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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8篇

时间:2022-08-23 11: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8篇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宣传落实《优化营商条例》,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民企更好发展,按照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8篇,供大家参考。

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8篇

篇一: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1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优化营商条例》,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民企更好发展,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 20xx 年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劲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充分发挥政策支撑作用 1.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决策草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前,均应经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责任股室:法治综合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

 责任股室:法治综合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3.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汇总并公布我区区直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责任股室:法治督察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营商环境法治服务 4.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普法宣传。将民法典以及其他涉及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

 责任股室: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指导相关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宣传列入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适时对责任单位落实法治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考核重要内容,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股室: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建律师服务自愿团,推行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请求工伤赔偿待遇等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涉企不稳定因素和风险排查,加强对住建、金融、医疗、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障等专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警,引导纠纷有效化解。

 责任股室: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着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8.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各执法部门制定重大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股室:法治督察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9.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20xx 年底前,根据国家、省各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指导意见,适时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汇总和调整工作。

 责任股室:法治督察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有关要求 1、加强学习教育。要把法治营商环境学习作为作为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干部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创新方法载体。要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在推进专项行动中出新招、出好招、出实招,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3、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总结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推广交流的工作成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切实做好

 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一)打造服务企业的法治环境。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专员”的精准服务;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

 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完成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监督问责。

篇二: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政法委 2021 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直各政法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有条不紊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统筹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市委政法委印发了《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经过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讨论研究,并发市直各政法机关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后形成。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是我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及成员的 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全面开展。

 市直政法各单位按照《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相应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并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市直政法各单位相继召开专门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迅速制定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

 〔二〕加强工作督导。2021 年 7 月至 10 月期间,市委政法委组织专班前往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政法单位,结合重点政法工作督查,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办。10 月,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直政法单位及各县市区,召开政法单位法治改革及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座谈会,会上各地各单位汇报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

 〔三〕强化亮点宣传。结合教育整顿、法治宣传等工作,市委政法委制定常态化信息报送宣传工作机制,整合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政法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通过市长安网、等媒介,宣传各级政法单位营商环境亮点工作信息。

 〔四〕加强案件协调。为促进重点涉企涉营商环境案事件顺利化解,市委政法委协调督办了 XXX"金 XX 工程"案、"9.2XX 山"案、"XXX 民 X 家园"等涉企案件,屡次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召开工作研讨会,推动此类涉企涉营商环境案事件顺利化解。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市法院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民事责

 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与效劳经济发展统一,严厉打击针对企业、企业家实施的敲诈勒索、讨债、非法拘禁以及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挠施工等犯罪活动,让市场主体安心投资、放心经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

 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全面保护营商主体权益。坚持"司法护权、鼓励创新"原则,加大对涉民营经济主体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力度,从源头化解矛盾。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压缩办案时间,依法保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与人身权。2021 年 1 至 11月,全市法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 X 件,审结案件数量同比增长X%。

 立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标准执行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慢、乱执行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提出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三项清理"、终本案件实地督查工作,确保执行工作标准性进一步加强,着力推动新时代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截止 11 月底,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 X%,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 100%。

 〔二〕市检察院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审慎稳妥理念,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开展涉市场主体羁押必要性审查 X 人,全部改变强制措施,如市检察院办理的舒某某等 3 人串通投标案,在侦查机关移送起诉后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对 3 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工作。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清理涉案财物数量 X 件,做到案结财物清。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案件 X 件,其中 XX 县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侦查机关纠正违反法定程序的扣押行为。

 开展公益诉讼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1-9 月,全市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 X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诉前公告 X 件,提起诉讼 X 件。公益诉讼部门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提升办案质效,XXX 检察院办理的辖区内服装类工业园区消防平安隐患公益诉讼案,通过听证和会议催促各行政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催促各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该案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三〕市公安局

 强化民警驻企效劳。今年初,副市长、公安局长 XX 同志就主持召开党委会、局务会,专题研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全市公安机关 846 名民警联系效劳 1459家工程企业,实行"一企一警",建立警企联系档案,落实"五个一"。

 加强涉企案件办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 7 个报警效劳台均设立了"侵企案件报警求助效劳中心",并悬挂统一规格的铜牌,对企业的报案、求助、申诉,第一时间依法受理,快速分办处理。同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压缩办案、办事时间,做到快办快结。

 提升涉企行政效劳质效。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对特种行业审批、户籍业务、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平安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保安员证核发、自招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银行业营业场所、金库平安防范设施建设审批和验收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平安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平安审核时限由 20 日缩短为 5 个工作日。

 〔四〕市司法局 加强制度清理。XX 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

 专项整治,针对前期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方案》。印发《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行政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清理主体、清理标准和清理方法,指导部门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完成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编制,共计列入依申请及公共效劳事项 115 项。

 市县联动部署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XX 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评查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办结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分和行政强制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办案、办事,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推进惠企公共法律效劳政策落实落地。市司法局深入市 XX区、XX 区、XX 区园区企业,征求对公共法律效劳的需求,介绍了涉企公共法律效劳产品,指导使用企业法治体检线上效劳功能,向园区企业发放 XX 市公共法律效劳进园区进企业效劳指南、宣传海报数千份,进一步推介宣传了涉企公共法律效劳政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系统各单位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平衡,极少数单位没有做到责任上肩,任务落地,措施落实。二是政法单位之间工

 作合力不强,工作成效没有做到最大化。三是机制创新、信息化深度应用、执法标准化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2022 年工作打算 通过政法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四看四比",聚力"三资一促",弘扬"店小二"精神,大力发扬"马上就办、精准精细、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坚决摒弃"差不多、也还好"等落后思想,大力整治"虚、懒、散、推、拖"等不良风气,凝聚全市广阔干警干事创业激情,激发创先争优劲头,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看社会治安环境,比涉企案件发案的多少。充分发挥政法单位司法执法职能,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治安环境。依法从严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查快处针对企业家的成心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依法治理非法采砂采石、严治超载超限,加大食药环等案件的侦办力度,净化市场运营环境。

 看司法执法成效,比涉企执法对生产经营影响的大小。公安机关严格把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在办理经济案件时,对企业财产严格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严格依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有力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活动。检察机关严格区分企业经营者

 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坚决防止把一般经济纠纷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审判机关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审判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看法治效劳质量,比涉企评价满意度的好坏。强化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引导企业和职工双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驰而不息推动整个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引导干警积极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效劳,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作出积极奉献。

 看法治风险管控,比涉企负面问题有无。引导干警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兜牢底线、管控风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债务化解、平安稳定、舆情风险等领域细致摸排风险点,精准消除涉企风险隐患,促进孝感经济发展大局和谐稳定。

篇三: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5 5 篇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一#

 天津 2020·中国企业家大会将于 11 月 11 日召开,会议主题为“新格局 新机遇新优势”。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围绕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各类企业在津更好发展,“向企业家汇报,请企业家建言”。

 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营商环境是“软实力”,需要“硬举措”来托底,要坚持走“深化改革”之路,念好“放”“改”“减”三字诀,合理“放”、全面“改”、努力“减”,开好“营商环境”之花,结“企业发展”之果。

 念好“放”字诀,合理“放”,放宽经营约束,营造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经营环境是企业成长的阳光、雨露和土壤,经营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营造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就要合理放宽经营约束,放宽一切约束企业经营发展的思想意识、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的约束,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卡点。一要放宽经营约束之“源”,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

 观念,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向企业家汇报,请企业家建言”。二要放宽经营约束之“根”,从制度上消除有碍于市场公平竞争、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的隐形壁垒,直击企业发展堵点、卡点,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三要放宽经济约束之“本”,放宽人才的流动约束,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不断优化企业的人才队伍结构,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念好“改”字诀,全面“改”,改进政府短板,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政务环境是各地城市之间竞争的重要资源,更是生产力、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体现,抓政务环境就是抓机遇、抓发展。正所谓“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就是要全面改进政府短板,改进政府在服务意识、技术支撑、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短板,助力企业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激活力。一要改进政府的“意识”短板,尊重、爱护、服务企业家,切实解决“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层层升温加压、传导压力,做到担当作为、勇于创新,热忱服务企业。二要改进政府的“技术”短板,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打造“数字政府”。三要改进政府的“政策”短板,要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融资贷款、人才用工、科技创新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发展质量。

 念好“减”字诀,努力“减”,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

 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是要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让企业家们放下思想包袱,减轻经营重担,轻松上阵、奋楫争先。一方面要减轻企业的“思想”负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谨记舟水之喻,把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扎根于思想深处,解企忧、优服务、明规矩、强意识,既清清爽爽用权,又倾情倾力服务,主动关心、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市场壁垒,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二#

 “舟循川则游速,人顺路则不迷。”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速。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营商环境只会越来越好。中国将尊重国际营商惯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总书记的一席话充分表明营商环境在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近些年,我省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转变,政治生态也得以净化与改善,如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标语更是街头巷闻,深入人心。

 如果将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塑造全面的开放形象视作一张“考卷”,那么结合现如今的时代背景,就是要搞懂、弄清、吃透五种类

 型的“题目”,才能考取好成绩,才能在“发展经济”这门“闭卷考试”中脱颖而出、名列前茅。

 一是要结合资源禀赋,描绘“适宜”之图。营商环境的搭建、开放形象的树立,要以适宜企业发展为前提。不同的地区,因为地理、文化、资源等方面存在千差万别,所以根本不存在“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营商模式及经济环境。一个地区,只有充分挖掘剖析自身的潜力禀赋,找准定位,才能在有限的空间、特定的时间,摸索出一条适宜自身发展的营商环境之路。例如,营口市虽然区域面积不算大,但近些年的发展有目共睹,其成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知己知彼”,绘制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营商环境路线图。首先,营口市深知自身地处渤海湾的区位特征,它能为企业带来诸如交通运输发达、地理区位显著、资源渠道通畅等优势。其次,营口市委市政府秉持这些优势为入驻企业量身打造,绘制适宜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蓝图”,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有合理性的服务企业。试想,经过审慎的思索、科学的总结、务实的探索,这样建构的营商环境怎能不吸纳更多的企业?

 二是要理性辩证思考,解析“开放”之题。营造良性的营商环境,开放形象必不可少。所谓开放形象,就是要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局限与短板,通过开放的姿态引进外部资源,充盈自身、补齐短板。“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地区想发展,必须时刻理性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以开放、包容的眼光看待企业的发展。营商环境的建构既不是鱼目混珠般的泥沙俱下,也不是不容有失的求全责备,更不是不求回报的任意而为。作为政府,要

 时刻将自身定位为开放形象,理性辩证客观地看待营商环境建构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摒弃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盲目招商观念;根除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苛刻营商心态;去除敷衍了事、走马观花的粗放引资行为。一个区域的营商环境要为当地的经济发展负总责。只有理性的开放,才能构建出良性的营商环境。理性的开放要在思想上寻求解放,彻底摆脱“企业能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可观的附加值”的单向思维,着重培育“政府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的双向思维。

 三是要实践归纳总结,作答“高效”之问。营商环境的搭建是拉动经济高速、高质量增长的重要因素。如何回答高效建构营商环境,关键在人,决定权在制度。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是回答“高效”之问的“最优解”,它需要我们实践归纳总结得出。稳健的营商准入机制为经济保驾护航,灵活的营商调控机制助力经济蓬勃发展,良性的营商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一系列的机制整合在一起就是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一个优越的营商制度体系反作用于当地经济,可以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高效率。制度体系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信手拈来的。它需要我们从不计其数的现有营商制度中归纳总结而出。长时间的经验表明:政府的货币支撑持久度差、政策利好周期性短。良性的营商环境,绝对不是政府的单方面行为,而是需要政企共同努力。企业若想生存下去关键还要靠自身的“硬实力”,而政府的职责就是要做好服务、支持和引导。换言之,政府的着眼处就要放在激发企业的活力上,着力点就要放在制度的引领上。

 四是要恪尽职业操守,辨析“清正”之义。作为政府工作人员,营商环境最能考量一个人的职业操守。如今,虽然“雁过拔毛”式的腐败已经有所转变,但构建清廉的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必须时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古语有云:“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作为一名党政干部,要内外双向反腐。内部要培植“不想腐”的觉悟,通过自身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激发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打造自身“金刚不坏”之躯;外部要营造“不敢腐”的氛围,通过具体法律、条例的出台,规范并约束干部行为、辅助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编织“挡风避雨”之蓑,为干部保驾护航。同时,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商关系,要让贪官污吏引以为戒,要让投机商贾没有市场,要让权力寻租空间无限被压缩。我们崇尚一个清正廉洁的新型政商关系。清廉的政商关系,就是每个人都要恪尽职业操守、心中多作是非判断、脑中多作正误辨析。清廉的政商关系一旦确立,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指日可待。

 五是要理念结构并重,书写“创新”之论。习近平总书记说:“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创新元素在营造营商环境之中同样不可或缺,也是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阿喀琉斯之踵”。我们只有创新思维、发散思维,与时俱进地升级现有营商环境,才能在营商环境建构中取得长足的进步。正所谓,“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刻船不可以索遗剑。”只有创新才能将现有难题诸个击破。一方面可以采用理念创新。理念创新可以将传统产业转化为新业态,例如,铁岭市可以将传统农业打造成智慧农业,集康养娱乐于一身,充分激发业态新活力。另一方面可以采用结构优化,优化

 结构同样是一种创新。它能盘活闲置资源,重构加以整合,由以往的“各自为营”转化为现在的“齐头并进”,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蔚为可观。譬如,大连市将一二三产业均衡合理配置、多产业互相融合,从而带动当地经济高速发展。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时代摆在我们面前的“考卷”存在诸多已知与未知的难点,但只要我们强化训练、紧抓“考点”,学懂、弄通、吃透“绘图、解析、简答、辨析、论述”五类题型,坚持“适宜、开放、高效、清正、创新”五大理念,那么一定会在“营商环境”这门考试中取得佳绩,从而向人民群众递交一份满意的“经济”答卷!

 #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三#

 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家的成长,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政商交往过程中,如何正确把握政商关系,是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了再部署、再强调。

 “亲”是“助推器”,要突出“实效”。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心企业的发展、企业家的成长,深入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在制定涉企政策时,要多听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企业遭遇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下,更要靠前一步、雪中送炭,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为企业送去“亲”的温暖。各级地方政府要保障政策的有效供给,优质的政策资源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在深入全面调研、科学严

 谨论证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地制定政策,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丰富宣传渠道、主动送策上门,既要根据企业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还要确保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避免政策执行的摇摆与急刹车,“新官不理旧账”;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流程再造,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助推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

 “清”是“护城河”,要坚守“底线”。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却与企业间存在“亲而不清”的关系,搞起权钱交易、商业贿赂,这样的领导干部以“权”逐“利”,正中某些以“利”猎“权”的商人下怀,破坏了营商环境,也致使自己在违纪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身陷囹圄。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与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建好自身过硬的“护城河”,厘清政商交往的“底线”,既要服务好企业主体,又要避免被“围猎”,始终保持“清”而“亲”的关系;要坚持“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保持公平竞争的“底线”,着力构建企业发展壮大的土壤;要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杜绝畸形的政商关系,切勿自甘堕落,大搞江湖义气,充当不良企业的“后台”“保护伞”,突破了从政“底线”。

 “亲”和“清”,内涵不同、互为补充、不可偏废。在政商交往中,要做到“亲”“清”与共、携手发展,定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注入强大动力,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之舟”行稳致远。

 #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四#

 山东省蒙阴县工商联副主席孙昌团到县内某民营企业接洽工作,中午在公司职工食堂放心地吃了顿便饭。谈起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出台前后的情形,孙昌团深有感触:“以前到企业调研,到了饭点,企业负责人留吃饭,是不敢随便答应的,就怕授人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之柄,说不清,也给企业老板们留下不好接触、高高在上的印象。现在,正面清单明确规定,上门服务企业或者开展调研,因工作误餐的,可以参照员工标准在企业食堂就餐。这样的规定,符合实事求是精神,也更人性化了。”

 良好的政商关系,廉洁的营商环境,对于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为规范政商交往,各地做出积极探索,如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让公职人员干事不再畏手畏脚,有效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但也有个别公职人员...

篇四: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李贝贝1 张

 涛2

 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4;2.国家电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辽宁盘锦124010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以及互联网经济时代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其中营商环境成为各国高度关注的重要指标。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以及更好扩大开放。我国努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尤其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当前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以及行政审批效率低、司法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审判效率低、公众法治水平参差不齐以及部分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此,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健全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以及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司法公正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关键词]营商环境;法治化;依法行政 D927 A

 1008-4053(2020)04-0015-04

 [作者简介]李贝贝(1983-),女,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

 张涛(1964-),男,国家电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高级经

 济师。[基金项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课题“辽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及对策”( 2019XJZB12)。万方数据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政治发展与行政管理务者、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维护者等多元化角色的转变,能够保证司法部门公平、公正、公开执法,能够增强市场主体遵纪守法意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全面的、长期的、动态的过程。法治化的内涵一般包含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执行实践三个方面。在法治理念上,政府应转变职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应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加强对法治的认识和思考,树立守法经营的思维方式和理念,彻底摆脱“找关系”“有人好办事”等人治思想和其他不良风气。在法律制度上,要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根本保障,使市场主体和行政机构在市场交易和监管服务的过程中做到商家守法、公权力公正执法。在执行实践上,要将法治思维以及对法治理念的认识表现为行为模式,在市场经营中遵纪守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让法治成为一种行为习惯[31。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义(一)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现代市场经济更需要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我国目前的营商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着政府监管不当以及执法不严格、不公正等问题,甚至发生侵害市场经济主体知识产权以及人身财产的事件,也存在着市场主体违法经营的现象。因此,将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深入贯彻到市场经济发展中,必须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41。(二)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以及人民安宁的重要性,强调新经济形势下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意义。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依法建设和维系。只有依法构建营商环境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切实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监管行政单位的执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1 6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终实现营商环境不断有序趋近法治化。(三)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其中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51。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目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展,使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在对外开放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充分显示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不断提高。问题三、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一)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部分领域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已经无法满足经济社会的实际需求。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中明确指出要“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市场主体,在促进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仍会遭到一些不平等的待遇,在资源获取、政府支持以及融资信贷等方面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61。(二)部分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行政审批低效有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对企业违法行为存在执法不严以及选择性执法、利益至上的行为,更有甚者以权力换取利益、徇私舞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市场主体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的信任度逐渐下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由于部分政府部门对市场监管不当,造成一些企业对于发展和投资缺乏足够的信心。因此,政府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万方数据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政治发展与行政管理提升,自我约束能力需要进一步加科71。有的地方政府行政审批效率不高、审批流程以及审批部门过于冗杂,也是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为例,政府规定企业要在50个工作日获得项目施工许可,中问要经过立项审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招投标审批等十几个审批流程,涉及住房和城市建设等十几个政府部门以及多个环节,企业往往要在多个部门之问反复提交材料、申请审批、签字盖章,审批流程较多导致效率不甜81。(三)司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司法审判效率低司法是对市场主体权益的最终保障,司法公平公正有利于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营商活动涉及的资源合理分配、商业公平竞争、诚信合法经营、自由公平交易等核心要素都要以公正的司法来维护。我国在营商环境方面,司法运行机制以及监督机制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是司法行为可能会受地方权力影响,比如案件审判如果受到其他部门的干预,处理结果就会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因此,设立司法监督机构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在商业行为审判、商业合同纠纷等案件上,司法效率较低,经常存在案件堆积、处理不及时等情况,说明司法机关在队伍建设、人员配置以及工作流程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四)公众法治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淡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首要工作是普及法治观念,从企业以及个人的角度出发,提升社会公众整体的遵纪守法意识。我国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源于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感不强,很多企业以及公众仍旧停留在传统的人治观念上,对政府机关以及法律制度没有足够的信任,导致政府的权威性受到影响,从而影响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没有足够的守法意识,违法经营以及盗版仿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经济诈骗、不依法签订合同、不依法履行合同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对策(一)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营商环境实际情况出发,实行民主立法。要听取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等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力争建立体系完备、内容科学严谨、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法律法规。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建立要弥补当前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空白,兼顾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政府机关执法监督、企业经营行为规范、违法犯罪处理办法等各方面,尤其是涉及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法律要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要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法律法规要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修改完善,尤其是对于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和发生的问题,要求法律法规必须具有动态的、可持续的以及可自我调整的特性。同时,政府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健全企业维权渠道,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能够增强企业对政府的信任感,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对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盗版侵权等侵占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提升企业的安全感和对政府的信任[91。构建产权保护体系要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结合我国市场经济情况制定一套适用于本国经济体系的法律制度,在维权、申诉等细则上进一步优化。(二)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根基,政府行政执法必须在法律的监督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分公职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贪污腐败等现象的发生,导致企业对个别政府部门和个别公职人员的不信任,因此政府在行使权力和执法过程中必须受到合理的监督和制约,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以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可以将政府部门的决策权、执行权以及监督权形成互相独立又能够相互制约的新型管理机制【10】。政府的行政权力必须得到有效的监管,不能让人治因素凌驾于法律之上,要给权力上1 7万方数据

 @@[1]李富成.以中国特色法治营商环境体系助力全面提

 升国家竞争力[J].中国司法,2019(11):24-26.@@[2]戴丽娜.东北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J].世纪桥,

 2019(5):64-66.@@[3]余慧.法治理念引领营商环境建设[J].陕西行政学

 院学报,2019,33(4):109-112.@@[4]韩春晖.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竞争力[J].中

 国司法,2019(8):15-17.@@[5]韩业斌.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区域差异及其影响

 因素[J].领导科学,2019(8):118-120.@@[6]阚春丽.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问题的分析与

 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9(6):132-133.@@[7]李新刚.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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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面审批”为例[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

 学版),2019,39(3):32.@@[9]徐汉明.以法治方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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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经济,2017(8):50-51.万方数据

篇五: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 2022 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专题学习研讨心得体会发言材料  2022 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专题学习研讨心得体会发言材料  2022 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专题学习研讨心得体会发言材料

 2022 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讨论活动专题学习研讨心得体会发言材料 一、“统筹谋划”与“重点突破"同步推进,建立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一要建立创新提效机制。对照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积极探索和尝试,推出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争取创建“区域标杆县城”。

 二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营商环境绩效奖惩机制、企业评议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大

 力宣传新举措、新成效,让企业参与,让群众监督,推动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的浓厚氛围。

 三要建立“极惠”扶持机制。通过优化政企恳谈沟通渠道,精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设身处地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成本、筹资融资、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塑造好、维护好政务诚信服务环境。

 二、“流程再造”与“智慧营商”一体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要围绕“大厅服务”和“大项目服务”两个关键,聚焦群众、企业办事不快捷的问题,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秒批秒办”“一键通办”“一次办成”,全面补齐营商环境短板,打造最优的办事环境。

 二要加快数据共享应用,编制网上办事政务服务资源需求目录和资源共享目录,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推广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模式,促进数据全联通、数据全流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极优”服务。

 三要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按“最多跑一次”标准,开展“不见面审批”“免填单”,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极简”审批,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

 三、“法治建设”与“监督问效”融合推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要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决破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严格落实“接诉即力”“法律服务代理”“限时清欠”等机制,设立投诉应诉平台,制定企业“免罚清单”,依法平等保护本土和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要加强各层各级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让“管”跟上“放”的节奏、适应“服”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督查为手段,从企业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打造“极准”的监管。

 三要全方位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加快推进镇村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事项、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指南,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样本:创新开展“局长进大厅”“电视问政”“新媒体暗访”等活动,以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直击营商环境难点、堵点、痛点,形成发现问题、受理投诉、协调解决的良性循环,倒逼政务服务质量提升。

 2022 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讨论活动专题学习研讨心得体会发言材料 参加多次培训后,本人对如何守住为民服务“本心”、练好优化营商环境“本领”、实现先进经验“本土”化,进行了如下

 思考。

 一是寻找 “ 差距 ” ,更要明确 “ 差异 ”。

 。长三角及东南沿海地区发展历史久、改革先行,和我市立地条件、产业特点等方面差异明显,难以很快对标。将我市基本情况进行粗浅的 SWoT 分析:优势为资源储备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基础建设完备:劣势为创新水平低、人才缺乏、市场主体少;威胁为“碳达峰”“碳中和”转型要求;机会为城市群发展、“一带一路”战略和转型要求带来的政策倾斜等。针对上述分析,要围绕我市国家能源基地的立地条件,将“双碳”转型要求作为最核心目标,争取政策和要素倾斜,补齐技术短板,实现产业转型,完成“碳达峰”目标。可在市域内针对不同旗区产业特点,进行内部碳汇交易,实现资金和碳排放指标的统筹调配。

 二是理顺程序,精细化进行施政决策。“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2013 年 4 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强调,“要在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去办事,绝不能糊里糊涂办群众不满意、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自下而上反馈问题;自上而下制定政策、信息互通、流程再造。要学习先进地区施政决策的精细化和精准性,守住“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施政初心,在落实中发扬“论必作,作必成”的务实精神。

 三是因才施策,多措并举凝聚智力资源。要结合本地实际分类施策。先进地区的创新团队和人才资源,可采取项目合作、智

 库咨询等不需要人才驻留的方式,通过候鸟式、远程式交流方式,启迪和推动我市创新发展;针对我市和我区在先进地区发展的人士、商会组织等,通过政策引导号召其充分调动外部资源建设家乡;针对周边省市的创新团队,以良好的生活、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和优厚政策实现吸引落户;把握当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契机,着重培育和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职业高中教育,培育转型升级所需人才。

 四是发挥优势,抢占特色产业先机。发展产业数字化,继续推进煤炭供应链服务平台的大数据与产业融合,助力煤炭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承接先进地区智能制造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从人力资源、政策引导、园区布局等多维度抢占先机;推进文旅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利用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的政策机遇,撬动房地产项目,发挥适老人居环境优势,加强要素支持,形成独具我市特色的养老业态模式。

 2022 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讨论活动专题学习研讨心得体会发言材料 通过参加本院关于“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专题讲座,获益匪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理解。

 2017 年李克强总理指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各地既要

 积极抓项目建设,更要着力抓环境建设,由过去追求优惠政策"洼地",转为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其背后代表的是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向高质量发展模式的转变。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从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角度看,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环境,伴随企业经济活动从开办、营运到结束整个过程的各种周围环境和条件的总和。

 通过学习,我对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怎么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下一步,要以“学习、自查、整改、落实"八字方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学习”为先导,筑牢优化营商环境思想防线。明确学习内容,深入开展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典型案例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两高两部”和自治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自查”为纲要,对照自查工作短板。坚持自查与主动接受被查相结合,坚持认真对照“九个是否”,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研讨检视作为深化认识、更新观念、排查整治的关键环节,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深入

 检视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开门纳谏,认真征求和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个体工商户等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检察履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为根本,对照问题抓整改。要将自查与被查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务实管用的举措,逐类逐项、有力有效推动问题解决;要突出抓好以案促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等工作,将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治本工程,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开门纳谏的建议、修订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固化大讨论活动成果,常态化落实在检察工作各环节、司法办案全过程。

 “落实”为目标,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为检验成果的唯一标准。在总结前期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整体谋划、有序稳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结合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以案件质量提升为抓手,以业务指标持续跟踪问效为落脚点,以求极致的态度做到全面稳妥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取得胜利。

篇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2 篇 全市法院 1 2021 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 方案

  目 录 ---Word 文档, 内容有通用性,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1. 全市法院 1 2021 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

 2. 全市法院 1 2021 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14

  全市法院 1 2021 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实施 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法院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精神,着力解决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司题,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法治化、便利化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指标 (一)提升审判效率,案均审理时长降至 0 420 天以内

 1.实行破产案件分类管理,区分无产可破案件、简单案件、普通案件、复杂案件,分别确定审理时限。

 2.破产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

 3.建立一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台账,实行领导包案,制定结案计划,实时管控。

 4.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单位,在接到执转破移送审查决定书或受理裁定书后,及时解除财产强制措施。

 5.完善破产案件管理平台,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降低破产成本,进一步提高债权清偿率

 6.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履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管理人报酬。

 7.指导管理人将报价作为选任审计、评估、拍卖机构的重要依据。

 8.大力推行网上询价、网上拍卖,减少评估和拍卖费用。

 9.畅通网上债权申报渠道,引导管理人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

 10.加大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破产企业税费减免。

 (三)持续落实破产案件立案登记制,提升破产审判影响力

 11.加强破产法律制度宣传,引导债权人、债务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请破产清算、重整、和解。

 12.加强危困企业早期识别,对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行破产保护,依法重整和解,帮助企业脱危解困。

 13.畅通企业破产案件受理通道,依法积极受理破产案件。

 14.大力推进执转破,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案件,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及时移送审查、受理。

 15.每月在法院网站公开破产案件的登记、受理、审结的数量,对结案率、案均审理用时、成本、清偿率予以公开。

 (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

 16.成立专业破产审判团队,各基层法院至少培养配备一名破产专业审判员额法官。

 17.持续举办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实务沙龙、业务培训,提升破产审判人员专业水平。

 18.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推出省级以上调研成果,打造郑州破产审判品牌。

 19.编报郑州破产审判年鉴,总结宣传推广破产工作经验。

 (五)深化府院联动,实现破产事务府院联动常态化

 20.建立府院联动季度例会、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21.确保破产专项资金覆盖全部无产可破案件。

 22.联合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解决职工社保、资产清查、债务核查、财产处置、税费减免、出口退税、企业信用修复、变更注销、信访稳定等疑难问题。

 (六)监督支持管理人工作,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责

 23.推行管理人周报告制度,精准管控管理人工作节点进程。

 24.实施管理人月培训计划,实现培训常态化。

 25.采取个案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实施管理人动态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管理人选任、升降级的重要依据。

 26.加大对在破产程序中有配合义务而不积极配合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防止“逃废债”。

 二、加强质效管理,全面提升执行合同指标 (一)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27.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12368 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等,提升诉讼便利度。

 2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多元解纷社会治理体系,形成矛盾化解合力。

 29.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打造专业化调解团队,加大案件诉前实质性化解力度。

 (二)压缩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平均时长

 30.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压缩立案平均用时,对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审核,及时立案。

 31.全面开展跨域立案、跨境立案服务,畅通立案渠道,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三)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全面推行网上办案

 32.依托微法院和诉讼服务网,全面提升网上立案率。

 33.依托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和自建平台,实现民商事诉讼、执行案件电子送达,着力解决送达难问题。

 34.依托河南网上庭审系统、5G 互联网庭审系统及自建网上法庭等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律师在线庭审。

 35.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精神,加快推进法院“一网通办”项目建设。

 (四)依照规定减免案件受理费,降低诉讼成本

 36.提高合同纠纷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和调撤率,对简易程序审理及调撤的,按规定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37.依规审核免交诉讼费申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五)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38.落实民事诉讼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规范繁简分流工作,明确繁简分流的责任人员和标准,自立案时对繁、简案进行标注。

 39.设置小额诉讼合议庭,加大速裁案件适用力度,优

 化速裁案件审理流程。

 40.明确审判程序转换审批权限及流程,加大简易及速裁程序适用力度。

 (六)营造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鉴定环境,降低鉴定、评估费用

 41.鉴定前应进行必要性审核,杜绝不必要的鉴定、评估。

 42.制定降低鉴定费用的具体措施。

 43.对经询价,相关鉴定、评估项目收费明显过高的,停止委托鉴定、评估。

 44.对鉴定人、评估人存在虚假鉴定、评估,久拖不决、拒绝出庭、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评估的,督促鉴定、评估机构退还费用,并建议管理机构做出相应处理。

 (七)压缩案件办理时长

 45.加强案件送达、举证、质证、开庭、合议、裁判各时间节点的管控,实现案件良性循环。

 46.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强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提高办案效率。

 47.明确鉴定、评估等节点监管,加快各部门间衔接环节的流转,确保案件快速审结。

 48.通过周督促、月通报、年考核促进多办案、快办案。

 (八)全面提升审判质量

 49.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决策作用,统一裁判尺度。

 50.持续推进“四评查”工作,通过对重点案件、庭审、卷宗、文书的评查,提升法官业务水平和审判技能,提高裁判质量。

 51.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旁听庭审,以公开促公正。

 52.加大调解力度,坚持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切实提升案件调解率。

 (九)提高上诉案件移转效率,缩短合同纠纷上诉案件移转周期

 53.缩短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节点用时,加快移转节奏,进一步畅通各单位间沟通衔接,压缩卷宗移转周期。

 54.逐步减少纸质卷宗移送,扩大上诉卷宗电子化移送范围,提升上诉卷宗移转效率。

 (十)落实司法公开要求,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庭审直播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

 55.按照司法公开要求,加大文书上网力度,应上尽上。提升上网文书质量,对有错未纠、带病上网文书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56.完善庭审直播平台建设,提升审判人员庭审直播意识,以庭审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57.全程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关键节点短信提醒,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自觉接受监督。

 (十一)缩短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依据生效至执行立案期

 间平均用时

 58.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上添加告知当事人于裁判文书生效后尽快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

 59.结案时同步推送督促当事人尽快申请强制执行信息。

 (十二)提高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

 60.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财产查控、执行事务、执行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等各项功能。

 61.坚持执行综合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将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指标纳入执行工作绩效考核。

 (十三)综合采取执行措施,全力提升执行质效

 62.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网络查控措施应用水平,提高“查人、找物”执行联动能力。

 63.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执行干警期限意识,切实提高期限内办案效率。

 64.进一步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确保简案快执、繁案精执。

 65.依法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限制出境、搜查、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及时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穷尽执行措施。

 66.加快推进执行团队化建设,整合执行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执结率。

 (十四)压缩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

 67.持续坚持计划结案、均衡结案工作思路,全力抓好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68.进一步提升案件保全率,加大有效财产保全工作力度。强化 10 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完毕率。

 69.加强执行立案、线上线下查控、评估、拍卖、执行实施与异议复议及执行异议之诉衔接程序、案款发放等流程节点管控,压缩案件流转时间,提升执行效率。

 三、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 (一)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审判专业化,提升中小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

 70.全市法院设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专业合议庭,合议庭至少一名法官专业办理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案件;合议庭负责保护中小投资者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落实。

 71.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每月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指导性案例;年终在两级法院评选保护中小投资者优秀案例并进行发布。

 72.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审判年鉴编制工作,总结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案件审判工作,并进行公开发布。

 73.完善并加强适用律师调查令制度,针对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案件,申请符合条件的一律开具调查令,增强中小投资者维权能力。

 74.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示范判决机制并加强适用,在审理群体性证券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判决,通过示范效应妥善化解其他关联纠纷案件。

 75.建立涉证券期货、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信托或其他理财投资等相关群体性纠纷诉讼代表人制度。投资主体数量较多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案件,无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还是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均推行诉讼代表人制度。

 76.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法律适用、审判执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高人民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专业能力。针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涉及案件类型,编制类案审判指南,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质量。

 (二)开展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效率

 77.建立同证券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诉调对接机制,开展相关案件的调解工作,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效率。

 78.依托“中国投资者网”,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线上调解,方便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利。

 79.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案件的调解员库,提高调解专业化,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80.制定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繁简分流专项方案,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三)推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府院联动,开展法律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及维权能力,促进经营者依法经

 营、行政管理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81.组织法官进社区,对参与或者发起设立公司、期货、证券、基金、信托及其他理财投资的相关法律知识、法律风险进行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和维权能力。

 82.组织法官进投资场所,对证券期货、基金、信托及其他理财投资的法律知识、法律风险及法律责任进行宣传,促进相关投资者提升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促进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规范经营管理。

 83.组织法官进辖区民营企业,宣传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法律制度、法律风险、法律责任,提高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法律意识。

 84.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对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进行宣传。

 85.推动同市场、证券、银行保险等监管部门就保护中小投资者涉及的法律法规适用、案件审理、行业监管等开展调研活动,提高保护中小投资者责任主体的专业能力。

 86.同市金融工作局共同制定郑州市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行动方案。

 87.协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完善章程指引,修订章程范本,引导公司在制定章程时,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88.联合省证监局建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和纠纷化解合作机制。

 89.持续开展“公司法案例阅读会”,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职业者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专业水平,宣

 传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法规。

 四、加大惩戒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90.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与促进创新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创新性成果转化应用,激励保护创新。

 91.聘请技术调查官参加疑难复杂技术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案件争议焦点归纳,确保裁判科学公正。

 92.依法制裁复制、传播、销售等侵犯著作权违法行为,大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93.探索对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的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彰显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

 94.加大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95.强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措施适用,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大规模侵权行为,加大制裁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96.综合运用主刑和罚金等附加刑、禁止令、追缴违法所得等刑罚措施,严惩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企业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五、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 97.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对黑恶势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打击,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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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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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化在本质上就是“法治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运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一方面,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正在日益优化,另一方面,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市营商环境还存在一定差距,亲商、安商、富商氛围不浓。当前,坚持依法办事,以法治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进入全国前列,努力把我打造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投资吸引力、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概念研究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定义。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世界银行对营商环境的定义是:“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执行合约、关闭等,遵循政策法规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法治环境是指全社会法律主治、依法而治所形成的特定意义上的社会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内涵。一是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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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公平公正。立法应当确立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执法、司法必须坚持权利平等和公正,经济交往中各类主体的财产权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三是遵法守信。经济交往中各类主体必须全面树立法治信仰和遵法观念。同时将守信贯彻到经济交往各个环节,健全公民和组织的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义。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经济迈向新台阶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经济技术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要取得转型发展成功,就必须在推进产业、技术等方面硬转型的同时,更加重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内容的软转型。二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旨在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减少政府对资源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对直接干预,通过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三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以提高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法治为基石,建立起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诚实经营,公民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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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没有权威的评价标准,其评价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并在党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到营商环境之中。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二是落实发展新理念,以良性创新和加强协调性的思维,及时修改完善、研究制定出台急需弥补的缺位、错位和不协调的法律法规及其法律释义等,提高法律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政府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制约,“法治政府”不断优化,加强落实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法律法规,并科学细化制定相关法规及其配套细则。四是党和政府机关对司法工作的制度化监督、人大常委会对执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政府营商监督部门的专业监督、司法部门的内部监督、市场主体的民主评议等,需要进一步精准高效和落到实处。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状况分析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做法 近年来,我市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实施市场化、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四化”工程,营商环境总体持续改善。

 1 1 、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把分散在24个部门的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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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行政审批事项、职责、环节一次性集中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24个窗口受理24枚印章审批,变为“一窗受理、一章审批”;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制度,最多达42证联办。二是全力优化政务服务供给。推进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已制定政务服务四大体系630项标准,市级138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标准;提出免费帮办代办与预约延时服务,委托银行为申请人提供章程登记“一站式”无偿代办服务,开展窗口帮办代办服务,帮办企业注册各类业务262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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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开放企业名称库,实行企业自主查询、自主申报,全面应用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系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在网上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二是重拳整治“红顶中介”,先后治理和规范违规中介机构13家,清退违规资金53万余元。三是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建成了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体系,公布市政府各部门2776项、责任事项21409项,并对市住建、房管、规划等20多个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3 3 、大力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由综治部门牵头,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盗窃企业财产、非法集资、放高利贷、“套路贷”等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类案件的侦破力度,对大要案实行挂牌督办,2018年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3.6%,侵财类刑事案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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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下降15%,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二是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商事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2017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2件,市政府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2件。市仲裁委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625件,涉案争议标的额13.72亿元,案件调解结案率达68%。

 4 4 、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一是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监督,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共清理市政府文件1251份,对超过有效期和需要修改完善的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审判机关开设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推行快立、快审、快执机制,提高审判效率。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着力提升结案率。三是进一步营造法治氛围,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场所阵地和制度建设。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全面开展“法治企业”示范建设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民企”普法宣传活动,引进律师服务团队,向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讲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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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我市营商环境特别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虽然日益优化,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企业期盼相比、与国际国内一流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的意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短板和不足:

 1 1 、部分地方政府及部门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识有待提升。一是少数地方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对国企、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招商引资新项目和老企业在一定程度时还存在“区别对待、一碗水端不平”现象。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力”问题依法存在,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某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违法处置承包人财产,产权人信访近十年,并且网上发布大量投诉政府及其部门的信息,对当地营商环境负面影响较大。三是有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陷入行政、民事赔偿纠纷中,引发诚信危机。如某县法院因拖欠建设工程款,被建筑公司起诉;某区政府部门因规划调整给企业造成损害而不予补偿,造成行政补偿纠纷被诉至法院。

 2 2 、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行政审批效能不高,工程审批改革推动不平衡,县市推动改革明显滞后,实打实落地的较少。二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还存在信息资源共享不够,少数部门因保密原因和行业规定,信息、数据尚未互通互享,影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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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效率,办事群众网办体验感和便利度不高。如某房地产公司对国土部门退还其配建廉租房土地出让金久拖不决问题反映强烈。

 3 3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是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以及骗取贷款、非法融资、逃避债务等行为在一些地方、行业依然存在。工程招投标市场上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干扰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以罚代法现象比较突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房地产服务中心某部门负责人胡某滥用职权,骗取拆迁款,从事盈利活动的违法行为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三是社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机制不健全,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尚未建立,收集意见方式方法不多、渠道不够畅通。

 4 4 、司法对营商环境的促进和保护不够。一是贯彻落实保护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力度不够。近几年,中央、国务院和“两高两部”分别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但这些政策措施在个别地方没有得到有力执行,一些本应改判的案件久拖不决,一些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家被羁押,有的企业因一般违法行为财产被“查、扣、冻”。如房县某公司董事长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被检察机关退查三次,久侦未结,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二是合同执行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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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地法院今年上半年立案执行涉合同类案件95件,仅执行完毕7件。三是破产质效低。某地法院共立案5件企业破产案件,仅有1件进入审理程序,其余4件因职工安置困难和资产变现难一直没有实质进展。还有的审理破产案审理长达六年不能结案。

 三、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2020年6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上发布《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活力工作措施》,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黄金26条”,提出了“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转变观念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一是政府及其部门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明确权力边界,最大限度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二要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执政。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三是要加强对公职人员服务观念的培养,把整顿作风和优化环境紧密统筹起来。坚持把改进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策。

 (二)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效能。一要加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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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内外资企业打造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市场环境。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登记更加便利化,实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推进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幅精简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优化监管方式。二是推动构建公平统一、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市场监管制度,形成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相同机制。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在发展规划、项目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保持稳定性与连续性。推进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发挥其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秩序、阶段交易成本,反映企业意见、帮助企业维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和服务标准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和协同办公水平。拓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高各类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交易的透明度、公平性。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推进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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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切实维护营商领域的法治秩序。一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进各级政府事权法治化、规范化,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二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企业财产权,严格依法解决涉企矛盾纠纷,防止各类诉讼案件超期办理。坚决防止将坚决纠纷当成刑事案件处理,及时纠正冤案错案。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在当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严格把握政策,把扫黑除恶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结合起来,正确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

篇八: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优化营商条例》,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民企更好发展,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 2021 年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劲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充分发挥政策支撑作用 1.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决策草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前,均应经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责任股室:法治综合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

 责任股室:法治综合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3.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汇总并公布我区区直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责任股室:法治督察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营商环境法治服务 4.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普法宣传。将民法典以及其他涉及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

 责任股室: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 5.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指导相关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列入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适时对责任单位落实法治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考核重要内容,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股室: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建律师服务自愿团,推行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请求工伤赔偿待遇等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涉企不稳定因素和风险排查,加强对住建、金融、医疗、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障等专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警,引导纠纷有效化解。

 责任股室: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 (四)着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8.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各执法部门制定重大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股室:法治督察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9.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2021 年底前,根据国家、省各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指导意见,适时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汇总和调整工作。

 责任股室:法治督察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有关要求 1、加强学习教育。要把法治营商环境学习作为作为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干部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创新方法载体。要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在推进专项行动中出新招、出好招、出实招,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5 3、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总结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推广交流的工作成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切实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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