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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4篇

时间:2022-08-31 20:00:09 来源:网友投稿

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4篇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 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键入文档副标题] [选取日期]文中所有名称都为虚拟。 李A谢老师制作 坚决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4篇,供大家参考。

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4篇

篇一: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

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选取日期] 文中所有名称都为虚拟。

 李 A 谢老师制作

 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深刻汲取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恶劣教训,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维护全县医保基金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建立杜绝内外勾结长效监管机制,竖起内外勾结“防火墙”,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整治对象 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以下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与参保人员共同骗取医保基金。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骗取医保基金。

 (三)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骗取医保基金。

 (四)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骗取医保基金。

 (五)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骗取医保基金。

 (六)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为参保人员挂名住院骗取医保基金。

 (七)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

 (八)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用耗材骗取医保基金。

 (九)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其它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同步推进。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

 金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和 2021 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要将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整治内容列入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求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列明自查问题,剖析违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主动、及时清退违法违规医保基金。各单位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将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列为重要内容,作为监督检查、抽查复查的重中之重。县医保局将结合 2021 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各单位整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情况开展抽查复查。抽查复查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内外勾结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部门联动。县医保局要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公安厅 省卫健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部门之间在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联动作用,形成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合力。

 (三)落实责任。一是要全面落实基金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对发现或移送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专项治理反映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县医保局于 9 月 20 日、11 月 5 日前向市医保局报送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本管辖区内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县医保局同时报送当地纪委监委;县医保局在 9 月 30 日、11 月 10 日前汇总报送省医保局、县纪委监委和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五、进度安排 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结合《虚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2021 年虚拟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虚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进行落实,从 2021 年 4 月至 11 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复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打击欺诈骗保领导小组名单

 (名单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虚拟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庄甄晓李 副组长:庄甄晓苏、庄甄晓唯、庄甄晓泉 成员:庄甄晓艾、庄甄晓船、庄甄晓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庄甄晓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

  1.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2.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3.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4.遵守医保政策,严禁欺诈骗保 5.坚守医保诚信,谨防欺诈骗保。

 6.举报骗保,最高奖十万元。

 7.欺诈骗保零容忍,专项治理勇亮剑。

 8.当好“孙悟空”,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

 9.反欺诈,打骗保,维护群众治病救命钱”。

 10.防范打击医保欺诈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1.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属《刑法》第 266 条诈骗公私财务行为。

 12.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社会监督。

 13.医疗保险进万家,幸福关爱你我他。

 14.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升群众医疗保障

 水平。

 15.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16.医保反欺诈,参与你我他。

 17.打击欺诈骗保,维护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

 18.全民监督,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欺诈骗保。

 19.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0.绷紧防范之弦,严打医保诈骗 21.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22.防范欺诈骗保,实行有奖举报 23.医保基金是参保人“救命钱”,不容欺诈骗取 24.利剑高悬,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25.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护好参保人员“救命钱”

篇二: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

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做好医疗保障基金宣传工作,真正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构建“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坚决守护好广大参保群众“治病钱”“救命钱”,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三、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普及欺诈骗保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 (四)集中曝光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五、宣传形式

 (一)开展系列培训。

 1.开展医保系统内部全员培训。组织局全体人员和县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 5 号令)、《XX 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5 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

 时间:4 月中上旬 责任部门: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2.定点医药机构专题培训。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对本机构全体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全体医务人员、医保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培训内容,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医

 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 5 号令)、《XX 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5 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XX 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局经办机构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各经办机构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

 围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活动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新闻发布会为契机,进一步助推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

 时间:4 月中上旬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三)强化集中宣传。

 1.利用自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宣传载体,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

 疗保障局第 5 号令)、《XX 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5 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持续巩固前期宣传成效。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举报投诉电话及微信等举报渠道,介绍举报办理流程,宣传普及《XX 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营造齐抓共管社会氛围;集中宣传展示市县医保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展示监管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面引导。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2.运用网络媒体开展线上宣传。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宣传海报、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运用新闻网站、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网络软件,定向推送集中宣传月线上活动内容,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和平台流量优势,扩大集中宣传月线上受众参与面和参与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加强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局各股室、各经办机构 3.多渠道投放普法宣传广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户外大屏、楼宇终端等载体,投放滚动医保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海报及动漫视频等,广泛普及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4.“百姓热线”热线宣传。利用县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开展《条例》专题宣传讲解并宣传普及《XX 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介绍举报办理流程。组织局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股、待遇保障股、经办机构、基金安全中心负责同志进行政策宣传、听众问题解答等工作。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深入基层实地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联合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等形式组织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县科协提供的科普大篷车进行社区和乡镇的流动宣传。在科普大篷车上悬挂宣传资料、播放宣传音频,在城区和乡镇主干道循环播放。采取义诊、集中普法宣讲、发放宣传品、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开展深入基层宣传活动,面对面交流,提高相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增进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时间:4 月下旬 责任部门:各经办机构 6.组织签订信用承诺。局经办机构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

 保医师、医保护士签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见附件 1、附件 2),并将信用承诺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将信用承诺履行作为协议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增强定点医药机构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的自觉性。

 时间:4 月上旬 责任部门:各经办机构 7.联合医药机构开展定向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深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城乡社区开展宣传。鼓励并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主动开展持续宣传工作,重点在医保经办窗口、门诊大厅和住院部、定点零售药店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播放动漫情景短片,并向就诊患者和来往群众发放医保政策知识手册。

 时间: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各经办机构,全县定点医药机构 8.公布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广泛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主体欺诈骗保案件和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表现,集中曝光近年我县查处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过集中曝光,形成社会震慑,强化各类监管主体遵纪守法意识。

 时间:4 月下旬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局各股室、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谋划,精心组织,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认真执行制定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局各股室、各中心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和参保人员诚实守信意识。

 (三)加强检查指导。

 局各股室、各中心要切实负责组织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的宣传贯彻工作,在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或抽查复查时,要将其是否组织学习培训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将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注重日常宣传。

 局各股室、各中心在提供经办服务、开展稽核检查时,要注重向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群众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基金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明确经费保障。

 XX 县医保局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活动主办方负责保障。各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本机构自行解决。

 (六)及时总结报告。

 局各股室、各中心及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收集规整宣传活动有关资料,总结经验做法,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上报局基金监管股。

 附件:1.“学习医疗保障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2.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医保医师、护士长)

 3.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用语

 附件 1 “学习医疗保障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承诺书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广大参保人员健康保障的“基石”,医保基金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同样密切关系着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序发展。作为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我已经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

 为此,我代表(医院/医药连锁公司/药店),向社会各界、广大参保人员以及医疗保障局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积极配合医保行政执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做知法、守法的医保协议服务机构,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承诺单位(签章):

  承诺人(签字):

 2022 年

 月

 日

 附件 2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医保医师、护士长)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广大参保人员健康保障的“基石”,为进一步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助力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学习教育,本人郑重提出,加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22 年

 月日

 附件 3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用语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你监督我监管,共同管好医保钱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设法治暖心医保 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群众监督合理使用 提高全民参保意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基金使用高效 医保维护千万家,基金安全靠大家

篇三: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

所有名称都为虚拟。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 选取日期]

 [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内名字皆为虚·拟,如有需要请下载后修改使用)

 为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实施,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实现医保基金效益的最大化,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要求,我县决定 2021 年 4 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维护医疗保障制度的尊严,全面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工作秩序。为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医疗保障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和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重大意义、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果,强化监管部门、两定机构和广大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宣传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政策; (三)《虚拟县医疗保障服务医药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四)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四、宣传方式 (一)制发宣传资料。结合我县医保工作实际,编印国家局《医保政策问答手册》、《虚拟县医疗保障知识百问百答》、政策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医保经办机构、医院门诊大厅、村(社区)宣传栏、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处张贴、发放。在经办机构和有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内广泛播放公益宣传片,宣传医保和打击欺诈骗保政策。

 (二)开辟宣传专栏。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线上医保政策宣传,开设打击欺诈骗保专题栏目,及时宣传医保政策、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征集欺诈骗保线索等。主动加强与广播、报纸、电视、自媒体等联系与合作,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系列报道、人物访谈等形式,刊发报道打击欺诈骗

 保政策,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渠道等。

 (三)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监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走进村、企业和两定机构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四)参加线上培训。组织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参保人员,参加上级医保部门举办的医保基金监管公开课,学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医保改革重点举措。

 (五)开展信用承诺。组织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签署防范欺诈骗保诚信自律承诺书,促进行业自律,推进源头规范。

 (六)公布举报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规范举报线索办理和反馈工作流程,及时落实基金监管举报奖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依据《虚拟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快奖”“重奖”。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摆在重要位置。

 (二)强化落实,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精心安排,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调配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注意收集宣传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做好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完善宣传措施。

 打击欺诈骗保领导小组名单范本

 (名单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虚拟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庄甄晓李 副组长:庄甄晓苏、庄甄晓唯、庄甄晓泉 成员:庄甄晓艾、庄甄晓船、庄甄晓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庄甄晓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

  1.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2.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3.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4.遵守医保政策,严禁欺诈骗保 5.坚守医保诚信,谨防欺诈骗保。

 6.举报骗保,最高奖十万元。

 7.欺诈骗保零容忍,专项治理勇亮剑。

 8.当好“孙悟空”,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

 9.反欺诈,打骗保,维护群众治病救命钱”。

 10.防范打击医保欺诈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1.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属《刑法》第 266 条诈骗公私财务行为。

 12.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社会监督。

 13.医疗保险进万家,幸福关爱你我他。

 14.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升群众医疗保障

 水平。

 15.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16.医保反欺诈,参与你我他。

 17.打击欺诈骗保,维护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

 18.全民监督,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欺诈骗保。

 19.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0.绷紧防范之弦,严打医保诈骗 21.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22.防范欺诈骗保,实行有奖举报 23.医保基金是参保人“救命钱”,不容欺诈骗取 24.利剑高悬,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25.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护好参保人员“救命钱”

篇四: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内容

基金监管 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展示基金监管工作良好形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41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二、活动时间 按照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4 月份为“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

 三、宣传内容 (一)政策法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及《刑法》相关条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年医疗保障基金

 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新冠疫情医疗保障政策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典型案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

 (三)服务指南。对全县参保缴费、看病就医、异地结算等医疗保障政策和经办管理流程等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进行重点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缴费方式、就医流程和费用支付等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关系,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等内容。

 (四)举报奖励。广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和奖励办法,鼓励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县开展 202**年度医 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总结等工作。

 五、创新宣传方式 (一)启动集中宣传活动。4 月上旬,通过发放宣传海报、折页,

 播放宣传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启动“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二)多种渠道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载体,公共场所大屏幕、医院、药店显示屏等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4 月中旬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增强社会监督员主动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贴近群众宣传。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主要宣传场所。协议医院在门口利用电子屏播放字幕,在门诊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取药窗口、咨询台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医护人员走进病房,发放宣传折页,设立易拉宝固定宣传牌,播放宣传片。村卫生室在醒目位置长期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彩页。协议药店利用电子屏长期播放字幕宣传,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彩页。定点医药机构以微信公众号、人员密集场所大屏幕等为载体进行宣传。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更加注重利于信息化方式,科学、有效组织宣传活动,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相关政策措施公众知晓率。

 (四)重点集中宣传。4 月中旬,通过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展开宣传。围绕打击骗保举报程序和奖励办法展开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拓展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举报电话、邮箱、接访地址等内容,方便群众举报,激发社会正能量。4月下旬,通过电视媒体、政务公开等形式对一些已查实的典型案例进

 行曝光和集中报道,以实际成效换取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医疗保障是重要民生工程,确保基金安全是首要政治任务,各协议医药机构、局各科室要把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营造氛围,严格考核。协议医药机构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系列报道,及时传递政策,进展、成效,推进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医保局将对协议医药机构此次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医药机构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中。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交流,各协议医药机构于 5 月 8 日前将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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