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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故乡散文3篇【通用文档】

时间:2023-01-17 14:20:16 来源:网友投稿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1  每年的岁末,远在他乡谋生的姐姐和弟弟总会习惯性的问我是否回家。前些日子,姐姐又在电话里问我正月会不会回去。我很干脆的回答她,不回,并且直言不讳的告诉她,我如今已不想回去了。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回不去故乡散文3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回不去故乡散文3篇【通用文档】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1

  每年的岁末,远在他乡谋生的姐姐和弟弟总会习惯性的问我是否回家。前些日子,姐姐又在电话里问我正月会不会回去。我很干脆的回答她,不回,并且直言不讳的告诉她,我如今已不想回去了。听我这样说,姐姐在电话里笑骂我这个人没一点味。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自然界的生灵尚且眷恋故园,又何况有血有肉的人类。我难道就变得冷血了吗?如果真的变得冷血,为什么要在网上频繁的百度故乡的名字?为什么要向别人炫耀自己的故乡?为什么听到熟悉的乡音后会感觉如同听到天籁之音?为什么看到来自故乡的物品后,眼睛会在刹那间变得晶亮?

  这一切告诉我,我并没有忘记故乡。只是这些年,感觉自己和故乡越来越远,回到故乡后却感觉人在他乡。生存的艰辛,让我打消回乡的念头,那种不可言状的落寞,让我感觉即便双脚踏上了那片土地,也回不到曾经的故乡。

  20xx年的秋天,故乡的天空随着母亲的去世由曾经的蔚蓝变为灰暗。20xx年的春天,随着父亲驾鹤西去,故乡不再是我魂牵梦绕的桃花源。

  从此,我风尘仆仆的赶回故乡,还会有谁站在路旁双眼望穿?还会有谁在我走下班车的那一刻立马接过手中的行囊?还会有谁在我进屋后忙不迭烧火热菜,生怕饿坏了我的肚肠?还会有谁为我燃起熊熊大火,为我取暖驱寒,并且拉着我的手问短问长?还会有谁静静地倾听我的诉说,哪怕我竹筒倒豆般地说出我潦倒落魄的境况?还会有谁千叮咛、万嘱咐,要我注意身体、孝敬婆婆、尊敬兄长、勤俭持家、温和贤良?还会有谁在我洗漱时把干净的牙刷、毛巾递到我的手上?还会有谁在深更半夜起来为我拽拽被角,怕我着凉?还会有谁在我临走前把茶叶、腊鱼、腊肉塞满了行囊?还会有谁在我来时当作稀客迎接,走时一路送我直到车厢?

  没有父母的故乡,我下车后只能朝着那一片山丘凝望,望着那座坟茔泪落数行。没有父母的地方,不再是曾经的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阅读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1)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10篇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1

  这年,也是回不去了,我等不了回信,也煎熬不了路,呆在苏州,也挺好。这年寒假,也是约了同学出去的,就在这儿,闲适地瞎溜达。

  我喜欢雪,但是连云港太冷,我受不了的就是这个时候,外婆已经裹上了一层厚重的袄子,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与颓废,就像画中的人儿,衣服穿破了也旧了。妈妈从网上邮购了二三套棉衣,苦口婆心地劝她:“现在与以前不同了!你也该穿新的了,可不像从前,要穿到旧。”衣服已经寄到了,但外婆还保持着最后的朴素与节俭,那件衣服一直被她珍藏在衣柜里,出去走亲戚时才会穿。

  我喜欢热闹的夜晚,却也讨厌不眠的夜,乡下的每一寸土地都能制造出喧嚣,渗透铁窗的间隙呜咽的冷风,陌生的脚步踩在泥泞的雪地上,发出含混不清的诅咒,于半夜三更将你惊醒的莫名鞭炮声,太吵了,我的耳膜也无法得到暂时的休憩。

  我喜欢口味重一点的食物,却怎么也吃不惯外婆腌的、煎的、煮的咸鱼。外公老爱吃的拳头大小的芝麻汤圆,太咸太呛,又太甜。我也不该这么挑剔的,但我却完全无法适应家里长辈的口味,我都怀疑自己是一个外乡人。除了这些个人所喜的食物,就是一些**淡淡的家常菜,一个仅刺激了味觉,一个又让人乏味,实在无法形容家乡的.每一餐给我带来的冲击。

  但我喜欢那云涤雾绕般的神秘感,故乡的烟囱里飘起的蓝绸似的烟和丘陵上的霭,始终令人感到脊骨发凉。外婆在灶房炒菜时,我就在外头发呆。冬天菜园露在上头的菜叶,总是病态的,发紫的;雨蓬里的鸡,总是凶神恶煞,让人觉得,它们下一秒就要用它们锋利的尖嘴,将我们啄食至白骨森森。我更不常去菜园里看鸡,陶罐里的碎冰,随手捣弄几下,就让双手红肿了。妈妈说小时候上山曾遇到过一条大红蟒,我也就不敢往山上跑了,除了这个,就是怕迷路,迷路了,就怕——回不去了。

  故乡不曾带给我愉快的回忆,只是那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既危险野性,又令人回味。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2

  我在北方待了有十年了,中途也有回去,四年的记忆一直在我回忆中游走,我记得我的故乡是泥土地,走起来软软的,我家大院旁和大院后被树林铺满了,园前还有一些竹子掩映着,竹子看着很散,却看不清竹子后面是什么,它在掩映着什么。

  我对故乡总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情感,它是很美的,可也是我惧怕的地方。

  一座座的高楼建起,因为临近长江船只有很多,有些水面大的地方还有巨轮,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街上的行人各自忙着去做自己的事情,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街上的保洁阿姨很早起来,他们行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们每天四点准时到达,他们照顾着这个城市,把它打扮得很漂亮。

  公路中央的交通员有序的指挥者,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路上的行人也很守秩序,他们看见路上有垃圾,就会自动捡起来,扔到垃圾箱里。

  在餐厅里地上的`大理石非常光滑,墙上会有发光的石头,让我感到新奇,服务员也很有礼貌,餐厅里播放着佛系的那种音乐,我并没有感到厌烦,而是感到轻松。

  我回老家的那天正好是奶奶生日,所以把整个餐厅包了下来,二楼虽然不能看到这个城市的所有风光,单窗外的景也是格外的迷人,绿油油的街道两旁,中间一条公路上任由一辆辆车驰过。

  桌上摆满了好吃的,有甜点,有可乐,有熟食,有火锅,水果等好多好吃的。我面前除了这些,还有餐具,高脚杯这个名称,我一直有个疑问,杯子还能有脚?

  我静静的走在大街上回想着以前的这里,回想从前的我。

  这十年这里变化很大,越来越美了,不过没有十年前那么自然了,现在这里很美,却很别扭,可能我还是喜欢故乡,那繁花铺成地毯,泥土清新,与野花野草的气味发酵混杂在一起,鸟儿的伴奏,让人放松,自然。

  可故乡永远回不去了啊!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3

  曾经想过,怀念过记忆深处那个悠久又美好的故乡。绿色的树木丛,调皮地穿过树叶间缝隙的阳光,以及能在厚重的白云后面看到的隐隐约约的白蓝色的天空还有在那中央以圆形出现的明亮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记忆中的故乡太过美好,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人事全非”的感触了。

  有人说过记忆是不可靠的东西,迟早会忘掉些什么。但记忆中的紧挨着房子的树林和河水都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幼时是在南浔度过的。那时的我还小。常常跟着比我大些许的哥哥姐姐们去幼儿园。有时去学校的路上,偶尔可以遇到几只偷懒的大黑狗,爬在地上懒懒散散的望着我们。我们倒也不怕,自若的走过去,胆子大点的还会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逗它们玩。

  放学回来后,我还会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河边掉鱼。经常是放学了,书包一甩,就一路小跑去了。没有钓鱼竿就用树干,没有钓鱼线就用衣服上的掉下来的线,没有鱼饵就用家买来的小龙虾。总之就是这样的生活。有些时候常常是在河边坐上半天就能钓到一整盒的龙虾。不必担心会浪费多少时间。

  依稀记得以前领头的是一个大姐姐,叫做什么不记得了,但后面跟的是两个一样的字,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名字,因为那时还小,也就认同了这么一个如童话般人物的名字。她老是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女孩到镇上的一家麻辣烫里面吃东西。路过的菜市场坑坑洼洼的地面以及自行车行驶过的水花因为那时候南浔还不怎么发达,没有现在上海那么多的汽车或者是摩托车,所以走在路上是很安全的。有的时候,她让我们在盘子里多加些辣椒然后说谁都不许喝水,放话说要我们都多吃些,看谁比较厉害。

  后来离开了南浔后再回去是一年前了。那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有了旅游景点,到处是垃圾和车子。再也不能在路上随意的走了。也不能在吃麻辣烫,因为现在地沟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天蓝色的天空已经是灰色的了,和老工业似的上海如出一撤。就连房子旁边的河水与树林也都因为工业发展不见了。我站在久违的故乡的土地上,不愿承认这是我的故乡。我所承认的故乡并非是现在这个工业发达的故乡,而是记忆中的工业并不发达的故乡,但他有绿树有白云。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故乡也不再存在了。

  工业发达不是坏事,但破坏自然,破坏坏境是不对的。地球是由这些万物组成的。我并非是信奉休。艾弗里特的“多元宇宙”这一解说,存在于这个世界外的*行世界,有无数个。蝴蝶效应所带来的横向和纵向存在的世界线的不同的未来。我只是单单认为,如果现在不保护坏境,我们终将会违反自然的规则,成为第2个被灭种的种族。人们对于科学了解这么多,但为什么不能用来保护坏境呢?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4

  语文课。前排同学转过头:“凡凡,问你个事。你说故乡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这么多名人以它啊为题材?”我随手翻了翻手中的教材,故作深沉道:“故乡啊,就是一个能让你感到无比温暖,包含着你特别熟悉的亲切的地方…现在你小不懂其中道理,等你上大学时离开家乡你就会魂牵梦萦的想回到的地方……”“停,停,停!…你们喜欢写文的就是矫情!不用您老解释!等会我自己问老师!”前桌一脸嫌弃地说:“咦~被你恶心到了……”“嘁,有本事别问我问题呀。”我满脸傲娇的白了他一眼,继而目光转向窗外。对啊,故乡有什么好的呢?可以得到这么多文人的青睐?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想知道。忽然之间想起一首名叫《乡愁》的诗。“小时候,乡愁是……”将全诗背了一遍,忽然感觉好像明白了什么。

  当一个人一直在家的周围晃荡,他是感觉不到家乡的温馨和亲切。当他离开家乡外出打拼时: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树:也许因为它曾在炎热的夏天给他一片清凉。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草:也许因为它曾让他学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强。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滴水:也许因为它曾在某一刻给他一瞬清凉的慰藉。

  时间急迅。当你真的开始眷恋起这些东西时,其实你已感到了世态炎凉。你的心脏会努力的跳动着,呼喊着:回家吧,回家吧!哦,好!迎合自己的念头,回到梦寐以求的家乡,变了,真的变了。它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

  我是这样理解“故乡”这两个字的:故,已经为过去式的‘梦’,乡,有着浓郁亲切感的地方。所以,在我的眼中,“故乡二字结合起来,就是:充满往事充满着亲切感的地方。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5

  曾经想过,怀念过记忆深处那个悠久又美好的故乡。绿色的树木丛,调皮地穿过树叶间缝隙的阳光,以及能在厚重的白云后面看到的隐隐约约的白蓝色的天空还有在那中央以圆形出现的明亮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记忆中的故乡太过美好,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人事全非”的感触了。

  有人说过记忆是不可靠的东西,迟早会忘掉些什么。但记忆中的紧挨着房子的树林和河水都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幼时是在南浔度过的。那时的我还小。常常跟着比我大些许的哥哥姐姐们去幼儿园。有时去学校的`路上,偶尔可以遇到几只偷懒的大黑狗,爬在地上懒懒散散的望着我们。我们倒也不怕,自若的走过去,胆子大点的还会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逗它们玩。

  放学回来后,我还会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河边掉鱼。经常是放学了,书包一甩,就一路小跑去了。没有钓鱼竿就用树干,没有钓鱼线就用衣服上的掉下来的线,没有鱼饵就用家买来的小龙虾。总之就是这样的生活。有些时候常常是在河边坐上半天就能钓到一整盒的龙虾。不必担心会浪费多少时间。

  依稀记得以前领头的是一个大姐姐,叫做什么不记得了,但后面跟的是两个一样的字,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名字,因为那时还小,也就认同了这么一个如童话般人物的名字。她老是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女孩到镇上的一家麻辣烫里面吃东西。路过的菜市场坑坑洼洼的地面以及自行车行驶过的水花因为那时候南浔还不怎么发达,没有现在上海那么多的汽车或者是摩托车,所以走在路上是很安全的。有的时候,她让我们在盘子里多加些辣椒然后说谁都不许喝水,放话说要我们都多吃些,看谁比较厉害。

  后来离开了南浔后再回去是一年前了。那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有了旅游景点,到处是垃圾和车子。再也不能在路上随意的走了。也不能在吃麻辣烫,因为现在地沟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天蓝色的天空已经是灰色的了,和老工业似的上海如出一撤。就连房子旁边的河水与树林也都因为工业发展不见了。我站在久违的故乡的土地上,不愿承认这是我的故乡。我所承认的故乡并非是现在这个工业发达的故乡,而是记忆中的工业并不发达的故乡,但他有绿树有白云。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故乡也不再存在了。

  工业发达不是坏事,但破坏自然,破坏坏境是不对的。地球是由这些万物组成的。我并非是信奉休。艾弗里特的“多元宇宙”这一解说,存在于这个世界外的*行世界,有无数个。蝴蝶效应所带来的横向和纵向存在的世界线的不同的未来。我只是单单认为,如果现在不保护坏境,我们终将会违反自然的规则,成为第2个被灭种的种族。人们对于科学了解这么多,但为什么不能用来保护坏境呢?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6

  曾经想过,怀念过记忆深处那个悠久又美好的故乡。绿色的树木丛,调皮地穿过树叶间缝隙的阳光,以及能在厚重的白云后面看到的隐隐约约的白蓝色的天空还有在那中央以圆形出现的明亮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记忆中的故乡太过美好,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人事全非”的感触了。

  有人说过记忆是不可靠的东西,迟早会忘掉些什么。但记忆中的紧挨着房子的树林和河水都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幼时是在南浔度过的。那时的我还小。常常跟着比我大些许的哥哥姐姐们去幼儿园。有时去学校的路上,偶尔可以遇到几只偷懒的大黑狗,爬在地上懒懒散散的望着我们。我们倒也不怕,自若的走过去,胆子大点的还会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逗它们玩。

  放学回来后,我还会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河边掉鱼。经常是放学了,书包一甩,就一路小跑去了。没有钓鱼竿就用树干,没有钓鱼线就用衣服上的掉下来的线,没有鱼饵就用家买来的小龙虾。总之就是这样的生活。有些时候常常是在河边坐上半天就能钓到一整盒的龙虾。不必担心会浪费多少时间。

  依稀记得以前领头的是一个大姐姐,叫做什么不记得了,但后面跟的是两个一样的字,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名字,因为那时还小,也就认同了这么一个如童话般人物的名字。她老是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女孩到镇上的一家麻辣烫里面吃东西。路过的菜市场坑坑洼洼的地面以及自行车行驶过的水花因为那时候南浔还不怎么发达,没有现在上海那么多的汽车或者是摩托车,所以走在路上是很安全的。有的时候,她让我们在盘子里多加些辣椒然后说谁都不许喝水,放话说要我们都多吃些,看谁比较厉害。

  后来离开了南浔后再回去是一年前了。那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有了旅游景点,到处是垃圾和车子。再也不能在路上随意的走了。也不能在吃麻辣烫,因为现在地沟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天蓝色的天空已经是灰色的了,和老工业似的上海如出一撤。就连房子旁边的河水与树林也都因为工业发展不见了。我站在久违的故乡的土地上,不愿承认这是我的故乡。我所承认的故乡并非是现在这个工业发达的故乡,而是记忆中的工业并不发达的故乡,但他有绿树有白云。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故乡也不再存在了。

  工业发达不是坏事,但破坏自然,破坏坏境是不对的。地球是由这些万物组成的。我并非是信奉休。艾弗里特的“多元宇宙”这一解说,存在于这个世界外的*行世界,有无数个。蝴蝶效应所带来的横向和纵向存在的世界线的不同的未来。我只是单单认为,如果现在不保护坏境,我们终将会违反自然的规则,成为第2个被灭种的种族。人们对于科学了解这么多,但为什么不能用来保护坏境呢?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7

  “故”在字典里的其中一种解释是“本来,原来的。”故乡,即为老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记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很*凡的小山庄。*凡的天空,*凡的小溪,*凡的田野,以及*凡的甘蔗林,却给了我们不*凡的童年。故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信仰。

  当第一声鸡鸣开始飘荡时,山村渐渐开始沸腾了。刚经过夜露的洗礼,每一处都焕然一新,格外的朝气。在这样的一天,我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踩着田间小道上的晨露便上学了。有时候早晨会起雾,那更是孩子们的天堂。浓雾降临的时候,整条路都是我们的“魔幻世界”,我们只管追着,喊着,笑着,闹着,在那个只属于我们的世界里,做这个世界的王。

  农村的孩子乐趣总是很多的。当秋风吹亮那金色的麦田的时候,在晒谷场上总会看见几个蹦哒的身影,那金色的稻杆堆成的一座座小山,这里一座,那里一座,这一座比那一座高,那一座又比这座要高,还有还有……那些就是我们

  最原始的蹦蹦床。在这不久之后便会下雨。下完雨之后,稻杆堆里便会撑起一把把白色小伞,到了傍晚,白色小伞会变成黑色小伞,我们方言把这些小伞叫做“油蘑菇”。再然后就会听见一阵阵“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的歌声,每一张笑脸都是这么好看,每一只小手都在寻找着“宝藏”。

  然后当又一年的春天到来时,万物复苏,绿油油的田野上也有孩子们的身影,他们在干什么呢?在寻找那些可以卖钱的草药。我依旧记得,一捆“白花草”两块钱,当我们从买草药的阿婆手里接过两块钱时是多么的快乐。两角钱的雪糕就是我们全部的快乐。

  只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故乡在越变越好。一栋栋小楼盖起来了,一条条水泥路铺起来了,一堵堵围墙围起来了,故乡的主人富起来了,孩子们跟着过上了 富裕的生活,只是隐隐约约好像丢掉了什么。小溪流慢慢变浅了,甘蔗林慢慢变少了,田野上奔跑的身影不见了,渐渐的,他们都不会知道奔跑的快乐了。再不会有天真稚嫩的脸孔去嗅青草和泥土的味道,不会去看蚂蚁搬家了。话题也不再是“今天去哪里采草药捉鱼”,取而代之的是讨论各色各样的游戏人物,谈论着哪个人物配哪种技能,炫耀着在游戏里又花了多少钱,自己又有哪些绝版的装备,自然而然的接受小伙伴仰望的目光。而当他们谈论着这些的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看着远方:童年该是这样的吗?

  不知道家乡的一片片甘蔗林是不是还这么高,故乡的梯田是不是还这么美,还有没有小朋友会在小溪里摸鱼,最后,只能默默感叹一声: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只有记忆中的故乡,才是“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8

  不知不觉离家已整整6年,才十几岁的人却有将近一半时间是在外度过。

  我生在一个小县城,小县城的孩子想要博得更好的前程,只能背井离乡去省城读书。姐姐初中毕业那会儿,去省城读书的人还不多,幸好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极其重视,毫不犹豫的送她去省城读高中;及至我,竞争更为激烈,父母更是小学毕业就将11岁的我独自送去西安读初中。

  乡下孩子刚进城,啥都没见过,啥都没吃过,甚至普通话都不标准,不敢开口说话,着实自卑了好长一阵子。记得初一整整一年在班里开口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那时候暗暗在心里想,这应该是最不会忘却的一段日子了吧,然而如今对此的记忆却早已模糊不清,记得真切的反而是每夜学校外面小区里透出的盏盏昏黄灯光。

  在外寄读的日子一到晚上就格外难熬。每夜下晚自习,同学们都各自回家,只有我们少数几个外地孩子默默收拾书包,回到楼下的宿舍。想家厉害了,就去操场走几圈,看围墙外面高楼里的万家灯火,想像着什么时候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猜着父母此时在家中小院做些什么。

  姐姐长我10岁,她15岁外出读书时我才5岁。印象中和姐姐一起成长的时光也是少而模糊,也曾因为姐姐不在家我能独享父母的宠爱而窃喜,不想短短几年之后我也同她当年一样背起行囊北上求学。

  姐姐读书之时,不会穿衣打扮,每一季都是母亲从家里寄去衣物给她。记得有一年寒假回家,母亲拉着姐姐把满行李箱的冬装试遍之后,意犹未尽地问那些寄去的春装、秋装如何,穿着好看合身不,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姐姐春秋时节的模样了。自从离家读书起,故乡于我们,便只有冬夏,再无春秋。

  “梦里不知身是客”,如今我自己在西安求学也将满6年,和身边的同学早已混熟。父母也专门在西安买了套小房子以便节省周末回家时间,不用每次都得坐火车回县城;偶尔回县城,故乡的幼时玩伴也已生疏,曾经打滚的门前小路也已不见旧时模样。

  我们这一代孩子虽说长在城镇,却常年在外读书,不懂春耕夏耘,秋收冬藏。11岁离家之时,尚不知人情世故、社会经济,更不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深情;如今南来北往,长大*,才发现,曾经向往的远方不知不觉中正在脚底铺开,而曾经厌弃的故乡,却在不经意间变成了回不去的远方。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9

  今天春节,本来是约好几个初中、高中同学聚聚的,都分别十多年了,非常怀念那时无忧无虑的日子。但是爱人是北方人,对家乡饮食不习惯,每年都因为这让自己很伤脑筋。回去吧,总有些说不出的苦楚,不回去吧,在外漂泊一年,总想回去看看那儿时的伙伴,还有那曾经伴随自己欢乐童年的花花草草、水水木木,更为重要的是想回去看看爸爸,那一辈子都辛勤劳动、那一辈子都为子女付出,一个人孤独的离去,最终一个人躺在他曾经劳作的土地上,形成一个孤独的小土堆。

  哥哥,是一个拥有父亲品性一样的人,但又不同于父亲,更多的是宽容和理解。他理解爱人的不适,所以上贵阳来过年,圆了一家人在一起过春节的愿望,但是我更觉得自己的不孝和言不由衷。匆匆,一家人又走啦,因为老家还有更多事情、更多人情礼务需要去处理、去维护。

  我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谁能够体会一个人的孤独,那种强烈的思乡情感,虽然故乡给自己童年并不幸福,但是有家,一切都值得留恋。想想10来岁去砍柴5分钱1斤卖给别人,那时虽然很辛苦,但是因为有哥哥,有家人,一切都不觉得累;想想两个10多岁的娃娃暑假一起去打工,才有上高中的学费时,虽然那时是多么的无助,但是因为有目标,因为目标一致,所以什么也不怕。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虽然不再为生计发愁,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但是心里都是空空的,荡荡的,好像除啦上班,其他的追求还是物资的,总离不开钱这个字眼。每当想像以前一样说说自己的梦想时,现实的残酷都把理想吹得稀巴烂。

  每当工作不顺,每当想重新出发时,都想回故乡去看看,去走走,但是每次回去,看到童年曾经玩耍过的地方,现在都是灌木荆棘丛生或是钢筋水泥铺*的道路,只会更加失落。也许是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也许我们出发有很多偶然性。虽然每每都说不想回去,但是每到春节,又是归心似箭,只是想闻闻那家乡的气息。

  自从背着小背包离开家乡上学的哪一天起,注定就回不去了故乡,更多的只有乡愁。

  爱人常说“老家有什么好,有的只是那些小气的乡亲,穷山恶水的土地”,但是我不这么看,故乡是思想的启蒙地、是精神的故里,是肉体的归属,故乡再怎么样不好,最终在人的一生里都永远占据最纯净的位置,因为那是烦躁心灵下的桃花源,那是最美丽年华的思想地。也许男人和女人的根本就不同,男人根深蒂固有着根的概念,而女人,只有享受幸福的浮萍。战争是男人故乡的争夺战,所以才有不愿寄人篱下、奋起一搏的惊鸿男人,才有那么多为故乡而战、为故土而战的真男人。

  故乡,那个回不去的地方,不是我不想回去,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太多回不去的现实生活。我只能远远遥望故乡,愿故土的乡亲愈发从容、愈发和谐安康。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10

  我在北方待了有十年了,中途也有回去,四年的记忆一直在我回忆中游走,我记得我的故乡是泥土地,走起来软软的,我家大院旁和大院后被树林铺满了,园前还有一些竹子掩映着,竹子看着很散,却看不清竹子后面是什么,它在掩映着什么。

  我对故乡总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情感,它是很美的,可也是我惧怕的地方。

  一座座的高楼建起,因为临近长江船只有很多,有些水面大的地方还有巨轮,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街上的行人各自忙着去做自己的事情,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街上的保洁阿姨很早起来,他们行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们每天四点准时到达,他们照顾着这个城市,把它打扮得很漂亮。

  公路中央的交通员有序的指挥者,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路上的行人也很守秩序,他们看见路上有垃圾,就会自动捡起来,扔到垃圾箱里。

  在餐厅里地上的大理石非常光滑,墙上会有发光的石头,让我感到新奇,服务员也很有礼貌,餐厅里播放着佛系的那种音乐,我并没有感到厌烦,而是感到轻松。

  我回老家的那天正好是奶奶生日,所以把整个餐厅包了下来,二楼虽然不能看到这个城市的所有风光,单窗外的景也是格外的迷人,绿油油的街道两旁,中间一条公路上任由一辆辆车驰过。

  桌上摆满了好吃的,有甜点,有可乐,有熟食,有火锅,水果等好多好吃的。我面前除了这些,还有餐具,高脚杯这个名称,我一直有个疑问,杯子还能有脚?

  我静静的走在大街上回想着以前的这里,回想从前的我。

  这十年这里变化很大,越来越美了,不过没有十年前那么自然了,现在这里很美,却很别扭,可能我还是喜欢故乡,那繁花铺成地毯,泥土清新,与野花野草的气味发酵混杂在一起,鸟儿的伴奏,让人放松,自然。

  可故乡永远回不去了啊!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2)

——回不去的故乡经典散文3篇

回不去的故乡经典散文1

  晚上做了一个梦,梦里八十多岁的老外婆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囡囡,我知道你最好了,带外婆回家吧。”那恳切的眼神与乞求的语气,让醒来后的我久久不能成眠。

  舅舅把外婆和外公从乡下接到广东的城里已经整整两年了。两年里,我也只是趁着国庆长假去看过她们一回,湖南与广东并不远,但对于我们这些上班的人来说,出趟远门,却是一种奢侈。

  记得那次见面,瘦瘦的外婆一见到我,就用还能动的一只手紧紧的拉着我,也是如此恳切地问:“囡囡,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吧?”那语气与神情,分明就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看到了希望,令我动容。其实我知道,这是外婆对每一个来看望她们的人必问的一句话。自从两年前来到城里之后,她唯一的心愿,就是谁能带她回老家。

  回老家成了外婆有生之年最大的期盼。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年轻的外婆跟着外公从县最大的水库——下源水库库区移民,到一处偏僻的高山上落了脚。那年月,山上的日子确实过得比山下丰盈,偏远的地方土地多,饭都吃不饱的饥馑年代里,至少红薯杂粮是够吃的。那时山旮旯里娶媳妇都比*地的人家容易得多。支持国家建设,要移民,考虑生计,大山里成了最好的选择。但还是给我留下了后怕。记得外婆跟我说过,那时山上野兽很多,甚至还有老虎和狼出没,晚上有时还会听到狼的嗥叫。我不知道当时的外婆带着六个年幼的女儿经历了多少个提心吊胆的夜晚,但幸运的是外婆就一直住在那里,将儿女拉扯大,全家安然。在她将近四十岁时,做梦都想要个儿子的她,冒着高龄产妇生育的生命危险,生下了我舅舅。那年月,生儿子传宗接代的思想在所有人的心里根深蒂固,有了儿子,生活再苦再累好像也有了些安慰,在家庭、在左邻右舍中可以挺直了腰板。

  从山下跟外婆他们一起上来的几户人家,互相帮助,抱团取暖,把荒山开垦成耕地,水源好的辟成水田,打水井挖池塘,种上红薯与稻谷,为了生活,披星戴月,栉风沐雨。尽管偏僻,近乎与世隔绝,可就是这样的一个高山上,慢慢吸引了一些人定居,成为了那里的村民。从我记事时,那里已经是一个有着二十多户人家的小村子了。后来我读书读到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就想起外婆的家,分明就是现世中的桃源。

  外婆就在这桃源一样的地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劳却幸福着。每每我们逢年过节或放暑假去的时候,她总是杀鸡宰鸭,乐呵呵地搞一大桌子菜,并且拿出花生、梨子等自家有的零食任我们吃个够。一放暑假,我们一大帮猴孩子就齐聚外婆家,上山放牛、掏鸟窝、采蘑菇、捉泥鳅……嘻笑打闹,几个孩子在一起,可以把房顶都掀掉,可外婆从来不管我们,只是慈爱地看着我们吵闹。那时,我们都觉得外婆那里是天堂。假期结束了,我们几乎是被爸妈拖着,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回家。

  有外婆的孩子是幸福的。我们一年年地在这种幸福中长大,而外婆却渐渐老去。长大了的我们渐渐地远离了那个村庄,偶尔回家,也都怕爬那高高的山,去的次数屈指可数。青青的山绿绿的水,古朴安静的村庄在时光流逝中越发寂静。外婆的村庄也跟绝大多数高山村庄一样,年轻人都外出了,留守在家的是屈指可数的垂垂老者。舅舅在广东那边安了家,我妈和姨妈们相继也跟着子女到了城里,可是老外婆老外公却还是坚守在那高山上,不管后辈们怎么劝说。她们习惯了高山上清新的空气,习惯了邻里之间的互相帮助,也习惯了山上的鸟鸣和太阳烘烤土地的味道。

  如果不是外婆摔了一跤,她可能一辈子都会守着那个村庄吧。两年前,八十岁的.外婆摔了一跤,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们都在外面,只好连哄带骗半是强迫,硬是将两个老人接到了城里。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自己村庄的外婆,在城里,语言不通,环境不熟,几条雷同的巷子就足以迷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迷彩霓虹,热闹是别人的世界,与外婆无关。两年了,外婆还是没能适应过来。一向坚强的外婆,没有被生活的磨难击倒,却困在了城市的钢筋水泥里。她性情大变,一向温顺的她吵着、闹着,异于常人的举动让人觉得她近乎老年痴呆甚至癫狂。她无休止的吵闹,辱骂,将来看望她的后辈给的钱一张张撕成碎片……刚做过的事,马上就矢口否认。有一次,竟然把善良的一直陪在她身边的外公打得头破血流而不自知。她会对每一个来家里的人说同样的话,你是来接我回家的吧?

  我看着消瘦的外婆,慈爱的面容里写满了无助与惶恐,心里酸楚无比,我懂得她对自己村庄的那份感情,但我没法接她回家。我的心,同她一样,困在了城市里。

  我不知道外婆在她的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偕同相濡以沫数十年的外公,回到她日思夜想、为之痴狂的家——哪怕是缺乏检修已呈落败景象的那一处曾经遮风避雨却仍能让她感到温暖和慰藉的处所?回到她数十年肩挑日月,坚守人生哪怕仍然贫瘠继续冷清的故乡?一辈子没想过要远离故土,一旦远离了却又为回不去所困。故乡,带给人的不仅仅是温暖,那是一个人情感的最终归宿。这种温暖和归宿感不会随它的变迁而动摇,相反,却因离愁的浇灌更加枝叶疯长,占据了离人整个的心。长大后,我也远离了故乡,呆在了别人的城市,天天上班下班,邻居是谁不知道,唯一记得的是下班后回到住的房子。行动能自主的我,一年到头没回家几次,也无法确定回家的行程。我是不是也有回不去的故乡?

  我悲哀的想,来日无多的外婆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到那个有着几十年生活情感沉淀的故乡,那个有着青的山、绿的水、蓝的天的桃源。外婆精神皈依的唯一寓所,或许就此只能依然鲜活在外婆的记忆与想念中了。

回不去的故乡经典散文2

  晚上做了一个梦,梦里八十多岁的老外婆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囡囡,我知道你最好了,带外婆回家吧。”那恳切的眼神与乞求的语气,让醒来后的我久久不能成眠。

  舅舅把外婆和外公从乡下接到广东的城里已经整整两年了。两年里,我也只是趁着国庆长假去看过她们一回,湖南与广东并不远,但对于我们这些上班的人来说,出趟远门,却是一种奢侈。

  记得那次见面,瘦瘦的外婆一见到我,就用还能动的一只手紧紧的拉着我,也是如此恳切地问:“囡囡,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吧?”那语气与神情,分明就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看到了希望,令我动容。其实我知道,这是外婆对每一个来看望她们的人必问的一句话。自从两年前来到城里之后,她唯一的心愿,就是谁能带她回老家。

  回老家成了外婆有生之年最大的期盼。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年轻的外婆跟着外公从县最大的水库——下源水库库区移民,到一处偏僻的高山上落了脚。那年月,山上的日子确实过得比山下丰盈,偏远的地方土地多,饭都吃不饱的饥馑年代里,至少红薯杂粮是够吃的。那时山旮旯里娶媳妇都比*地的人家容易得多。支持国家建设,要移民,考虑生计,大山里成了最好的选择。但还是给我留下了后怕。记得外婆跟我说过,那时山上野兽很多,甚至还有老虎和狼出没,晚上有时还会听到狼的嗥叫。我不知道当时的外婆带着六个年幼的女儿经历了多少个提心吊胆的夜晚,但幸运的是外婆就一直住在那里,将儿女拉扯大,全家安然。在她将近四十岁时,做梦都想要个儿子的她,冒着高龄产妇生育的生命危险,生下了我舅舅。那年月,生儿子传宗接代的思想在所有人的心里根深蒂固,有了儿子,生活再苦再累好像也有了些安慰,在家庭、在左邻右舍中可以挺直了腰板。

  从山下跟外婆他们一起上来的几户人家,互相帮助,抱团取暖,把荒山开垦成耕地,水源好的辟成水田,打水井挖池塘,种上红薯与稻谷,为了生活,披星戴月,栉风沐雨。尽管偏僻,近乎与世隔绝,可就是这样的一个高山上,慢慢吸引了一些人定居,成为了那里的村民。从我记事时,那里已经是一个有着二十多户人家的小村子了。后来我读书读到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就想起外婆的家,分明就是现世中的桃源。

  外婆就在这桃源一样的地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劳却幸福着。每每我们逢年过节或放暑假去的时候,她总是杀鸡宰鸭,乐呵呵地搞一大桌子菜,并且拿出花生、梨子等自家有的零食任我们吃个够。一放暑假,我们一大帮猴孩子就齐聚外婆家,上山放牛、掏鸟窝、采蘑菇、捉泥鳅……嘻笑打闹,几个孩子在一起,可以把房顶都掀掉,可外婆从来不管我们,只是慈爱地看着我们吵闹。那时,我们都觉得外婆那里是天堂。假期结束了,我们几乎是被爸妈拖着,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回家。

  有外婆的孩子是幸福的。我们一年年地在这种幸福中长大,而外婆却渐渐老去。长大了的我们渐渐地远离了那个村庄,偶尔回家,也都怕爬那高高的山,去的次数屈指可数。青青的山绿绿的水,古朴安静的村庄在时光流逝中越发寂静。外婆的村庄也跟绝大多数高山村庄一样,年轻人都外出了,留守在家的是屈指可数的垂垂老者。舅舅在广东那边安了家,我妈和姨妈们相继也跟着子女到了城里,可是老外婆老外公却还是坚守在那高山上,不管后辈们怎么劝说。她们习惯了高山上清新的空气,习惯了邻里之间的互相帮助,也习惯了山上的鸟鸣和太阳烘烤土地的味道。

  如果不是外婆摔了一跤,她可能一辈子都会守着那个村庄吧。两年前,八十岁的外婆摔了一跤,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们都在外面,只好连哄带骗半是强迫,硬是将两个老人接到了城里。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自己村庄的外婆,在城里,语言不通,环境不熟,几条雷同的巷子就足以迷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迷彩霓虹,热闹是别人的世界,与外婆无关。两年了,外婆还是没能适应过来。一向坚强的外婆,没有被生活的磨难击倒,却困在了城市的钢筋水泥里。她性情大变,一向温顺的她吵着、闹着,异于常人的举动让人觉得她近乎老年痴呆甚至癫狂。她无休止的吵闹,辱骂,将来看望她的后辈给的钱一张张撕成碎片……刚做过的事,马上就矢口否认。有一次,竟然把善良的一直陪在她身边的外公打得头破血流而不自知。她会对每一个来家里的人说同样的话,你是来接我回家的吧?

  我看着消瘦的外婆,慈爱的面容里写满了无助与惶恐,心里酸楚无比,我懂得她对自己村庄的那份感情,但我没法接她回家。我的心,同她一样,困在了城市里。

  我不知道外婆在她的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偕同相濡以沫数十年的外公,回到她日思夜想、为之痴狂的家——哪怕是缺乏检修已呈落败景象的那一处曾经遮风避雨却仍能让她感到温暖和慰藉的处所?回到她数十年肩挑日月,坚守人生哪怕仍然贫瘠继续冷清的故乡?一辈子没想过要远离故土,一旦远离了却又为回不去所困。故乡,带给人的不仅仅是温暖,那是一个人情感的最终归宿。这种温暖和归宿感不会随它的变迁而动摇,相反,却因离愁的浇灌更加枝叶疯长,占据了离人整个的心。长大后,我也远离了故乡,呆在了别人的城市,天天上班下班,邻居是谁不知道,唯一记得的是下班后回到住的房子。行动能自主的我,一年到头没回家几次,也无法确定回家的行程。我是不是也有回不去的故乡?

  我悲哀的想,来日无多的外婆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到那个有着几十年生活情感沉淀的故乡,那个有着青的山、绿的水、蓝的天的桃源。外婆精神皈依的唯一寓所,或许就此只能依然鲜活在外婆的记忆与想念中了。

回不去的故乡经典散文3

  四月,淫雨霏霏,身边的同学一个个打包离开。清明节,多半是让人感伤和怀念的。但我没有归去,在这执笔,写下我依恋的故乡。记忆中的故乡,有父亲、有奶奶,还有儿时的玩伴

  记忆中的父亲,高大、健壮,有一副好口才,有一股大度的君子气概。但凡事又太注重得失,以至于常常举杯浇愁,不省人事。说实话,我总认为父亲欠自己的太多,以至于五年以来,从不曾和他洽谈过几句话,这其中缘由,却不是我三言两语能解释清的。而后,我才发现,不是父亲欠自己的,而是自己欠父亲的太多太多。

  小时候,父亲常常唤我的小名,一声一声,喊过了十七年。在父亲的眼里,我是个有出息的人,因为我现在的小成就,是同我那一辈的伙伴们没有的。我十五岁离家,来到长沙读大学。父亲一般不知道我在大学的生活,偶尔打过来一两个电话问候,加上几番叮嘱,其实那时候令他自豪的孩子正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抛洒汗水,努力赚些零花钱。但是在父亲的眼里,我必定是有出息的。于是,每逢过年,我都将额头扬起,顺其自然地接收来自亲朋好友们的称赞和鼓起的红包。

  老家的规矩很多,儿时天真,我大多不懂,每次说错了话,做错了事,父亲总说:不懂事,就不要乱说!而我的奶奶总会替我解围,当着我的面责备父亲对小孩的蛮横,我便心里洋洋得意起来。

  进入大学,有了新的同学,结交了一些新的朋友,却还是惦记起儿时的玩伴来。那时还小,不懂得什么叫梦想,什么叫青春,便常常成群结队地在家乡的田野上任性撒野,钻进堆积成山的稻草里边,满脑子都是毛草,还惹来路过的阿姨讽刺的目光和讨厌的"唇舌。那时候的我们,还很天真,总是叠起石头,试图爬进废弃的老学校,只为了偷摘一捧红透的杨梅,却被学校里边的木匠师傅抓到,恶狠狠的怒斥。但我们从来就不曾感到过一丝的沮丧或是悲伤,我们还常常围在一块儿跳皮筋、攻城堡、海陆兵,任凭稚嫩的年华在欢乐的水泥坪上抛洒,我们尽情欢乐。

  而今,17年了,家乡变成了故乡,以至于每次回到老家时,一些老同学见面也觉得生疏了。聚会没得少,却再也挽救不了我们当年的风华正茂,和满载愁绪的激情岁月。回老家的机会少了,和家里人的联系也少了,越来越多的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要我说,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那个故乡,不会因为你的遗忘,而停下生息、繁衍。还有三年,甚至更久,我还要挣扎在这个拥挤的城市里,眺望远方故乡的方向,故乡的风、故乡的云、故乡的稻草依旧那样美好吧。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不只是为了怀念,更为了前行。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3)

——回不去的故乡的优美散文 (菁选3篇)

回不去的故乡的优美散文1

  心里的牵挂很多,最多的还是牵挂故乡。久居都市多年,都市的家牵挂的事情倒没有什么,但始终牵挂的还是故乡,还是故乡的庭院,还是故乡的弟弟——一个人生活在那里的"弟弟,那个神经不正常的弟弟。

  人生总是要有一些牵挂的,这也许就是人生的动力,也是一种精神支柱;人活着的时候还有那个牵挂,有牵挂的能力和权利,还有牵挂的心思,费心也好,伤神也好,其实这不是什么坏事,也是人生的幸运。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你还能够肩负一定的责任,你还是有用的,你活着的分量,在一个家庭的分量。如果一个人连生命都不存在了,那也什么心也不用操了,什么也不能惦记了。人死如灯灭,退出了历史舞台,什么牵挂也没有了,你不会再牵挂别人,别人再也用不着牵挂你什么。你已经失去了这个权利,连生命的权利都没有了,你也就什么也没有了,其实这才是人的悲哀,一个人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就是不幸。

  还好,我还健康地活着,我还操劳着,牵挂着,证明我的存在。这难道不是人生的一种幸福吗?不是一种快乐吗?活着就是幸运,死亡就意味着不幸,特别是一个人还不到该走的年龄却走了,在还不想死的时候却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

  人到了一定岁数,越来越思念故乡了,越来越牵挂故乡了,越来越牵挂自己的亲人了,特别是一直都让自己惦记操心的亲人,自己的同胞兄弟。不能说过去不操心,而现在是越来越操心了,父母在世的时候还有父母的操心,自己再操心也比不了父母,而现在父母早已不在了,自己就要多操一些心了,

  去年十一月老家盖房子,我和哥哥出钱也给弟弟盖了一所房子,现在房子快盖好了,越是临近竣工的时候越是牵挂老家,天天在城里上班,天天回老家很辛苦,家里盖房子施工也没有时间天天回去,虽然盖房是大包,但总得有个人在家里盯着吧。弟弟也不管事,天天出去跑,早出晚归,盖房子好像跟他没关系似地,只有哥哥和我费心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房子不盖是不行的,不盖不批了,去年报的建房手续,由于原来挺大的院子没有多少房子,房子还是七十年代初盖的,原有房屋做了安全鉴定,属于危房,这才允许建房,否则就是违章建筑。逼上梁山,不盖房不行,没有钱借钱也要盖。房子就快盖好,就是门窗没有安装了,弟弟天天不在家里老是呆着,真是操心,家里现在连个看家的人都没有。我怎么能够不牵挂呢?

  说实在的,我是个想得开的人,虽然操心但也尽量克制自己,不要总是想那些操心的事情,想多了也是烦恼。操心归操心,不能天天脑子里都挂着这些东西,当然心还得操,不操不行,一点儿心不操,我也做不到,但不能什么事情都要操心。妻子说我:家里的事你一点儿心都不操,前几年孩子考大学都是我费心,你跟一点儿事儿没有似地。其实妻子说的也是事实,我家里的事儿、孩子上学的事儿,我还真没有操过多少心,费过多少神,倒是老家的弟弟、老家的事儿让我费神费心呢。特别是老家盖房,这件事不操心是不行的,这是大事,而这样的大事只有我才能够操心,才能够办。盖房其实就是为了以后、为了孩子。土木之功不可擅动,这是人生的大事,一个人一辈子能盖几次房子,而这次盖房也是我这一辈子的大事了。过去盖房是父亲为我们盖房,我们现在盖房是为了孩子盖房。在故乡老家盖房实际上是了结自己的一份心愿:要不是心里总是放不下故乡的,把房子盖好了,那也等于人生这一辈子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落在了故乡的土地上,这心里就踏踏实实多了。

回不去的故乡的优美散文2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还记得故乡的月。

  傍晚,我们几个孩子总爱爬到房顶,看那美丽的星空。一个月牙儿孤零零的挂在天空的幕布上,无数的小星星靠在月牙儿的旁边,星星们一闪一闪活像一个个霓虹灯,我们在房顶上讨论着什么是北斗七星,一个人喊着:看,那有北斗七星!另一个也喊:那也有!那时的星星很多,难怪我们分不清,可现在一个星星在城市里已经很奢华了,但月牙儿却怎么也不会消失,它就像一面镜子,总会让我看到故乡的一切,怀念那时的生活,果然月还是故乡的明还是故乡的美。

  故乡的河,是我的第二位母亲。她给了我甜美的乳汁,让我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孩,成了今天的翩翩少年郎,那时,我在她的怀抱中,我任意的撒泼,她也从不生气,如果能看到她的表情,或许她就是那么的微微一笑,她永远不会发火,只会和蔼的为我们这些孩子提供乳汁,让我们慢慢长大。现在,我也不能陪着我的母亲,您了,我将远去,离开这儿去别的地方,珍重,我的母亲。

  溪河畔,是我住了十多年的院子,它饱经风霜仍没有倒下,这儿的一切都未曾变过,一草一木一花一鸟,我都无比熟悉,每天都被清晨的鸟儿叫醒,这对我来说是一件烦闷的事,可是,以后的我或许再也听不到这样美妙的声音了。门前的枣树,你还好吗?记得我有记忆时你就一直在门口了,同样饱经风霜的你,还好吗,我要走了,到一个远方,你看,你身上的枝丫又要开花了,开花便意味着要结果了,以后再也吃不到这样美味的枣子了,也不能爬树摘最上面的果实了,你好好保重,我要走了。

  一望无际的稻田啊,我走了,再也看不见你金色的沙浪了,你也将会听不到那最快乐的声音了,再见。

  再见,故乡,不知道再次见面时何时了,但离别意味着下次的重逢,珍重。

回不去的故乡的优美散文3

  心里的牵挂很多,最多的还是牵挂故乡。久居都市多年,都市的.家牵挂的事情倒没有什么,但始终牵挂的还是故乡,还是故乡的庭院,还是故乡的弟弟——一个人生活在那里的弟弟,那个神经不正常的弟弟。

  人生总是要有一些牵挂的,这也许就是人生的动力,也是一种精神支柱;人活着的时候还有那个牵挂,有牵挂的能力和权利,还有牵挂的心思,费心也好,伤神也好,其实这不是什么坏事,也是人生的幸运。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你还能够肩负一定的责任,你还是有用的,你活着的分量,在一个家庭的分量。如果一个人连生命都不存在了,那也什么心也不用操了,什么也不能惦记了。人死如灯灭,退出了历史舞台,什么牵挂也没有了,你不会再牵挂别人,别人再也用不着牵挂你什么。你已经失去了这个权利,连生命的权利都没有了,你也就什么也没有了,其实这才是人的悲哀,一个人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就是不幸。

  还好,我还健康地活着,我还操劳着,牵挂着,证明我的存在。这难道不是人生的一种幸福吗?不是一种快乐吗?活着就是幸运,死亡就意味着不幸,特别是一个人还不到该走的年龄却走了,在还不想死的时候却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

  人到了一定岁数,越来越思念故乡了,越来越牵挂故乡了,越来越牵挂自己的亲人了,特别是一直都让自己惦记操心的亲人,自己的同胞兄弟。不能说过去不操心,而现在是越来越操心了,父母在世的时候还有父母的操心,自己再操心也比不了父母,而现在父母早已不在了,自己就要多操一些心了,

  去年十一月老家盖房子,我和哥哥出钱也给弟弟盖了一所房子,现在房子快盖好了,越是临近竣工的时候越是牵挂老家,天天在城里上班,天天回老家很辛苦,家里盖房子施工也没有时间天天回去,虽然盖房是大包,但总得有个人在家里盯着吧。弟弟也不管事,天天出去跑,早出晚归,盖房子好像跟他没关系似地,只有哥哥和我费心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房子不盖是不行的,不盖不批了,去年报的建房手续,由于原来挺大的院子没有多少房子,房子还是七十年代初盖的,原有房屋做了安全鉴定,属于危房,这才允许建房,否则就是违章建筑。逼上梁山,不盖房不行,没有钱借钱也要盖。房子就快盖好,就是门窗没有安装了,弟弟天天不在家里老是呆着,真是操心,家里现在连个看家的人都没有。我怎么能够不牵挂呢?

  说实在的,我是个想得开的人,虽然操心但也尽量克制自己,不要总是想那些操心的事情,想多了也是烦恼。操心归操心,不能天天脑子里都挂着这些东西,当然心还得操,不操不行,一点儿心不操,我也做不到,但不能什么事情都要操心。妻子说我:家里的事你一点儿心都不操,前几年孩子考大学都是我费心,你跟一点儿事儿没有似地。其实妻子说的也是事实,我家里的事儿、孩子上学的事儿,我还真没有操过多少心,费过多少神,倒是老家的弟弟、老家的事儿让我费神费心呢。特别是老家盖房,这件事不操心是不行的,这是大事,而这样的大事只有我才能够操心,才能够办。盖房其实就是为了以后、为了孩子。土木之功不可擅动,这是人生的大事,一个人一辈子能盖几次房子,而这次盖房也是我这一辈子的大事了。过去盖房是父亲为我们盖房,我们现在盖房是为了孩子盖房。在故乡老家盖房实际上是了结自己的一份心愿:要不是心里总是放不下故乡的,把房子盖好了,那也等于人生这一辈子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落在了故乡的土地上,这心里就踏踏实实多了。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4)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书笔记5篇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书笔记1

  熬着夜看完的。故事扣人心弦,情节此起彼伏。将一个女孩从小学,初中,到高中的成长(学习与情感上)描绘得淋漓尽致。尽管与主人公的经历并不一样,但是在不经意的某些瞬间,却激起了相似的年少情愫。

  时光匆匆,经过一番岁月的洗礼,学会了坚韧,学会了慈悲。因为年轻,所以美好,因为年轻,所以忧伤。年少是一种资本,年少也是一种殇。它允许着在大多数时候的肆无忌惮,同时它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美好的不可复制。回之不去的美好,需要为之付出成长的伤痛。往事历历在目,只是抬头,美好的画面经管清晰,却已十分遥远。

  时光荏苒,四季轮回,逝去的最美的风景,最好的祭奠方式,就是在心里珍藏。

  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却在心湖荡出了相似的涟漪,这是作品的伟大之处。毕竟,人是需要活在当下的。很高兴在这个寒假里,在桐华的字里行间,重温了美好的旧时光。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书笔记2

  强烈推荐《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这本书至少看了3遍~虽然结局看似留下一个空白艺术,但无不隐含着罗琦琦与张骏之间的不可能。

  作者说的,“往事是用来回忆的,不是用来追寻的。”“十年的光阴,漫长得足够将他们塑造成两个截然陌生的人。他已经不是当年不管不顾的"少年,红尘的颠簸让他早已经麻木,他连跳下时光河去追她的勇气都没有。”“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不仅仅是一座桥,还有一个太*洋,以及十年的人事光阴、红尘沧桑。

  张骏不再是十九岁时的他,罗琦琦也不再是十七岁时的她,他们都已不是对方记忆中深爱的那个人,甚至他们都分不清楚,他们究竟眷恋的是那个人,还是那段单纯真挚的少年时光。

  再相见又如何?再见的你,已经不是你,似曾相识的容颜只会凸显出那沧桑的流年和岁月。”

  “那些美丽或不美丽的一瞬又一瞬,有肆意飞扬的欢笑,也有压抑痛苦的哭泣。但漫漫时光,终将也必将把所有的痛苦和欢笑都凝聚成回忆中最美的星辰,温柔地照拂着我们的生命。”

  这些字句如芒在背般深深地戳痛了我的心,深深地,难过的感受是如此真切。

  作者终究不愿将结局落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俗套,但这更是反映了现实的残忍。真爱难敌时光。

  为他们深切而又无终的爱情唏嘘!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书笔记3

  熬着夜看完的。故事扣人心弦,情节此起彼伏。将一个女孩从小学,初中,到高中的成长(学习与情感上)描绘得淋漓尽致。尽管与主人公的经历并不一样,但是在不经意的某些瞬间,却激起了相似的年少情愫。

  时光匆匆,经过一番岁月的洗礼,学会了坚韧,学会了慈悲。因为年轻,所以美好,因为年轻,所以忧伤。年少是一种资本,年少也是一种殇。它允许着在大多数时候的肆无忌惮,同时它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美好的不可复制。回之不去的美好,需要为之付出成长的伤痛。往事历历在目,只是抬头,美好的画面经管清晰,却已十分遥远。

  时光荏苒,四季轮回,逝去的最美的风景,最好的祭奠方式,就是在心里珍藏。

  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却在心湖荡出了相似的涟漪,这是作品的伟大之处。毕竟,人是需要活在当下的。很高兴在这个寒假里,在桐华的字里行间,重温了美好的旧时光。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书笔记4

  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激起了人们对儿时童年的记忆,那些用铅字印出来的故事,那些压在心底的照片,与藏在脑海深处的记忆,是多少正处青春年华的美丽而青翠的年少时光。

  桐华的文笔不是华丽的,但却是实在和朴实的,句句深入人心的。用“*淡入笔逐层深入戳人心痛,她的爱情会燃烧。”去形容是最好不过了。其实有多少的故事情节,感动我们的并不是其中温柔多金的男主,也不是与众不同的女主,而是故事情节所透出的情感触动了我们心底的记忆。

  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如铜镜一般,真实地反应出人们的情感。有多少人,曾是自己心中的罗琦琦,大大咧咧的性格中,拥有一颗不骄不傲的心。又有多少人,可以成为琦琦心中的张俊。人虽不英俊,性格也不是很好,成绩也不算名列前茅,可以说与*常人没什么区别。可就有这么一个人,牵动了多少个罗琦琦的内心,占据了她心中的位置。那种感觉十分微妙,一时如吃了蜜一般甜腻,一时又如同下倾盆大雨般灰暗。有多少时候,因为张俊的冷漠无情和不理不睬而不开心,嘴巴说着“我不会再去关注他了!”“我讨厌死他了!”,可走到他班级的外道上却禁不住往里面扫视一番,寻找心中的张俊。又有多少时候,因为他的一句轻微的关心,自己的心飞快地砰砰地跳动着,仿佛要跳了出来。

  除了张俊,身边也有个以小波的身份存在吧。如果说张俊是琦琦心中的白马王子,那黑马王子就非小波莫属了。他是琦琦可以袒露心扉之处,他不是琦琦的男朋友,是琦琦的哥哥,是琦琦的良师益友。他会因琦琦所烦恼的事情而烦恼,也会因琦琦所开心的事情而开心,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琦琦的成长,可到最后两人却分道扬镳。这也是多少个人所有的相似经历。明明有那么一个人,曾经与你的关系很好,可却不知因什么事情就渐渐地淡他而去,留下的只有曾经的记忆。

  读了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我寻回了童年的记忆。记忆与它总有那么些相似,但不同的是记忆将存在于我脑海里,它也将存在于每个人有相似经历的心里。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书笔记5

  选择读这本书是因为看到了“年少时光”这几个字。随着年龄的增长内心变得感性,总是时不时“触景生情”,回想起年少的快乐时光。

  跟随着书里的情节发展,我也同女主罗琦琦一点一点的回忆着小学时光、中学时光、高中时光。

  罗琦琦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虽然在家里不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宠爱,被老师误会,受同学们鄙视……但她之后遇到了一推朋友――张骏、小波、李哥、乌贼、妖娆、沈远哲、关荷等等等等。最重要的是她实现从学渣到学霸的逆袭,性格更是有了很大的改变。罗琦琦经历很丰富。她也会早恋、打架、顶撞老师、逃课……

  同时也会花很长时间研究一道题、早晨五点起床学习英文、捧着一本书看一天……

  这本书涉及亲情、友情、爱情、师生情。

  故事的末尾解开了好多误会,但是结局到底怎样,留给读者想象。悬念式结局也很好,我会勾勒出一个圆满结局。那就是小波与琦琦成为亲密的兄妹,张骏与琦琦解开误会,重新在一起。因上大学或者其他原因而分开的.同学们在琦琦与张骏的婚礼上又重新聚到一起,快乐而幸福的分享着自己的各种趣事。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再也回不去了。在记忆的最深处已找好了一块地方,将他们都放了进去。携带着大步走在人生这条路上。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5)

——回不去的学校作文3篇

回不去的学校作文1

  现在距离高中毕业已经两年了,当时拼了命的想离开生活了三年的学校,而现在,我想回去,却回不去了。

  看到微信里同学的照片,我很惊讶,有瞬间的失落,最后还是淡然了。学校被拆了,从高三的时候,学校就开始在新校址盖好了楼。预定的搬校时间我们高三是赶不上了,能赶上的只有当年的高一。

  看着那教学楼消失在漫天的黄土中,我仔细的寻找着能证明这是生活了三年的地方的证明,直到看见了那残存的`小饭馆,没错,那一堆废墟就是我的学校。

  毕业后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去看母校是在去年的暑期。我和同学呆呆的站在学校门口,正好是中午放学的时候,看着他们穿着整齐的校服走出校门,既熟悉又有些陌生。没有穿校服的我们显着格外乍眼。

  看到远处推着自行车走来的老师,我们上前打招呼,门卫没有拦我们。我们来到曾经的班级,这个班级已经没有人了,高三已经高考结束了,推开门的时候,心里有期待有忐忑。桌椅已经堆在了一起,桌角结了蜘蛛网。没有可以坐的地方,我们站了一阵子才离开,在高三的班级里说着大一的事情。

  这几天这条动态被校友疯狂转载,纵然不舍,但也是必然。对于那些小学妹来说,她们已经在更好的地方开始学习了。

  很多事情都回不去了,回忆之所以美好,因为是回不去的记忆。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6)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11篇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11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1

  最近,我看了桐华的长篇小说《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上、下两册,带给我很多启发。特别是书中女主人公罗琦琦的成长故事,特别吸引人的眼球。细细品味一番,让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罗琦琦幼年时期住在外公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读小学时回到父母身边,却在父母的警告和嘱咐声中变得沉默寡言。小学时代倒霉地遇见了经常辱骂她的赵老师,也幸运地遇上了让她敬佩一生的高老师,在高老师的指导下赢得了人生的第一张奖状。中学时代遇见了可恨的英语老师“聚宝盆”,也遇到了喜欢她的语文老师——曾红,耐心地指导她参加演讲比赛获得二等奖,从此让她学会落落大方地表达自己。高中时代的她悟出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刻苦学习,积极进取,结果高考时获得了全省第五名的好成绩,顺利地被清华大学录取了。

  我在慨叹罗琦琦的成长历程的同时,也深深地喜欢上了她。她个性鲜明,却又不失主见和独立思想。对待学习,勤奋认真,坚持不懈;对待朋友,真诚善良;对待成长,毫不遮掩,尽情绽放。

  之所以喜欢罗琦琦,是因为从她的身上我还能学到许多东西:

  首先,“下决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坚持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罗琦琦就能做到坚持不懈。比如在她读高中时,为了提高自己的英语成绩,决定每天早上早起半小时,背诵英文课文。于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她都能坚持早起半小时,背诵英文;每天坚持记忆十个英文单词。我想起自己,也常常下决心,就是做不到天天坚持。读到此,我自愧弗如,羞愧万分。

  其次,她非常善于总结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比如她认为学习的关键在于如何开辟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到达目的。所以,她认为理科主要是训练自己的思维方式,琢磨透了正确的思维方式,就能驾轻就熟。而英语是一门语言,必须大声地读出来,努力培养语感。所以她经常考试时能拿年级第一。我对照自己,感觉还差很远,常常不得学习的要领,结果却事倍功半,学习效果不佳。

  第三,她非常懂得感恩。小学时代的高老师曾经鼓励她,培养她赢得了人生的第一张奖状。因此,以后的每一年,她都会雷打不动地拜访高老师。即使长大后出国了,回国后依然会拜访给予她人生第一缕阳光的可敬的高老师。

  当然还有她对朋友的真诚,对友谊的珍爱等等。

  我要向罗琦琦学习,学习她坚持不懈的精神;学习她懂得感恩的心态,学习学习她善待朋友的真诚。正如书本封底所写:“人生每一步行来,都需要付出代价,我得到了想要的一些,失去了不想失去的一些。”我想,成长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所以,我会倍加珍惜现在的时光,现在的友谊。

  就让我们真实地、勇敢地“活在当下”吧。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2

  时光匆匆,人的一生一瞬而过,正值青春年少的我,怎样回顾曾经,又怎样展望未来?

  罗琦琦的生命带我领略了一个精彩不一样的人生,我总能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叛逆,倔强,骄傲,敏感。青春的我们就像一堆干柴,随便一把火就能点燃,只是不知是燃成灰烬,风过无痕,还是光芒耀眼,照亮整个世界。

  这本书是一个人的成长史,从情感,经历上把一个精彩的青春故事娓娓道来。琦琦因为父母把更多的爱给了妹妹而过了一个灰暗的童年,接触社会上所谓的混混,养成了偏执孤僻,桀骜不驯的性格。在复杂纠结的青春的淬炼中,聪明理智,伶俐成熟的特点开始显现,孤僻而造成的倔强也成为她成就自己的梦想提供了绝大的帮助,完美的走出了自己最精彩的人生。

  一个故事之所以精彩,在与他/她不断的制造矛盾和化解矛盾。琦琦不断在两个世界徘徊,在其中起起落落。一个是书本考试的校园生活,一个是游戏歌舞厅的社会历程。其中有单纯美好的友谊青春,也有谁会黑暗的茫然无措。一路上,琦琦和朋友们穿越甜蜜,忧伤,彷徨,茫然。他们有爱,他们的爱属于青春,交缠着一个人又一个人的世界。

  我敬佩罗琦琦,敬佩她的自信,她说:“不管你取得多大的成就,我自然而然的觉得,只要我努力,我也能做到,如果我做不到,只是没有努力。”于是琦琦考上了清华。我还敬佩她的敢说敢做,追逐梦想的执着和坚毅,她说:“当我读着刘墉,三毛,醉心于他们笔下的异国他乡,自然而然的想自己去走一趟世界,我就知道,我不再是那个甘于守在这个城市过一生的女孩。”于是琦琦去了美国,定居旧金山。她追逐着自己的梦想,放弃了自己爱的,爱自己的人。忍受了痛苦与寂寞,可是她从不曾后悔,因为她实现了那最美的一个梦。

  我没有她跌宕起伏的遭遇,也没有她那些离奇时间中陪着她的朋友。可我不会羡慕她,我有朋友与我相知相伴,我有我的青春,我自己灿烂的青春。如果说羡慕,我只会羡慕她的梦想已经实现。我也有一个梦,很美的梦,始终高高挂在我的世界里,照亮了我整个世界,等待着我的追逐,我一直在靠近,从未远去。

  一人一生最美的不过一个梦字,年少的我们要学会回忆,珍惜,期待,奋斗和微笑。我在此祝愿每个人都有一个想琦琦一样有梦想有回忆的故事和最美年少。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3

  最近读了桐华的小说《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也许自己所经历的年代和作者描写的相似,就像把自己的年少时光又走了一遍,也曾年少时贪玩,也曾青春时迷恋爱情,也曾任性肆意不懂退让,也曾经历过伤痛,无数的唏嘘感叹,欢笑、激情、冲动、好奇、困惑,没有后悔,只有遗憾,这就是成长必须要经历的,经过岁月的沉淀后,才懂得尊重生命、体谅他人,成长不仅仅是偷走了我们的年少时光,更是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一、 尊重生命

  *的传统文化一直强调尊师重道,可是,正因为老师在孩子生命中的重要性,老师其实也应该尊重孩子。有了对生命的尊重,才能有对生命的正确引导。就如同并不是寒冷锋利的刻刀雕出了美丽的塑像,而是一双懂得欣赏美的眼睛,一颗充满爱的心,一双温暖的手才雕出了美丽的塑像。同理,管理者对下属的引导和培养首先应是基于对下属的尊重和欣赏。

  二、成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人生的每一步走来,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得到了一些东西,可能也会失去一些不想失去的东西。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犹如一块纯净的幕布,当青春在缤纷地演奏时,我们却懵懂无知,正因为它太近了,近在我们的眼睛里,所以我们无法看到。唯有当它逐渐远离时,我们才能看清它。看清一切精彩与不精彩,一切因果得失。

  年少时,因为没被伤害过,所以不懂得仁慈,因为没有畏惧,所以不懂得退让,我们任性肆意,毫不在乎伤害他人。当有一日,我们经历了被伤害,懂得了疼痛和畏惧,才会明白仁慈和退让。而这时,属于青春的飞扬和放肆也正逐渐离我们而去。请相信,青春的可贵并不是因为那些年轻时光,而是那颗盈满了勇敢和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不怕去爱,不怕去梦想。请相信,青春的逝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勇敢地热爱生活的心。

  成长如同参加跑步比赛。看到别人比自己跑得快时并不一定会着急悲伤,唯有被 同一起跑线上的人日渐越时,才会着急悲伤。也许你不会记得那些已远远落在后面的人,可你会永远记得那个跑在你前面的人。十字路口,也许你们挥了挥手,也许你们连挥手都没有,就各自踏上了不同的方向,你舒了口气,以为比赛终于结束,却不知自己又站在了另一起跑线上,新的比赛已经开始。你质问怎么没完没了,何时才能休息?永不!这就是生命!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4

  整本书我最喜欢的是陈劲这个学霸,他是天才识天才,也是天才惜天才。他不是人们眼中只有学习的一个书呆子,他比绝大部分的同龄人都要成熟,眼界高,心态好。他一路上给罗琦琦中肯的建议,指引方向,罗琦琦成为学霸的路上少不了他的指点迷津。而他自己更是一个忠于自己目标的坚定者。

  张骏和罗琦琦与我和自己的前男友有8分相似,所以相较之许小波和罗琦琦这对,内心更喜欢前者。深思熟虑过后才明白谁也不适合。因为岁月的洪流早已暗示人们物是人非,在被冲刷和侵蚀下,谁都不是曾经的谁。

  我原以为“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的最好回答是“或许,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可是,一切从命运把人分散的那天就注定了结局。从那天起,两人就是在相反的方向行走,日子久了,只会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有时我会想,青春文学就一定要有怀孕堕胎吗?至少我没听过。但没听过就真的代表不存在吗?不见得。花一样的年纪是糅杂着美好与冲动的字眼,也是充满着诱惑的世界。条条大路通罗马,可一个岔口就能让人误入歧路。我们身处纯粹的环境,却不知道也有人在水深火热之中。

  殊不知每一个特殊的人背后定有不为人知的原因。葛晓菲不喜欢回家是因为不想看见被家暴的妈妈;关荷大方的为人处世态度是因为从小寄人篱下早已学会了察言观色;张骏叛逆的心性是因为奶奶重男轻女思想下逼走了妈妈;许小波变成守财奴是因为爸爸失事后他成了家庭的顶梁柱;罗琦琦不愿意回家是因为父母对她的漠视和关爱妹妹形成的强烈反差。其实,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保护自己。

  这时候只要有光,就能温暖他们。高老师的耐心关爱为张骏和罗琦琦两个不被人看好的“坏学生”撑起了新的天空。从此,他们两人的世界有了不一样的色彩,不再黯淡无光。罗琦琦一路过关斩将最后成为高考市状元。她收获了自信从容,感受到了努力付出带来的成功,她坚定着自己脚下的路,更清晰地看见她想要的未来。张骏也考上重点大学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专业。有时候一个人的温暖也能改变其他人的人生轨迹。

  “越是艰难,越是要爱惜自己,这是他教给琦琦的道理。“这是许小波说的话,适用于任何时候,任何人。我对自己说越是艰难,越是要爱惜自己,这样才能走出迷雾森林,不至于被时光的泪水模糊双眼。

  我们是时候和那些时光说再见了。那挂着明媚飞扬的笑容和青春的容颜将永远镌刻在我们的心里,放在某一处柔软的地方。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再见了我的青春,再见了那些离我们而去的人。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5

  “每个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犹如一块幕布。勇敢、冲动、怯儒、好奇、渴望、困惑、伤心、失望、思索......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上上演。”

  这段话是出自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也看淡了一些事情。

  书中的主人公罗琦琦是个无畏、倔强、冷静、善于将自己的想法放在心底的女孩。因为父母的原因,她从小在外公家长大,接回来后,由于跟爸妈不亲,成绩也不好,也没有朋友,便很早就沾染上了江湖习气。正因为这样,她性格虽然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但很重情意。

  罗琦琦从小成绩不好,也没遇到一个好老师,但这一切,在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改变了。他遇见了高老师。这个学期老师用自己的行动诠译了老师的职责,她让罗琦琦开始改变对新的生活产生期待,有了前进的动力。

  高中时期的罗琦琦就是个拼命三娘,因为初中与英语老师“聚宝盆”斗智斗勇,导致自己的英语成绩一落千丈。那个时候,她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起床背英语单词、看语法,他相信只要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就会得到收获。可是命运却给了她无情的一巴掌,成绩不但没上升,反而退不了许多,她开始怀疑自己,但她从小那不服输的倔脾气让她再次踏上拿下英语的“征途”。

  她开始更加努力,甚至上课时连老师所讲的每个字都记好,生怕漏了任何知识,每天晚上边泡脚边读单词、记语法......终于,老天看到了她的努力与汗水,给了她一个始料未及的拥抱——高中部年级第一名!果然,老天爷没有放弃她!

  但她并没有因为得到第一的宝座而松懈,反而更加努力,因为她不想这第一只是因为运气而得来的。我很欣赏罗琦琦的这一点:学习上不对自己降低要求,但不会给自己施加太多的压力,会有适当的放松。她对学习很上心,她从为别人而学慢慢变成自己享受学习的过程,这是她的进步。

  罗琦琦让我懂得了很多,看完这本书,发现其时生活还有许多我们未曾注意过的人和事,正在慢慢地随着时间而流逝。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到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地幸福,这才是*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这是罗琦琦所教给我的。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6

  我相信每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不由得会心一笑,那些铅字印出的故事,那些压在记忆中的照片,曾是多少人美丽而青翠的年少时光。时间是抓不住的风,当我们回首时,岁月就如梭了,白驹就过隙了。

  桐华的文笔不是华丽的,不是堆砌起的美丽城堡。“*淡入笔逐层深入戳人心痛,她的爱情会燃烧”我非常同意这个评价,抓住你的不是故事情节,不是温柔多金的男主,而是它背后实实在在的感情。有些书好看,是好看到心皮儿上,有的是好到骨子里。坦白来讲,这真的是好的难以多得的一本书,就像一面镜子,清晰的反射出每个人的少年。“哈,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遭遇呢!”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读时会有这样子的想法。每个女生都能从罗琦琦身上找出自己的影子,虽然经历不相同,但是情感相似。

  每个女孩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张骏。罗琦琦不是公主,不住在城堡,也没有王子,这恰恰是众多女孩子现实的写照。同样的,她暗恋一个年少时候的影子,张骏,也是每个女孩子的共同点。有没有某个男生,不英俊,大大咧咧,脾气也不是很好,只是因为自己某个瞬间不小心搭错了神经,因着那百分之零点零零二的几率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了?张骏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而你有没有一面不搭理漠视着他,好似形同陌路,见面只是僵硬的打打招呼,一面又暗中偷偷留意,不动声色的打听着他的消息,用眼角的余光追随着他的每个举动?张骏之于琦琦也是这样一个存在。那些青春的偶像剧,关于暗恋关于表白,上演了一遍又一遍,却从不落幕。

  每个女孩都幻想身边有一个小波。小波不是王子,是黑夜中的骑士。他亦师亦友,潜移默化中影响着琦琦的成长。他曾经坚决的拦掉琦琦第一杯不怀好意的酒,因为琦琦不理智不自爱的行为而发怒,到最后不得不和琦琦分道扬镳。小波不是男友,是哥哥,是陪同者,是琦琦的成长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唉,我多么多么希望有个小波啊!小波不是坏人,但也不能说他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是他对琦琦的好是真心的。他带着琦琦跳第一支圆舞曲,带着她跨入大人的门槛。他不惜用绝交,来成就她的飞翔,成就自己未完成的梦。从九岁到十五岁,小波是她的导师,可以说,琦琦是小波的一个分身,来完成自己想做而不能的事情。没有人如同他们一样心灵相通。“北京长城下的松果,青岛崂山上的石片。”别人必然不懂,可是小波懂。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7

  偶然读到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这不是本能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却是我最想一口气读完的书,难舍难分,感觉就沉浸在了一句:“我在清华等你”.

  在罗琦琦成长的路上,遇上了歌舞厅的混混,十恶不赦的老师,最终怀孕的好友,再加上对她施行放行政策的父母及撒娇专宠的妹妹,在*常人想都不敢想的痛苦恶劣的成长历程后,她考取了清华。

  她孤独,所以桀骜不驯。从小就被家排挤,被妹妹讨厌,被同学鄙视,被老师嘲笑,可是这不仅没有磨光她的意志,还促成了她的坚强。“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用来形容她是犹为恰当的。反观我们,天生娇生惯养,生活在丰厚的物质条件下,被宠爱,被表扬,被赞美,被爱。我们得到更多,所以不太坚强。我们付出的少,所以不够努力。我们明白真正的内心的孤独吗?不明白。因为不管你的优秀与否,父母都会无条件的爱我们,作为独生子女的我们很幸运。

  她偏激,所以从不妥协。从来就是自己做决定。自己拿着仅有的零花钱和外面的人玩,没有人教她不能和校外的人鬼混,所以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和每个人抗衡,她很幸运,她碰上了好人,所以不至于一辈子走错路。可是那时90年代啊,歌舞厅还是刚刚步入时代,一切还不算太坏。现在的KTV,歌舞厅残害青少年无数,就连很多成年人也沉入于其中,所有的人都是坏人,没有可以相信的好人,因为大家到歌舞厅也不是唱歌跳舞那么简单了。这就是我们的时代,鲜血淋漓的时代。

  不知道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但凡是童年痛苦的人,若没有变坏,定能成材”,罗琦琦当然属于第二种,高中时她为了自己而努力学习,再加上那早已磨练的意志,她考取清华。

  对比她这种考取的方式,我们这一代人则是题海战术。没有人能在初中成天厮混,高中还能奋发努力。这当然也是现代都市家庭观念的不同。我们身在这个时代,当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学习。罗琦琦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将来而学习,而我们只是为了老师家长而学习,一个是主动,一个是被迫,所以她比别人成功的轻松。但但凡成功,背后一定有不为人知的努力奋斗。她自己的刻苦,她的不放弃,我们能想象的到。

  青春和学业是可以并行的,这一点在她那里得以体现,她无悔于青春,又不愧对于自己。她的青春很有意义,而我们的呢?我们成天在学校学习,却又享受着青春,我们会有叛逆,会有敌对,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拥有青春的时候专心苦读,在青春逝去后再不认的怀念呢?每个人都是这样所以很多人都不会后悔。

  努力过好每一天,所以无悔。努力地学好每一课,所以会成功。我们像罗琦琦学习的远不止这些,可是时光流逝的多么快啊。就算没有后悔,也不代表着不怀念。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8

  总有些时光,要过去后才会发现,它已深深刻在记忆中。——《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你是否会会心一笑,仿佛当年年少的时光在脑海中重现,一幕幕都像叙述故事般。时光从指缝中偷偷溜走,却留下了印记,随着印记慢慢摸索到了那个已经匆匆离去却满是成长的滋味的年少时光的记忆。

  桐华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感情激起读者对少年时光的回忆,仿佛每个女生都能从主人公罗琦琦的身上找到自己年少时影子,虽然不是全然相似,但之间流露的感情引起共鸣。

  书中讲述了一个女孩罗琦琦的`成长故事从孤身一人的小学时光到混乱的初中生活再到努力拼搏的初中岁月,又是从小生活在缺少父母的关心,父母只疼爱小妹妹的家庭里,时常一个人在外面与自己交到的一些社会小混混一起浪,这些成长经历造就了她坚强、倔强、不服输的性格,面对爱情几经波折,很是茫然;面对友情,她很小就懂得了哥们义气。

  罗琦琦的成长中许多伙伴可以说是带动了她向前的动力,陈劲在她孤独的小学岁月里,告诉了她读书的方法,每日早读两个人的“较量”也让罗琦琦对语*出了“贡献”;张骏一个不英俊,大大咧咧,脾气也不是很好男孩,只是因为罗琦琦某个瞬间不小心搭错了神经,因那百分之零点零零二的几率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了他,使罗琦琦感悟到了偶像剧中的情节;小波更是罗琦琦成长中最明亮的一颗星,他亦师亦友,潜移默化地带动琦琦的成长,他为琦琦挡掉一杯不怀好意的酒,他不惜用绝交来成就琦琦成长中的高飞。每个人的成长中不也是有那么几个带动自己成长的良师益友吗?不是也有一个像张骏一样的“王子”吗?

  时光淡了岁月,每分每秒中我们都在成长,也许在未来那一瞬间我们一怀揣着另一个梦想高飞远方,每一个人的年少时光都闪耀着不同的光彩,罗琦琦的童年并不是如同我们一般简单,甚至可以说她的年少时光是坎坷的曲折的,却带给了她不同凡响的成长的意义。

  我们还在走着自己的年少的路,这段年少时光我们还在为自己谱写着美好的记忆,其实我感悟到的是既然光阴如流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众人都说少时是最好的一段时光,虽然不是无忧无虑但滋味不同的成长才能使我们懂得更多不一样的事物,在这段时光中尝试着自己每一个“第一次”感悟到人生的喜与悲。

  最后以书中的一句话结尾:请相信,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我们的容颜,却丰满了我们的人生。请相信,我们经历世事后的沧桑的容颜,不仅仅让我们学会了冷漠的自我保护,还让我们学会了仁慈的体谅他人。请相信,这世上有东西会比时间更永恒,那就是我们爱别人,爱自己的心。请相信,青春的可贵并不是因为那些年轻时光,而是那可盈满了勇敢和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不怕去梦想。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9

  后来,我们都已长大,我们都不是曾经的我们。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总想起当天的星光,你该如何回忆?我该如何回忆?那时的我们。

  年少轻狂,这是那时的他们,亦是现在的我们。年少的时光,有着那些人,那些欢快的事。知道回不到从来,却从来都是这么想念。我们再也回不去曾经。它走过便是灿烂。虽像烟火般稍纵即逝,但它的美却永远在我们的心底。

  主人公的励志故事深深刻在脑海里,她的勇敢与努力,坚持是我所不足的,我也希望能像她一般。她的故事似乎与大多数人相近却又不同,小学时的不安分,初中时的散漫到逐渐为了某些想要奋斗的东西而一直坚持,她的爱情,到后来她成功地考上清华,最后到国外留学。最是欣赏她的坚持,就是心中有着信念矢志不移。没有坚持就没有最后的结果。

  在考试没有考到想要结果时,一个良友告诉她说“我们从出生起,就在不停地重复着付出与收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两种人:一种是通过辛苦地付出收获成功,长此以往越来越愿意付出,越来越成功所以他们的世界是乐观的,另一种人想要成功,却又懒于付出,只能收获失败,长此以往,越来越不肯努力,越来越失败,-”付出与努力从来都不会成正比,而不努力就永远不会有成功的可能。可能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做好准备迎接未来的挑战,无论是喜是悲,努力一些,再努力一些。在这个路上,本身也就是一种收获,全力奋进。有种东西叫做无悔,无悔自己的青春,无悔自己的努力,用十二分的努力去追求,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

  有过叛变,有过叛逆,有过疯狂,这是不一样的你们。疯过,笑过,哭过,羡慕过,嫉妒过,这是真实的我们。在大雨洗涤后,他们的心却是那般纯净,坚信努力,付出,收获。没有遗憾,那个用酒瓶子打了人却不会道歉的孩子,那个听见朋友坏话挺身而出的人,那个留不住的索性说出更狠的话,那个一直等着他的人,-永远不会再重来。

  桥上,你扔下那些石子,我在那桥下。我们并不知晓

  我用纸给你折下许多千纸鹤,一天一个,上面有着我的小心眼,嫉妒你不知道。错过,只是错过。在最年轻的年纪有这样一份执着,只是我们都不知道彼此。用错误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感情。深却走不远,能怎样呢?

  箱子里封存着我所有的记忆,就算封存,那些回忆也会突然出现,因为它出现过,我们一同经历过。只为曾经走过,便是永远。

  回不去也在心上了,这样的回忆深沉沉醉。从一个小孩子她在蜕变,蜕变成成熟的模样,无法如他们一般尽情将年少青春挥洒,我却期盼能守住她在心里的坚持与奋进,坚持着能看到那些光亮,再怎么微小它也是我心中最亮的一束。

  致我喜欢的他们。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10

  青春流逝于我们没来得及珍惜的时光之中,曾经那些美好的画面如今已变得模糊了。那个时候的我们哪懂什么叫青春,什么叫珍惜,可是现在蓦然回首,才明白当初自己的愚昧、无知。

  不是每朵花都能够绚烂绽放;不是每件事都够轻易做到;不是每个人从一出生就是完美的。想要成功,想要证明自己的实力,想要得到一切,就需要经历一条非常艰苦而漫长的路,那么就必须持之以恒,还要在每天在心里对自己说一句鼓励自己的话:只要相信自己,就一定能成功!

  罗琦琦从小就自卑,除了葛晓菲以为,不愿意与别人一起玩,直至遇到了小波、李哥和乌贼他们。常常一放假就,她就会去找他们。他们玩他们的,她在一旁看书。有一次,她居然为了保护妹妹而与初中生打了起来!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张骏—— 一个顶着刺猬头,坏事做尽的男生。上了初中的她,不再和以前小学时那么沉默,也遇到了分散已久的葛晓菲,也许许多年后回想起来,会觉得这个世界原来那么的小……在初中,她认识了关荷,她嫉妒也羡慕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关荷与张骏走得比较近,所以她总想比过关荷吧。

  某一天,小波离开了罗琦琦,李哥也不再允许她进入歌舞厅……而乌贼,则在牢房里。

  到了高中,她惹了她们班的马力同学,心怀恨意的马力想找人教训琦琦,可是却被跟在琦琦后面的张骏阻止了,琦琦也察觉到了有人在跟踪她,可她却在喊小波的名字,也的确没错的,小波就跟在他们两人的后面。高一一次夏令营让她和张骏走到了一起,终于如他们所愿了。可后来却因为某些原因而分开了。

  是啊,爱情总是那么微妙的,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也不懂得那么多,但可能也因为看这些故事看多了吧,也能有些感悟。

  有人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可我觉得,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只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还是“明明相爱,却不能爱”。明明都互相深爱着对方的两个人,却因为某些原因而被迫分开,不准相爱。有一句话,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深有感触的,“爱情和伤害是一对孪生兄弟,爱情来了,带着的同样是伤害,当你懂得了爱情,了解了伤害,才知道,原来爱情给的是幸福,而伤害送给的却是刻苦铭心的回忆。”

  十年以后,待我再回到这个我曾经生活的地方,走到与我在同一教室里上课的同学的旁边,他们还会记得我吗?他们还会记得那个**凡凡,没有人会注意的我吗?

  今夜没有故事,风吹散了远方的消息,收集在抽屉里的每一个往昔,推开心窗,斜雨憔悴了一地。昨天终究成为了历史,成为了过去,落叶是残缺的记忆……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11

  记忆里有着过去,回味起来像一杯酒,经过时间的酝酿味道才得到醇厚。

  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青春时光的故事。主人公叫罗琦琦。

  罗琦琦出生后先是跟着父母住。但随着和他只差一岁的妹妹的出生,罗琦琦被送到了外公家。在这里他受到了外公所有的宠爱。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琪琪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了,父母把琪琪接走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外公,直到外公过世也没能相见。来到家里,他再也没有感受到像外公那样的疼爱了。所有的好东西都让着妹妹。他变得孤独,不再活泼。上了小学,他遇到的数学老师,赵老师是一个势利眼,对于身处差生行列的她和张俊很不好。有一次,找老师怀疑罗琦琦偷了同学的钢笔,对她推来推去,这使得琪琪很恼怒,一怒之下,他背起书包,离开了教室,走出了学校。

  她走进了一家被老师和大人禁止去的地方“游戏厅”,在那里,他认识了小波,乌贼,李大哥还有妖娆。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但小波护着琪琪,对琪琪特别好。虽然琪琪身处污浊的环境,可她并没有因为环境而变得坏,反而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琪琪喜欢看书,每次上赵老师的课就逃来这里看书。他自己在悄然的变化着,由自卑走向自信,由任人欺负逐渐变得强大。

  后来她和被称为“神童”的陈劲坐同桌,从她身上学会了很多,后来陈劲跳级去了一中。

  一个真正改变他命运的老师来了。一个中专毕业的年轻女子,高老师。高老师经常帮助琪琪,虽然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可是琪琪认同了高老师。为了数学竞赛暑假高老师帮琪琪和张俊补习。他和张俊在竞赛中获奖了。

  初中就这样过去了,高中时代就紧接着来了。她和张俊竟然都考上了省重点中学,一中。在高中,琪琪成绩很好,一直是年级第一,但张俊也不差。晓波逐渐从琪琪的生活中淡化出去。她和张俊谈了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苦涩的初恋在伴随着高中的结束而走到了尽头。琪琪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清华大学。

  番外三篇讲述了张骏和小波十几年后的事。

  小说到这里纠结说了,可我的想象缺啥不住了车。罗琪琪这个女主人公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想象,他伸出浑浑噩噩之中却不堕落,我很钦佩她。他对学习,对读书热爱带了极致,令我刮目相看。这个女相角色的成长,牵动着我的心。我决心向他看齐,或许我没有她那么优秀,但只要肯下功夫,进步总会有的。

  这本书是一段青春回忆性小说,正处青春期的我因为她而有了方向。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觉得我应该倍感珍惜的度过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充满青春的色彩吧!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7)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生的遇见,无论早晚前后,都是恰逢其时,就好像我刚拿起了钥匙,你恰好敞开了门。这是我与这本书的相遇,也是罗琦琦和她的故事中的每个人的相遇。

  我们总是在某一个特定的瞬间不可避免的回想起过往,或是远方一封信,或是一张磨毛了边的旧照片,站在时光河的岸边,总要与年少的自己对峙亦或是相视一笑的握手言和,跨越了时光河的温暖,却永不消逝。

  我用短短的几天贯穿了罗琦琦的十年。

  罗琦琦遇见陈劲,遇见小波,遇见张骏,遇见很多很多交织在她那片蔚蓝晴空里的过客。罗琦琦无疑是令人钦羡的,她有她暗恋的男孩张骏,有她的指引者陈劲,有她的小波、李哥、乌贼把她视作妹妹般呵护,而最后,她还拥有了清华的通知书。可桐华早已说过了,人生每一步行来,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些,失去了我不想失去的一些,世间的芸芸众生,谁不是这样呢。

  美好的遇见都是碎玉,正是这些碎片拼凑成一个更加光润完美的罗琦琦。她或许本不能成为这样的她的,幸运使然。我们在浩瀚的宇宙中运行和其他行星相遇、碰撞,这些碰撞无可避免的会影响到我们的运行轨迹,遇到一个好老师,碰到一个欣赏自己的上司,交到困境中肯拉自己一把的朋友,风水学上把这类人常常成为贵人,其实贵人,就是很典型的相遇。

  陈劲是罗琦琦人生路上,第一个对她产生重大影响的人。陈劲将罗琦琦带进了一个她从不知道的世界,虽然还只是站在门口,可是因为他的指点,罗琦琦已经无意识的踏上了一条路。陈劲的光环始终时时刻刻的吸引着她。那一句“我在清华等你”,在无形当中牵引着罗琦琦最终走入清华园。人生中总要有一个似“白月光”般熠熠发亮的人,罗琦琦或许没能成为陈劲,她也不需要成为陈劲,但忽而一想,陈劲让她成为了更好的人。

  小波是罗琦琦亦友亦亲的人。心有灵犀,心照不宣。罗琦琦以为人生中这段被温暖包围着的梦永远不会醒来,殊不知曾以为的,也总会在不经意间戛然而止。许小波明白自己要什么,也知道在现实与云端之间自己该如何取舍。命运给他的太少了,站在上帝视角就更能体会他的心酸。他本就不是和琦琦一路的人,就好比两条河流妙不可言的汇聚,最后又不得不分成两条一样。

  罗琦琦从小就喜欢张骏了。她说她喜欢漂亮的石子,张骏就帮她捡,可是张骏不知道,罗琦琦喜欢的是他陪自己一起捡石子。起初以为,这是一个会一直甜下去的故事,无奈是我tooyoungtoosimple。两情相悦的人,用冷漠把彼此隔开一条车水马龙。“千辛万苦”的在一起后,又因为各自的懵懂与不成熟最终陌路。年少时的爱情或许总是这样吧,我们都是一张白纸。过后自嘲的说着自己不够成熟不够理智,可实际上,白纸上可以画出不同样子的画,可画想变成一张白纸,却再也回不去了。“世界那么大,我却偏偏遇见你。世界那么小,我却偏偏丢了你。世界那么大我却总是无法忘记你,世界那么小我却总是无法遇见你。就在这十字路口,年轻的你我挥手道别。我们以为挥别的只是一段爱情,却不知道挥别的是我们的青春。”

  孤往国外的罗琦琦失去了所有人。

  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总有人来,也总有人走。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我们无法和命运赐予的机缘抗衡,却能逐渐的打磨自己的棱角,温柔看待世界的眼光。青春的飞扬和放肆终将远去,翅影略过,留下一地的星光熠熠。年轻人觉得爱情好重要,但慢慢就会觉得,你想要过什么样的人生,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更重要一点。我想这也是桐华把这本书的基调写的像足了一杯柠檬水的原因,没有狗血爱情和打胎,入喉先酸甜后苦涩。

  遇见如碎玉,过往皆琳琅。也许那个你爱的、或者爱你的人没能拉着你的手陪你走完这一生,但也请你微笑着记得,他也曾身披微光的走向你,拥抱你,陪你度过漫长的岁月。


回不去的故乡的散文3篇(扩展8)

——致回不去的童年励志文章 (菁选3篇)

致回不去的童年励志文章1

  当我到了初二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那个渐行渐远的童年时光也有些陌生了起来。然而,在繁重课业的间隙间,我的脑子里有时会浮现出童年的点点滴滴。有时竟陷入回忆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间竟热泪盈眶。是啊,那逝去了的怎么竟令人如此感动呢?

  孩子之间的友情始于游戏。阿颖是我经常想起的童年玩伴,她住在我家隔壁。那时候,我们放学后经常不回家,而是一起偷偷溜进学校后面的树林子里,我们在树林里捡树叶、寻石子,那树叶和石子对我们而言如同宝藏。有时候,会因为挑到了同一片树叶而发生争执。

  “是我先看到的!”我嚷着。

  “是我先捡起来的!”她也嚷着,声音是那么清脆。

  争执不下的时候,我们有自己解决问题的办法——石头剪刀布,谁赢了归谁。“石头剪刀布”这种解决孩子世界争执的办法是最快捷和有效的,也被孩子们认为是最公*的。这种方法经常用到,并乐此不疲。

  女孩子最喜欢玩的游戏是过家家,但在那时,我们没有洋娃娃,我们就像男孩子那样玩泥巴,捏出人形来。我们各自有自己的“孩子”,还为这个“孩子”建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当然,有时候,女孩子也很胆大。我们经常去前院的“凶大爷”家偷花,然后把偷来的花,插在泥巴里。有一次,我们和两个大一点儿的孩子去前院偷花,在抱着花往回跑的时候,掉落的花撒了一路。“凶大爷”循着线索找来了。那两个大孩子因为害怕被家里人打把偷花的“壮举”全推到了我俩的头上。在一片哄吵声中,我和阿颖互相地傻看着,不会辩解,也并不觉得怎么委屈。只记得凶大爷气愤至极,骂我们是没教养的小孩儿。她被她妈妈带回了家遭到了一顿打,我虽没遭到打骂,但却遭到了比打骂还要痛苦的惩罚:妈妈不允许我们两个在一起玩了!我难过地大哭,深深体会到了分离的痛苦。尽管我们只有一墙之隔!现在想来,那是多么的纯真啊!后来,我家搬走了,我们就再没见过。

  时光之手已把我打扮成了一个少女的模样,她也一样吧?那个纯真的时代,那个淳朴的村庄,终究是回不去了,那就珍藏在心底吧,时不时地想起,来暖一暖这颗长大的心。

致回不去的童年励志文章2

  儿童节刚过,又过了一年。然而,一个人的童年不能再回到过去了。

  现在人们越来越喜欢这种节日了。没什么不好的。然而,真正的孩子似乎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关心,但在一瞬间,有更多的“婴儿”。有童心真好。用纯洁的眼睛看世界是很难的。但不会太久。当个大婴儿是件可怕的事。人不能逃避成长。过去总会过去。不可能回到过去。我们只能接受,我们永远不会是孩子,我们永远不会回到童年。

  所以这个节日属于孩子们,似乎对于那些长大了的人来说,只有关心和怀念。

  当我想起我的童年,我总是觉得没有什么可说的。很少有精彩的故事。但我一直想回去。因为那段不太快乐的时光,属于自己,那么无聊的时候,会因为一个小故事而快乐。因为那时的胆怯、孤独和怯懦并没有让我像现在这样尴尬。我很惊讶。也许我想回去是因为我的生活不好。过去就是这样。这总是取决于当前的情绪,以得出一个好或坏的结论。

  孤独的童年不美,但也不不幸。童年并不总是美好的。它充满了嘲讽、嘲讽、攀比等不好的东西。因此,并非所有的童年都值得回忆。小时候,我没有朋友,也不爱和别人交流。我的成绩还算合理。我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生存意识也很低。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我可能不被提及。当时,我没有感觉到。我讨厌用“安静”来形容我。因为我不是这样的人。真正的我,没人看,没人关心,让别人有这样的误会。这个词不错。我任性,不愿意接受。我很懦弱,我没有试图去推测。童年的好恶很简单。当我想到未来的时候,我觉得很有趣,但不知何故我带来了一些自怜。

  说起孩子,我不禁想起了留守儿童。直到回老家上学,在那里遇到一些朋友,我才知道。不仅是在山区,在多么贫穷的地方,还会有留守儿童。从孩提时代起,朋友们就没有多少机会见到他们的父亲。只有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才能在尴尬的气氛中说几句话。当她谈到这些事情时,她不会感到痛苦。她不会因此而变成坏孩子。就在两个字之间,她表现出一些人们无法说服的无助。那一刻,在我心目中,我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父亲沧桑的女孩,不理解父亲的冷漠。更明显的是,那是春节拥挤的车厢,写不出和我父亲一样的作文。那些孩子的童年和更多孩子的不幸童年呢。

  大多数时候,当我们谈论童年的时候,我们已经不在童年了。就像我们的青春一样,失去青春的人总是怀念它。为什么要坚持过去的日子?既然回不去童年了,不如好好看看现在的孩子,让我们长大,对那些孩子要善良和宽容。不管我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让我们长大,照顾好现在,努力让世界变得更柔软,成为那些还没有长大的孩子的榜样。

致回不去的童年励志文章3

  树影婆娑之下,小桥流水之边,风儿曳着那木秋千微微摇摆,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是谁曾在这儿留下一阵笑语?红砖墙旁那碧绿的菜畦上,又是谁留下了蹦跳的身影?

  还 没上小学的时候,我就一直生活在外婆家,并不是我爸一妈一执意将我送来,而是我真的喜欢这儿,喜欢这儿的一花一草,舍不得离开这片长大后令人魂牵梦饶的土地。

  一声激慨亢奋的公鸡啼声划破了黑夜露出了白昼。我一骨碌儿地从那张席梦思床上起来,穿上那双还 带点泥巴的的拖鞋飞快地冲下楼去。“外婆!我要吃那只“死土鸡”的鸡蛋,蒸着吃!还 要当着它的面吃!叫它啄我!到现在我的脚拇指头还 疼着咧!”我摆了摆那只可怜的脚拇指,一边凶神恶煞地朝鸡舍那只“死土鸡”咧了咧嘴,那只“死土鸡”不管不顾,大摇大摆地进到它的窝,看它那神气模样儿,恨不得今晚就把它生剥活炖了。

  我扎着两条小辫子,用杯子舀了小河清冽的"水,蹲在河边的大石头上漱口,最后想河面露出洁白的大门牙。早饭吃完后,天气闷热的很,而那个木秋千也就成了我的乐园。秋千的周围全是大树,一棵棵高一耸入云、状如天柱,树叶一大簇一大簇浓密地将我头顶上那块天空遮盖得严严密密,只留下些小一缝小隙,那炙热的阳光的阳光经过那些缝隙似乎都变得十分柔和,斑斑驳驳,生意葱茏。荡起秋千,闭上眼,静静地倾听风的轻语,幻想着自己自一由地遨游于蓝天,仿佛一切一切的忧愁都在此刻消失殆尽了。

  天气实在热的时候,就约几个伙伴去湖畔戏水,而去湖畔有着两条路,一条是四米那么长,四十厘米宽的桥道,没有任何防护栏什么的,下面又是一条深不见底的河,每次踩上这座小桥,总觉得河里会伸出一只可怕的大手一把把我拉下去,吓得我急忙退到路边。所以,我只能选另外一条远路,花的时间是走小桥的3倍。唉,没办法,这座毫不起眼的小桥我到现在还 是习惯绕远路。沿着小径拼命地跑到湖畔,其他小孩都在玩耍了,我迫不及待地加入戏水的队伍。跳入水中,溅起一波水花,双手往水中探,用力一扬,被泼到的人不甘示弱,一鼓作气猛的一拍水面,水花大面积地扑在我身上,比一口气吃了十根冰棒还 快活。玩了一会儿,我们就去山脚下的烂泥塘“打泥仗”那是男孩子光膀子上仗的,但是我们女孩子家的也会坐在旁边加油助威,有时会用泥巴捏出一些好看的玩意儿,告诉他们谁赢了就送给谁后,看他们打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使干净的,总是会弯下腰咯咯笑。

  泥塘旁边没有水塘,脚下还 有厚实的泥巴,只能在石头上蹭到不能再蹭时,才穿上拖鞋,带着脚底黏黏的泥巴一小步一小步地走回家。后来,那边的山要修筑公路,去看看泥塘时,已经变成坚实的混凝土板了,大概是觉得影响美观罢......

  进来,去了外婆家,变了好多好多,秋千那的大树留下了树桩,湖泊被竖上严禁游泳的警告牌,小桥也摇摇欲坠,那泥塘也被填埋。而那美妙的童年,也早已回不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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