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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6篇

时间:2022-08-16 08: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6篇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 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X)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全县纳入产业乡村振兴规划范围的农户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6篇,供大家参考。

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6篇

篇一: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

于印发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X)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全县纳入产业乡村振兴规划范围的农户如期增收乡村振兴,制定以下政策。

 一、扶持对象 一是纳入全县产业乡村振兴规划范围的农户,共有30584户、103520人; 二是具有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帮助农户增收乡村振兴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大户等市场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市场经营主体)。

 二、扶持目标

 通过产业政策扶持,三年内每户农户实现年净增收1万元以上可支配收入目标。

 三、扶持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群众主体、市场引领;二是坚持以农户增收乡村振兴为核心,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三是坚持以培植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为目标,培育市场主体,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品牌效益;四是坚持传统农业、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协同并举发展、融合绿色发展、生态持续发展。

 四、扶持内容及标准 ( 一) 农户 扶持政策 1. . 马头山羊。户新增能繁种羊10只以上,扶持资金5000元;

  新、改建羊舍30平方米以上,扶持资金1000元;扶持2—4t/h 秸杆揉丝机1台。

 2. . 秦巴黄牛。户新增能繁母牛3头以上,扶持资金5000元。

 3. . 黑毛猪。户新增黑毛猪10头以上(每头30斤以上),扶持资金4000元;新、改建猪舍30平方米以上,扶持资金1000元。

 4. . 农家乐。对经批准的农户新开办农家乐,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3人以上的,验收合格后每户给予1万元的创业扶持。

 5. . 多种经营。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自身生产、经营的传统种养加业项目进行有机组合,发展多种经营,确保年实现净增收1万元可支配收入的农户,扶持资金4000元。(传统种植业主要指粮油、蔬菜、核桃、茶叶、中药材等;养殖业主要指羊牛猪、鸡鸭鹅、桑蚕、蜜蜂等;加工业主要指粮油、畜禽、蔬菜等加工)。

 ( 二) 带动 农户 增收 乡村振兴 的市场经营主体扶持政策 1. . 马头山羊类 (1)对当年销售马头山羊3000只以上,且帮助农户销售占50%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对年销售5000只以上且帮助农户销售占50%以上的,扶持资金3万元。

 (2)对通过提供技术、配种、订单、能繁种羊、饲草等服务,带动20户以上农户发展马头山羊养殖、每户年出栏20只以上、合同签订有效期2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扶持2—4t/h 秸杆揉

  丝机1台。

 (3)对帮助农户年提供能繁种羊400只以上,且自有能繁马头山羊种羊200只以上的,每只扶持资金200元(按自有种羊量计算)。

 (4)对年加工饲草300吨以上、为农户提供饲草100吨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扶持2—4t/h 秸杆揉丝机和打包机各1台。

 (5)建立马头山羊产业保险基金100万元,为全县马头山羊统一购买意外死亡保险。

 2. . 秦巴黄牛类 (1)对通过提供技术、配种、订单、能繁母牛与饲草等服务,帮助带动农户养殖黄牛20户以上、每户年出栏1头以上、合同签订有效期2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

 (2)对帮助农户年销售黄牛达100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

 3. . 生猪类 (1)对帮助农户年提供猪仔400只以上,且自有能繁母猪20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

 (2)当年帮助农户销售生猪500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

 4. . 蔬菜类 (1)对按规划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连片发展露地蔬菜基地面积达2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农户土地流转、入股的,常年园每亩扶持资金400元,一季园每亩扶持资金200元。

 (2)对按规划通过签订订单合同、提供种苗技术服务、指导田间管理等方式,连片发展蔬菜基地面积达200亩以上,且连片

  区域内80%以上农户加入合作的,常年园每亩扶持100元,一季园每亩扶持资金50元。

 (3)对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连片承包经营设施蔬菜基地面积达5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农户设施菜地全部流转、入股的,每亩扶持资金500元。

 5. . 核桃类 (1)对按规划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连片新建核桃基地面积达3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农户土地流转、入股的,每亩扶持资金300元。

 (2)对提供补植、保墒、施肥、修剪、嫁接改造、病虫害防治、涂白、抚育等技术和管理服务,连片管护老核桃基地面积达3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农户加入合作的,每亩扶持资金150元。

 6. . 中药材类 (1)对按规划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连片发展中药材基地3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农户土地流转、入股的,每亩扶持资金300元。

 (2)对按规划通过提供种苗技术服务、签订订单合同,组织田间施肥、除草管护等方式,连片发展中药材基地面积达3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80%以上农户加入合作的,每亩扶持资金100元。

 7. . 茶叶类 (1)对按规划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发展连片茶叶基

  地1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农户土地全部流转、入股的,每亩扶持资金1000元。

 (2)对按规划通过提供技术服务、签订茶叶收购加工合同、组织茶农施肥、病虫害防治、除草管护等方式,连片管护茶叶基地1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的农户参与合作的,每亩扶持资金150元。

 8. . 桑蚕类 在桑蚕产业规划区内,对按年度计划新建标准化蚕房的,按300元/㎡扶持;对养蚕户(含农户),按140元/张扶持;对桑蚕收购价格低于18元/斤的,给予适当补贴。对按年度计划安排,指导所服务乡镇桑农进行桑园管理、修剪、施肥、抚育等服务,为该乡镇所有养蚕户养蚕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单张蚕茧产量达60斤以上的,扶持资金8万元。

 9. . 烟叶类 按年度生产计划发展烟叶产业的,扶持政策见附件。

 10. . 农家乐类 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累计一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一次性扶持资金2000元、每个农家乐最高不超过2万元标准,给予吸纳就业扶持。

 每户农户只能选择农户扶持政策五种类型中的一种,不重复叠加享受;对已享受过农机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再扶持农机具;对已经通过退耕还林政策发展的产业基地,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对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农户和市场经营主体仍有资金需求的,按X〔X〕82号文件规定申请金融扶持。

 五、扶持方式 ( 一) 农户 扶持方式 1. . 申报计划。由乡镇(X)按照县产业乡村振兴规划的年度扶持计划向县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申报当年的产业乡村振兴计划及扶持资金,由县指挥部审核下达计划。

 2. . 核准项目。农户提出扶持项目申请,帮扶干部确认、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审核、认定,乡镇(X)按照县指挥部下达的年度计划核准批复。同时报县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部备案。

 3. . 拨付资金。县指挥部建立2亿元的产业扶持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各乡镇(X)也要设立专户,实行产业扶持资金专户管理。县乡村振兴产业部根据下达的各乡镇年度产业扶持计划,核拨资金到乡镇(X)乡村振兴专户。

 4. . 扶持到户。产业扶持政策采用现金和实物相结合的方式扶持到户,原则上以实物扶持为主,具体办法由乡村两级研究制定。扶持农户的资金(实物扶持的折算成现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办理,由所在乡镇(X)人民政府(管委会)与农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完善借款手续(借款人、被借款人、监管人三方共同签字)。乡镇(X)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被借款人,借款农户为借款人,村委会为监管人。借款期限按该农户计划乡村振兴时间延后两年,最长不

  超过5年。到期收回的资金由乡镇(X)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存入专户、滚存使用。

 ( 二) 带动 农 户 增收 乡村振兴 的市场经营主体扶持方式 具有带动农户增收乡村振兴的市场经营主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实施到位的,按照“经营户提出申请,乡镇村检查验收,县级复核兑现,张榜公示无疑,资金直达到户”的方式扶持兑现。

 本政策自 X 年元月1日起施行,由县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部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由县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部及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附件:X 年烟叶生产补贴政策一览表

  X 年 1 月 22 日

  附件 X 年烟叶生产补贴政策一览表

  项

  目 补贴标准 一、烟叶收购价格 烤烟上中等烟叶提价 5%。

 二、物资补贴 烤烟:中部上等烟补贴 140 元/担、上部上等烟补贴 90 元/担,中等烟补贴 90 元/担(X3F、B3F、B4F、X2V、C3V、B2V、B3V 不补贴),下等烟不补贴;香料烟:上等烟补贴 180 元/担,中等烟补贴 160 元/担,下等烟不补贴;晒烟:一、二级补贴 100 元/担,三、四级补贴 80 元/担,五级、六级不补贴。

 三、饼肥补贴 商品化烟用饼肥补贴标准为 300 元/吨。

 四、煤炭补贴 烤烟烘烤燃煤根据当年实际用量补贴标准为 350 元/吨。

 五、种子补贴 烤烟、晒烟、香料烟烟种和绿肥种子免费。

 六、育苗物资补贴 浮盘补贴 2.4 元/张;基质补贴 295.32 元/立方。

 七、优化烟叶结构 烤烟不适用烟叶处理优化烟叶结构:下部两片烟叶(“金神农”1 号 5-6片)不适用烟叶按标准清除给予 50 元/亩补贴。

 八、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 烤烟产区全面实行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专业化分级补贴标准为 40元/担。(该项费用不直接兑现给烟农,市公司划拨到烟农合作社,由合作社根据分级协议和分级数量作为分级劳务费补贴到专业化分级人员) 九、自然灾害补贴 根据《湖北省烟叶生产自然灾害预防和灾害损失求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鄂烟办文〔2013〕2 号)的规定,补贴范围包括风灾、雨灾、雹灾以及洪涝、泥石流灾害,按照受灾损失程度,损失补助后每亩收入最高不超过全县平均收入的 110%。

篇二: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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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 —2022 年)》的实施意见

 沪财农〔2019〕1 号

 各相关处室、各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 号)和《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财办〔2018〕34 号)要求,现就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级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与《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沪委发〔2018〕35 号)相衔接,以推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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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实现农业提质增效的“绿色田园”工程、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的“美丽家园”工程、全面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幸福乐园”工程(以下简称“三园”工程)为抓手,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要坚持优先发展、压实责任,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推动责任落实,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把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要求统筹起来,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协调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鼓励基层探索实践,支持形成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要坚持绩效导向、加强管理,将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成效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保障制度

  (一)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落实与规划相匹配的财力投入。加大对农业绿色生产、生态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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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环境、农民集中居住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分配机制,继续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纯农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倾斜。落实涉农税费减免政策,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乡村振兴投入。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评估财政收支状况、集体经济实力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筹资渠道、负债水平,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农业处、预算处、经济建设处、税政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乡村振兴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一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逐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相关政策。二是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扩大本市郊区金融服务覆盖面,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健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增加担保资金规模、扩大担保覆盖面,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发展都市农业保险,探索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继续开展农业保险创新项目以奖代补试点。三是在法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支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坚持疏堵结合、防范风险,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四是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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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农业处、经济建设处、涉外经济处、预算处、国库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根据《关于本市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8〕26 号),加强跟踪调研和指导,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一是深入推动相关涉农资金源头整合。对部门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深入推进专项实质性整合,优化完善政策内容。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理顺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加快实现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归口管理和统筹使用。二是完善部门间资金统筹机制。对部门间涉农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重点推广以区级为主体、以区域为平台、以项目为抓手的部门间资金统筹使用模式,因地制宜搭建相应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各区统筹安排涉农资金。三是落实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市级以下任务清单落实机制,与资金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合理划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进一步明确划分依据,提高任务清单制定的科学性。及时按要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优先保障约束性任务落实,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性任务与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衔接。四是加快支农支出执行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执行情况跟踪分析,狠抓涉农资金执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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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少执行中新增的沉淀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农业处、预算处、经济建设处、国库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三园”工程,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

  (四)支持推进“绿色田园”工程

  1.大力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提质增效。一是支持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支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支农政策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倾斜;支持提升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水平,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方式,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提升绿色食品认证率。二是支持开展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支持有序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完善与耕地质量保护、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保护补贴机制;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机制;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三是支持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支持加强以绿色农业生产为重点的科技攻关,聚焦支持种源、智能装备、生态技术、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完善农业绿色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提高科技为农服务水平。(农业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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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全面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延伸农业全产业链,创新产加销一体化新机制,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组织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落实品牌强农战略,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打响都市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农业风险防范和保障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增强防灾抗灾救灾能力。健全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创新和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农业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推进“美丽家园”工程

  1.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支持围绕水、土、气等重点领域,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促进乡村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强化乡村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支持建立健全全市、区、街镇三级河、湖长体系,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消除黑臭河道,基本消除劣 V 类水体,畅通河网水系;支持改善大气环境,加强土壤环境治理;支持郊野公园规划建设、生态湿地资源维护、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二是促进农业节水。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等农业节水工程,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三是支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加大对果林建设的支持力度,开展公益林、经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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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建设,优化林业建设布局,推进生态廊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四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增加生态保护和建设支出规模,加大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引导各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保护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平衡绿色发展。(农业处、经济建设处、预算处和各区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风貌保护和引导,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支持实施“十百千”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善工作。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平台,加强资金资源在区级统筹整合、集中投入。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对获评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给予市级财政奖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对创建成功的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给予市级财政奖补。(农业处、预算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区级责任,坚持规划引导、因地制宜,完善支持政策,创新安置方式。在规划空间、土地周转指标、建设资金来源和房型选择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民居住配套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确保一批项目顺利实施并及早见效。(经济建设处、预算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推进“幸福乐园”工程

  1.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实现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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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的城乡一体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倾斜,繁荣兴盛农村文化。均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布局,支持加强农村群众文化团队建设,合理优化布局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增加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壮大乡村文化队伍。二是继续将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郊区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现代能源设施,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是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做强做优职业院校涉农专业。统筹城乡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重点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统筹教育经费,增量部分优先用于远郊农村地区发展基础教育。四是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支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推动涉农区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村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残疾人提供关爱服务。支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五是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落实移民补助政策,支持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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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处、农业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聚焦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强化制度性供给和人才保障,建立城乡融合的治理体系。一是支持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支持深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支持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支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支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构建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完善职业农民保障制度。加大对农业类高技能人才和农业高层次人才及培养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上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农业处、社会保障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继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和帮扶资金投入,以增强“造血”能力为抓手,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引导各区在充分整合现有公共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针对经济相对薄弱村生活困难农户开展切实有效的帮扶。落实区级主体责任,拓宽帮扶渠道,为 2022 年本市经济相对薄弱村生活困难农户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提供财力支持。(农业处和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成效

  (七)推动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将绩效管理涵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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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执行中强化绩效跟踪,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农业处、绩效评价管理处、监督检查局、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企业处、社会保障处、涉外经济处和各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加强涉农资金事前、事中监管,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监察等力量,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将...

篇三: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

策解读】2022 年乡村振兴项目政策和补贴详解!

 2022 年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广大乡村已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大机会。政策释放出红利信号,对市场主体而言是机遇,应把握好政策红利。同时,还要了解乡村振兴项目立项的绿色通道、税收优惠、政策补贴、基金引导等内容,2022 年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广大乡村已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大机会。

 本文就政府对乡村振兴的项目立项、补贴、税收优惠、基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作详细解读。

 简化立项审批程序 为解决此前出现的乡村振兴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多、审批时间长的问题,不少省市都纷纷出台政策,力求尽快打通关节,开通“绿色通道”,尽快落地,谱写乡村振兴时代新篇章。接下来就部分地区政府实施的立项“绿色通道”政策予以展示。

 1、广西壮族自治区 针对项目招投标方面存在层层加码现象,影响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支出的进度,发布了《对全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立项、实施、拨款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

 1)列举需招标的项目清单。《通知》第二条对需要招标的项目予以列明,在清单以外无需采用招标的项目,业主单位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按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

 2)优化工程项目审批环节。《通知》第三条规定,对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需国家审批的项目,抓紧对接尽快批复;需要自治区和市级审批的项目,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第一时间审批。单项工程项目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再开展财政评审。

 3)对各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拨款上作出时限要求。对需进场交易的项目,各级服务平台在项目受理、信息发布、开标、评标、中标等各个环节落实限时办结制,需在 24 个工作日内完成。

 2、广东省 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先立项,后完善手续。广东省《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第十条规定,要求优化现代农业产业园用地管理。各市县可按点状工地管理模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优化其用地审批和登记办理程序,在立项后半年内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3、上海市 为填补上海市长期以来乡村地区建设项目管理的空白,提高项目实施效率,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管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20 年 5 月 9 日发布《上海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该细则”,首次明确了乡村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流程,简化立项审批环节。

 《该细则》第六部分规定搭建绿色通道,对于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统一进入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库,由规划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审批提前服务……提前服务内容可作为项目审批正式意见,无重大调整的,审批阶段不再重复征询或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除了上述展开列举的省市以外,还有不少地区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对纳入省乡村振兴规划的重点项目,开展立项、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立项审批环节加速项目推进,充分体现了国家政府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视,乡村的发展也将在政策的引领下大有可为。

 政府的投资、补贴、税收优惠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继续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支持“三农”金融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

 税收优惠是助力城市更新战略的重要因素,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国家落实脱贫攻坚税收优惠金额从 2015 年的 263 亿提升到 2020 年的 1022 亿,年均增长超过 30%。国家税务局于 2020年 6 月 19 日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实施了 110 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鉴于篇幅有限,将摘取部分税收优惠予以展示。

 1、基础设施建设税收方面的优惠 1)三免三减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

 2)免征增值税:转让土地使用权、承包地流转、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服务;残疾人创业;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等。

 3)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设施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

 4)免征契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建设土地、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等。

 2、政府投资及补贴 据推算,乡村振兴至少需投资数万亿以上,国家财政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资金支持,那么如此庞大的资金体量都涉及哪些领域呢?《2021 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列举了 12 个农业项目,将成为国家重点扶持对象。将摘取部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予以展示。

 1)农业产业化联合项目:重点投资由区域内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农民参与的农业产业联合体,让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2)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依托农村的资源优势,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好的产值超 10 亿元的农业强镇。目前 2018 年和 2019 已认定两批,2020-2021 年第三批产业强镇项目正在申报,目标到 2021 年建设 300 个农业产业强镇。

 3)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2021 年农业农村部将认定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重点支持并打造以资源聚集区和物流节点为重点,培育“生产、流通、物流、体验、品牌、电商”于一体的产业集群。

 4)农产品初加工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补贴,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同时支持发展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初级产品加工项目,各个地方对上述项目发放补贴。

 5)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培育并认定一批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导师,支持本地农民创业,引导青年返乡创业,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程纳入一次性补贴范围。

 6)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项目:遴选并推介全国农业产业龙头企业 100 强,培育一批由基地、由加工、有品牌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

 7)农产品加工园项目:推荐并投资建设一批产值超 100 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支持河南驻马店、黑龙江肇东建设国际农产品加工园,引导一批区域性农产品加工园。

 8)亮化工程:除了《《2021 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提出的 12个农业项目以外,各地为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强化市区照明、提升城市形象,纷纷出台的“乡村振兴送光明,亮化工程暖民心”的“亮化工程”也是值得关注的亮点。

 广东省潮州市、海南省文昌市、湖南省娄底市、江西省吉安市等纷纷出台亮化工程建设的通知,对亮化工程的适用范围、财政拨款、电费补贴等均作出了规定。以海南省文昌市为例,市财政部门负责亮化设施补贴资金的拨付。住宅小区及配套设施和其他各类楼宇补贴电费 50%;企业投资建设或政府委托企业管理的公共设施补贴电费 60%,维护费补贴 20%;商场、酒店及配套设施和写字楼等经营性楼宇亮化设施电费补贴 30%。

 乡村振兴产业工作要点有助于提高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信息化,随着政策的推动,部分行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关注乡村振兴重点扶持领域,了解政策补贴,把握机遇!

 乡村振兴产业基金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及社会力量参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因此,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产业基金至关重要。与脱贫攻坚阶段不同,乡村振兴其实更强调对资源配置的优化,开发的要求、目标也比脱贫攻坚高,所涉及的区域和产业更加广泛。

 乡村振兴基金不局限于农业,其指向的目标群体是“适合当地农村发展的产业”。如果说扶贫更倾向于公共事业,以公平作为主要目标,那么乡村振兴基金则提供了一个市场化的机遇。

 在乡村振兴基金中更强调政府的引导作用,政府财政作为引子,设定相应的让利和容错机制,另一方面也为可能存在的风险预设“防火墙”,以此方法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乡村振兴基金的运作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基金、股权直接投资、投贷并行等。

 1、母子基金 既设立母基金和子基金,子基金出资可以是全部出自母基金,也可以是资金来源多元化。

 例一:张家口绿色发展母基金委托水木资本作为受托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子基金管理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母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80%投资于注册在张家口市区域内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子基金,剩余的 20%以市场化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子基金。

 例二:广州增城乡村振兴基金:早在 2018 年广州增城乡村振兴基金就已发起设立,作为先行者,该基金总规模 50 亿元,首期募集 5 亿元。由政府引导资金与社会资本按 1:1.5 比例出资,由增城区人民政府与增城区 9 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主要投向乡村振兴产业相关项目,重点面向增城当地的乡村振兴项目。

 例三:江苏省设立两只百亿政府基金,江苏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两只基金首期规模均为 100 亿元,且均不设实体,通过省政府投资基金直接出资设立或参与子基金的方式实现投资运作,并在子基金层面带动市县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

 2、股权直接投资

 乡村振兴基金对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按按创投行业惯例进行股权直接投资。乡村振兴基金原则上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3、投贷并行 对于符合农业信贷担保支持政策的被投企业,乡村振兴基金在投资的同时,联合该省的农担对其发放农担贷,投资与贷款并行支持企业发展。

 资本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近些年来,国企混改、军民融合、制造业发展等均设立国家级大型基金,对中国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政府应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基金,建立万亿级别的乡村振兴引导基金,向社会和市场发出强有力的推动信号,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国家乡村振兴基金的引导,撬动 3-5 倍的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级和地方级乡村振兴基金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另一方面政府要鼓励市场化、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银行贷款支持 金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要素。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对农村中长期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降低信贷服务门槛和利率。中国银保监会于 2019 年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从以下几个方面助力乡村振兴:

 1、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金融引领作用,做好项目审核把关,以市场化的方式

 开展业务,加大农村高标准农田、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电网、通信、物流等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2、拓宽抵押物范围。开展对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农业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厂房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养殖场抵押、乡村景区企业经营权和门票收费权质押、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订单融资。

 3、适当放宽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对深度贫困地区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费 20%的基础上再降低 10-30%。

 4、提升特殊群体贷款服务。加大助学贷款的投放力度。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放宽对老年人的贷款年龄限制。

 虽然我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较短,但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不少地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以广州为例,在地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方面就有了自己的探索和成果。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改进和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广州市乡村振兴的实施,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发布《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

 1)健全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特色化的“三农”金融服务,支持其他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布局,扩大农村服务网点盖面。支持广州农商银行开展 A 股上市等工作,加大对“三农”

 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广州地区村镇银行增资扩股、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对农业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

 2)探索“一次授信、多次发放”的再贷款模式,充分能发挥支持农业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的作用。

 3)支持优质农业企业到境外证券所发行股票上市或到“新三板”、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有关部门建立涉农后备上市、挂牌企业库,有针对性的指导重点涉农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

 4)支持特色小镇发展,针对特色小镇开发专项金融产品,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广旅游开发建设贷、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和农家乐经营贷等业务等。

 结语 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农业部发布的《乡村产业工作要点》,力图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乡村来说,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大机会,政策释放出红利信号,对市场主体而言是机遇,应把握好政策红利。

 了解乡村振兴项目立项的绿色通道、税收优惠、政策补贴、基金引导等内容。国家及政府应强化规划和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支持,多渠道整合资源和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篇四: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

乡村振兴文件政策汇总

 一、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 - 2022 年)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特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十四五规划中,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全面脱贫后的重点建设内容。2021年 3 月 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三、 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 2020 年“十四五”会议中讲到,我国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激发农村市场的增长潜力。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扩大内需“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各主要部委的政策,均向农村倾斜。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这是 21 世纪以来第 18 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四、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2021 年 3 月 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文件指出,未来 15 年将通过 6 大方面共 24 项措施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到 2035 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文件明确,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 5 年过渡期,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

 综合的来说,文件中的规划方面主要分为政策规划和产业规划,政策规划中主要指出了乡村振兴未来相关帮扶政策制定的方向和重点,产业规划中主要阐明了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发展规划。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 5 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

  3 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 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 2035 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五、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2021 年 3 月 16 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指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

 《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金额原则上 5 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 3 年期(含)以内,实施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资金适当贴息,鼓励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现有风险补偿机制保持基本稳定。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通知》指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

  4 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通知》强调,要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银行机构要在符合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准确开展评级授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要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续贷和展期管理,合理追加贷款,不断创新信贷服务方式。

 《通知》指出,要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完善银行机构信贷管理机制,不过度强调获贷率,切实规范信贷资金发放和使用。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健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支持在脱贫地区培育发展县域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推进脱贫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制度,持续开展银行基层机构与基层党组织“双基”联动。

 《通知》要求,不断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政策。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人民银行要用好再贷款、差异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财政部门要安排好财政贴息资金,乡村振兴部门特别是县级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政策宣传、产业指导等工作。

 《通知》最后强调,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统筹、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力度,充分发挥工作合力。认真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统计监测和分析调度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和监测通报制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3 3 月 1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5 在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已经提出了乡村振兴的“十四五”远景目标纲要,其中包含“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大方向建设规划,对于今后一个阶段的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 年 1 月 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聚焦新发展阶段的“三农”工作,将对于全面脱贫攻坚战之后的农村发展制定新的任务和目标。

 《意见》对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农业农村短板弱项问题,城乡协调发展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和远景前瞻。2021 年《意见》指出,将完成以下目标任务:2021 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 1.3 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 2025 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

  6 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篇五: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

振兴相关政策

 — 1 —

 目

 录

 一、涉农资金和项目审计常见违法违规问题 .......................................... 15 (一)违反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发放规定的行为

 ............................. 15 ◆1.1.1 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不规范 .................................... 15 1.1.1.1 现金发放补贴资金 ............................................ 15 1.1.1.2 补助到农户的资金未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 .................... 15 1.1.1.3 通过多张卡(折)向同一户发放不同补贴 ........................ 15 1.1.1.4 补贴资金转入他人银行卡代领 .................................. 15 1.1.1.5 补贴资金拨付到主管部门和乡镇实体账户、过渡账户发放 .................... 15 1.1.1.6 补贴资金由主管部门拨付到乡镇、村发放 ........................ 15 1.1.1.7 未建立惠农补贴“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 ........................ 15 ◆1.1.2 惠农补贴发放不到位 .............................................. 17 1.1.2.1 擅自调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 .................................. 17 1.1.2.2 按户(人)平均分配补贴资金 .................................. 17 1.1.2.3 对补贴资金进行二次分配 ...................................... 17 1.1.2.4 应发未发、漏发、少发补贴资金 ................................ 17 1.1.2.5 补贴对象、标准、金额等信息没有公示公开 ...................... 17 1.1.2.6 补贴发放数据不准确、发放档案管理不规范 ...................... 17 ◆1.1.3 惠农补贴资金滞留、延压发放或长时间闲置 .......................... 21 1.1.3.1 补贴资金滞留在财政、业务主管部门、乡镇等账户 ................ 21 1.1.3.2 发放名单未及时报送管理部门导致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 .................... 21 1.1.3.3 农户账户信息错误转账失败未及时重新发放,造成补贴资金长期闲置 22 1.1.3.4 未发放的补贴资金未清理闲置 2 年以上 .......................... 22 ◆1.1.4 监管不到位,惠农补贴资金被套取骗取、违规使用 .................... 24 1.1.4.1 乡镇、主管部门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 .......................... 24 1.1.4.2 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 ................. 24 1.1.4.3 村集体组织虚报面积、假借农户名义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24 1.1.4.4 编造资料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 ........................ 24 1.1.4.5 收卡借卡、代领补贴等方式克扣截留补贴资金 .................... 24 1.1.4.6 村委会、村干部私存私放虚报套取的补贴资金 .................... 24 1.1.4.7 村干部向农户违规收取办理“一卡通”费用 ...................... 24 (二)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定的行为

 ....................................... 27 ◆1.2.1“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不到位 .................................... 28 1.2.1.1 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 ........................ 28 1.2.1.2 任务清单未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未明确任务量 .................. 28 1.2.1.3 资金预算下达时未同步下达任务清单 ............................ 28 1.2.1.4 未根据任务清单细化任务、资金,编制实施方案 .................. 28 ◆1.2.2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规范 .......................................... 30

 — 2 — 1.2.2.1 将农机购置补贴作为指导性任务 ................................ 30 1.2.2.2 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统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 30 1.2.2.3 统筹整合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 .................... 30 1.2.2.4 中央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用于任务清单范围外的项目 ................ 30 1.2.2.5 将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切块用于省级农业园区建设 .................. 30 1.2.2.6 超出国定贫困县范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 30 ◆1.2.3 绩效管理不到位 .................................................. 32 1.2.3.1 未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 32 1.2.3.2 未结合资金规模和任务安排制定本地区绩效目标 .................. 32 1.2.3.3 未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 32 1.2.3.4 绩效指标制定不合理、不全面 .................................. 32 1.2.3.5 未开展绩效评价或考核工作 .................................... 32 1.2.3.6 绩效自评、第三方评估、绩效审核等弄虚作假 .................... 32 1.2.3.7 涉农专项资金分配时未考虑绩效评价结果 ........................ 32 (三)违反涉农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

 ....................... 35 ◆1.3.1 资金申报、分配不符合政策要求 .................................... 35 1.3.1.1 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不符合要求 .......................... 35 1.3.1.2 资金分配未采用因素法,因素中未考虑工作绩效 .................. 35 1.3.1.3 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标准不合规 .................... 35 1.3.1.4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分配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地区 ................. 35 1.3.1.5 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不符合要求 .............................. 35 1.3.1.6“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分配不符合要求 ................... 35 ◆1.3.2 骗取套取涉农财政专项资金 ........................................ 40 1.3.2.1 虚报数据、对象等,冒领涉农资金 .............................. 40 1.3.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编造虚假资料骗取涉农资金 ...................... 40 1.3.2.3 企业伪造会计资料骗取涉农资金 ................................ 40 1.3.2.4 虚构标的骗取农业保险补贴 .................................... 40 ◆1.3.3 截留挪用涉农财政专项资金 ........................................ 42 1.3.3.1 截留涉农财政专项资金 ........................................ 42 1.3.3.2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三保”支出 ............................ 42 1.3.3.3 水库移民基金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 ........................ 42 1.3.3.4 确权颁证补助资金用于机构运转经费 ............................ 42 1.3.3.5 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城市景观建设 ................................ 42 1.3.3.6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 42 1.3.3.7 以现金形式发放营养餐补助资金 ................................ 42 1.3.3.8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用于购置大型设备 ............................ 43 ◆1.3.4 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滞留闲置 ........................................ 47 1.3.4.1 批复预算不及时,滞留下拨涉农资金 ............................ 47 1.3.4.2 向具体用款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涉农资金 ...................... 47 1.3.4.3 使用不及时,涉农资金长期闲置 ................................ 47 ◆1.3.5 违规收取费用 .................................................... 51

 — 3 — 1.3.5.1 违规从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 51 1.3.5.2 违规向农机生产或销售企业收取费用 ............................ 51 1.3.5.3 村干部、单位随意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 ........................ 51 (四)违反涉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 52 ◆1.4.1 项目计划申报不合规 .............................................. 52 1.4.1.1 未建立涉农项目储备库 ........................................ 52 1.4.1.2 未及时编制涉农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 52 1.4.1.3 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列入投资计划 .............................. 52 ◆1.4.2 项目计划分解下达不合规 .......................................... 54 1.4.2.1 投资计划未与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同时下达 ...................... 54 1.4.2.2 未及时下达投资计划 .......................................... 54 1.4.2.3 项目库未及时备案计划分解情况 ................................ 54 1.4.2.4 直接投资项目未开展前期工作即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 54 ◆1.4.3 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 .............................................. 59 1.4.3.1 截留、挪用涉农项目建设资金 .................................. 59 1.4.3.2 虚报、冒领、骗取涉农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59 1.4.3.3 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套取涉农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59 1.4.3.4 涉农项目补助或贴息资金用于已完工项目 ........................ 59 1.4.3.5 违规计提涉农项目管理费 ...................................... 59 ◆1.4.4 项目实施不合规 .................................................. 62 1.4.4.1 未按时开(完)工 ............................................ 62 1.4.4.2 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制度 ...................... 62 1.4.4.3 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 62 1.4.4.4 建设单位不具备资质 .......................................... 62 1.4.4.5 违规肢解发包、转包工程 ...................................... 63 1.4.4.6 违法分包工程 ................................................ 63 1.4.4.7 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等 ........................ 63 1.4.4.8 随意压缩、拖延工期 .......................................... 63 1.4.4.9 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管护责任 ............................ 63 1.4.4.10 已建成项目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 63 二、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审计常见违法违规问题 ........................... 68 ◆2.1 违反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 68 2.1.1 未及时编制或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或方案 ...................... 68 2.1.2 各项规划之间不衔接,投资、建设等重复 .......................... 68 2.1.3 项目、资金、实施和管理等统筹整合不到位 ........................ 69 2.1.4 已建成项目未及时“上图入库” .................................. 69 2.1.5“上图入库”数据不准确 ......................................... 69 2.1.6 利用高标准农田 PPP 项目变相举债 ................................ 69 ◆2.2 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 ................................ 72 2.2.1 项目未按时开(完)工 .......................................... 72 2.2.2 未完成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目标任务 ................ 72

 — 4 — 2.2.3 擅自调整地块和面积 ............................................ 72 2.2.4 建设面积重复、重叠 ............................................ 72 2.2.5 未实施土壤改良等地力提升工程 .................................. 72 2.2.6 建设地点选址不符合要求 ........................................ 72 2.2.7 建设标准低、质量不达标 ........................................ 72 ◆2.3 违反高标农田建后管护及使用规定的行为 .............................. 75 2.3.1 已建成项目未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 75 2.3.2 已建成的项目未落实管护机制和责任主体 .......................... 75 2.3.3 毁损的高标准农田未及时修复 .................................... 75 2.3.4 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非农化” .................................. 75 2.3.5 粮食主产区的高标准农田“非粮化” .............................. 75 2.3.6 高标准农田被违规占用 .......................................... 75 2.3.7 将污水、垃圾等倾倒入高标准农田 ................................ 75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常见违法违规问题

 ....................................... 77 (一)违反农村厕所粪污治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 77 ◆3.1.1 厕所改造规划设计等不符合规定 .................................... 77 3.1.1.1 规划不科学,未明确改厕重点地区和先后顺序 .................... 77 3.1.1.2 改厕底数不清,需求和任务掌握不精准 .......................... 77 3.1.1.3 未...

篇六:乡村振兴规划收费依据

1 页 共 21 页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方案

 1 1 、规划 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产业定位与规划框架 从宏观背景梳理、乡村资源分析及国际国内先进案例等层面,进行基础研究,导出独具识别性与感召力的发展定位。在此定位之下,搭建未来的乡村规划各功能体系,并提出初步设计构想和概念框架。

 第二阶段:规划方案编制 在上位规划、相关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指导下,依托总体战略定位与开发建议,对项目空间布局开展总体层面上的设计推导,在空间层面落实总体规划框架制定的规划愿景与目标,提出具体的实施对策。

 2 2 、 规划工作内容 及成果

 (1)规划工作内容

  第 2 页 共 21 页 XX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规划深度 《规划》既要符合国家及省乡村振兴政策导向,与国家和省规划相衔接,又要符合当地实际,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振兴基础、目标定位、主要任务等。保证通过采购人一次性验收合格。

 (3)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集组成,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最终成果为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集,A3 幅面文本;清晰表达设计意图的主要彩色大图 4 套,展示图纸幅面;文件 U 盘资料和多媒体演示文档。

 3 3 、 规划理念

 (1)创新。特色乡村是创新的载体,它通过小空间大投资推动各地集聚资源要素、推进项目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彰显乡村的“特色”。

 (2)协调。特色乡村协调发展理念在于对“和”字的把握。一是协调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二是协调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之间的矛盾。

 (3)绿色。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致力于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特色乡村的建设无论在项目引进,生产经营和创新方向等方面都应当遵循绿色发展的理念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开放。特色乡村以开放理念为引领,打造吸引投资者、创新者、旅游者的新平台,关键在于乡村的包容度。以包容开放的心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平衡短期利益和中长期利益的关系,公开公平公正地去规划乡村的建设,才能吸引国内外的高端要素和人才,形成特色乡村的创新创业平台。

 (5)共享。共享理念的实质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乡村规划建设的全部工作和整个过程中都坚持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爱护人、理解人、关心人,坚持人是发展的主体和财富的主人翁地位。

 4 4 、 规划 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第 3 页 共 21 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5 5 、 规划 策略

 (1)功能构成策略:复合聚集,提升产业能级; (2)配套保障策略:构建配套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3)景观绿化策略:梳理景观体系,提升环境品质; (4)道路交通策略:发展低碳交通,强化区域联系; (5)花卉观光策略:以农为本,突出特色,打造花旅品牌; (6)产镇融合策略:坚持城乡统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7)市政支持策略:完善市政设施,集约利用能源; (8)开发建设策略:创新开发模式,合理利用土地; 6 6 、 战略 研判

  (1)围绕 1 个思路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紧扣“一大两新”要求,创新引领,数字赋能,促进产业

  第 4 页 共 21 页 转型升级。

 (2)落实 6 大策略

 7、功能分区 规划分为五大功能片区 休闲居住区:乡村居住小区统一规划,构成居住组团。

 商业街区:以现有主要商业街道为基础,重新规划布局,提升景观质量,赋予地方文化特色,体现乡村特色,形成独特商业街。

 文化体验区:以现有核心文化广场为基础,通过景观提升改造,定期体验式节目设计,打造核心文化活动体验区。

 公共服务区:以现有公共服务区为基础,新建文创中心、双创中心、国际物流电商中心等,形成乡村的产业园。

 8 8 、 建筑风貌的规划设计总体思路

 8 81 .1 设计理念

 在总体设计体现出魅力、传承、民俗、活力。以“文化”为纽带,以“特色”为驱动;聚合乡镇资源,传承地域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将特色旅游乡村街道塑造成为安全、绿色、活力、智慧的高品质公共空间,复兴街道生活。

  第 5 页 共 21 页

 8 82 .2 设计思路

 设计思路是“以街道为轴、整合资源、提升特色乡村商业、增加内涵、完善配套、节能环保”。

 (1)以街道为轴 道路本身就承担着分流交通、连接乡村东西、南北方向的作用,因此道路是一条重要东西及南北向轴线。建筑风貌整治规划应合并精简道路标识、标牌,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条件,适应知名特色旅游乡村要求。

 (2)整合资源 沿街建筑风貌提升改造不能仅以主要街道及轴线为中心,应结合中主要街道周边次干道、支路等道路增加具有特色的商业内街,将商业及步行交通引导至商业内街。通过改造,形成轴线,通过轴线向两侧发散带动特色乡村旅游商业。

 (3)提升特色商业 通过增加特色商业内街,同时修理遮挡绿化、植入特色绿化,完善标识系统,结合重要商业空间出入口合理布置公共交通换乘系统等,通过这些手段达到提升特色乡村旅游商业花街的目的。

 (4)增加内涵 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展现乡镇内涵与形象的建筑被遮挡。通过此次主要轴线的提升改造应将标志性建筑前敞开,道路与公共通廊交接口等重要空间节点上设置小广场与街头绿地;另外通过添加艺术雕塑、街道家具等弘扬地域文化。

 4 8.4 设计原则

 (1)提升沿街风貌品质

  第 6 页 共 21 页 通过对建筑外立面及重要节点实施改造,提升沿街风貌品质。

 (2)打造特色商业街区 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商铺的形式的布置应结合街道慢性系统设置,带动次级道路的发展,打造特色旅游商业街区还应从优化次级道路商业结构和商业界面,使商业界面综合的,立体的发展。

 (3)突出历史文化内涵 针对沿线历史文物众多、厚重的特点,在整治过程中,整治历史建筑的周边环境,让历史建筑更加醒目的展现出来,突出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4)注重景观提升 体现旅游特色乡村的特色,以绿化景观作为载体,通过构建多彩的绿地系统,丰富街道、广场,节点等花卉植物的配置,形成“一路一景”,提升乡村的形象,从而达到打造特色乡村的目的。

 (5)贯彻“以人为本”理念 配套完善市政设施,解决市政配套设施凌乱、缺失、形象不佳等问题,同步完善无障碍设施。

 (6)完善地下设施服务功能 根据乡镇建设和经济发展需求,结合道路整治配套完善地下管线资源。

 (7)彰显生态性的原则 适当调整道路断面、标高和材质,努力实现 40%生态目标的要求,系统建设慢行系统,在保障商业氛围的基础上,引导和倡导绿色理念。

 (8)坚持“经济性”原则 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内容取舍结合,结合现有实际情况,能保留的设施尽量保留,形象较差的设施采用维修和更新的手段,适应立面空间整治提升的效果。

 8 85 .5 建筑风貌改造设计技术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纹》(房屋建筑部分)

 2013 年版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第 7 页 共 21 页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7)《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2012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

 (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 年版)

 (1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1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1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9)《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修订本)

 (2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 (2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程》GB50348-2004 (22)《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 年版)

 (2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 年版)

 6 8.6 建筑立面改造原则

 (1)连续的建筑立面 建筑外立面具有外显性,在物质文化实体中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是外显和内在的有机结合体 (2)现代主义体现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 建筑外立面是人们表达自己文化观念、传承文化意识的重要符号,通过了解建筑特色文化,可以发现其中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底蕴。

 (3)充分利用原有建筑材料 许多外墙装饰材料岁月痕迹斑驳,改造中应灵活利用现代材料和本土地方性原有材料,合理的表达出文脉的延续性,通过改变饰面材料、材质、颜色等方式,

  第 8 页 共 21 页 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建筑立面的视觉形象,改变原有建筑的立面视觉效果。

 (4)改造后立面与保留立面风格统一协调 改造立面保留原有建筑的形态,从立面上突出竖向线条,对窗户,颜色,雨篷等建筑元素统一样式,改善了原来单调的立面,使立面干净清爽,风格明显。

 (5)节点空间结合景观、绿化等要素一体化统一考虑建筑立面 节点空间、景观的优劣作为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对于提高人们的整体居住环境、品质和形象都具有关键和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拥有较高舒适度的居住环境,就应该将景观与建筑立面进行一体化的设计,营造出更加优秀的空间。

 7 8.7 建筑立面特色整治

 建筑被誉为“凝固的音乐”。作为物质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他在民族文化系统中具有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地位。建筑队人们的意义不仅仅是遮风挡雨的地方,更是人们精神交流、精神寄托的重要场所。通过特色街巷整治,整理、发掘地方历史、文化精粹。

 参照传统建筑风格,对特色街巷外立面进行改造整治。

 根据“6 米线”原理,仅对地平以上 6 米(行人正常视线范围)之间的建筑外墙改造,减少工作量,节约工程投资。

  第 9 页 共 21 页 8 8.8 建筑立面元素控制

  9 8.9 沿街建筑灯光亮化设计

 (1)目标定位 建设具有突出特色和代表性的照明发展轴线、生态景观轴线、主要空间区域和标志性节点,初步搭建特色乡村功能照明系统及景观照明架构,并重点建设服务于重点景区的联系道路及周边地区,满足特色旅游及节日庆典的需求。

 生态:在照明手法与技术手段上,倡导绿色及环保节能新技术的合理利用,严格控制照明规模,防止光污染和光侵扰。

 宜居:增加夜间户外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引导新的夜生活模式,塑造舒适、便利、宜人的人居环境。

 旅游名片:照明充分体现乡村的优势特色,通过完善、强化景点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照明,增强对外吸引力,从而促进夜间乡村晚休闲娱乐、购物消费,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2)创新理念 整体构图。采用中国山水画,传统艺术表现手法“三远”,即:“高远、平远、深远”的构图手法 表现手法。运用传统中国画留白的艺术表现手法。“点睛式”的重点勾勒 色彩控制。在夜景照明规划中,建筑的照明色彩应统一协调,整体色调控制以黄白色为主调,以形成节制、高雅的夜景画面。

 节能控制。严格选择灯具、科学控制亮度

 b. 减少泛光灯的使用,采用新

  第 10 页 共 21 页 型的 LED 光源等。

 生态学原理。限制大功率霓虹灯的使用,减少光污染,节约能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

 9 9 、 配套设施规划

 9 91 .1 配套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行政管理用地规划 规划利用现有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街道总工会,工商所,村委会等公共服务设施,对沿街立面进行景观提升改造,为特色乡村打造添光增彩。

 (2)教育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幼儿园,保留现状中小学。

 (3)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卫生院,对大门等沿街立面进行景观提升改造。

 (4)文化设施规划 规划利用现有街道,提升改造民族文化广场景观效果和民俗活动展示功能。

 (5)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延续现有主道路,农资销售,商品零售,商业服务,美食店等沿街布置,打造商业主街。

 10 、 给排水 规划

 (1)规划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保证给水工程规划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给水管网规划以环网布置为主,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及水量水压的保证程度。

 3)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城镇功能,补齐特色乡村道路、供水、供电、污水、生活垃圾等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提升特色乡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规划目标 1)特色乡村建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 100%,为特色乡村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 11 页 共 21 页 2)合理配置区域供水设施,优化供水成本、降低供水能耗。

 (3)规划采用的主要规范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6 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9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给水系统和管网规划 给水由附近市政给水管引入,给水管网在片区内沿道路呈环状布置,管径DN150-DN200,管材建议采用聚乙烯钢丝网骨架复合管,法兰连接,管材和接口要求承压 1.6MPa。管线管顶覆土建议控制在 1.0m 以上。

 (5)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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