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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9篇

时间:2022-08-27 18:50:09 来源:网友投稿

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9篇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三篇】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三篇】 商业环境是一个地方重要的软实力。优化经营环境是解放生产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9篇,供大家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9篇

篇一: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三篇】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三篇】

 商业环境是一个地方重要的软实力。优化经营环境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的文章 3 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营商环境的概念:营商环境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组织或经营行为的各种境况和条件,包括影响商事主体行为的政治要素、经济要素、文化要素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交流、合作以及参与竞争的依托,体现了该国或地区的经济软实力。

 世界银行自

 2003 年开始发布《营商环境报告》。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竞争能力的描述,在实践中对投资者具有引导作用。

 在我国的研究历史:营商环境概念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首先对营商环境进行系统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是____省。2012 年 6月初,____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课题的调研,并委托中山大学、____外语外贸大学开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研究。同年 10 月,中共____省委办公厅、__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____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3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

 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李克强总理于 2015 年 1 月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的致辞中也提到了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自 21 世纪初期专门成立了营商(DoingBusiness)小组,负责创建企业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此后,该小组将企业营商环境指标不断发展,内容不断丰富。因各年度考察侧重点不同,营商(DoingBusiness)小组关注的指标体系也有所区别。如2004 年侧重企业生命周期的环境指标;2005 年侧重登记物权、税制环境、对投资者保护等指标;2006 年侧重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治安环境等相关指标;2015 侧重监管效率与质量并重。2016年侧重监管环境便利度,该指标体系包括 10 项,即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

 世界银行旗舰报告《20XX 年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是该年度报告的第 15 期,旨在衡量监管法规是否有助于推动或是会限制商业活动。《营商环境报告》应用量化的指数分析不同时间下,从阿富汗到津巴布韦的 190 个经济体的商业监管法规和产权保护。《营商环境报告》衡量影响一项商业经营的 11 个领域的法规。今年的营商难易程度排名涵盖了 10 个领域: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报告》也衡量劳动市场法规,但该指标今年不被包括在排名内。《20XX

 营商环境报告》的数据搜集止于 20XX 年 6 月 1 日。指数被应用于分析经济结果并且指出什么样的商业法规改革发生了作用,在什么地方以及为什么发生了作用。《20XX 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发现去年 119 个经济体的创业者见证了当地监管框架的改进。自 2016 年 6 月至 20XX 年 6 月,该报告衡量全球范围190 个经济体,记录了 264 项商业改革。在 2016/20XX 年度旨在减少监管过程的复杂性和成本的改革中,最普遍的发生于开办企业和获得信贷领域。次之的是在跨境贸易领域。2016/20XX 年度在《营商环境报告》跟踪的领域中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是:文莱达鲁萨兰国,泰国,马拉维,科索沃,印度,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尼日利亚,吉布提,和萨尔瓦多。这十大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总共实施了 53 项提高营商便利度的监管改革。所有的地区都推行了的使营商更为容易的法规改革,

 但是欧洲和中亚地区有 79%的经济体实行了至少一项营商法规改革,使得这个区域继续成为在此项目上占有最多经济体份额的地区,其次是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该报告包含了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登记财产和办理破产领域的四项案例研究,同时还包括了劳动力市场监管这一附加课题。

  第二篇: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2021 年 x 月 x 日,我县开展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查摆打讨论活动。此次活动重点讨论了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 X 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环境支持。我们纪检监察机

 关作为政治机关,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美好 X 县具有重要责任。围绕着此次活动查摆问题和讨论重点,现我就相关内容展开讨论,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增强竞争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应有之义,是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新时代追赶超越的迫切要求。因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需要从多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努力:

 第一,思想上再深化。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中谈到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时用了安不忘危,兴不忘忧 8 个字,指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中,相当一部分都与营商环境欠优、放管服改革滞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广大党员干部应当要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着推动发展的强烈使命,带着为民服务的浓厚感情,责无旁贷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作风上再提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说到底是考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务实担当。近年来,我县开展了多种营造经商环境的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小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必须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营造亲上加清的营商环境,形成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以软环境弥补硬环境。

 (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要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对审批时限实行极限压缩。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监督。

  第三篇: 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

 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 20XX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

 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

 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

 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二: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营商环境条例》看营商环境优化2021年11月

 什么是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条例》中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通俗讲就是对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由度和便利度,体现着对企业的吸引力、聚集力和发展力。

 克强总理强调:各地要既不忘“抓项目”的老本事,更要学习“造环境”的新本领;由过去追求优惠政策“洼地”,转为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和营商环境相关指标体系:如已有的消费者信心指数、PMI(采购经理指数)、PPI(生产价格指数)、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数,硬件基础设施的评价、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价、服务环境的评价、产业链配套的评价,新创企业数量评价等。

 传统发展模式的终结:动力衰竭与制度性困境政策模式:难以持续政府投资过量印钞地方卖地地方举债血汗工厂破坏生态制度性困境政府与市场双重失灵权贵资本与利益失衡发展代价与社会维稳发展代价与执政压力

 世界银行通过对190个国家和地区企业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比较分析,发现企业营商环境指标排名靠前的大部分是发达、高收入国家(80%集中在34个世界经济合作组织 国家)。这些国家按营商指数高低排位为:新西兰、美国、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丹麦、英国、日本、爱尔兰、冰岛、芬兰、瑞典、瑞士、比利时 、德国、荷兰、韩国、西班牙、奥地利、葡萄牙、法国、意大利、希腊。

 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变化12019 年 31 位2018 年 46 位502017 年 78 位100150总共 190个经济体

 2019年7月14日,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10月22日,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0月23日,国务院对外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营商环境条例

 制定目的:• 习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李克强总理要求,要用法治化办法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营商环境条例

 一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的创造力。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的活力,有利于把微观主体发展动力更好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于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都具有重要意义。营商环境条例

 二是持续深化改革。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必须在“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展。《条例》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条例

 三是巩固改革成果。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把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取得的改革成果,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定下来,有利于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营商环境条例

 主要特点:《条例》的规定全面,内容详实,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凝聚了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条例》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营商环境条例

 营商环境条例第一,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条例》共7章、72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同时,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这5个方面,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第一,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条例》共7章、72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同时,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这5个方面,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营商环境条例

 营商环境条例第二,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比如,针对企业开办,《条例》明确,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既集成实践经验,又注重汇聚众智。《条例》参考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陕西、天津等省市先行先试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是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的集成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在起草过程中,国家发改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放:提高自由度管:提高有序度服:提高便利度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有限 有效治理转型

 营商环境条例• 《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营商环境条例•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营商环境条例•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营商环境条例•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营商环境条例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

 营商环境条例•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营商环境条例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

 营商环境条例• 《条例》的第四章共计17条从法制层面对政务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各章节中内容最多、最细化、最具体的章节。

 • 政务服务标准化 、无差别受理、限时办结、集中办理 、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一次性告知、综合窗口、一站式服务、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 新设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告知承诺• 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证明事项、降低通关成本• 电子发票,网上办税、不动产登记政企沟通机制• 投诉和举报。•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不实报道。条例中关于政务服务的关键词

 营商环境条例对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营商环境条例对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 二是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并对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作了具体规定,使“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则。

 营商环境条例对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营商环境条例对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服务便利化。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对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跨境贸易、纳税、不动产登记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提出具体要求,为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提供了目标指引。

 政务服务历程第一阶段 1.0版本上世纪90年代末期,深圳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这也是中国最早的政务服务中心,将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个部门纳入中心设立各自的服务窗口,最早解决了部门分散,企业、群众办事到处跑的问题。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到2005年底的八年间,全国86%的市县(区)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市民之家。实现了行政审批的集中办公,完成了审批制度改革的第一阶段任务。但随之而来的是各地“传达室”式窗口、授权不到位、来回跑等问题被各家媒体纷纷曝光。

 政务服务历程第二阶段 2.0版本2005年至2011年七年时间,这一阶段是各地政务服务深度改革的关键期,重点解决上述问题,主要目标为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即: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中心集中,审批权限授权科室到位、科室授权窗口到位。这一改革的先锋是江苏,这一过程南方用了两年,而我们山东到目前为止还未彻底完成,个别部门死抱着权利不放,必须要求企业、群众到自己的办公室进行审批,廉政风险可见一斑。

 政务服务历程第三阶段 3.0版本2011年至2015年五年时间,这一阶段是全国性各类审批服务系统纷纷上马的时期,四川率先在全国提出了全省一张网,从“两集中、两到位”迈向了“三集中、三到位”,即增加了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网集中,所有事项上网运行到位。首次出现了由西部省份引领全国政务服务改革的局面,山东在这一轮改革中落后了两年。即使现在,各部门的事项中网上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流程仍然不健全,网上审批的平台功能仍然不完善。改革创新十大成果 全省成功复制推广

 政务服务历程第四阶段 4.0版本2016年至2017年两年时间,这一阶段是以浙江为代表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这次改革之所以引起媒体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一是因为找准了问题的关键和根源,在“三集中、三到位”的基础上实现了对时限的严格控制,并有效解决了“来回跑、跑断腿”的问题。二是坚持了“以群众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理念,换位思考,实现了从“跑手续”到“办手续”的蜕变。(3.0版本的成果反而成了4.0版本的绊脚石)改革创新十大成果 全省成功复制推广

 政务服务历程第五阶段 5.0版本2018年一年时间,这一阶段是将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到了国家高度,通过“放管服”大改革、以解决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为主要导向的国家战略。各地政务服务在学习借鉴浙江模式的同时,积极开拓创新,形成了大量改革经验。各地党委政府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重视程度也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政务服务中心这个原来的三线四线单位也一夜之间被送上了前线、火线。(山东、济南)改革创新十大成果 全省成功复制推广

 政务服务历程第五阶段 5.0版本1.0版本实现了集中办公,解决了让企业群众知道到哪办事;2.0版本实现让企业群众办成事;3.0版本通过互联网+的思维,扩宽了企业群众办事的渠道;4.0版本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5.0版本实现了企业群众降低成本的同时,降低了工作人员的风险。改革创新十大成果 全省成功复制推广

 开创全国全领域先河 引领全省无差别受理• 体制改革倒逼机制创新2018年12月,全省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开启一枚印章管审批的集中审批模式,多个部门的若干项事项划归审批服务局一个部门实施,意味着相互前置的事项变成了一个部门的多个事项,迫使审批服务局要打破原有的事项流程重新进行流程再造。换位思考原则(减少申请材料60%、时限35%)一链办理原则(从一个事项到一件事的转变)

 开创全国全领域先河 引领全省无差别受理• 体制改革倒逼机制创新2018年12月,全省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开启一枚印章管审批的集中审批模式,多个部门的若干项事项划归审批服务局一个部门实施,意味着相互前置的事项变成了一个部门的多个事项,迫使审批服务局要打破原有的事项流程重新进行流程再造。换位思考原则(减少申请材料60%、时限35...

篇三: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 篇

 前言: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良好发展和整体经济平稳运行。为您整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 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录: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执法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医疗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文化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锡林郭勒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多伦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安排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准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推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降本增效的产业环境,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推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针对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诉求,以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 10 个方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各项指标优化提升,切实打通利企便民各项政策落地,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职责,切实增强各部门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组织调动各方

 资源和力量。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起牵头和配合职责,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实做到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考核评价。细化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方法解决企业诉求,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建立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政策宣传解读的时效性,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地、见实效,让政策加快转化为经济福利、企业便利。

 (四)规范执法权限。各部门明确执法依据、职权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督促检查重点领域执法行为,严格监督政府各部门涉及企业的审批、核准事项,及时回看检查审批、核准案卷材料,防止权力滥用。

  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X 号),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下同)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的短板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实现持续创优全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审批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按照“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

 境,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严禁擅自指定、变相指定中介,强制性、垄断性中介等行为,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提供强制服务、收取高额费用的“红顶中介”。

 (二)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及随意摊派、故意刁难、漠视企业利益等行为。

 (三)规范监管执法。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禁止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简单“一刀切”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

 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综合执法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党办〔2019〕27 号)文件要求,结合综合执法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府城市定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切实増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扎实推进以首府责任、首府标准、首府效率、首府信用和首府担当

 为内容的“银川营商环境五大表率工程”。

 二、工作任务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2.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3.减少执法频次。在确保严格、精准执法的基础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整合执法力量,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注重指导、督促整改。

 4.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贴近群众,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5.坚持务实高效。聚焦执法实践需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力戒形式主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X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王志刚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刘

 华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承强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晋光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调研员 成

 员:何

 俨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范国庆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督考评科科长 杨燕子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办公室负责人 史晓芳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案件审管科负责人 柏

 洋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一大队队长 闫

 峰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二大队队长 刘森达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三大队队长 高

 义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玫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春芳

 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邵永胜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

 明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吕学智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

 案,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査问责机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査,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向企业和群众充分展示综合执法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关于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8〕17 号)、《关于印发衢州市打造中

 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0〕21 号)、《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20〕53 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变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打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营商环境,更好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小康决胜年、招商突破年、项目攻坚年、产业创新年提供强劲动力。

 二、工作机构 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毛方堃(党委书记)

 姜增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玙(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委员)

 吕

 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

 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镇长)

 徐

 伟(副镇长)

 成

 员:郑凌波、斯剑雄、周益如、陈琪、何璐璐、王明强、陈淋淋、徐晓瑶、徐杨东、姜孝法、芮世灵、朱天锦、徐磊、周来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审批服务,打造最优政务环境 1.全面深化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进办事大厅一窗无差别受理,持续提升“掌上办”“网上办”水平;加大项目审批流程的宣传力度、广度以及政策指导,不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 80 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 20 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

 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

 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

篇四: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第五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第八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第十条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十二条 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第十三条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第十六条 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第十七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第十八条 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 市场环境第十九条 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第二十条 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第二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

 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第二十四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第二十五条 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第二十七条 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第二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第三十条 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

 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第三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第四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四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有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办结;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则确定办理时限并按时办结。各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内进一步压减时间,并应当向社会公开;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三十七条 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

 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第三十八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第三十九条 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

篇五: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商环境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

 【关键词】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

  《2020 年营商环境报告》 【内容简介】

 2019 年 10 月 22 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条例》确立了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条例》出台的核心意义,在于从国家层面确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必将促进我国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本讲分析和阐释了判断营商环境与优化营商环境。

 【大纲】

 判断营商环境与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节

 判断营商环境与优化营商环境

 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交流,交流的题目是从营商环境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们要解读营商环境条例,但并不是就条例谈条例,而是要从我们中国近几年来营商环境的变化,以及中国的营商环境与其他国家营商环境的对比,从中看出我们营商

 环境中的优势及其问题。对照营商环境条例,我们就知道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哪方面,在哪些地方我们做的好,在哪些地方还有改进的空间。

 今天我分三个单元来谈这个问题,首先是如何判断营商环境和如何判断怎么是优化营商环境,这是第一个单元。第二个单元,我们要从营商环境条例来看,分类解读,因为营商环境它也涉及到很多方面,所以我们说一些主要的方面,我们解剖麻雀,给它分析。第三个单元是结合我们近些年来利用外资,特别是当前稳外资的形式,谈一谈营商环境的改善。

 第一个单元,判断营商环境与优化营商环境。判断就是我们说望闻问切,医生会诊,这里头看看你营商环境有什么问题,叫诊断。优化营商环境相当于医生给你开出药方来,我们说要做这么一件事情。

 首先我们要客观的看待营商环境。什么叫营商环境?每个人的理解各有不同,既然今天咱们讨论的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咱们就从条例出发,看一看什么叫营商环境。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二条,所谓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我们看到对于营商环境的这个概念,我们可以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也可以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就狭义角度的营商环境来讲,更多的是我们平常,如果说不特指,一般的就是指狭义的营商环境,也就是说开展商务活动的舒适度、便利度。而从广义上来讲,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的发展机会相关。

 我们看到,从今年来看,1~7 月份,我们的利用外商投资还是略有增长的。而我们说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它的判断是今年全球的,对外投资是下降 40%。我们看到很多国家的营商环境,你按指标来看并不亚于中国。但是你说这外资怎么不往他这跑?所以营商环境,它可能是狭义的营商环境,它是不错的,几项指标,很漂亮。但是它的经济增长缺乏活力,没有什么机会,那你营商环境再好,你缺少商业机会,缺少成长的预期,我觉得一些投资者也会犹豫。所以今天我们要解决优化营商环境的条例,虽然是从狭义角度来理解营销环境,但是也不能够脱离广义营商环境这个大前提。

 再有一个判断标准,营商环境也分硬件和软件。硬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般都知道,我们去一个地方投资,水电气、“七通一平”,土地的平整,道路交通及这些基础设施,这些是硬环境。有了硬环境还不够,还要有软环境,而且一般的来说,大家谈到营销环境,也更多指的软环境,包括我们在这投资的法律法规是不是健全,政府部门的工作是不是有透明度,政府职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不是有效率,是不是到位。我们说在这些方面要让我们的投资者去放心、去安心,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这种软环境。

 营商环境还有一种分法,是大环境和小环境。我们都知道,有一些措施可以说是全国一盘棋。比如说 2020 年 1 月 1 号起生效的外商投资新版《外商投资法》,就是为在整个中国投资的外来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但是就不同地区而言,光有广义上的,光

 有全国范围的营商环境改善,还是不够的。还有一些在符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有一些地方各自出台的这些政策法规,当然这些政策必须得符合国家大的方针政策。

 在这一点上,我们看新版《外资法》实际上也留下了口子,最终要做的事是什么?因为我们全国这么多园区,这么多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还有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我们这些园区它还可以量身定做制定一些政策。而且我们说,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它就与东部地区有所区别。而我们说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一体化,在这些地区我们说也有一些相关的政策。我们说这里头政策,大环境是规定动作,小环境可以有一些特色动作和自选动作。

 我们现在再看一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过程。2019 年 7月 14 号,国家发改委牵头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稿)》,当时就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优化营商环境要遵循的是什么?优化营商环境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按照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便利高效、依 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这是 2019 年 7 月14 号出台了一个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10 月 8 号,克强总理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时候,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上一个是(征求意见稿),

 现在变成(草案)了。要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性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顺应社会的期盼,持续推进“放管服”务等改革,我国的营商环境现在看来是明显的改善了。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的发展,也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2019 年的 10 月 23 号,李克强总理这时候签署了国务院令,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们看到过去的(征求意见稿)、(草案),这次是没括号了,正式公布了。自 2020 年 1 月 1 号起实施。这个条例认真总结了近些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又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措施,用法规制度咱们给固定下来,重点针对我国的营商环境突出的问题、短板和市场主体反应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要对标国际上的这种高标准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做出相应的规定,正式公布了。

 1 月 1 号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生效了。生效以后,我们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这样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条例。

 《营商环境的条例》我们说了,我在这里给大家简要地介绍营商环境条例的大体的结构,那么一共我们看到一共是分七章。第一章是

 总则,第二章是市场主体,第三章是市场环境,第四章是政务服务,第五章是监管执法,第六章是法治保障,第七章是附则。

 首先第一章是总则,这里的总则它主要内容是什么?主要是对立法的目的,相关的概念的界定,它的基本的原则、管理职责,还有鼓励改革、社会参与、舆论监督、银行环境的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规定。这个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P17 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这是第一章总则中所涉及的内容。

 第二章就是说市场主体。我们说营商环境到底是针对谁的?我们看到什么叫市场主体?这里头主要是从平等的对待各个市场主体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这两个方面入手,阐述市场主体的保护。对市场的准入、平等获取各种的要素、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以及保护自主经营权、保护财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中小投资者、治理拖欠企业欠款、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等各种各样的内容做了规定。

 这个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家要平等的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的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这是第二章。

 第三章是市场环境,主要是围绕着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从便利生产经营、规范税费办理、公用事业、融资与人才服务这几个方面,对企业开办项目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财产登记、跨境贸易、办理破产、企业变更和注销、纳税和社会保险、规范社企的收费,以及公用事业服务、融资服务、鼓励创新创业、人才服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我们看到这个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的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社企收费、解决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做了规定,这是第三章的内容。

 《条例》的第四章是政务服务,就是说我们政府该怎么办?主要围绕着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按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诉求处理和监督评价,这几个方面对政府的服务大厅、政务的服务平台、政务的数据共享交换、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行政许可和备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改革、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政便民等等这一系列的内容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这个条例对推进全国范围的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审批项目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简政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的机制等方面也做了一些规定。既然有规定了,知道政府做什么了,企业可以享受到什么了。

 第五章谈监管执法。你要监督,你说到你怎么能够办到?你办不到,有什么惩戒措施?第五章说什么呢?说的就是要突出公正监管,从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这三个方面对监管的职责、综合监管执法和联合检查包容审慎监管,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以及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内容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个要落实行政执法的公示,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的记录,包括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审核制度实际上在这个章里也做了一些规定。

 第六章的内容就是要法治保障。围绕着推进法治的政府建设,从政策制定和实行以及法律责任这两个方面,对政策制定、法律法规的公布和解读咨询、政策评估和清理、政务诚信以及政府责任、行业协会商会的责任、中介服务的责任、公用事业企业的责任、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等相关的内容又做出了规定。

 这个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法,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了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的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以及相关的体系作出了规定。

 第七章就是附则,这个负责就很明确规定了实行的日期。

 我们谈营商环境,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版本的营商环境,我们说这里头就要找一个权威版本,谁最权威?而且不仅是中国权威,世界各国至少绝大多数的国家得认同你这个权威。我们看到世界银行每

 年出版一个营商环境报告,《营商环境报告(2020)》,我们都知道可以从中读出很多内容。我们现在看看这个报告,到底它是有什么背景?世行每年都发布一次这样的报告,它的样本收集是从全球 190 个经济体,中小企业投资的难易程度,具体是衡量其营商的成本及影响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的质量。

 我们看到营商环境的便利度是重点考察的内容,它给列了十个项目。这十个分项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这十个方面。实际上我们说营商环境涉及的内容很多,但是这个十项和很多国家有很大的同类项,是大家同时都关注的。但是我们说这个十项就跟我们说股票指数似的,它有成分股,但是并不是说它没列进成分股就不是股值,成分股代表股值。我们看到这十个领域代表性比较强,从中调查出来的数据加以整合,这时候出台的营商环境的指数,对各国的营商环境进行排名。

 《营商环境报告 2020》持续显示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经济体,我们看现在越来越趋同了,原来差距很大,但是现在也并不是说经济越发达,营商环境就一定是成正比,是有一定的关系。现在我发现这个关系越来越松散了,有的发展中国家营商环境的指数未必差,也有的发达国家营商环境指数也未必强。

 2020 年全球营商环境排行榜中,改善最为明显的是这些国家,沙特阿拉伯、约旦、多哥、巴林、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科威特、中国、印度和尼日利亚这些国家。

 这次的报告披露的全球营商环境的排名前十位,第一位是新西兰,我们都知道新西兰也并不是说经济在发达国家里是最发达。第二位是新加坡,然后是中国香港、丹麦、韩国、美国、格鲁吉亚、英国、挪威、瑞典,那么其他有几个大家关注的,中国台湾是列第 15 位,德国是列第 22 位,加拿大列第 23 位,日本列第 29 位,西班牙列第 30位,中国列 31 位,法国是列 31 位,墨西哥是列 60 位,印度列 63位,越南列 70 位,印度尼西亚列第 73 位,孟加拉是列 168 位。这个营商环境报告,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的营商环境,虽然总体上还是不如发达国家,但是平均水平在逐步缩小。

 这里头我们说最权威的营商环境判断的指标是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实际上我们看...

篇六: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心得3 篇

 范文一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当前营商环境提升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

 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

 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二、建议和措施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

 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范文二

 营商环境的概念:营商环境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组织或经营行为的各种境况和条件,包括影响商事主体行为的政治要素、经济要素、文化要素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交流、合作以及参与竞争的依托,体现了该国或地区的经济软实力。

 世界银行自 2003 年开始发布《营商环境报告》。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竞争能力的描述,在实践中对投资者具有引导作用。

 在我国的研究历史:“营商环境”概念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首先对“营商环境”进行系统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是 xxx 省。2012 年 6 月初,xxx 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课题的调研,并委托中山大学、xx 外语外贸大学开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研究。同年 10 月,中共 xxx 省委办公厅、x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x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3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李

 克强总理于 2015 年 1 月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的致辞中也提到了“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自 21 世纪初期专门成立了营商(Doing Business)小组,负责创建企业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此后,该小组将企业营商环境指标不断发展,内容不断丰富。因各年度考察侧重点不同,营商(Doing Business)小组关注的指标体系也有所区别。如 2004 年侧重企业生命周期的环境指标;2005 年侧重登记物权、税制环境、对投资者保护等指标;2006 年侧重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治安环境等相关指标;2015 侧重监管效率与质量并重。2016 年侧重监管环境便利度,该指标体系包括 10 项,即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

 世界银行旗舰报告《2018 年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是该年度报告的第 15 期,旨在衡量监管法规是否有助于推动或是会限制商业活动。《营商环境报告》应用量化的指数分析不同时间下,从阿富汗到津巴布韦的 190 个经济体的商业监管法规和产权保护。《营商环境报告》衡量影响一项商业经营的 11 个领域的法规。今年的营商难易程度排名涵盖了 10 个领域: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报告》也衡量劳动市场法规,但该指标今年不被包括在排名内。《2018 营商环境报告》的数据搜集止于

 2017 年 6 月 1 日。指数被应用于分析经济结果并且指出什么样的商业法规改革发生了作用,在什么地方以及为什么发生了作用。

 《2018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发现去年 119 个经济体的创业者见证了当地监管框架的改进。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该报告衡量全球范围 190 个经济体,记录了 264 项商业改革。在 2016/2017 年度旨在减少监管过程的复杂性和成本的改革中,最普遍的发生于开办企业和获得信贷领域。次之的是在跨境贸易领域。2016/2017 年度在《营商环境报告》跟踪的领域中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是:文莱达鲁萨兰国,泰国,马拉维,科索沃,印度,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尼日利亚,吉布提,和萨尔瓦多。这十大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总共实施了 53项提高营商便利度的监管改革。

 所有的地区都推行了的使营商更为容易的法规改革, 但是欧洲和中亚地区有79%的经济体实行了至少一项营商法规改革,使得这个区域继续成为在此项目上占有最多经济体份额的地区,其次是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该报告包含了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登记财产和办理破产领域的四项案例研究,同时还包括了劳动力市场监管这一附加课题。

  范文三

 随着市委徐书记提出要把我市建成“中国最优营商环境城市”的口号以来,各县市区及乡镇各单位纷纷投入到围绕这个主题的大讨论中。个人以为,好的投资环境就像清新空气,对于外商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努力为投资方提供越来越“亲”和“清”的投资氛围,把营商环境打造成吸引投资的“金字招牌”。因此,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口号,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探索。

 第一、思想解放是关键。要想让衢州冲出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让 257 万衢州人民真正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解放思想是关键。要放大格局,站在更高层次思考问题,慢慢从“小农思想”的影响中走出来,要以一种开放的思维看待问题,通过引进先进企业的工作方式和发展经济的模式,打开封闭的“脑神经”,激发活力,才是营造优秀营商环境的第一要务。

 第二、放宽市场准入是前提。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本身的自然规律。从经济学角度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把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环节中去,并使企业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灵敏的特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因此,可以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是做好市场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只有放宽领域和市场准入深度,才能提高外来投资兴趣,让投资方从根本上认同当地、信任当地,为下一步扩大投资力度奠定基础。

 第三、提高公共服务是基础。个人以为,要想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就要从自身做起。建议学习金融系统的服务模式,把“热情、周到、主动、微笑”的标准植入每个干部的心中,在接待客商的过程中让对方产生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提高真实投资力度。前段时间,市区两委党委针对几起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例进行了通报,并通过纪委处置了一批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高度体现了市区两委党委对打造优秀营商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在“南孔圣地、衢州有礼”的宣传口号下,要让每个人提高营商意识,打造浓厚的营商氛围,建设优秀的营商环境;同时,对营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优先提拔使用。牢固树立起支持改革创新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干部把精力聚焦到创新营商环境、推动创新发展上来。

篇七: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在“十四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与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也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坚持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稳住阵脚、保持定力,真正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好,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政府是推动发展的主体,政府推动发展的首要任务在不同时期有不同侧重。“十四五”时期政府推动发展的重点是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或者说以打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为目标。

 一、“十三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 xjp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系统整体设计,努力推进市场化改革。国务院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每年召开全国性会议进行部署,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加强了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立法工作,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围绕营商环境改善建言咨政,这些对优化营商环境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党政机构重组的同时,各级政府“放管服”举措相继推出,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 年营商环境

  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便利度已跃居第 31 位,比 2018 年提升 43 位,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为“年度十大最佳改革者”,位列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第 7 位。

 一是市场准入大幅放宽。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改革商事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放宽金融业、制造业、农业准入。加大自贸试验区开放试点,开启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步伐。

 二是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把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和“营改增”结合起来,2019 年全年累计减税降费 2.36 万亿,2020 年预计超过 2.5万亿。对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手续进行清理,取消证明事项超过 1.3万项。对中小企业实行普惠性优惠政策,清理涉企收费和降低融资、用能、上网、物流等成本。

 三是注重公正监管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结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 44 个部门。推行“互联网+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实行全覆盖严监管。加大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四是政务服务更加便捷。各地推出“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等改革举措。北京市推出企业综合服务包,提供“管家式”服务。开办企业流程持续简化、时间缩短。仅 2019 年,新设市场

  主体 2179 万户,日均达到 2 万户,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五是法规和政策逐步完善。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外商投资法》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据不完全统计,2017 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超过 200 份。北京市、天津市等多地还出台了专门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

 二、“十四五”期间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府推动发展的首要任务 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十四五”时期,政府推动经济发展并不在于直接投资、招商引资,首要任务是优化营商环境。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与我们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时代内涵的认识有关。从最宽的角度来理解,就是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建立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市场经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是统一的,营商环境是“三化”的统一。这就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环境,就是改革开放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狭义上看,就是市场主体经营的环境,包括法治环境、市场准入、政策环境(财税金融)、规划环境、竞争环境、政府服务、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等。这里有硬件

  的,更多是软件的。同时,更多取决于治理,把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用治理效能实现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制度要赢得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大的优越性,就必须解放、创造和保护先进生产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要通过优良的营商环境展现出来。

 营商环境就是市场主体准入、投资、建设、生产、经营、流通、物流、回款等整个活动的环境,可以说是一个价值链、生态圈。我们必须营造一个好的价值链、生态圈。营商环境的好坏由谁来评价?评价的标准是什么?当然,现在国际国内都有一些评价机构,每年就相关问题做出评价。但归根到底,市场主体是裁判者,市场主体说了算。也就是说企业是裁判者,企业说了算。企业认同,愿意创新创业,就说明营商环境好。企业不认同,不愿意创新创业,就说明营商环境差。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进一步巩固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还是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爬坡过坎的攻坚期;是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深刻调整变化带来的严重挑战期,更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关键期。无论从底线思维还是战略思维角度衡量,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重点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一)优化营商环境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

  的需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背景下,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强调“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这一要求,我们的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市场与社会关系,在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有突破有创新,解放、创造和保护先进的生产力,重点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以高水平的开放推动深层次市场化改革,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要求。这是建设一个好的市场经济体制,体现制度优势,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效能的迫切需要。

 (二)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间,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对直接投资、招商引资有极大的热情,GDP 的高增长几乎是“一

  俊遮百丑”,这让我们看到了很多粗放增长的场景,但也遗留了许多问题,比如一些优惠政策突破底线,圈地囤地不开发,野蛮开采矿产,破坏生态环境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趋势,党中央强调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不仅仅是市场的事情,也需要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优化营商环境当然对招商引资和 GDP 增长有帮助,但优化营商环境不仅仅是为了招商引资,也不仅仅是为了 GDP 增长,而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不少困难,需要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是政府,政府自身也需要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一方面,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取决于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放权、减权、减利,这是一场刀刃向内的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让群众便利的政府自我革命。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是政府的职责,应从事前审批型政府、经济发展的竞争者,转向服务型政府。这也是对政府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率、有效公共服务供给的“大考”。

 (三)优化营商环境是保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当前,国际经济、政治、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一些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民粹主义、种族主义等思潮活跃,社会骚乱此起彼伏,局部战争时有发生;地缘政治风险上升,许多国际公约、国际准则失效,国际秩序处在关键路口。中美博弈加剧,美国作为守成大国为维护其世界霸权和领导地位,采取多种措施遏制中国发展,不断对中国进行政治误导、战略遏制和全面施压,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不利的国际环境。面对当前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化倒退等国际经贸环境的深刻变化,我们必须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国家发展,做好较长时间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培育新形势下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必须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并提高竞争力。现在这方面已经出现了不利的情况,有些产业链供应链断裂了、脱钩了,有的外企、民企走了,低端的产业、企业死掉了,高端产业、企业却进不来。应对这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要“卧薪尝胆”式的创新,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自主可控,真正本土化;另一方面,要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和对现有外资企业的粘性,使之不愿意离开中国。这两个方面,都取决于是否能创造世界最优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好了,就可以用国内稳定优

  化营商环境的确定性,对冲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未来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营商环境的大比拼,国际竞争也是营商环境的竞争。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要通过优良的营商环境展现出来,就必须解放、创造和保护先进的生产力。

 三、“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绩,是继续前行的重要基础和良好起点。我们要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掌握发展的主动权,必须在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当前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各种准入限制、审批许可等不合理的管理措施还比较多。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不到位,市场监管不公、检查任性、执法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依然存在,各类企业难以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彻底,涉企收费存在不合理现象。政务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我国营商环境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些指标排名还比较靠后。总的来说,营商环境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面还有不少差距,需要我们精准施策,补短板、强弱项。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应突出以下十项重点任务:

 (一)减少审批,放宽准入。要继续取消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现在看,市场准入“三重门”放得仍然不够,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招

  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还有改进空间。要继续放宽石油、天燃气、电力、电信、铁路、金融、水利、医疗、教育、文体等基础产业和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现在全国实施了负面清单制度,已经做了不少压减,但负面清单事项仍然偏多,清单之外的障碍也不少。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还可压缩。要继续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继续清理减并一些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取消一些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要取消各地自行设置的高于全国统一准入要求的各类行业监管条款。

 (二)简化程序,线上办理。大道至简,政简易从。当前有的地方政务服务审批事项不够集中、窗口设置不够合理、办事指南不够清晰,大厅办事人员能力素质跟不上,部分事项申报材料多、审批流程复杂、办理过程缓慢、办事成本高。部分企业反映,房地产从拍地到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 3-4 个月;从银行融资审批的流程和时间过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不合理。要继续简化审批流程,行“简约”之道,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大力推行涉企事项“一本通办”。加快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之所以有些审批“简约”不了,是因为政府各部门信息数据标准不一、信息不畅、难以共享。企业向多部门重复报送同样的数据,加重了负担。各省之间失信人黑名单数据库和个体户数据库仍未互联互通,给异地营业执照办理、异地许可证等的“一网通办”带来难题。应全面实施行政审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证”,推

  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能网上办理的网上办,减少寻租。适时组建国家数据统筹机构,努力打破各类“信息孤岛”,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

 (三)合理收费,规范中介。现今名目繁杂的涉企不合理收费仍然“剪不断、理还乱”。要精准做好对各类企业的减税降费,该减的减,不该减的就不要一刀切都减。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用能、租金、物流成本等政策,巩固和拓展更大规模减费降费成效。针对收费项目杂、不透明问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收费清单。有些中介机构独家经营,缺乏竞争,在项目验收、评审、工程测绘测量、融资评审、企业环评等方面垄断业务、收费较高。一些银行违规收取借款人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咨询费、财务顾问费;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篇八: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营商环境条例汇报人:XCXCXC 汇报单位:XXX本条例自202X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202X年10月22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X年1月1日起施行。前 言

 01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02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逐条解读目录03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疑难解答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第一部分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202X年7月14日新华社北京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X年1月1日起施行。202X年10月8日202X年10月23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条例》出台背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内容《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一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二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三优化市场环境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五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六加强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要求,要用法治化办法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制定出台《条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的创造力。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的活力,有利于把微观主体发展动力更好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于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必须在“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展。《条例》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改革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把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取得的改革成果,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定下来,有利于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巩固改革成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四个方面:一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其中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二找准立法切入点,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避免面面俱到。三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指标都力求有所回应,为相关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目标指引。四把握好《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基础性行政法规的定位,重在确立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制度规范,明确方向性要求,以概括性、统领性规定为主,不规定流程性内容,不创设具体行业、领域的管理制度。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是持续深入的过程,需要不断改革创新,《条例》为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充分空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特点《条例》的规定全面,内容详实,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凝聚了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第一,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条例》共7章、72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同时,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这5个方面,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第二,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比如,针对企业开办,《条例》明确,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第三,既集成实践经验,又注重汇聚众智《条例》参考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陕西、天津等省市先行先试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是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的集成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在起草过程中,国家发改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目前其他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有的国家制定了一些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划安排、实施计划等文件。因此,制定《条例》是我国的一项创举,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出台《条例》最重要最核心的意义,就是把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量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做法上升到法规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时效性和法律约束力,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条文本身,还在于《条例》必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稳定预期、提振信心,这种作用更具有基础性和持久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一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学习《条例》,向超过1亿户的市场主体宣传普及《条例》规定和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强大执行力。二构建“1+N”法规政策体系。《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与《条例》相一致。三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逐条解读第一部分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2X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X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2X年10月22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则第一章市场主体保护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监管执法第五章法治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七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介绍

 总 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 则制定背景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基本概述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基本概述 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遵循的原则 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总 则

 市场体系 第五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市场主体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总 则

 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总 则

 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第八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遵守法律法规 第九条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总 则

 市场主体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平等原则 第十条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总 则

 政策措施 第十二条 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 第十三条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

篇九: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营商环境意见措施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重要生产力、核心竞争力,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提升区域发展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就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和系统集成相结合、坚持对标提升和自我革新相结合、坚持有事必应和无事不扰相结合,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打响“***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精彩华章。

 一年求突破。到 2022 年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取得突破性成效,营商环境在全国位次前移进档,全省 2-3 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一批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

 两年大提升。到 2023 年底,2-3 个城市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多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

 五年树品牌。经过 5 年左右努力,全省营商环境整体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营商环境品牌在全国打响,形成一批营商环境改革的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与清单相衔接的准入机制,清单之外全面实行“非禁即入”。定期排查和清理市场准入方面对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推广“一照通办”改革,推动跨行业跨领域许可证集成办理。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实现全程网办、一日办结。全面实施简易注销,落实歇业备案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

 2.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行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应等供地方式,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推行“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进“***省人力资源地图”项目建设,优化用工就业信息精准推送、重点监测企业用工比对分析等服务。建设省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接入涉企数据信息,完善企业征信功能,助力智慧融资服务。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全“1+5+N”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完善技术要素交易与监管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建设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健全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等环节的法规、机制和运营流程。

 3.培育支持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鼓励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大力扶持“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发展。着力稳定市场预期,做好跨周期调节,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经济循环中的堵点卡点问题。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大中小企业、内外贸配套协作各环节协同发展。搭建供应链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产销对接服务。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企业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4.促进市场公平有序。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政策,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推进《***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长效机制,纠正各类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二)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5.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衔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无法定依据的原则上全部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和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依法赋予开发区(新区)更多审批权限,全面实行“园区事、园区办”。加强对审批运行情况、权力下放承接等情况的监督评估。整体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支持各市县和开发区(新区)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6.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 26 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线上信息公开平台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科学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以具体办理项为标准细化事项颗粒,建立健全事项审查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全省“一件事项一个标准”,实现“无差别受理”“跨区域办理”。加强窗口服务培训和考核,组建职业化、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健全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建立与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相协同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实现“照单监管”。

 7.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强化业务协同和流程再造,加快推进“一网一窗一次”改革。出台全省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加快通用“综合窗口”建设,推进综合受理“一窗化”。搭建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惠企通”,推动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加快实现全省范围内行政服务中心(含园区)“涉企政策兑现+帮代办”服务全覆盖。着眼项目全生命周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大力推行“承诺制+区域评估+六多合一”审批模式和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持续提升纳税、不动产登记、办理水电气等领域服务效率。

 8.打造智能化政务服务模式。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数据共享枢纽,实现政务数据信息应上尽上、互联互通。加快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招标投标等领域电子证照、电子印(签)章互通互认,推进全场景无障碍应用。持续推动“赣服通”迭代升级,深化“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政务服务新模式。扩大智慧政务自助终端的覆盖率和服务事项范围,打造“15 分钟政务服务圈”。积极推行赣通码试点应用,在更多领域提供“一码通省”服务。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三)打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9.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深入实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社会信用条例》《***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加强执法检查。研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地方立法,构建科学系统完备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研究推进商事登记地方立法配套,完善商事登记规则、标准、程序,为企业进入、退出市场提供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宽进严管的登记服务。研究推进企业破产地方立法配套,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挽救危困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

 10.推行公正审慎执法监管。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清单之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深化“互联网+监管”,强化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形成“一网通管”。健全社会

 信用体系,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型,实现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让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无处不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更多领域依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推广“企业安静日”,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1.提升司法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有序规范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等“一站式”电子诉讼。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在调解、保全、送达、调查等环节开展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协作。建立健全涉案财产善意执行及规范处置机制。完善执行案款发放机制,持续压缩执行时限,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全覆盖、零收费。深入推进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提升解纷和服务能力水平。

 12.加强产权保护。妥善处理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政务失信治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贯彻执行专利权、著作权等领域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将省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下放至市级,优化专利代理监管机制,强化基层监管力量。

 (四)打造更高水平的开放环境 13.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建立专业化国际招商团队,建设“一站式”外商投资办事平台,推行外资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依法依规在用地审批、人员跨境流动等方面给予便利。积极探索试行“极简审批”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施承诺准营。

 14.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实行“两类通关、两区优化”等制度创新。精细化推进口岸“三同”试点,稳定开行铁海联运班列,拓展中欧班列线路,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入推进进出口货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模式,在有条件的港口推行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规范口岸收费,有效降低口岸作业费用。

 15.优化涉外企业管理服务。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完善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主动服务企业。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清单,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

 (五)打造包容创新的人文环境 16.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快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整合建设。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深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持续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推广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度。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持续加大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和“一站式”创业服务。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

 17.加快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省“双千计划”,大力引进培育战略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鼓励各地打造一批有多元文化、有创新事业、有宜居生活的特色人才社区。以省市为单位建立贯通线上线下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优化完善人才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配套支持政策。健全市场化人才评价标准和机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18.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牢固树立“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理念,研究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健康政商生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商(协)会、企业、个体工商户定期沟通机制,持续开展“入企走访连心”活动,推广“政企圆桌会”等经验做法,认真倾听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推行企业诉求“1个工作日电话联系、一般问题 5 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 10 个工作日回复”快速处置机制。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问题的监督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9.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制度。健全营商环境尽职免责制度,并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综合考核等工作衔接统筹,对依法依规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但出现失误错误的,如果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20.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诚信教育,推动企业家自觉守法、以信立业、依法经营。引导企业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健全企业家回馈社会的激励机制。深入挖掘“江右商帮”等为代表的独特赣商精神和文化,大力弘扬“厚德实干、义利天下”的新时代赣商精神。开展优秀企业家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行动 (一)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 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重点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市场监管等 18 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领域,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逐年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改革硬举措,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高位化推进,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同时,选取一批市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开展政务服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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