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5篇

时间:2022-11-15 09:30:18 来源:网友投稿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5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 鸟行业管理海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关键词: 交通运输;执法改革;实践操作;编制分配;职能分工;“一队三中心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5篇,供大家参考。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5篇

篇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

业管理海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关键词 :

 交通运输;执法改革;实践操作;编制分配;职能分工 ; “ 一队三中心查苏生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 , 浙江省海宁市机构编制

 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作出了 《 关于市交通运输

 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 、 职责和编制事项的批复 》 , 海宁 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式走向落实 。

 此

 次改革通过编制 、 人员的整体性安排保证了

 “ 一队三中

 心 “ 的设立与运行 , 但也存在编制几乎被占满 , 将会造

 成新的 “ 历史遗留问题 ” 、 忽略重点 、 职责权限不清晰 、

 透明度不高等问题 。

 笔者通过对改革样本的分析归

 纳,并对嘉兴周边长三角城市改革实践进行梳理汇总 ,

 提炼出经验启示 , 为海宁西站的治理 、 杭海城际铁路交

 通执法权限分配和 “ 三中心 ” 机构再优化提供参考 。一 、 改革历程与实践操作1. 改革历程2019 年 11 月 , 中共海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作出

 《 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 、 职责和编制事

 项的批复 > ; 2020 年 4 月 ,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印发

 《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中层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实施方

 案 》, 同月 , 交通运输局召开全系统中层干部考核和选

 拔任用会议,所有在编中层以上干部参会 。

 同期 , 海宁 市港航管理处等下属单位召开全单位中层干部考核和

 选拔任用会议 , 所有在编干部职工参会,所有人员根据

 自己意愿填写了一份 《 意向调查表 》 , 进行意愿摸底调

 查 。

 2020 年 5 月 ,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干部考察组

 公布 《 考察预告 》 。

 2020 年 6 月 ,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

 委对海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港航管理服务

 中心 、 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

 理服务中心等中层正副职任免情况进行通知 。

 2020

 年 7 月初 , 执法队和各中心的人员基本到岗 , 相应办公

 场所 、 办公设备开始逐步落实 。

 至 7 月底 , 交通运输系

 统基本形成局机关和所属 “ 一队三中心 ” (执法队 、 港航

 中心 、 公运中心 、 质管中心)的最新组织架构 。2. 改革实践操作(1) 人员安排方面 。

 执法队作为新设主体 , 改革 的过程就是其从无到有的孕育过程 。

 人员来源分为两

 部分:一部分来自交通运输局原来的公路管理段 、 港航

 管理处 、 运输管理所等基层一线员工 , 数量上占据大多

 数 , 他们中的部分人员实际从事基层一线执法,具有实

 际执法经验 ; 另一部分数量较少 , 主要是来自局科室部

 门 , 他们到执法队担任领导职务 , 如 “ 第一把手 ” 队长 等 , 还有部分年纪较大的老同志 , 如 “ 退二线正股级干

 基金项目 :

 2020 年海宁市社科研究预立项规划课题 《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 — 以海宁市交通运输系统改革实践为样本 》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32

 I 我 114 』 詹理 2021 年第 5 期总第 369 期。

 。. .。

 。

 行业管理 Q部" 、 "机动中队 ” 成员等 。

 执法队所有人员中 , 实际仍

 然从事着 ( 处罚 )

 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 , 主要为基层一

 线年轻员工 , 数量不多 。

 其余人员或从未从事过或曾

 经从事过现已疏离此项工作 , 这部分人员已不知行政

 处罚案卷制作 。

 所以 , 再此次改革中 , 基本上每个基层

 执法分队都安排了公 、 航 、 运具备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的

 年轻人 。另外 , 查处分离机制早已在交通行政处罚领域普

 遍适用 , 它将传统的 “ 调查处罚合一 ” 的行政处罚权划

 分为调查取证权与处罚决定权 , 基层执法人员负责调

 查取证 , 案审科 ( 法制科 、 违法处理中心 )

 负责做出处罚

 决定 。

 该机制的目的在于通过基层执法人员与案审

 ( 法制 )

 科人员的分离 , 实现权力之间的良性互动与互

 相监督 , 从而以程序上"看得见的公正 ” 促进实体上的

 公正执法 。

 改革后的执法队 , 基本沿用查处分离机制

 所积累的框架与经验做法 。( 2 )

 编制分配方面 。

 改革后的执法队 、 港航中心 、

 公运中心等几乎所有在编人员均使用执法队的事业编

 制 。

 核定执法队事业编制为 130 名 , 而执法队实际在

 编在岗人员仅为 60 人 , 占比不到 50 % o 形成这种现

 象的原因在于:根据法律授权以及政策规定 , 承担行政

 执法权单位具有参公可能性 , 导致出现绝大部分在编

 人员希望加入执法队 , 而希望加入各个中心的人员较

 少 , 为解决这种困境 , 综合平衡人员分配 、 保证工作顺

 利开展而做出此种对策 。( 3 )

 职能分工方面 。

 在规范层面 , 执法队以市交

 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

 行政检查 、 行政强制权 。

 主要职责是 :

 承担全市除高

 速公路外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 以及重大案

 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

 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工作 ; 参与交通

 运输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

 在实际操

 作层面 , 执法队主要负责行政执法工作 , 包括行政处

 罚案件的调查取证 、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作出处罚决

 定以及日常的行政检查 、 安全监管以及职责界限不清

 的环保监管 、 路政赔偿 、 行政许可现场监督 、 道路国检

 辅助等 。二 、 有待进一步改进之处1. 持续时间长 , 效率不高此次海宁市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始于 2019

 年下半年 , 历时半年多 。

 海宁市作为"潮乡" , 提倡的是

 "敢闯敢拼 、 猛进如潮 ” 的精神 , 但这次改革过程较久 ,

 不利于高效改革激发创新激情 。2.

 全局提拔 , 忽略重点本次改革牵扯到的人事变动 , 可谓"牵一发而动全

 身 ” , 并未集中于执法领域 , 拟提拔中层干部来自全系

 统的办公室 、 科室 、 站所等 , 他们提拔前实际从事行政

 执法工作的不超过 50% 。

 在 《 考察预告 》 所公布拟提

 拔的 16 名副股级干部中 , 11 人原任职于公 、 航 、 运中

 层,未曾担任过任何职务 5 人 , 其中 3 人来自局办公室 ,

 1 人来自局规划建设科 。

 这种离权利中心越近提拔概

 率越高的模式 , 对于执法队将来工作的顺利 、 高效开展

 是不利的 。3.

 编制几乎被占满 , 无法及时招录,将会造成新的

 "历史遗留问题"将"一队三中心 ” 在编人员全部纳入执法队编制 ,

 同时几乎每个执法分队都安排了"三中心"的一个中层

 副职"挂靠" , 虽然有利于稳定和当前工作的开展 , 但这

 种做法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 :

 大量占编人员不在执

 法队上班 , 导致执法队在岗人员人均工作量激增 。

 繁

 重的工作量 、 复杂的工作内容 , 使得基层一线执法人员

 疲于奔命 , 日益模糊执法队设立的初衷与职能 ; 另外,

 因为大量执法队编制被占用 , 无法及时招录新员工而

 实现"吐故纳新" , 执法队的"老龄化 ” 只是时间问题 。

 这不利于各个梯段的人才储备 , 对一个单位的长久发

 展较为不利 , 对于后来的决策者也会造成新的"历史遗

 留问题 ” 。4.

 缺乏透明度 , 忽视基层职工的知情权本次改革前期酝酿较久 , 而后期的实质推进又极

 其迅速。

 对于基层普通职工 , 既没有任何书面的知情

 权保障 , 也没有实际的了解 、 沟通 、 谈话 。5.

 仍存在部分职责不明 、 权限不清执法队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

 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 、 行政强制权 。

 但是 , 在当前

 实践中 , 依然大量存在职责不明 、 权限不清的情形 。

 这

 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规范文件中缺乏规定 , 出现漏

 洞 , 如对执法领域信访 、 投诉 、 举报的受理和处置缺乏

 响应规定 ; 二是有相关规定 , 但由于职能存在牵连 、 部

 分重合 , 甚至是因为距离近等原因而导致执法队与"三

 中心 ” 之间职责不明确 。2021 年第 5 期总第 369 期

 衣理 |

 33。

 。. .。

 。

 a 行业管理三 、 对标长三角部分地区改革实践的启示与借鉴1. 长三角地区改革实践梳理长三角地区部分城市改革已经走在了前列 , 并且

 积累了丰富经验 。

 如上海市早在 2005 就成立了上海

 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 它们的实践经验具有启发

 作用 。

 对嘉兴市周边部分城市改革实践进行梳理汇

 总 , 见表 1 所列 。官网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网 、 南京市交通运轿局官网表 1 部分城市改革实践梳理城市

 机构名称

 特色职能公路 、 水路分别设置执法

 尸临帯匸噩

 聲育

 队 , 公路综合原路政 、 运政 、

 机州市质监以及轨道交通执法职能 ;

 環頁仃政水路承继原港航职能盍立帯穆潘

 统辖全市三区和嘉兴港区盍立帯 52222

 ( 综合保税区 )

 、 嘉兴港 ( 含乍

 浦港区 、 独山港区 、 海盐港区 )

 政执"去队的执法权 , 市级统一行使齢希完整地整合了公路路政 、

 南通市 slsjK 运政和水路行政处罚职能卜漪帯心澎

 设置专门执法支队负责机吊希场 、 火车站的综合执法;整合

 上薄市蠶 k 执怎运政 、 路政执法业务 , 实现全

 心队

 市交通综合执法南京市交通

 完整地整合了公路路政 、

 古甘帯运输综合行运政和水路行政处罚职能 ;

 南呆帀政执法监督具有参与制定相关法规 、 规局

 章 、 制度的权限2. 启示与借鉴( 1

 )

 因地制宜 、 合理分配 、 未雨绸缪 。

 上述城市的

 改革既存在"共性 ” 又存在"个性" , "共性"体现在行政

 执法权的集中 , 主要体现在将公路路政 、 运政甚至是水

 路等行政执法权整合 , "个性 ” 集中体现在各城市都因

 地制宜 、 合理分配上 。

 比如 , 上海市和杭州市由于水

 域 、 港□码头 、 船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 交通运输综合

 改革中并未将水路与公路执法权限合并 , 而是分开设

 置 ;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存在,杭州市 、 上海市 、 南京市

 都对轨道交通执法权限进行了规范等 。

 对此 , 海宁市

 此类改革可以借鉴学习上海市的先进做法 , 对于举报

 频繁 、 信访不断 、 "黑车"猖獗的海宁高铁西站设置专门

 的执法分队进行管辖 ; 对于 2021 年即将开通的杭海城

 际铁路的交通运输执法权限 , 可以参考借鉴杭州市 、 上

 海市 、 南京市对轨道交通执法权限的实践经验 。( 2 )

 " 最多跑一次 ” 改革背景下 , "三中心 ” 职能再

 优化 。

 因为"三中心"缺乏基层一线机构 , 其诸多职责

 如现场监管 、 广告牌拆除 、 事中事后监管等无法及时有

 效完成 , 因此在实践中诸多此类职责交由执法队办理 。

 这将导致以下问题 ; 中心的职责由执法队实际履行 , 使

 得执法队被动越权 , 而中心实际不履行职责属于不作

 为 , 长期如此则引发"两中心是否有必要存在 ” 的疑虑 。

 根据 《 行政许可法 》 第 25.26 条授权 , 行政许可权的相

 对集中行使具有合法性 , 当前"三中心"保留的核心权

 力是行政许可权 , 权力具有同质性 , 因此在"最多跑一

 次"改革背景下 , 可将"三中心"合并为"-中心 ” , 从而

 实现人员 、 物资 、 职能的集中 , 真正实现精简 、 统一 、 高

 效的目标 。四 、 结语改革需要经历"破 ” 与"立"的过程 , 如果害怕"破 ” ,

 那么不可能有真正的"立 ” 。

 海宁市这次改革 , 通过以

 全盘加入执法队编制的形式保证了

 “ 一队三中心 ” 的设

 立与运行 , 但是也出现了编制几乎被占满 , 职务"挂

 靠 ” , 无法及时招录,将会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 ; 相

 互沟通协调不畅通;职责混乱 、 权限不明 ; 全局提拔 、 忽

 略重点 ; 透明度不高等问题 。

 通过对长三角核心城市

 改革经验的梳理 , 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

 事业单位

 的改革既应当追求稳定 、 秩序 , 也应当追求高效 、 透明 、

 公正 , 从而真正将"潮 ” 的精神发扬光大 。

 ( 作者单位:

 浙江省海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够34

 I 交理 2021 年第 5 期总第 369 期。

 。. .。

 。

篇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

市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情况

 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X 月 X 日至 X 日,XX 副主任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监察和司法工委委员及工作人员,先后深入 XX 县、XX 县和市交警支队、一大队、高交大队开展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调研。共召开汇报会 X 次,座谈会 X 次,个别谈话 X 人次,调阅执法案卷 X 余份,发放调查问卷 X 份。受访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满意率为 X%,比较满意 X%,不满意 X%。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承担。支队为正县级建制,现有行政编 X 人、事业编X 人、辅警 X 人,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与处理、科技信息化管理与建设、安全宣传教育、车辆和机动

 车驾驶员管理及交通基础设施管理等工作。全市共有 X 个县(市区)交警大队、X 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X 个直属机构。全市共管辖国道 X 公里、省道 X 公里、高速公路 X 公里、县乡道路 X 公里、市区道路 X 公里。截至 3 月 24 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 X 万辆,驾驶人 X 万人。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职责,为维护交通秩序和出行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执法成效明显提升。深入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五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章 X 万起,危化品车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等重点违法 X 万起,“百吨王”X起,假套牌 X 起,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X。XX 至 XX 年,查处酒驾违法案件分别为 X 起、X 起、X 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X%、X%、X%。市交警支队连续三年被省厅交警总队评为全省优秀支队。

 (二)“ 放管服” 改革有序推进。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促进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开通“延安车管”微信公众号,开发应用“查验预约”系统,运行互联网交管服务平台,推广

 道路交通事故手机 APP 快速理赔业务;坚持“两类案件”在省执法监督信息办案平台办理,案件录入率、执法质量考评率达 100%;创建“严管示范街”,严管交通枢纽线路;对城市配送、外地旅客等车辆轻微违法行为从宽处理;为鲜活农产品等民生特殊物资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三)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实施“雪亮工程”“智慧公安”,不断加强公安系统信息化建设。正在实施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一期工程,安装电子警察系统设备 X 套、卡口测速系统设备 X 套、违停抓拍系统设备 X 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设备 X 套、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设备 X 套、移动执法系统设备 X 套、可视鸣笛检测系统设备 X 套、AR 实景指挥调度系统设备 X 套。新配 4G 执法记录仪 X 部、警务通 X 台、对讲机 X 部。

 (四)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开展送教下基层、送法到一线活动,强化为民执法意识;编写发放《规范执勤执法手册》,落实《规范执法十项措施》,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加强考评考核,组织暗访抽查,通报不规范案件,强化民警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意识;公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复议结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等生效法律文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扎实推进交警队伍教育整顿,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五)执法宣传不断深化。重视加强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随警采访、现场连线、专题报道;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创新宣传方式,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交管信息,开展执法业务宣传,发布信息 1.1 万余条,阅读量达到 X 万次,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调研中了解到,个别民警在执法中不能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重实体、轻程序”,办案凭经验,方式简单化。例如,查处违停的程序及文书填写不规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规范;罚款或没收驾驶证不说明原因;不按法定期限扣押车辆、退还事故处理保证金;未按规定使用执法执勤记录仪等。二是执法不文明的问题。调查问卷显示,个别干警服务意识差,对待群众态度散漫,尤其是车驾管窗口、事故处理岗位此类问题较为突出。对早晨上班高峰期查酒驾、用餐期间临时停车贴单等行为,群众反响强烈。三是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对车辆随意变道,会车不关远光灯,快递和外卖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到位;清理公交站点违停车辆不及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套牌车的整治力度不够;对驾校和车辆

 审验机构的日常监管有待加强;车辆审验机构有违规收费现象;对“五类车”的管理缺乏研究,措施不力。

 (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标识标志不清晰。宝塔山路出租车临时停靠车位标线模糊,市医院门前道路标线标识不一致;尹家沟路与长青路十字标志牌安装不规范、与双拥大道十字信号灯运行时间设置不科学;圣地大道高坡处区、南湾梁隧道区间测速标识标牌自相矛盾;黄蒿湾出口、杜甫川小学处路口标牌不醒目;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7 号楼东侧左转路口实虚线设置不合理;铭馨苑转长青路口测速隐蔽;二庄科沟口十字路口北侧由北向南白色实标线间距过窄;高坡新时代等广告牌设置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二是路网密度不够。老城区路网密度远低于国家标准,多数道路为 2-3条车道。部分公交线路设置、交通线路规划不合理。百米大道尹家沟、常青路、师范路、卷烟厂十字、二道街等路段拥堵问题已成常态。三是停车位严重不足。按照住建部《城市停车规范标准》要求,我市城区停车位应达到 23 万个,目前仅有 5.4 万个。

 (三)信息化建设跟进不够。一是专业人才短缺。技术力量不足,科技手段应用、信息化建设与科技强警要求尚有差距。二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强。信息化在管理决策、指挥协调、公众服务(比如信息动态发布、智能出行引导)等方面

 的支撑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区交通管理信息化滞后。如 XX 县电子监控等设施滞后,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无法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三是智能化管理水平偏低。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一期工程正在实施,大数据平台利用不足,“智慧交通”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一体化智能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科技助推交通秩序的能力不够, (四)执法警力结构不尽合理。一是专项编制紧缺。市交警支队现有政法专项编制 X 个,仅占民辅警总数的 33.7%。依据公安部交管局要求,高交大队警力缺口 X 人。XX 县交警大队现有警力 X 人,授衔民警仅占 X%,且年龄偏大;XX县交警大队现有警力 X 人,授衔民警仅占 X%。二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交警支队授衔民警占 X,公务员身份民警占 X%,事业身份民警占 X%,聘用人员占 X%。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学法用法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

 (五)执法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经费紧缺问题长期存在。市交警支队辅警和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尚未缴纳,体检等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XX 县按实有编制拨付经费,临聘人员工资挤占工作经费,营房条件差,执法车辆超期服役。XX 县执法防护设备配备不到位,XX 年之后没有为临聘人员配发制服。二是交通执法协调机制不完善,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执法工作力量过度向考核任务集

 中,日常交通疏导力量不足。三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广度深度不够,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四、工作建议 (一)坚持从严治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勤务检查、现场督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等制度,健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卷审核把关和评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执法办案流程监管;严格落实定期通报、教育引导、警示提醒、责任追究和“一案三查”措施,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警务公开,落实警官值日制度,设立网络举报平台,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二是依法治理违法违章。坚持教育引导与严查重处并重、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坚决纠正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确保交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加强重点车辆和客货运驾驶人管理,巩固扩大“减量控大”成果。常态化打击酒驾违法行为,加大出租车随意变道、挤占公交港湾、车辆套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调研交通执法新情况,着力化解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交通组织。一是完善交通规划。围绕“十四五”目标任务,优化编制道路交通规划。二是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及时排查整改危险和隐患路段,加大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消灭瓶颈路,激活微循环,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纵横有序、功能齐全的城市立体道路交通网络。统筹规划市区停车场,重点加强医院、学校、商场等区域的停车及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和优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定期查验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设备。三是加强交通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和处理机制;优化调整公交班线,重视发挥公共交通作用。

 (三)坚持科技强警,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大数据平台功能,提升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协作,运用公安、交警、城管等管理资源,实现平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智慧交通”建设,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信息采集、综合指挥、勤务调度、应急处置、交通疏导、实时监控一体化智能管理体制。以基础数据和前端感知数据为依托,完善交通态势预测、路口配时、事故分析和对策生成等功能,合理分流控流车辆;研发手机 APP,动态发布交通和路况信息,加强出行引导,强化交通执法科技支撑。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一是扎实开展交警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实行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推动轮岗交流常态化;深刻检视问题,

 抓好整改提升,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顽瘴痼疾。二是积极争取交警队伍编制。合理配置执勤交警和交通勤务辅警,优化人员年龄、学历等结构,确保交警执法队伍接替有序。三是不断改善执法执勤环境。关心一线执法民警,规范辅警的使用和管理,充实执法执勤装备,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五)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一是健全道路交通管理联系协调机制。科学研判交通形势,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按时足额拨付运行经费,建立逐年递增机制,为交通执法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完善宣传引导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抓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依法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市民法治意识,共同营造交通执法良好社会氛围。

篇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

我市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执法工作的调查报告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 9月 2日)

   2012 年以来, 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人为本、 规范管理、 依法行政、 强化服务” 的理念, 围绕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有效地促进了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

 几年来, 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 基本达到了执法主体合法化, 执法行为规范化, 执法责任明晰化, 执法内容公开化, 执法程序制度化和执法监督经常化的目标, 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

 我系统多次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一、 基本情况 目前, 我市共有公路路政、 道路运政、 水路运政、 港口行政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 6个门类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1300名。

 担负着全市 8个县市区的交通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行政征收工作。

  1、 提升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费收转岗人员充实, 现有执法队伍在综合素质、 年龄和知识结构上都有了明显改善。

 目前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历也基本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 执法队伍依法行政、 文明执法、 廉洁奉公、 服务社会的思想和业务技能方面, 也有了显著提高。

 我局十分注重培养人员的政治素质、 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 注重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

 合执法素质。

 几年来, 我们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等执法综合业务训练, 年底实施严格的执法效能考核。

 通过坚持对执法人员政治、 业务素质培训, 全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正在逐步建设成为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文明高效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有效地提高了全市交通综合执法效能。

  3、 对新进执法队伍人员, 我系统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交政法发[ 2012]681号)

 等相关规定, 健全完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选拔、任用、 考核、 监督制度体系, 坚持“凡进必考” ,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制度。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上, 按照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 定期对在编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考核。

 近年多次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省厅组织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 培训班; “六五” 普法以来, 组织各级理论中心组学法 6期, 举办法制讲座 2期, 参加人员近 200人次; 全市“六五” 普法考试我局参考率均达到 100% , 通过率 100% , 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 我系统加强领导干部学法。

 我局开展“六五” 普法以来,组织各级理论中心组学法 5期, 举办法制讲座 3期, 参加人员近100人次。

  4 、 我系统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人员、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探索防范、 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

 由于我们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 办案公正准确, 2012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共 19 7 0起, 其中道路运政 17 45起, 海事 137起, 公路路政 88

 起; 运政部门作出行政许可 4 285件, 海事 169 4件, 路政 54件。市公路管理局共检测车辆 1537 00多台次, 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12400多台次, 卸载 4 3560吨, 做到了案件查处率 100% , 结案率 100% 。

  二、 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 专业人才匮乏, 特别是缺乏法律型、 技术型人才, 少数执法人员自我要求、 自我约束、 自我规范不严, 缺乏主动服务意识, 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 缺乏敢为人先的勇气和胆量。

  2、 执法人员持多证执法的困惑。

 持多证执法的部门, 全国只有交通运输系统是个例外, 交通运输部令 2O l1年第 l号的第二、 第五条明确规定: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部颁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

 而《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二规定:已经国务院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统一样式颁发了行政执法证的, 不再按本办法重新发证, 但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向省政府法制局备案。

 可在现实执法中, 我们的执法人员一个人要同时亮部、 省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方可执行公务, 执法人员苦不堪言。

  3、 行政执法体制不够健全。

 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不清, 关系不明确, 执法效率低也是少数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

 如市直运管部门同交警部门的职责、 职能在某些方面存在交叉。

 两个互相独立的部门, 行政上没有相互隶属关系, 所带来的弊病是体制不顺,权责不一致。

  4 、 趋利执法问题没有根除。

 行政执法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追求的应当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而在目前, 一些

 执法机构的超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办公经费主要靠行政执法的途径获得, 导致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追求部门利益或个人私利而趋利执法的问题, “三乱” 行为时有发生。

 行政执法手段落后、 信息化程度不高、 处罚文书还在使用手写, 极易产生不规范的文书, 存在隐患, 不能有效实施联网管理。

  5、 法律严重滞后。

 城市客运划归交通部门管理后, 至今没有出台一部相应的法律法规。

  6、 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行政执法受处界干扰干预太多, 影响执法力度, 执法环境的恶劣直接影响执法力度。

 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三、 重点和难点问题 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重点和难点问题, 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比较研究、 实证研究而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方案。

 目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行政程序法原则的效力问题。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将是立法中要突出的重要问题。

 这些基本原则是否应当具有直接的规范和约束力? 立法中应如何处理?    第二, 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行为程序的关系应如何处理? 一般程序规定是不是行政程序要求的“底线” ? 抑或特别程序优先于一般程序?    第三, 行政程序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应如何处理? 是新法与旧法的关系还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例如, 行政许可和处罚程序, 是使用《行政许可法》 和《行政处罚法》 , 还是适用行政程序法?    第四, 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反程序的法律责任应如何规定?

 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将导致何种法律后果? 相对人违反程序与行政机关违反程序在法律责任上是否应有所区别?    第五, 行政程序立法形式应当如何选择?  四、 几点建议 1、 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依法行政。

 如何改善执法状况, 做到严格执法、 规范执法, 是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有机统一起来的一种制度创新。

 它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明确执法权限, 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既不越权又不失职; 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高执法效率; 通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权责明确、 行为规范、 监督有效、 保障有力” 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 配置科学、 程序严密、 奖惩分明、 制约有效” 的权力运行机制, 促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通过分解执法责任, 把执法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 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上, 并通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措施, 将责任承担落到实处, 从而使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紧密挂钩, 做到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侵权须赔偿、 违法受追究。一是防范行政权沦为恣意行使的不受控权利; 二是给相对人表达的权利, 集中表现在陈述申辩权; 三是给相对人参与的权利, 如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 当事人的知情权。

 这一切的设置均是为了给相对人应有的话语权。

 但是行政权又是一项追求效率为优先的积极权能, 它的全部本质意义存于行政权的“为” 字。

  2、 进一步落实执法队伍管理。

 创新考核方式, 拓展考核渠道; 试行考核末位淘汰制, 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

 开展执法情况内部稽查会审, 畅通外部投诉监督渠道, 严肃查处执法

 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同时, 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 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表彰, 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 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 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篇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

运输行政执法体制调研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调研报告 一、机构现状一、机构现状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 71 人,实际在编 61 人,由法定授权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的执法单位,共有执法车辆 11 辆,其中交通厅配备执法标志车 1 辆,执法服装全员配备齐全。

 二、队伍现状二、队伍现状 我局实际在编 61 人,取得正式执法证件的 60 人,人员来源大部分是解决的政府安置人员内部职工子女和部分军转安置、其他单位外调人员,学历结构为大学本科 11 人,大专 49 人,中专 1 人,专业多为法律和交通运输管理专业为主,年龄结构 35 岁以下有 8 人,35-50 岁有 49 人,50 岁以上 4 人。

 三、进人用人机制三、进人用人机制 我局自 2006 年至今一直未新进人员,而 2006 年以前进入的人员少量是军转安置人员,大部分是解决政府安置对象和内部子女,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普遍偏大。自 2010 年被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进人用人都是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考,现有执法人员的评价、考核、奖惩、选拔工作都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四、交通队伍信息化建设四、交通队伍信息化建设 我局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都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的信息化管理方面还未完全到位, 由于应用软件程序的问题和实际办案人员在路上现场执法时没有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来完善处罚案卷的信息化录入, 而导致该项工作的不全面。

 五、深化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模式等方面的做法五、深化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模式等方面的做法 由于行政执法的特殊性和现在行政执法面临的大环境,让我们不得不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体制创新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习考核机制,按照“三基三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队伍的职能化建设,规范落实基础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学习规范计算机操作技能,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开展部门配合、部门联动,以

 提高我们行政执法的力度,也能较好地改善执法难、取证难的现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面对广大的经营业户,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付诸于实际的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去,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中还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一个部门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影响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由于执法力度不强,执法人员的水平再高,执法难、取证难还是一个没有根本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应从严规范规范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严把准入关,加强业务学习和素质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实际, 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进程, 增强各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操作性。

篇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作为一个抽象的综合行政执法概念,虽无具象,但却对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起着重大作用,而且在和交通运输相关的管理、决策、执法、监督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它还能保证相关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在交通方面的实际利益。经过交通运输行业的多年发展,弊端日益显露,不难发展我国当前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情况不容乐观,在理论、制度、立法、执法、监督等多方面都存在着许多问题,据此本论文就目前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而言,从多角度分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问题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并发表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问题分析;对策研究。

 Abstract There is no specific concept of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transportation. It is an abstract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and i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It also has aspects related to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decision-making,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 Certain impact, at the same time it can also guarantee the actual interests of the relevant staff and the people in transportat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ime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and the shortcomings are gradually expos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transportation in China is not optimistic. Whether it is from theory, system, legislation,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Aiming at these problems,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ransportation,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causes of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transportation from multiple angles, and explores the problems, on this basis, proposes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and publishes its own View.

 Key words: transportatio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problem analysis;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目录 前言 ........................................................................ 1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况 ........................................... 2 (一)概念 ................................................................... 2 (二)特征 ................................................................... 2 1、多样性的机构设置 .................................................. 2 2、综合性的职能分配 .................................................. 2 3、创新性的体制创立 .................................................. 2 (三)依据 ............................................................... 3 1、法律法规方面的相关文件:

 .......................................... 3 2、国务院方面的相关文件:

 ............................................ 3 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在当下存在的问题 ..................................... 4 (一)执法理论体系渐趋落后,不足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 4 1.效率低下,界限模糊 ................................................. 4 2.理论匮乏,规范性差 ................................................. 5 (二)立法体系不健全,执法制度不完善 ..................................... 5 1.立法缺少层次性,法律缺乏权威性 ..................................... 5 2.相应的法律法规内容严谨性较差,执法依据缺失 ......................... 5 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未能做到与时俱进 ............................... 6 4.权力内耗,存在“多头执法”、“联合执法”等不良现象 ................. 6 (三)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某些执法人员素质低下 ........................... 7 (四)执法监管机制缺失,执法监督不力 ..................................... 7 三、针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 8 (一)横向整合执法职能和机构,建立完善的综合执法体系 ..................... 8 (二)纵向理顺市县执法管理体制,着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 8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健全综合执法保障体系 ............................. 8 (四)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 9 (五)扩大群众影响,加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宣传力度 ................... 9 结论 ....................................................................... 10 致谢 ....................................................................... 11 参考文献.................................................................... 12 一、著作类:

 ................................................................ 12 二、论文类:

 ................................................................ 12

  前言 自 1978 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蒸蒸日上,其作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经济命脉,以其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优势,为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出行、运输、传递等方面的需求。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某些程度上取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效率,一个工作的效率与否往往取决于工作本身的实际开展情况,所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不但在和交通有关的执法、管理与决策等方面起着重大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开展交通运输或其他相关活动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或普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03 年,我国交通运输部在系统内提出一个重大观点,那就是要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这是由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种类繁杂,数目众多,监管范围太大,受管制对象太多,给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增加了不少工作难度,因此改革是很有必要的。每一次改革都要有相应的指导性意见作为依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不例外,此处将在下文第一大部分的第(三)部分进行详细阐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试点城市主要有广西桂林、广东、河南、福建、重庆等地,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时代在不断进步着,交通运输行业也是日新月异不断发展着,加上各种各样的交通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完美也逐渐暴露出来,像法律滞后懈怠、多层次多头执法、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执法队伍逐渐饱和等问题日益显现,这些看似无伤大雅的问题其实存在很大的隐患,极易导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变低,成本扩大,而且由于执法队伍饱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低下,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主观臆断执法、扰民执法、图利执法等问题,不但给执法系统和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抹黑,而且严重影响执法的权威性、效率性、公正性和统一性,不利于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证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前文所述的相关问题,与之相对应的可以采取整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相关措施。所谓擒贼先擒王,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源头出发,从根源上入手,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力度,不光要从理论上出发,还要结合各地市不同的实际情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逐步摸索着建立一个完整、完善、细致、专业的法律体系,改善执法队伍饱和的问题,提高执法人员入门门槛,明确各个执法机构的职能,细化各执法部门职责,充分运用当前大数据平台并考虑交通道路的复杂情况,及时有效的制定相应解决办法并投入试用,做好相应风险防范和备用方案。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况 (一)概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在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并无一个相对具体的概念,一般认为其是关于交通行政执法权的综合体,而这个“综合”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它不单纯是指行政处罚权或是行政许可权或是行政强制权,我认为它其实是一个相对集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权,它综合了各种执法权的外延含义,还综合了交通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征收权等各项执法权利。另一方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到的执法部门不再单一,综合了交通部和其他相关的行政部门,执法便捷性更强,效率更高,关联性更强。

 把原来交通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能统一整合到一个综合性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来开展,是当前正在积极推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点内容。这样改革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从执法职能来看,所有分设职能整合到统一的一个拥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主体身上,能有效解决职能重叠不清、开展混乱的局面,提高执法效率;其次从执法主体层面讲,减少机构设置,机构管理统一便捷,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利用,立足于长远的社会效益来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失为一种与时俱进的良好办法。

 (二)特征 1、多样性的机构设置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是对现行交通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创新,虽说已经探索、试行了一段时间,但目前仍处于不成熟的试点阶段,各地做法不尽相同,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2、综合性的职能分配 对原有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权重新进行分配,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本质。也就是把原来多个交通执法主体分别行使的多个行政执法权进行合并,统一让一个综合性更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能有效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综合性能更强,执法更为便捷高效。

 3、创新性的体制创立 没有进行改革之前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权较为分散,是由不同的执法机构分管不同的执法权,例如路政的只负责路政,公安的只负责公安,港航的只负责港航等等,在这样的执法模式下很容易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现在所讨论的改革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是采用的“集中式”执法模式,把所有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权统一划拨集中到一家行政执法机构身上,是对原来那种“多头式”执法体制的创新。

  (三)依据

 虽说我国目前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这一领域上并没有颁布太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

 1、法律法规方面的相关文件:

 ①1996 年 3 月 17 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16 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①

 ②2003 年 8 月 27 日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行政许可法》第 25 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② 。

 2、国务院方面的相关文件:

 ①1996 年 4 月 22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国务院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③ 。

 ②2000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等试点工作问题提出了统一的要求④ 。

 ③2002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⑤ 。

 ④200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指出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实行行政执法权的相对集中,推行综合执法,优化行政职权的配置,理顺执法主体之间的关系,避免多头执法⑥ 。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16 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25 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③

 参见网址: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0/content_60489.htm,访问时间 2020 年 5 月 20日。

 ④

 参见网址:http://www.110.com/fagui/law_4301.html,访问时间 2020 年 5 月 21 日。

 ⑤

 参见网址: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_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5%B3%E4%BA%8E%E8%BF%9B%E4%B8%80%E6%AD%A5%E6%8E%A8%E8%BF%9B%E7%9B%B8%E5%AF%B9%E9%9B%86...

推荐访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队伍情况调研 行政执法 调研 体制