具体措施

  (四) 依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 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由市工商局、 市旅游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地税局配合。

 对旅行社

 以低于合理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和们肖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价格进行虚假宣传促销行为和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 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构建旅游行业价格诚信体系; 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 评选活动。

 (五) 治理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

 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配合。

 依法查处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

 旅游企业用工必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参加社会保障, 规范经营授权。

 (六) 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 佣金制度。

 由市旅游局、 市地税局牵头,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纠风办、 市公安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交通局、市工商局配合。

 依照《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和《反垄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把企业与企业的佣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务管理, 并如实入帐, 同时要分类制定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

 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

 由旅行社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佣金分配比例, 并纳入企业财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

 在实行上述措施以后, 对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私拿及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等行为要进行查处。

 (七) 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

 由市政府法制办、 市交通局、 市旅游局牵头, 市公安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 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 规范旅游车辆的运营行为, 对于违法阻扰旅游客运车辆正当营运的行为, 依法予以查处;

 明确全陪、 地陪导游职责, 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切实保障导游服务质量; 加强各地旅游部门的合作, 形成市县区共同监管旅游市场和处理投诉及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 鼓励旅游企业采取参股、 控股、 联营等形式, 加强合作, 形成区域互动、 人才流动、 信息互通、 资源共享、 客源互送、 市场共赢的大客源市场。

 四、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职责分工

  (八)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认真受理旅游投诉案件, 依法查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 违规行为; 组织全面检查和旅游调研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定期对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旅游广告进行监测并查处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查处旅游行业的商业贿赂、 低于成本价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

  [1]

 [2]

 :

 查处价格欺诈, 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指导旅游行业加强价格管理工作, 查处以低于全额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指导旅游行业构建旅游价格体系, 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 评选活动。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 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行为, 确保合法经营的旅游客运车辆在市内营运畅通;

 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和旅游客运企业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地方税务机关:

 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税法宣传教

  育工作; 督促检查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严厉寸丁击旅游企业偷逃税行为, 防止国家税款流失; 加强旅游企业财务制度监管, 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公对公” 佣金制度。

 公安部门:

 开展旅游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社会秩序, 加强旅游区巡逻防范, 查处涉及旅游行业的各类治安及商业贿赂案件, 保障政府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 要结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旅游车驾驶人员的旅游服务质量, 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 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继续推进导游队伍交通协管员制度。

 劳动保障部门:

 在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 加大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 规范旅游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加大旅游商品质量的检查力度; 严厉打击生产、 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 会同市旅游局制定和完善旅游行业相关标准, 推进全市旅游标准体系的建设; 加大对旅游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力度。

 政府法制部门:

 监督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 指导制定旅游行业相关规章、制度等。

 政府纠风办:

 指导旅游部门开展旅游行风建设工作; 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案件。

  五、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保障措施

  (九) 加强领导。

 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 提高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十) 建立对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适时召开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 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

 组织实施旅游市场整治的联合执法。

 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合执法建议。

 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以“市场监察、 部门联动、 重点整治、 专项打击” 为主要工作方法, 确保执法到位。

 建立案件(投诉) 转办机制。

 相关管理部门发现的违法、 违规经营活动和受理的游客投诉, 应及时查处, 对无管辖权的应当及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 予以反馈。

 建立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监督作用, 采取检查或交叉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 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 发动各行各业和游客、 市民共同参与监督; 调动新闻媒体的力量, 对发现的旅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行曝光,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 对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 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每年全市旅游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对办事拖拉、 推诿扯皮、 监管不力、 处置不当的, 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间责办法》 进行间责。

 为全面推进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切实抓出成效, 市政府决定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于 2008 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并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针对“公对公” 佣金制度的建立, 各旅行社要按照 《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旅游局 1 号公告) 、《云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 (省旅游局 5 号公告) 以及云南省旅游局《关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通知》 (云施发正2007) 163 号) 的有关规定, 切实履行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保障内容, 确保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 的薪酬制度得以实施。“公对公” 佣金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佣金的最高比例限额,

 由省旅游局在制定导游人员合理薪酬制度后, 对外发布确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 建立和完善本地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 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 争取在短期内抓出成效。

篇八: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县“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我县旅游服务质量,结合我县旅游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放心、舒适的旅游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举措,广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解决当前影响 XX 旅游形象的突出问题,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争取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旅游景区 1.整治排工索要小费等违规行为。针对上清溪、九龙潭排工向游客索要小费问题,要根据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联合处置机制做好投诉的受理和转办工作。通过联合检查、专项检

 查、随机检查的开展,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排工索要小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及媒体曝光。相关景区常态化开展排工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评议活动,全程跟踪排工讲解服务,实行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制度,杜绝景区排工索要小费行为的发生。

 2.整治景区工作人员服务不规范行为。针对 XX、上清溪和九龙潭景区发船(排)时间不固定、换乘游艇或未满员发排须补差价、候船(排)时间长、换乘景交车进入景区,XX景区游览线路价格差异,大 XX 漂流优惠政策解释等引发游客不满的情况,要督促景区加强服务细节的管理,在显著位置设置数量充足的游览线路、价格、候船(排)、景交车等内容的温馨提示牌,做好游客的告知、提醒和解释工作。针对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要开展常态化服务技能培训、员工服务质量评议、实行绩效考核和提高经济、政治待遇等措施,督促景区工作人员规范服务、文明讲解。要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流程,使游客诉求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提高游客满意率。根据旅游投诉内容和规律,强化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约谈诫勉、案件查办力度,提升景区服务水平。

 (二)旅行社 1.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旅行社与组团社来往传真和接待合同,以及旅行社在网络、电视、报

 纸、杂志等媒体上所宣传的广告,查处以虚假广告及旅游信息、欺骗性旅游合同招徕游客、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的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零、负团费”,不给导游人员合理报酬,纵容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行为。

 2.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对未经许可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予以取缔查处。对国内旅行社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进行严厉查处。

 3.规范旅行社竞争行为。旅行社低价竞争,把降价作为争取客源的主要手段,忽视游客的满意度和舒适度,损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的正常发展。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旅游执法力度和各部门联合执法,特别是要维护北京等中远程旅游市场秩序,督促旅行社之间良性竞争。引导游客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更加重视旅游产品的服务价值,自觉抵制低价游产品。

 (三)旅游饭店 1.提升住宿设施。目前,我县旅游住宿普遍存在设施设备陈旧、服务不达标等问题。要用好《XX 县宾馆饭店扶持办法》优惠政策,加大对现有住宿单位的升级改造,积极建设一批高星级酒店、精品酒店和高端民宿。以星级复核为抓手,

 对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设备设施严重老化、达不到相应星级要求的星级饭店进行降低或取消星级。对因酒店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旅游投诉,依法进行处理。

 2.提高服务水平。针对目前旅游住宿行业人才队伍的服务技能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队伍老龄化等问题,通过举办和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参加省市星级内审员、星评员、饭店经理岗位等培训班,以及聘请有关专家讲座、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宾馆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

 3.打击违规价格行为。重点对星级饭店、社会酒店客房淡季价格低于社会平均成本,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则哄抬房价等恶性竞争行为进行整治。做好黄金周期间宾馆饭店的房价公示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县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组织星级饭店、社会酒店签订旅游饭店价格行为自律公约,实行宾馆饭店价格自律。设立宾馆饭店分会诚信经营保证金和奖励金,让价格竞争转为服务竞争。

 (四)导游 针对导游人员带团过程中不佩戴导游证、不举社旗、向游客兜售商品、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私自改变游览行程、收取高额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对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处罚、通报和查办力度。针对 XX、寨下大峡谷景区内定点讲解员和旅行

 社导游跟团服务不到位问题,实行导游定点打卡制度,规范导游在 XX、寨下大峡谷景区内带团行为。建立导游“红黑板”制度和个人信用档案,完善对导游的激励和考核机制。

 (五)旅游购物 针对我县主要旅游景点、主要游览街道、旅游定点的购物场所和娱乐项目,特别是古城、XX 景区及沿线、寨下大峡谷、长兴服务区等大型购物场所和 XX 野趣园滑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诱导购物、欺客宰客、强迫消费、导游收受高额回扣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监督,加大旅游案件查办。相关景区要完善准入机制,对于违法违规经营的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六)旅游餐饮 对于 XX 景区风洞餐厅、XX 山庄、XX 路等旅游景区、旅游乡镇和城区的旅游餐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牟取暴利、欺客宰客、向导游支付高额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市监、工信、文旅等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督促旅游餐饮经营者诚信经营,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及服务。对因欺客宰客、价格欺诈导致的旅游投诉,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理。

 (七)旅游交通 定期开展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督促旅行社选择合法、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年初必须与营运公司签订正规的

 租车合同。严厉打击“黑车”“黑船”等非法营运旅游运输业务的行为。

 三、时间步骤 根据我县旅游市场实际,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分为四个工作阶段和两个重点时段。

 (一)工作阶段 1.宣传部署阶段(5 月 10 日-5 月 20 日) 召开全县“旅游市场整顿年”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通过《XX 县“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此次行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形成全行业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旅游市场整顿的浓厚氛围。

 2.全面排查阶段(5 月 21 日-5 月 31 日) 各成员单位对旅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整改时间表,明确具体责任人。

 3.集中整顿阶段(6 月 1 日一 8 月 31 日) 各成员单位围绕“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全面展开,旅游综合执法检查紧密跟进,对整顿不力的旅游企业及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4.巩固提升阶段(9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对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重点督查

 存在问题的整改和提升,及时总结此次行动的经验教训,形成长效机制。

 (二)重点时段 7 月至 9 月的暑期旅游旺季和“十一”黄金周,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加大对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社会、媒体三位一体的监督作用,确保我县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快行动、出实招,取得整治行动真实效。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的责任分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做到监管有力度、整治有成效,共同提升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各企业要在整治和解决问题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旅游企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将整改整治成果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放心、舒适的旅游消费环境。

 (三)督办督查,确保实效。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工作汇报、现场督查、暗访检查、媒体曝光、整治通

 报等督办督查行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效能办将对开展行动不作为、不得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相关部门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仍突出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公开通报、停业整顿等处罚。请各成员单位于2022年12月20日前根据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材料至文旅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XX 县“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XX 县“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表

 附件 1 XX 县“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 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必要时可新增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纳入工作组,如工作组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将由继任者接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整顿行动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督查旅游市场整顿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 2

 XX 县“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表 整治主体 整治重点 牵头部门 责

 任

 部

 门 旅游

 景区

 所有景区

 行驶中磕碰、上下船摔伤、游船甲板锈蚀破损、排工操作不当、意外摔伤、野蜂蜇人等安全问题,导致游客发生意外和受伤。

 旅委会

 文旅局

 文明办、法院、工信局、民宗局、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XX 镇、XX 乡、XX 乡、XX 乡、XX 乡、导游服务中心

 、各景区公司

 儿童购票标准未明码标价,价格公示、温馨提示、售票窗口释疑不到位。

 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

 XX 景区

 发船时间不固定;换乘游艇须补差价;改变游览路线。

 游船二楼收费纠纷。

 野趣园滑道项目出口标识标牌不够明确,工作人员未正确引导游客,变相强迫消费。

 XX、寨下景区

 XX 景区风洞码头餐厅食物不够新鲜,价格虚高,现场不向未用餐的游客提供开水;寨下大峡谷购物点以次充好、欺客宰客。

 XX

 景区

 候排时间长;未达规定人数发排须补差价;现场人员服务态度不好。

 游客未在长兴服务区统一换乘景交车至景区;景交车收费标准;退票问题。

 排工索要小费。

 XX

 漂流

 优惠政策解释不到位;游客财物遗失或损坏;景区内增值服务收费;设施设备未明确告知使用说明。

 旅行社

 使用无旅游客运营运资质车辆;不签订正规租车合同。

 文旅局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工信局、公安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总工会、旅游行业协会、各旅行社

 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广告及旅游信息、欺骗性旅游合同招徕游客,降低服务质量标准,“零、负团费”;不给导游人员合理报酬,纵容放任导游、司机诱导游客消费私拿回扣等违规行为。

 未经行业许可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国内旅行社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

 旅游饭店

 客房设施陈旧,整体环境差。

 工信局 文旅局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公安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总工会、XX镇、XX 乡、XX 乡、XX乡、XX 乡、旅游行业协会、各旅游饭店

 行业恶性竞争,服务水平不高。

 市场监管局

 导游

 带团期间,不佩戴导游证,不举社旗;向游客兜售商品,随意增加或减少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私自收受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导游服务中心

 人社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旅委会、总工会、旅游行业协会、各旅行社、丹霞导游公司

 导服人员待遇不高,人才流失严重,持证(国导)上岗导游数量严重不足。

 购物场所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诱导购物、欺客宰客、私自收受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局

 工信局、公安局、文旅局、行政服务中心、旅委会、XX 镇、XX乡、XX 乡、XX 乡、XX乡、旅游行业协会、导游服务中心

 旅游餐饮

 食物不新鲜,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价格虚高,服务态度差,通过给导游返利方式拉客。

 旅游交通

 未与用车企业签订规范的旅游租车合同;“黑车”“黑船”等非法营运旅游运输业务。

 交通运输局

 法院、公安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旅委会

篇九: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市文化和旅游局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指示精神,维护我市文旅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文旅消费环境,结合文旅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01

 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平安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促进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0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围绕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优化服务工作重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根本利益。

 03

 工作目标

 维护广大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群体安享晚年,进一步夯实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文明提升工程基础。

 04

 阶段划分及工作重点 5 月初至 10 月底。

 (一)宣传发动阶段(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各县(市、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文旅系统行业现有宣传渠道,全面发挥我市文旅系统行业的宣传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样化宣传方式,做好老年人权益维护主题的公益宣传,向我市广大老年群体普及法律知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并公布线上举报平台:12337。

 (二)打击整治阶段(5 月 16 日至 10 月 15 日)

 一是加强旅游领域的排查工作,重点为旅游经营宣传、组织招徕操作流程及行前行中服务环节。深入排查“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打着“老年旅游”、“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旅游”、“赠送礼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的幌子招徕。要结

 合投诉举报线索,切实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问题隐患排查出来,做到尽小打击整治,尽早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艺术品经营领域的排查工作。重点为艺术品经营的营销宣传、购销环节。深入排查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特别是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切实发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问题隐患,做到尽小打击整治,尽早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创新监管举措,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源头治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行业动态,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协调联动,推动联合执法,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始终保持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的高压态势。

 (三)总结提升阶段(10 月 16 日至 10 月 31 日)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举措,持续完善文旅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等制度,整体提升文旅行业监

 管效能。健全行业通报线索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等,切实保障打击养老诈骗工作的开展以及规范文旅行业发展。

 05

 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文旅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市文旅局成立全市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协调全市文旅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

 组 长:师旭东 市文化和旅游局 局长 副组长:王少华 市文化和旅游局 副局长 胡彦清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级调研员 成员为十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管理科,办公室主任为王少华(兼),办公室负责协调文化旅游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并收集汇总上报进展情况。

 06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

 提升服务质量工作,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别制定分方案,并抓好落实。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班,一把手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工作中要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做到措施有力到位、整治成效显著,确保文旅行业领域不发生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问题。

 (二)加强协同联动 各县(市、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园林、文物、宗教、市场、教育、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导考评 各县(市、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加大信息采集、编发、上报和通报力度,主动报送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亮点特色、突发性事件处置等情况。市文旅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

 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对推进专项行动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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