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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6篇

时间:2022-11-18 19:05:05 来源:网友投稿

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6篇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XX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XX年村(居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实施方案XX年我镇村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6篇

篇一: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XX 年村( 居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 实施方案 XX 年我镇 村 村(居)民委员会任期 届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 共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 法 法》、《省实施《中华 人 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 组 组织法>办法》 、 、《省村民委员会选举 办 办法》的规定,将按期 进 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 实 实做好我镇 XX 年村委 会 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 县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 XX 年村委会换届选举 实 实施方案的通知》(政 综 综[XX]144 号) , ,结合我镇实际,现提 出 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 、指导思想 村(居)

 民 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 理 理、自我教育、自我服 务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 织 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 工 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 展 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 稳 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 家 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 性 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 村 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 的 的意义。

 XX 年村( 居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的 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 平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 落 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 贯 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 届 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 省 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 ,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 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以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 加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 大 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 , ,坚持民主、平等、竞 争 争、择优的原则,真正 把 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 、 、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 选 选进村级组织,

 切实加 强 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 村 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 全 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 充 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 行 行机制,为我县“十一 五 五”规划开好局、起好 步 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 新 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 组 组织保证。

 二、选举 的 的时间要求 村(居)

 民 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 X XX 年 8 月底以前全部 结 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 均 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 要 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 村 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 批 批准。

 三、选举程序 和 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 届 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 , ,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 ,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 小 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 候 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 个 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 段 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 选 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 机 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 , ,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 最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 者 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 作 作用至关重要。

 l、 村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 和 和条件

 (1)职数 。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由 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 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 时 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

 。

 (2)成员条件 。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应 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 村 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 律 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密 密切联系

 群众,倾听村 民 民意见,办事公道,作 风 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 务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 成 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 会 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 自 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 任 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

 。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 依 依次递补。

 2、产生 方 方式

 (1)候选人 提 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成 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 方 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 选 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 村 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

 村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 村 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 密 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 方 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 举 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 员 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 村 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 推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 员 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 员 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 代 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 效 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 应 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 当 当选。

 (3)选举 结 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 , ,应当场公开计票,当 场 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 , ,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 成 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 民 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 主 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 民 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 主 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 名 名单。

 (4)村民 选 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 定 定选举工作人员; ② 开 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 查 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 选 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 选 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 确 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 名 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 举 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

 。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 使 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 员 员会产生时止。

 二、 确 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 镇 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 日 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 后 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 的 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 布 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 不 不得超过 8 月 20 日。

 我 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 为 为 8 月 17 日、18 日 、 、19 日、20 日 4 天 ( (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 附 附表)。

 第二阶段选 举 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 、 、选举动员。各级选举 机 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 )

 )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 法 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 经 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 传 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 典 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 宣 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 结 结合,把村(居)委会 选 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 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 民 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 , ,程序步骤告诉选民, 真 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 人 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 对 对选举

 每个阶段的内容 与 与特点,有所侧重,讲 求 求实效。

 二、选民登 记 记

 (—)选民登记 日 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 进 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 工 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 当 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 五 五日以前(详见附表)

 。

 。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 民 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 5 日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 格 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 个 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 格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年龄条件:年满 十 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 时 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 准 准;村民出生日期以居 民 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 身 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 为 为准。2、政治条件:

 未 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 。

 。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 剥 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 机 机关的法律判决书为准 ; ;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 罪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 羁 羁押,正在受侦察、起 诉 诉、审判的人,应由人 民 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 出 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 行 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 认 认定。除此之外,其余 人 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 选 选举权。3、身体条件 :

 :精神病患者、严重智 力 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 有 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 神 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 停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 神 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 应 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 。

 。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 力 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 级 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 准 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 才 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 。

 。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 格 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 村 村的选民条件。根据《 福 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 办 办法》规定,本村选民 条 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 分 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 登 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 村 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 农 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 格 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 委 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 民 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 登 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 非 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 本 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 有 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 本 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 时 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 经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 会 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

 对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 住 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 格 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 在 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 明 明后,方可登记。

 (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 参 参选。选民登记日前, 因 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 选 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 外 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 员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 民 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 独 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

 选 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 委 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 民 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 选 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 , ,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 。

 。同时,还要通知其家 属 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 法 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

 外 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 参 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 计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 登 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 民 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 后 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 会 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 十十日(详见附表)以前 公 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 理 理村民申诉的

 截止时间 。

 。

 ㈥受理选民申诉。

 村 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 有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 选 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 内 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 出 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 在 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 调 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 申 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 依 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 村 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 村 村民代表选举 1、村 民 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 具 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 员 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 村 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户以上不 足 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 三 三十五人;

 (3) 一 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 的 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 ;

 (4)不足一百 户 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 不 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 是 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 数 数额,上限未作规定。

 具 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 律 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 主 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 则 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 代 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 中 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 会 会议讨论决定。

 2、 村 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 民 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 安 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 之 之前进行。

 3、村民 代 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 村 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 代 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 , ,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 选 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 由 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 联 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 额 额等额提名。

 5、投 票 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 代 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 员 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 ,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 本 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 过 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 的 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 举 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 人 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 票 票数多的当选。

 二、 村 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 小 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 委 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 人 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 联 联合提出。选举时,召 开 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 民 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 将 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 长 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 , ,并投入票箱。本小组 有 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 或 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 代 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 效 效。以得票多数当选。

 当 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 是 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 段 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 提 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 代 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 员 员职数(3-7 人)后 , ,公布成员职数、条件 , ,提名方式、要求和起 止 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 权 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 , ,直接提名原则,公平 、 、平等原则,等额提名 原 原则,自主、属地原则 , ,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 职 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 名 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 人 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 不 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 民 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 形 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 民 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 应 应

 选名额。选民依法提 出 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 初 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 选 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 附 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 序 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 愿 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 应 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 由 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 书 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 同 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 选 选人资格。

 二、预选 确 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 民 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 方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 代 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 预 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 加 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 选 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 民 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 须 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 或 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 预 预选有效。通过预选, 按 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 以 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 定 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 举 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 )

 )以前,按姓氏笔划顺 序 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正 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 选 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 候 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 ( (二十四小时)内,由 本 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正 式 式申请,经村民选举委 员 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 弃 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 成 成正式候选人差额数不 足 足时,应在原提名的候 选 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 多 多少顺序递补。选举当 日 日,正式候选人不能提 出 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

 。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 举 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 有 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 主 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 律 律性、程序性、技术性 强 强,

 是违法现象和违法 行 行为易发的环节。因此 要 要加强指导,严密组织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 定的程序,依法组织, 保 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 进 进行。

 一、投票准备 :

 :1、公布投票选举时 间 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 间 间;2、确定和训练选 举 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 人 人员中唱、计票员各 1 人 人,监票员 2 人,代写 员 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若干 人 人,具体人选由村民选 举 举委员会确定,选举工 作 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 前 前以公告形式公布;3 、 、制作选票、票箱,布 置 置投票现场;4、编制 投 投票站选民名册;5、 确 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 票 票人员和无效票认定规 则 则。研究无效票辩认条 款 款和确定流动票箱投票 人 人员等事项,并公布村 民 民代表会议决定。

 二 、 、投票程序。1、工作 人 人员到位(每个票箱必 须 须有三人以上工作人员 )

 )。2、领取选票。必 须 须办妥清点、登记和签 章章手续。3、当场当众 检 检查密封票箱。4...

篇二: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办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范文(1)

 为确保政府办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市政府办直属机关党委的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引导市政府办直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全市的经济社会建设,为实现万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贡献力量。

 二、党委班子的职数设置和代表名额 1、党委职数配备。政府办直机关党委设党委委员 x 名,设党委书记 x 名,副书记 x 名,党委书记由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兼任,党委副书记须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其他党委委员分别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等职。

 2、代表名额。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x 名,代表中应有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专业技术及生产一线人员。妇女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党委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认真贯彻落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实绩突出,遵纪守法,群

 众拥护,清正廉洁,积极带领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能充分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工作任务 (一)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

 (二)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

 1、成立的筹备工作 (1)成立本党委筹备领导机构。成立本党委筹备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筹备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筹备工作。

 (2)制定本党委的换届选举方案。

 (3)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主要有:①起草党委工作报告;②起草大会主持词;③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④编制代表名册;⑤提供党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候选人情况介绍;⑥提供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⑦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式样。

 (4)培训骨干。召开各支部负责代表选举等工作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以会代训,统一思想,统一步骤,做好代表选举等有关工作。

 2、代表的选举

 (1)划分选举单位。以支部(有总支的以总支)作为代表选举单位,整个党委划分为 20 个选举单位。

 (2)推选产生代表。首先由选举单位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党委筹备领导小组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由选举单位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委筹备领导小组审查。最后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报党委筹备领导小组审批。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为多于应选人数的 20%。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80%,因年老体弱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根据分配名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3、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呈报 党委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新一届机关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提名,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报市直工委。党委派出考察组,对党委领导班子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后向市直工委呈报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 20%。请示一般在代表大会召开前 10 天呈报,市委批复后方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4、大会的选举

 党委收到市委关于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80%,会议有效。党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由新产生的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5、选举结果的报批 选举结束后,党委将选举结果上报市直属工委。同时,做好成立选举的总结工作和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换届时间安排 市政府办直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 20xx 年 x 月 x 日开始,至x 月中旬结束,时间 1 个半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x 月 x 日前,制订党委成立选举工作方案。

 (二)x 月 x 日前,完成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和有关筹备工作。

 (三)x 月 x 日前,完成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及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工作。

 (四)x 月中旬前,完成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党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党委的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传斌同志兼任。

 (二)严格按章办事。党组织成立选举工作是党内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直属各支部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按要求上报代表选举的请示、代表选举情况报告等材料。要正确处理选举与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之间的关系,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按时完成选举工作任务。

 (三)做好思想工作。直属各支部要把做好选举工作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耐心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党的事业为重,胸怀大局,淡泊名利,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守组织纪律,以实际行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资产经营公司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党委《关于做好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公司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出思想及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集中”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司基层党组织领导

 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整体推进公司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委员人数及任职条件:

 1、委员人数:根据规定,公司党委设党委委员 5 名,候选人 6名; 2、任职条件:党委委员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要注意党委委员的年龄、性别、专业等到结构分布,年龄 50 岁以下的委员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 50%。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x 师委综〔20xx〕x 号”精神,本次公司党委换届选举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 月—9 月 x 日;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阶段,9 月 x 日—9 月 x 日; 第三阶段:总结备案阶段,9 月 x 日—9 月 x 日; 四、选举程序及大会议程:

 (一)选举程序:

 1、确定召集人。公司党委书记担任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召集人 2、充分酝酿提名。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要求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公司党委在认真听取提名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报校组织人事部审核。

 4、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委员会选举。公司党委接到同意委员候选人的批复后,按要求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公司党委委员会选举。

 5、公司党委书记的选举,由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6、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结束后,公司党委及时把当选的委员、书记以及各委员分工,报送校组织部备案。公司党委的选举结果,要及时报送校组织部,经校党委批复后生效。

 (二)大会议程:

 1、宣布大会开始;2、清点并通报到会情况;3、介绍候选人简历;4、由现职党组织负责人作工作报告;5、由党委委员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6、通过选举办法;7、通过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名单;8、投票选举;9、当场清点选票、验票、计票;10、宣布计票结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制度,做好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三)及时沟通,加强指导。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疑问,要及时请示院党委综合部,在得到明确答复后,再按程序进行。

篇三: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县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直接、差额、平等竞争、无记名投票的原则,真正把奉公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民主、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热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人员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全省丘区经济文化强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在组建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乡镇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

 三、选举方式和候选人条件

  (一)选举方式

 村(居)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村(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市关于第十一届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指导意见》等进行,要根据本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选人条件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应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 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 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正在受到侦查、起诉、审判而被羁押,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有涉毒案底、参加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社区)正常工作的; 3.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担任村(社区)干部或村(居)民小组干部期间,因长期不实行村(居)务公开和组务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及个人工作重大失职等原因,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 5.违反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行为,审计发现有经济责任问题的; 6.现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上届任期中,有 2 年民主评议不称职的; 7.其他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认为不得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的。

 各村(社区)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各村(社区)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四、实施步骤

 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开始实施,至 2021 年X 月底结束,换届选举日定于 2021 年 X 月 13 日。

 (一)准备阶段

 20XX 年 X 月 8 日起至 20XX 年 X 月 31 日为选举准备阶段。

 1.成立选举机构。成立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要安排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党政领导班子

  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要制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搞好调查摸底。镇政府要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切实做好选举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既要掌握本辖区现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农民工”数量、比例、联络方式及参选方式等情况,又要摸清各村(社区)的具体情况,掌握村(社区)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以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排查出换届选举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名单。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重点村以及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外来人口聚集区、新建住宅区等重点社区,要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

 3.做好村级财务审计。

 由镇财政工作办牵头组织,在县级农业、财政、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抓好宣传培训。针对干部、选民、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要把选什么样的人、不宜选什么样的人、换届选举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向群众讲清楚。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严格新闻宣传纪律,严防不实炒作,营造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务必使每位工作人员吃透选举政策、熟悉选举程序、把握选举关键。

 (二)实施阶段

 2021 年 X 月 1 日至 2021 年 X 月 23 日为选举实施阶段。

 1.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更换。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在乡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主持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倡按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在组建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产生后要及时向村(居)民公布,并报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2.制定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经民主推选产生后,要在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村(社区)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3.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在选举前,要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证明,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村民。

  村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日期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簿记载的日期为准。

 村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的,要尽可能动员回家参选。村民外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或者联系后本人在选举日未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村民公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智力残疾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可以不计算在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总数内。

 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参照村民委员会方式进行登记。要在辖区内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尽可能多的设立选民登记站,在要求居民主动登记的同时加强小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宣传工作,依托驻区单位、物管企业等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

 经审核确认后的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应在选举日的 20 日前(2021 年 2 月 21日前)予以公布。对于名单初登、补登和公布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要采取民主方式灵活解决,尊重和保护每一名具备选民资格村(居)民的民主权利。

 选民登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确认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登记、审核和公布,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复登记。

 4.提名候选人。第 X 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设置 3 人(其中:主任 1 人;副主任、委员共 2 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设置 5 人(其中:主任 1 人;副主任、委员共 4 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其中: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差额人数比应选人数多 1 人,委员正式候选人差额人数比应选人数多 1 至 3 人。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单独或者联名的方式直接提名。每一村(居)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要确保候选人中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初步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 15 日前(即 2021 年 X 月 26 日前)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超过规定差额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符合规定差额数的,被提名的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组法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选举条例》中对于确保妇女成员当选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多次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困难性,确定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可以适当增加名额,保证妇女正式候选人不少于 2 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 5 日前(即 2021 年 X 月 8 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要在投票选举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居)民提出的问题。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 2 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名额不足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按原得票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调整后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及时予以公布。

 5.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2021 年 X 月 13 日)。

 投票选举是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各村...

篇四: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5 5 篇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市、区)具体安排。为切实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现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统领,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规范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有序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切实把过得硬、能带富、善治理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班子,着力打造一支勇立潮头的基层铁军,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选举依据 本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要认真执行《xx 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x 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若干意见》(xx 政办发[20xx]6xx号)和上级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

 三、选举原则 (一)党委领导,同步部署。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纳入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通盘考虑,同步部署,具体在村党组织换届后实施。在时间安排上,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步产生,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名单或社员股东户名单登记公布和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登记公布同步开展,社员股东代表的推选和村民代表的推选同步进行,社员股东大会向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授权行使职权和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职权同步进行。

 (二)于法周严,于事简便。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可采用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方式。监事会成员可以在村监会选举的基础上,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确认产生。

 (三)精干精简,交叉任职。提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与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监事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村党组织书记依法选举担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原则上要一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日与村民委员会选举日要一致,社员股东代表与村民代表的身份原则上要一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原则上要一致。

 四、时间安排

 本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束之后进行,与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相互衔接在一起,统筹开展。

 五、选举方式 采取推荐候选人等额选举办法,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建立机构 镇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处理选举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处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⒉.制订方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工作程序、注意事项。

 3.部署工作

 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宣布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选举工作,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4.培训骨干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结合股改后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选举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各村选举骨干组织业务培训,讲解选举程序、重点环节和注意事项,提高选举工作人员和指导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宣传发动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宣传候选人资格条件,让群众明白该选什么人,不该选什么人,并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选举的全过程,教育、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选举权利,选出高素质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二阶段:推选产生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和社员股东选民登记阶段 1.推选产生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与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步)由党组织主持召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推选产生。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设 5-9 人。推选时,先由村党支部提出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候选人的建议名单(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推选为村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成员),经民主磋商后提交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可以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按照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意见比较统一的村,也可以用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委员会在其成员中,推选 1 名主任,村党支部负责人,应当通过提名和推选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成立后,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时公布,并报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换届选举期间的公告由选举委员会发布。

 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或者其他原因出缺,不足 3 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主任出缺的,由选举委员会另行推选。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经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调查核实,报经市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批准后,可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免职或重新推选。

 2.制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 各村要在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订出具体明了、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选举办法。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遵照执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够具体和不够明确

 的,可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选举办法要规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位设置、职数设定、任职条件、候选人资格条件等,明确“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选举办法的表述要准确、明了,不能模棱两可,避免出现歧义。选举办法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张榜公布。

 3.社员股东选民登记(与村民选民登记同步) 本社年满 18 周岁的社员股东,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计算选民年龄的时间,以本选举日为准。选民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对参加本村选举的社员股东资格认定和审核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经登记参加本社选举的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 20 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遇到选民死亡的,其选举权利终止;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政府(办事处)备案。对按照现有法规政策一时难以确认社员股东资格的个别人员,可在选举前暂缓确认其资格,待选举完成后,其社员股东资格交由新一届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第三阶段:推选社员股东代表阶段(与村民代表推选同步,与村民代表大会授权同步)

 1.推选社员股东代表(与推选村民代表同步)。推选社员股东代表。社员股东代表在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中推选产生,代表人数根据社员股东人数规模确定,与村民代表数基本一致。在选举社员股东代表时,要注意广泛性和合理性,兼顾社员股东代表的职业、年龄分布、性别,可以和村民代表交叉任职,将具有社员股东资格的村民代表依法选为社员股东代表。在推选社员股东代表时,可同步将社员股东大会的职权授予社员股东代表大会。

 ⒉签署授权书(与村民代表大会授权同步)。采用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依法办理社员股东大会向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授权手续。社员股东户代表在投票推选社员股东代表的同时,由参选的户代表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授权,须有过半数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户代表同意授权方为有效。

 3.修订完善章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应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本村实际,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进行修订,并在广泛征求社员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草案,提交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第四阶段:选举阶段 1.确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根据村的规模大小,董事会一般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 3—5 人组成,监事会一般由主任和

 监事 3 一 5 人组成。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把关,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参照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任职条件设置。可采取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与社员股东代表磋商提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后确定,并于选举前张榜公布,候选人实行等额选举。提倡将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为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对不具备社员股东资格的村党组织书记,可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授予其社员股东资格,但不享受社员股东经济权益;提倡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荐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董事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不得作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党组织成员除外。

 ⒉.召开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社员股东代表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实行有候选人的等额选举。

 3.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按选举办法规定,进行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公告,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4.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任。召开董事会成员会议,在成员中选举产生董事长。召开监事会成员会议,在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主任。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结果分别报镇和市农业部门备案。

 第五阶段:选后完善提高 1.及时变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董事长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具体按《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浙农经发〔2008) 13 号)执行。

 2.上一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要及时向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移交相关印章、印鉴、证明书和财务会计档案、资料等。

 3.新一届董事会制订本届任期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修订健全有关制度,开展工作;新一届监事会制订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二)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南县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我镇在 2021 年 4 月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适时调整、登记村经济合作社特别法人,适时变更村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为确保工作稳妥推进,严格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政治生态环境,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以 2021 年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集体换届选举为契机,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规范管理运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机构 镇成立村经济合作社第二届组织机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肖彬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温仨、镇组织委员王佳丽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樊文军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相应成立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工作任务目标

 依照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通过对我镇现有 13 个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村级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及理事长、副理事长,选举产生村级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及监事会主任,每届任期 5 年。要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推行村书记、主任、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三个职位“一肩挑”,全面加强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

 四、经济合作社机构设置要求 ( ( 一) ) 机构设置配备 1.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大会由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组成;也可以由成员大会选举成员代表,按照每5-15 户推选 1 人的数量设定,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2.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一般 3-5 人,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立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 1 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3.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村经济合作社内部监督机构,一般 3-5人,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主任 1 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

 ( ( 二) ) 任职条件和要求

 1.理事会:推行理事会成员由村支两委成员担任,推行村党总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每届任期 5 年,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同届。

 2.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推选村党组织纪检委员通过选举担任监事会主任,每届任期 5 年,任期与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同届。

 五、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规程 ( ( 一) ) 成立工作机构。在镇、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指导小组,负责选举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 ( 二) ) 推选选举...

篇五: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解析 3 3 篇)

 (完整版)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解析 (一)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结合省市的有关安排和部署,就这次全市基层党委(总支)换届和出席市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大家进行交流学习。为了便于大家学习理解和实际操作,这次业务学习我按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的先后次序分为五个阶段进行介绍,即筹备阶段、预备会议阶段、正式会议阶段、两委一次全会阶段、总结呈报归档阶段,供大家参考。

 一、筹备阶段

 (一)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党委要立即召开党委会,一要认真学习换届方案,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学习、演练换届工作流程,熟悉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日程表安排做好各项工作。二要要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

 (二)向市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党委会做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及时向市委呈报《中国共产党 xxx 委员会关于召开第 x 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是:

 (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 (3)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4)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三)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机构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市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宣、办、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生活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四)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资格审查工作

 认真做好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基层党委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基层党委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应派出选举工作小组,对各选举单位进行指导,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发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市委批准后,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市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中国共产党 xxx 委员会关于做好召开第 x 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 (4)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 (5)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要报的材料; (6)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7)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2、指导好代表选举工作 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各基层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

 (1)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

 各基层党委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应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如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对党政机关和比较特殊的单位要适应增加代表名额,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二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三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2)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

 (3)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观。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

 (4)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

 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5)代表选举的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即可选举产生代表。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代表的主要程序为:

 A 、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这里的应到会人数,即按规定需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该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六是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七是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单位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确实不能到会的;八是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B、通过选举办法。各选举单位选举办法可由基层党委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事先拟制,但要提交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其内容包括:一是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二是选举任务;三是提

 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四是选举的方式、程序;五是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六是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七是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八是监、计票人的产生办法;九是选举的纪律等。

 C、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D、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E、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F、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G、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H、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I、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3、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党委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做出同意的批复。

 4、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1)在选举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委、干部、人事、监察部门的党员干部组成,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 (2)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一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

 (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五)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各基层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和纪委工作的报告作为党代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份好的工作报告必然会起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作用。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单位)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单位)特色;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起草工作报告,要组织专人撰写,党委认真分析讨论,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定稿。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同级党委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同级党委会讨论定稿。

 (六)组织酝酿提出下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向干部主管部门呈报关于下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根据市委对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工作安排的要求,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向市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 xxx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报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市委审查同意后,方可提请党代会进行正式选举。需上报的材料还有: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两委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

 (七)制订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会制订,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组讨论,经主席团汇总修改后,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出现产生歧义的字名。

 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选举有效性和有效票的确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纪委。

 (八)成立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进行审查并写出报告 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党委要成立党费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纪委和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写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收缴手续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单据是否完备;使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九)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党委根据会议的规模,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纪委负责人及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应由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提出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名单。

 代表名册及编制原则。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并经党委审批后,应着手编制代表名册,编制代表名册,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代表名册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等。划分代表团(组),提出代表编组名单。按照代表的选举单位、工作性质分编为若干代表组,并指定召集人。

 1、代表名册应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

 2、代表名册原则上以代表团(组)为序。

 3、代表名册的装订要整齐,内容填写要准确、清楚。

 (十)召开党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应立即召开党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建议名单;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十一)做好大会准备工作,发出会议通知 做好党员代表大会各种材料准备以及证件、票箱、会场等各项准备工作。向代表发出会议通知,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大会。组织接待好代表报到。

 二、预备会议阶段

 (十二)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时,应安排好代表的食宿、代表团(组)活动、讨论的地点。同时通知各代表团(组)召集人参加召集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上届党委主持召开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是:1、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2、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党费...

篇六:村居党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1 页 共 22 页 2022 村委会村民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详细版)

 为切实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安办字〔2022〕15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监委会、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职数设置

 (一)村民委员会职数设置:本村民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 1 人、委员 3 人,组成人员中至少

  第 2 页 共 22 页 有一名妇女。

 (二)村监督委员会职数设置: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共设3 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 2 名,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人员。

 (三)村民代表人数设置: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的村民按照每 15 户推选一人,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不低于 30 人)。

 (四)村民小组长职数设置: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 1 名。

 (五)选举工作人员的确定。由村选委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发票人、登记人、公共代写人、维持秩序人员等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

 三、本届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采取一次性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四、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 1 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 1 人。

 五、严格落实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机制,严格执行《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对

  第 3 页 共 22 页 查实存在以下村“两委”人选条件负面清单情形的,一律不得提名为候选人,一律不得确认当选: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上一届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收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 5 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 3 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

  第 4 页 共 22 页 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村“两委”干部的情形或其他负面清单情形的。

 六、本村提名投票日定于 2021 年 1 月 9 日,投票选举日定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如需进行另行选举,时间定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选举设主会场,地点在 XXX 小学,提名投票日主会场在 1 月 9 日 7:30 时开始,1 月 9 日 13:00 时结束投票;投票选举日主会场在 1 月 16 日 7:30 时开始,1 月 16 日 13:00 时结束投票。各投票会场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公共代写处、投票处。各分会场的票箱在投票结束时,应当众密封,并由至少 3 名以上工作人员将票箱送到主会场逐一进行清点(如果哪一组或分会

  第 5 页 共 22 页 场投票无效的,哪一组或分会场就要立即进行重新投票),确认有效后由监票员、计票员等工作人员公开唱票、计票,作出记录,并由监票员签名确认。每个票箱必须有 3 名以上监票人负责监督。

 本次选举不设流动票箱。

 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计算村民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1 月16 日(本村的投票选举日)。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本村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已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 (三)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

  第 6 页 共 22 页 (四)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 12 月 27 日前(选举日二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相关村民。

 八、主会场设总监票员 1 名,投票会场设监票员 9 名、唱票员 9 名、计票员 9 名、公共代写员 9 名,秘密写票处监督员 9 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总监票员、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发票员、监督员及公共代写员。选举工作人员负责提名投票、投票选举和另行选举整个过程。

 九、我村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报名制度。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推荐或者自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在12 月 31 日前(选举日十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推荐或者自荐材料。农村基层党组织可以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并在 12 月 31 日前(选举日十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建议人选材料。上述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并作出换届选举承诺。接收和审核材料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第 7 页 共 22 页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区、街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帮助下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 2021 年 1 月 5 日前(选举日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和建议名单。

 村民应从已公布的报名名单中提名候选人和选举村委会成员,得票符合提名或当选要求但未报名的当场不得宣布成为正式候选人和当选。

 十、因特殊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该参选村民的意愿。参选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参选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 3 人,委托投票一次委托多次有效。办理委托投票如遇特殊情况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共同商议决定。

 需委托投票的参选村民,应当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内(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六日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办理委托投票的情况应在两日内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公告。办理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十一、本次选举实行女性委员专选,在选票中设置“女性委员”专选栏。

  第 8 页 共 22 页 十二、选票的认定和计票规则(各村遵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可对以下规则自行增减。如需对同名同姓参选村民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计票认定,应在本工作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提名投票时,选票的认定和计票规则:

 (一)“女性委员”专选栏中填写本村女性参选村民的计为有效票,否则,该专选栏中所填的男性参选村民名单不计得票; (二)在选举时,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部分作无效处理,不计算得票; (三)在选举时,如遇同名同姓,又没有注明队别或性别、年龄、住址等加以区别的,作无法辨认处理,不计算得票; (四)在选举时,如填写了同音字,而本村与此同音的仅得一名参选村民,该名参选村民计算得票; (五)在选举时,如只填写了名字,没有填写姓氏,而本村与此名字相同,又仅得一名参选村民的,该名参选村民计算得票; (六)在选举时,如果填写了群众公认的、可以辨别的繁体字或简化字的,计算得票;

  第 9 页 共 22 页 (七)在选举时,如果填写了群众公认的别名、绰号的,计算得票; (八)在选举时,只要在职务下的空格栏内填写了可以辨认的一个姓名的,计算得票;姓名以外所画的明显“标记性”符号,该选票作废; (九)当在一张选举票上,同一个人的姓名出现在两项以上的职务栏中,计票时,只计最高职务的一票。

 投票选举和另行选举时,选票的认定和计票规则:

 (一)计算得失票以符号栏内可以辨认的符号(“Ο”或“√”)来进行确定,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填写的部分无效; (二)符号栏以外所画的明显“标记性”符号,该选票作废; (三)所有出现在候选人之间、候选人与另选他人空格内所填写的参选村民姓名之间的边线上的骑线符号,不作为计算得失票的依据,作为无效符号处理;出现在符号栏空格其余边线上的骑线符号,作为计算得失票的依据; (四)所选的每项职务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另行选举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部分无效;

  第 10 页 共 22 页 (五)如果参选村民选择了另行选举票中某一候选人,同时又在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该候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打“Ο”或“√”,如能确认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且本村与其无同名同姓的,这一票是有效票,只作得一票计算。

 如遇本规定没有提及的其他特殊情况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

 十三、提名投票大会、投票选举大会和另行选举大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提名投票大会时,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经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产生。正式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提名有效并在区和镇(街)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帮助下进行资格审查后,应当在 2021 年 1 月 10 日前(选举日五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二)投票选举大会时,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本村其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即“两个过半”),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

  第 11 页 共 22 页 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所得票数符合当选要求但未经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得票情况,并在区和镇(街)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帮助下进行资格审查,于十日内公布选举结果。

 如只有部分职位当选或无一人达到“两个过半”,对出现的缺额应召开另行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委员职务的候选人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女性参选村民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三)另行选举大会时,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本村其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不少于三分之一赞成票,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所得票数符合当选要求但未经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得票情况,并在区和镇(街)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帮助下进行资格审查,于十日内公布选举结果。

 如只有部分职位当选或无人当选,对出现的缺额应继续召开另行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委员职务的候

  第 12 页 共 22 页 选人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女性参选村民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投票选举大会,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另行选举大会,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一赞成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马上对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一人同时当选两项以上职务的确定其担任最高一项职务,其余职务作缺额处理。缺额可由获得该项职务有当选资格的人递补。

 十四、候选人之间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当马上对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作为候选人。

 十五、选票的有关规定:

 选票由街统一印制,加盖本村选举委员会印章,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排序。

 在提名投票中,应在选票的姓名栏中填写参选村民姓名,每一村民填写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在投票选举和另行选举中,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不同意的画“×”或不作任何符号;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的,可在姓名空格内另

  第 13 页 共 22 页 写其他参选村民,并在符号栏画“○”或“√”;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所选的每项职务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部分无效,书写模糊无法辨认或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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