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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讲演讲稿7篇

时间:2022-11-10 18:35:08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宣讲演讲稿7篇法律宣讲演讲稿 学习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精神讲稿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等,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宣讲演讲稿7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宣讲演讲稿7篇

篇一:法律宣讲演讲稿

2022 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精神讲稿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等,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2 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方案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

 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年“民法典宣传月”的主要内容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今年“民法典宣传月”重点安排包括: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制作系列短视频;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

 点,组织举办 2022 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推动各地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以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为载体,征集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组织开展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好相关工作。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篇二:法律宣讲演讲稿

知道昨天是什么日 子吗?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 15年来, 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 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 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 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 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 积极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 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 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 由“法”字演绎而来。

 “法” 字的“水”部放射出 三条弧形光带, 穿越整个圆形, 具有动感、 传播、放射、 扩大之效应, 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 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

 “法”的“去” 部, 造型如一把金钥匙, 插在三条光带中, 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 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一、 做好“六五” 普法启动工作二、 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三、 深化“法律六进” 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四、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五、 加强阵地建设六、 加强工作指导七、 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

 8、 突出 学习 宣传宪法, 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 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形成崇尚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 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 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 法的良好法治氛围。9、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引 导党员 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10、 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 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 宣传, 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1、 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二、 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15、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深入开展多 层次、 多领域的依法治理, 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16、 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 继续深化法治城市、 法治县(市、 区) 创建活动, 总结推广经验, 健全完善制度, 提高创建水平。17、 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 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18、 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 民主法治社区、 诚信守法企业、 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评选活动。

 七、 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28、 广泛宣传“五五” 普法成就和经验, 宣传“五五” 普法期间的先进典型, 为顺利启动“六五” 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29、 深入宣传“六五” 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六五” 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 总体目 标、工作原则、 主要任务、 工作安排和要求, 推动“六五” 规划的顺利实施。30、 积极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办好中国普法网英文网。

 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学习 宣传宪法,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 执政为民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五五’ 普法规划,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学习 宣传宪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 校车配责任民警或写入《校车安全条例》11月 16日 9时15分许,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校车( 核载9人、 实载64人)

 , 与重型自 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 造成21人死亡( 其中幼儿19人)

 、 43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 事故原因是小客车严重超员 , 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 导致事故发生。

 该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车辆违法严重超载、 非法擅自 改装车辆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 措施不到位、 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2、 中国“雪龙” 号穿越密集浮冰区进入南极圈3、 菲律宾附近海域现6级地震 震源深度20公里新华网“雪龙” 号11 月28日电35分左右(北京时间28日1 6时35分左右)

 ,“雪龙” 号科考船越过南纬66度33分纬线, 进入南极圈。船时28日1 3时新华网北京11 月30日电 据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网站消息, 北京时间30日8时27分, 菲律宾群岛附近海域, 发生里氏6.0级地震, 震中位于北纬1 5.5、 东经11 9.0, 震源深度20公里。

篇三:法律宣讲演讲稿

22 年“民法典第二个宣传日”派出所民警进校园法制讲话稿范文 大家好。我是县公安局 xxx 派出所的民警,感谢 X 校长的精心安排和学校的部署,让我们有这样难得的交流机会。

 首先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 1.6 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 40 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而这些随意的忽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往往是酿成事故的隐患,在这里我想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青少年学生除了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以外,因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也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

 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一些青少年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会渐渐腐蚀自己的心灵,就会使自己经常情不自禁地犯错误。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社会正在共同努力。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当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路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作为 21 世纪的新人,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最后祝同学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法制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

 经之路。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它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共同创建一个平安的校园。

篇四:法律宣讲演讲稿

副校长讲话稿

  冶福斌

 各位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

 能够在国旗下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宣讲, 我非常高兴。

 当前,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在渐渐地影响到了同学们, 我们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

 因此, 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 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 我特别向大家提出以下两点希望和要求:

 一、 远离网吧 好多网吧通宵经营, 而且座无虚席, 其中, 80%以上是打游戏,17——18%是交友聊天, 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寥寥无几。

 网吧象一个陷阱, 迷恋网吧危害非常大。

 第一, 摧残身体。

 网吧空气混蚀,人口密度大, 卫生、 环境条件极差, 严重影响着身体健康。

 第二, 心理受损。

 许多未成年人一旦上网, 便无法把握, 将太多的时间精力花在网吧里, 致使学业受影响, 老师批评、 家长生气, 无形之中加重了心理负担。

 第三, 滋事生非。

 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 大多没有收入, 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 有的结伙敲诈, 有的偷盗抢劫。

 还有一类人进出网吧, 他们纯粹是敲诈中小学生, 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在网吧发生, 由此可见, 网吧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

 第四, 影

 响学业。

 这是必然, 因为大量精力用在上网上还有多少精力去搞学习呢? 所以, 在此倡导全体同学远离网吧, 远离这个无形的陷阱。

 二、 充分认识高年级拉帮结派、 拜兄称弟的危害

  人的青春期大致在 14 岁左右, 近年又出现早熟的趋势, 这个阶段, 同学们辨别是非的能力、 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都很差, 于是在一些高年级小学生中, 开始出现拉帮结派、 拜兄称弟、 哥哥认妹妹、引校外的学生进入校园的恶劣习气。

 这种习气一旦发展, 势必出现打架滋事、 抢劫、 敲诈勒索等行为, 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从拉帮结派、滋事打架开始的。

 不听教育, 一步一步渐渐变坏!

 这样的案例我们接触过很多。

 所以, 每位同学要对自己负责的角度充分认识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

 三、 严重厌学后患无穷, 这是我们必须重视的。

 可以说, 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厌学的原因很多, 如学习困难、 课业负担重等, 一些学生的厌学达到一定的程度, 为逃避学校的学习生活, 选择逃学, 逃学的危害:

 除了直接影响学习外, 还会滋长不良的品德。

 学生逃学后在外游荡, 容易进入一些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网吧、 游戏厅等)

 , 同时, 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发生偷窃、 打架等行为, 甚至走向歧途。

 所以, 逃学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一个危险信号, 这必须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同学们, 你们正值最美好的黄金年龄, 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祝愿我们的广大同学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 平安、 健康、茁壮的成长, 这是父母的期望、 老师的期望, 也是全社会的期望。

 2009 年 3 月

篇五:法律宣讲演讲稿

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三篇

 妇女权益: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一篇

  很荣幸今天能有机会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探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专题很多,根据领导的要求和时间安排,今天我只讲家庭暴力一个专题。在进入专题之前,为使大家对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我先介绍一下我国现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我国现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创制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力度,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体系。现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妇女在参政、劳动用工、教育、家庭、健康等诸多方面的权利,为妇女撑起

 了一片法律的天空,它们对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等一系列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将日益完善。家庭暴力再有三天就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了。要过节了,我们高兴,在高兴的日子里我们本不该提家庭暴力这个让人悲愤的词。但是为了我们能更好地开展妇女维权工作,帮助更多的姐妹远离家庭暴力,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家庭暴力的有关情况。提起家庭暴力,我想只要看过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人,都会对剧中男主人公安嘉和的卑鄙行径感到激愤。家庭暴力不只是电视剧中的故事,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我们身边。据调查,30%的中国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而且家庭暴力受害者有近 90%是女性。家庭暴力的危害不容低估:它严重影响、破坏了社会组成细胞——家庭,不仅侵害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还会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不及时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受害者本人又不知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忍气吞声、长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态下,就有可能采取法律禁止的手段——故意杀人,杀夫报复,酿成恶性事件。重庆奉节有这样一个女子,与丈夫结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婚后不久有了一个孩子,但没多久孩子得病死了。丈夫责怪她未养活孩子经常打骂她,她想结束这痛苦的婚姻,于是向丈夫提出离婚,但是却招来丈夫更强烈的打骂与羞辱。终于,在丈夫的再一次毒打之后,她用剧毒鼠药毒死了他。结果,被重庆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她知法、懂法的话,是完全可以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至于采取这种极端方式的。下面,我将从家庭暴力的概念与特征、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家庭暴力的救济、实施家庭暴力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家庭暴力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的问题及我国在反家暴行动中存在的难题等六个方面来谈谈家庭暴力,希望能为大家认识家庭提供一定帮助。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与特征目前,我国尚无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婚姻法》及修正案里面提出了家庭暴力这一概念,但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出明确表述,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解释(一)》对家庭暴力下的定义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从这一规定看来,我国法律上对家庭暴力采取了严格界定,认可的主要是行为人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身体及精神暴力,对于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冷暴力等更为隐秘的行为暂时还没有认定。不过,我个人认为,家庭暴力应该包括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冷暴力如辱骂、诋毁、凌辱人格、不给治病、强迫过度劳动、歧视性待遇、长期不理不睬等。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

 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家庭暴力与其他暴力行为相比较,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1)施暴者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2)暴力场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中,以家庭内为行为场所,因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3)侵害的客体集中于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的人身权利,即家庭成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性自主权以及人格尊严等权利。(4)主观上的故意性。即施暴者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5)在行为方式上,家庭暴力一般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逼迫。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根据家庭暴力的不同表现形式,大致分为四种类型:(一)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二)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三)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四)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罚跪、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限制行动自由等,具有连续性的

 特征。(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三、家庭暴力的救济

  (一)针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的救济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要敢于向外界求助,一是向亲朋戚友求助,如长辈、关系较好的邻居。由亲友劝阻,批评施暴者;二是向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求助。村(居)民委员会都设有调解组织,由调解组织、基层干部、单位领导进行调解,对施暴者施加压力;三是向妇联和村(居)妇代会、单位的妇委会、工会求助,由组织出面劝告施暴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处理好案件,必要时还可以支持受害者提起诉讼;四是向公安机关求助。公民人身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2008 年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 出警工作范围,并按照《110 接处警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受暴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拨打 110 求助,由公安人员到场制止暴力(必要时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二)在婚姻生活中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救济

  1.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对这种救济方式我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蒋晓月与高力 1995 年经他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度较好,后因家庭琐事双方经常发生吵打。后双方签订协议书一份,

 内有一、生活中男方高力,在女方蒋晓月没有错的时候,不准殴打女方蒋晓月;二、生活中如果俩人有不愉快或争执不准离家出走,如违者打断腿不负法律责任和任何责任等内容。2002 年 2 月,双方再次发生纠纷,高力将蒋晓月打伤,造成蒋晓月两处肋骨骨折,2002 年 6月 28 日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高力曾于 2002 年 6 月 4 日诉至法院,要求与蒋晓月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继续恶化。蒋晓月于 2003 年 4 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高力离婚,并要求判令被告高力赔偿因实施家庭暴力对其造成的精神损害费 5000 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打,原、被告双方也认为其婚姻关系应该解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蒋晓月提供不出受伤时的病历,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高力对其实施了家庭暴力,其要求被告高力赔偿精神损失费 5000元的诉讼请求,无证据证明。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对蒋晓月主张的5000 元精神损害赔偿费未予支持。蒋晓月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其有法医学鉴定书和能说明高力多次打骂蒋晓月的协议书,证实被告高力对蒋晓月实施过殴打,应当给付蒋晓月精神赔偿金,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蒋晓月虽没有提供受伤时的病历,但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内容,结合构成轻伤的法医学鉴定书的内容,可以认定被上诉人高力确实对上诉人蒋晓月实施了家庭暴力,并经常对上诉人蒋晓月进行殴打,蒋晓月身上两处肋骨骨折,是被上诉人所为。一审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作精神损害赔偿显属不当,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应当承担精

 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这个案例是在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对于不提出离婚,仅要求损害赔偿的,用法律术语讲就是婚内赔偿问题,现在在理论界和实务界还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拿共同财产赔没有实际意义,不支持婚内赔偿。对此,我有不同意见,现在有许多夫妇在结婚前对婚前财产进行了公证,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即便是婚后都是有各自的财产的,在夫妻双方经济独立,有各自的财产的情况下婚内赔偿应该得到支持。

  2.提起刑事自诉。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要注意的是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3.通过公诉途径予以追究。被害人报警后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上述救济方式,正常情况下,应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但是当受害妇女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四、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情节、后果,适用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实施家庭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害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罚,如进行警告、罚款、拘留。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此付出

 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此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我这里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我国的民事诉讼原则是不告不理,原告要有请求,法院才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被告的过错程度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就只会处理离婚问题。李某因为与丈夫张某感情不和,双方分居。2009 年 8 月,丈夫张某登门将妻子暴打一顿,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李某在妇联的支持下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2 万元。经法院审理,判决赔偿李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1 万元。精神损害以金钱的形式进行赔偿,主要是为了使无过错一方感情上的痛苦通过有过错一方的经济赔偿得到减轻或消除,对无过错一方起到一定的抚慰作用,而不是进行经济补偿。假如夫妻双方发生争执,妻子先动手,打了丈夫,把丈夫的脸抓破了,丈夫盛怒之下,也打了妻子。受害妻子先动手,有过错,这样就不能申请精神赔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可能触犯的罪有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也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五、因家庭暴力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注意的

 两个问题

  一是证据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离婚诉讼中,如果认定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而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则人民法院应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来说,为了获准离婚、得到赔偿,至关...

篇六:法律宣讲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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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稿警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

  大队民警

 今天下午应学校邀请来到我们庐山路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学校法制安全讲座活动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这样的活动促使大家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对于老师来说学习法律知识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教学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对于同学们来说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增强法治观念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也希望同学们通过学习能够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由我和大家一起来学习法律知识。

 大家可能不太熟悉法律两个字这两个字在你们的课本里很少出现。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明确规定了每个人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如果人们做了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没有做法律规定必须做的事情这样就会违法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制

 2 裁。就象交通规则一样红灯亮了车辆不可以通行绿灯亮了车辆可以通行如果车辆在红灯亮时通过就违反了交通规则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交警叔叔就会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违法和犯罪是有区别的违法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情节比较轻微的行为。比如张口骂人动手打人在公共场所起哄在马路上用石子打路灯小偷不摸吸毒都是违法行为。犯罪是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情节恶劣社会危害程度比较严重。如故意杀人、投毒、抢劫、爆炸、贩毒等行为就是犯罪行为。我用小偷小摸行为来解释一下违法和犯罪两个定义 比如某个人有小偷小摸行为 被人发现了被扭送到派出所这个人就承担法律责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接受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行政处罚根据情节有的被拘留几天有的被罚款。偷了别人的东西还要赔还给人家东西。象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这个人的小偷小摸习惯没有改正继续盗窃次数越来越多金额越偷越大大于 500 元社会危害程度越来越大这样就触犯了刑法就要负刑事责任。这种行为我们叫犯罪行为因为性质是盗

 3 窃命名为盗窃罪。我之所以要用这种方式解释违法和犯罪两个词是想提醒同学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经别人同意不要随意去拿别人的东西哪怕是一块小小的橡皮擦一支钢笔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来偷牛。小时偷不值钱的东西养成了坏习惯长大了胆子越来越大就会偷价值昂贵的东西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有的同学伸手打人用脚踢人这种行为也不能有打伤踢伤了对方你要负法律责任对方的父母肯定要跟你的父母交涉赔偿医药费。你们现在的拳头力量、脚的力量不大等长大了力量更大了形成了这种打人的习惯一出手出脚就会造成对方重伤骨折、脑震荡、眼睛失明甚至导致别人生命危险造成严重的后果构成故意或过失伤害罪。另外有的同学在放学的路上跟小同学索要钱这种行为也不要养成久而久之你会犯抢劫罪及敲诈勒索罪这些罪是行为罪不管抢得多少钱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都是犯罪。希望有这种行为的同学自觉纠正 现在还来得及 不要酿成了大错才后悔

 4 那时悔之晚了。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这里说的未成年人指的是哪些人呢《未成年人保护法》 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没有满 18 周岁你们都是未成年人。你们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说白了就是如果我们的国家不把你们像当大熊猫一样保护好就没有我们国家的未来。说简单一点比如我们德阳过去是爷爷奶奶这一代人在建设德阳现在是爸爸妈妈这一代人建设德阳将来是谁来建设德阳呢是你们责任就落在你们的肩上。就象接力棒一样一代一代的交接下去。但是让你们闲在家里不读书不管你们吃穿住行让你们自生自灭去吸毒感染上传染病生病了不帮你们医治身体受到他人的侵害不加以保护把你们安臵在要倒踏的校舍里读书山上着火带你们去打火天气热了带你们下河洗澡行不行呢这样你们能不能健康成长呢还有没有能力当接班人呢没有。

 5 为了让你们成为未来祖国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国家专门为你们这样一群人制定一部专门保护你们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 1991 年制定2006 年修改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 1991 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56 条增加到 72 条。共分为四个保护篇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家庭保护篇是指父母对孩子的保护你们一生下来家长就要管你们的吃穿住行从经济上、物质上给予保障保护你们的生存权不能实施家庭暴力不能遗弃、虐待你们要保护你们的身体不受他人的侵害生命不被剥夺保护你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继承权、财产权、隐私权不受侵害。当你们到了 3 岁半时要送你们上幼儿园到了 6 岁时就要送你们上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阻碍你们入学或者迫使你们中途退学或辍学爸爸妈妈要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关注你们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要对你们进行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及预防犯罪教育预

 6 防和制止你们吸烟、喝酒、流浪、沉迷网络、进娱乐场所及赌博、吸毒等行为引导你们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把你们当作平等主体对待 根据你们的年龄、 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你们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你们并听取你们的意见。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经未成年人同意不得察看你们的日记、信件等。父母如果再偷看孩子的隐私或者偷听孩子的电话就要受到批评教育。当然你们也应该理解家长家长这样做虽然不对但目的还是为了更全面深入地了解自己的孩子从而更好地去关心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因此你们和爸爸妈妈之间应该经常沟通互相理解。你们要记住家长对你们严是爱松是害。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个初中学生被公安机关抓走了同学们都很震惊。然而了解这位同学的邻居和亲友们说 这不奇怪 他发展到今天他的父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从小被父亲视为掌上明珠虽然家境不富裕但他的父亲想方设法让他吃好、穿好对他宠惯有加百依百顺。他上小学和同学打架将同学打伤同学家长找上门来父亲不但不对他进行教育反而百般袒

 7 护。他上中学时整天不好好学习出入台球厅、电子游戏室并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打得火热没钱时向父亲要惹祸有父亲顶着。在他的心目中什么事只要父亲一出面便都可以解决。久而久之他渐渐变成了一个贪吃、贪玩、骄横、任性、残暴的畸形儿。有一年 5 月他遇到铁哥们张某俩人闲得难受便合计着弄辆出租车开开。于是他们便合伙行凶抢劫了一辆出租车并将司机杀害。他父亲得知他杀人后不仅不送他归案反而将他和张某送到乡下躲起来。后来又担心张某嘴不严实日后出卖儿子便丧心病狂地雇人将张某杀害。最后他和父亲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个案例就是父亲溺爱儿子对儿子松懈教育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由此可见平常家长对你们严格要求是对你们好你们要听家长的话。如果家长对你们百依百顺只会害了你们如果你有这样的家长你要提醒他们要求他们对你严 一些这样才会让你健康成长。这是家庭教育篇。

 学校保护篇学校保护你们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要根据你们的身心发展特点对你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

 8 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培养你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你们全面发展。这个全面发展就对你们进行德、智、体、美、劳动教育。二是保证你们接受义务教育对品行不良、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和帮助关心爱护所有学生不得歧视和随意开除学生不得体罚学生和污辱学生人格尊严。对中途退辍学、逃学、旷课的学生学校要与家长和有关部门配合使这样的学生返校读书。三是要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你们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你们的人身安全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救护妥善处理。为你们提供安全的校舍和场地。

 社会保护篇这一篇内容很多选部分内容给同学们讲一讲。“学校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如果着火了要先救你们小孩子。“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禁止拐卖、绑架、

 9 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影碟、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信息。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臵标明。中小学校周边不得设臵营业性的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在其他地方设臵的娱乐场所及游戏厅要在显著位臵设臵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要在显著位臵设臵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

 10 吸烟、饮酒。任何人或组织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司法保护篇司法指的是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如果大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比如有的同学的父母不给读书、有的同学父母离婚了父母中一方不给你生活费、上学的费用生病不管你你都可以到法院起诉你们的父母亲由法院判决父母让你上学、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如果你们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受到他人侵害了也同样可以起诉到法院控告到公安机关在起诉中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在司法保护中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新法还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有监护人在场。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分

 11 别关押。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

 同学们听了这些以后就知道党和国家是多么的重视和关心你们的健康成长所以你们要珍惜党和国家对你们的关怀爱惜自己的生命热爱祖国好好学习在家听爸爸妈妈的话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在社会上远离坏人不进歌舞厅游戏厅、台球室学会辨别是非和善恶 为了使同学们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我再给同学们介绍一些应注意防范的情形及正确处理方式。假如你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有陌生人试图亲近你给你一些食品或礼品记住千万不要接受更不要跟他走。假如你在放学和上学的路上被勒索钱物不管这些人是你认识还是不认识的不要惊慌要沉着冷静。如果他是你的同学你可以理直气壮地指出他们的不法行为也可以告诉家长或者学校的老师。如果这些人你不认识你要记住他的相貌特征、年龄、

 12 身高、口音、体型、衣着等千万不要被他的思想所左右想办法趁他不注意时挣脱出来如果实在挣脱不出来要高声呼喊或拨打“110”。被勒索后那种敢怒不敢言或者采用“以牙还牙”进行报复或者“私了”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假如你遇到素不相识的人递给你一杯果奶或一瓶矿泉水、一支冰棒你千万不能轻易接受现实生活中有人将麻醉药放在里面当你喝下后他就可以对你实施抢劫、侮辱、绑架等。也有的是把毒品放在里面让你吃后染上毒瘾现在有一种新型毒品叫摇头丸吃后摇头不止狂躁跳舞。假如你在路上或车上遇到有人用铅笔或扑克牌做游戏赌博看到有些人赢了大把钱你千万不要手痒而参与其实他们都是一伙人联合诈骗。不要轻易的上当。在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不法侵害时你还应注意观察并记住你所看到的东西试着在脑海里形成一幅有关人和物品的图像尽可能记住曾经发生的事以帮助警方破案警方破案需要了解的一些事实...

篇七:法律宣讲演讲稿

22 年“民法典第二个宣传日”民警进校园法制讲话稿三篇

 民警进校园法制讲话稿第一篇 同学们:

 为了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省年成长的法律法规,你知道哪些?(随机请听讲座学生回答)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随机请听讲座学生回答)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知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能够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护自己。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

 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的说,犯罪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在这里,可能有的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我又不会偷、支抢。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并不少见。湖北大冶震惊全国的“9·13”大冶罗桥中学抢劫案中,3 名案犯中 2 名胡姓少年不足 18 岁、另一名明姓少年则只有14岁。2004年9月,3名少年因为缺钱,最终决定学校去“找”。他们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罗桥中学校园抢劫学生 53人,殴打学生 40 人,其中致 2 人轻伤,16 人轻微伤,却得300 多元及牛仔裤 1 条、怀表 1 块。3 名未成年案犯最终分别被大冶法院判处 9 年、8 年、1 年有期徒刑,并处 500 元到 1000 元罚金。

 曾经轰动一时的海南“龙虎帮”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恶虎”陈里入狱时未满 16 岁。他的人生经历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本来是个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在学校读书,就时常看见群学生相互之间打打杀杀的,还在上课呢,接到通知立马放下课本便成群结对地,有的还找出刀具,跑向械斗场,边学校老师也没办法管住,他平时最爱看枪战片,黑社会老大的那种“英雄”气概总是让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经常标榜的楷模。他开始尝试追求“黑老大”

 式的生活。由于有了平日里势单力薄遭“追杀”的经历,他便一步步走进拉帮结派以图自保的泥潭。最终因“江湖”追杀“砍死人”而锒铛入狱。就是在我们江都某中学,刚升入初一的学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东西,被人当场抓住。

 听完上述案例,同学们一定会感到震惊,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儿听讲座的同学都是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的好同学,平时对这些事情知道得很处,也不会去做这些事情。说到这儿,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有没有思考过,这些年龄比你们大不了多少,或者说是年龄与大家差不多大的孩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可以随机请学生回答) 刚才说过,江某兄弟入室盗窃的案子,据我所知,在小学时,这两兄弟就经常拿同学的钢笔,有时没有零花钱,就到学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被学校发现后,老师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并按校纪校规给予写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两兄弟被警察发现后还认为写写检查、挨个处分就没事,殊不知他们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要被判刑。以上的事例说明不少人对违法的犯罪的关系还不太清楚。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规定,只是受民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方面非刑罚制裁方式的处罚。如:有的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毁坏路边的小树,违反《森林法》,有的在家放羊牛将别人的庄稼损坏,有的将别人停放在路边

 的汽车损坏,有的将街道、公园里的公共设施损坏等。特别常见的是有的同学上学、放学时骑自行车不走自行车道,而是几个人并排骑着自行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这都是违法现象,这些现象不一定非得判刑抓进监狱,可以罚款、拘留。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应当看到,一般违法行为同犯罪行为之间的共同点,都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只是轻重不同而已;都是违法行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严厉程序不同而已。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任其发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个学校的一名学生,平常偷拿同学的笔、工具书等学习用品,后为发展到入室盗窃,开始是一般违法行为,出于教育、挽救的角度,学校进行教育,后来触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受法律的制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在这几种不良行为当中,同学们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有下列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4、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这几点呢?因为同学们经过老师父母多年的教育,都已经知道偷窃、赌博等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而对上述四条所说的行为,同学们认为这些都是不算什么大事,而且这些事情在同学们生活、学习中经常出现,这些看似不太严重的行为,因为同学们自身的防范意识不够,往往就会演变成犯罪行为。

 为什么不能旷课?不能夜不归宿?因为旷课容易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和违法犯罪团伙厮混一起,最后走上犯罪的深渊。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到深夜还不归家的行为,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

 什么是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三棱刮刀,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极大,很容易在一时冲动下持刀伤害别人,由于力弱,刀具有很容易被人抢去伤害未成年人,因此必须来历禁止。某校有两个学生和社会青年一起持刀抢劫人民币 100 元、红塔山香烟两包被判 2 年。济南有三个青年拦截工人强制剥去人家裤子,抢去裤子两条,现金 3 元,并

 用匕首把人扎伤,被法院判处 11 年徒刑。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是指利用轻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法迫使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刚刚年满 16岁的李小飞是北京某县的一名中学生。一天傍晚,李小飞来到学校宿舍,将同学王可辉叫出来,向他要 100 元钱。王可辉说没有,李小飞便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顶着王可辉的脖子比划了几下,威胁他回去准备 100 元钱,明天早晨送到教学楼西侧。否则就杀了他。第二天早晨李小飞打到王可辉,向他要钱。王掏出身上仅有的 10 元钱,对李说自己只有这么多,还要作生活费呢!李小飞听了后,从他手里拿了一张 5元的转身走了。接到报案后,公安部门当天是拘留了李小飞。12 月 26 日,李小飞被逮捕。法院认为,李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私人钱财,已构成抢劫罪。于是在今年 3 月 2 日,一审判处李小飞有期徒刑 6 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人民币。

 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主要是营业必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带有赌博必的娱乐室、游戏场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为什么这样说?可以举几个例子:2004 年 1 月 20 日在银川市某中学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个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

 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 5 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并处罚金 4000 元及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并处罚金 4000元。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2003 年 6 月 15 日,17 岁的北京少年吴某为了偷钱上网,趁爷爷奶奶熟睡之际,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15 岁男孩小雨是一名初中生,经常出入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入场所。因没钱玩乐,小雨来一中学附近,以“借钱”为名,采取胁迫手段,堵截该校学生实施抢劫行为。虽然几次抢劫仅仅得到了 5 角、1 元数额,但法院认为小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强行占有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犯罪,虽数额不大,但系多次(三次以上为多次),发球情节严重,于是对其判刑处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社会正在共同努力。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 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当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

 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路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作为 21 世纪的新人,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最后祝同学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保护人类的家园,你行动起来了吗?

  民警进校园法制讲话稿第二篇《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而存在的,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是的,法律是保护我

 们健康成长的,却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 1.6 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 40 多人,而其中位 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可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很多着违法犯罪现象,我们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我们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那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作为一名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学习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文秘杂烩网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2、热心宣传法律法规。我们要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同学们,即将到来的 12 月 4 日,是我国第 9 个法制宣传日,我们天河区也在 12 月份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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