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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小学招生工作方案3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11 15:00:05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为做好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基本原则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招生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3篇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1

为做好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分

具体内容详见

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2

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

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

坚决遏制择校行为,坚决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和收取择校费,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具体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新生和三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年龄:年满6周岁,即 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以下简称“新生”)。

(三)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20XX年5月30日至31日。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新生出生证或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下同);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

③ 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

四、招生报名时间和要求

8月16日,我校招生区域内,凡年满6周岁2008年7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有家长持其户口薄到学校教导处报名注册。

因身体状况要迟延入学的学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可延迟入学。

五、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有教导处具体负责。

2、根据0---7周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幼儿园在园幼儿情况由包队教师逐户调查,对照户口薄把应入学的学龄儿童一个不漏的登记。

3、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检测或变相考试、检测,确保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4、认真做好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5、严格控制班额。

20XX年7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3

20xx 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全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 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

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

坚决遏制择校行为,坚决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和收取择校费,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中心城小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今年湖州中心城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84个教学班。

各校计划招生数详见《湖州中心城小学20xx年招生计划表》。

(二)招生对象

1、年龄:年满6周岁,即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以下简称“新生”)。

2、户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等要求。

具体对象如下:

⑴属中心城户籍:即户籍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等六个街道及仁皇山街道非农户籍 (以下简称“中心城户籍”)的新生。

⑵非中心城户籍: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学。

确有特殊情况需进中心城学校就读的新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提出借读申请,并愿意接受统筹安排,否则不予受理。

具体为:

第一类: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已在中心城购买房产(指住宅房产,下同。

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并居住稳定的;

第二类:符合有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环渚、龙溪、滨湖等三个街道涉及土地征用农转非的新生和康山、道场本地户籍新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臵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20xx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三)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20xx年5月30日至31日。

2、登记须知

根据新生户籍和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房产等情况的不同,分四类对象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

(1 )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户籍且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有房产的(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或新生父母在中心城确无房产 (凭市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新生出生证或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下同);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相关证件的,还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从2016 年起,“户房一致”将按照新生户籍和房产完全在同一处的原则进行确认。

(2 )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即新生属非中心城户籍,但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有房产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户籍 (户籍迁入挂靠在亲友处),但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无房产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如租赁协议)。

⑷属“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如新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与学历证明、投资者注册企业法人证书等);

②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

3、登记办法及地点

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今年将在中心城各小学和招生办分别设立新生预报名登记点,由监护人根据新生所属情况持相关材料到对应的"登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的依据)。

(2)属“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及“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均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吴兴实验中学内,建设路134号,电话: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四)施教区划分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要求,20xx 年中心城各小学施教区域将依据“大稳定,小调整”、“既考虑相对就近,又兼顾生源平衡”的原则,在新生预登记报名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按照房产实际进行划分。

具体划分情况将与新生名单同时公布。

(五)划拨办法

新生划拨严格遵循“户房一致”确保优先、“户房不一”统筹平衡的原则进行。

即: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由区招生办在新生预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直接划入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2、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根据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划拨情况统筹考虑安排。

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域内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域内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根据各校划拨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4、属“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六)报到注册

1、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5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

2、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于7月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七)学籍管理

1、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后,即取得学籍。

学校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按浙江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规定要求做好新生有关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2、学籍管理,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

2、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施教区的新生,否则将不承认其学籍,不享受今后评先评优与经费保障。

3、吴兴区第一小学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按招生计划制定好招生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四、乡镇学校及民办新居民随迁子女学校招生

1、各乡镇(街道)学校招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2、各民办新居民随迁子女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要求和核定的办学规模标准,制订招生计划报所在乡镇(街道)和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五、符合新居民随迁子女就学条件的新生,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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