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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意思3篇

时间:2022-08-18 10: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意思3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意思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将分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历程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意思3篇,供大家参考。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意思3篇

篇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意思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将分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历程以及成就与问题,进而在深化认识、完善制度、提高能力三个方面提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建议。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的提出和研究现状我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理论上是一个新概念,在实践上是一个新事物,研究和实践工作仍处于初始阶段,但已有良好开端,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为今后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提出的过程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用“社会治理”代替“社会管理”,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北京视察工作时和在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发表讲话时,强调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2017年,党的十九大强调,社会治理重在基层,要实现重心下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总体部署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成果,其中“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重要成果之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提出,“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宋贵伦 张 汉 梁家祺 *【 摘 要】

 近年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在理论认识、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实际成效仍然比较少。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从思想、理论和学科三个方面,深化认识,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能力。【关键词】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化认识 完善制度* 宋贵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副教授;梁家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博士生。本文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项目“关于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编号Wa2021014)的成果。35

 石” ①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初衷是“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 ② 。其实,在城乡规划领域,“市域”是一个早已被广泛使用的概念。根据原建设部于1998年发布的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of a city)是指“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市域”是区域的一个具体层级,在市域之上有全国和省域及都市圈,与市域平行的还有(自治)州域、(自治)盟(旗)域,市域之下则有县域。在各层级上都可以形成城镇体系,即“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不同规模等级、职能分工明确、相互联系紧密、空间分布有序的城镇群体” ③ 。“市域”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在“市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加强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范围内的城镇体系规划工作,从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④ 。1982年至1983年,国家逐步确立“市管县”的新行政体制,要求地级市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对所辖县实行全面领导,推动城乡协调发展。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要求,“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市的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部署城镇体系” ⑤ 。1989年,全国人大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要求,“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市或者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⑥ 。1991年,原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提出,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设市城市编制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编制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⑦ 。2005年,原建设部颁布的修订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提出,“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并列举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的七个方面的内容 ⑧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众多城市编制了单独的城镇体系规划,或者至少在其总体规划中包含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通过对“市域”概念的提出过程进行梳理可知,“市域”的存在前提是指“设市城市”,“市域”是相对于“中心城区”而言的广域概念,即“设市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由是观之,市域社会治理就是在“设市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开展的社会治理,既包括在其中心城区内开展的社会治理,也包括在中心城区外围的广域范围内开展的社会治理。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有关文章和讲话中指出,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层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指挥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任务提了出来。2019年12月召开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所有副省级市、地级市和自治州以及地(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直辖市下辖的区(县)均可申请试点,自愿申报” ⑨ 。2021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出台,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任务要求。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和实践工作进入快车道。(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研究现状当前研究中,国内众多学者把市域社会治理的实施范围界定为设立市辖区的市 ⑩ ,这样就把不设区的地级市(俗称“直筒子市”,即广东省中山市、东莞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儋州市)

 和省辖县级市 (20 多个分布在河南省、湖北省、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省辖县级市)排除在外了。事实上,中山市、东莞市、嘉峪关市这三个直筒子市都是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而仙桃市、36

 天门市和潜江市等省辖县级市也是湖北省的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地区。还有一些学者把市域社会治理的实施范围界定为市管县体制下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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