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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9篇

时间:2023-04-30 19:25: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张石三期L2合同段项目部

  纪检监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集团纪检监察室2011年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好纪检小组工作职责,确保项目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公司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组织保证。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局纪委关于加强纪检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廉政阳光工程”,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根据集团党委工作部署,首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三、工作计划

  1、加强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治纪律监督检查的重要性。要随时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的现象,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予以惩处。

  2、积极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分析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和改进作风的主题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

  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诫勉、廉政、座谈、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开展党性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可能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提醒、教育和进行批评帮助;对因失职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同时注意发现作风优良、工作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以先进典型推动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提高。

  3、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有效防止工程腐败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工程建设中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和协作队伍的确定的招投标规定办事,每项招投标的结果必须及时报集团纪检室备案,自觉请求监督。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之中,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各项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部署、一并

  推进、一并检查、一并考核。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要结合实际,强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把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与强化监督结合起来,让制度管人、管钱、管物。以制度化来保证监督约束机制的顺利实施,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6、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树立我们党和政府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控制力、公信力。

  7、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一,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第二,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第三,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第四,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五,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深化公务消费改革。

  8、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涉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9、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0、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广泛开通举报渠道,加强对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查力度,对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大力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既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分子,又帮助锐意改革创新的干部澄清是非,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11、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建立健全“十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完整做好“十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全面推进“廉政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12、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在工程建设中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比较艰巨,纪检监察小组责任重大,要主动与集团党委纪检监察室配合工作,并请教纪检书记经常讲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模范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张石高速公路L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1年4月

篇二: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派驻商务局纪检组有关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关于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关于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确保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工作实际,市纪委监委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监察,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

  组长:__组员:__二、召开监督检查组会议

  监督检查组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职能属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开会讨论分析^p监督的重要部门(包括二级机构)、内容、方法等。

  三、明确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内容

  对市粮储局的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的具体方法步骤

  召开监督检查专题会议,听取市粮储局分管应急物资的领导(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的工作情况介绍,深入了解该项工作的全面情况。

  现场调阅市粮储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采购的会计凭证、报账凭证等存档资料,了解疫防控期间资金拨付、实际投入、实际支出、结余等情况。

  查看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台账,了解应急物资进库、出库、以及调配运送的相关审批手续和监管规章制度,并实地检查库存进行核对。如因监督检查需要,还可到接受物资的单位去跟踪了解物资流向情况。

  到__市市级粮食储备库,查看相关台账及人员值班备勤、消防安全、“四害消杀”等情况,到__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查看物资管理和使用台账,并随机抽查各类项应急物资,不仅查看数量,更要查看质量,看是否存在以少充多、以次充好等现象。

  监督检查组将根据实地情况,制作监督报告。如有问题,分析^p原因,提出整改纠正、责任追究、线索上报的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监督检查组将召开会议,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或整改意见,要求被监督单位对照政策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专项监督时间

  __年_月__日—_月__日

  六、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纪律要求

  在监督检查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谨细致的开展检查工作,公正、客观地反映检查情况。

  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严禁隐瞒不报、严禁泄露扩散工作秘密、严禁利用工作便利接受他人好处,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接受被监督。

  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查处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派驻组将建议对违反纪律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分,构成违纪的,将依纪处理。

  被监督检查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工作,机关纪委协助专项监督组落实好、协调组织好各项监督任务,确保派驻纪检组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三: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

  〔20XX年监督检查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牵头,谁监督”的原则,明确各专项检查的责任主体是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各乡镇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承担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查处案件并重,责任追究与制度建设并重,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规范用权为重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特殊利益的行为,深入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促进党政机关作风转变。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检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行为。(责任主体:县安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13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三)加强涉农资金专项清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对20XX年至今的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加大检查力度,清收、支、结存情况。督促业主单位完善项目资料、清资金挂账、规范财务管;督促有关部门加大乡镇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研究制定财政借支和缺口资金解决方案,确保在年内完成清工作。(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涉农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的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动员大会精神,检查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进展情况,促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顺利开展。(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13(五)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1.继续以交通运输、水务、市政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等为重点,加强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管使用、工程质量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治。(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财政局监察室)

  2.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管和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管。加大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从事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力度。(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财政局)

  3.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制度。(责任主体:县经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4.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的管。督促各部门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任务落实、资金到位、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完善分配细则,强化公开公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责任主体: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七)对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两公开、两公平、一公正”(调查摸底情况公开、确权情况公开、确权审查标准公平、测量房屋面积公平和办事程序公正)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八)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管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督促各县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考核。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查处利用环境评审权、监管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责任主体:县环保局;监督

  13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九)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政策兑现、专项资金使用、林(草)后期管护责任制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主体:县林业局、县畜牧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深化国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开展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与审批、土地开发整和地质灾害治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纠正和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以及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责任主体: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十一)强化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

  1.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专项清查工作。(责任主体:县农业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132.继续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专项清,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责任主体: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

  (十二)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检查。以公安、交通、城市管为重点,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关键环节的公开和全程监督,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兑现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责任主体: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重点对滥用食品添加剂、饲料农药兽药、注水猪肉、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安全、小作坊、小摊贩等进行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网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

  13

篇四: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监督工作方案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宛纪发〔xx〕2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移民系统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移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全市移民系统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示范市、示范点”为载体,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市移民系统党风政风存在的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在移民系统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局机关重点业务科室、县区移民部门、移民村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符合移民安置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移民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以教育强监督

  1、重视廉政教育。市移民局及县区移民局(办)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勤政廉政集中教育宣讲活动,重点对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县区移民部门负责人、乡镇移民工作负责人、移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教育。

  2、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在市局机关、县区移民局(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以公开促监督

  3、健全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局机关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要通过市、县阳光农廉网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对所承担职责、工作人员、办事流程、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以及资金拨付、项目申报、项目分配、项目组织实施、移民政策和移民法规等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基层和移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指导移民乡镇、移民村做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移民项目确定和实施、村务公开等工作。

  4、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备案。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市移民系统党风政风公开工作,各县区移民局(办)、各有关乡镇和移民村公开情况及时报市纪检监察室备案。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及时通报。每月抽查不少于3次。

  (三)以明责严监督

  5、明确界定市移民局及县(区)移民局(办)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移民局和县(区)移民局(办)对职责范围内的移民政策落实情况、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移民项目实施情况负监管主体责任;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市、县区移民局内设有关业务科(股)室对对口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主管责任。市移民局各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要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

  (四)以制度保监督

  6、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市、县(区)移民局(办)要全面清理工作职权,明确班子成员、各部门及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纪检预警、提醒、告诫、纠错机制。

  7、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对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和移民项目申报、批复、招投标、验收、监督等程序、规定及落地情况分级向市、县移民局(办)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接受审查监督,并落实纠错、问责制度。

  8、落实审计制度。对年度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组织进行依法审计,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跟进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追究。

  9、完善移民信访机制。市、县(区)移民局(办)建立有专门的移民信访窗口,推行“五有”制度:有访必立、有诉必理,有信访记录、有处理结果、有反馈资料。

  (五)普遍督查

  10、业务检查。市、县(区)移民局(办)各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年度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普遍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1、市移民局纪检组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市、县工作开展和计划落实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组织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问责,并向市纪委专题报告。

  12、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市移民局重点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正常工作督查情况每月要向市移民局纪检组报告1次;市移民局纪检组每月向市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六)重点检查

  13、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移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14、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专项效能监察

  15、重点对移民资金拨付、移民项目实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移民政策落实等进行专项监察。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对有关责任人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勤政廉政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接受移民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

  (八)及时调查

  16、针对损害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移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效能监察发现和掌握的案件线索,以及移民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掌握的基层移民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移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上下联动。市移民局专门成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置扶持科、规划计划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移民局(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联一级,推动工作开展。

  (二)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公开信

  息,确保群众知晓,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工作方式。开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结、有建议;信访办理要有登记记录、有办理意见、有结果反馈;案件查办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批办意见、有调查报告、有办案结果、有案件剖析;各类工作事项要有痕迹记录,档案资料有归类、有整理、有顺序。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市移民局纪检组直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

  (四)严格责任追究。移民系统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县区移民工作评先评优相结合,与移民后期项目和各类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相结合,奖优罚劣,树立正确工作导向。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移民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现制定我局开展节能减排的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挥质监职能,推动企业节能减排,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以实施能源计量保障工程为重点,以执法和监督为保障,监督与服务两手抓,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为实现节能减目标,计划到完成以下工作:

  1.初步建立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能减排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对本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重点耗能企业达到相关行业推荐性标准的要求。

  3.坚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淘汰。

  4.加大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适时安排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节能效率。

  5.加大对锅炉等重点耗能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所有新增加使用的锅炉达到国家标准。

  二、强化服务,督促引导,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深入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活动,服务对象由重点耗能企业扩展到全区的其他企业,并逐步为中小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指导服务。通过组织调度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对企业落实gb3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企业开展耗能测试、用能平衡分析、耗能设备效率分析等,诊断分析企业能源计量存在问题,指导企业采用能源计量新技术、新方法,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库,并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通过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节能环保及新能源领域的示范性品牌企业及名牌产品。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产品列入名牌培育计划,扶持推动企业节能产品争创中国名牌、广东名牌、惠州名牌。鼓励企业通过节能降耗、严格创新管理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三、加强研究,提升能力,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能源计量技术研究,为企业解决生产、检测中的能源计量技术难题,提供耗能测试服务、用能平衡分析,指导企业科学应用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组织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认证技术的科研开发,实施重大节能认证示范工程;推广鼓励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推行先进的锅炉水处理技术、供热管道的保温技术等。

  积极研究整合现有技术资源,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形成特色鲜明、覆盖全面、与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提升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保障能力,提高我区节能降耗自主创新水平。

  四、强化领导,有效保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在推进节能减排、履行部门职责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工作,我局将积极研究建立形成统一、灵活、高效的组织领导和内部协调机制,抓紧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以服务为抓手,以监督为保障,抓技术促管理,齐抓共管,确保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见到实效。对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对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政府、企业、全社会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节能减排中的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对质监部门推进节能减排重要作用的认识程度,为质监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广泛深入地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社区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进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根据《市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工作方案》和《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环节,制定监督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行使,为“效能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营造高效务实、快速便捷、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目标

  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注重事前防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廉政风险,实现行政权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廉洁运行,促使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推进,成立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略

  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联系人:储育华联系电话:*),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按照《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实施细则》的要求,该制度的推进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实施阶段(4月1日——4月25日)

  1.成立工作机构。办事处成立制度推进实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办事处的行政行为监督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工作方案,同时上报办公室。

  3.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及培训会议精神,市政府、区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和细则,使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制度的要点,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建立诉求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采取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等途径,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10月31日)

  1.确定监督岗位。办事处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为重点确定3个关键监督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确定3个关键监督环节,上报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2.制定工作措施。针对确定的监督岗位及监督环节进行重点分析,找出各环节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制定出有效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补救等一套完整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3.进行分析整理。定期不定期做好确定的监督岗位及监督环节落实情况的自检自查,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工作措施,同时不断积累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制度推进实施力度。

  (三)督查推动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

  1、开展日常检查。由办事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办事处涉及到的职能科室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各部门实施制度的组织领导情况、配套措施建立情况、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等。每半年向监察局上报1次监督检查情况。

  2.开展重点检查。配合做好上级对办事处涉及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使用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的监督;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通过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既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又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年度的制度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扬长避短,查找差距,解决问题,完善措施,在继续坚持完善上年确定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基础上,确定下一年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2.严肃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推动全区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将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及问题较多的部门进行限期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严厉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行工作,认真进行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办事处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按要求定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广泛听取和吸收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制度实施推进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制度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结合实际,加大制度的创新力度,出台相应的制度实施方案,把内容具体化,并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保障组织实施,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

  卫生监督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切实提高维护全区群众健康权益的水平,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xx区卫生局加强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卫生监督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主题,切实解决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团结、创新、高效、廉政的卫生监督队伍,为推进xx区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紧密联系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发展环境的办法和措施,使卫生监督所在运行机制、服务流程上有新的突破,干部职工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群众对卫生监督所干部职工的工作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

  三、主要内容

  开展效能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坚持重点突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一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建设网上“一窗式”办公流程,拓展全程办事代理事项的范围,促使服务规范透明,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落实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越权执法或执法不作为情况,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追究。

  (二)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卫生管理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利用网络、媒体、报刊、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卫生行政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工作纪律、投诉途径等各项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加快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预审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卫生监督信息的公开透明。

  (三)狠抓队伍教育培训,提~部素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所掀起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xx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新高潮。深入开展宗旨观、政绩观、改革观、发展观、民主观、法制观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效能建设的始终。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营造勤奋学习的氛围,建立鼓励学习的机制,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加强培训,积极鼓励在职教育、学历教育,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短期培训,举办各类知识讲座,扩大其知识面,拓宽其视野,提高其业务水平;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环境,进一步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监督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按照《争创首都文明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职工中开展以“创建文明科室”和“争当优秀卫生监督员”的活动。通过争创首都精神文明单位活动,促进我所持续改进监督执法服务、行政管理服务的质量。

  (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保障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政府折子工程和拟为群众办理的重要实事督查工作程序的通知》和《xx区人民政府~年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等文件精神,落实~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和各项任务,加强卫生监督体系的网络建设,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实施卫生人才战略,按时高效地完成卫生监督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工作共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5—6月)

  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学习提高,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建立组织,制定方案。

  建立xx区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工作会,传达丰台区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10月)

  主要任务:联系实际,查摆问题,转变作风,创新服务,提高质量,重塑形象。

  1、日常督查。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查落实。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自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查人直接反馈,被查人接到暗查情况建议书后10天内将整改措施以

  书面形式报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在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中思想统一、纪律严明、措施有力、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考核考评阶段(11—12月)

  考评办公室发放考评表,汇总情况。做好年度考核奖励准备工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卫生监督系统效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效能建设责任制。为做好卫生监督所的效能建设工作,成立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部署全所效能建设工作,掌握效能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好考核考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各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主要负责全系统效能建设的日常性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制定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等,建立健全监督所效能建设百分考核制度,进一步转变服务

  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管理相对人办事,树立卫生监督所的良好执法形象。

  加强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工作。监督所根据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制度、扩大宣传,不断提高丰台卫生监督所的服务质量。

  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组织单位

  考评项目

  考评详细内容

  考评方法

  办公室

  法规科

  考评内容完成情况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从严规范行政的情况;提供优质便民服务的情况;深化政务公开、推行电子政务和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的情况;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察看自查报告、根据暗查、年终检查和个人年终考核综合评价。

  党办

  服务对象评价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情况;提供服务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评价,与规范化服务达标活动相结合。

  服务的满意度,发放满意度调查表测满意率等。

篇五: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科学、有效举报,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在全县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任务

  1、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主要职责、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全国统一举报电话;

  2、宣传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义务;

  3、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问题的相关程序规定;

  4、宣传人民群众依法依纪进行信访举报的途径和方式,引导人民群众科学、有效举报。

  二、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

  2、活动形式与内容

  ⑴媒介宣传。

  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电子屏幕、报纸等媒价

  体,向群众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主要职责、受理范围和举报人权利义务以及全国统一举报电话。

  ⑵走访宣传。

  结合干部驻基层“听民声、解民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⑶下访宣传。

  适时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卡片等形式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释疑。

  三、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为确保本次活动深入、有效开展,xx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峥任组长,县纪委常委陈喜英任副组长,信访室何平凤、曾磊磊为工作组成员。

  2、注重实效。为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工作小组要深入发动群众,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3、及时总结。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

篇六: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日益加强。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也因此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重视的话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主动地履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监督工作更加有效具有针对性和规范性。

  二、目标

  该方案旨在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掌握监督工作实际操作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质量,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国家反腐败斗争以及政治生态治理工作规划的有效展开。

  三、监督内容

  1.依法实施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应以法律作为最高准绳,始终坚持法律的权威性,确保监督的每一步都符合最新法规的规定,严格执纪执法。

  2.突出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干部应提高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性”,并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制度和流程,确保监督工作要素的完备性。

  3.强化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需深入贯彻好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扎实开展教育宣传,主动推进中央八项规定意见落实工作,以及配合各级党委,XXX市委,联合开展“以约束促进、以纪律维护”的常态化工作。

  四、工作方法

  1.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纪检监察干部应建立一套高效、科学、规范化的监督工作体系。例如,在省、市、县和村、社区,都应配备相应的纪委并建立监督控制中心,确保每个层级都能够快速响应。

  2.完善制度流程。纪检监察干部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边界,规范工作程序。例如,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考核机制,落实个人责任,让领导干部深刻意识到纪检监察的工作意义与责任。同时,建立独立的监督投诉机制,有效发挥投诉举报的重要作用。

  3.严格实施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应按照“查不查得出、查出来不敢放过”的原则,坚决查处各类违法和不正之风行为。同时,监督检查要具有稳健性和持久性,坚决制止乱作为、懒政怠政等行为,将监督纪律贯彻到底。

  五、总结

  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是中国反腐败的重要防线,旨在确保干部清

  廉、公正,推进社会治理的有效性。该方案所提出的一系列方法和举措,将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规范地履行监督工作,从而为中国党和政府的清廉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篇七: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派驻河南省建设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6.09.28?

  【字

  号】豫建察[2006]14号

  【施行日期】2006.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派驻河南省建设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建察〔2006〕14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派驻河南省建设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派驻河南省建设厅

  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工作方案

  为保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规定和省纪委关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要求,参照中纪委《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结合建设厅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全局,全面贯彻落实派驻机构要把加强监督

  作为第一位职责的要求,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注重制度建设在履行职责和在预防、惩治腐败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处理好关系,抓好重点工作

  (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教育、监督、保护、惩治”的工作方针,协助建设厅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建设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并通过建立考核、督查、评价和责任追究四项工作机制,督促厅党组和厅机关各处室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统一管理后,监督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已经由原来的被领导和领导关系,变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要谦虚谨慎、摆正位置,积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处理好协助与协调的关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建设厅党组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不能大包大揽,又要起到综合协调作用;既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下去,又要勇于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三是接受并处理好上、下监督的关系,派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要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察厅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向省纪委监察厅汇报和述职。同时,要积极与厅党组、厅业务处室沟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还要主动接受建设厅党组织、党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厅党组要为派驻机构的工作提供条件,支持派驻机构的监督,解决在查办案件和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切实抓好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协助建设厅党组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紧紧抓住决策、执行、监督等重点环节,抓住工程承包、招投标、监理等重点部位,保证建设系统反腐败工作得到切实加强。2006年制定出台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对城

  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二是积极协助建设厅党组认真解决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即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按照中纪委《关于认真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案件查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积极协助建设厅党组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抓住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拓宽案源,深挖线索,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同时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四是积极协助建设厅党组加强对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

  三、监督职责的内容和措施

  (一)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将严格按照党章、党纪和有关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协助建设厅党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重大事项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决定程序和制度。

  (二)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驻建设厅纪检组协助建设厅党组制定《建设厅党组、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纪检组长、副组长参加党组会或有关会议,监督议事规则或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明确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并做好“党组会议议事情况登记”。

  (三)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对《建设厅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执行情况和对考察、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全面的监督。参与拟选拔任用干部的考察工作,参与民主推荐监票工作,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按时写出客观公正的书面意见。任用后

  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四)派驻纪检组应当了解汇总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用车、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建设厅制定《河南省建设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将中央和省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对厅党组成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每年向省纪委进行报告。

  (五)派驻纪检组通过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加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厅党组制定好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监督厅党组及其成员落实“两同时”工作制度,并对厅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测评和通报。按照省纪委的要求每年定期向省纪委报告建设厅党组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六)派驻纪检组应当派员参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述职述廉会议,了解相关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况。驻建设厅纪检组参加建设厅党组及其成员每年的述职述廉会议,了解相关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况,认真阅读厅党组及其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建立厅党组成员的廉政档案。并按规定将述职述廉情况向省纪委做综合报告。

  (七)派驻纪检组通过参与民主生活会前征集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意见的工作、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了解党组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监督。建设厅党组在召开民主生活会议前,驻建设厅纪检组参与厅人事处、机关党委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征求对厅党组及其成

  员的意见,写出征求意见材料,向厅党组及其成员进行通报。对建设厅党组民主生活会是否按照中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召开进行监督,对厅党组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厅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所作的检查或说明,需要查明事实的,向省纪委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八)派驻纪检组应当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规定,办理涉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信访举报件。驻建设厅纪检组对涉及建设厅党组及其成员的信访举报件,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和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并严格按照省纪委的规定向省纪委报告。

  (九)派驻纪检组组长要主动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要负责了解收集建设厅党组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纪检组组长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厅党组成员通报交换意见。

  (十)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派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者调研等。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通过组织座谈会、专项调研等方式,协助建设厅党组,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反腐败牵头工作。2007年底以前与省监察厅联合制定出台“建立健全建筑市场招投标运作的相关制度”、“建立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和“建立加强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机制”。2010年出台“建立健全规范专业工程招投标活动规章制度,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

  (十一)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况的,驻建设厅纪检组必须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并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向建设厅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1.直接收到反映建设厅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2.在日常工作中或调研中发现建设厅党组及其成员严重违反有关制度、涉嫌

  违反党纪问题及其他非正常情况;

  3.驻建设厅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提出纠正意见,厅党组或行政领导无正当理由不纠正的;

  4.省纪委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十二)驻建设厅纪检组按规定向省纪委报告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或问题的严重程度,向省纪委提出建议:

  1.建议由省纪委发函请建设厅党组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2.建议由省纪委领导同志或者省纪委委托建设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其党组成员进行谈话;

  3.建议对建设厅党组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十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问题,除必须向省纪委报告的外,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在日常工作或调研中,发现重大问题时,要按照《河南省建设厅重大事件备案制度和报告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转变观念,严格要求,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素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和工作关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和调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和科学发展观念,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要按照新职责、新任务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外部协调关系制度等,明确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适应新体制的要求。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理

  顺与省纪委监察厅的关系、与厅党政领导的关系、与单位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和制度保证。

  (三)提高监督水平,确保对厅党政领导班子监督的效果。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后,监督是第一位的职责,要切实增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抓住工程承包、工程招投标、城市房屋拆迁、房屋产权交易等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部位,把预防和惩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的优势,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做到既不代替又不包办,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建立起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监督的途径,增强监督的效果,体现纪检监察特色,树立纪检监察权威。

  (四)要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特别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绝不能手软”。查办案件工作和强化纪检监督职能是相辅相成的,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两项重要的使命。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案件要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工作方针。要研究新形势下建设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的方式和方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有理有据,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要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五)明确纪律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根据中纪委和省纪委的有关规定,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其工作纪律的要求是:(1)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能疏于监督,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认真查处,不能包庇、隐瞒。(2)派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等工作,直接受省纪委监察厅领导,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省纪委监察厅请示、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自行其事。(3)对省纪委监察厅查办案件需要驻建设厅纪检组、监

  察室配合的,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应全力配合和支持。(4)对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示的由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了解或核查的问题,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应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并在工作结束后向省纪委监察厅提出报告。

  (六)厅党组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后,厅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地位没有改变,而且责任更大,不仅要认真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而且要自觉主动地接受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厅党组要根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重点和建设厅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位。

篇八: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纪检专项检查方案

  纪检专项检查方案

  此次专项检查包括以下单位:

  全校各机关处室、系、教学部以及后勤服务总公司、永大高科集团公司等。

  此次专项检查包括以下党员领导干部:

  校领导以及以上二级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

  按规定遵守了“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以及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了对照检查。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了规定事项。

  学校成立《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成员:

  谷明光

  唐艳明

  欧小松

  吴起华

  陈仲庚

  宋宏福伍国平

  唐晓群

  周甲辰

  翟满桂

  潘剑锋

  赵双喜

  李珍珠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X年10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纪检专项检查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学习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专项检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

  学校党委以及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准则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要求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处理。自查面必须确保达到100%,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自查情况负责。

  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统一于8月25日前报送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各部门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统一于8月30日前报送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制定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报送检查情况。

  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抽查的方式对校内各单位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各单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31日前向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将建章立制融贯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方面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同时,对不适应的制度要进行及时的修订完善或废止。

  《廉政准则》对于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

  廉建设意义重大。此次专项检查是中央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精心谋划,深入研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具体负责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认真研究文件规定,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各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二)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督查整改,从严要求,防止走过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纠正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与到专项检查中去,对照准则做好自我检查,增强遵守《廉政准则》的意识,做学习、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对专项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自查自纠不深刻,零问题、零案件,举报投诉较多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讲求工作实效,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报送相关材料。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全方位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廉政准则》和本次专项检查,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以及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从而主动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为《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认真总结,深化成效。各单位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掌握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际成效。第二篇: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1X年,全市环保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在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推动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

  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

  保护大会和“十一五”环保规划的要求,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荣八耻”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督促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大查纠力度,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政纪规定,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党纪政纪,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政纪规定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纪检专项检查方案。

  一是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利用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作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干部管理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正职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各部门要司其职,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严格责任制考核,一年一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

  继续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以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张云泉、杨业功、侯祥麟等为榜样,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对年度新任命的正副科级干部上岗前要进行纪委组长廉政谈话。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省委作出的“十二条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

  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发现领导干部

  有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行业纠风和民主评议工作。围绕我市“四城联创”和市局牵头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加快污染治理步伐,不断促进城乡环境质量的改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人民的信任。

  一是结合创模和关闭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促使城乡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继续做好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

  三是完善各项便民为民服务措施,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巩固评议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围绕国家环保总局第30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情况追踪回访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延伸,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法第三篇:《纪检委监察局强农惠农资金检查方案》

  为保障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通过专项检查工作,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力争提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检查工作实行市县区分级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检查工作,有关部门和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一)专项检查工作范围。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范围是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各个部门和单位。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

  我市主要是财政、发展改革、农工委、农业(蔬菜中心)、林业、水务、民政(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教育、公安、工商、质监、商务、地税、国税、科技、建设、计生、供销社、团委、郊区联社、旅游、气象、文明办等26个部门和单位;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

  主要是以上26个部门和单位以及中央、省相关部门拨付的强农惠农资金在各县区涉及的部门和乡镇

  1、自查。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管辖(管理)范围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逐一自查,并进行统计填报。

  2、检查。主要检查201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建设资金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

  2、农机购置补贴。

  3、粮食直补。

  4、农资综合补贴。

  5、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程补贴。

  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7、农村沼气项目补贴。

  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9、抚恤资金。

  10、农村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奖励补助。

  11、国家渔业成品油补贴。

  2、国家奶牛良种补贴。

  13、正大肉鸡周转棚。

  14、高龄老年人保健补贴。

  15、青年小额贷款。

  16、产业化扶贫到户养兔项目。

  17、产业化扶贫到户养猪项目。

  18、产业化扶贫到户养鸡项目等。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环城绿化土地补偿费。

  6、绿色XX建设资金。

  7、农村“水、路、电、气、房”等其他补助资金等。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

  3、“三院”(养老院、孤儿院、敬老院)建设资金。

  4、扶贫开发专项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5、农民工培训专项资金。

  6、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等。纪检专项检查方案。

  1、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含中冶新民居建设资金)。

  2、文明生态村建设资金。

  3、农业产业化资金等。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X年4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财政、发展改革、农工委、农业(蔬菜中心)、林业、水务、民政、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教育、公安、工商、质监、商务、地税、国税、科技、建设、计生、供销社、团委、郊区联社、旅游、气象等部门参加,成

  立XX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检查工作,顺着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流向逐项逐笔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纠风室、市财政局农业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县区要成立县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区领导小组),及时进行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县区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本级相关部门和所辖乡镇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在梳理的基础上,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表格填报相关内容情况。

  二是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整改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

  三是认真排查解决出现的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凡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完善健全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第四篇:《吃空饷检查方案》第1篇:

  吃空饷

  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清理检查,摸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

  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

  的突出问题。

  二、清理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清理检查内容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离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8.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9.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三、组织实施和时间安排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采取

  全市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时间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

  吃空饷

  问题专项清理检查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

  吃空饷

  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干部职工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做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

  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签订《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

  问题责任承诺书》(附件3),经单位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主管部门汇总。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将20XX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底册、《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

  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公示》(附件2)以及相关举报电话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自查上报情况汇总填列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

  问题专项清理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连同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市

  吃空饷

  清理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1月10日)。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市

  吃空饷

  清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组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检查组由市纪委、监察、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市直共成立5个检查组,检查市直约30个行政事业单位(附件9),主要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岗位核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层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面不低于市直一级预算单位数量的10%。对县(市、区)的督查采取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务必将

  吃空饷

  清理重点抽查情况(含相关表格附件7)于20XX年1月5日前报市

  吃空饷

  清理办公室。吃空饷检查方案吃空饷检查方案。

  (三)整改处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日)。重点抽查结束后,我市将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

  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职责,及时对查出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是对清理出来的吃空饷

  人员,所在单位要立即停止其领

  饷

  行为。对已多领的财政资金,所在单位负责追回。

  二是按照

  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的原则,对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退回多领财政资金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或免予处分。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重点抽查发现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是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部门、各单位负责

  汇总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

  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8)后12月15日前报市

  吃空饷

  清理办公室。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31日)。我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纪检监察、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在整改过程中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和完善财政供养人员人事、编制和工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

  吃空饷

  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今后不发生

  吃空饷

  问题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

  吃空饷

  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领导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清理检查工作。市

  吃空饷

  清理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

  吃空饷

  专项清理检查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要求落实好工作机制,并将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在20XX年12月6日前报市

  吃空饷

  清理办公室(财政局监督检查局,联系人:

  罗远鸣,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ylczjd@)。

  (二)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对本部门、本单位

  吃空饷

  专项清理检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和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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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重点抽查工作,严格按时间要求将有关材料和表格(包括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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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办公室。(请各单位在广西财政网下载专区下载附件的电子版)

  (三)增强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

  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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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所占编制;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部门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清理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注重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吃空饷检查方案文章吃空饷检查方案出自blck;">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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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及巴州工商局《关于在全疆工商系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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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政〔20XX〕150号)文件精神,提出了工作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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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专项检查政策性强,原则性强,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教科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长:

  刁殿强副组长:

  杨新宇领导小组成员:

  陈莉、李振玲、常宇、康含现、张玲军。

  二、严格工作纪律,按要求开展工作要按照区局的十项检查内容和州局的自查工作要求,严格排查去年以来本单位内干部调进、调出的变动情况,以

  查身份、查调进、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查在岗情况

  五查;

  对照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

  三对照为基本工作方法,严密开展此项工作。组教科和计财科要以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慎重地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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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问题,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及时做好调动人员的经费转接工作,减少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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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力促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检查内容

  (一)部门或单位有行政、事业编制,但未招用人员,却按编制数套取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

  (二)机构或单位已经撤销,编制早已收回,继续瞒报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

  (三)已经调离但不办理人员工资核减手续的;

  (四)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本部门、本单位自行批准的病休及假休人员;

  (五)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核销工资的;

  (六)带薪留职、自动离岗、停薪留职、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

  吃空饷检查方案来自>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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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

  四风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报经县委同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纪检委、县委编委办、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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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再次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和检察院。

  (二)检查内容

  1、部门或单位有行政、事业编制,但未招用人员,却按编制数套取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

  2、机构或单位已经撤销,编制早已收回,继续瞒报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

  3、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岗或已调离但未核销、核减工资的;

  4、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本部门、本单位自行批准的病休及假休人员;

  5、带薪留职、自动离岗、停薪留职、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

  6、受行政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

  7、非组织同意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8、已故或失踪仍有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人员;

  9、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无故长期不上班、不参与工作的;

  10、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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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二、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检查,自20XX年5月10日至5月30日,分自查自纠和督查促改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1、自查阶段(5月10日至5月12日)。自查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卡)、工资表、在编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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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

  2、公开公示阶段(5月13日至5月16日)。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在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对于举报情况属实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在编人员名册、离退休人员名册、当月本单位工资发放名册及举报电话等。

  3、自纠阶段(5月17日至5月18日)。经自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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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整改措施,退还违规领取的各项资金,并上缴财政。经自查未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吃空饷检查方案活动方案。

  4、汇总上报阶段(5月19日至5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在公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自查自纠报告等相关资料分别报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

  (二)督查促改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托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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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专项检查分为四个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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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进行督查促改。检查组将结合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定性评估和提出整改要求等方法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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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

  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较高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一项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难点多、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作为专项检查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组织、领导好这项工作的开展。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全县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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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查促改等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专项检查工作的意义及检查的对象和范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此次专项检查中的重要作用。

  (二)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在自查自纠中,要认真做好五查,即:

  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对照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切实摸清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认真整改,取得实效。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根据检查结果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办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经督办仍未整改到位的,实行行政问责,属于违法违纪,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通过此次督查整改,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管理体制上建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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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检查长效机制,确保今后不在有此类问题发生。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负责人员联系方式:

  纪检委:

  杨天成138****2456县委组织部:

  李鹏181****2588县委编委办:

  魏治华189****2089财政局:

  张志坚181****2809人社局:

  恒巴特181****2982全县

  吃空饷

  问题专项检查举报电话:

  纪检委:

  ***********县委组织部:

  ***********县委编委办:

  ***********县财政局:

  ***********人社局:

  09013686534"第五篇:《乡纪委“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乡纪委“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纪委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乡纪委研究决定,从201X年9月开始,在全乡开展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基层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全县基层涉纪信访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部分乡镇农村群众越级上访增多,少数农村集体上访增多,重信重访增多,一些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累积成为了老户访。解决好以农村为主的基层涉纪信访问题,尤其是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问题已经成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必须引起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开展“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就是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包案下访,集中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涉纪疑难案件,最大程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牢树立“四个推定”(即群众有理、干部有错、问题有解、基层可解)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开展“带案下访民忧”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专项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解决全县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的切入点,把专项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做为检验纪检监察机关改进作风是否取得成效的基本依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切实解决基层涉及信访问题,推动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实现涉纪信访“三升三降”工作目标

  (一)工作任务

  这次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县纪委、监察局督办解决“四风”和涉纪信访案件16件,全县查办解决“四风”和涉纪信访案件16件。

  (二)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工作的重点是:

  集中解决重信重访、上访老户和涉纪信访疑难问题,高质量查办市纪委交办的信访“两要”案件,彻底清理历年信访遗留案件,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专项工作开展,全面实现涉纪信访以实名举报数量升高、依法信访数量升高、查实率升高和信访总量降低、越级访数量降低、重复访数量降低为主要内容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

  (三)进度要求

  专项工作从2013年9月开始,至2014年7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乡纪委“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乡纪委“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1、排查梳理阶段(2013年9月)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四风”和涉纪信访案件要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县纪委将筛选一批涉纪信访案件作为专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乡镇(管理中心)纪委,各乡镇(管理中心)纪委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筛选一定数量的涉纪信访案件,并于9月30日前报县纪委信访室。对于专项工作开展期间新增的信访案件,各乡镇(管理中心)纪委要及时上报,县纪委将及时汇总,并纳入专项工作任务计划。

  2、督办查办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5月)

  省纪委监察厅督办的信访案件要在2013年12月以前全部办结。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信访任务,要在201X年4月前全部办结,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期限的有关规结案报告或延期办结报告(延期报告要明确延长时间)。县纪委筛选的信访案件要即时办结即时上报,在明年5月底前全部办结。

  3、总结验收阶段(201X年6月-7月)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各镇(管理中心)纪委案件办结率、查实率进行考核、排队、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搞得不好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进行问责。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全县“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采取领导带头接访.,分片包案下访的方式,集中解决“四风”和涉纪信访疑难问题。为此,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恩毅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张树军任副组长。【乡纪委“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章乡纪委“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自

  (二)全面落实六项制度

  1、领导包乡镇包案责任制

  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包乡镇包案责任制,在专项工作中带头做到“三个一”,即:

  每人到县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接待群众来访一天;督办解决“四风”或涉纪信访疑难案件一个;每人包一个乡镇(管理中心)。乡镇(管理中心)纪委书记实行包案责任制,每人分包各自乡镇信访案件。乡镇(管理中心)纪委在收到县纪委的交办案后,要在10日内将

  纪检监察机关包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上报县纪委信访室。

  2、每月例会制度

  县纪委专项工作领导组每坦土迫组织各乡镇(管理中心)专项工作领导组负责人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研判各乡镇(管理中心)工作进展及案件办理质量,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各乡镇(管理中心)纪委专项工作领导组例会书面汇报料、《涉纪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要于每月15日前报县纪委信访室。

  3、一案一事办结报告制度

  各乡镇(管理中心)纪委对县纪委交办的专项工作信访案件,要一案一报,不得一个结案报告垫鸯墨叠≤呈『牛。县纪委交办案的上报材料一式三份,市纪委交办案的上报材料一式五份,省纪委菱办案的王菽-料一式八份,要求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上报必备材料包括:

  涉纪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表、结案报告、调查报告或初核报告、处分决定、实名举报人的见面材料,实行告诫教育的,还要附当事人的检查。材料格式统一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公文与业务流程规范》一书中的式样和内容要求行文。

  4、举报人见面制度

  对于此次县纪委交办的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案件办结后必须与举报人见面,听取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并将书面意见汇同结案材料一并报县纪季篁步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或不具名写出书面意见时,交办案件承办单位应附有对其不同意见或无书面意见的说明。【乡纪委“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默认分类

  6、考核通报制度

  县纪委将对此次专项工作中涉纪信访案件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办结率、查实率,每月进行一次汇总考核,考核情况报县纪委常委会并通报全县。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级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职、不作为,解决问题不到位,尤其是解决进京、赴省、到市访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长治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对那些群众不满意、口碑不好的干部,要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调整;对工作不力,方法不当,导致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极端恶性上访事件的,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办;‘对于包庇违纪分子,干扰阻碍纪委查处案件的领导干部,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直接查处,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形式主义、走过场、花架子,推进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篇九:纪检组专项工作监督方案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方案

  一、调研背景

  纪检监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机制,其职责在于维护党的纪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纪法遵守。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有必要深入调研干部监督情况。

  二、调研目的1.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情况,掌握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2.汲取各地经验,寻求创新性工作模式,以完善监督工作方法,提升干部监督质量。

  3.通过实地调查、采集实践经验,为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深度改革方案提供参考意见。

  三、调研内容

  1.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工作的任务分配、方式、方法、标准等情况。

  2.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人员分配、掌握信息的手段及时性等情况。

  3.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改革的建议及思路探讨。

  四、调研方法

  1.实地走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座谈,调查干部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难点及其瓶颈因素等。

  2.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情况。

  3.开展专项研究,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专家、学者,系统分析监督工作方法、技能和考核等问题。

  五、调研时间

  调研时间为二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六、调研人员

  调研人员由主管领导指定,要求具备较高的纪检监察专业素质和现代调研方法与技能。

  七、调研成果

  1.调研报告:按照模板要求,反映调研情况及工作建议。

  2.调研分析:对调研难点进行分析,准备数据材料与文字概括。

  3.工作总结:重点工作见解,调查设计与研究所得结论的总结

  4.其他相关研究报告: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与规定等。

  八、调研保密

  1.调研过程中所收集到的有关干部及其他相关人员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2.调研结果涉及到重大改革方案,需通过相关程序授权后方可公开。

  以上就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方案,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引起重视,及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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