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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全文完整)

时间:2022-09-14 18:0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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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全文完整)

 

 旧县中学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

 二、 组织党员和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科学、 文化和业务知识, 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

 三、 严格组织生活, 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 遵守党的纪律, 严守党的秘密。

 四、 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 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搞好党风廉正建设。

 五、 做好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严抓入党质量关。

 六、 定期检查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 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 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七、 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共青团、 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 协调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 同心协力, 密切配合, 共同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八、 充分调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贯彻知识分子政策, 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 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

 九、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经支委会决议, 班子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问题, 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十、 党组织要重视自身建设, 经常讨论检查党务工作,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的方针, 按照《党章》 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的要求, 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 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

 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 本人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

 积极靠拢党组织, 承认党的章程, 愿意履行党员义务。

 2、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支持改革开放。

 3、 在学习、 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较突出, 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 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热爱祖国, 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

 积极分子的确定 1、 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 支部书记要在两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 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培养联系人。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推荐, 经支委会或党支部审定。

 共青团员和 3

 5 岁以下的青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还应经过团组织(团委)

 推优(推荐为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青年)

 。

 (三)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1、 党支部定期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班, 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任务和作用, 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等工作。

 2、 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 对近期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 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 纲领、 指导思想、 宗旨、任务、 组织原则和纪律, 了解入党的条件、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 入党积极分子要主动向培养联系人或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必须有一次以上汇报。

 4、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 工作情况和培养情况。

 5、 党支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6、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在考察过程中, 要广泛听取党内外人士的意见, 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织活动的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 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四)

 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 经党小组或培养人推荐, 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内外人士意见的基础上, 经支委会或党支部研究讨论通过, 可列为发展对象。

 2、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

 (1)

 对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态度。

 (2)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事件 (政治事件)

 中的表现。

 (3)

 直系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 政审的基本方法:

 同本人谈话、 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必要时函调或外调(对于多次外调无回复的,可由发展对象书面向党组织说明情况, 支部加意见)

 。

 4、 党支部按《发展对象 同志的材料》 目录表准备材料报组织人事科。

 5、 组织人事科审查发展对象材料, 填写好“发展对象情况表” ,对材料齐全, 填写规范, 程序正确, 党内外人士评价好, 符合入党条件的, 上报党委批准, 及时退回材料, 下发《入党志愿书》 , 并通知支部进行公示, 无异议的可召开通表会, 公示结果有意见的要及时请示党委组织部门, 再决定是否召开通表会; 对材料不够齐全和党内外人士意见不大一致的, 通过电话、 书面、 个别谈话、 或座谈会的形式,深入基层了解情况, 需要时提前约发展对象谈话, 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了其对存在问题的认识。

 二、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

 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二)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 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 章程, 说明党员的条件、 义务和权利。

 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 政治觉悟、 思想品质、 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 并认真填写介绍人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任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 继续对其教育和帮助。

 (三)

 支委会审查 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 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 入党动机、 本人简历, 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 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的情况。

 4、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能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5、 发展对象表态。

 6、 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建议发言不热烈或有不同意见时, 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

 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7、 支部决议要反映发展对象的思想和现实表现、 主要优缺点,通表会时间、 应到会人数、 实到会人数, 其中正式党员人数, 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

 按照要求, 将《入党志愿书》 和通表会的原始记录、公示情况报告一并上报局组织人事科。

 5、 党委委派专人对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预备党员, 及时进行谈话, 写出谈话记录。

 6、 党委会审批(3 个月内)

 。

 7、 批复, 退回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发《发展新党员批复通知》 、《预备党员考察表》 和《党费证》 。

 三、

 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和转正 (一)

 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 1、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或党支部,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锻炼, 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2、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 个别谈心、 党课教育等,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每季度讨论一次, 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

 (二)

 预备党员的转正 1、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 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2、 党支部对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作出是否按其转正的支部决议。

 对符合党员条件

 的预备党员, 要及时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对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 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决议要写进入党志愿书第 11 页)

 。

 对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经考察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 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的基础上, 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按《同志的转正材料》 要求, 将材料上报乡组织人事科。

 4、 党委审批(3 个月内)

 。

 四、

 组织落实 各基层组织要加强组织落实工作:

 1、 支部组织委员要努力做好或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2、 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 做好积极分子的考察登记工作。

 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以此增强党员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心。

 3、 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 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旧县中学党支部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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