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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学习心得3篇

时间:2022-11-12 19:10:05 来源:网友投稿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3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心得范文5篇 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心得范文5篇 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学习心得3篇,供大家参考。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3篇

篇一: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心得范文 5 篇

 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心得范文 5篇

 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只有坚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才是有温度的法治,而这样的法治社会自然会让人民无法不爱。下面是为您推荐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心得范文 5 篇。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1

 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党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手中握有权力,心中当有责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干部是关键,在学法守法用法上当先行,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

 树立法治观念,尊崇法治,带头学法。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首先要走向法治化。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要树立法治观念,深刻认识我国法律制度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做到自觉尊崇法治,坚持法律至上,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用心学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要学习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还要涉猎其他方面的,做到专与博相统一,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同时还要带头普法,以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素养,人民尊法,则可使万民知所避就,以法自戒;人民懂法,则可有效地监督官员,真正让为官者用权为民。

 树立法治思维,敬畏法律,带头守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切实增强执政本领。要带头守法,立守法标杆,为民众榜样。领导干部应该自觉接受法律约束,权力行使于阳光下,做到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要敬畏法律,心存戒惧,行有所止。法治与人治截然不同,领导干部首先作为公民存在,同时又是人民的勤务员,要明白权由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徇私枉法,以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权威性。

 树立法治信仰,掌握法律,带头用法。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发出了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动员令,实现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信仰,掌握好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坚持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

 决问题,在用法积极主动,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方面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用法来保障人民的权益,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要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2

 20XX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总书记的一席话犹如催征鼓,给各级干部指明了奋进方向。作为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的关键少数,广大干部当积极响应总书记的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敢于担当使命,善于率先垂范,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按下回放键,坚持不忘初心,为法治中国注入温度。此次习近平总书记的会议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了 20 余次,成了不折不扣的高频词。感悟其中的人民立场,品味总书记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广大干部当有所领会,深刻理解到法律制度不应该仅仅是纸面上冷冰冰的条文,而是需要被

 落实落细、被赋予温度,成为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的治理良方。为此,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庞大工程中,党员干部既要大步向前,也要时时回望,不断叩问和守护以民为本的初心,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将人民的福祉、人民的呼声和人民的需求融入到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方方面面,真正运用好法治利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按下删除键,杜绝以权压法,为法治中国标刻尺度。法治与法制虽仅一字之差,却相去甚远,其中的关键之别就在于是否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领导干部,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深刻诠释了法治的应有之义。可见,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乱象,均不是法治的本义,而是法治的大敌。广大干部应将以往错误的权力观念一键删除,不仅仅要学法懂法,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法规并与工作紧密结合;更是要尊法畏法,培育法治思维,把法律真正当作内心笃定的信仰和神圣不可违背的旨喻。常怀敬畏之心,见法律红线绝不触碰;常思律己之道,临法律底线绝不逾越;常践正义之行,与违法行为坚决斗争。

 按下加速键,坚定道路自信,为法治中国增添力度。所谓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法治中国的进程要想行稳致远,必须找准正确的轨道,这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 1954 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的横空出世,到 1982 年现行宪法的颁

 布及其历次修正案的通过;从民商法领域各类单行法的出台,到标志中国法治新界碑的民法典的问世,中国法治的发展正是因为始终牢牢把握我国建设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我国发展的实际需求,才有了当下的宏伟图景。党员干部们应当深入学习我国不断完善的法治进程,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信心满满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地在全社会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中国良法之治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号列车在法治轨道上疾驰向前!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3

 11 月 16 日至 17 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向全党全国提出了新的法治要求。基层作为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更要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要带好法律明白人,干好法治带头人,找好法律服务人,多人努力,在基层大地上绘制好法治图卷。

 带好法律明白人,为基层法治图卷描好线。由于基层生活简单纯朴,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甚至认为法治是对传统习惯的约束,这就导致基层部分人不懂法,更不会用法,在自身

 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会维权。因此,基层法治建设要从转变群众传统的传统思维和落后观念做起,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村内法律大讲堂,拍摄普法小电影,搭建乡村法律戏台子,开展法律知识小竞赛,用好宣传栏和大喇叭,从日常生活中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引导群众养成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

 干好法治带头人,为基层法治图卷上好色。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更要扛好法治的红旗,用好法治的利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以后的工作方向和具体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基层法治的全过程。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干部的培训内容中,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群众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成为一名合格的乡村法治带头人,让法治的红旗在每个偏远乡村高高飘扬。

 找好法律服务人,为基层法治图卷添色彩。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要把法的重要性在乡村广泛宣传普及,为每个乡村找好法律服务人,打造一人对一村的服务式对接平台,努力满足村民各类法律服务需求,让基层群众获得更加便捷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让法治理念和法治新风吹遍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吹进老百姓的心坎儿里。要定期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律师志愿者及时帮助基层群众化解法律难题,解

 答法律疑问,化解村民矛盾纠纷,让群众想说理,会说理,有人说理,让乡村扬起法治的风帆。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4

 第 22 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

 笔者认为,推进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要在全国上下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大环境,法治不但要有广度深度力度硬度,还更应有温度,只有充满了温度的法治,才能让人民无法不爱。

 法治从人民中来,须做到立法有温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的文章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这表明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的所急、所需、所盼,加快完善保障民生民本的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让法律成为人民捍卫自身权利的坚强后盾。国家所立的每一项法其实都是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无论是经济、教育、交易,还是健康、医疗、养老等都离不开人民的身影,法治从人民中来,也就是每一项立法都应是深入人民、关注人民、了解人民之后的立法为公的集中体现,让人民在法治中也能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如此才算得上是立法有温度,为公立法方

 能为民所爱。

 法治到人民中去,须做到执法有温度。法治的作用是为人民明示可为与不可为之事、矫正偏离正轨之行为以及预防可见性错误的发生,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法治最终还是要到人民中去。法律作为人民最严格的行为规范,却依然有部分人会有意或无意地出现违法行为,或轻或重地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违法则必究。事实上法律本身就是带有温度的,如免除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等,然而,法治温度的体现最关键还是在于执法有温度,执法有温度就是要让恶意违法者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还受害者一份公道,让无意违法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到最轻处罚,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治只有先做到了执法为民,才能做到执法有温度,为民执法方能为民所爱。

 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只有坚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才是有温度的法治,而这样的法治社会自然会让人民无法不爱。

 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5

 20XX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斑斓画卷。

 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让法治建设有力度。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人民生命安全、生活幸福的有力保障。加强法治建设可以维护国家政治稳定能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担当精神,以实字当先,以干字当头,重拳出击、下大力气整治违反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全方位守护人民安全。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当前,中华民族正处于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凸显,广大执法人员要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有效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至上,推动实现社会公平,让法治建设有深度。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

 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从严管理执法人员队伍,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特权思想,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申诉有门解决有道;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

篇二: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四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四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篇一

  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 1997 年的十*大提出要在 2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 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

 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篇二

  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时刻,十八届*中全会向世界发出了强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站在新起点,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加速实现中国梦,在某种意义上,在于亟待解决法治进程中的一个共性问题:填平法律文本与规则实践之间的“沟壑”,加速法律与社会的高度融合。

  管子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到汉时起长期浸淫中国封建社会“礼律结合”的传统法制,直到清末被迫修律;从春秋铸刑书、铸刑鼎,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再到代表中国古代最高立法水平的《永徽律疏》出台。无论是为巩固统治地位而立法,还是为适应当时社会发展而变法,中华民族对法律制度文化的追求与创造,未曾停歇。当然,在“刑不上大夫”的“人治”时代,法律活动的目的在于期望法律能按照设计者的意愿,融入和适应社会,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这就必然要

 求在法律活动中,务必要消除制度文本与社会实践之“壑”。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 1954 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到 1982 年通过新中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再到后期新中国宪法不断修改完善,尤其是十一届*中全会以来,在去“人治”的“法治”求索中,尽管也走过弯路,但我们始终立足新中国建设发展之需,坚持在扬弃中继承,在开放中移植,在探索中创新,在实践中丰富,不断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之树枝繁叶茂。回首这一辉煌的法制建设之路,在某种意义上,法律活动的本质还是在于努力消除法律文本与社会实践之“壑”,让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更好的适应新中国的土壤,促进中华民族的崛起。

  审视浩瀚的人类发展历程,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制约法律制度文明进步的一个不容回避的共性问题的确在于:法律制度的文本规范与法律运行的社会实践之间,往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离”或“沟壑”。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着陆”不充分,导致法律“接地气”不足,使得法律“实然效果”与“应然价值”不符,最终决定了法律的“正能量”被大打折扣。回首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制建设历程,我们之所以也走过弯路,甚至摔过跤,即源于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制度文明建设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填平“文本”与“实践”之“壑”,让法律植根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

  如今,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加速,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不断探索,中华民族迎来了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站在实现中国梦的新起点,党的十八大郑重宣布:到 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站在法治中国梦的新征程,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号角,法治的战鼓已越擂越急。在消除“文本”与“实践”之“壑”的探索中,中国法治建设不断提档升级,法律将更好地融入社会。

  如何消除“文本”与“实践”之“壑”,让依法治国的征程变坦途?以**为总书记记的党中央,已给出了科学的路径选择。那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前进的方向虽已指明,但在“痛并快乐着”的征程中,填平法律“文本”与“实践”之“壑”,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加速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举措,在多管齐下中打好“组合拳”。当前,首当其冲是完善立法规划,出台“权力清单”,编好“制度的笼子”,在“开门立法”中创制适合我国土壤的“良法”或制度文本。在这个基础上,关键是要创新体制机制,出台包括“法治gdp”等在内的一系列考评和监督举措,确保在严格执法中依法行政,在公正司法中实现社会正义,在全民守法中实现社会和谐。从而让法律充分“接地气”,生根结果,普惠百姓。

  从长远看,消除“文本”与“实践”之“壑”,实现法治中国的坦途,还在于“纸上的法”要变成“心中的法”,使法律成为每个人的真诚信仰和行动指南。所以我们时刻要有忧患意识与问题意识,勇于直面法治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重视普法,尤其是干部学法,不断让法律价值内化于心,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氛围,增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履职和行事的能

 力,最终形成“法律为王”的发展哲学。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令已发,法治中国梦正在走向现实,我们开始听到中华民族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铿锵足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篇三

  因为依法治国的主题,随着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多少国人拍手称快,殷殷期盼,我是其中之一。为何对这高大上的会议如此期待?我认为法律所孕育的是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期盼通过推进依法治国,政治更加清明,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直面司法往事,抖落历史烟灰,拨开现实浮云,多少官员知法犯法,践踏法律,总让我有一些莫名的惆怅和不安。我渴望真正的法制中国的到来,法治不仅是宏大的,更应是具体的;它不仅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人民福祉。

  一、期盼通过建立法治政府,政治更加清明。十八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的办事作风,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法治建设所表现出来的魄力,让我们对党的执政能力充满信心。这次*中全会更是史无前例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令人欣喜万分。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使民心稳定,国家稳固,一定要通过法治。目前常常耳闻有害食品、环境污染、黑社会捣乱诸如此类社会阴暗面,或多或少都有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因利益输送而形成保护伞的问题。权力寻租时常发生,官员渎职乃至腐败,它对社会规则和社会风气是一种毁灭性打击。只有建立法治政府,将公权力规范好了,法治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也才更有底气运用起法治利器,进一步治理社会。*中全会《决定》的措辞用词不再像以往那样弱化,而是比较强化,而且《决定》不回避矛盾,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一亮明,更让我看到了党解决问题的胆识和魅力,看到了中央领导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决心。*中全会已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设定了宏伟目标,勾画了清晰的法治

 路线图,我相信党这次一定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来抓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落实,虽然任务艰巨,但几年或十几年后就会看到一个政治清明的法治政府。

  二、期盼通过建立法治社会,社会更加公平。*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更全面的部署,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现在电视网络等媒体时常插报假案错案的纠错平反,让违法的人受到惩罚,让守法的人免于恐惧,是公平正义最基本的体现。我们知道,公平正义是人类的追求。没有法治以前,人们靠革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毛泽东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如果公平正义长期缺席,人们就会怨声载道,丧失信心,揭竿而起,社会必将崩溃。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现在各级司法机关都在对一些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疑案”进行重审。总书记记也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此举释放出的进步信号,令人欢欣鼓舞。再进一步看,如果社会贫富分化过于严重,社会结构严重板结,官员的子女亲属垄断特殊行业,这更谈不上公平正义。如何打破利益藩篱,实现共同富裕?在当前,只能运用法治所包含的平等、民主理念,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只有通过建立法治社会,社会才会更加公平。

  三、期盼通过建立法治中国,人民更加富裕。谈及法律,离不开讲政治。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和法律都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部分,是一对孪生姐妹。那法治与经济有什么关系?看似离得有点远。但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法治良好的政府,就会有一个讲究规则的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才能摆正,市场运作才会有序,资源配置也会更加合理。创造财富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人民就会更加富裕。所以我期盼建立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政府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厘

 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处理好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关系,政府知道自己该在哪里放手哪里收手,然后让市场活力充分涌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就会充满生机活力,多种所有制经济才会相互交融,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一个国家如果具有稳定的政府、可预知的法律变动方式、以及强有力的司法体系,这个国家就能取得更大的投资和增长,身处其间的民众才会焕发出创造财富的热情。这次会议表面上看属于司法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却也与经济改革和民生事业息息相关。它释放出的改革红利,必将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进而让人民更加富裕,生活更加幸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篇四

  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

篇三: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心得体会 5 5 篇范文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1 1

 近日,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 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要害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党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手 中握有 权力,心 中当有 责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干部是要害,在 学法守法用法上当先行,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

 树立法治观念,尊崇法治,带头学法。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 规范 引导社会生活。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首先要走向法治化。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要树立法治观念,深刻熟悉我国法律制度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做到自觉尊崇法治,坚持法律至上,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专心学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管理论,既要 学习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还要涉猎其他方面的,做到“专”与“博”相统一,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同时还要带头普法,以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素养,人民尊法,则可“使万民知所避就”,以

 法自戒;人民懂法,则可有 效地监督官员,真正让为官者用权为民。

 树立法治思维,敬畏法律,带头守法。其身正,不 令而行;其身不 正,虽令不 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切实增强执政本领。要带头守法,立守法标杆,为民众模范。领导干部应该自觉接受法律“约束”,权力行使于阳光下,做到“言不 中法者,不 听也;行不 中法者,不 高也; 事不 中法者,不 为也”。要敬畏法律,心存戒惧,行有 所止。法治与人治截然不 同,领导干部首先作为公民存在 ,同时又是人民的“勤务员”,要明白权由法定,法无授权不 可为,无论职务高低 权力大小,都不 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 徇私枉法,以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权威性。

 树立法治信仰,掌握法律,带头用法。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九届五 中全会发出了 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动员令,实现“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保障。新时代 新征程,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信仰,掌握好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坚持用法治思维去思量和解决问题,在 “用法”积极主动,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深化改革 化解社会矛盾 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方面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用“法”来保障人民的权益,要力戒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同时,要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

 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把能不 能遵守法律 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2 2

 近日,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 移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 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提供有 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 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斑斓画卷。

 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让法治建设有 力度。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人民生命安全 生活幸福的有 力保障。加强法治建设可以维护国家政治稳定能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可持续 安全感更有 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 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担当精神,以“实”字当先,以“干”字当头,重拳出击 下大力气整治违反犯罪行为,坚定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全方位守护人民安全。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实现法治国家 法治

 政府 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当前, 中华民族正处于伟大复兴的要害时期,各种矛盾凸显,广大执法人员要适应新形势 担当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有 效发挥法治在 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中的积极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至上,推动实现社会公平,让法治建设有

 深度。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实现好 发展好 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从严管理执法人员队伍,坚定杜绝以言代法 以权压法 逐利违法 徇私枉法的特权思想,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申诉有 门”“解决有 道”;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延伸法律触角,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要培养人民群众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激励群众合理合法维权,以理性 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营造学法 知法 懂法 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法律切切实实成为每个公民的信仰,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德法结合,推动实现法治文明,让法治建设有

 温度。文明与法治是社会调控的两种形式,二者是相辅相成 相互促进 相互补充的。一个高度发达文明的国家,必定会匹配相应的法律,一个法律完善的国家也必定会催生出一个高度文明发达的社会和

 国家。文明靠大家守护,法律要大家遵守。进入新时期 踏上新征程,建设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既要依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又要依靠人民群众的道德自律。各地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 机统一,增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形成人民群众文明用法 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良好局面;要深化司法制度深层次改革,及时改进和废除不 合理的法规,让法治建设彰显人文温度,为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贡献力量。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我们要始终秉承法治建设为了 人民 依靠人民 造福人民 保护人民的基本要求,不 断健全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保全社会缘法而行,法盛人和,为社会繁荣发展 国家长治久安 人民幸福生活注入强盛持久的动力,奋力谱写新时期“ 中国之治”新篇章。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3 3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 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中的积极作用]。文章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 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推动发展 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 应对风险的能力”。党员干部用权理政 修身律己,都要依法依规进行,惟独 心 中有 纪法 知敬畏,才干手 中有 办法 有 分寸,办事有 章法 知轻重。

 心里有 纪法,不 出事。党员干部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近距离服务群众,必须坚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学法知法 懂法用法,把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装在 心里,时刻心存敬畏,知道哪些事能做 哪些事不 能做。要在 学法 中不 断增强法治定力,用法律约束个人言行,坚守法律红线,确保行得正 站得直 不 出事。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的教化 约束作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 公平诚信的社会主义新民风,筑牢守法用法的社会基础。

 手 中有 办法,干成事。要在 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倾尽所能为群众办实事 解难题。要坚固树立“以人民为 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答不 答应 满不 满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深入基层一线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 平衡利益 协调关系,帮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各种争端。尤其是对一些群众“信访不 信法”的突出问题,要耐心引导,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坚定捍卫法律的权威性,在 解决问题的过程 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办事有 章法,办好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不 能在 涉及纪法的工作 中掺杂个人感情,打法律的擦边球,尤其是在 人事任免 职务晋升 工程项目等敏感问题上,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决不 能心存侥幸 徇私舞弊。特殊是公检法 工商 税务等各种涉法部门在 执法过程 中,必须规范执法 文明执法,不 能凭着个人好恶任性执法 粗暴执法,更不 能借

 职务之便优亲厚友 知法犯法。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不 断加强 学习,锻造业务过硬 执法从严的执法工作队伍。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 于执行。“天下大事,不 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固树立组织意识 法治意识 制度意识 纪律意识,形成遵纪守法 懂规守矩的良好氛围,坚持做到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遵守法规制度没有 特权 执行法规制度没有 例外。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4 4

 [求是]杂志近日刊发了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 完善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文章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 真管用 有 效率的制度体系,需要坚持好 实施好,也需要不 断完善和发展。

 今年 12 月 4 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将这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于 1982 年 12 月 4 日正式实施。设立“宪法日”,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宪法的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治国理政的总规矩,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 强盛的生命力。我们要以“宪法日”为契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强化全民法制意识,塑造共同法律信仰,让“制度自信”之花在 人民心 中不 断绽放。

 保证“制度自信”之帆的“躯体”健康,要坚守以宪法为核心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 学习宣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实际,在 长期实践探究 中形成,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 机统一整体,宪法在 这个整体 中居于统帅地位,并具有 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日”只是一个载体,在 这一天会举行“宪法宣誓”活动,会组织 学习交流,会走到大街小巷与老百姓讲解宪法内容,我们设立“宪法日”,不 单单是为了 宣传宪法,而是要通过这样一个“纪念日”,让宪法精神乃至法治精神能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的心 中,在 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学法 守法 尊法 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让老百姓真正地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好还能用得好。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好这个“整体”,就是以制度“躯体”之健康为人民谋幸福!

 确保“制度自信”之帆的“生命”旺盛,要及时总结实践 中成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将其上升为制度 转化为法律。法律和制度是抽象的 概括的,具有 一定的“滞后性”。社会在 不 断地发展变化着,法律和制度的制定又来源于现实,以社会为基础,在 制定过程 中对社会实际的预测必定是有 限的。先制定的法律和制度不 一定能反映出新呈现的矛盾和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及时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上升为“理论”,保证制度的“生命”旺盛。我国“国家宪法日”设立于 2014 年,

 并于此后逐渐建立起宪法宣誓制度,事实上,自我国现行宪法正式实施以来,设立“宪法日”的呼声就由来已久,这是一个探究 建立 完善的过程。我们在 长期地实践和探究 中摸着石头过河 与时俱进,建立了 这些好的制度 制定了 相应的法律,凝结起全社会的法治信仰,不 仅推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也更好地推进了 全面依法治国,筑牢了 “制度自信”的基石。

 保持“制度自信”之帆的“灵魂”不 老,要积极汲取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 益成果,加强理论钻研,注重制度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保持“制度自信”之帆的“灵魂”不 老,就要在 传承 中超越 在 汲取 中提升 在 借鉴 中完善 在 改革 中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 开放包容性,我们要进步,离不 开对优秀和先进文明的 学习借鉴,要坚持合理借鉴人类制度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在 交流互鉴 中博采众长 兼收并蓄,在 放眼世界 中去粗取精 推陈出新,走出自己的路。同时,要加强理论钻研,为制度自信提供理论支撑,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让“制度自信”永葆生气。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将其载入宪法,这就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创新,也是宪法实施形式的一种全新尝试。用看得见的“仪式感”培养宣誓者对法律的敬畏,让宣誓者形成内心的认同和良心的约束,“宪法日”也应坚持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开展宪法宣

 誓活动,提升公众对宪法的尊重 热爱和信仰!

 乘着“宪法宣传”之风,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扬起“制度自信”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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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月 1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 [求是]杂志发表了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 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文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管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对百年未有 之大变局下的风险挑战,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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