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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怎么样2篇

时间:2022-08-27 13: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怎么样2篇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怎么样 xx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一、执法队伍现状现我局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个,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怎么样2篇,供大家参考。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怎么样2篇

篇一: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怎么样

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执法队伍现状 现我局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x 个,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x 名,设队长 x 名(副科级)、副队长 x 名(股级),股级职数 x 名。其中 30岁以下 x 人,30 岁至 40 岁 x 人,大学本科学历的 x 人,大专学历 x 人,煤矿专业 x 人,法律类专业 x 人,其它专业 x人,其他部门调入 x 人,公开招聘 x 人。

 二、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 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执法依据公开制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办理和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全过程管理制度》《执法案卷制度》《执法统计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根据以上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单位未出现乱执法,错执法等情况,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

 (二)20xx 年以来本辖区立案查处案件 xx 起,共处罚金 xx 万元,无行政复议事项。

 (三)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自我单位制定《年度监督检

 查计划制度》以来,各监管股室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制定股室年度监管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监管任务。

 (四)机构改革后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不能满足现有职能职责需要。机构改革后,虽然县应急管理局未直接监管煤矿安全,但在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的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和负责的其他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火灾扑救,灾害救助等工作,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x 名工作人员有 xx 名划转到了县工信局,目前县应急管理局只有干部职工 xx 名,执法大队只有 xx 名,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需要。二是应急管理还未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应急管理部门虽然完成了组建,但部分职能职责只是进行了简单的组合划分,特别是各个指挥部以前的应急预案、工作制度、操作规范、风险等级、应急响应机制等不一致,各部门的联动方式局限于电话、会议、文件等初级方式,相关工作制度还需进行磨合健全,还未真正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相关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应急管理相关机制并不完善,预防和应急准备机制、预测和预警机制、快速响应机制、应急保障机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等还需修订完善。部分规章制度仅在机关之间内循环,机构改革前的一些应急方面的规章制度在现有应急管理体制下已经

 不太适用,存在制度保障方面的盲区。

 三、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情况 (一)为提高监管队伍执法能力,我单位每年组织一次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以单位每周工作例会为契机,主持会议的领导对安全知识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回答不合格的监管人员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再教育。

 (二)加强监管执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摸底梳理,对需要延期换证的企业提前 3 个月书面告知,并主动上门开展延期前咨询、解答,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并开展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合理为企业预留出整改时间,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安全隐患,达到延期换证的安全条件,避免了企业因资料准备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无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而面临停产。

 (三)执法装备、经费保障等情况。我单位现有执法车辆 x 辆,执法记录仪 x 台,执法电脑 x 台,打印机 x 台,执法经费有保障。

 (四)在监管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干扰。一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少,不能全方位对所管行业领域企业实施安全监管。二是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和检验仪器设备配备不完善,不能准确反映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不够,对一些新标准、新要求、新政策掌握不及

 时。

 四、下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配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导,便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管水平,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是增加执法装备的数量,确保执法装备的质量,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的精准性。

篇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怎么样

XX 区应急管理局 0 2020 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4 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 号)及 2020 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XX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和我区实际,特制定 2020 年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执法机构 XX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二、检查时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底。不定期,次数不定。

 三、检查范围 XX 区行政区域内 四、检查对象 全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 五、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六、执法检查内容 1、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2、各单位是否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各单位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各单位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是否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5、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

 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8、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9、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是否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是否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是否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安全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12、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确、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 14、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其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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